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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竟在我身边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晨星LL
瞪了那钻钱眼里的老头一眼,那干部恨铁不成钢地摇了摇头,朝着停村口那辆车走去了。
……
远在千里之外的江城,一座富丽堂皇的酒店里。
西装革履的苟侨中正用蹩脚的姿势握着香槟,和一位穿着polo衫、手带劳力士的中年男人把酒言欢。
这男人不是别人,正是上市公司领风地产的老总陈司光。
其实两人认识也没多久,大概几天前,苟侨中才通过自家导师搭上了他这条线。
之所以会这般相熟,主要还是因为苟侨中主动牵线搭桥,帮了这位陈总一个大忙,替领风地产甩掉了“新希望农场”这个历史包袱。
至于为什么说是历史包袱,那就说来话长了。
大概在五年前的时候,一直有传言江城打算在城南修一座新机场。
得知了这个消息之后,领风地产便用了些手段,在城南的郊区盖了一座占地1200亩的农场,打算等机场项目和配套的地铁项目落地之后,借着城南郊区重新规划的东风把农业用地改成住宅用地,规划一片依山傍水的楼盘。
老实说,这个算盘打的还是不错的。
如果这机场真盖起来了,再将这玩意儿原地改成新生态农庄,或者度假酒店什么的,到时候反手就是净赚几个亿。
然而,唯一的疏漏也在这里。
这机场最后并没盖起来!
当时盖那座农场的时候,他们也根本没想过真的种地,也压根儿没考虑过适不适合种地的问题。毕竟他们本身就不是干这行的,一家房地产企业跑去经营农场,这件事儿听起来就够滑稽的。
结果就导致这么一个优质资产,瞬间变成了拖累市值的不良资产。
市场价三千五百万?
纸面上的价格确实值这么多,毕竟他们当年拿下这块地也是花了不少钱的,然而这都新历18年了,还想卖出这个价格简直太天真了。
按照现在的情况,别说是2500万,能折价三分之一卖出去领风地产都谢天谢地了。
毕竟被几千万的资产拖累上百亿的市值,那滋味简直太酸爽。
至于为什么说苟侨中帮了他这个大忙?
那自然是因为云梦集团的接盘,就是这位江大的高材生帮忙牵的头……
“小……中啊,你有个好师弟!我得敬你一杯!”
苟侨中嘿嘿笑了笑,谦逊地和陈总碰了下杯。
“我师弟什么都好,就是脑子不太灵光,多吃点亏就长记性了。”
虽然这事儿自己确实坑了他,但苟侨中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生意上的事情,哪有那么多情面可讲?
既然这跟头早晚得栽,不如早点栽的要好。
从这个角度来讲,自己反而是在帮他!
陈司光淡淡笑了笑,从兜里摸出了张银行卡,轻轻放在了桌上。
“这五万块钱你收好,密码6个6,不多,但也是我的一点心意。”
相对于几千万的大买卖,五万块钱确实不多,但对于一名还没进社会的学生而言,已经不是个小数目了。
哪怕是对于金融专业的学生而言,同样是如此。
苟侨中高兴地收下了这张银行卡,嘴巴乐得合不拢,连连称谢说道。
“您太客气了!”
“只是一点心意,比起你帮我的这个大忙,算不了什么。”陈司光淡淡笑了笑,“说起来,你真不打算来我们这儿上班?”
听到陈总抛来的橄榄枝,苟侨中有些心动,但犹豫了一番,还是摇头了。
“承蒙陈总厚爱,但我已经收到了夏海投行的offer。对于我们这些搞金融的来说……能进夏海投行,可以说是毕生的梦想!”
并不意外这个回答,陈总也没多劝,只是简单地举了下杯。
“那就祝你前途似锦了!”
本来,他也就是客套一句。
如果真心想让这家伙来自己公司,他也不会拿那五万块钱出来了……





高人竟在我身边 第七十一章 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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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集团的大厦。
坐在办公室里都郝云,正食指敲着桌子发愁。
莫名其妙的背上了一千五百万的债务,任谁心里也不会好受。
原本他还打算用公司账上的钱去买两套房子,结果这下好了,别说买房了,厕所都没钱买了。
再一个就是秋招的事情。
公司现在处在扩张期,急需扩招人才。
这两天他只不过是把林君扔去了郊区,便遭遇了无人可用的窘境,着实有些难受。
“老板。”
看着走进办公室的李宗正,正想着问题的郝云简单地应了声。
“咋了?”
“这几天,咋都没看到林君那……那家伙?”李宗正本来是想说狗东西的,但话到了嘴边又给憋了回去。
老实说,虽然他们经常在游戏的运营策略上吵架,并且自己又总是吵不过他,但这狗东西几天都没在公司露脸,自己还怪想念的。
独自和电趣精选那边的运营官沟通,还得配合他们更新游戏内容,策划游戏活动……
这种满是铜臭味的脏活累活,对于一名艺术家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他没和你说吗?”
“我咋问他都说出差去了,别的啥也没透露,”李宗正一脸奇怪地问道,“他到底干啥去了?”
“喂猪。”
“喂,喂猪?”
“前段时间我不是让他去买个理财产品么,然后钱刚到云梦投资的账上,他就拿着这些钱加上贷款凑了两千五百万,去城南郊区买了家破农场。”
“卧槽?”李宗正顿时惊了,“他疯了吗……买农场干什么?”
“鬼知道!他觉得那块地能涨价?不过这事儿我也有点问题,居然让这家伙管钱。”
让高层财权一把抓果然还是太草率了。
说白了还是吃了没经验的亏,郝云心中下定了决心,秋招之后一定得建个独立的财务部门,找个对自己言听计从的人管钱。
他这手下一个二个的都太有主见,搞的他每天接到公司的电话都像彩票开奖一样,这么下去迟早得被折腾出心脏病。
“所以,你就把他送去喂猪了?”李宗正憋着笑,干咳了声说道,“那他,现在人在猪圈?”
要不是老板脸上的表情不太美丽,只怕他已经笑出声了。
“在不在猪圈我不知道,但这猪他是喂定了!”一想起这事儿就恨得牙痒痒,郝云气不打一处来地说道,“年底看不到4000头成猪,就给我当养殖大队队长去,啥时候贷款还完了,啥时候滚回来上班。”
“哈哈哈哈哈哈嗝!”
终究还是没忍住。
李宗正笑的都岔了气。
郝云瞪了他一眼,便打发他回去工作了。
不过说到林君,虽说是将喂猪的事儿扔给了他,但郝云倒也没有刻意刁难,至少买猪仔和雇人员的经费,还是拨给了他的。
领风地产留下的证件基本是全的,检疫部门的人上来检查登记过之后,很快就能开始生产。
只不过这么一来,云梦投资的账上又凭空多了两三百万的赤字,作为养猪的成本。
希望到年底把这些猪卖出去能让他回点本,要不简直是血亏……
另一边,田园影业的剧组总算是抵达了江城。
根据田导的说法,他们决定从洛阳撤出的时候,当地文化部门的领导甚至驱车追到了机场,但最终还是没把他们留住。
江城机场。
拎着大包小包的田野,那同样拎着大包小包的李秘书一起从机场里走了出来。
其他人坐的是高铁,得等到明天再出发,他们这一波算是先头部队了。
机场外面一见到郝云,田野扔下了手中的包袱,上前两步直接给他来了个熊抱,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和那边的领导把话说死了,我们去意已决,打算来江城这边投奔你!云兄啊,我现在全部的希望可都在你身上,你可不能坑我啊!”
都已经走到了这儿,回头的路肯定是没有了。
若不是被逼的实在没办法,田野也不想冒这么大的风险,临时更改拍摄地。
“怎么可能,我是那种人吗?”郝云爽朗一笑,帮他把包丢上了车的后备箱,“走吧,先带你们去酒店。”
田野笑着说:“酒店不着急,先带我们去现场吧,到时候我们在附近随便找个宾馆将就下就行!”
李秘书也跟着点头:“是啊是啊,这个就不劳烦您费心了!我们几个大老爷们随便将就一下就行!”
郝云表情有些微妙,但见两人一脸坚持,他也就没再多劝了。
“那行……大家都上车吧。”
约莫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上了环城高速的众人几乎跨了整个江城,从城北开到了城南。
眼瞅着天都快黑了,窗外的景色越来越荒凉,李秘书忍不住问了句。
“咋这么远?”
郝云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好意思,随便糊弄了句说道。
“马上……就在前面了。”
终于,再开进了一片泥巴地里之后,一行人赶在黄昏前抵达了目的地。
只见那一望无际的荒凉,就像是完全没开发过一样。
若不是路边竖了个新希望农庄的牌子,地图上指不定都定位不到这儿。
拎着行李从车上跳了下来,走到路边的田野,朝着那锈迹斑斑的牌子望去,接着又看了眼那排钻过栅栏的狗尾巴草。
远处隐约可见朦胧的小土丘,以及鄂州省随处可见的湖。
望着眼前这般原始风貌,田导良久都没有开口。
就在郝云以为这家伙因为绝望而陷入沉默,心中过意不去地正打算安慰两句的时候,田野忽然转过身来,双手激动地抓住了他的肩膀。
“这里……真的全给我们用?”
“除了那个养猪场……其他的你们随便用,怎么了?”
“怎么改造都行?!”
“我无所谓的……你们随意?”
“哈哈哈哈,好兄弟!你真是帮上我大忙了!”
看着田导脸上写满的激动,郝云一脸懵圈地点了下头。
“能帮上忙就好……”
这啥情况?
咋感觉……
好像他还挺喜欢这儿的?
松开了郝云的肩膀,田野畅快地长出了一口气,踌躇满志地望向了那一片荒野。
仿佛在他的眼中,那里不是一片鸟不拉屎的荒地,而是他心中的那个洛阳……
“老王啊,要大干一场了!”
跟在他旁边的编剧王行楷,眼中也闪烁着希望的光芒。
“是啊,有的忙了!”
唯一还算正常的,也只有他那位李秘书了,此刻正一脸头疼地看着正在兴奋头上的田导,嘴里念叨着“预算”啊、“投资人”啊这类难懂的东西。
郝云并不想打搅他们。
无论如何,只要别找自己借钱就好。
“接下来,就是选角了!”
“选角?”看了一眼田导,郝云愣了下,一脸奇怪地问道,“角色还没定吗?”
“主演是定了,不过其他角色……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跟着我们飞这么远,”田导尴尬一笑,摸了摸鼻子,“不过也不是啥大问题,江城这么多表演学校,我们在当地找就行!”
虽然觉得哪里都是问题,但郝云最终还是忍住了吐槽的冲动。
这都九月底了,影片还没开始拍。
12月的档期,真的来得及吗?
年度票房霸权和系统任务的奖励,他已经不敢去想了……
但无论怎么说,和田园影业的合作还是帮了他一个大忙。
作为业界元老,田导的面子还是有点用处的,虽然这两年拍的电影票房不行,但资历总归摆在那里。
来到江城的第二天,田导便去市里的文化部门那儿喝了个茶,和领导聊了聊电影。
根本没费多少力气,那什么文化演出的牌照就批了下来。
至少到明年这个时候,云梦集团都不用为新希望农场的开荒难问题发愁了……




高人竟在我身边 第七十二章 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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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蓝雨》的剧组总算是开始了布景。
根据田导的说法,他打算在那小山——或者说小土坡上1:1还原一座伽蓝寺,然后沿着湖边建一条迷你版的洛阳古街。
而一些影片后期的镜头,也开始同步拍摄了。
按照田导的说法,这部电影他打算从后往前拍。
即,先从乱世下荒废的洛阳拍摄,再拍那个盛世下的洛阳。
虽然有些担心这家伙会不会把预算全花在布景上,但郝云寻思着反正也不用自己花钱,于是也就随他去了。
很快时间转到了十月初。
距离他拖着行李箱踏入江大校园的那一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一个月。
而那该来的,也终归还是得来,逃也逃不掉……
“赶紧起床,发衣服了。”
听到宿舍门口传来的嚷嚷声,昨晚通宵了的老郑抬手揉着眼睛。
“衣服?什么衣服?”
将一大包编织袋撂在了地上,老朱呲牙咧嘴地抹了把汗。
“军训的衣服啊!还能是啥?”
老郑苦着脸说:“能不训吗?”
梁子渊撇了他一眼。
“你觉得可能吗?”
军训是夏国的老传统了,作为夏中地区的顶级名校,江大执行的尤为严格。
除非像是徐小阮那样手上缠着绷带,否则就是大小感冒也逃不掉。
郝云没参与三人的话题。
因为就在刚才,躺在床上的他捏碎了那枚用两千五百万换来的记忆碎片,如山洪一般冲来的记忆差点儿没把他撞晕过去,整个人懵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解锁记忆·小说:《蜀山剑侠传》】
“……?”
咋抽了本小说?
“云兄,你要什么码的?衣服都在我这儿,趁现在各种号都有赶紧挑。”
床下面传来了老朱的声音,打断了郝云的思绪。
瞅了一眼地上的那捆编织袋,他随口回了句说道。
“给我来件最大的。”
听到床上传来的回答,朱克宁愣了下问:“最大的?xxl?你确定?”
这尺码,套这家伙身上都能当袍子穿了吧?
“我来件l码的。”老郑倒是比较勤快,一听说分东西便从床上窜了下去。
当时发书的时候也是,好像也只有这种时候这家伙最积极。
“10月份已经没多热了,主要是晒,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为啥选大一号的了。”
“嘶,你这么说……好像也有点道理,”郑学谦犹豫了一会儿,丢掉了手中那件衣服,拿了件大的,“那我也xxl好了。鞋呢?要不要也大一码?”
“总归会比小一号的好。”
“不会松吗?”
“放心,到后面你脚会肿。而且一般会往里面塞垫脚的东西,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卧槽,”郑学谦脸色微微一变,“这么惨的吗?”
朱克宁咳嗽了声:“……你别吓老郑了,我听说没那么吓人,就是稍微累一点。”
郝云叹了口气:“但愿吧。”
老实说,前一世已经参加过一次的他,这辈子是真的不想参加了。说什么锻炼意志力,培养集体意识,实际上能管半个学期不?可能用不了三个月,大家该咋样又咋样去了。
唯一一点用处,大概也就是拉近同班里的同学们之间的关系了。
毕竟到了大学,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真的挺远。也许一起上了四年的课,最后拿着毕业照都想不起这个人,也是有可能。
但话又说回来了,就算认识了又能怎样呢?
郝云依稀记得,前一世的自己毕业之后,别说是同学了,连室友都没再见过一次。
到不完全是感情淡了。
主要还是大家都太忙了……
“你咋这么懂?”
见躺床那头的梁子渊朝自己这边看了过来,停止回忆那零碎记忆的郝云想了想,随口说道。
“网上查的。”
也不知道信了还是没信,梁子渊倒也没继续问,只是朱克宁和老郑交换了一下视线,脸上写满了不相信这三个字儿。
“我不信,你信吗?”
“我也不信!”
“学弟弟,我跟你讲喔,军训可是很辛苦的,一定得挑件大点儿的衣服。”
“哎呀讨厌。”
这声“哎呀”,差点儿要了老郑的命,只见他像是吃坏了肚子似的弓着腰,笑的眼屎都挤出来了。
“卧槽老朱你……哈哈哈哈哈哈,老子不行了,隔夜饭都差点给你整出来了。”
朱克宁呵呵一笑:“彼此彼此。”
梁子渊:“……噗。”
郝云:“……”
草!
这群狗真是没完没了了!
……
一番闹腾,军训的衣服总算是分完了。
老朱拉上了老郑,俩人一起拖着编织袋去了别的寝室。
寝室里有个班长估计也就这点好了,不管分啥都是最先挑。
不过郝云倒是也不在意这些。
毕竟他都欠了一千五百万了,还会在意区区一套衣服一双鞋?
自始至终都没有下床的他,正紧闭着双眼,全神贯注地检索着先前从系统中解锁的记忆。
好家伙,居然是《蜀山剑侠传》!
之前解锁的三条记忆郝云都还没想好怎么变现,这会儿又解锁了个牛逼的东西。
根据他模糊的记忆,这本写于前世民.国年间的小说可不简单。
温瑞安评价它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把武侠小说带入了一个剑仙幽幻的境界。倪匡则将其称为“天下第一奇书”,集近代通俗文学大成,远非“武侠小说”四字所能概括。
事实上,它的各种设定也确实不太像武侠小说,而是更多地被人看作是仙侠小说的开山鼻祖。
无论是从写景造像、奇异志怪、法宝飞剑、主要人物的描写,还是从儒释道思想演变而来的“元神”、“三世因果”等概念,还是其首创的“古洞奇遇”,都堪称开创式的经典。
而里面的武功、器物、甚至是人名、故事桥段和场景描述也被后世的小说大量借鉴。
尤其是其中最典型的坠崖捡法宝,虽然郝云已经不太能想起来到底是哪一本,但仍然记得金老爷子最得其真传。
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后世金老爷子等新派武侠小说的发展,多多少少都能看到这本书的影子。
有人说它是近代的山海经,也有人称其为华国的百年孤独。
但郝云觉得,这本书更像是现代武侠小说的“新华字典”。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本书最后太监了。
全书的两条主线,一个被看作是正邪大决战的第三次峨眉斗剑,一个关乎修道者个人命运的四九天劫,最后都没了结尾,实在让人遗憾。
其实老实说,郝云并没有看完这本书,至少在他的记忆中并没有。
不过神奇的是,被解锁的那记忆就好像将整本书的内容连同那些不属于他的记忆一起,直接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只要闭上眼睛用心去回忆,郝云不止能清晰地回忆起剧情的脉络,甚至能精确地想起来哪一章的哪一段写的是啥。
只不过这四百万字的篇幅,实在是太长了点,光是将解锁的记忆从头到尾快速的回顾了一遍,都耗费了他不少时间。
难以置信地睁开了双眼,后脑勺隐隐还有些阵痛的郝云,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嘀咕了句。
“真是不可思议……这种感觉就好像,把整本书背下来了一样。”
这一世的夏国武侠小说市场虽然也很繁荣,演化出了无数写作流派,各类创意百花齐放,但仔细想想……
好像确实没有仙侠?
哪怕王行楷编剧之前创作的那个剧本,在背景中杂糅了些神佛之类的设定,也只是侧重于神秘主义的渲染,而没有出现修真这个概念。
简而言之,神就是神,人与神之间的界限不可逾越。
高武的世界观中将武功练到极致可敌万人,可破千军,也不过是强大的个人。
至于什么一剑劈开山河,挥手煮沸大海,弹指星河破碎这种天马行空的脑洞,似乎都没人考虑融合进武侠小说里。
要是把这本书给还原出来,搞不好还真能给夏国的武侠小说带来一丝不一样的灵感。
到时候若是启发了一两个大作家,收割一波属性点,那简直是血赚啊!
一想到这儿,瘫在床上的郝云,兴奋地呼吸都急促了。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军训的时候抽空写几张好了……”
整本书的内容都在脑子里。
不存在构思剧情和遣词造句的烦恼。
唯一限制他的只有手速了。
至于任务的另一个奖励——也就是那枚厄运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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