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妻狂犬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小最
叶飞澜眼皮微微一抬:“怎么,想赖账?”
苟晟打了个响指,一群悍的男人不知道从哪儿突然冒了出来,他们个个身着丛林迷,身高腿长、体态矫健,一下子把那群混混比得又矮又矬。
混混们立刻就不敢动了。
“哪儿能呢?”老大赶紧换上了笑容,对旁边一个小弟使了个眼色,“还不赶紧把钱送过去?”
“大哥果然痛快!”
叶飞澜把二十万丢进钱箱里,把之前的筹码往前推了推:“继续。”
“这……”老大笑道,“你看,时间也不早了……”
苟晟冷冷打断了他的话:“叶哥说继续。”
他的目光冷得像冰、锐利得像箭,老大禁不住打了个寒颤:“我们小本生意,没有现款了。”
“没关系,”叶飞澜笑眯眯地说,“在我这儿,没那么多规矩,没钱了可以赊嘛。”
一群汉子铁桶一样围在四周,一个小混混见势不妙想偷偷溜出去报信,被其中一个拎小鸡一样拎起来,丢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大哥只好战战兢兢地又玩了一圈。
“继续。”
“再来。”
……
一连打了十多圈,叶飞澜终于打了个哈欠,揉了揉酸痛的手臂:“差不多了。算下账吧。今年的账今年了,你们抓紧把账结清了,咱们大伙儿也好清清静静过个年。”他扫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唔,离跨年还有32分钟,你们抓紧去取钱,还来得及。”
“……”
这十几圈打下来,欠下的“赌债”足有二三百万,把他们称斤卖了也还不起啊。
“怎么?”叶飞澜,“想赖账?”
“不是想赖账,”老大额头上的冷汗哗啦哗啦地往下流,“是真的没……没那么多钱。”
“这样啊,”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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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既然还不起……那就只能砸了。”
“……”
“我这人笨,没什么主意,就连这招……都还是跟你们学的呢。”
十分钟后,整座麻将馆被砸得只剩下一地狼藉,叶飞澜拍拍手:“走吧,回家过年。”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记住了,我是刘志强的儿子,你们要是不痛快了,尽管找我‘爹’的麻烦。子债父偿嘛,天经地义。”
都是一个小县城里的,统共就那么巴掌大的地方,乡里乡亲,谁家的情况他们都听过那么一耳朵,自然不会不知道叶飞澜是女方带来的“赔钱货”,并不是刘志强的亲儿子,从小感情就不怎么亲厚,还因为某些事情干过架。
只是因为这些年叶飞澜在外面赚了钱,人又孝顺,没少贴补家里,他们才想出了这个从刘志强身上诈钱的馊主意。
他们刚刚才亲眼看到叶飞澜带来的“保镖”连刘志强也揍,哪儿还不明白叶飞澜的“言外之意”?
从赌馆回到家的时候,零点的钟声刚刚敲响,鞭炮和礼花齐鸣,家家户户欢声笑语,只有他们家还没进门就听到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污言秽语不堪入耳,他妈在屋里呜呜地哭,小弟弟一边哭一边劝。
没半分家的样子。
叶飞澜推门进去的时候,刘志强正操起一个凳子腿往方桂莲身上砸去:“我艹你娘的臭婊子,谁几把给你的胆子,竟然敢他妈的跟老子顶嘴?”
小弟弟哭着拦了一下,没拦住。
叶飞澜伸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刘叔,住手吧。”
“你个小兔崽子!”刘志强看到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野男人艹出来的赔钱货!竟敢让人揍你老子,看你老子不……”
“够了!”
叶飞澜手腕一使力,刘志强一百二十斤的身体就飞了出去,“砰”地一声砸在厨房的玻璃门上,玻璃“哗啦”一声瞬间粉碎,割得他脸上、手上全是细小的口子。
刘志强躺在满地碎玻璃里,直接被摔懵了。
十多年前叶飞澜离家之前,还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身量还没长成,最后一次干架的时候,两人才堪堪打了个平手,这十几年叶飞澜总是匆匆来去,也没什么动手的机会,没想到他记忆中任他打骂的小赔钱货,竟然一只手就能把他丢出去。
方桂莲也吃了一惊,哭着捉住叶飞澜的手臂:“澜澜,你别……”
“放心,”叶飞澜拍拍他母亲的手,“我本来就没打算对他怎么样。我看日子过成这个熊样子,也没什么继续过下去的必要了。妈,离婚吧。”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有猫的地雷~
感谢逾期(=^w^=)、萌萌哒的小咸鱼的营养液~
其实有评论就很开心啦。
蠢作者干了一件炒鸡蠢的事情……今天才发现忘记申榜哈哈哈[笑cry]
目前裸奔中……可能在作话里唠叨的次数比较多,希望小天使们没嫌我烦哈哈哈
第66章净身出户
从叶飞澜说出“离婚吧”三个字起,方桂莲就开始哭。
她这些年没别的本事,任何事情都忍气吞声的,唯有“哭”这一技能,用得堪称炉火纯青。
被骂了,哭;被打了,哭;受欺负了,哭;遇到难事儿过不下去了,哭。
但是哭这个技能,只在在乎你的人面前是有效果的,在那些丝毫不在乎你的混账玩意儿面前,你哭得越惨,他越开心。
所以方桂莲哭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姓刘的少揍他,但在叶飞澜这儿就完全不一样,不管发生什么事儿,只要她哭上那么两场,就什么都能解决。
但是这次,没有奏效。
“妈,你先别忙着哭,”叶飞澜抽了张纸巾递过去,“你坦白告诉我,你喜欢刘志强吗?”
喜欢?
方桂莲愣了一下。
她从一生下来,接受的就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这样的传统思想教育,在他们这个地方,生了女儿就是赔钱货,什么好的都紧着弟弟,上学也是供弟弟上,没女孩儿的份儿,而且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夫家对她好是幸运,不好是本分,离了婚是要被千人唾万人骂的,所以很多女人都只能选择忍着。
忍着忍着,就是一辈子。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长大了是要嫁人的,嫁给随便什么人,从来就没有想过什么“喜欢”或者“不喜欢”虽然因为长得好看,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看,少女时代也有不少年轻小伙子表示过好感,甚至还曾经有过一段堪称浪漫的爱情。
那时候她才十七岁,每天做家务、下地干活、照顾弟弟妹妹,下午干完地里的活儿,还要去山上放羊。
对于方桂莲来说,每天放羊的这段时间,是她一天中最好的时光。
那时候家里有一台二手的音机,音机只能到隔一座山的县上的电台,每天傍晚的时候都会播放当时的流行歌。
方桂莲很喜欢一边听歌,一面跟着唱。
盛夏的时候,阳光灿烂、草木茂盛、山风浩荡,雪白羊群在崎岖的山间小道上穿梭、时隐时现,少女挥舞着牧羊鞭放声歌唱,眼前是滚滚的松涛林海,还有……那个他。
希望小学就建在山脚下的坪坝上。
那个大城市里来的教书先生,长得儒雅英俊,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穿一件洗得很干净的白衬衫,看着就和他们这些庄稼地里生长起来的人不一样,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每当小学生们下课了、放假了,他就捧着一本书,坐在半山腰的大石头上慢慢看。方桂莲和他几乎每天傍晚都会在同一个地方遇见,久而久之,就熟稔了起来。
年少时候的爱情,都像是一团裹着烈焰的火,鲜明而热烈,却又像是一朵飘在半空的云,缥缈而又不真实。
方桂莲现在偶尔回忆起来的时候,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恋爱了、结婚了,人死了、梦醒了。
铺天盖地都是流言蜚语。
所有曾经羡慕和嫉妒她嫁得好的人,都用千倍百倍地恶毒去嘲笑和讽刺,在她背后指指点点、戳着脊梁骨骂她。就连从前很乐意她嫁给“城里人”的父母,也开始嫌弃她小时候挑三拣四,不肯嫁给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子,偏要嫁给城里人。
没那个福分,就别去痴心妄想!
看看你现在,带着个小拖油瓶,哪个正经男人还愿意要你?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有时候流言蜚语就是这样,开始你可能会旗帜鲜明地不信,但是说的人多了,也就不由人不信。
到后来,连方桂莲自己也认为是自己的不自量力耗光了她这辈子所有的福气,认为女人就该忍气吞声、相夫教子,规规矩矩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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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
山里的男人,都是宁愿娶个丑八怪黄花闺女,也不愿娶个漂亮的寡妇的。
方桂莲在带着“小拖油瓶”在娘家被人戳着脊梁骂了半年,刘志强看她人长得漂亮,托人上门提亲,她也就认命地嫁了。
然后……和其他这个地方的女人一样,忍气吞声了半辈子。
喜欢?
不存在的。
如果说她这辈子曾经喜欢过一个人的话,那也一定是她青春年少的时候遇见的那个教书先生,穿着白衬衫,袖口随意地挽起,坐在松涛林海中的山石上,对她微微一笑。
那种心扑通扑通乱跳的感觉,也许就是电视里说的……怦然心动。
……
自从嫁给刘志强之后,她已经越来越少地想起那个人了,因为一旦想起那个人,就会更难过、更痛不欲生。为了不想起他,她连他的相片都不敢看,但是……随着叶飞澜一天天长大,她发现他越来越像他的亲生父亲。
出于对那段过去的刻意遗忘,和偶尔想起的时候锥心刺骨的痛,比起叶飞澜,方桂莲在她后来的两个孩子身上倾注了更多的关心和爱。
即便他们一个烂泥扶不上墙,一个又呆又笨,没一个及得上叶飞澜万一。
想到这儿,方桂莲心中刺痛,微微摇了摇头:“不喜欢,从来没喜欢过。但女人不就是这样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再说还有荣荣和耀耀,我舍不得他们,也不能不管他们。”
“妈,你醒醒吧,”叶飞澜看着方桂莲的眼睛,“这是你的人生,和你儿子半分关系都没有。再说刘荣都多大了,也到了他该孝顺你的时候了,你还要管到什么时候?管他一辈子吗?”
“他这么多年只知道从你这儿要钱,给过你一分钱吗?给你买过一样东西吗?你是不是还指望着他过两年懂事了孝顺你?别做梦了!刘志强都快五十了,他懂事了吗、孝顺了吗?”
“……”
方桂莲张了张嘴,哑口无言。
“还有这个,”叶飞澜指了指蹲在一边哭的刘耀,“小崽子正是求学的时候,你看看这个家,这是个学习的地方吗?你是不是想让他和我一样……”叶飞澜说到这儿喘了一口气,双眼赤红,最后还是换了种说法:“你是想毁了他的一辈子吗?”
“我……”
“如果我没说错的话,你是喜欢我爹的吧,”叶飞澜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你以为我爹在九泉之下看到你这样,不会心疼吗?恐怕他这么多年看到你这样受苦,死都死不瞑目吧。”
也许是情绪累积到了极点,也许是真相第一次被人赤/裸裸地挑明,戳到了内心深处最痛的那个点,方桂莲呜呜地哭了起来,越哭越痛、越哭越痛,最后一边哭一边倒气,哭得满脸泪水,眼睛都肿了,还是停不下来。
她这些年虽然虽然没少哭过,但哭对她来讲只是一种短暂的情绪发泄,其实心里是麻木的。
但是叶飞澜这些字字一针见血的话,把她心上已经不会痛的脓疮一一挑破,锥心刺骨、鲜血淋漓。
从叶铭之去世之后,二十多年了,她再也没有哭得这么痛过。
她一直哭了一个多小时,才渐渐停了下来,坐在沙发上一下一下抽噎着,又过了许久,她终于抬起头来,目光前所未有地明亮:“好,我离婚。”
叶飞澜向剧组请了几天假,大年初七民政局一上班,他就陪着他妈去民政局离了婚。
刘志强一开始自然不答应,但被苟晟狠狠地拾了几顿,就老老实实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还把县里的房子过到了刘耀的名下。
刘志强净身出户,什么都没得到,除了叶飞澜替他结下的仇家。
之后,叶飞澜带着方桂莲和刘耀去了沿海的一个小城市,给他们租了一套房子,又花钱把户口迁了出来,为刘耀办了转学手续,在这儿的一所高中里报了名之所以没带他们去海城,一来这么多年,除了那些微末的血缘关系,叶飞澜和他们也没多少亲人的情分了,二来也是怕刘志强过去找他们的麻烦。
走之前,叶飞澜特意分别找他们聊了聊天。
他对他那个容易心软的母亲说,如果她再回去,他就再也不管她和刘耀的事儿,反正他是从小跟着刘志强那个混账继父长大的,别的没学到,狠心凉薄倒是学了两三分,没什么事儿是他做不出来的。
他对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说,假如他再和他爹或者哥哥联系,暴露了他们现在的容身之所,那就只能请他滚回去和他父亲一起生活,过那种三餐不继、饥一顿饱一顿,大年三十被讨债的上门打砸的生活。
至于读书求学?这辈子都别想了。
当然,如果他想重复他父亲和哥哥的人生,那就当他什么都没说。
安顿好这边的一切之后,叶飞澜没再耽搁,立刻飞回了剧组,这时候他才知道,他随随便便翘掉的那个柏林电影节,竟然给他颁了一个最佳新晋男演员奖。而且这个消息已经在网上狠狠炒过一波,短短一个星期之内,叶飞澜的微博刷刷涨了三十多万粉。
在这种向来曲高和寡的电影节上拿个没多少含金量的最佳新人奖,竟然还能涨粉……也是十分稀奇了。
奖杯是徐江陵替他领回来的,他“老人家”虎着脸用奖杯砸了他一下:“混账玩意儿,还没红呢就耍大牌,得个奖还得让我帮你领。”
但紧接着就绷不住,欣慰地笑了起来。
一群人吵吵着让他请客,请客事宜由年后飞过来的卫大经纪人一手包办,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酒楼是当地最好的,餐前小点、餐后水果、主菜的荤素搭配……甚至连每一道菜的上菜顺序都心安排过,酒也是从外地采买的最好的干红和干白,酒足饭饱之后每人都得到了一份“贴心小礼物”,还给他们每个人都分别叫了车送回酒店。
整个剧组的演员和工作人员都十分满意。
一切都没什么不同,只有他们的微信里多了一个叫“年年有鱼”的人,头像是一个特别讨喜的笑脸,每逢大小节日都会给他们发红包,闲时还会聊两句,聊着聊着就成了朋友。
这些事最佳新人奖得主本人都没有过问,全权交给卫大经纪人自由发挥。
叶飞澜一回到剧组,就全身心投入了拍摄,苟晟和从前一样,大白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但不管有多忙,傍晚一定会来接叶飞澜回酒店,然后两个人抱着腻歪一个晚上,做些什么,或者什么也不做。
只要两个人呆在一处,哪怕一句话都不说,心里都是甜的。
接下来的戏份对叶飞澜来说,没什么太大的挑战,很顺利地拍完了。
三月中旬,《丛林追缉》如期杀青,叶飞澜回到海城,昏天黑地地睡了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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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夜,第二天早上是被饿醒的,一睁开眼,满屋子都是食物的甜香。
苟晟围着围裙,端着一个托盘从厨房出来,看见叶飞澜醒了,嘿嘿笑着说:“快去刷牙,我烤了你最爱吃的低糖蛋挞,还有鲜榨的芒果汁……吃完饭,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虐渣爹暂时告一段落,但是还没虐完
要先甜一下啦
感谢萌萌哒的小咸鱼的地雷~感谢最爱小米粥的营养液~
感谢所有留评和追文的小天使宝宝们~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支持~爱你们,么么哒~
然后……连续三天到雷的作者真的很惶恐,不要再破啦,能多看好几章v文呢
第67章粗壮的金大腿
叶飞澜伸手拈了一个蛋挞一口吞掉,香甜适口,温度刚刚好,他眯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唔,好吃。”
“……主人,你还没刷牙。”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叶飞澜伸手端了杯芒果汁,极为豪放地一口干掉半杯,将蛋挞吞下去,终于感觉自己的肚子没那么饿了,这才饶有兴致地问,“什么地方?”
苟晟嘿嘿一笑:“去了你就知道了。”
“唔,还神神秘秘的,”叶飞澜伸手拈起他的下巴,随口给了他一个早安吻,笑眯眯道,“小狗子都知道给朕准备惊喜了。”
苟晟:“……”
自从他们俩正式发生关系之后,叶飞澜这些撩人的小动作简直信手拈来,分分钟撩得他面红耳赤,心怦怦乱跳,某个部位坚硬如铁,简直要发疯。
然而叶女王管撩不管灭,已然飘进卫生间洗漱去了,只留下一只把滚烫额头抵在桌子上的害羞狗,和自己的小小狗大眼瞪小眼。
吃完早饭也才七点多,时间还早,又是周末,电梯里一个人都没有,叶飞澜把手伸过去,主动挽住了苟晟的手,和他十指相扣。
苟晟激动的心怦怦直跳。
每到达一个楼层都紧张得手指僵硬,生怕电梯门突然“叮咚”一声滑开,有人看到他们两个大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手牵着手,尤其其中一个还是个和他传过绯闻的明星在他心里,叶飞澜不止是明星,更是他心里当之无愧的、最光芒璀璨的那一颗巨星。
他很想和叶飞澜并肩站在娱乐圈金字塔的顶端,将一切质疑、鄙弃、蔑视的目光压在脚下,光明正大地向全世界宣告:“我们在一起了。”
可是他清楚地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再等一等。
等那么两年、三年,等叶飞澜功成名就、风光无两,等他能在他背后为他撑起一片湛蓝天空……到那个时候,就可以不惧任何流言蜚语,也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在一起。
电梯猛然一停,电梯门“叮咚”一声向两边滑开。
苟晟吓了一跳,飞快地甩开叶飞澜的手,定睛一看,却发现电梯外面并没有人原来是一楼到了。
叶飞澜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小傻狗……你真可爱哈哈哈……”
“……”苟晟,“!!!”
被主人嘲笑了然而为什么心里这么开心?
苟晟情不自禁地也跟着笑了起来。
早春的清晨,昨夜刚下过雨,空气干净清新,带着微微的凉意,让人神清气爽。时间还早,街上的行人还不多,两人沿着道旁的人行道肩并肩地慢慢往前走,没有记者、没有狗仔,很是轻松惬意,时不时相视一笑,满心里都是阳光灿烂的。
走了大概有十几分钟,苟晟停下脚步,笑着说:“到了。”
“到了?”叶飞澜往旁边看了一眼,靠路边是一个街心花园,里面种了不少冬青树和常绿乔木,绿意盎然的,再往后面是一栋崭新的商务大楼,二十多层,外观设计独特、米白色的墙面砖反射着阳光,整栋楼都显得特别帅气。
苟晟带着他穿过街心花园,一直走到大楼的正门口。
光洁透亮的落地玻璃门自动向两边滑开,叶飞澜跟着苟晟走了进去。
门里整整齐齐站了两排西装革履的男人,个个身高体壮,看起来非常魁梧,其中一个喊了一声:“预备……开始!”所有人齐声道:“欢迎老板、老板娘莅临指导!”
声如洪钟,震得整个大堂嗡嗡作响。
叶飞澜:“……”什么鬼?
苟晟十分有派头地挥挥手:“忙你们的去吧,我们随便看看。”
“是!”
男人们各自散了,搬花的搬花,钉招牌的钉招牌,忙得热火朝天,苟晟带着叶飞澜乘电梯上了顶层。
整个顶层是一个非常大的办公室,四周都是落地的玻璃窗,放眼望去,整个海城的风光尽眼底:“那边是西方明珠塔,那边是内滩……还有那里,那个窗口……看到了吗?那是我们的家。我托人买了个两个望远镜,还没到货,以后你没通告在家休息的时候,在阳台上就能看到我。当然,我……我也能看到你。”
苟晟的脸红红的,眼睛里亮晶晶的,虽然人长得五大三粗,那么大的一只,但是……看起来就是特别可爱。
叶飞澜其实是一个很不容易动容的人,但今天是真的有点儿惊到了,又惊又喜,他大概能猜到这儿是什么地方,心中震撼难言,还没缓过神来,就听到苟晟一本正经地讨论“怎样在工作时间摸鱼隔空传情”的问题,又觉得哭笑不得。
他伸手捏捏他的脸:“娱乐公司?你……为我开的?”
“是,”苟晟眼睛里都是暖洋洋的笑意,像是盛满了阳光,声音低低的,很温柔很温柔,“我们的娱乐公司,我们两个人的。”
叶飞澜感觉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鼻子却有点儿淡淡的酸,他眨了眨眼睛,把那点儿泪意强压了下去,笑着环顾四周:“这房子是租的?一年多少钱?”
对于起步期的娱乐公司来说,实在有点儿太奢侈了。
苟晟嘿嘿一笑:“不是租的,是买的。年前这座栋楼刚盖好,正在招商,我感觉这地方环境不错,尤其是离家近……所以就把它买下来了,刚装修好不到半个月,大部分都是环保材料,提前通风散了味儿,又买了不少绿植。就等着你起个名字,就去工商局注册备案了,很快就能正式运营了。主人,你来起个名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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