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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妻狂犬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小最
苟晟沉默了一会儿,流畅地一打方向盘,把车停稳在路边,侧头看着叶飞澜的眼睛:“我的确还有事情瞒着你。主人,十三年前,你是不是从屠狗者手里救下过一条小狗?”
“啊?”叶飞澜愣了一下,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提起这个,“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就是你养了十二年的那只狗。主人。”
第16章方天戟
身为叶飞澜的忠实“走狗”和助理,却让拍了一上午的叶飞澜亲自开车这一点,让苟晟十分自责。所以在叶飞澜出席颁奖礼的那段时间,苟晟找了个练车场练了两把,光速学会了开车。
这次是主动下凡,他的神力并没有消失,有这个保障,别说是开汽车了,就算是开飞机也出不了事故。
学会开车之后,他回了趟天庭,让人脉颇广、神通广大的月老给他弄了个驾照,绝对以假乱真。然后找了家租车行,租了一辆suv。
苟晟的想法很简单,他只想尽快学会开车,为叶飞澜分担一点,让他的渣主人不用那么辛苦,不会那么……让他心疼,可却半点儿没想该怎么解释这件事。月老说过,在凡间拿驾照可没那么容易,要经过刻木一、刻木二、刻木三的考验,最快也得一个月才能拿到。
所以情急之下,苟晟只好说之前在骗他。
苟晟想过无数叶飞澜可能会有的反应,也许会冷冰冰地质问他,也许会不由分说赶他下车,也许会一脚把他踹出去,但唯独没有想到,叶飞澜只是轻描淡写地拿驾照砸了他一下,就默认了他的司机身份,还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用那种半开玩笑地亲密口吻,问他还有什么事情是骗他的。还说如果现在说了,他可以不计较,但有一天让他自己发现就不得了了,希望他能慎重考虑。
苟晟沉默了。
他从来都没有试图瞒过叶飞澜什么,但是叶飞澜没有认出他。为了不被叶飞澜解雇,他暂时把叶飞澜是他前世的渣主人这个秘密吞进了肚子里,想等到叶飞澜自己发现端倪,再慢慢告诉他。
可是……
作为他十二年的老狗,叶飞澜的性格,他再了解不过了。虽然叶飞澜用的是他从未见过的这种开玩笑的口吻,但他知道,叶飞澜从来说到做到,如果他继续隐瞒下去,有一天真相暴露,叶飞澜可能真的会把他一脚踹出银河系。
所以他决定坦白。
他说:“我就是你养了十二年的那只狗。主人。”
叶飞澜愣了一下,紧接着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你别逗了。”叶飞澜指着他,笑着笑着,突然就不笑了,他低了下头,眼神里带着一点点温柔:“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的确养过一条狗,就那么一条。救它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它可怜,并没真的想养它,可是狗那种东西……太粘人了,我把它养大一点儿的时候,就丢在外面让它自己跑,可是每当我从练习室回来,都能看到他蹲在我住的地下室门口,用那双可怜巴巴的眼睛看着你,还拿脑袋拱你的腿,拿舌头舔你的手……”叶飞澜突然对苟晟笑了一下:“你知道的,那种动物,长得那么大一坨,人高马大的,看起来很凶,但其实最会撒娇了。”
苟晟温柔地看着他,认真地点点头:“我知道的。”你一切的一切,我都知道,但还是第一次在你的嘴里听到关于我的形容。我是很凶,但只会对伤害你的人凶,永远永远都舍不得对你凶。
“……”叶飞澜被他莫名其妙的反应弄得愣了一下,摇头失笑,“你不知道的,我这人从小和人打架打大的,没什么同情心,我以为我会把他踹出去,但是很神奇的,我对它心软了,把它留了下来。那时候我住在地下室,里面就放了一张床,对我而言,那就是个睡觉的地方,但是从那以后,那个地方竟然像个家了。每天晚上回来,‘家’里都热热闹闹的,我给他买了垫子,买了狗窝,买了食盆,买了狗咬胶,顺便也添了一点家具,虽然有时候它会把‘家’里折腾得很乱,但其实……我很喜欢它那样折腾。因为那让会让我感觉,这世界上还有个生物在等我,它需要我。十二年……在娱乐圈这种地方混了这么久,一直出不了头,没什么说真心话的朋友,还有一群吸血鬼亲戚,我没有神失常,也没有得抑郁症,我自己都觉得诧异。后来我想想,可能是因为一直有它在……但是差不多两年前,它也走了。”
叶飞澜抬起头:“不好意思和你说这些。”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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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话匣子,不过回头想想,大概是因为苟晟已经知道他所有的秘密,再多一个也没什么关系。
他似笑非笑地看了苟晟一眼:“不过你也算神通广大,竟然连这些陈年旧事都知道。耿芳说你是我的老粉,我当时还不信,现在看来,不得不相信了。不过……我从屠狗贩子手里救它那事儿,好像没和人说过,你是怎么知道的?”
苟晟苦笑了一下:“主人,我说的都是真的。”
“算了,不逼你了,”叶飞澜揉了揉太阳穴,“去机场吧。再迟要赶不上飞机了。”
“……好的,主人。”
颁奖礼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等坐了三个小时的飞机,再次开车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两点。
叶飞澜笔直地坐在副驾上,仿佛在闭目养神,但苟晟叫了他好几声,他都没醒,竟然保持着正襟危坐的坐姿,就这么睡着了。
他是真的太累了。
凌晨四点多就起床赶到片场,拍了一上午的戏,连饭都没顾上吃,就赶飞机去广城参加颁奖礼,之后又赶飞机回来……就连他这个神狗都觉得不轻松,更何况肉体凡胎的渣主人了。
苟晟想了想,没惊动他,轻手轻脚地替他解开安全带,一手穿过他的腋下,一手捞过他的膝弯,将他抱了起来。
竟然那么轻。
虽然以他的神力,扛起个把汽车不是问题,低于一吨重的物体都会觉得轻,但渣主人未也太轻了一点儿。一米七九的身高,在娱乐圈虽然不算高,但是搁在普通人身上绝不算矮,骨架虽然不大,但是有肌肉,按理说真的不该这么轻。不过也难怪,这一天叶飞澜都没怎么好好吃饭,午餐就凑合了那一个汉堡,晚餐更是因为累得没胃口,就在飞机上将就吃了一点飞机餐,原本打算回来之后再吃一点的,但是就这么睡着了……
一天两天这样当然没关系,但是一个月两个月呢?一年两年呢?
再这么下去,叶飞澜还没等彻底爆红,身体就要先垮了。
上一世下凡做狗的时候,有很多事情他都不懂,但这一世,他越了解叶飞澜,就越心疼。心疼他从小得不到爱,心疼他在这条路上付出的辛苦,心疼他被公司和家庭双重压榨,心疼他的要强,心疼他从那个骄傲的少年,一点点被迫学会妥协,更心疼他……明明是这么美好的一个人,却没有一个人心疼。
“渣主人,”苟晟从他衣袋里掏出房卡,刷开酒店的房门,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在床上,脱掉鞋子,盖好被子,“没人心疼你,没关系,有狗呢。”
说完,他去卫生间拧了一条热毛巾,用耿芳刚刚教给他的方法替叶飞澜卸了妆,又轻手轻脚地替他擦了手脸。
这些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做,虽然做得有些笨手笨脚,但却很认真很认真,认真到有些虔诚。
狗唯一比人强的地方,就是它们忠诚。
对于苟晟来说,叶飞澜就是他的神,他的信仰。
原本,他只是因为被噩梦折磨,想下凡随便报个恩而已,但是随着上一世的记忆一点点复苏,他对叶飞澜的感情也一点点变化。虽然做人很麻烦,要考虑那些弯弯绕绕,要学习怎么用那些咳血成果,但是,他愿意为了叶飞澜,去学着适应这个对他来讲太过麻烦的尘世,还有……去学着赚钱。
是的,赚钱。以前他不懂凡人为什么为了几张纸争得头破血流,现在他懂了。
他的叶飞澜,原本是那么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被逼到现在这个地步,妥协了又妥协,不就是因为缺钱吗?
在天庭的时候,他视钱财如粪土,没少干拿金银珠宝换烧鸡、换烤肉,换美酒佳肴这种事儿,因此每个月发饷那几天,天庭的大小神仙都争先恐后地请他过去吃饭,饷银加二郎神赏赐的金银珠宝,左手进右手出,不要太痛快。
但是现在……看着空空如也的乾坤袋,苟晟真的后悔了。
他早就听月老说过,在凡间,没血历没文屏,想赚钱也可没那么容易,眼下这世道,做金融和房地产最赚钱,但是单单搞清楚这两个名词的意思,就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靠这个赚钱?狗都不信。
苟晟考虑了半个晚上,觉得还是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最靠谱。正好也可以顺便保护叶飞澜,得他再受到伤害。
但是……眼下最大的问题是,他没有本金。
苟晟从乾坤袋里摸出一枚纽扣大的小玩意儿,迎风一抖,变成了一柄通体闪着银光、威风凛凛的武器方天戟。
这是几千年前,他跟随二郎神首战告捷之后,杨戬赏给他的礼物。除了下凡历劫,他几千年都不曾离身了。
但是他需要钱。
苟晟恋恋不舍地抚摸着他熟悉的戟身和锋刃。在漫长的几千年里,这把武器曾经陪伴着他经历过上百场大大小小的战役,见证过他全部的伤痕和荣光。但是……他放下方天戟,把手伸进衣袋里。
那里面放着叶飞澜提前预支给他的“封口”,他的手指留恋地摸着那一小叠人民币,感觉那上面还残留着他亲爱的渣主人指尖的温度。
温暖中带着一点点的凉。
苟晟重新把方天戟放进乾坤袋,推开门。他记得白天开车经过了一家24小时典当行,如果老板识货的话,这把有上千年历史的方天戟,应该能当不少钱。
第17章误会大了
昨天又是拍戏,又是赶飞机出席活动,几乎是连轴转,实在是太累了,叶飞澜的生物钟罕见地失了效,闹钟不知道为什么也没响,以至于他一觉醒来,天都亮了。
他摸到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六点三十五分。
今天的第一场戏安排在上午八点,还不算迟……但这还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在拍戏的时候睡到天色大亮,而没有提前去片场找感觉。
但因为睡饱了觉,整个人都神清气爽。就连折磨他很久的神经性头痛仿佛也消失了,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几岁。
叶飞澜伸了个懒腰,爬起来洗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人生有时候是特别公平的,在某一方面格外亏欠,就会在另外一方面格外优待。他在一个糟心到爆的家庭里长大,中途又被迫辍学,命运堵死了读书、求学、工作那条大部分人都在走的路,却替他打开了另一条路。
在他母亲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也是有过一段很美好的、很浪漫的爱情的。来自外地大城市,温文儒雅的支教老师,爱上了深山里漫山遍野的杜鹃花一样美丽的姑娘。即便那姑娘没读过几天书,不懂什么大道理,但她美丽、天然、质朴、生机勃勃,就好像早晨□□点钟的太阳。
后来,他们恋爱了、结婚了。
再后来生下了作为他们爱情结晶的他。五年后,在那个年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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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带着姑娘离开深山的时候,一场夏季的洪水不期而至,泥石流冲垮了建在山脚下的坪坝上的小学,他那个短命的父亲,为了救学生,永远地被埋葬在了深山里。
即便叶飞澜后来的日子过得猪狗不如,但是和两个因为被继父扯了后退而显得相貌平平地弟弟不一样,他几乎完全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和父亲的儒雅英俊,好看到即便穿着廉价的t恤牛仔裤走在人群里,也能被星探一眼挑出来。甚至到现在,他都已经三十多岁了,整个人还是有一种微妙的少年感,却因为整个人的气质都沉淀下来了,而显得比二十出头的时候更有魅力。
尤其是今天,睡饱了觉的他,淡淡的黑眼圈消失了,皮肤简直像刚剥出来的鸡蛋清似的,白皙里带着淡淡的柔光。大概是因为有着四分之一少数民族血统的原因,他的眉毛很浓,眉型也很好看,睫毛又黑又长,是那种传说中自带眼线的人,即便不上妆,也显得很神、很好看。
曾经有娱记说过,叶飞澜偶像包袱很重,从来不肯素颜露面,即便和朋友出去吃饭,也总是带着妆。
叶飞澜对着镜子里罕见的、元气满满的自己笑了一下。
也许是因为睡得好,也许是因为卸下了长久以来不能对人言的心事和负担,也许是第一次对主办方阳奉阴违,让他觉得爽快,今天早晨起来,感觉神出奇得好,连心情也像初升的朝阳一样明媚。
只是……他完全不记得昨天晚上自己是怎么回的酒店。
仿佛最后的记忆是在机场地库里,坐上车,疲惫地系好安全带。苟晟贴心地打开车载音箱,里面传来一阵悠扬舒缓的音乐,音量调得很低很低,婉转的音符里隐约能听见泉水叮咚,鸟鸣声声……
然后他就睡着了。
再然后……他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怎么回的酒店,怎么卸的妆……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算了,多大点儿事儿,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吧。
叶飞澜拾停当,从酒店开车赶到片场,和每一个工作人员打招呼的时候,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心照不宣的暧昧笑容。
叶飞澜颇为莫名其妙,和迎面走来的徐江陵打了个招呼:“徐导,早。”
“早,”徐江陵笑得一脸意味深长,“小叶,瞒得够紧的啊。不过你年纪也不小了,是该成家立业了,像谈恋爱这种事情,只要不影响拍摄,我是不会干涉的,你不用再这么藏着掖着了,大大方方地来就好。”
“啊?什么?”
“什么时候把女朋友带来给我们看看?”
“女朋友?”叶飞澜完全被问懵了,“我没女朋友啊。”
“别装了,”在剧中饰演申钰的郑肖肖笑着打趣道,“说吧,给姐老实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郑肖肖虽然比他小着两岁,但咖位比他大,二十多岁就拿过影后和视后,又已经结婚生子,为人处世都很成熟大方,所以在剧组一直以姐自称,在论资排辈的娱乐圈,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叶飞澜几乎要苦笑了:“真没有。”
“飞澜,你这可就不坦白了啊。”
“我……”
这个时候,耿芳走过来悄悄捅了捅他,指了指片场休息室的位置。叶飞澜愣了一下,心中蓦然意识到什么,皱了下眉,对郑肖肖笑了一下,走去他专用的休息室。
休息室的门开着,里面摆了一张足够容纳十几个人吃饭的大圆桌,桌上摆满了不知什么食物,都用保温罩罩着,一走近就有一阵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
然后他看到了保温罩上贴着的红色心形便签纸。
上面用龙飞凤舞的繁体字写着:“主人,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每样都买了一点儿。再忙也要吃早餐。么么哒!”
叶飞澜:“……”
误会大了。
第18章你们嫂子
叶飞澜往病室那边看了一眼,苟晟果然已经化好妆、穿好衣服,提前躺在病床上了。他似乎对演戏这件事有种别样的执着,即便没有一句台词、一个表情,动作也只有片尾那一个,但是敬业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如果他今天还像往常一样,赶在五点之前来到片场,那么这张便签一定不会有第二个人看见。可谁知道他今天偏偏就起晚了呢?
主人……
这种“暧昧”到极点的称呼,不被人误会才怪,说不定还会误会他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叶飞澜嘴角抽搐了一下,一个一个掀开保温罩。
桌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早点,从北方习惯的豆浆、豆腐脑、油条、包子、油饼、煎饼果子、八宝粥、玉米粥,到苏式的各色汤面、蟹黄小笼包、粢饭团、蜜糕、生煎包、玫瑰包、小馄饨、煮干丝和白粥,还有广式的虾饺、叉烧包、烧麦、肠粉、榴莲酥、蒸凤爪、艇仔粥、蛋挞和茯苓膏,还有各色的小点心。
虽然已经过了不短的时间,已经没有热气了,但是手摸在碗壁上,还是温温的,初夏的时候,就这种半凉不热的早点,吃起来刚刚好。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在刚才还在嫌弃苟晟总给他惹麻烦,但是在看到满桌食物的这一刻,心底里却浮上一丝淡淡的温暖。
有点儿感动。
也有点儿怀念。
小时候家境不好,唯有在过年的时候,母亲才会整治一大桌子的菜,继父也罕见地会给他一个笑脸。那个时候,他每年最期盼的时候,就是过年,甚至天真地想过,如果天天过年就好了。
但是后来有了弟弟,继父会把所有好吃的菜都堆在弟弟面前。他就连过年这一点点小快乐也失去了。
虽然后来他衣食无忧了,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了,但却早没了那个心情和兴致。
多少年了。有多少年……都没见过这么多食物了。而且是为他……为他一个人准备的食物。各种食物的味道升腾而起,浓烈的、鲜甜的、清香的,带着淡淡的温度漂浮在空气里,诱人垂涎。
叶飞澜昨天就没怎么好好儿吃饭,今天早上为了能赶在开拍之前过来温一下台词,也没在酒店吃早餐,这会儿闻到食物的香味,几乎完全无法抵抗。
看在吃的份儿上,朕就勉强原谅你吧,小狗子。
叶飞澜拿筷子夹了一个虾饺,咬了一口,皮口感柔韧爽滑,馅鲜而多汁,咬一口,一种清鲜的滋味涌进口腔,瞬间就让人有一种难言的幸福感。
他两口吞掉一只虾饺,招呼着大家一起过来用早餐。一顿热热闹闹的早餐吃过,工作人员都对“叶飞澜的女朋友”好感爆棚,纷纷要他把嫂子带过来见见。
叶飞澜漫不经心地指了指病室的方向,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说:“你们早就见过了啊,他就躺在里面,昨天不还上微博头条了吗?我和你们嫂子在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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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拥吻’什么的,特别劲爆。”
所有演员和工作人员:“……”
吃完早饭,工作人员瞬间忙碌起来,布置现场、打光,群演提前演习走位,主演纷纷上妆,抓紧时间最后温习台词。
今天上午要拍的第一场,是一场重头戏申钰发现了江炜铭的秘密,带了几个手下跑到疗养院大闹一场,碰掉了蒋皓轩身上的管子,和随后赶来的医护人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疗养院方面立刻通知了江炜铭,他心中焦急又不安,飞车赶来,却在病室门外的走廊里和被保安强行押走的申钰相遇了。
申钰披头散发,整个人都处在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疯狂状态,但是看到他,却奇异地安静了。
他们站在走廊里遥遥相望。
申钰就那么看着他,爱意、恨意,失望、绝望纠缠在一起,眼里涌出泪水,又被她伸手擦干。她将手上的戒指□□下来,摔下他脚下,冷冷道:“江炜铭,我会让你付出代价!”
江炜铭脸色灰败,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走到抢救室外。玻璃窗里,医护人员正在紧张地抢救,而他的爱人,脸色苍白、无声无息地躺在床上,紧闭着眼睛,就像是死去了一样。
他感觉自己心,像被人狠狠揪了一下。
痛得撕心裂肺。
绝望像海水一样,铺天盖地地将他淹没。
江炜铭在门口站了很久,主治医生推开门,告诉他病人已经脱离危险,但是有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了,让他做好心理准备。
“再也醒不过来这个消息,对于江炜铭来说,相当于他心中最后一个希望破灭,所以他刚刚听到那一瞬间近乎是迷惘的,紧接着才一点点反应过来,眼中依次划过痛苦、绝望,但是还强撑着对医生说了一声‘谢谢’,等医生和护士都走了,眼泪才一下子涌出来,贴着墙滑倒在地上,开始是无声抽噎,然后是压抑的哽咽……”徐导说,“这场戏是一镜到底的,你注意一下表演的层次感。感情要很浓烈,但是因为江炜铭向来委曲求全的性格,表演要相对往内一点,明白吗?”
叶飞澜点点头:“明白。”
但其实他心里并不是那么有把握。
这是一场高潮戏,相当考验一个演员的演技。若是放在往常,这样一场戏并不算特别难,但是昨天发生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今天又没能提前来片场找感觉,这些事情相当程度上把他从电影的情境里强行拖出去,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对于一个依靠入戏来表演的演员来说,几乎是灾难性的。
然而他已经没有更多的时间去重新体会和摸索了。
“《情非得已》第133场第三镜第一次,action!”
第19章怦然心动
这世界上所有的行当,做得久了,总会熟能生巧,演戏也概莫能外。所以即便今天叶飞澜没能完全入戏,但这一场的前两镜都很顺利地过了。
但是这第三镜几乎全是内心戏,导演又要求尽量往内一点,所以表演难度非常大。
如果不能入戏,以他的演技,很容易就夸张了。
开拍的时候,叶飞澜心里其实一点把握都没有,只是尽量深深吸了一口气,将自己沉进眼前的情境里。
如果不是因为他不小心,让申钰发现了端倪,找到这儿,大闹了一场,蒋皓轩原本是有希望醒的,他也许明天就能醒来了。但是现在……他很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了。他隔着玻璃,看着抢救室里,蒋皓轩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无声无息、无知无觉的,身体随着心肺复苏抢救弹起又落下,仿佛一个无生命的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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