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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尸如此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春日柔桑
不过还没等何忆庆幸卡的点好省钱呢,司机川子就给了他更大的惊喜。
鸭血不顶饿,再加上添加了一些其他的东西故而不是很纯,这使得何忆几乎得一天三顿吃鸭血,而□□再加上他突然决定来省城又花了很长时间让何忆错过了饭点,等到上车的时候,何忆饿得已经有点发虚了。而何忆一旦饿就会很容易犯困再加上暖气吹着实在很舒服故而开车没两分钟何忆就进入了梦乡。
他几乎是一路睡到了省城,等到司机把他叫醒的时候何忆还犯了一会儿迷糊,缓了一会儿看其他人开始给司机车下车了何忆这才反应过来是到地方了。
取出早就准备好的车递给司机,何忆甩了甩头尽量让自己清醒些,车里睡还是不太舒服。就在何忆检查自己看看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的时候,司机突然递了他100给他。
何忆觉得自己本来就不太清醒的脑袋又迷糊了。这是个什么情况?
从他到常和县以来坐了那么多次车,回回都是给司机钱,没想到竟然有一天司机竟然倒给他钱了。
是他对这个世界还有什么不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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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师傅,这是怎么一回事?”搞不懂司机这是怎么了何忆没敢接钱。
瞅着何忆小心翼翼的样子,川子也乐了笑道:“大中让我给你的,说是办退房时候退回来的押金。”说着翻出和大中的微信聊天记录给何忆看,老司机川子对自己的车技还是有自信的,仗着自己技术好最喜欢边开车边和同行朋友们聊个微信啥的,至今从未翻过车不过未来不好说。
川子也算是彻底服了大中这觉悟了,起码这事换了他他可能就直接把钱给吞了。
川子这么一提,何忆顿时想起来这一茬。当时住店的时候老板貌似是了还说过什么押金的,只不过老板没说明白何忆也不想露怯就这么被他忘在了脑后只当是房。
他在下河村他没什么花钱的地方,他也不懂怎么花钱,再者说一个本来一穷二白的傻子突然花起钱来怎么想都有鬼,何忆才不做那起眼的事呢。
到常和县的时候他九九乘法口诀还没背明白呢,刚刚认明白钱的面值的他也搞不清这些弯弯绕绕,老板让交多少他就交了多少钱,只当房就是这么贵呢!
没想到竟然还有押金退钱的说法。
何忆向川子道了谢顺便要了大中的电话号码,他想等安顿下来了打个电话给大中道谢,告辞下车后何忆记下了川子的车牌号,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再见或者是再坐他们的车,可是他们对他的照顾何忆记下了。
这是自出下河村后何忆第一次觉得快乐,为钱也为人。他觉得自己实在好运,入世后方知人情冷暖世事艰难,可是总有那么些人对他是抱有善意的并且提供帮助,这是他的运气。他不知道自己生前到底是积了什么德,死后竟然能复生不说还总是碰见好人让他受益无穷。
然而他在感动欣喜之余又突然觉得有点害怕,害怕自己因为好运而渐渐不知满足自己挥霍掉了自己的幸运。
‘或许’何忆想:‘我应该做点什么,一是积德行善二是希望老天继续垂怜吧。’
比如说,先改变一下饮食观念?
复生后何忆的脑袋一片空,他没有身为人的一是也忘了做人的感觉更没什么道德观念,而自饮下人血发现可以饱腹的那一刻,人在他的脑海中便是食物。
之所以没有杀人是因为他不能杀并不是不想杀。
他尝过很多种类的血慢慢也总结出经验来了,血的话虽然都比不上食物的味道闻着也很倒胃可是在难喝和更难喝之间,他还是选择了不那么难喝的。
勉强算是活人血的将死之人的血、死人的、鸡血、鸭血、猪血。其中口感最棒的还是活人血,如果可以的话,他是希望自己顿顿都有活人血喝,毕竟口感最好,搭配汤汤水水喝起来味道也会更好。
可是他并不能这么做,这让何忆很是烦闷,他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他有太多顾忌,各种各样杀伤力大的武器是他最为忌惮的,何忆在见识到那群盗墓贼见到自己的反应时便自然明白了,人类不会喜欢以他们为食的生物的存在。
更何况当时他的食物还算充足再加上下河村人对他不错,不但没有把他驱逐走还容了他让他有了个栖身之地,他也不想恩将仇报将村里的人变成冰冷的尸体。
离开下河村一是因为他想见见外面的世界,二也是因为不能痛快喝血他可不想闹得村里人心惶惶,村里老人还很多有几位心脏还不太好他怕把那群老人家吓着提前去和阎王爷报道。
不过自今天起,一切应该有个改变了,他也终于能下定决心让不能变成不想。
而第一步,是节食控制自己的欲望吧。
何忆默默决定从今以后他不会主动杀人吸食活人血,反正他又不会
饿死最多饿虚了再睡个几年。鸡血鸭血猪血什么的虽然难喝可是却是很容易弄到,每天照着三顿补血吧,以后何忆的主食可能就是这些了,偶尔喝死人血改善下伙食吧,现在都不兴土葬了死人血反倒是最难弄到的。
何忆长舒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做了这个决定后竟然还感觉有点舒心。
何忆环顾了一下四周,司机师傅还在卖力喊人,看样子还得有一会儿才能回常和县,他还有一点时间。
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超市或者是食杂店什么的,他想买点水顺便买几盒烟答谢一下司机师傅,何忆是不会抽烟的也搞不懂烟的魅力不过看那两位司机师傅都抽烟想来送这个应该没错。他们的情何以承了。
……
到省城之前本来何忆还是有点担心的,担心夜晚找地方住会很劲,可是等到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想多了,客车站外常年有旅店员工举着牌子揽客,何忆刚把烟给司机师傅没多久就看到他们围在出站口,走到那群人中间还没等仔细研究一下呢,就被一个挺面善的大姐拉住了。
“兄弟,住店吗?”大姐特别热情的笑着说道:“50一晚,我们那环境特别好还干净。”
何忆有点心动地问道:“大姐,我身份证忘带了,住店能不用身份证吗?”这个还是提早问清楚好省得白走一趟。
“当然可以了没那么多讲究。兄弟你先在这等我会儿,我再喊喊人。”说着大姐举牌迎向其他人。
何忆看了眼手机,还不算晚。他虽然不是很喜欢等待可是更讨厌折腾,暂时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罢了,他现在又饿又困只想好好睡一觉。
好在何忆没等多久那个大姐就回来了,大姐没喊到人又怕何忆等久了不耐烦走人干脆先带何忆去了旅店办理入住。
何忆跟着那个大姐走了大概十几分钟才看到旅店,旅店位于客车站附近居民小区内,也没什么门面就是居民楼内改建而成的家庭旅馆,地方不大房间更小。
房间也布置的很简单朴素,基本上每间房除了床以外就留个能放鞋的地儿想要弄乱都没空间的那种。
何忆大致看了下才发现大姐说的环境好是小区环境好,不过他也懒得再换了。
等到入住办好何忆进了房间几乎是立刻就摔进了床上,大姐没骗他的是这里确实很干净,起码比欣欣客栈干净多了,当然这个旅店让何忆最满意的是价格真的是很便宜了。
搂着自己的行李包,何忆几乎是立刻就沉入了梦乡。
第11章
离开下河村后他每天睡醒必做的一件事就是查看下自己的行李包。
行李包还是那帮盗墓贼的,看着不大但却意外的很能装东西,何忆的行李塞塞挤挤正好装满一个包。
何忆知道自己天天守着一个包不撒手很没出息,可是谁让他全副身家都在里面装着呢,一个不小心丢了他估计真得睡大街然后灰溜溜回下河村,到时候那才是是真正的尸脸不存了。
何忆知道自己是什么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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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里素质是真不行,完全做不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视金钱如粪土。在离开下河村后就只有钱能让他有点安全感,他暂时只想着出手一两件陪葬品然后买房建个家舒舒服服的喝血学习过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至于其他的他暂时不想做考虑。
至于仗着自己是僵尸“行走江湖”这件事他现在是不敢想了,心里有点数是一种美德。自从他前两天看完了一部叫做《卫斯理蓝血人》的电影后何忆的心理阴影面积就有点大,尸也怂的不行生怕自己一下子张扬暴露了被送进实验室让人这样那样整到惨兮兮。
不像电视里演的那些僵尸会飞天遁地的,他顶多是体能比普通人好,不过也是有限,碰到个超级英雄什么的他估计会被打歇菜。而让他感到最心安的防身工具,是从那帮盗墓贼身上得来的枪。
最开始他对那几把枪是很忌惮的,忌惮到想要把它们像那几部手机一样砸个稀巴烂然后毁尸灭迹,可是后来在他学会了怎么用枪后他就放弃了这个想法,看多了电影电视剧他才发现有时候用枪比肉搏强多了,省事不说威慑力还大除了太打眼以外没什么的不好,当然迄今为止他还没机会尝试开枪。
在村里他也只敢偷偷的摆弄赏玩,练习开枪得是回了墓以后,那帮人的枪也没个□□什么的他要是敢在村里开枪妥妥得把警察给招过来。
当然他的那点枪支常识也是在电视里学的,学也只学会了摆pose和扣扳机,至于开保险栓什么的纯粹是靠悟性以及反复回忆那天那帮盗墓贼是怎么搞枪战的。
他对知识的学习主要是通过电视,他又什么都看杂七杂八的知识学了倒是不少,有用的却是寥寥无几。墓里没个靶子什么的那帮盗墓贼的尸体就是他练习的对象,子弹他虽然能接的住但是前提得是只有几个人开枪而且枪还是普通的□□那种。
他现在也算是皮糙肉厚中枪的话他的伤口面积也不会像其他普通人难么大,僵尸的痛觉相比普通人来说弱上很多所以取出子弹对他来说不是很劲。最重要的是他不怎么流血,不用担心失血过多再次死一回。
何忆现在严重怀疑自己之所以喜欢喝血是因为体内无法再造血所以需要以形补形以血补血。
不过他虽然抗揍了点却也没达到铜皮铁骨的程度,扫射他是扛不住的,真要是碰到□□那种反器材□□他该炸还是得炸。
至于超能力什么的他暂时还没发现自己有拥有超能力的迹象,据说有的僵尸能吸个日月华修炼什么,他也尝试过了不过是以失败告终。也就是在尝试的过程中何忆发现自己是属于一到阳光下多晒会儿他保证爆皮犯困要睡觉的类型,至于夜里他是除了视力好再没别的优势了。
作为一个僵尸,他有时候自己都忍不住感慨自己实在是太丢僵尸的脸了。
出土不到半年的他没什么一技之长,工作还没着落身上的钱却越来越少,想想也是尸生艰难,然而再心酸他也无计可施,作为一个没文化的尸他现在就算出去工作也只能是做些力气活。
何忆不是很想卖力气,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继续学习然后靠知识过活。这半年来他也能慢慢想起一点生前的事,依稀记得自己曾经是个读书人而且是小有名气的那种。想到此何忆开心之余又有点失落,他曾经也不是一事无成的,可是现在他的脑子却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知识储备量甚至都不如几岁的孩子这让他很是沮丧。
所以,何忆想给自己好好的充个电,起码摆脱自己文盲的处境。这半年经过拼音汉字的学习何忆也学会了说话,虽然还不是特别利索可是基本上已经能明确表达出自己的意思了,然后他才开始提起笔学习起写字练起字来。
刚开始是有些艰难的,他不会用钢笔中性笔这类的笔只能拿着树枝以地为纸照着书本摸索着写,可能是因着身体记忆的原因何忆的字从不成形状到像模像样只花了半个小时,而写作作为一项打发时间的好运动也很受何忆的喜爱,渐渐地何忆发现自己越练越顺手,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就找回了自己的手感,在看过几个书法家的作品后何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书法可能还不错。
不过何忆并不满足于自己现在的水平,他有自信只要再练起字来那么他迟早会恢复到生前的水平,到时候他想开个书法班或者是卖字过活,这样也许能让他的尸生有点意义。
不过这也只是一个计划罢了,他现在就算是有心想要靠书法过活也是无能为力。话还没说利索字都认不全的尸呢他现在真要是教人那纯粹就是误人子弟。
所以对他现在他最重要的还是认字,最好是简体和繁体都学习熟练。
日常胡思乱想的何忆忍不住翻出了自己的陪葬品清点起来,他想事情的时候喜欢手上有点活干。
不过,何忆看着面前的东西,他的陪葬品没什么大件,最大最重的是一个玉枕,玉质看起来也是最好的,如果没什么意外出售价格最高的也会是它。
其次是一些玉饰,他的陪葬品里大部分都是玉制品这让何忆十分困惑,虽然忘记很多可他很了解自己,何忆不认为自己是个死过一回审美就来个大变样的尸,他对自己的审美口味还是有数的,他根本就不喜欢玉石,他喜欢的明明是金银。只可惜陪葬的东西里除了几块厚重的金条外再无其他金银。
看来陪葬品不是自己选的,而给他下葬的人显然对他了解不深。
而且最奇怪的是这些玉饰绝大部分都是女人的首饰,光是手镯就有五六个,其余则是些簪钗环串。
想到此何忆有些解,为什么他的陪葬品会这么奇怪?几块金条,女人的首饰,难道他睡得不是自己的墓?
越想越乱的何忆何忆决定暂时放弃思考,更奇怪的比如说复活他都经历过这些陪葬品什么的他暂时还是放下再说吧。
何忆小心的用旧衣服将玉枕包好,他暂时还不打算卖掉玉枕,这是他最喜欢的物件,好看美观不说作为枕头来说枕着还挺舒服的。他是睡棺材和炕睡惯了,这段日子换了环境住旅店住得他实在是很不舒服,主要是不习惯睡软床枕软枕,睡得更不踏实。
何忆觉得自己也是时候出门找房子了,这家旅店地方小不说还没有淋浴,厨房更别提了有才叫稀奇,卫生间还是公用的。
附近虽然有很多饭店可是这些饭店旅店老板是互相认识的,何忆经常看到他们串门闲聊,他能吃的东西有限,总是吃血类食物的他虽然才住了三天左右可是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议论起来他来了,几天下来何忆也有点扛不住了生怕自己会露馅。
当然何忆不想住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价格贵,他和老板打听过住在这里就算是包月优惠下来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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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左右,他估计自己起码得在省城住个一年半载的,一年下来要是住旅店也得一万块左右,也是太不值了。
这里又不是北上广深,省城房价虽贵可也是看地段的,省城老城区的房子也不贵,只要仔细找,总能找到每年一万左右的整房出租,至于合租更是便宜,再者说还有押一付三式的。
何忆点了点自己的现金,还剩四千左右,就他手上的钱来说和人合租是没什么问题的。可是想了想,何忆还是决定自己租一间房,一是喜静二是他有点社交恐惧症不是很喜欢和人打交道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三也是想给自己改善一下伙食。
饭店里血类食物有时候吃起来他会犯恶心,也不知道是因为是纯度或者是配料什么的原因他吃起来都不是特别痛快,何忆喜欢原汁原味的血。
有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处理起血来方便不说还能够储存也不错,虽然不是很新鲜可是天天为血液奔波的日子何忆也是过够了。
不过在找房之前何忆决定先出掉一块金条来,这应该是它包内比较沉但又不是很值钱的存在了,这几块金条保养的都不错没出现氧化现象看上去依旧很贵气,当然出掉的价格估计也会很喜人。就何忆所知附近的几家金店正好都有在回黄金,压价是难的,可是好在金条分量足,出掉后他除去租房子的钱没准还能剩很多够他生活一段时间了。
这段日子他也有看过鉴宝类的节目,包内的玉石能卖出什么价格他心里也大概也有点数了,看样子每个都比金条贵。他的生活还没到捉襟见肘的程度故而没必要出掉玉制品什么的,再者说他怕被宰,好好的一个古董被贱卖他也于心不忍干脆都留着,继续做个隐形富豪也挺好。
第12章
每次看到那几根金条何忆都忍不住想要叹气。
太对起金条这个称号也不是件好事,这几块金条纵使过了几百年成色依旧不错,可是架不住上面既无官印又无年号,虽然足够厚重但是却不足够值钱。
即使检查出了具体的年份出售价也不会太高,有的古代钱币确实很值钱能卖上百万,可是这对钱币的年代以及数量要求很高,相较其他可查年号官印的古代货币这几根金条的藏价值实在是称不上高。
不过就何忆而言,他却觉得这几块金条比之那些古钱币可爱很多,虽然不是十分锃亮却很是贵气讨喜,只可惜大部分藏家们的审美和他的不在一个频道。
要不然没准还能卖个好价钱。
他本来还犹豫是否要送去鉴定年份然后拿着鉴定结果出售给古董店什么的,后来想想还是作罢了,这中间花的时间何忆等不起,再者说他并不知道要到哪些机构鉴定以及其中要经多少道步骤,手续多少更是完全没数。
不过他最大的顾虑却不是这些,他最怕的是万一哪个东西比较值钱有意义被上交了,他估计得心疼死,作为一个老古董他的思想觉悟实在是没那么高。
最终他决定只卖掉一条存点钱压兜,毕竟金条多,偶尔任性一把应该也没什么问题,至于剩下的那些藏品,等他活不下去再说,再怎么说这些东西也陪了他上百年了,少那样他都有点舍不得。
等稳定下来了他想要去好好打听一下传说中的古董黑市什么的在哪儿,心里有数总比懵懵懂懂强,也许那里会很适合他,至于卖或不卖还得看看他到时候的经济水平了,他是见不得光的存在,太光明正大的地方注定也不适合他。
有时候这些陪葬品实在是令他觉得棘手又莫名其妙,按理说这些都是给死人享用的,可是他能用上的却寥寥无几,玉串什么的他还勉强能用上,簪钗玉镯之类的除非他死后再变个性要不然根本就不能戴,难道给他下葬的人希望自己死后做个女子?
更奇怪的是他的诈尸以及尸身不腐,氧化仿佛是放过了他。
就何忆自己观察,他的身体应该是没经过什么防腐处理的,他感觉不到自己体内有水银等防腐材料的存在,棺椁内也是没有什么特殊香料的味道至于九窍塞什么的根本没出现在他身上。
可是他的身体外表却与常人无误,这实在是很奇妙又奇怪。
他所见过的影视里的僵尸大多是青面獠牙眼睛暴突腐肉可见还散发着尸臭味,恶心又好认,这让何忆庆幸之余又觉得自己十分孤独。
他总觉得自己是僵尸界的非主流。
何忆深吸一口气迟迟不愿呼出,自从他发现自己可以保持不用呼吸的状态很久这就成了他比较喜欢的消遣活动,挑战自己不用呼吸的时间的极限也挺刺激的。
目前为止最长的时间是一个小时,看来他以后缺氧窒息再死一次的可能性会降低不少。
探索自己的身体其实也挺有趣的,至于不用呼吸这点倒不让他感到意外,毕竟死人不喘气那才叫正常,像他这样能蹦能跳的那才叫惊悚呢。
看来他也只是外表和人相似,至于身体里面什么个情况,对不起这题太超纲了他答不出来。
何忆无所事事的坐在金店vip室内,老板兼任检测员现在正在检测他要卖的金条,一时半会儿何忆也离不开金店。
不过等待还是挺值得,金条分量很足,足到可以称之为小型金砖的那种,店员给他初步估计起码能卖个八千,上万不是难事,何忆还算满意,毕竟心里价也是一万左右,能再多点权当是惊喜。
这附近的金店他基本问了个遍价格基本差不多,最后选了家看起来比较正规大点的店,最吸引何忆的是他们的仪器看起来很高端不像是有的小金店还得再去别的地方检测,白白折腾人许久还会被狠压价。
他现在算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了,店员和他说的什么种类密度克数他是一句没听懂,只能绷着脸听人讲话的何忆生怕自己露了怯让人钻空子故而努力做出最严肃的样子。
好在店员也没那心思观察何忆,讲了一会儿便去招待其他顾客了,只把何忆安排在vip室等待结果。
对此何忆觉得十分满意,他是不在乎自己是否被怠慢,只觉得不用再绷着脸不懂装懂尬聊了十分轻松,本来想继续玩憋气的,可是一想到自己的住处问题还没有解决何忆顿时就没了兴致,干脆拿出自己搜集的出租房广告单看了起来。
自到达省城已经有五天了,这五天何忆基本上都是在公交车上度过,坐车将省城逛个遍算是他熟悉省城环境的一种方式,省城的占地面积十分大,大到何忆只能记住大致路线以及一些著名的街道景点,虽然没能全部逛遍可是他也不用担心在走在大街上迷路。
也就是在逛省城的时候,何忆也有留意一些房屋招租信息,他手中的大部分租房广告都是在换乘车的时候在公交站点附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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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示栏里拿到的,还有一些则是报纸上的,不过何忆不是很喜欢看报纸,可能是他不会买报纸的原因,他买的报纸十分奇葩,乍看很不错其实里面刊登的内容十分混乱,一张报纸上密密麻麻的出租广告挑的很容易花眼不说,大部分还是租卖混合刊登,看到自己比较满意的房子信息还没等高兴呢再一看价格,好嘛人家是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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