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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是奸臣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两颗心的百草堂
果然阿福一说,七姑和小严立马不再提姓庄的,倒是严贵妃问了句:“那他发妻如今在何处?她既然是画道子独女,画技应该很好吧?”
阿福这个倒是不知,只是因为国公府的双胞胎姐姐要拜师仪式,闹得很轰动,阿福才去查了姓庄的。
“日后我打探一下,倒是没有听说。”
此时就听到陆鸣前来拜访,家长会也就告了一段落,老郭出面接待去了。
陆鸣过来就是想要人头和俘虏,这可是大大的军功,他如今带着人马驻扎到了县里,刚落脚,就又来庄子了。
老郭自是知道陆鸣的目的,不过向来只有老郭占人便宜的,可没有别人占他便宜的,而且那七百多突厥强盗俘虏老郭是绝对不会交出去的,好不容易进京,给卡落族认证了,可以有自己的州府,自己的士兵,以前卡落族隐居,人少没事,如今出世了,正是大量缺人的时候,招人还来不及,怎么会愿意把人给出去。
那些首级倒是可以给,不过怎么给也是一门学问,不能太得罪陆鸣,也不能白给。
老郭慢悠悠的出去迎接陆鸣,一路上已经把思路想好,还让人去把莲哥儿叫来,这次他外出,发现莲哥儿做的很好,有意多培养他,让他看看自己的处事。
陆鸣带着自己的侄子陆吾前来,两千边军有三个领导,陆鸣是最大的,侄子陆吾是三把手,没有什么号召力,但是有点文化,陆鸣让他给自己写东西还好使,而二把手是上面派来的关系户,来吃空饷、镀金的,除了上面领导来了,一般都不出现。
老郭客气的奉茶,体贴的说了句:“庄子上没有好茶,只是白水,不成敬意。”
听到是白水,陆鸣和陆吾才稍稍安心,放到嘴角抿了抿,边疆气候干燥,不喝水不行。
不等陆鸣说明来意,老郭又接着道:“不知陆大人可把此次英勇壮举写好奏章上报了没?”
老郭这一说,倒是让陆鸣高看一眼,想不到这一个小族的祭师居然会知道给朝廷请功上奏章之事,他原本想随便忽悠一下,把那些俘虏和首级弄来的,可是眼下似乎不那么容易,只是想到老郭刚刚从京城回来,又得了圣上的赏赐,说不定有些门路,陆鸣这样一想,语气又客气了一些。
大大方方的让自己侄子把他写的东西拿出来给老郭看。
陆吾是有点文化的,他是陆鸣大哥的孩子,年纪实际上跟陆鸣没有差多少,没什么本事,却是傲气的不行。
“此乃重大国事,祭师恐怕看不懂吧。”陆吾把稿子拿出来,虽然按照小叔的要求递给了老郭,见他看的认真,忍不住咕哝了一句。
老郭倒也不生气,看了一遍,就把稿子放下,一直摇头。
陆鸣惊讶的问:“可是有何不妥?”
“若是外人,老郭我决计不会多说一句,可是陆大人是我们整个庄子,整个卡落族的救命恩人,我实在是不愿意看大人错失如此巨大的升官机会!”老郭一脸诚恳的叹气。
陆吾原本翘着脑门,一脸得意,他觉得自己的文书写的极好,文采出众,对仗工整,把事情也说的很清楚明白,此刻一个驼背居然说他写的不好,立即脸色就不好了。
“给天子的文书,可是普通人能看懂的?别不懂装懂,坏了大事。”陆吾生气的道。
老郭并不辩驳,只是看着陆鸣,一脸惋惜。
升官乃是大事,陆鸣却是很放得下身段,认真请教道:“若是有什么不妥,祭师大人尽管说,我陆鸣不是那种小肚鸡肠之人。”
老郭一副豁出去的模样,开口道:“此文书有三处不妥,一,太谦虚,二,太单调,三,太功利。”
陆吾觉得自己写的处处好,极好的文书,到了老郭这里居然提出了三点不合格,立马不愿意了,第一,明明才抓住二三十人,他已经扩大成了二三百,第二,满文华丽不已,哪里单调了?第三,满文赞美之词,哪里功利了?
老郭却不管陆吾的表情难看,继续道:“秋元567年,顾边军大战突厥人,取敌首级三千,驱敌人后退三万里,秋元578年,顾将军再战突厥可汗,取敌首级两万,灭突厥可汗,再次大胜。”
“此乃人尽皆知的大事,可有何不妥。”陆吾生气的问道。
“大大的不妥,陆大人不知,顾边军当时确切的取敌首级四十五,驱敌后退三百里而已,而灭杀突厥可汗更是无稽之谈,明明是他们可汗自己病逝,取敌首级两万,实数只有二百……若是陆大人不信,可以去翻前朝案卷,京官人人皆知。”
陆鸣被老郭这么一说,简直刷新了人生观,他以为自己够无耻了,想不到前辈更无耻,不耻下问的道:“那吾该如何述说是好?”
老郭笑笑:“不急,我们先来说第二个问题。”
他把文书递给莲哥儿,让莲哥儿也看了一遍,问道:“莲哥儿你说说看,第二个问题是如何?”
莲哥儿只是扫了一眼就看完了文书内容,开口道:“此奏章只说了陆大人英勇战胜突厥强盗,却没有述说陆大人保家卫国,解百姓为难,连夜赶路帮助百姓的安居乐业的伟大之举,陆大人不动百姓一针一线不喝百姓一口水的高风亮节事迹,居然没有上报,实乃可惜,原本应当立为朝廷楷模,广而告之才对!”
皮厚的陆鸣被莲哥儿夸的都有点脸红,可是看人家说的这么斩钉截铁,又觉得真是很有道理,责备的看了一眼自己的侄子,同样是侄子,眼前这小孩才十岁,居然就这么通透,自己要是按照陆吾的文书交上去,那该是痛失多少机会啊!难怪自己做边军这么多年还没有动静,感情是奏章写的不好。
“那第三呢?”陆鸣已经十分信服,站了起来,两手作揖,撅着后菊,恭敬的问老郭。
老郭也不客气,声音洪亮的道:“天下社稷皆是圣上的,能灭强盗助军民,百姓安居乐业,你说是谁的功劳?”
一边的陆吾有些不确定的道:“我叔的?”
老郭简直要笑了,骂道:“是圣上的!这就是第三点,功利,功劳是陆大人的,但是最终还是皇上的。”
陆吾直接蒙了,跟皇上有毛关系。
而陆鸣被这一点拨,却是真正的发现了一条人生的通天大道——真正是高手在民间,自己当了这么多年边军,居然第一回才明白该如何写奏章,当时就双眼发亮的对着老郭双膝跪地拜倒:“祭师大人助我!”
站在一边的莲哥儿眼睛也闪闪发亮,看着陆鸣从扬着脑袋到低头到弯腰再到下跪,再次刷新的人生观,智商高真的有用,一定要好好像九伯伯学习!握拳!





我的老公是奸臣 第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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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边军吃穷一个小县城是很快的事情,吴县令对把边军叫来却不善后的卡落族人十分痛恨,对郁家庄也十分痛恨。
对那个小庄子和卡落人,小县令没法做什么,因为他发现那陆鸣跟庄子上的关系异乎寻常的好,整天黏在一起,就差抵足而眠了。
于是县里的大户郁家就遭殃了。
郁家族长只觉得身边吸附了一只大蚂蝗,完全要被吸干了,度日如年,每天战战兢兢的想如何喂饱这些边军。
而庄子上老郭身后多了一只跟屁虫,陆鸣恨不得一天从早到晚都跟着郭祭师,他不仅仅是自己跟着,还让手下在县城里吃饱饭了,过来干活。
很快庄子上的粮食都收好了,庄子上的陷阱也重新整了一遍,由于人手多,开垦荒地的工作还能继续,有了哈巴提供的七百多手下,还有陆鸣手下的两千边军,大家干活干的热火朝天。
而阿嗷如愿以偿的拿到了绿卡,成为附近村子上人人羡慕的对象。
以往教育孩子都是:你不好好干活,担心以后像阿嗷那样……╭(╯^╰)╮
如今教育孩子却是:你要好好干活,以后就能像阿嗷那样……╮(╯▽╰)╭
在帮庄子干活的时候,陆鸣发现了庄子上居然有一片盐矿,要是之前,陆鸣知道这地方,哪怕他不能卖,占着走私也好,必然会动心思,想尽办法留下来,可是如今,他的思想已经提高了一个阶层,虽然也心动,但是不足以让他不顾一切的想要拥有。
就好像精神系统经过升级一般,陆鸣回头看自己过去的好多举动,都觉得很傻,现在的每一天似乎都比昨天好。
在得知卡落人想要举行册封公主的仪式的时候,陆鸣坚定的表示愿意负责维持治安秩序。
老郭决定举行公主仪式,是有深层次的考量的,绝对不是因为国公府的双胞胎姐姐要举行什么拜师仪式,还在当初的姿容苑,现在改名叫文华苑的地方举行,绝~对~不~是~这~个~原~因。
老郭冠冕堂皇的说:卡落族已经正式向朝廷朝贡,跟朝廷有了正式往来,自然也要大大方方的跟附近各族建交,然后好卖盐啦……
那边哈巴狼狈的跑回去,到了夫人那里痛苦不已,就想磨着老丈人给报仇雪恨,却不想,这老丈人居然接到了卡落族发来的邀请函,参加他们的公主册封仪式。
突厥人是草原上游牧民族的统称,实际上是由许许多多的小族组成,平日没有隶属关系,对外作战之时统一进行,而各族因实力强弱占据的地域大小不同,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某一个小族实力特别强大,统一整个草原,但是好景不长,如今又分散为一个个小族的状况。
而哈巴老丈人草原之鹰就是突厥人中一个实力较强的民族,雪鹰族,他们部落崇拜飞禽,处处都是飞禽的图腾。
哈巴原本想要报仇的,可是夫纲不振的他在雪鹰族很没有地位,如今手下都丢了大半,更加没地位,报不了仇不说,居然还听老丈人在那里叮嘱小舅子:“南斯,你到了可以挑选正妻的年龄了,听说卡落族人天生大力,我会带你前去观礼,你要用自己的魅力赢取卡落族公主的欢心,我们雪鹰部落需要一个强壮的鹰后!”
年仅十六岁的南斯是雪鹰部落首领最喜爱的小王子,没有汉人当中的立长立嫡的说法,因为首领的喜爱,他直接就是雪鹰部落的下一任首领继承人。
南斯身高六尺,相貌英俊,从小接受双语教学,精通汉语,熟知汉人的礼节,不仅仅武力高强,学识也非常丰富。
“父亲大人,南斯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南斯拍着胸脯保证道。
回到自己的住处,迎接南斯的是他的侍女婉婉,婉婉是汉人,被南斯所救,自愿留下来服侍南斯。
南斯的举止优雅,可以说很大一部分受自己的侍女影响,侍女婉婉不像其他奴隶那样,畏畏缩缩,反而十分有见识,行为举止若若大方,婉婉除了照顾南斯的起居,其他事情并不亲自动手,而是吩咐下面的奴隶。
“帮我收拾一套崭新的袍子,我要跟父皇出行。”南斯吩咐道。
婉婉非常有见识,在雪鹰族这么久,已经发展了自己的消息来源,南斯回来的时候,婉婉就已经知道了首领让他娶卡落族公主的事情。
“南斯,你将来一定是草原最大的领主,一个小族公主而已,你居然甘心娶她为正妻吗?”婉婉没有立即去帮忙收拾东西,而是面带鄙夷的道。
南斯听过无数次,他的侍女说他会是草原最大的领主,不过只是听听而已,他父皇那么勇猛,也只是偏居一隅,草原的广阔是无法形容的,他只当婉婉没有见识过真正的草原才这么说的。
只是此刻见到婉婉鄙夷的模样,让南斯有些惊讶,婉婉向来知书达理,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他甚至觉得婉婉除了身躯柔弱,内心反而更像一个草原勇士,所以平日他跟婉婉相处的很好,对她并没有像侍女一般,可是她毕竟还是自己的侍女。
“卡落族人天生大力,和我结合,可以孕育出强壮的后代,可以更好的保护我族,壮大我族,娶她为正妻有何不可?”南斯不会像其他族人那样对自己的侍女动辄打骂,虽然婉婉有些不敬,他还是耐心的解释了一句。
“你要成为草原最大的领主,仅仅娶一个大力的妻子,是不够的,她必须在思想上跟你匹配,成为能为你出谋划策,志同道合的人,愚者劳力,智者劳心,上者劳人。”说完这话,就有奴隶进来献上南斯的衣服。
婉婉只是一个眼神,那强壮的奴隶就乖乖的把衣服放下,弓着身子离开了。
或许是婉婉的话太震撼,南斯第一次注意这个场景,没有想到自己身边柔弱的侍女居然有这么强大的威慑力,他盯着婉婉,若有所思。
而婉婉并不羞涩,落落大方的站在南斯面前,任由他打量。
十六岁的南斯第一次认真打量自己的侍女,她穿着月牙白的襦裙,身上不像部落里其他人那样,戴满了饰品,只有一串简单的珠子,南斯甚至想起来,那串珠子是自己给她的,她的头发也扎的不复杂,不像汉女那样眼花缭乱,也不像部落女子那样有很多辫子,更像是汉人书生那样,用一块黑布束起来,露出了光洁的额头,秀美的脸蛋。
“婉婉你很漂亮。”南斯开口夸奖道。
刚刚还十分自信的婉婉,却因为南斯这句话,一下子脸红了,透露出少女的柔美娇羞。
“但是我不能立你为正妻,父皇不会同意我娶一个侍女为鹰后。我可以带你一同去观礼,听说卡落族人天生健忘,只是力大而已,所以你不用担心。”南斯忽然狡捷一笑,一副看穿了婉婉的心思的模样,信誓旦旦的道。
婉婉听到南斯的话,更加脸红,但是却毫不避讳的直视着南斯:“我才不稀罕当你的正妻。”
“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姑娘,都说汉女娇羞,从来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神,可是这一点,你比我们部落的女子更加勇敢。”十六岁的南斯言语中透露着浓浓的欣赏之意。
在此之前,他并不通宵男女之情,似乎在这一瞬间,忽然明白了好感的意思,并且很迅速的掌握了这种感情。
似乎要娶公主这件事,成为了两人的感情催化剂,侍女婉婉终究没能陪南斯出行,只是在出行的前一晚,平日伺候完南斯休息就离开的婉婉留了下来,两人十分生涩的品尝了男女之事……这一晚的婉婉跟平日又是不同,热情如火,柔软如蜜,烧的南斯连骨髓都在跳跃。
“把丑陋的卡落族公主带回来吧,他们的实力会为你征服大半的草原。”天亮,婉婉没有起床相送,而是用她嫩白的胳膊搂住了南斯的脖子,柔软的嘴唇吐出轻语在他耳边细细叮咛。
像是一夜之间懂事了一般,虽然征战了一夜,南斯却比平日更精神抖擞。
对于儿子的变化,南斯的父亲草原之鹰南凶自然是注意到了,南匈拍了拍儿子的肩膀道:“雏鸟要高飞了!”
他早就打听过,南斯的侍女婉婉是一个落魄贵族之女,对于这个自愿留下当儿子侍女的人,南匈觉得并没有什么好担忧的,女人就是用来征服的,一旦女人的身体被男人征服了,她的思想也就被限制了,翻不了多大的浪花。
“父亲,我一定要娶卡落族公主吗?她的相貌真的如传说中一般丑陋吗?”南斯骑在马上问自己的父皇。
“哈哈,南斯昨夜可是品尝了女子的欢快,你不用担心,卡落族的公主才八岁,就算定下来,也要几年后才能完婚,卡落族人可都是勇士,你看哈巴带着一千人吗过去也只能灰溜溜的一个人回来,就是为了那些勇士,卡落族公主就是长的再丑,也是香馍馍,到时候肯定有不少人求娶!”南匈声音洪亮,并不避讳哈巴,直接当着他的面就笑道。
那就让他们娶好了,刚刚通晓男女之事的南斯对这趟出差突然了无兴趣起来,还不如留在部落,对于那丑陋的公主,他一点都不感兴趣。
只是从小就懂得如何讨好父亲的他,还是顺从的说出了父亲最喜欢的话:“父皇放心好了,我一定会以大局为重,定然让卡落族公主心仪于我。”
身后骑着一只小矮马的大胡子哈巴听到老丈人和小舅子的话,眉头忍不住抽了抽……他央求了老婆好久才获得了这次随行的机会,可是忽然间有些不妙的感觉,他只是想打人家庄子粮食的主意就被打的个落花流水,如今你们居然想打人家公主的主意……
得知会有好多人参加她的公举仪式,小蔷薇十分好奇,一大早屁颠颠的拿着画本,爬到了峡谷一边的山顶,她身后跟着一串大花大灰大黑,还有卡蔓卡枝。
大黑很是懒惰,不喜欢爬山,可是小蔷薇硬拉着它,它也只好慢吞吞的跟着爬。
到了山顶,看到山顶上居然有个圆滚滚的大石头,大黑一下子兴奋了,它对圆的东西完全没有抵抗力,这边小薇拿着画本等着人来她要练习速写,大花和大灰懒懒的趴在身后,无聊的用爪子给自己挠痒痒,卡蔓卡枝对画画不感兴趣,她们只是奉命保护小公举的,无聊的也躺在一边,看天空看飞鸟……
只有大黑则使劲的撅着屁股,使出吃奶的力气,想把那大圆石头滚起来玩。




我的老公是奸臣 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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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黑是一只十分强壮的猫熊,在现代各种挑剔只吃竹子的国宝同志,在这里却受到了大花和大灰的联合排斥,所以很识时务的啥都吃……甚至有时候还会偷吃牛马羊的饲料,是一只非常好养的家伙。
不过由于吃的多,又特别懒,所以,长的也就特别肥,小蔷薇担忧他超重不健康,所以出门总是拉着它。
小蔷薇兴致勃勃的拿着新得的画本,原本是想要给大家帮忙,因为九伯伯说到时候人多复杂,让庄子上的人都要小心,八姨姨还给小薇做了一个和自己一样的面纱,一大一小,两人一块戴上很是好看。
她想着自己天天练习速写,虽然不能像阿爹那样过目不忘,至少可以迅速把人画下来,真有什么事,也方便对照。
本来是想叫莲哥儿一块的,不过莲哥儿最近很忙,九伯伯好多事都让莲哥儿一块帮忙,她也就不添乱了,带着自己的宠物大军,和两个不情愿的跟班出门了。
只是她趴在山顶等了好一会,一个影子都没有,屁股被晒的热乎乎的,雄心壮志也被晒没了,抱着画本,颠颠的跑到卡蔓他们身边的草地上一块仰面躺着,看蓝天白云。
“卡蔓,你脸上的神佑越来越少了。”小蔷薇扭头看卡蔓,就剩下齐齐的下巴一节盘旋着疤痕,别人看会觉得可怕,只是小蔷薇从小是被七姑和八姨带大的,她都看习惯了,细看还觉得很美。
她很喜欢画卡蔓他们的脸,发现只要多点色彩,他们的脸蛋塑造性很强,可以说是一种很妖艳的美。
平日卡蔓是有点傲娇的,她是卡熊的女儿,在七姑没来之前,卡熊基本等于卡落族的头领了,现在莫名其妙出现的小公举,卡蔓一直是心有不甘的,她喜欢王,王很亲切,见到就想靠近,可是她一点都不喜欢这个瘦干干白乎乎的像麻麻蛇一样的小公举。
好吧,有时候也算是不讨厌,小公举没有外面女孩那样多娇滴滴的臭毛病,而且力气跟他们一样很大,而且记性还比他们好,除了长的丑,她也算是一个合格的小公举了。
不过卡蔓是很高冷的(╮(╯▽╰)╭除了好吃哒),她基本不开口搭理小公举的。
小蔷薇已经习惯了,从小跟奶娘大花说话,大花最多嗷呜一声,基本是自言自语小达人,自己十分顺畅的继续道:“那块云好像蛋糕啊,厚厚的白白的,很好吃的样子……”
“蛋糕是什么?”卡蔓迅速的憋不住,开口问道。
小蔷薇对着云彩一副流口水的模样,认真的形容道:“蛋糕就是用鸡蛋做的糕,上面涂着软软的奶油,咬一口,软软的,香香的,还要拌很多很多的石蜜,甜的能让牙齿里的虫子都跑出来!”
“牙齿里有虫?”卡枝惊讶的道,小卡枝比卡蔓小一点,最近正好在换牙,牙齿总是有点松松的麻麻的,有点疼。
“骗人,怎么会有那么好吃的东西。”卡蔓一脸不信,实则是脑袋都已经探过来,不负最初的淡定模样。
小蔷薇可是能跟大花都唠嗑一下午的人,要忽悠一个小丫头片子,实在是容易的紧。
卡蔓很傲娇,小蔷薇被长辈们养的实际上也是很傲娇的,没办法,全都宠她宠的不行,所以私下总是很喜欢逗严肃的卡蔓,没办法,小蔷薇记仇,谁让她一开始救了卡蔓,卡蔓不道谢还鄙视她。
她已经总结了经验,只要说吃的,卡蔓就会被馋的不行,必然忍不住说话。
你看,此刻卡蔓已经从悠闲躺着的模样,到探头过来,再到支起身子,一定要小公举说个明白,偏偏平日小公举跟话唠一样,到关键时刻又说不清楚,反反复复只在说如何好吃,却说不明白怎么做的,把卡蔓都急死了:“你画出来,我才相信!”
偏偏小蔷薇听了她的画反而是把新得的画本放在了一边,仰着脑袋,恣意的看着蓝天白云,脸上露出悠闲的笑容,一副好困,想睡一觉的模样。
卡蔓着急的不行,翻出自己的皮子,从头到脚看了一遍,果然没有记录蛋糕这东西,之前她被小公举糊弄过一回,已经说过的吃食,居然换个名称又说了一个,让她白白给大灰刷了一次背。
“我答应你一件事,你告诉我蛋糕怎么做,我们交换!”卡蔓坐了起来,把皮子铺开,上面和其他人不同,不是记录日常事情,而是一道道菜的做法,十分详细,字很细,内容很多,满满的,图文并茂。
小蔷薇本来也就是随口一说,看到卡蔓这么认真,歪着脑袋想,可以让她做什么事,忽然间眼神一亮,把八姨给自己做的面纱翻了出来,贼贼的笑道:“我们交换身份,你帮我当一天公主,我给你画蛋糕。”
卡枝在一边捂着嘴吱吱笑,卡落族的族歌里头那句我们的公主很丑很丑……已经是所有人都会唱啦,小公举不要自欺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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