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坑吧祭司大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花疏影
凤歌与关林森对视一眼,凤歌清了清嗓子:“他要对铁傀儡图谋不轨,被我发现,已经打出去了。”
“对……对铁傀儡……也能图谋不轨?”独孤怀信震惊了,看不出来啊,这位廖大爷的口味如此独特?
既然接他进府的人已经不在,又紧张了这么久,肚子确实有些饿,独孤怀信便应刘大娘之邀,坐下来吃饭。刘大娘并不入席,她转头又去照顾尚未苏醒的林翔宇去了。
“如何?能吃得惯吗?”其实不用问,就现在独孤怀信大快朵颐的样子,他也不会觉得这些菜难吃的。独孤怀信咽下嘴里的食物,叹了一声:“这里的肉,没有大夏的香……”
凤歌知道他思念故国了,安慰道:“李云阳亲政之后,必能还你独孤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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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政?”独孤怀信像是听见了一个特别好笑的笑话,他放声大笑:“看着吧,符老妖婆活着一日,断不会让他有亲政的机会。”
以自己对符太后的认知,她的确是能做得出来把持朝政一辈子的事,凤歌也不想说那些没用的宽心话,只得岔开话题:“你后面是什么打算?要去北燕吗?”
独孤怀信伸向菜碗的筷子停住了,轻轻放下:“也许不会去了,符老妖婆与北燕的右翼王素有勾结,这次来的安西瓜尔是左翼王的亲信,所以才会与我合谋攻城,否则,他早就将我绑去送给符老妖婆了。”
凤歌对北燕的左右两位翼王也颇有了解,右翼王对武力征服这件事有浓厚的兴趣,左翼王则更喜欢“以德服人”,靠纵横合纵之术获得支持,以达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目前北燕皇室对这两位翼王都十分倚重,并无偏颇之意,才能让如今的东方大陆还处在一个相对安稳的状态之中。凤歌又想起了高玄武,这位北燕大亲王,以商人的身份潜入恒国这么久,到底意欲何为。
金璜在他那里数日,就算他再小心翼翼,只怕也留下了一些首尾被她看见,只可惜,如今金璜也离自己而去,这下完全失了情报来源,处处施展不开。
在今天的阅历日志中,凤歌十分严肃认真的写下了自己对情报集工作的理解和期待。
“所谓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靠得就是准确而及时的情报,否则所有的计划都只会落空,变成笑谈,要掌控国家各个阶层的动向,就必须有一支可靠的集消息的网络,除了要能集,还必须有一位头脑清醒的人负责对不同来源的情报进行筛选与排查,剔除虚假错乱以及过时的消息。”
道理人人懂,但是真正要实施起来,却是不易,谁能保证这些消息不是别有用心之人存心想要让自己看见的?记得偷偷看的话本里有一个故事,叫“蒋干盗书”,那个叫蒋干的人,看似是偷到了情报,实则,那情报却是周瑜心布置等着他偷的,情报的失误,硬是让曹孟德自斩两员大将。
必须是一个完全忠于自己,又脑子够灵的人来做这件事才行,凤歌看着落进书房里的信鸽,觉得自己已经找到合适的人选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留在我大恒也好呀,像你这样的神医,我们恒国很需要,我可以安排你进太医院。”
“我不想进太医院,里面的人都是按规矩办事,如同给林县令治病的事情,如果这件事是发生在太医院,他们一定是老老实实的就照保守治疗了,只要人没死,就算他们的功德。而且……说实在的,如果方才不是殿下当机立断,我也不敢……”
凤歌打断他的话,笑道:“你会不敢?你这样的人,会很高兴尝试新方法的,只要没有人拿刀架在你的脖子上,对你说,如果治不好她,就拿你的命来抵。”
“说得也对。”独孤怀信微微一哂,“殿下真了解我。”
凤歌认真地说:“我可以安排如药庐那样的地方给你,让你专心做研究,你想要的人员、药品我都会尽力满足,如果你想要研究什么疑难杂症,我也会替你找到志愿者,反正都是要死,还不如找你搏一搏。”
独孤怀信看着凤歌的脸,感叹道:“殿下……你刚才面对林翔宇的治疗方案时,可没现在这么果断。”
“那当然,关心则乱。”凤歌坦荡荡的承认。
“如果是你身边的那位关小哥遇到这样的事,你会怎么做?”独孤怀信故意问道。
凤歌毫不犹豫:“当然是金针刺穴,他一了百了,不再受折磨,其他的,那就是我自己的事了。”
是这样吗?宁可自己痛苦,也不希望自己身边的人受尽折磨的活下去。
独孤怀信又愣在那里,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凤歌又说:“等我离开这里回京的时候,就把你也带上,先把你安排到太医院里呆一段时间,你看看有什么人可用,到时候等我结束游国之后回宫,你可以从中挑一些可用之材。”
“等等,我还什么都没答应呢。”独孤怀信连忙道,自己刚才什么都没说啊,凤歌怎么就自顾自的已经安排起后面的事来了。
凤歌无辜的眨巴着眼睛看着他:“你不答应我,还想做什么?北燕你去不了,再说那里的草药又少,又不好,我大恒国幅原辽阔,物产丰富,你想要的草药,都能找的到。我们也有传承多年的医学名著,前朝留下的书楼,我们全都好好的保护着,我敢说,整个东方大陆,自有记载开始的医书,如果在我大恒医书楼里找不到,那就永永远远的找不到了。”
话说得十分自负,却也十分有道理,独孤怀信无法反驳。
“就这么说定了!”凤歌丝毫不给他犹豫的机会,一锤定音。
独孤怀信怔怔的看着她,脸上露出笑容:“好。”
就在凤歌为得到这样一位医术国手而开心时,刘大娘激动的跑进来:“神医,神医,他,他醒了。”
“醒了,是好事啊,叫他过来一起吃饭吧?”凤歌也很高兴。
“他一醒,就跑到书房去了,拦都拦不住啊。”刘大娘对自家县令大人的敬业之心叹为观止。
凤歌转头看着独孤怀信:“你这一针,不是把他的脑子给扎漏了吧?”
嘴上说着,她已经站起身,向书房快步走去,刚走了没几步,独孤怀信的身影就如风一般从她身边刮过,飞奔向书房而去。
没想到他竟然比自己还着急,凤歌忽然想到宫里那些妃嫔在生孩子的时候,父皇很淡定,甚至都不去看一眼,倒是里面的稳婆与全宫上下的侍女特别着急,就好像她们娘娘若是有个好歹,就要她全家陪葬一样。
“还真是,最担心病人的不是病人家属,而是大夫。”凤歌喃喃自语道。
书房之中,已是铺天盖地的纸,纸上是林翔宇刚刚画下的各种奇怪的东西,墨迹淋漓,还没有干。凤歌看他手里还着一张有三个叶片的东西,问道:“这是什么?”
林翔宇手上不停,回答道:“这是飞桨,装在船上,搅动起来,可以让船自己动,驱动的方式可以像铁傀儡那样,也可以进一步改进。”
一张画完,接着又拿出了一张,这次画的是截然不同的东西,凤歌偏着头看了半天:“这是孔明灯?”
“对,但它比孔明灯更大,大很多倍,孔明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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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意欲何为啊?
可是,母后在江湖中的消息来源一向广泛,如何连母后都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还委托她来保护自己?
凤歌微微垂着眼睛,脑中将金璜曾经对自己说过的事情又过了一遍,对了,“我是昭德皇后派来保护你的。”这句话是她自己说的,并没有得到任何确认,还有那封据说是写给她的信,谁知道是不是她伪造的。
唯今之计,便是再去问问笼烟楼的柳妈妈,她应该将回信带给自己,断不会就给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陌生人。
凤歌笑道:“原来是王爷的宠妾,那倒是有自傲的资本,只是对小王爷和二公子都这般不客气,着实有些不智呢,还未上桥,何必急着断自己的后路。罢了,不说这些事,打扰世子多时,告辞。”
离开王府,便直向笼烟楼而去,现在笼烟楼还没有开门,凤歌前去敲门,开门的小姑娘不情不愿的叨叨道:“太阳还高悬在头上呢,哪来的急色鬼……”打开门,却见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她不由愣住了:“你是谁?”
凤歌客气问道:“我找柳妈妈,她人呢?”
“她去礼佛了,这几日都不会回来。要卖身的话,再等几天吧。”说着,小丫头就要把门关上,凤歌下意识的感觉到有什么不对,抬手抵住门:“你说谎。”
小丫头明显露出慌张的神情:“我没有。”更加用力的想要关上门。
两人僵持着,然后小丫头忽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从门板上传过来,将她整个人弹开,一个站立不稳,要不是身后一位姑娘及时扶住她,她就少不得要摔个跟头。
她恨恨的叫道:“你到底要干嘛。”这才发现凤歌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位容貌俊朗,却充满生人勿近气质的少年。
方才扶住她的那个姑娘看见凤歌,“咦”了一声,问道:“你是不是以前来过一次?”
凤歌也认出了她,是个红牌姑娘,叫翠喜,遂点点头:“不错,是柳妈妈送我下楼的。”
翠喜上前,陪笑道:“抱歉,这小丫头是刚来的,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见怪。”说罢转头看着那个小丫头:“没你事了。”
然后她对凤歌说:“实不相瞒,柳妈妈这些日子的确不在楼里,她只跟我们说,如果有人找她,就说她礼佛去了,过几日就回来。”
“那楼里若是有事,该找谁呢?”
翠喜道:“楼里能有什么事,谁还敢在笼烟楼闹事不成,若是临时有一些需要拿主意的,或是拿银子的事情,找冯爷。”
“带我去见他。”
凤歌在三楼见到了被称为“冯爷”的男人,本以为他也会是像黄雕那样的人,没想到,就是一个看起来本本份份,一脸老实相的男人,别说他是笼烟楼管事的,就算他只是来玩一夜的,也充满了与这个地方不相合的感觉。
他这个人,怎么看,都应该是在大树底下,摇着蒲扇,手里端着粗瓷大碗,吹掉上面落的树叶,大口喝着里面凉茶,然后再对身旁围坐着的小孩子讲鬼故事的乡村教书先生。
凤歌还没开口,他便满脸堆笑的迎上来:“哟,这位姑娘,你找谁呀?”
翠喜忙说:“冯爷,这位姑娘是柳妈妈的旧识,是来找柳妈妈的。”
“哦,这样。”冯爷挥挥手,“你先忙去吧。”
待进了门,冯爷请凤歌坐下,又为她倒上一杯茶:“不巧,拙荆出去礼佛了,有什么事,找我说也是一样。”
又是礼佛,这理由虽然听了好几遍,但为什么总觉得这么好笑呢。
凤歌笑道:“我的母亲与柳姨是二十多年前的好友,专程来见柳姨。她到底在何处,还望冯爷不吝相告。”
楼下闹哄哄的声音被厚重的木头挡住,房间里异常的安静,只有供在案头的一只小小的鼎,清香烟气的飘飘摇摇散在空气中,那是上好的沉云香。书香人家常在弹琴绘画习字之时,点上一炉香,以做清心静气。
但是从来也没见过有青楼红尘里的人点这个,这种地方要什么清心静气,要的就是躁起来,躁起来才会让人有掏钱的冲动和欲望。
这种地方,点上一炉香去供起文武财神,哪怕是管仲,都是合理的,但是,在这香鼎之后,却是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凤歌闻着那股香气,觉得有些熟悉,只觉得房间内有些闷,呼吸受滞,不多时,便觉得手足软而无力,眼皮沉重。难道是这几天太劳累了?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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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还没等她想通,忽然听见有人从破窗而入,手中剑光四射,便要向那位冯爷刺去,剑光如白霜,握着剑的手稳定而有力。但是令凤歌心安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这柄剑本身的锋利,而是这把剑的主人关林森。
那个清朗的少年,与凤歌相伴的时间并不算很长,但是无论多么危急的时刻只要一看见他的身影,凤歌就会有一种心安的感觉,无论面对什么事,无论面对什么事,只要有他在身边,就没有什么麻烦是不能处理的。
面对那样的一柄剑,冯爷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利刃破空,飞至而来,他依旧静静的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只差了毫厘间隙,关林森手中的手剑就要刺进他的胸膛,取他性命。
可是,他竟然笑了,就在这一剑逼命的时刻,他的嘴角扬起一个灿烂的弧度,关林森手中的长剑,也就此停下。
并不是他想要停下,而是剑尖被夹住了,夹住关林森那道气势无匹长剑的是两根手指,就这么轻轻松松的一夹,他一点多余的力气都没有用,也没有带着杀气,就如同在他眼前的并不是可以要命的凶器,而是春天的飞花秋天的落叶,只要轻轻的捏住,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太过于咬牙切齿。
“长河剑法,”冯爷笑笑,“你是关宏岭的什么人?”
“不认识!”关林森右手用力,想要将长剑抽回,却是一动也不动。
“真的不认识?那我就不客气了,把你绑了送回给关家,说这是个偷学武功的小贼,想必关家人一定会很高兴的。”冯爷笑的很开心。
他又仔细端详着手中夹着的那柄剑,摇头咋舌:“啧啧,不仅偷学关家的武功,连关家的剑都偷来了。真是江河日下,一代不如一代,关家说起来当年也是个武勋世家,怎么不仅出了个叛臣,连家里东西都快让小贼搬空了。”
“住口!”关林森喝止。
冯爷饶有兴味的看着他:“有意思,偷东西的小贼,对失主家的名誉还这么维护,说说看,你跟关家是什么关系?”
关林森冷冷道:“我是关家的嫡长孙关林森!至于关宏岭,早已不是关家的人,我又怎么会认识他!”
此时凤歌突然出手,拿起手边的茶壶就要向冯爷头上砸去。就在茶壶就要砸上去的一刻,冯爷大喊一声:“且慢。”
第一百零二章
“你又想偷偷摸摸的跑掉吗?”
关林森被这无端的指责弄得哭笑不得:“属下是暗卫,大殿下没有吩咐,属下自然是在暗中保护。”
“不必了,你被职了。”
“啊?”
凤歌冷着一张小脸:“你就在我身边一直呆着,哪儿也不准去,也不要偷偷摸摸的藏着,我要是出了事,你再快,还得从躲藏的地方出来,再出手,耽误时间。”
没有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凤歌继续向县衙走,关林森如影随形跟了上去:“可是大殿下,属下与陛下的合约不是这么签的。”
“暗卫薪水又不是特别高,你干嘛就喜欢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凤歌很是不解。
关林森决定捍卫自己工种的尊严:“大殿下,暗卫不是偷偷摸摸,在暗中保护,对方容易失去戒心,保护的成功率也高一些。”
“你就在我身边,不是更高吗?有什么区别?在暗中什么的,那是我主动去招惹别人的时候,多埋点伏兵胜算大,我又不做这种事,有伏兵的意义是什么?”凤歌连珠炮似的将关林森的话给堵了回去,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关林森用什么借口,找什么理由,总之,在半夜三更走夜路的时候,就是不能让她一个人走!
关林森抓抓脑袋,看着她大步向前的样子,低声嘟囔了一句:“别是怕鬼吧。”
他这句话声音很低,只是夜晚实在太安静,凤歌的耳朵将这五个字尽数音,她哼了一声:“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又没做亏心事,怕什么鬼。”
话音刚落,她无意识的看了一眼左边的墙头,惊呼一声,关林森一个箭步冲上前,挡在她面前:“怎么了?”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一双碧幽幽的眼睛正望着她,那是一只虎斑纹的野猫正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逛累了,跳上墙头歇口气,正好遇上了凤歌的目光。
“别怕,就是一只猫。”关林森轻声安慰道,墙头上的那只猫居高临下望着凤歌,“喵呜喵呜”的叫了两声,充分表达了它对这个胆小如鼠人类的不屑与鄙视,然后就“嗖”的一声,跳下了墙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被一只小猫吓到,这是从未有过的事,太丢脸了。
凤歌表情僵硬,也没有与关林森说话,自顾自的往前走,此时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关林森和她自己。
想当初在宫里,尚衣局那里闹黄鼠狼,她都兴高采烈的跟着那些太监们去送黄大仙,当时看着蹿出来的大个儿黄鼠狼,心中何曾有个怕字,还倒提着黄鼠狼的尾巴整个宫里乱跑着,招摇过市,吓唬弟弟妹妹各宫娘娘。
今儿这是怎么了!
说出去怕不是要被人笑死!
凤歌低着头只顾走路,连走过了县衙大门口都没注意到,还是站在门口的林翔宇叫住她,她才醒过神来。
“大殿下?您这是怎么了?”连标准版木讷直男林翔宇都看出凤歌这会儿魂不守舍,心神不宁的。
“没事。”凤歌木着一张脸,丢下两个硬梆梆的字。
更反常了,凤歌从来都不会这般冷着脸的。
大概也是觉得自己不太正常,凤歌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双手食指按在太阳穴上揉了揉,对一脸茫然的林翔宇丢出一个笑容:“真的没事,我先回房睡了。”
她过去了,跟在后面的关林森却被林翔宇一把抓住:“她今儿怎么了,气不顺?谁得罪她了?”
“我……”关林森默默继续跟着。
林翔宇看着这对少年男女,也猜出这两个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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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是什么情况,不由得心里一阵哼哼唧唧:“一股恋爱的酸臭味儿。”
此时,空中传来一阵扑楞楞的扇动翅膀声,一只灰白相间的信鸽从空中如炮弹一般落下来,林翔宇连忙赶上前几步,将它接住,信鸽触手之时,肌肤上便传来一阵粘稠的感觉,还有一股淡淡的血腥气萦绕不去。
林翔宇借着府门口的灯光,低头看着接住鸽子的手,手掌之上一片暗色的水渍,是血。
看那鸽子也已经是气息奄奄,林翔宇忙捧着信鸽,往书房奔去。
这只信鸽早就该来了,却一直也没有等到,林翔宇心里发焦,才会在门口徘徊,从京师方向来的信鸽,便是从正门这个方向来的。
那鸽子背上有一道被鹞子的利爪擦过的痕迹,好在这信鸽够机智,身子侧了一侧,没让它给抓着翅膀,飞得也够快,否则,这信,断然是送不来了。
林翔宇先将鸽子腿上绑着的小竹筒拆下,取出其中的竹芯纸,只见那一个小纸卷上,以蝇头小楷端端正正的写着:“律王与北燕暗中结盟,不日边境将有异动,传令玄铁营萧燕然提高警惕。”左下角缀着一个小小的“杜”字。
寥寥数字,却是看得林翔宇心惊肉跳,律王与北燕结盟,不发兵还好,若是发兵,那便是剑指京师的意思,而丰县,就是北燕铁蹄要踏平的第一处地方。若是已有铁证,陛下就可以直接拿下律王,可是很明显,所谓律王与北燕结盟,必然只有风声,并无实据,当今圣上若是想要拿下亲弟弟,也不是靠着莫须有,就可以做到的。
就算是北燕当真兴兵来犯,律王也可以假装与已无关,在丰县这地方,守城的都是律王府的府兵,只要他随便的那么一放水,就算是到时候将北燕人给打回老家,也无法对律王进行事后清算,毕竟打仗么,有输有赢,说他是故意输的,那证据也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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