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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拓
直接变成人形?可是他方才出来的时候,衣衫都丢在家里,难道要赤条条地站在水中训斥他?那也太有失颜面了吧?
就这么维持原形训斥这只河蚌?
毛绒绒胖乎乎的一张猫脸,完全摆不出他本该有的严肃的神态和表情好不好?别问他为什么会这么清楚!小时候他每次用原形对乳母发火,迎来的就只有年轻的乳母一脸花痴的捧脑袋亲亲……那时候的乳母可没有如今这般稳重。
咳!也有可能是因为三郎的原形看起来更好摸的缘故……总之!猫大爷是绝对不允许自己被未来夫郎又亲又摸的!(人形的时候还差不多~)
犹豫间,白春笙已经迅速脱掉衣服,一个猛子潜入了水底。
河水清澈见底,回到水中的河蚌,仿佛本该就生活在水中一般,如鱼得水,也不过如是,一身白皙若雪的肌肤,几乎整个人融入了河水之中,长长了一些的发丝若水草般在水中摇曳,妖冶得恍若可夺人性命的水妖……不!他就是水妖!
不知不觉间,猫大爷的脚步,从树枝的一端,移动到了另一端,一不留神,差点一头栽下去,手忙脚乱地稳住了身形,一晃眼,已经找不到那只河蚌的身影了。
猫大爷不高兴地挠了挠爪下的树枝,想了想,快速跑下树,顺着树下的屋檐往家中跑去。
“哎呀!大郎你怎的又变成猫了?”王大娘一抬头便看到自家大儿子满脸不高兴地从屋檐上跳下来,顿时无奈地走过去,将那虎斑大猫抱起来,搂在怀中顺了顺毛,直到大猫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这才将儿子捧到眼前,“又和别的猫打架了?都说了不要欺负那些野猫啊,它们也是可怜,落到你手里……”
虎斑大猫一口咬住了王大娘点在他额头上的手指头。
“好啦好啦,娘不嗦了,快点进屋换身衣裳,晚上春笙说要请咱们家吃番薯叶包的肉包子呢,我还是头一次听说那番薯叶子也能拿来包包子的。”王大娘絮絮叨叨地将儿子放下来,虎斑大猫不耐烦乳母的唠叨,很快便消失在屋檐下。
再出来的时候,恢复人形的王鲲风便是鱼街一霸标准的冷肃脸了。
“娘,方才春笙在家里做什么了?”
“没有做什么啊,不就是你帮他割的那些个番薯藤吗?我和幼青看到那番薯藤实在太多,便过去帮着把番薯梗摘下来,给春笙做泡菜呢。”
“还有呢?”
“摘完我就在幼青屋子里给她看花样去了啊,娘也知道,春笙那泡菜是有秘方的,不然能那般好吃?他开始做泡菜的时候,我和幼青便躲在屋子里没敢出去了,这孩子也是心大,好不容易得的秘方,也不好生藏着,就那么在院子里做起来了,回头你可提醒他一句,这世道坏心眼的人多着呢,说不定就趴在那墙头上把他的方子给学了去,到时候他哭都来不及!”
“娘~春笙他们那院子墙头上都是仙人刺,寻常人哪里爬得上去?您再仔细想想,这中间,春笙有没有碰到什么不该碰的东西?”
“春笙怎么了?”王大娘终于听出了儿子语气里的担忧和生气。
“我方才在他们屋子后面的大槐树上晒太阳,正巧看到春笙过去洗澡,他那双手,小臂以下全部都红肿了,一定是碰过什么东西!”
“哎呀~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我方才恍惚看到那番薯藤里夹杂着一些虎刺草,那草儿浑身长满了细绒毛,寻常人沾上一些倒是无所谓,从前我娘家一个孩子,一沾上这东西就浑身起红疹……”、
王大娘话音未落,便看到王鲲风一阵风似得冲了出去。
“这孩子……”王大娘叹息一声,不必说,定然是去找春笙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王大娘猜得没错,王鲲风出了门便直奔对面那棵大槐树,走到那里也懒得再满河底去找那只河蚌,只站在石阶上大喊一声:白春笙,你衣裳被人偷啦!
白春笙还真的把衣裳藏在了石阶下面,他原本已经在水底玩了好一会儿了,这会儿正在试图用河里的泥巴敷手上红肿的地方呢,他记得以前在农村听到过一个土方子,说是若手上沾了辣椒红肿了,用泥巴敷一会儿就会好许多,他想来想去,今天没有碰别的什么东西,若是说腌泡菜的粗盐,他之前也腌过不少泡菜,怎么就没有过敏呢?
定然是今天买的辣椒不对劲!
正敷着呢,就听到有人在那边喊说自己衣裳被人偷了,那还了得?难道让他光天化日的就穿着一条小短裤回去?
当下胳膊上那层刚敷好的泥巴也不管了,一个猛子扎到河里,瞬间便游回了他藏衣裳的石阶下,一抬头,便看到王鲲风阴沉着一张脸站在那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白春笙不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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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了缩脖子,这种感觉,就像以前晚自习偷偷在教室后排看小说,结果被躲在后面的班主任当场抓获……那滋味!真是终身难忘!
王教导主任鲲风冷笑一声:“玩够了没有?看来我真是白担心一场,你这猪蹄子看来也不想要了,不如我这便替你剁了,晚上也好炖一锅河蚌肉尝尝。”
“那啥,我、我就是不小心碰到了点辣椒……”白春笙有些心虚地将双手藏到身后,不知道怎么的,他一看到猫大爷板着脸就怂了。
“那看来你这次买的辣椒,比上次那个山辣椒还辣啊?”王鲲风蹲下来,从他背后扯出他一条胳膊,有力的食指戳了戳那已经长出红疹子的位置,“这是辣椒啊还是毒药啊?你看看这胳膊被灼的,都快烧熟了吧?”
“哎呦~别捏啊!疼!”白春笙被戳到红疹子的所在,顿时龇牙咧嘴起来。这人就这么个贱脾气,没人关心的时候,哪怕胳膊断了呢也能自己咬牙接上,一旦有人在旁边关心着,哪怕蹭破点皮也要喊得惊天动地。
“还不快将衣裳穿起来?”王鲲风冷着脸从背后拿出藏起来的衣衫,撑开来,略显粗暴地替他匆匆裹上,抿了抿嘴,转过身半蹲在地上。
白春笙:??
“还不快上来?送你去济世药堂!”
“额~鲲哥,我就是双手肿了,腿脚还是好的……好吧!可能有点重,你要是背不动就把我放下来啊。”看到王鲲风越来越阴沉的一张脸,白春笙缩了缩脖子,瞬间怂了,从善如流地爬到猫大爷背上,两只肿起来的猪蹄子松垮垮地搭在猫大爷的肩膀上。
“搂着我脖子!”
“不用了吧?哈哈~大家都是爷们,这动作也太娘了……哎哟我去!”白春笙一句话还没说完,那边,耐心耗尽的猫大爷已经懒得再跟他废话,嗖地一声跃上屋檐,白春笙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地一把搂住了猫大爷的脖子。
猫大爷满意地松了松紧皱的眉头,随即又一脸不爽地看着挂在他脖子上那对红彤彤的猪蹄子,他曾经设想过一万遍这双修长白皙的胳膊搂住自己的模样,没有一次像现在这般……气到想挠人!
毛大夫一个月里连续两次看到自家主子亲自带人来看诊,几乎已经可以确定,这一位双手肿成猪蹄子的河蚌,应该就是主子认定的终身伴侣了。
主子乃半妖之身,终身大事本就是难题,在妖族之中,半妖血统向来是被血统纯正的妖族排斥的,再开明的人家,也绝对不允许自家血统纯正的后辈和半妖结为伴侣的。而在人族,凡人和血统不纯的妖结合,诞下血统驳杂的后代更是概率极高,能生下纯血妖族或者人族崽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对于注重子嗣血脉的人族而言,就更不会选择让自家孩子和一个半妖成亲了。
主子成年已经很久了,却一直没有透露出想要成亲的意思,他们这些人都以为主子这辈子都不会成亲了,没想到啊!看来,主子不是不想成亲,只是,一直没有遇到让他心动的那个人罢了。
毛大夫看着白春笙的眼神,简直可以算得上是慈祥了!
男娃好啊!两个男娃在一起,如此,便不必担心子嗣血统不纯的问题了,王府那边,想来也不会多加干涉的。毕竟,两个男妖在一起,哪里会有什么子嗣呢?
“是虎刺草的绒针。”毛大夫仔细看了看红肿起疹子的地方,快速报了几个草药的名字,让店里的药童去配了草药,捣碎后敷在红肿的地方,外面裹了两层细棉布,“每日早晚换药,包裹的细棉布也要一并换了,再给你开两幅清热下火的汤药,敷药的地方不要碰水,几日便可痊愈。”
“不能碰水?那怎么洗澡啊?”白春笙哀嚎道,让他一只河蚌好几天不下水洗澡,这简直是要了他的命啊!要不要这么惨?
“我帮你洗。”王鲲风将配好的药草和细棉布都提在手里,让药堂的伙计赶了骡车过来,送白春笙回家。
“哎呀~都发展到可以替白掌柜洗澡的地步啦?看来距离喝喜酒也不远了。”毛大夫在一边听得心花怒放,心里已经暗暗开始琢磨该给自家主子准备什么新婚贺礼了,要不,送些助兴的丸药?
毛大夫默默在心里拟了个送礼的单子,全部都是某耽美网站审查必须过滤掉的河蟹词汇……
那边,猫大爷将白掌柜送回家,天已经黑了,预定好的番薯叶肉包子自然是无疾而终,看了看被毛大夫包成了两只大粽子的双手,白春笙叹息一声,只能听从王鲲风的安排,去铺子里让他们简单做些吃的带回来凑合一顿了。
吃饭的时候,谢篁看到他那双包成粽子的手,本想去喂他,却被商秋芦一把给扯了回来。
“秋芦你做什么?没看到掌柜的手都那样了?我去给他喂饭!”谢篁挣扎了两下。
“我只怕你喂掌柜的吃完饭,你自己就该去吃清明饭了。”商秋芦面无表情地拖走了不知死活的螃蟹。
“你吃这个!”猫大爷看了看桌上的几道菜,不高兴地将几个盘子推到一边,选了一钵子白粥,拿筷子取了最小的一块泡菜放在碗里,喂一勺白粥,给白春笙舔一口泡菜,得他光吃白粥吃不下去。
“毛大夫说了,伤口没好之前,忌荤腥、忌咸辣、忌生冷。”看他吃的痛苦,猫大爷难得好心地解释了一句。
“那毛大夫有没有说忌喘气?”饿得半死却只得到半碗白粥的白春笙简直快被这只霸道猫妖给气死了。他从午后便一直忙到现在,饿得前胸贴后背的,不说给顿大餐,好歹给碗饭吃?
“先吃粥,还是先喝药?”猫大爷冷冷地看着相当不配合的病患。
病患闭嘴,乖乖喝粥。吃到最后一口的时候,趁猫大爷不备,白春笙迅速张嘴,把那块被他舔的都没有味道了的泡菜一口咬下来一大半,满意地给自己的嘴巴添了一丢丢咸味。
看着一脸得意的河蚌,猫大爷抿抿嘴,难得没有训斥他,拿了湿布巾给他擦了擦嘴巴,冷酷无情地丢下一句话:“半个时辰后,我过来喂你喝药。”便关上门出去了。
“小谢!秋芦!”白春笙扯着嗓子冲着外面喊了两声,谢篁和商秋芦急忙放下手里的活儿进来了。
“掌柜的你饿了吧?那个王大郎也太过分了!我给你煮的五个白水煮蛋全被他给吃了!就给你一碗粥!”螃蟹义愤填膺地告状,那五个鸡蛋可是他从牙缝里给白春笙省出来的!
“不是一碗粥……是半碗!小谢,哥好饿……”白春笙委屈巴巴。虽然他不是很喜欢吃白水煮蛋,但是,人在饿着肚子的时候,还有什么好挑的?
“你闭嘴!大夫说了,掌柜的这是中了虎刺草的毒,伤口没有痊愈之前,不可沾油腻荤腥寒凉之物。”商秋芦将螃蟹推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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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左右看看,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面起饼,偷偷塞到白春笙手里,“我问过了,这面起饼不是发物,可以吃的,不过不能多吃,你先垫垫肚子吧。”
白春笙看了看那只有约莫两个鸡蛋大小的饼子,叹息一声,默默地接过来,一口一口十分珍惜地吃了起来。
“说起来,掌柜的,你好端端的怎么会中毒呢?难道是有人看咱们食铺生意太好,故意给你下毒?”谢篁不放心地追问道。
“胡说什么?虎刺草并不是什么烈性子的毒药,又死不了人,我猜大约是混在了什么蔬菜里,掌柜的无意中触碰到了,再加上他本是水妖,肌肤比常人敏感,因此便红肿了起来。”
商秋芦出身王府暗卫,对于寻常的草药也有一番研究,虽不如毛大夫那般通,对于虎刺草这类偏门冷门的害人玩意儿,反倒是比寻常大夫更清楚些,自然知道有些肌肤娇嫩的人一旦触碰到虎刺草的绒针,便会浑身红肿瘙痒,不过却不会致命,配以合适的药草敷在红肿处,不出七日定然会痊愈如初,也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之类的。
“那就好!那掌柜的你这几日就不要去铺子里了,那几道菜我们都学会了,你不去也无妨的。明日早市忙完,我多给你带两个面起饼!”谢篁知道不是有人故意暗害,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随即又开始心疼他家掌柜的养病期间每天要饿肚子了。
“在饼子里多夹两块泡菜吧~”白春笙可怜兮兮地看着谢篁。
“就两块!”谢篁心虚地看了商秋芦一眼,凑近了悄声道,“若是多了,被王大郎那厮发现了,往后便什么都不能带了。”
白春笙:o()o
第36章
因着白春笙是为了做泡菜才被虎刺草误伤的,往后那几日,猫大爷看着那一排放在墙根子下面的泡菜坛子便一百个不顺眼,恨不得一脚踢翻。
不过,到底想到这些泡菜是蠢河蚌吃够了苦头才腌出来的,强忍着才没有踢翻它们,这么几日过去,白春笙吃白粥吃的都快怀疑人生了,双手上的伤终于完全好了,看不出一丝曾经红肿的痕迹,没有一根汗毛的双臂,白皙莹润得恍若绝世暖玉雕琢而成,指甲根处泛着一点浅樱色,猫大爷每每看着这一双玉臂的时候就在想,若是让这河蚌穿上华贵的服饰,每日里什么都不做,就那么懒洋洋地躺在窗下的软塌上,定然是一幅绝美的美人春睡图……咳!虽然美人是名男子。
白春笙好不容易熬到双手痊愈,第一件事就是趁着猫大爷出去上工的时候,悄悄打开了自己腌的番薯梗,打开的瞬间,一股熟悉的又酸又辣的泡菜味道扑面而来,白春笙咽了咽口水,捞了一碟子番薯梗出来,清水洗干净沥水后,下锅炒了一下,又在另外一口锅里煮了些面疙瘩,就着番薯梗美美地吃了两大碗。
屋檐上,一只黄白花纹的大猫目光灼灼地看了看那一碗散发着强烈刺鼻味道的泡菜,伸出爪子挠了挠耳朵,转身迅速跑走了。
“主子,白掌柜方才趁您不在家,偷偷炒了很辣的菜,吃了两碗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黄白花纹大猫蹲在码头公房的桌案上,一板一眼地打着小报告。它是王鲲风刚到清水河镇便服的一批小弟中的一员,王鲲风割破手指,取了自己的血给这些未开灵智的野猫喝,这些野猫便比寻常的家猫更加聪明,虽然还是不能口出人言,但充当寻常的探子倒是比人还方便些,且寿命也比寻常野猫更长一些。
这些野猫察觉到了给王鲲风充当密探的好处(有人投喂+寿命延长),也很乐意给王鲲风做些盯梢的活儿,尤其是在白掌柜那边盯梢的工作,因为白掌柜经常会将自家吃不完的鱼虾之类的留给野猫们吃,导致猫大爷手下的许多野猫都想去白掌柜家盯梢,为此还打了好几架,黄白花纹的大猫打架很厉害,便抢到了这个美差。
不过,在野猫们看来,这样的盯梢并不是什么坏事,它们动物原本就是有这样的本能,喜欢上一个同类,便不由自主地想去观察他。大概是它们主子平日里太忙了,所以不方便自己亲自观察,只能让它们帮忙盯梢吧?
黄白花纹的大猫有些羡慕他们主子,白掌柜长得好看,又做的一手好鱼虾,实在是一个难得的好伴侣!
“知道了,继续回去盯着。”王鲲风拿出一块小鱼干丢到黄白花纹的大猫脚下,那大猫衔着鱼干跑开了。
猫大爷此刻并不知道,若不是他及时将这只大猫密探又遣了回去,只怕家里那只蠢河蚌伤口刚好,又要受一次伤了。
院子里,白春笙偷偷摸摸饱餐了一顿,拾好偷吃的痕迹之后,便开始琢磨着这泡菜的事儿。
很明显,那野生番薯藤也并不是全然安全的,最起码,对于他来说并不安全,因为里面杂生的虎刺草他一碰就过敏,如此一来,泡菜的原材料便只能花钱买了。他打算去找给他供货的那两个渔家,反正他们有船,可以挑平日不打渔的时候,撑船去割那些野生的番薯藤,到时候东西运回来,他便就近雇几个附近人家的主妇们过来帮忙分拣,将番薯藤摘下来洗干净,这活儿简单,每人每天给个二十个铜板就已经很好了。
不过,如此一来,这腌番薯梗的价格,势必就要涨一些了。
想到店里经常有些外地路过的客人说想买些土产回去,白春笙笑了笑,既然他做的泡菜那么多人喜欢吃,他索性便将自己做的腌番薯梗、辣椒酱和葱油订些致的陶罐装起来,三个一份,外面再用竹篾编一个竹篮子,好看又体面,对那些生活在深宅大院里的贵人们来说,也是难得的野趣儿。
这样一来,倒是能解决了周婶婶说的食材货源不足的问题了,走高端定制礼品路线,自然是越稀罕越好了。
至于做好了卖不出去?实在卖不出去,他就让王鲲风帮忙送到州府大铺子里寄卖去!反正泡菜和辣椒酱这东西又不容易坏,存放得当,一年半载的也不会变质呢。
之所以想到这个,主要是因为上辈子白春笙的老娘闲着没事便喜欢出门旅游,家里又不缺这点钱,又没有孙子孙女可带(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一言不合,老太太便揣了一张银行卡出门溜达去了。老人家旅游的时候除了凹造型拍各种广场舞经典造型照片之外,另一个爱好就是从各地购买当地的土特产带回来了,每次老太太旅游回来,带的土特产都足够全家人吃好久,什么北边的牛肉干,南边的水果干,东边的海鲜干货,西边的果脯辣酱……
腌番薯梗算它三十个铜板一斤吧,辣椒酱五十个铜板一斤,葱油稍微贵些,毕竟豆油不便宜,算一百个铜板一斤,再加上定制包装的用,满打满算,一个礼盒便定价三百




鱼街一爸 分卷阅读65
个铜板,对于寻常人家这个价格非常令人咋舌,但是,白春笙知道,对于那些富贵人家来说,三百个铜板,不过是寻常打赏下人的一些零碎花销,况且他看过杂货铺里卖的那些土产,没有什么致的包装,拿去送人也没有他这个体面大气。
定了大概的方向之后,担心时间长了忘记,白春笙便准备进屋去拿了纸笔,先把想好的东西记下来,再将需要定制的陶罐和竹篮子的样式给画下来,抽空找作坊定做,刚拿起笔,便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粗鲁的砸门声。
“平南军搜查叛党,快开门!”白春笙本来懒得去开门,没想到外面的敲门声却是越来越大,后来索性自报家门,听到是官府的人搜查叛党,白春笙无奈,只能戴上帷帽跑去开了门。
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推到地上,帷帽跌落在旁,刚养好的手心,毫不意外的又一次擦伤了。
他最近肯定是水逆了,不然不可能这么点背!
摸了摸擦破了皮的掌心,白春笙默默站了起来,也不敢去和门外那些数量不算少的,自称是“平南军”的军队壮汉们争执,反正他没做亏心事,也不怕他们来查,索性便让到了一边。
“方才可有看到一只黄白花纹的小猫进来?”那些人进了院子一阵翻腾,大约是没有找到想要找的人,便过来问白春笙。
也是巧了,这个点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周幼青也和对门的王大娘母女去了绣坊,说是绣坊新来了一批活计,她们赶早去挑一批好的回来,好赚一笔钱给家里人裁几件换季的衣裳。
“方才倒是看到屋檐上有只黄白花纹的猫,不过很快便跑掉了,这个点,码头那边卸货的都歇息了,大约是跑去码头找鱼虾吃了吧。”虽然不明白这些人明明说搜查叛党,怎么竟问起了一只猫,不过,白春笙向来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当下便随口扯了一句想把这些人打发走。
他不知道的是,方才正是看到这帮人凶神恶煞地在这附近挨家挨户破门搜查,那黄白花纹的密探猫才急匆匆跑去给它家主子报信去了。
那些人听到果然有了那猫的踪迹,为首的便冷冷地看了白春笙一眼,唰地一声抽出佩刀,正要搭在白春笙肩上,只听得一阵细微的破空声,为首的军汉闷哼一声,佩刀应声落地,拿刀的那只手臂不自然地垂下来,看样子应该是骨折了。
“怎么?平南军如今竟成了龚家的私兵了不成?未经允许擅自闯入县内抓捕叛党?这光天化日的,哪来来的叛党?可有朝廷海捕文书?”王鲲风带着一帮手下匆匆赶来,看到白春笙别在身后的双手,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随即一脸冷肃地看着那为首的军汉。
“大公子?”那军汉脸色一变,当即令手下军士起了佩刀。
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豫亲王府的大公子,对他们家大小姐可是有大恩的!
当年,龚家还不曾执掌平南军的时候,龚家大小姐便被选为豫亲王侧妃,因着这层姻亲关系,龚家这些年在军方着实风光,一路从不起眼的三等世家,成为威名赫赫的平南军统帅,执掌一方军权。
只可惜,他们家大小姐自从生下一个半妖之子之后,便再没有生育。据说当年王妃以维护王府声誉为由,送走了王府女眷生下的所有半妖子女,他们家大小姐生下的三公子,还未曾学会说话便被送去了别院,多亏了当时在别院的大公子多加照拂,这才让三公子平安长大。
龚家虽是武将世家,为人却十分耿直,对于这一辈唯一的女孩儿也十分怜惜,若不是当年的龚侧妃亲自看中了俊美多情的豫亲王,他们家也断不会为了巴结权贵把自家女孩儿送去王府做侧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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