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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拓
只可惜,从前人族和妖族打得不可开交、老死不相往来的时候,无数的妖族想要到人间来体验一番凡人的生活,现如今朝廷放开的妖族的落户政策,那些无拘无束惯了的妖族,反倒厌烦了人间的繁琐律法,倒是隐居山林水泽的多,愿意落户的少了。
听到白春笙说他已经在镇上租赁了房屋,县太爷亲自过问了他现在居住的地方,让衙门的人帮忙寻了一块距离镇子近的土地,还额外赏了他十两银子。希望借此鼓励更多的妖前来落户,如此,他年尾的政绩也能好看许多。
毕竟,能吸引妖族前来落户,足以说明他治下的安稳富足不是?
白春笙没想到就是来拿个地,还能额外得到县太爷的赏赐,觉得自己这次真的赚大了,高高兴兴地从衙门离开,看到路边有挑着担子卖鱼的,走过去选了三条手臂长短的鲜鱼,又买了一兜的河虾,去豆腐店买了几块嫩豆腐,这才提着东西回去了。
快到门口的时候,竟然在路上遇到了那个一脸凶相的王大郎,白春笙吓了一跳。
王大郎看了一眼他手里提着的鲜鱼,突然来了一句“鱼汤很好喝,谢谢!”然后就撇下他进了对面的院子。
白春笙:“……”搞半天昨日送过来给人家妹子尝鲜的鱼汤,最后进了这人的肚子!
“春笙回来啦?今天可真是巧了,你在门口看到王家大郎没有?他跑船回来了,特意给我们带了州府的糕点,也有你的一份,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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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你昨日送去的鱼汤和炸酱。”周婶婶站起来,将一包糕点提出来递给他。
“婶婶你放那儿吧,这些鱼我先养着,等我回来杀啊,我现在要去杂货铺找胡老伯来装锅灶,你们有没有要买的?我顺路给你稍回来。”
“不用不用,你快去忙你的吧,家里的东西茂青方才都买好了。”周婶婶笑着拿出一只旧木盆,让白春笙把买来的鲜鱼放在里面养着。
杂货铺的老板得知白春笙办个户籍册子,竟然还得到了五亩地和十两银子的赏赐,也不由得替他高兴,当然他也挺替自己高兴的,因为如果白春笙真的种地的话,那么一些农具也是要从他这里买的。
今天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白春笙来杂货铺买个锅,竟然也能遇到那个王大郎。
王大郎是来杂货铺卖东西的。他每次去外面跑船,都会顺带着从其他地方进一些本地没有的稀罕货物带回来,放到杂货铺里转卖出去,赚个跑腿钱,码头自己的货船,船员们跟着跑一趟,每个人都允许带一个大箱子,能赚多少全凭本事和自己的眼力,这便是古代版的代购了。
王大郎这次带回来的,是一些州府那边时兴的绣花花样,还有一些女子们喜欢的廉价珠串香扇之类的,他倒是心思玲珑,这种东西轻飘飘的又不占地方,一个大箱子可以带许多,这个季节买的人也很多,掌柜的全都要了,王大郎却并不急着拿钱,而是先在店里买了些家常用的东西,剩下的才让掌柜的帮忙换了现钱。
真是一只会过日子的猫!
第11章
“那个,白小郎是吧?请留步,在下有个不情之请……”白春笙正准备回去,却被王大郎给拦住了,有别于前几次见面的冷漠凶悍,这次的王大郎却是带着一丝犹豫和~不好意思?
厉害了!这流氓竟然也会有说话吞吞吐吐的时候?
“都是邻里,何必客气,王大哥有事但说无妨。”白春笙笑眯眯地看着他。开玩笑,这么粗一根大腿,还不抓紧时间赶快抱住?手慢无啊!这王大郎一看就是个狠角色,据说和码头老大黑鱼关系也很好,要是能得到他的照顾,往后他在本地生活可就少了许多的麻烦了。
“咳!是这样的,昨日我二弟在周婶婶家吃了一碗鱼汤,鲜美无比,据说是白小郎亲手烹饪。”王大郎摸了摸鼻子,“过几日便是我二弟生辰了,他素来最爱喝鱼汤,只可惜家里做的总不对味儿,酒楼里又不方便去,我想劳烦白小郎,过几日能否帮忙做一锅鱼汤?当然我不会让你白忙活的,这是定金。”
说罢,王大郎从袖子里摸出了几十个铜板,用一串细麻绳串在一起,递到白春笙手边。
“都是邻里,不要这么客气,令弟平素都喜欢吃什么鱼?”
“任何鱼。”
白春笙:“……”这话我没法接!
“这样吧,这钱我拿着,你也别说辛苦什么的了,你定好日子告诉我,回头我用这些铜板买些鱼虾和搭配的食材,到那天保准给你做几道好菜。”
“多谢!二弟生辰就在后日,麻烦你了。”王大郎有些尴尬,踟蹰了半晌,吞了吞口水,看向白春笙,“前两次见面的时候多有失礼之处,请多包涵!”
“!咱们都是妖族,说这些做什么?我知道的,你们猫妖的警惕性都很强的。”白春笙摆摆手,装作没有看到王大郎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十分得意地下了那串铜板。
这个时空的铜板购买力还是很强的,这一串大概可以买两三条鲜鱼、一小兜河虾,外加一些猪肉、豆腐和搭配的麦面什么的,拿来做出几道菜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住在码头附近,白春笙自然知道什么时辰能买到便宜又好的河鲜。
仿佛想到了什么,白春笙转过头看着王大郎:“王大哥,正好今天我买的鲜鱼有些多,不如晚上我多做一盆鱼汤给你们尝尝?令弟一定会喜欢的,今天我要换一种烹饪方法。”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想到二弟昨天似乎没吃饱的样子,王大郎拒绝的话就怎么都说不出口了。
二弟从小就饥一顿饱一顿的,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一直不能化形,王大郎内心愧疚,但是,为了放松某些人对他们的警惕,他却不能让他们现在的生活有太大的改变。
想到对门院子里住的那个少年,王大郎的表情瞬间晦暗。这条狗真是该死……但是,现在却不能让他死。
白春笙在杂货铺补充了一些食材和调味料,回到小院,胡老伯已经带着铁锅和工具,给他装好了锅,正在井台边洗手。
知道胡老伯做完事就要立刻回家的,白春笙也没敢耽搁他,立刻给结算了工钱,因为拖延了一日,还多给了十个铜板,胡老头没有拒绝那十个铜板,却从随身带的箩筐里摸出了两个很大的红薯送给他。
白春笙接过红薯,这红薯很大,也很新鲜,正适合拿来做他刚才想到的红薯圆子,里面可以包上鱼绒,吃起来有红薯的香甜,也有鱼绒的鲜美。
送走胡老伯,白春笙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卷起袖子开始做晚膳。三条鲜鱼剖洗干净,鱼头剁下来,切两块嫩豆腐做成鱼头炖豆腐,剩下的鱼肉,留下一条做红烧鱼块,剩下的片成薄薄的鱼片,汆了一大锅鱼片汤,捞出一半做原味的,另一半做成了酸汤口味的,撒上切碎的香葱和青蒜,异香扑鼻。
众人都没想到鱼汤竟然还有这么多花样,他们从前做鱼汤,都是把杀好的鱼直接丢到水里煮熟,然后加入调味料的,从没想过鱼汤这么做,竟然变成了牛乳一般的颜色,光是闻着口水都流出来了,周家人昨日都吃过清炖的鱼汤,现在反倒对酸汤口味的鱼汤比较感兴趣。
白春笙做的确切地说应该叫酸汤鱼片,先将葱姜蒜倒入油锅爆香,加入一勺高粱酒,两勺米醋,半勺大酱,炒香后加入滚水,大火煮沸,然后将片好的鱼片下到汤里,其实如果有水淀粉的话,事先用盐和水淀粉滚一下鱼片会更好吃,但是白春笙在杂货铺没有买到淀粉,连红薯粉都没有,只能就这么直接下了,好在今天买的鱼足够新鲜,就这么直接下到汤里也十分鲜美。
做这道菜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一定要等快出锅的时候才放盐,不然鱼肉里面的鲜甜味道就没办法弄出来了,做好的酸汤鱼片,鱼肉细嫩,汤汁浓郁鲜爽,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王大郎原本是过来取鱼汤的,闻着酸汤鱼的味道就有些走不动了,正好白春笙开口邀请,他便将白春笙特意留给他们家的那份原味鱼汤给送了回去,转身就过来蹭饭了,他也没空手来,带了两瓶据说是从州府带过来的红曲酒,色如胭脂,酒香扑鼻,周茂青取了三个酒杯出来,王大郎给斟满了酒,三个男人先是痛快地吃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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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碗酸汤鱼片,垫垫肚子,然后便开始你一杯我一杯地慢慢喝起酒来。
白春笙原本还担心周茂青太小了喝酒伤身,结果自己尝了尝才发现,这红曲酒的度数一点也不高,喝着就和低度鸡尾酒差不多,顿时放下心来。
吃到一半的时候,王大郎家的小胖猫也过来了,喵呜两声,跳到哥哥的肩膀上,圆溜溜的一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桌上还剩下一半的酸汤鱼片。
王大郎笑了笑,亲自取了一个浅口碟子过来,舀了一碟子酸汤鱼放在桌上,那小胖猫便乖巧地蹲在桌上,一口一口吃吃着酸汤鱼,一边吃还一边晃着毛绒绒的尾巴。
白春笙在一边看着眼馋,真想扑过去埋在那毛绒绒的尾巴里,不过,这小胖猫虽然嘴馋,但警惕性却很高,根本不给他们碰的。
“这鱼片里我放了两个辣椒,他吃了不会闹肚子吧?”白春笙不放心地问道。
“无妨,他本也不是寻常小猫。”王大郎从自己的碗里挑了些鱼片丢到弟弟的碟子里,看着他慢慢吃着,装作无意地解释道。
小胖猫听到这句话,翻找鱼片的动作顿了顿,抬头看了一眼白春笙。
“也对~你弟弟可是猫妖啊!那他长大了,会变成很大很大的猫咪吗?”白春笙对这个想法很感兴趣,他知道王家二弟不能化形,那会不会像人类小孩子一样越长越大,最后变成一只超级大猫咪呢?
那样的话……说不定有机会坐在猫身上!
白春笙被自己的脑补萌出一脸血。
“不会!猫长大了是什么样,他就是什么样。”王大郎无情地打断了白春笙的白日梦。
好可惜!
白春笙一脸惋惜地看着埋头喝汤喝的呼噜呼噜的小胖猫,脸上有着惋惜、有着不甘,却唯独没有他们所熟悉的厌恶和防备。
王大郎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这个做的一手好鱼汤的河蚌妖,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吗?所以才觉得不能化形的小猫会和人类的孩子一样长大?所以才毫无厌恶之心地让二弟和他们一个桌子吃饭?
难道他不知道,不能化形的半妖,都是被家族抛弃的废物吗?
满满一桌饭菜被吃的光,周家三口都有些不好意思,让白春笙帮忙做饭本就麻烦人家了,还要人家掏钱买了这么多好吃的,吃完饭后,周幼青急忙过来拾东西去洗碗了,周茂青郑重地拿出书铺老板送他的陈茶,泡了一杯真正的茶请他们喝。
周家寻常喝的“茶叶”,严格说来都不算茶叶,是周婶婶和周幼青去野菜采摘的某种类似中草药的植物的叶子,自己搓揉了炒制而成的,是乡间人家用来代替茶叶的,喝起来有股薄荷叶混合着柠檬草的味道。
“白大哥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没有?”看到两个人都不说话,周茂青咳嗽一声,老成持重地找了个话题。
“正想找人商量呢,是这样的,我不是办了户籍册子吗?官府给了我五亩地的租田,还有一些粮食种子,不知道这粮食要什么时候种下去?我刚上岸,什么都不懂……”
“这个小弟倒是略知一二。”周茂青放下茶杯开口道,他们家一直都住在乡下,以前父亲还在世的时候,虽然不用自己下地,但父亲每年农忙时节都要带自己去地里看看,说是让他“知稼穑之苦”,所以,什么时节该栽种什么作物,大概是怎么做的,周茂青还是很清楚的。
原本周父的心愿,是亲手将儿子培养成一个“知稼穑之苦”的亲民官的,只可惜,随着周父的意外病故,原本一直蒙周父照应的周家族人却翻脸不认人,为了他们家的十几亩地,竟然阴谋栽赃他母亲偷人,想趁机害死母亲,然后便可名正言顺地“帮忙照顾”他们兄妹两,外加他们家的十几亩地了。
第12章
只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周母并非无知妇人,在察觉到周氏族人对自家相公身后遗产的垂涎后,当机立断,让儿子到县衙门找到了昔日周先生的一个学生,那学生也感念老师教导之恩,连夜召集了县衙一帮兄弟赶到乡下,阻止了一场可能陷师母于万劫不复之地的阴谋。
在亡夫学生的帮助下,周母顺利卖掉了周家在乡下的土地,带着一双儿女住到了镇上。周氏族人自然不甘心白白放弃这么一大块肥肉,只可惜,他们几次来闹,都被闻讯赶到的衙役们抓个正着,有两次闹事的还被抓到大牢里“反省”了几日,有那位学生打招呼,县衙大牢里的牢头岂能给他们好日子过?饭菜是馊的,喝的水也是大牢里擦桌子的脏水,让这些贪得无厌的人吃够了苦头,从那之后,周氏族人便再也不敢随意来骚扰周家母子三人了。
“白大哥,现在距离秋后耕种的季节还有三个多月,依我之见,你不妨先在地里种些辣椒,这个季节虽说有些晚了,但是我看有些乡间种菜的老农,反倒特意选在这个时节种植辣椒,想来气候也是适宜的。”
“而且可以错开辣椒丰的高峰期,等到寻常人家的辣椒都快吃完了,这些辣椒才刚上市,反倒能卖个好价钱,对吧?”白春笙笑着问道。
“正是如此!我从前也该想到是这个道理的!白大哥果真聪慧过人!”周茂青击掌赞叹道。
“那是,我本来就不是人……额,我的意思是我可是妖!”白春笙觉得自己能说自己不是人,大概今晚真的是喝多了。
那红曲酒虽然喝着甜滋滋的,但是后劲还蛮大的。
“辣椒很好,你若是种出来了,我可以用我们的商船帮你运到州府去卖,那边的人都喜欢吃辣。”王大郎也表示他可以帮忙。
“行!那就种辣椒!不过,这些辣椒我可不卖!我、我要把它们做成剁辣椒!蒜蓉辣椒酱!到时候请王大哥帮我卖到州府去,咱们赚大钱!”白春笙觉得自己脑子已经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
“白贤弟好像有些醉了,我送他回去歇着吧。”王大郎大概也喝多了,白天还客客气气喊人家白小郎呢,这会儿一顿酒过去就变成白贤弟了。
周茂青也有些晕晕的,闻言也没有多说,他自己也是周母搀扶着才能勉强回到卧室的,哪里还能管得着别人?
“兄弟我跟你说,我一定能做出整个州府最好吃的剁辣椒,你信不信?”喝醉了的白春笙自信心爆棚,揪住王大郎拼命强调道。
“我、我跟你说,我奶奶做的剁辣椒可是远近闻名的好吃!多少人求上门来请她帮忙做呢,我、劳资要不是拆二代,钱多的没处花,我都想开网店卖剁辣椒去了!”
王大郎不知道什么是网店和拆二代,不过,喝醉了酒的人,胡说八道也是正常的,红曲酒的后劲很大,他故意选的这个酒,就是想灌醉了白春笙和周茂青,却怎么都没想到白春笙这家伙喝醉了酒竟然还是个




鱼街一爸 分卷阅读16
话唠,揪住他就不放手,非要他“跟着他一起发财”,王大郎无奈,只好依从白春笙所言,喊了他好几声“白总”,这才挣脱了这醉鬼的纠缠……
他都被搅和得快忘了自己一开始是想做什么了。
将白春笙安顿好,盖上被子,王大郎走了出来,装作醉酒和周母打了声招呼,从前门回家去了。
夜深人静,周家母女和对门的曾姑娘都吹灭了油灯入睡了,王大郎如一只灵巧的大猫一般,悄无声息地从屋顶上一跃而下,落地无声,准确无误地扑向商秋芦的屋子。
曾姑娘隔壁的那只螃蟹妖今晚被他支走去看守码头仓库了,整个院子里,现在大概也只有商秋芦没有入睡了吧。
“大公子。”看到来人,商秋芦规规矩矩地行礼道。
“豫亲王府的大公子,此刻应该还在国子监日夜苦读,我算哪门子的大公子?”王大郎,不,应该说是王鲲风,冷然一笑,施施然坐在一边的条凳上,看着商秋芦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条肮脏的走狗,“后日便是鲲玉十八岁生辰,我不管你们接到了那个女人什么样的密令,丑时之前,约束好你们的人,胆敢靠近鲲玉,便是你自寻死路!”
“大公子,王妃并无恶意,她只是担心您……”商秋芦反驳道。
“担心我?怕是担心我给她带来难堪吧?回去告诉她,等鲲玉和阿成年之后,我便带着他们离开这里,再不会碍着她的眼。”
商秋芦没有再说话,恭敬地行了一个礼,王鲲风冷然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已是深夜,凉凉夜色下,王鲲风孑然一身,坐在自家的屋顶上,看着北方,那里,重重山峦叠嶂,挡住了人的视线,也挡住了许多的恩怨情仇。
他想起了五岁那年,也是这样一个有些微凉的月夜,乳母抱着他,贴身伺候的两个小童各挎着一个包袱,就那么站在月色下,看着站在屋檐下,那个抱着小小襁褓的美妇人。
那是他的亲生母亲,虽然,她从来都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半妖血统的孩子。
生下了一只半妖,大概是她那完美的、令皇城无数女眷羡慕的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污点了吧?
偏偏她还不能将这个污点擦去……
身为豫亲王妃,那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生下一个血统纯正的妖,好继承豫亲王的爵位,如此,即便今后老王爷仙逝,她也依然是那个尊荣无限的豫亲王太妃。
可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王妃寄予厚望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个血统低贱的半妖!
所有王府的女人,乃至皇城的女眷们,都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然而,她们都失望了。
作为一个从小便在后宅养大的女人,王妃从来都知道该如何利用手里的一切去扭转局势。
生下一个半妖贱种,本是死局。她却在生下孩子后,立刻抓住豫亲王的衣角哀哀恸哭,只说自己万死不辞,只希望王爷能饶这个孩子一命,哪怕只是半妖,也要让她的骨肉能平安长大。
豫亲王深感王妃一片慈母之心,不但对她的恩宠更盛,还特别允准她养育这个孩子到五岁再送去别院。
从那后,这孩子便成了王妃哽在喉中的一根鱼刺,他是王妃对王爷表现她柔弱善良、慈母心肠的工具,也是她提心吊胆提防着的孽种。
直到三年后,王妃再次有孕,顺利诞下一只血统纯正的妖族幼崽,豫亲王果然如三年前承诺的那样,立刻便请旨立嫡次子为世子。
他这个不中用的半妖长子,自然也到了该功成身退的时候了。
王妃不愿让人看到他这个半妖长子,便命人趁夜将他和一直伺候他的乳母送到别院,那天晚上,也是一个月华如霜的冷夜,他哆哆嗦嗦地被乳母抱在怀里,颤抖着嘴唇不敢哭出来,就那么呆呆地看着站在屋檐下的华服宫装女子,她抱着怀里的小世子,那才是她毕生的希望和寄托。
而他,不过是她的污点和累赘罢了……
“不许让他出别院一步!若是被外人察觉,你们也别想活命!”华服女子嫌恶地丢下这句话,抱着华丽的襁褓进屋去了。
自始至终,都不曾看他一眼。
王鲲风就这样跟一只失了主人爱宠的丧家犬一般,被打发到了王府最荒僻的别院,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人。
后来,别院里又陆续被送来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猫崽子,一个冰雪可爱的女娃娃,只是,那女娃娃却是出生就是阴阳眼,一只眼若猫瞳,一只眼若凡人。
都是没有名字的弃子。
王鲲风给不能化形的小猫崽子取名王鲲玉,给女娃娃取名王。鲲玉的生母是豫亲王侧妃龚氏,原本也是低等武将人家的女儿,因为王妃第一胎生了个半妖,当年的皇太后担心豫亲王没有血统纯正的子嗣,便亲自选了两个清白人家的女儿赐给豫亲王做侧妃,谁知道这龚侧妃的娘家实在争气,又有王爷提拔,不过几年时间,便从一个低等武将人家,一跃成为本朝新贵,其父更是被陛下亲封为平南侯,幸亏也生了个半妖之子,否则,向来“慈善大度”的王妃,只怕也忍不住想要出手了……
即便如此,王妃还是以“和大公子在一起方便照顾”为由,将龚氏所生的王鲲玉送到了别院,由自己的人严加看管,以此辖制龚氏。
王的生母出身更低,本是府里的绣娘,因一双美目如星辰灿烂,被豫亲王纳为侍妾,没想到却生下了一个阴阳眼的半妖怪胎,遭到王爷厌弃。王妃本不欲管她,不过恰好碰到,便在王爷面前表演了一番慈母心肠,说服王爷给这孩子一条活路,让她去别院和王鲲风作伴。
从那之后,无论王府里哪个侍妾落了胎,王爷从未曾怀疑过王妃。在他看来,自家王妃温柔善良,连一个绣娘所生的不祥之子都能妥善安置,又怎会去害别人的孩子呢?
王鲲风很庆幸,鲲玉和阿离开生母的时候,年纪还小不懂事,不像他,亲眼看到生母眼神中的厌恶和憎恨,亲耳听到她丢垃圾一般的将自己丢到别院,被乳母抱在怀里,坐在马车上,他忍不住掀开窗帘,死死盯着渐渐远去的王府,期待着里面会有人追出来。
然而,终究还是他太过天真了。
半妖,是不能够被皇族所承认的。
那个女人想要的,是一个能给她带来一生荣耀和尊荣的、血统纯正的世子,而不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半妖!
他听别院的下人们说过那个孩子,王府的小世子,身份尊贵,光是身边伺候的人就有三十多个,长的冰雪可爱,化形又早,连陛下都夸赞此子他日成就必不在豫亲王之下……
那真是一个得天眷顾的孩子。
也是那个女人拼尽一生想要守护的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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