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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拓
宗庙内,得知平海亲王不愿意接受皇族身份,大祭司也松了一口气。
作为人妖两族和平相处的坚定支持者,大祭司其实也希望朝廷能给半妖这个人妖两族融合的衍生物一个恰当的身份,可是,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半妖这个新种族能够控制住体内驳杂的血脉所潜伏的危险。
没有谁比大祭司更清楚这其中的危险了。
许多年前,人族与妖族在抗击魔族之战中联手,大战结束后,人族与妖族便定下了两族和睦相处、共享天下的规矩,为了加深两族的友谊,对于两族的联姻也是乐见其成的。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人族与妖族联姻,不仅仅会生下人类孩子和妖族崽子,还有一定的几率会诞下半妖血统!
一开始,谁也没想到这个新种族会有什么危险,毕竟,刚生下来的半妖,不是人形就是动物幼崽的形态,看起来与寻常的孩子完全没有区别。
直到有一年,宫宴之上,一位皇子突然狂化,变身为兽,咬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又伤了好几个宗亲,最后御林军只能遵皇命将其当场击杀。
那半妖被击杀之后,当时的大祭司奉命调查此事,剖开了那狂化皇子的身体,这才发现那皇子体内根本就没有属于妖族的内丹,也没有属于人族的心脏!
那之后,民间不断有半妖伤人之事发生,一度让原本和睦的人妖两族的友谊出现了缝隙,为了稳固两族友好,当时的太祖皇帝便颁布发令,强制剥夺了半妖血统的继承权,并且不允许半妖血统之人参与朝廷的选官与科考。
而当时的大祭司,也在研究了无数半妖血统之后,终于发现了判定半妖血统的法子。他们发现,半妖的血滴入虎耳草的叶片上,会令虎耳草的叶片立刻变成骇人的血红色,而血脉纯净的人族和妖族之血滴上去,却毫无反应。
这也是为何如今家家户户都要种植虎耳草的缘故了,哪怕再穷的人家,也会用破旧的瓦盆,栽种几棵从山里挖来的虎耳草,以备不时之需。
有了朝廷法令的影响,从那之后,不管是朝廷权贵还是寻常人家,一旦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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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妖血统,狠心一点的便直接将刚出生的半妖给丢了,心软一些的,也不敢养在身边祸害家人,家境好的便将孩子送到偏僻的庄子上,给点吃喝养着。
之所以舍不得真正放弃,是因为祭司们发现,半妖也不是全部都会狂化,只要能熬到一定年岁,能在人形与兽形之间自由转化,便与寻常妖族无异了,只是没有妖族内丹,不能修炼罢了,与寿命却是无碍的。
正如皇帝与朝臣们坚持的那样,和两族融合带来的好处相比,偶然出现、总数量尚且不及一县人数的半妖,实在是不足为虑。也正因如此,半妖才没有被朝廷大肆剿灭,然而,这样天生就携带基因缺陷的新族群,也必然不会受到世人待见,有那偏激的甚至觉得半妖就是邪恶的混血,一生下来就必须被立刻毁灭。
从这一点上来说,先皇后对王鲲风和三郎他们真的还算是仁慈了,最起码,她只是将这些半妖孩子送到了王府别院,还指派了别院的下人养着他们,每年也会拨出来一笔银子作为他们的生活,虽然被下人贪污了,但也算是尽到了养育的责任。
而且,更让人族和妖族对半妖这个族群没办法认同的是,半妖即便化形成功,因为没有内丹的缘故,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缺陷,譬如说三郎的猫耳朵和尾巴,譬如说王鲲风那两条长满了猫毛的双腿……还有的小时候是寻常人类幼童的形态,长大化形为妖兽之后,有的长了一双人的耳朵,有的上半身为妖,下半身却还是人的形状,看着就令人惊恐,也难怪那些胆小的人类惧怕这样的生物,而生性骄傲的妖族也不想承认这样的同类了。
没有人知道,其实在发现半妖这个新族群几年之后,皇族就已经通过祭司掌握了控制这个族群的法子。
可是,这个法子却一直牢牢藏在历代皇帝和大祭司手中,从来都不曾被公开过。
有时候,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才是将不同理念的人紧紧团结起来的最有效的法子。有了半妖这个族群之后,不管是人族还是妖族,对对方的认同度一下子就达到了顶峰!对于人族而言,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妖族,比分分钟就会狂化的半妖好多了,而对于妖族来说,那些形貌怪异的半妖,也远没有血统纯正的人族看着可爱。
两个不同的种族,就这样通过共同讨厌的人走到了一起。
没有人想过被牺牲的半妖会过得如何凄惨,正如现在,半妖新军明明在东征大业中立下了汗马功劳,结果封赏却远不如那些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抢夺胜利果实的人族和妖族,战胜之后,更是被皇帝借“新军修养整训”的理由,送到了北营,虽然名义上还是在平海亲王的统帅之下,可亲王如今正在朝中,没有皇命也不得擅入北大营。
殊不知,他们以为现在管不到他们的平海亲王,正在努力争取继续护着他们的权利。
“你所言属实?那东海之上,真的有蛮荒海岛可产黄金?”听到大儿子的秘奏,皇帝心跳迅速加快,当皇帝的没有不想开疆拓土的,而开疆拓土就要养大批军士,那些军士哪怕不用出征,光是每日的米粮消耗就是一大笔开支,他如今正在缺钱的时候,若是王鲲风真能为他弄到可产黄金的海岛……
“回父皇,此事千真万确!”王鲲风沉声道,“儿子也是偶然间从岳父口中得知,那东海之上有常年居住在海岛之中的土著,身披鱼皮裙,脚踏椰壳履,终年以捕鱼为生,土著们信奉海神,每每在海滩上捡到金矿石,便要捕捞大鱼敬谢海神,岳父从前也在那些土著手中以棉麻豆油换取过金矿石,回来转卖出去,倒也能赚些银子。”
“哼!”皇帝不高兴地冷哼一声,金银矿藏都是朝廷官办的,民间不许私下挖掘,可是,也挡不住暴利动人心,依然有人私底下从山民手里取金矿石,拿回家自己偷偷提炼黄金,比官办的金银铺子卖得便宜些,多的是贪图小利的人买回去做首饰冒充纯金的。
“咳~父皇,儿子是这么想的,那些半妖新军如今在北大营左右也是闲着无事,每月消耗的粮食军饷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与其白白养着他们,倒不如请朝廷多多的造几十条大船,我带着他们,请岳父引路,不管是攻下海岛归我朝所有,还是用些不值钱的棉麻布匹、米面豆油之类的换取金矿石,好歹也能给朝廷多增一笔军饷,海中多鱼虾,每日捕鱼,也能省些军粮消耗。”
“你如今成了亲,倒是很会过日子了。”皇帝听他说得头头是道,连趁着下海捕鱼方便、节省军粮这一点都想到了,不由得满意地点了点头,心里想着要不要干脆给太子也安排一门好亲事,兴许成了亲就好了呢?
看看大郎,从前没成亲的时候也是忤逆不孝的,每每气得他头疼,现在成了亲,有了王妃管束,不也正正经经地开始帮着朝廷办差、一路从郡王成为了亲王?除了因为血脉关系依然进不了皇室族谱之外,其他的待遇已经和朝廷那些亲王没有什么差别了。
只是
“你出海为朝廷寻找金矿是好事,为何要带着王妃一同出海?”皇帝忍不住开口问道。
“父皇若是肯将皇城搬迁到海边,儿子又何至于带着王妃出海?”猫爷不愧是鱼街一霸,倒打一耙的本事从来都没丢掉,反倒随着年龄的增长,功力愈发的强悍了。
“这话怎么说的?”皇帝倒是稀奇了。
“阿笙的真身乃是河蚌,这个父皇也是知道的,皇城眼看着就要入冬了,冬日寒冷,连外面的泉水都要结冰的,即便儿子带着阿笙去温泉别院暂住,这节气,也挡不住遍体的寒气,便是没有替父皇寻访金矿这一遭,儿子也是要带阿笙去南边儿过冬的。”王鲲风假意抱怨道。
果然皇帝被他这幅“王妃第一劳资靠后”的怂样给气笑了,指着他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实在没忍住,捞起御案上的请安奏折便丢了过去,哭笑不得地骂道:“去吧去吧!若是带不回金矿,朕便削了你的亲王爵位!罚你带着你那宝贝王妃去海上打渔去罢!”
“打渔便打渔!从前儿子在清河又不是没做过苦役!王妃此次出海寻我,来回奔波,好不容易儿子如今空了,恰好要替父皇出海寻找金矿,索性便带着他一同去东海游玩一番,父皇若是不乐意看到我们,儿子寻了金矿便命人送回来,儿子与王妃就留在那东海之上,做一对渔夫倒也逍遥。”
“胡闹!如此一来,你堂堂一个朝廷亲王,岂不是给白家做了上门女婿?”皇帝怒骂道。
“父皇若是削了我这亲王的爵位,儿子没了俸禄,也只能去岳父家中求岳父大人留了。”
“罢了罢了,当年真不该让你留在清河那地方,好端端的学了一身泼皮无赖的性子,你们去便去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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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那乳母便留在京中吧,皇后很喜欢阿那孩子,将来若是化形成功,父皇也不会亏待了她,必然是要以公主之礼嫁出去的。”皇帝淡然道。
王鲲风心下冷笑一声,却也不会现在就顶撞皇帝,阿已经吃下白纹贝,化形的机会也比寻常半妖多了许多,他相信,只要自己一日还在为皇帝办事,阿与乳母在皇城便能得到最好的照顾。再说了,就算他不答应又能如何?
他带了那么多半妖将士出海,若是不抵押一两个人质在皇城,只怕连城门也出不去了。
反正他这次出去,也只是想找个借口让他家河蚌去东海养胎,本就没打算一去不回,拿出海寻找金矿做幌子,也并不是骗皇帝的,东海之上确实有些海岛产出金矿,只是要说服那帮土著冒着触怒海神的风险挖掘金矿有些困难罢了,倒是可以借此拖延些时日,最好等到他家河蚌产下孩子再回来。
到那时,他未必没有法子,能将乳母和阿也偷渡出京,到时候,他再将三郎母子偷偷带到东海,他们一家在大海深处寻一处渔产丰美的海岛,几家人和和美美地在一处,岂不比在这皇城内战战兢兢地在皇帝手底下讨饭吃要强?
想到这里,王鲲风笑了笑,又趁机向皇帝索取了擅长制造修缮海船的工匠若干,打造挖掘金矿工具的铁匠若干,铁矿一船,皇帝想到未来可能会给朝廷带来的大笔金矿,也痛快答应了,以他这个儿子重情重义的性格,只要阿和那个乳母还在他手里,这儿子就翻不出他的五指山去。
带着有些沉重的心情回到御赐的亲王府,看到自家河蚌竟然在院子里支起了烧烤架,太子变成了猫,在一边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条烤鱼,顿时愤怒了!
他尽心力在宫里替他周旋想带他出海过冬,这家伙不说好好在家里等他,竟然还给小叔子做烤鱼吃?
“快过来!给你留了一条带鱼籽的鲫鱼。”白春笙笑眯眯地招手道。
这还差不多!
跟皇帝周旋累死了一大片脑细胞的猫大爷施施然地坐下来,将毛绒绒的太子弟弟挤到一边,占据了烤架最近的位置,看着他家河蚌手脚利索地给他烤鱼吃。
第89章
这个季节正是吃鲫鱼的好时候,入秋之后的鲫鱼,鱼肉肥美,偶然还会抓到肚子里开始长出鱼籽的鲫鱼,他家猫爷最喜欢吃烤鱼籽了,白春笙好容易在一堆鲫鱼里找到了一条带籽的,立刻偷偷藏了起来,准备留给自家猫爷开小灶,没想到他这么早就回来了。
“陛下没有留你用膳?”白春笙好奇道。
“留了,我嫌御膳难吃,便回来了。”王鲲风毫不在乎地说,他又不是那些血脉纯正、有希望踹掉太子自己上位做储君的皇子,没必要留在宫里讨好皇帝,御膳又不好吃!幸好他及时回来了,不然这美味的烤鱼可就便宜了太子了!
“你这是怎么了?一天天的摆脸色给人看,太子不想做了?”想到皇帝提及太子时那不耐的脸色,王鲲风忍不住伸出脚踢了踢蹲在一边吃烤鱼的太子喵。
“不做便不做,正好去清河找秋芦。”太子冷哼一声,用爪子拨了拨,将吃完一半的烤鱼翻了个面儿,继续吃另一面。
他当然知道父皇对他的不满,也知道后宫那些嫔妃们恨不得让父皇立刻废黜他,立她们的皇子为储君,可是,那又怎样?
母后已经不在了,这一切,对他来说也没有意义了。
他本就不是那等追逐名利权势的性格,从前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太子,不过是为了完成母后的心愿罢了,现在母后已经走了,父皇又绝不肯让他这个太子娶一个男子,这太子做着还有什么意思?
这时候,他反倒是希望后宫那些妃嫔们再多使把力气,争取早日将他从这个太子的宝座上拉下来,到时候,他便请父皇他他废黜到清河去,名义上有大哥看管,实际上,有大哥庇护,他与秋芦正好在外面做一对寻常夫夫,或者打渔,或者开个小店,也好过在这皇城内孤零零一个。
“胡说什么呢?你不做太子,那你想让谁来做?废太子能有什么好结果的?”白春笙轻轻拍了太子喵的毛脑袋,将他吃得只剩下一副鱼骨的鲫鱼夹出来丢掉,重新放了一条新烤好的上去。
他也不想看到太子这样一直消沉下去,可是,太子与皇帝之间,因为商秋芦的事情,父子之情已经裂开了一个大口子,再加上后宫那些受过先皇后磋磨的妃嫔整日在皇帝耳边说太子坏话,他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挡不住这么多人争着诋毁太子啊。
他们回来这些时日也听了不少关于太子的闲话,都说这位太子殿下真是命好,从前有先皇后这个生母护着,现在先皇后不在了,又有平海亲王这个刚立了大功、深受皇恩的嫡亲大哥护着,否则的话,就凭他这样的性子,哪里还能坐得稳这个太子之位?
白春笙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自己还在京中的时候,多做些好吃的给太子好好补补了,老实说,抛开先皇后这层关系不谈,太子的性格其实真的很不错,最起码,咳!比他们家猫爷好多了。
看到已经成为平海亲王的猫爷毫无兄弟爱地将亲弟弟挤到一边,从那刚烤好的鲫鱼身上夹了一大块肉多刺少的鱼腹肉的样子,白春笙嘴角抽搐了两下,默默无语地将烤架上已经烤得差不多的蒜蓉大虾拿了下来,分别放到两个碟子里,递到这两兄弟面前,心里暗暗决定,等过些时日他便去找个窑厂,定一些分餐的餐具回来,他们家这群猫大爷,就适合分盘而食!
今天也是他们有口福,皇帝赏了刚晋级为亲王的王鲲风一个皇庄,那庄子上的庄头想着巴结一下新主子,特特地命人张了网,从鱼塘里抓了许多上等的河鲜进献过来,毕竟是庄子上刚抓上来就送过来的,比市面上那些过了好几道手的河鲜还要鲜活一些,又有宫里赏赐的手掌大小的大虾,拳头大的海螺,并两篓子石斑蟹,白春笙索性都拿了出来,给阿做了一个蟹肉馄饨,给乳母做了一个鱼片羹,又让厨房上了一些两个人喜欢吃的菜,让她们在屋子里用膳。
他自己则让人支起了烧烤架子,又弄了两个小炭火炉子,就在院子里开起了烧烤趴。虽然加起来也就只有三个人,和前世他熟悉的那种夜市的氛围完全没有可比性,可是,前世那些夜市摊子上也没有这般上等的食材啊!做妖啊,还是要懂得知足的!
仔细想想,他来到这个世界,一直都在忙着创业、忙着赚钱、忙着和他家猫爷日天日地,咳!总之,还真的没有像现在这样,闲下来无所事事地吃着烧烤,连炭火都是下人预备好的。
作为一个懒癌患者,白春笙真心觉得这辈子的他简直可以当选十佳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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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青年!不过,他现在可不是一个人!肚子里还揣着一颗小珍珠呢~为了孩子,白王妃决定重拾懒癌患者昔日雄风,誓做一个被皇室养着的富贵闲人!
刚抓上来剖洗干净的新鲜鲫鱼,两面划上几刀,稍加腌制之后,放到炭火上烤,一边烤一边刷上调料,再用一种酸浆草的草汁洒上去,可以去掉鲫鱼的鱼腥味,喜欢吃辣的还可以撒一些辣椒末上去,烤到两面金黄,滋滋作响的时候拿下来,吃着外酥里嫩。
鲫鱼的鱼籽被单独留了出来,腌制好之后,上面盖上一层蒜泥,一勺酸浆草的草汁,一点点盐和辣椒末,放在薄薄的石板上烤到一面焦黄,鱼籽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混合着蒜香味,简直让猫垂涎三尺。
太子喵已经吃完了属于自己的那盘蒜泥开背虾,大大的眼睛盯着石板上不多的一点烤鱼籽,漂亮的瞳仁里简直刻着“求投喂”三个大字!
猫大爷不肯在弟弟面前变成猫,不过,他用行动表达了自己对唯一一份烤鱼籽的所有权:直接拿了一个空的餐盘,递到白春笙面前。
白春笙:“……”你们俩这可真是教科书式的塑料兄弟情!
不过,鲫鱼鱼籽毕竟只有这么一点,白春笙无奈,只能将烤鱼籽一分为二,先给他们俩一人一份,又找了个下人过来,吩咐他去厨房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鱼的鱼籽,先凑些过来,好歹让家里两只猫吃饱再说。
好在这个季节正是许多鱼类预备产卵的时候,厨房扒了许多鱼,凑了足有两大盘的鱼籽过来,白春笙拿了四片石板一起烤,空气里瞬间弥漫了鱼籽混合着蒜泥烧烤后的鲜香味。
方才抢着分吃了一份烤鱼籽的兄弟俩顿时顾不上手足相残了。
一顿饭吃的家里两只大猫心满意足,吃饱喝足,猫大爷也不介意亲弟弟在一边做电灯泡了,兀自变成了一只虎斑大猫,躺在遮了轻纱的凉亭里,秋日的午后还有一些燥热,白春笙很会享受,特意命人用倒扣的香炉山寨了一个加湿器,水里滴了一些清爽的香草汁,空气里都弥漫了一股青草的浅淡香气,水汽蒸腾间,让人不由得昏昏欲睡。
太子殿下蹲在凉亭一角的石凳上,秋风吹过,那凉亭上垂下的轻纱一荡一荡地扑在那张毛绒绒的猫脸上,痒痒的,暖呼呼的,让喵的心也忍不住跟着柔软了起来。
看看四周无人,白春笙忍不住悄声问道:“殿下,我们在南边这些时日,你可曾、可曾与清河那边有书信往来?”他不敢提商秋芦的名字,生怕那位陛下万一在他身边安排了什么厉害的密探,听到商秋芦没死的话就麻烦大了。
太子殿下听到他这句话,沉默了一会儿,低声道:“多谢嫂嫂关心,清河那边一切都好,只是我已害了他一次,实在无颜再去见他……”
如果说之前太子还靠着对帝后的愤恨强撑着一口气的话,这口气在先皇后故去后,也彻底被打散了。皇后的身子骨本就不好,被他三番两次的气到,后来母子俩又闹成那样,对于皇后的死,太子其实一直是心存懊悔的,觉得是自己气死母后的。
这也是太子自皇后仙逝后便一直一蹶不振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他觉得是自己的懦弱无能差点害了商秋芦,另一方面,他又觉得母后之所以突然病逝,也是被自己给气的。太子与王鲲风这个大哥不一样,从小就生活在父母的关怀期待之下,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太子这样的就是典型的“付出型人格”,总是觉得身边所有人的幸福与不幸都是自己的锅,锅太多了,整个人都被压得崩溃了。
现在,面对白春笙的询问,太子简直羞愧得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他曾经想过要不惜一切保护商秋芦,可是,到头来,他唯一能给予他的保护,不过是强忍着不去看他罢了……实在是卑微软弱得可笑!
“说起来我也很久没回清河了,上回铺子和作坊里送账本过来,我也不在家,左右现如今也没有仗可以打,你大哥在家里闲着也无事,我看倒不如咱们奏请陛下,给你大哥一个月的假,陪我回清河看看家里的买卖,也好看看鱼街的老街坊们,也不知道周婶婶家的妹子定亲了没有。”
白春笙一个字都不曾提及商秋芦,可是,兄弟俩心里都清楚,他这次回去,主要还是想亲眼看看商秋芦,当初他被送走的时候虽然体内的剧毒已经解了,可是人还是昏迷不醒的,这么长时间了,作为朋友,白春笙担心他想去看看是正常的。
猫大爷自然心里不爽,不过,他现在已经和他家河蚌成亲了,连子嗣都有了,自觉已经成为了人生赢家,看着“失败者们”的眼神中便带了一丝得意和怜悯。心里想着这时候回清河也不错,若是那死密探已经醒了,正好让他看看他们夫夫有多恩爱,也好彻底死心。
至于太子现如今这幅死样子,王鲲风已经懒得说他了。做错了就尽力去弥补,在这里一个人自苦就能解决问题了?觉得对不起皇后,那就好好做好一个太子该做的事情,只要他足够优秀,以皇帝的性子是绝对不会放着这么优秀、又有元后血脉的太子不要,反倒要去立一个不如太子的皇子为储君的。
对于商秋芦,如果换做是他在太子这个位置上,也绝对不会这般犹豫不决。最起码,他会趁着陛下的注意力都在东征这件大事上的时候,先悄无声息地将商秋芦安排到一个绝对由自己掌控的安全地带,等到这件事情淡下来之后,或是改头换面再将人换个身份安排到自己身边,或是在外面给人安排个正经身份和差事,总好过像现在这般老鼠一样地藏在不能见人的暗处,连金屋藏娇都算不上,实在是窝囊!
虽然这么说有些不厚道,但是,从王鲲风的角度来看,他这个太子弟弟做人实在是有些失败。商秋芦遇到他,怕是上辈子不知道造了多少孽吧?
第二天早朝过后,听到大儿子又奏请要带王妃回乡省亲,皇帝额头猛地跳了两下,他才刚夸过王鲲风“忠厚仁孝、为父皇分忧”呢,这货也不装一装,就这么大喇喇地提出要带王妃回乡省亲?
皇帝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疼,被自己吹出去的牛给踢肿了。
儿子对王妃比对他这个亲爹还孝顺,简直是岂有此理!
眼看着皇帝又要扔奏折,王鲲风立刻“小受大走”了,一边往殿外跑还一边大声谢恩,反正皇帝没反对,那就是同意了,总不至于还要下一道圣旨,不许他带着王妃回乡省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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