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拓
别看五千人在现代社会还不够一个社区的人数,在半岛区域,谁的手底下能拢五千人数,就算是一个不小的领主了。
其他县城和镇子看得十分眼热,只可惜他们没有鱼街这样繁华的集镇可供土著们集会交换物资,也没有陆盏这么狡猾,竟然想到用不花一文钱的摊位来吸引山民们主动去办理户籍,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将附近隐居的部落都一网打尽,变成了平海镇辖区的居民了……
白春笙已经可以预想到陆盏同学升官的那一天了。
这么有才华有本事的亲民官,他家猫爷才不会放过呢。
果然!不到一年,王鲲风便不顾官员提拔程序,直接大手一挥,让陆盏调任新建的海晏城,担任这座新城池的第一任郡守。
他们现在还没有探查清楚这片大陆所有的势力范围,暂时不方便立国吸引各方势力注意,所以,依旧还是沿袭从前所居住的那片大陆的官制,在半岛区域设置了三个郡、十二个县,分别设置郡守和县令,方便管理。
陆同学火箭提拔的速度,也刺激了其他县级官员,尤其是当初还比陆同学高半个级别的崔应同学,至今还是新城县令,虽说因为王府别院一直在新城没搬迁,新城的政治地位比别的县城更卓越一些,但是,正所谓不想当郡守的县令不是好县令,崔同学发愤图强,不能在人口上有所突破,他就从粮食产量上找突破!
崔同学虽然在计谋上不如陆同学,但架不住人家有外挂,距离王府别院近就是这点好,可以经常去请教王妃,说到吃,素来爱吃、会吃,甚至不惜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四处挖掘新食材的王妃可是最有发言权的。
果然!在白春笙这个吃货的指点下,崔应和他的智囊团想出了许多新政策,鼓励辖区的百姓开垦荒地种植粮食,什么“种得越多官府的赋税点就越少”啦,什么“全村粮食总产量最高的人家,年底可以额外得到一条不少于一百斤的海鱼作为奖励”啦,总之,在崔应和他的智囊团忽悠下,本县的土著们也不去打猎了,也无心打架了,每天沉迷开垦荒地,反正良种都是官府赊给他们的,等到获的季节再还回去就好了。
而随着粮食越来越多,货币的概念,终于被他们推行出去了。尤其是山民们,山里路远,携带大批粮食猎物交换物资实在是不方便,有了官府印发的钱币就好多了。
白春笙他们攒了那么久的金银矿,终于派上了用场,掺杂了特殊成分金属的金币、银币和不同面值的金属货币,开始在各大城池流通,兑换也非常方便,尤其是对于家里获了大批粮食的老百姓来说,这么一大批粮食,交换物资不太现实,存在家里又容易发霉变质,索性换成钱币,可以拿来买东西,也可以存起来以后用。虽然在一些偏远地区,少量的交易还是以物换物,但是,对于居住在城市里的人来说,他们已经慢慢习惯了使用各种面值的货币。
在这期间,商秋芦接到了新的任务,又带着他的船队,沿着海岸线往这片大陆的南方探险去了,海上的风浪,让他逐渐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变得愈发威严沉稳,作为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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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王妃娘家的外管事,商秋芦是许多丈母娘眼中的金龟婿人选,只可惜,他好像并无意于成亲,一年中倒有大半年在海上漂泊着。
阿终于还是成亲了。陆盏这个厚脸皮的,自从升任郡守之后,心里也有了些底气,竟然大喇喇地学着本地的土著,在一次集会上拦住阿唱起了求亲的山歌,气得猫爷差点挠死他。
只可惜,女大不中留,阿也很是中意陆盏这个上进聪明又俊秀的郎君,有乳娘在一边劝着,猫爷只能捏着鼻子将最疼爱的妹妹给嫁出去了。
三郎却和在鱼街做买卖的鲛人家的大公子看对眼了。猫妖和鲛人,一听就是很不科学的一对,但是,谁让爱情这玩意儿,本身就是很不科学的存在呢?
猫爷本以为嫁了妹妹之后,起码弟弟还留在家里,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要给自家弟弟操持婚事,一时间气得看谁都想挠一爪子。正好这时候有个不长眼的大领主,仗着自己手底下也有一群厉害的妖族,竟然想趁着获的季节打劫他们的粮仓,不幸碰到了猫爷正处于狂躁期,直接出动大军灭了丫的,结果就是那大领主偷鸡不成蚀把米,倒是把自己的地盘搭进去了。
至此,短短数年之内,他家猫爷的地盘已经延伸到了这片大陆往北七百里、往南六百多里、往西三百多里的纵深,只需再沉淀数年,攒够了打一场大仗的军粮和军队,就可以彻底统一这片大陆了。
而就在这时,默默攒足了力量的白小盆友,也进入了即将化形的关键时期。
夫夫俩顿时无心公务,将手里的事情匆匆交代给下面的人,亲自回新城等待自家小儿化形。
其实,无论是王鲲风还是白春笙,这些年内心未尝没有些遗憾的,自从那个落胎的孩子之后,夫夫俩无论多努力,再也没有怀过第二个孩子,白家两位爹爹都替他们着急,甚至连拜送子娘娘的法子都想过了,只可惜没有一个奏效的。
“可能缘分还没到吧,爹爹生下你们四个,不也是花了将近两百年吗?”王鲲风安慰他。
“我倒是不着急,原本我也没想过,咱们俩在一起能有孩子,儿能出生,真的是老天爷送给咱们最大的惊喜了,我从前听人说,越是想要孩子,反倒不容易怀上,不如咱们就顺其自然好了,说不定放松下来,反倒是有了。”
“是我对不起你,若是我不当皇帝的话,咱们哪怕没有孩子呢……”王鲲风愧疚道。即便他现在还未登基,也能想象得到今后会遇到些什么,就像他的父亲那样。
“实在不行我们就……”白春笙有些心塞地看着他,“离婚”两个字却是怎么都说不出口。
他舍不得。
王鲲风又何尝舍得?
“你胡思乱想什么呢?”王鲲风楞了一下,哭笑不得地将白春笙拥入怀中,“即便没有律法,咱们中间也绝不会有第三人的,难道你还不信我?”
“我不是不相信你,我只是觉得那些部落里的女孩子太可怜了,有几个还没成年呢,就被自己的亲人这般当做礼物送了出去,我不止是想订立一夫一妻的律法,我还想帮帮那些部落里的女孩子呢,只是,唉!慢慢来吧!”白春笙叹息道。
他现在才知道治理一个国家到底有多难,上辈子总有人在网上骂这个骂那个,在键盘上指点江山,很容易,可是,只有真正手握权柄,才知道一项新的律法的制定和推行,到底有多么艰难,牵扯到多少台前幕后的人和事。
从第一个被部落送来、又被猫爷派人好生送回去的的女孩子开始,白春笙就找了本地部落里出来的将士们了解过这件事情,越是了解,就越是无力,因为,不仅仅是女孩子,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因为生存的艰难,无论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只要是活物,都是部落默认的属于他们族群的财产,为了族群的发展,他们随时可以牺牲任何人,而那些被牺牲的,也绝不会怨恨部落,反而很多人会觉得光荣,因为他们的奉献和牺牲,能为他们的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在族群里的地位也会相应提高。
那些女孩子,都是心甘情愿作为部落献给领主的礼物被送过来的。
这个发现,一度让白春笙非常沮丧,他甚至怀疑自己这么努力地让这些土著们过上好日子,是不是值得?是不是能让他们吃饱肚子之后,也能把弯下的脊梁骨挺起来?习惯了臣服,并不是一个民族的好习惯。
可是,这一切太难了!他无数次的想要放弃,想着要不就这么算了?反正这些人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而且,这样的绝对统治,其实对他们来说反而更轻松些,因为,只要他们一直握着碾压式的军力,这些被统领的土著就绝对不敢轻易反抗他们。
但是,一想到那些懵懂地被人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的少女们,白春笙心里沉甸甸的,以至于身边的人,甚至连猫爷都误以为他是看到有人给他塞人心里不高兴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过不去这个坎。
不过,这件事情不像种地,也不像发展畜牧,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的,所以,为今之计,只有先从高层开始,借助舆论和民俗的潜移默化,让那些被压迫惯了的人渐渐明白,人,生而平等,他们绝不是任人宰割的牛羊,那些女孩子,他总有一天要让她们自己明白,她们生而为人,也不是天生为了成全别人的幸福而牺牲的。
“这些事情不急,你若想做什么,只管去做就是了,你相公我这么辛辛苦苦地打江山,若是还不能让你畅快肆意地活着,那这皇帝我不做也罢!”王鲲风毫不在意地表示,他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他的亲人、他的爱人不再受任何人的委屈,如果因为要当皇帝就要他家河蚌受委屈的话,那他还不如带着他家河蚌,随便找一处海岛隐居,当一只无忧无虑、每天吃河蚌的野猫呢,这么一想,好像做皇帝也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还不如做一只野猫呢!
“你胡说什么呢?我就那么抱怨几句,该做什么我心里清楚,你就别管了,反正,有你撑腰,我还怕什么?敢不听话的,你帮我拾他们!”河蚌有人撑腰,瞬间又满血复活了。
“你这么想才对!”猫爷得意地亲了自家河蚌一口,觉得不满足,又压着他狠狠欺负了一番,这才蹭了蹭自家河蚌如玉般的脸颊,十分霸总地表示,“谁敢不听你的,你告诉我,我将他发配到西边儿挖矿去!”
河蚌被猫妖桎梏在怀里,一脸的无语,有猫爷这样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皇帝,他们这个王朝,不会还没立国就要亡国了吧?
不过,夫夫俩并没有就这个问题纠结太久,因为,门外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甚至还隐约听到素来稳重的管家在喝呼着什么,仿佛有某种预感一般,王鲲风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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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站起来,白春笙觉得自己的腿有些发软,夫夫俩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惊喜和不敢置信。
果然!
管家亲自过来敲门,声音里透着止不住的欣喜和激动:“王爷,王妃,大喜!小世子成功化形!亲家两位老爷正守在那边,毛先生也在,白老爷请王爷与王妃速速过去!”
“好!好!传令下去,全府上下,赏三个月,不,六个月月钱!”猫爷大手一挥,白春笙已经迫不及待地向后院跑去。
他们现在住的依旧是新城的王府别院,因为家里人口少,前后三进的院子足够全家人住了,白一直跟着白家两位爹爹住在最后面一进,那里有一方特意挖出来的池子,连通山泉,平日里方便小河蚌在水里泡澡,方才王鲲风和白春笙正在前院大书房商议事情,穿过中间一个院落和两个小院子,等他们赶到后院的时候,后院已经来了不少人,大家都站在院子里,因为毛大夫正在里面替化形后的白检查身体。
见到王鲲风和白春笙过来了,众人纷纷让开一条路,让他们夫夫进去,夫夫俩却没有立刻进去,而是叫了两个侍从,打了水来,洗了洗一路跑过来身上的汗水和尘土,又将可能沾染了尘土的外衫脱下交给侍从,这才穿着单衣推开了门。
刚化形的妖还很脆弱,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惊扰,作为父亲,他们不愿意给孩子带来任何可能的危险,这也是外面的人明明赶过来了却依旧不敢进去的原因,他们虽然都想知道化形后的小河蚌,到底是像王鲲风多一点,还是像白春笙多一点,可是,这种时候,没有亲生父亲的允许就擅自进去看刚化形的小家伙,对于妖族来说是非常不礼貌,甚至于不熟悉的还可能会将这种行为视为对幼崽的攻击行为……
夫夫俩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担心里面吹着风,又转身将门给关上,这才绕过屏风,看到了被毛大夫、江泓与白蓟围在里面的小河蚌。
“王爷,王妃,恭喜!老夫方才检查过了,小世子身子骨养得极好,天赋也极高,未来定能继承王爷的宏图霸业,成就一代明君!”毛大夫这些年为了留在王府蹭吃蹭喝,拍马屁的功夫倒是和他的医术一样有了极快的进步。
不过,王鲲风和白春笙已经听不到毛大夫的任何话了,他们的全副神,都凝聚在了眼前这个白嫩嫩胖乎乎的小娃娃身上。
小小的三头身宝宝,浑身上下露出来的肌肤,和他的亲生爹爹一样,如暖玉一般毫无瑕疵,大而黑亮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们,肉呼呼的小鼻子随着呼吸一动一动的,樱花色的小嘴巴瘪了瘪,好像分分钟要哭给他们看的样子。
夫夫俩就这么傻乎乎地看着新鲜出炉的胖儿子,几乎忘记了呼吸。直到江泓与白蓟拿来了早就准备好的柔软衣衫给小家伙穿上了,又急急忙忙命人端了一直温在那里的鱼肉羹过来,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嘴巴瘪瘪的小家伙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大大的眼睛眯缝起来,弯弯的好像月牙一般,简直就是一个大写加粗的“萌”!
“你们两个杵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过来帮忙?”有了外孙就不稀罕亲儿子的江泓爹爹白了夫夫俩一眼,示意他们赶紧过来帮忙。
“做、做什么?”夫夫俩面面相觑,这么小的娃娃,该怎么照顾啊?完全无从下手的感觉,现在瘪嘴想哭的变成他们俩了。
“春笙你去把那边温着的清水拿过来,要先给儿喝点水才能吃东西,鲲儿你去把咱们预备好的浴桶拿过来,等会儿毛先生的浴汤药熬好了,还要给儿洗个澡呢,刚从蚌壳里出来,这一身的鱼腥味!”江泓一边吩咐,一边让白蓟帮忙把小外孙抱起来。
白蓟和江泓已经生过四个孩子了,抱孩子的姿势很熟练,倒是白春笙,跌跌撞撞地去拿了温水过来,踌躇着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这么小的娃娃,能用杯子喝水吗?怎么办他好像忘记准备奶瓶了,好想哭……
“给我吧!”江泓将装满了水的茶盏夺过来,看着太满了,自己凑过去一口气喝掉三分之一,然后才将茶盏凑到白小小的嘴边,哄着他先喝点水清清肠胃,才能给他喂东西吃。
白虽然化形后看着小,其实实际年龄已经快七岁了,再加上他在蚌壳里的时候对于白家两位外祖父的声音已经非常熟悉了,听到江泓的声音,顺从地张开了嘴巴,乖乖喝掉了里面的温水,大概是因为对这具身体的控制能力还不是很好,喝的时候水不停地从嘴角漏出来,看着有些可笑,白春笙却忍不住红了眼圈。
王鲲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伸手抱住了自家河蚌,以一种可能连他亲爹都没看到过的、无比温柔的眼神,看着那小小的软乎乎的娃娃。
那是他和白春笙的亲生骨肉。
也是老天爷赐予他的,此生最美好的礼物!
第141章
化形后的白,几乎是不吹灰之力的,就赢得了整个王府所有人的喜爱,没办法,萌物这种存在,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不然为啥总有人说什么“萌即正义”呢?
身为王府头号萌物,白世子每天的日常,除了吃吃喝喝之外,就是板着一张肉嘟嘟的小脸强行严肃,好像一只努力学习爸爸威仪的小奶猫,不过,爸爸的威仪可以吓退众人,白世子的威仪,却只能引来更多试图捏他脸的怪蜀黍。
什么家国大业,什么统一大业,在萌萌哒胖崽子面前都是浮云,白化形之后,白春笙眼睛里已经看不到别的什么了,毫不夸张地说,就让他蹲在那儿看着他家崽儿进食他都能看半天不带眨眼的。
河蚌化形之后,会有一段时间食量特别大,就和刚出生的婴儿似的,需要少吃多餐,一天中醒着的时间里,几乎大半的时间都是在不停地喂食,江泓与白蓟已经彻底把手头的买卖推给了下面人,白蓟每天亲自带着船跑两趟深海区,下海捕捞最新鲜最细嫩的海鱼和营养丰富的贝类给他的宝贝外孙吃,江泓则将自己熟悉的、小河蚌们爱吃的食物挨个教给白春笙。
在吃这方面白春笙还是很有天赋的,没两天就掌握了给小河蚌制作食物的诀窍,其实就是没油少盐不放糖,单纯依靠海鱼的鲜美来确保食物的美味,好在这段时间白吃的海鱼和贝类都是当天刚打上来的,食材绝对新鲜,也给了白春笙很大的发挥空间。
刚捕捞上来的海鱼,只取鱼腹部油脂最多、肉质最为细嫩的两块,拿冰块垫着,快速切成薄片,拿煮好的糯米和粳米饭放在石臼里反复锤砸,做出热乎乎新鲜的糍粑,将糍粑捏成手指头大小的小块,两片中间夹一块鱼肉,什么调味料都不必放,白一次能吃二十多个,其实放开了给他吃的话,一次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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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个也不是问题,但是,每次白春笙都只做一小盘,吃完就不给他吃了,怕他吃多了肚子难受,糯米这种东西很难消化,即便是妖也不能多吃的。
不过,在食物里加入粮食是两位爹爹坚持的,凭借他们多年养育小河蚌的经验,夫夫俩坚持刚化形的小河蚌一定要补充人类的食物,才会更快地融入凡人世界,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总结出来的邪教理论,但是,仔细观察之后,发现自家小河蚌吃了米粮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白春笙这才放心地给他做了糍粑。
说起来,他也很久没有吃过糍粑了。上辈子他每年冬天都要从相熟的店家定上一百斤糍粑,做好的糍粑有成人巴掌大小,可以烤着吃,也可以炸着吃,还能拿平底锅煎熟了之后,上面铺上用花生碎、芝麻和红糖炒制的馅料,卷起来,切开做成红糖糍粑……加上过年待客,他们家一整个冬天能吃掉小三百斤糍粑。
到了这里之后,因为很少见到糯米,他倒是忘了还有糍粑可以吃,还是这次商秋芦的船队从南边带了一批比寻常粳米更糯的稻米回来,他煮了一次尝了尝,发现很像上辈子吃的糯米,这才想起来很久没吃糍粑了。
刚巧儿子也很喜欢糯米的口感,当朝第一好外公白蓟几乎没有片刻犹豫,立刻命人临时组织了一批商船,南下去找南边的土著采买大批糯米去了,一同带回来的还有没碾磨过的糯稻。
度过了和儿子最初的“蜜月期”之后,看着自家河蚌整颗心都铺在儿子身上,甚至于有时候晚上也陪着儿子睡,还嫌弃他个头太大会压着儿子,不让他一起睡,王鲲风心里对儿子的那点慈父情怀瞬间烟消云散,看着这胖小子的眼神也是愈发的不爽。
某天,趁着岳父大人抱着这小子去花园子里消食的功夫,猫爷好像鬼鬼祟祟的采花贼一样,捞着他家河蚌的细腰就飞檐走壁地离开了王府。
要不是附近的侍卫认得自家王爷,差点弯弓将他射下来!
白春笙冷不防被人拦腰掳走,吓了一大跳,鼻尖闻到熟悉的味道,这才气急败坏地拧了身后之人一把:“大白天的闹什么闹?快放我下去,今天答应了给儿做虾米芙蓉羹的,那些虾仁还没剥好呢。”
“不放!你如今眼里心里哪还有我这个夫君?那小胖子不是刚拨了几个人过去伺候吗?虾米芙蓉羹厨房也会做,你跟我去竹城歇几日!”猫爷强制将人抱在怀里,连牛车都不用了,直接一路从树梢飞了过去,脚尖微微用力,瞬间便能移动数百米,简直比超跑还酷!
河蚌都被吓傻了。
他是知道他家猫爷轻功不错的,毕竟真身是猫嘛,可是,他没想到这家伙的轻功已经进化到超跑的速度了。
还有,你飞就飞吧,好歹给我戴个头盔好不好?这样下去没到竹城劳资就要变成爆炸头了啊啊啊!
白春笙欲哭无泪地被自己的猫给挟持了。
直到脚下出现了大片的竹林,远远的能看到竹城巍峨高大的城墙了,猫爷这才停下脚步,降落在竹林深处一潭泉水边。水潭边有两头大野猪带着一群小野猪在那里喝水,听到声音立刻远远地跑开了,王鲲风将人放下来,让白春笙在这里休息片刻,也不知道是不是看到那一家子野猪齐齐整整的不忍心伤害,干脆去林子里掏了两只肥硕的竹鼠回来做午饭。
“你这么大老远的把我带出来,不会就是想让我给你烤竹鼠吃吧?”白春笙一脸无语地看着那两只死相凄惨的竹鼠。
“我已经有二十三天没有吃过你亲手做的菜了,这大半个月你都陪着儿子睡的。”猫爷特别委屈,一脸谴责地看着他。
白春笙:“……”他的猫什么时候学会倒打一耙了?还有,这种“你竟然在外面有了别的狗子”的委屈眼神到底是什么鬼?
不过,跟一只猫吵架是不可能的,永远都不可能,尤其是自己家的猫可以完全化形之后,只要一想到犯错的是一只猫,他就跟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想到这里,白春笙将竹鼠接过来,丢到水潭边,走过去将已经变成猫的猫爷抱起来,猫爷表示自己现在心情不好,不是很想搭理他,见他想亲自己,啪叽一下将肉垫爪子按在白春笙的大脸上,爪子上却没有用太大的力气,反倒被河蚌一口咬住了爪垫,薄薄的猫耳朵瞬间红透。
哄好了自己的猫,白春笙卷起袖子,摸出随身带的小刀,开始处理起两只竹鼠。将竹鼠皮剥掉,放在一边,竹鼠肉看起来和兔肉差不多,但是却比野兔肉细腻许多,拿来烤着吃很好吃。
这水潭边就有许多野生的调味料,都是这里的土著常用的,大约也是有人路过的时候顺手移栽了一些,不知道多少年积攒下来,繁衍了不少,这也是土著们生活的一点小智慧,在时常宿营的地方栽种一些常用的调味料,又或者是丢一些砍掉的树枝在那里,下次来的时候,就有干枯的柴火可用了,在野外吃东西的时候也不会因为忘了带调料而让食物太过寡淡无味。
将采摘来的调味料放在干净的大石头上,拿一块平整些的石头放上去,碾碎了慢慢涂抹在洗干净的竹鼠肉上,腌制一会儿之后,让猫爷去砍了一根竹子,取了几根结实的竹条回来,交错串好竹鼠肉,然后放在火堆上,一边烤一边不停翻转,竹鼠肉非常细嫩,很快外面就变成了焦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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