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街一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拓
他和猫爷现在这么辛苦地打江山,就是为了让他的儿子,也有可能是儿子们,今后可以舒舒服服地做一个拆二代,呸!是皇二代的,可不是让他们为了什么统一天下的霸业累死累活的。
别说儿子们了,就是他家猫爷,等到立国之后,儿子长大了,他也是希望猫爷能早日退位,跟着他找个地方混吃等死的……做王妃就已经这么累了,做皇后怕是药丸!
想到猫爷,白春笙赶紧将回来送信的又喊了进来,仔细问了问如今北方的气候,得知果然比这边更加寒冷之后,立刻调动了全府的针线娘子,给猫爷赶制了好几身暖和厚实的大毛衣裳,又让白家作坊暂时缩减对外供货,先将那些辣酱多调一些运送到前线去,天气寒冷的时候,再没有什么比一口辣酱更能安抚冰冻的灵魂了。
想了想,白春笙用力一拍桌子:特么的!他怎么把火锅调料给忘了?
第147章
要在没有真空包装和消毒设备的条件下做出可供长途运输的便携式火锅底料,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在天气寒冷的环境下。
为了自家猫爷能吃到热腾腾的的战地火锅,白春笙十分土豪地动用了王府所有的牛车,将准备好的熬制火锅底料的原材料,拉到了距离竹城几十里地的一处深山里,这座山上有一处天然冰洞,里面的寒冰只有在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才会融化,像现在这样的季节,冰洞里已经重新结冰,里面温度起码也有零下十几度。
白春笙带了两个作坊里的大师傅和十几个学徒过来,现场架起大锅,先将洗干净备好的野牛大骨汆水后放入大锅里熬煮慢炖,这些大骨头上面的牛肉都被削掉一层,还留了一层和许多筋骨,这样熬出来的牛骨汤才足够浓稠,可以作为便携式火锅底料的天然凝固剂。
趁着熬牛骨汤的功夫,大师傅们在白春笙的指挥下,热油锅,将备好的各种口味的酱料、干辣椒末、蒜末、姜末等各种调味料的米分末依次投入进去,炒的时候味道辛辣刺鼻,闻着却非常香,勾得跟着来保护的侍卫和侍从们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你们都杵在这里做什么?分几个人去,看看附近能不能打到什么猎物,再抓些鲜鱼回来,你们两个去挖些冬笋,午间怕是回不去了,索性就在这里,我请大伙儿吃火锅!”白春笙大手一挥给他们分了工。
这里漫山遍野都是竹林和丛生的杂树,虽然季节不太对,但怎么说呢,跟着他和猫爷的侍卫们,因为跟了两个吃货主子,对于在不同的季节寻找不同的食材可谓是经验非常的丰富了,没一会儿就扛着一只半大的野猪,外加一条吃饱喝足提前进入冬眠的黑斑网纹蟒回来了,那黑斑网纹蟒足有四五米长,没有毒性,喜欢生活在竹林里,以吞食竹鼠为生,肉质细嫩,拿来做烧烤可惜了,不过,拿来涮锅子却是正合适。
侍卫们知道他有些怕蛇,只是让他看了一眼,便将那条倒霉的黑斑网纹蟒拿到河边处理去了,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带回来的就是足有一百多斤的蛇肉,外加一张完整的蛇皮了。
“蛇皮你们拿去吧,来两个刀工好的,帮我把这蛇肉切成薄片。”白春笙满意地将蛇肉交给下属处理,黑斑网纹蟒的蛇皮却是让他们几个分了,这玩意儿晒干之后,拿火烧了,捣碎成米分末保存起来,受伤的时候敷在伤口上可以消炎止血,对于他们这样经常需要舞刀弄枪的人是很有用处的。
抓来的野猪不大不小,肉质不算老,应该是春天刚生的,拿来涮肉虽然不如羊肉嫩,但是这荒郊野外的,能有这样的肉吃就算不错了。
那边,两个大师傅已经开始熬火锅底料了,炒好的底料里加入浓稠的牛骨汤,一边熬煮一边用力搅拌,直到锅里的汤汁变得黏稠,拿一根树枝插上去不会倒下就可以了。
看着火锅底料差不多可以了,白春笙让人去砍了几根粗大的毛竹,砍下竹节,对半剖开,将熬好的火锅底料慢慢盛到竹节里,不要盛满,留一些空隙,然后一节一节地送到冰洞里,等到竹节里的火锅底料凝固之后,将剖开的两半竹节重新合起来,拿细麻绳捆紧了,吃的时候解开麻绳,将里面的火锅底料倒出来,放入煮沸的开水里,融化之后,就是一锅马上可以涮菜的火锅汤底了。
这样做出来的汤底,自然没有现熬出来的好吃,但是,出门在外,也只能将就着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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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北边入冬早,现在这个时节已经是大雪封山了,这也是猫爷坚持要趁着现在这个季节出征的主要原因。
冰天雪地固然艰苦,但是,北边的草原在暖季荒草足有一人高,随便在哪个草场里藏几十个人,从外面完全看不出来,多亏了他攻下郇山城之后,本地投诚的土著里有人想讨好他这个新主人,这才把北方草场的情报献了上来,听说那里只有冬天万物凋零的时候才能一望无际,猫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是吃点苦头,也要趁机把这块地盘给打瓷实了。
郇山城的土著领主们原本都是抱着看笑话的心里看着猫爷率领大军进入草原的,他们和草原那帮野蛮人比邻了数百年,都不敢贸然深入草原,这位亲王怕是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吧,竟然真的以为冰天雪地的进入草原围剿拢那些势力会比暖季更轻松?
别逗了,光是后勤补给和粮草就能逼死他!
然而,打脸来得太快,土著们表示这不科学!
眼睁睁地看着白家的“空中运输大队”携带大批军用物资升空奔往草原的时候,本地土著领主们无语半晌,回过神来之后,冷汗却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万万没想到啊#
这个狡猾的海外妖族,竟然还留着这么一支杀手锏!
所以说这位亲王一支将这支“空军”捏在手里,连攻城的时候都不曾动用,难道是还不放心他们,担心他们会趁着他不在做什么手脚?
简直是只心机喵!
天地良心!土著们这真的是误会猫爷了,这支突然出现的“空军运输大队”,还真不是他的,咳!是他媳妇娘家赞助的。
白家这些年在海上的生意越做越大,远洋船队也越来越多,船队往来海上做买卖,遇到有什么需要主人家决断的事情,就需要特殊的渠道送信回来了。一开始他们雇佣海里的海妖帮忙送信,但是经常容易打湿信件,后来白家便出了大本钱,直接招募了一批能长距离飞行的海鹰替他们送信,这些海鹰都是一个家族的,家族里幸运地出现了几只可以化形的妖,白家便与这几个海鹰妖禽做交易,雇佣他们负责远距离的信件传递,有时候也会送一些货物。这些海鹰单个载重可达百斤左右,实在是海上行商的神助攻!
这次听说猫爷要率军深入草原,担心饿着女婿,当然了更主要的是担心饿着女婿儿子心疼,白家夫夫花了大价钱,请这帮海鹰帮忙负责猫爷出征草原期间的军粮运输,别看草原那么大,海鹰们从郇山城出发,飞一个来回也不过半个时辰,冬季草原上百草凋零,四处白茫茫一片,飞在天上很容易就能找到猫爷他们的踪迹,倒也不算什么难事。
花了两天时间做好了一大批便携式火锅调料,试吃了之后,发现味道还不错,白春笙便命人连同自己的回信,一并让人送到郇山城,再从那里通过海鹰们送到草原深处,没过几天,冻得差点脱毛的猫爷,终于吃到了热腾腾暖呼呼的涮锅子,简直感动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还是媳妇儿心疼我!
郇山城的土著们始终不肯相信,那个外来的妖族能征服那些几百年都不曾和他们来往过的草原蛮族,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第二年暖季,王鲲风率军凯旋,不仅带回了大批草原上的牲畜,还带回了一千多户约莫三千人的草原牧民们!
这些蛮子怎么舍得离开草原?土著们面面相觑。
废话!搁你,饿得半死的时候,突然有人跟你说,我给你份工作,只要每年帮我们放牧牛羊,就能拿到足够养活全家人的粮食和盐巴,还有工钱,还能吃到肉和海鱼,你干不干?
草原上不能种植粮食,这些蛮族每到冬季都饿得皮包骨,又畏惧郇山城的强大不敢过来抢夺粮食,好不容易遇到了深入草原的猫爷,发现自己依旧打不过,便顺势投降,成为了猫爷的新子民,不过,他们会在之后按照营地的划分,被分派到不同的草场,为猫爷放牧牛羊战马,换取朝廷的报酬和粮食。
草原蛮族们不知道什么叫朝廷,但是,听说朝廷有几百支军队,每一支军队的将士数量都比猫爷带过去的还要多,武器装备良,分分钟能踏平草原……蛮子们菊花一紧,瞬间便安静如鸡了。
特别的识时务!
这倒不是说草原上的原住民们就这么的容易轻信他们,只是……当你亲眼看到翅膀伸展开足有一人多长的巨大海鹰,遮天蔽日地降落在草原的茫茫雪地上,那一刻,土著们发誓!他们真的看到了天神的使者降临草原!
再没有错了!
平海亲王就是天神的使者!就是来拯救他们逃离饥饿与寒冷的神使!
如果说海鹰“空中运输大队”起到的是一个武力震慑作用的话,那么,猫爷随后拿出来的便携式火锅调料,则让土著们彻底拜倒在魔鬼椒的红纱裙下。
虽然这种食物吃的时候嘴巴里火辣辣的,吃完之后从肠胃到菊花都火辣辣的,可是,真的非常非常的御寒啊!吃完一口,感觉整个人都热得要冒烟了,厚厚的毛皮大衣都穿不住了!
这是天神赐予他们的食物!
淳朴的草原牧民们,就这样被火锅底料勾搭了出来……
第148章
这一年,洁白的槐花挂满枝头的季节,离家出征三年多的平海亲王,终于率领他横扫整片大陆、战无不胜的海鹰军团凯旋归来!
说起“海鹰军团”这个有点热血漫画风的名字,平海亲王本喵也觉得很无奈,一开始真的只是两位岳父大人心疼他,担心他出征在外吃不到什么好东西,隔三差五的就让那帮海鹰给自己送点儿家乡的美食,又或者是他家河蚌的亲笔信什么的。
一来二去,整片大陆上的人都知道,这位实力强悍的亲王,不但有一支战无不胜的陆上军团,甚至还有天上的海鹰助阵,套用草原上的土著们对过往路人安利的话来说就是:亲王殿下乃是上神的使者,不然为什么连天上的海鹰都听从他的调遣呢?
这片大陆的人们,对于科学没有什么概念,但是,对于神明和上天却是绝对敬畏的,猫爷自从有了这层迷信光环,率军出征那简直就是无往不利,偶然遇到穷凶极恶负隅顽抗的恶势力,被他镇压之后,附近的部落又会跑出来刷热搜充当亲王殿下的自来水,言之凿凿说那帮恶人竟连神的使者都敢无礼,果然遭到神的惩罚了吧?
再看看他们,听从神的旨意,早早地归顺在神使的身边,现在有吃有穿,连家里吃的盐巴都不用花钱买,只要去官府办了户籍册子,成年人每个月都有两斤盐巴可以领,孩童一斤,足够家里人吃了,从前他们在草原深处放牧狩猎的时候,经常断盐,不吃盐就没有力气,就没办法捕猎,就更加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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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买盐,简直就是恶性循环,相比之下,在神使身边求包养的日子,简直不要太幸福!
听说神使居住的大城里,那里的子民每天都有肉吃,还有海中捕猎的大鱼可以吃,也不知道他们有生之年,能不能去那些大城看一眼。
大约也是抱着这个念头,王鲲风宣布征兵之后,竟然有许多当地部落里的勇士们踊跃报名,这才有了他们凯旋归来的时候,所带的将士足足是去的时候的两倍的盛况。
白春笙早在两日前就接到了他们即将归来的消息,此刻,正带着竹城和附近几个城池的官员,手里牵着白,望穿秋水地站在城门口,远远地看到一队仪仗,一个熟悉的身影骑在马背上,三年不见,他的猫好像更有威仪了。
“恭迎亲王凯旋归来!”城门口,呼啦啦跪下去一堆,众人心里都激动不已,他们知道,平定整片大陆之后,下一步定然就是立国了,他们作为第一批跟着亲王殿下打江山的功臣,封妻荫子,指日可待!
“我回来了!”千言万语,只汇聚成这短短四个字,猫爷跳下马背,紧紧抱住了他的河蚌。
因为海拔问题被自家亲爹挤了一个趔趄的白:“……”
城门口人山人海的,夫夫俩只能用力抱了一下,便立刻放开了彼此,心里都有些意犹未尽,恨不得从今往后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到底还是顾忌到今天乃是大军凯旋的大日子,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大宴群臣和有功的将领们,论功行赏,安置新军,乃至于众人期盼已久的立国……
可怜的猫爷,憋了三年,憋得脸都青了,好容易和自己的河蚌团聚了,立刻就被激动的官员们簇拥着进城去了。
白:“……”呵呵!还是离家出走,去海上找商叔叔吧,感觉商叔叔更像是亲爹的样子呢。
这些年王鲲风四处征战,商秋芦明面上却依然作为白家掌管海上买卖的大管事,常年带着人在这片大陆上东奔西跑,一边做买卖,一边顺手给王鲲风搜集各处的情报,拿两份工资拿得非常心安理得,甚至于还发挥了他擅长谋算人心的特长,替王鲲风招揽了不少散落在各处的势力,也顺带着给自己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身家。
商秋芦在这里没有别的亲人,唯一觉得亲近的就只有白春笙了,只可惜那只猫醋劲儿大,他不敢经常去寻白春笙,退而求其次,就只能时不时的去看看白了,白化形之后,虽然还是个小正太的模样,但五官长得却和他亲爹白春笙十分相似,商秋芦看着他,想到再过十几年这孩子长大之后,说不定就和曾经在鱼街时候的白春笙一模一样了,一颗心都软成了一滩水,恨不得把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都塞给他。
小孩子对于人的真情假意直觉是非常敏锐的,白很快就把商秋芦纳入了自己的亲人范围,甚至因为经常见面的缘故,比对他自己的亲爹王鲲风还要亲近。
其实他是记得王鲲风的,因为白春笙在卧室里藏了许多王鲲风的画像,没事就拿出来指着画像跟他说那是他的父亲,生怕他因为长时间没见王鲲风把他给忘了。
可是,知道归知道,到底不如时常见面,对他关心呵护如亲子的商秋芦亲近。
王鲲风直到走出去一段距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竟然忘了好好看看他儿子,实在是见到他家河蚌太激动了,把儿子给忘了!这会儿回头一看,儿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商秋芦身边,商秋芦蹲下来抱起他,十分熟练地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替白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白也有样学样,从袖中摸出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亲昵的简直就像亲生父子一样。
王鲲风:“……”呵呵!
簇拥在猫爷身边的郡县官员们,突然就感觉菊花一紧,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再一看自家主子的脸色,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阴沉了起来,众人一时间都有些无措,今日乃是大捷归来的好日子,怎么王爷看着像是不太高兴的样子?
好在王鲲风也只是不高兴了一会儿,想到自己刚才只顾着媳妇儿,连儿子都忘了看一眼,顿时又有些心虚,也顾不上吃商秋芦的醋了,那家伙就是老天爷生来专门气自己的,还是先想想怎么哄好儿子吧,这次倒是带了些漂亮的小马驹子回来,也不知道儿子喜不喜欢。
不过,老天爷是注定不让他做个好父亲了。
庆功宴之后,整个王府瞬间进入了快速运转程序,到了这时候,就算是王鲲风不想,手底下那些人也绝不会放弃这立国的绝佳时机了,趁着他们王爷挟战胜之功,威加四海,蛮夷归顺,正是王爷在民间和军中的威望最高的时候,这时候要是不立国,下一次就再难找到这样的机会了。
王鲲风他们原本是想等平定天下之后,再找个由头和朝廷切割开来,顺理成章地独立出来,不过,现在看来,当初是他们把这件事想复杂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片大陆连正经的官制都没有呢,也分不清什么朝廷和封地的差别,在土著们看来,谁打下来的地盘就是谁的,哪怕是自己老子呢,若是随意侵占儿子打下的地盘,也是要被人不耻的,简单来说,这是一个信奉绝对实力的地方。
甚至于已经有一些和下面官员混熟了的本地官员将士,暗搓搓地怂恿着他们劝说王鲲风干脆自己做大领主算了,不要管什么朝廷了。
人都是有私心的,王鲲风对他们越好,他们就越担心万一那个所谓的朝廷换了个严苛冷血的领主过来,那他们不是还要回到从前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苦日子?
过惯了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土著们比任何人都期盼王鲲风能永远做他们的领主。
听说妖族的寿命都很长,一想到今后他们的儿子、孙子、曾孙子都能生活在王鲲风的庇护之下,土著们简直恨不得立刻强迫王鲲风黄袍加身,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做下属的还能强迫上司黄袍加身,如果知道的话,当时在城门口怕是就有人跪下高呼万岁了。
身处历史的洪流中,有些事情早已不是王鲲风自己能控制的了,手底下那些人连龙袍都替他准备好了,现在唯一需要他回来定夺的,就是国都定在哪里了。
竹城的官员当然是希望王鲲风能将新朝的国都定在竹城,这里毕竟是他们的大本营,若是能成为国都,他们这些本地官员在仕途上就比别人高出一截来,就像后世,首都的地方官肯定比同级别的地方官更加受到重视一样。
其他城池的官员刚巧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两个的都排队等在王爷书房门口,连饭都不吃了,饿了有属下送的干粮啃两口,关系到他们未来的仕途光明,吃什么吃?必须等到王爷亲自接见自己,他们好向王爷陈述国都定在自己所在城池的必要性!
被一大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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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堵在书房里,猫爷焦躁得都快炸毛了。
最后,还是他家河蚌拯救了他。
“我觉得咱们还是定都蕉城吧!”
“蕉城?”
“蕉城位处中原,更妙的是恰好有一条大江流过,直通大海,定都那里,即便今后海鹰运输队解散了,咱们靠着江边,也照样能吃到海边的鲜鱼啊,难道你不想吃鱼?”
想想想!
猫爷拿起朱笔,便在名不见经传的蕉城上面,圈了一个大大的红圈。
第149章
蕉城位于竹城往东北约八百里地,吃货白春笙对那个城池印象深刻,主要是因为那里的土著和其他地方的土著比起来,简直就是不一样的烟火!他在他们身上,闻到了熟悉的、独属于资深吃货的味道。
那是同类的味道啊!!!
蕉城的原住民爱吃、会吃,这一点,从这个城池和下属的各个部落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
那里的土著们世代以蕉实为食,这个蕉可不是香蕉,而是一种长得好像芭蕉树的树木,这种树是土著们从野外移栽驯养的,每年可以开花结果两次,结出来的果子一串能有数百个小果子,果子一开始是深绿色的,一个月后会变成明黄色,土著们将这果子采摘下来,取出里面成熟的黑籽,晒干后碾磨成末保存起来,吃的时候拿水和面一样和成糊糊,摊在石锅上,卷上各种兽肉和野菜之类的,第一次吃到这种好像卷饼一样的吃食的时候,白春笙差点以为自己遇到了另外一个穿越老乡。
后来才知道,是他土包子了,人家虽然是土著,但是也有一颗追求美食的心,看各个部落的名字就知道了,蕉城、肉部落、鱼部落、山鼠部落、野猪部落……
一听就是吃货们才会起的部落名。
蕉城的领主是自己带着手底下所有的部落小领主过来主动求包养,咳,是请求归入尊贵强大的王爷手下的,并且,他们强烈请求王妃能够让他们蕉城也种植魔鬼椒,甚至还可以在蕉城开办新的作坊,因为,白家作坊的酱料实在是太美味了!而他们距离竹城又太远,小小一竹筒酱料,长途运输到蕉城去,哪怕是大领主也舍不得每天都吃。
每天惦记着美味的酱料,蕉城的大领主简直是食不知味,也不知道是被谁启发的,竟然主动带着人来投靠了,心想等到他们部落也变成王爷的附庸,那开办新的酱料作坊,造福一方百姓(吃货)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对于蕉城领主画风清奇的脑洞,白春笙也是服气的,不过,吃货和吃货总是惺惺相惜的,白王妃痛快地答应了可以给他们提供魔鬼椒的种子,并且等到培养出了新的做酱大师傅,将来也一定会在蕉城开办白家作坊分厂的。
作为一个沉迷美食的领主,蕉城城主常烤肉,没错,此人在办理户籍的时候,坚持要求给自己取名叫做常烤肉,因为烤肉是整个蕉城没人不喜欢的食物,对于领主借着第一个办理户籍的便利,抢先注册了“烤肉”这个风靡部落的名字,其他土著们都敢怒不敢言,他们也想叫烤肉来着,这名字一听就是一个有口福的人啊……
常烤肉从来没想过自己世代居住的这个地方会被选为新朝的国都,实际上,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蕉城建造一个这片大陆最大的酱料作坊,作为一个执着的吃货,自从归附到猫爷手下后,常烤肉每年都会亲自带着部落里的勇士们来竹城,用他们那里的特产换取竹城花样繁多的各种酱料、酱菜、腌腊吃食等等,蹲在作坊门口,眼巴巴地看着大师傅们的眼神,简直就像怀春少年在等待他心爱的女子……大师傅们什么时候才愿意跟他回蕉城啊,他必以上宾之礼待之!
只可惜,大师傅还没有盼到,哐当一声砸下来一声惊雷:蕉城被王爷定位新朝国都啦!
常烤肉:“……”那我的酱料作坊怎么办?开作坊的地方我都选好了呜呜呜~
顶着其他城主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常烤肉做贼似得趁着王爷不在的时候求见了白春笙,问题只有一个:国都建在他们蕉城,那原先王妃答应给他们建造的酱料作坊怎么办?还作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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