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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仍在,再爱不迟时念卿霍寒景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跃之妖妖

    他甚至做梦都在期盼:跟时念卿结婚后,他每天上班挣钱,她留在家里,负责一日三餐。

    就如同此刻一样,饭后,她在厨房里忙碌。

    安静的房子,时不时会传来锅碗撞击的清脆声音。

    时念卿忙完后,回房间给自己的手部,涂了厚厚一层手霜,然后拿了手套,让顾南笙帮忙给她套一下。

    顾南笙第一次帮她戴手套,动作有点僵硬。

    时念卿看着他笨拙的样子,忍不住想笑。记忆里的顾南笙,是特别优秀的。成绩好,工作出色,遇事也沉着冷静,很有自己的想法。

    怎么帮她戴个手套,就成这样了。

    “孙姨,现在好吗!”时念卿淡淡看了眼顾南笙,随即随便找了个话题,询问道。




第290章 所谓铠爷
    “孙姨,现在好吗!”时念卿淡淡看了眼顾南笙,随即随便找了个话题,询问道。

    上次在咖啡厅见面,孙怡的状况,并不是太好。

    神情疲惫,满脸憔悴。

    虽然衣着仍然是以前喜爱的款式与品牌,但是穿出来的气质,浑然不如从前。

    都说物以类聚。

    宁苒的性子,是温柔贤惠的,所以孙怡性格也很柔和。

    在商界豪门圈,顾峰然是出了名的宠妻。上流社会,每次有聚会,无论重要与否,只要孙怡愿意,顾峰然都会带着她。作为豪门夫人,她不似在商界打拼的女强人,通身上下的气场,凛冽又迫人。可,孙怡那雍容华贵的端庄与贤淑,却是任何人都不会忽视,甚至是无法模仿与比拟的。

    时念卿小时候,特别听孙怡的话。孙怡的气场,给人很舒服,但也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听命行事。

    然而上次的见面,孙怡就像变了个人。

    再也没有以前的风光亮丽,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孤寂与死沉的气息。

    顾南笙回复她:“挺好的,最近吃得好,睡得也挺好。”

    时念卿点了点头:“那就好。”

    太久没见面,两人忽然之间就沉默下去。

    半许,顾南笙或许是觉得气氛,实在太过尴尬了,索性从沙发上站起身,走到挂在门口的外套风衣旁,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美的礼品盒。

    他把礼物递过去的时候,时念卿有点惊讶:“我还有礼物拿!”

    顾南笙浅浅勾起唇角,笑意很温暖:“我哪次出差,不给你带礼物回来!”

    瞅着时念卿只是接过盒子拿在手里,并没有拆开的意思,顾南笙挑了下眉头:“不打算拆开看看吗!”

    顾南笙是很了解时念卿的。

    表情看起来柔柔弱弱,其实性子很倔强,尤其是在认定一件事后,固执得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

    从小到大,她收他的礼物,都不会要贵重的。

    所以顾南笙都会选择一些比较有实用价值,或是有纪念价值的礼物。

    这样一来,她就可以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时念卿犹豫了下,这才拆开礼物。

    里面是一条结合了复古元素,以及民族特色的丝巾。

    小小巧巧的,却异常的精致。

    时念卿一眼就特别喜欢。

    “哇,好漂亮的丝巾。”时念卿眼睛都冒着亮晶晶的光。

    女人,大概都喜欢这些小饰品。

    时念卿喜欢丝巾,大多是受到宁苒的熏陶。

    曾经,宁苒的衣帽间里,有个大得夸张的柜子,里面整整齐齐摆放了上百条的丝巾。大大小小的,各式各样形状的,都有。

    那时宁苒穿搭衣服的时候,都会选择配一条。

    别提有多优雅好看了。

    时念卿长大了,慢慢懂得爱美了,也开始喜欢丝巾。

    顾南笙看着她欣喜到不行的模样,嘴角的笑意加深:“我第一眼看见这条丝巾的时候,就觉得你会特别喜欢。正好,再过一个月,就要开春了,到时候配条裙子。”

    丝巾上的图案,是纯手工绣织的。或许没有顶级的奢侈品的丝巾,那般昂贵,但,这类丝巾应该是独一无二的。

    时念卿小心翼翼把丝巾叠好,放进盒子里,然后让顾南笙坐在那里等等,她把丝巾放衣帽间去。

    等她再次出来的时候,她的小狗正乖巧地趴在他的大腿上,舒舒服服地享受着顾南笙温柔的抚摸,时不时的,嘴里还发出愉悦的闷哼声。

    顾南笙这次回来,黑了不少。

    头发也修剪得比以前要短。

    褪去奶油气息,整个人成熟稳重了不少。

    时念卿站在过道上,莫名就看出了神。

    尤其是看着他逗小狗那开心又喜悦的模样,心里忽然就百味杂陈。

    这不是她第一次养狗。

    以前,她也捡过流浪狗养。

    那时候,她偷偷把狗藏在太子府,可是,霍寒景发现狗的时候,发了好大的脾气。

    顾南笙就不一样了。

    她的每一个小动物,顾南笙都很喜欢。

    当初藏在太子府的那条流浪狗,患有严重的皮肤病,哪怕病好之后,背上仍然有好几块的伤疤,长不出毛发。毛发坑坑洼洼的流浪狗,自然是不美观的。

    霍寒景嫌弃它,嫌弃到不行,但凡只要它跨入主宅半步,他都会立刻命下人,里里外外消毒打扫好几遍。那时候他说:时念卿,我允许你养狗,但是只限制于那一块区域,只要跨出界限,你就把它给我弄走。

    可是顾南笙见到它,却眉开眼笑地说:“这么灵性的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只狗,后来被她从太子府带走,送给了顾南笙。

    顾南笙照顾它,照顾得很好。

    它死后,顾南笙还给它建了墓碑。

    时念卿看着顾南笙逗弄小狗的样子,忽然间心口酸得不像话。

    她与霍寒景刚谈恋爱的那会儿,宁苒听到风声,曾经很严肃跟她探讨过。宁苒说:霍寒景的性子,太冷傲,身份地位摆在那里,是注定这辈子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倘若为了迎合他而改变自己,终究太委屈了。

    两人的相处,不是一个人的全心全意的付出,便能天长地久维持下去。一个人的守护,那段感情,是畸形扭曲的。男人如果真心实意,想要跟你过日子,他是绝对会为了你让步,甚至是改变的。

    可,霍寒景的家世、身份,以及权势,允许他的退让!

    尤其是宁苒移居美国,她对顾南笙的喜欢,到了偏执的地步。

    宁苒曾经还跟她说过:人生,就那么几十年,很短暂的,什么情情爱爱,都不重要。美满的爱情,能遇到是福分,遇不到也不要强求。女人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比选择一个自己爱的人,重要太多。小卿,你想过得幸福开心,顾南笙是最好的选择。

    时念卿也知道,选择跟顾南笙在一起,按照他温润的性子,必然像顾峰然宠孙怡那样,宠她。

    可……

    时念卿垂下眼眸去。可她对顾南笙,没有爱情。

    她不爱他,如果却选择他,对他多不公平。

    “小卿,你站在那里做什么!”顾南笙抬起眼眸,看见时念卿杵在那里,一动不动的,英挺的剑眉都拧了起来。

    时念卿回过神的时候,立即扬起嘴角:“我在想,你送我礼物,而我应该回送你什么礼物好。”

    顾南笙说:“你过来陪我聊会儿天,就是最好的礼物了。”

    “……”时念卿看见顾南笙眼底,一闪而过的狡黠笑意,瞬间觉得很无语。

    她走过去,原本舒舒服服躺在顾南笙腿上的小狗,忽然就挣扎着身体,要翻去时念卿的身上,顾南笙立马按住它:“别乱动,你主人怀孕呢,你不能随随便便靠那么近。”

    完了,顾南笙扭头看向她,很认真地问道:“给小狗,打疫苗了吗!”

    时念卿皱了下眉头说:“它现在有点小,可以打吗!”

    “你是孕妇,养狗不打疫苗,你心真大。”顾南笙有点无语,当然一听没打疫苗,他赶忙把狗抱得离时念卿更远一点。

    时念卿看着他的举动,皱了下眉头:“不用这么夸张吧,我帮它把澡,洗得很干净。”

    “这不是洗得干不干净的问题。”顾南笙说,“有些病毒,是混杂在他的唾液里,血液里,是洗不干净的。”

    完了,顾南笙说:“我有认识的宠物医生,一会儿打电话帮你咨询下,如果可以打疫苗,我明天就让他派人过来。”

    “嗯。”时念卿点头。

    顾南笙又说:“不过,打疫苗之前,你和它,最好还是保持点距离。”

    “……”时念卿不知道怎么回他。

    闲着没事,顾南笙帮着小狗把狗窝,重新整理了下,然后还帮忙铺着厚厚的袄子,在确定晚上睡里面不会冻着它,这才满意。

    顾南笙问她:“小狗,叫什么名字!”

    时念卿说:“还没取名字呢。我想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特有可爱,又有蕴意的名字。”

    说着,她话语忽然一转:“对了南笙,你最会取名字了,帮我取一个吧。”

    顾南笙认认真真过滤了一番她的言辞,这才点头道:“可以帮你取个。但是,叫你什么好呢。”

    顾南笙认真思索了会儿,随即问道:“是弟弟,还是妹妹啊。”

    时念卿很认真地回复:“弟弟。”

    顾南笙说:“铠爷吧。”

    “……”时念卿有点懵逼。第一时间,脑子有点反应不过来。是哪两个字。

    顾南笙说:“铠甲的铠,爷们的爷。”

    “……”时念卿第一次觉得顾南笙取名字,这般随意。

    在她一脸蒙圈盯着他的时候,顾南笙忽然很认真地冲着她喊道:“铠爷。”

    时念卿瞬间惊悚了:“你干嘛对着我喊狗的名字!”

    顾南笙只是咧嘴笑着,并不说话。

    在她认认真真把顾南笙之前说过的话,都过滤了遍后,这才炸毛了:“顾南笙,你个混蛋,坏得很。居然欺负我。”

    顾南笙有点无辜:“是你说帮你取个名的,我当然却之不恭了。”

    时念卿气得连都涨红了。

    不过,顾南笙后来一本正经地说:我给它取这样的名字,是希望它长大了,能成为铠甲一样,帮你看家护院地保护你。

    乍听之下,觉得这名字不怎么样。但是,多念几遍,时念卿忽然就喜欢到不行。

    尤其是把铠爷,和什么景爷、城爷、然爷,一起念,别提有多爽了……

    御府。

    苏媚点餐第一次点了很多的汤。

    各式各样的补汤。

    菜上齐后,却不见宫倾琛动筷子,她拿着调羹,一边慢慢悠悠地喝着,一边低声问道:“怎么,菜不合胃口!”

    宫倾琛的脸色很差。

    差到嘴唇都没什么颜色。

    听了苏媚的话,宫倾琛拿了调羹,有气无力地搅拌着碗里的汤,却是一口都没喝。

    在苏媚扔了调羹,动作幅度有点大,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宫倾琛忽然就伸手拽住她的手腕。

    这,并不是苏媚跟宫倾琛第一次有肢体接触。

    以往,他的掌心,是很温暖的。

    可是这次,不知道是穿得太薄,还是最近身体不好太瘦了,掌心竟然是一片噬骨的冷。

    那股冷意,从她的手腕处的肌肤,一直蔓延到她全身的每根神经。

    她微微垂下眼眸,看向宫倾琛,却见一直没什么胃口吃东西的男人,忽然低下头,大口大口喝起汤来。

    不对,确切来说,是狼吞虎咽的,喝得又急又猛。

    最后还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

    “宫倾琛……”看着他的这副模样,苏媚眉头都拧了起来。

    宫倾琛喝完了一碗汤,立刻又腾出手,去盛了一碗。

    在他疯狂喝第二碗的时候,苏媚伸手阻止了他的疯狂:“够了!!!!”

    宫倾琛的眼底,是浓浓的死寂气息,黑暗又了无生机。

    苏媚看着他的这副模样,心里忽然就很难受。

    宫倾琛说:“只要你不走,留下来陪我吃个饭,我把你点的菜,全部都吃光。”

    “宫倾琛……”苏媚喊他。

    可是宫倾琛却拿起筷子去夹菜。

    而那只拽着她手腕的手,却越拽越紧,深怕力道稍稍小点,她就会跑掉似的。

    “够了!!!!”苏媚第二次阻止他的时候,宫倾琛的眼泪,忽然止不住地往下掉。

    第一次见一个男人,哭成这样,苏媚自然是手足无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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