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不饮糖
程辽端起自己那杯白开水,和他的蜂蜜柠檬水碰了个杯,说:“那就先干为敬谢谢你。”
林逸:“哎呦喂,还是随意吧。我再干一杯可以不用吃饭了。”
程辽放下杯子,想了想终于找到话题。说:“我看你好像是走过来的,家离这里近?”
“对,就这片背后那个南庭。我这样不敢开车了,就选了个近的。不过你从过来有点远,怎么过来的?”
程辽有点不好意思,“我开车来的,买了不常开,一直开得不好,有机会就开出来练练手。”
林逸想笑,忍住了:“程老师从小就厉害,总算有个比我弱的了。怪不得上次回d市没见你开车。”
程辽假装没看到他忍不住的嘴角:“你也从小就厉害,我知道。”
林逸是真忍不住笑了:“哈哈哈,被你夸是真心开心。你还在我母校当老师呢,还是你厉害。”
程辽:“我们是要互相吹捧吗?”
林逸:“哈哈哈哈,程辽,算你赢了。不过我说n大是我母校你都不奇怪一下吗?”
程辽抿着嘴角,看着桌面上的杯子,像是吸了一口气,才说:“我知道。我也在n大上的大学,我见过你。”
林逸吃了一惊,手肘撑在桌子上,探着头过来一脸好奇:“你也在n大,还见过我?那你怎么不跟我打招呼呢,我都不知道你在n大。”
林逸从小就会逮着撒娇,他这样一说,好像是程辽的错一样,非要对方不好意思。
程辽从小就受不了林逸这招,他也没干啥,就说话那个语气,就让程辽觉得他好像受委屈了,得让着他。
程辽果然有点不好意思的看了林逸一眼,说:“我看到你的时候都是几次选修课上,你同学挺多的,我就没有叫你。”
升高三的时候,程辽从林逸奶奶那儿听说了林逸上了n大。高三那一年,程辽更努力,n大是整个c市乃至全省都是名列前茅的大学,程辽怕自己松懈了去不了。
结果高考的时候程辽发挥的很好,可以上n大的王牌专业,他就选了动物医学。
大学以后他想过会不会遇到林逸,他甚至想过要不要去找林逸。管理系的宿舍在三区六栋,他都问好了。但是一直纠结到大二都没去。
大二的时候选选修课凑学分,可能是他终于被好运眷顾了一次,他和林逸选到了同一门。上课第一天他就看到林逸了。
林逸和同学喜欢坐在靠墙边中间那几排,程辽喜欢教室最后面的位置。所以他可以一直看着林逸。他看到林逸有时候困的不行,趴在桌上睡觉,右手胳膊肘抵在墙上,下课的时候胳膊上一片白灰。有时候林逸力充沛,埋头一直写写写,那门课不需要记笔记,不知道他在写什么。有时候他的同学看到好笑的视频,就把耳机分给他一边,几个人笑得像偷米成功的老鼠。
学校后门的夜市摊也会碰到林逸。程辽晚上不太吃宵夜,但是他喜欢各种水果,室友们去吃宵夜,他就跟着去买水果。林逸他们却很喜欢有一家小摊子。老板是一对胖夫妻,摊子一边抵着房屋的墙,麻辣烫、烤串、炒饭等等都买。林逸他们经常坐的那张桌子,顶上刚好是老板挂的灯,小土灯亮在林逸头顶,是温暖的耀眼。
程辽跟着室友去吃过几次胖老板家的小吃,他吃不出什么特别,但是心里是开心的。
大概是个什么定律,大二选修课之后,林逸好像跟随着定律,开始出现在他眼前,不频繁,只是偶尔的时候在食堂、超市或者回宿舍的路上。
但是程辽看得出来,林逸是一如既往的开心的,长得更高更挺拔帅气了,但是开心的样子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程辽觉得不需要打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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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逸觉得有点奇妙:“哎,我真没想到,我们还会上同一所大学,我这种经常缺课的,还能和你上到一堂选修课。我觉得有点神奇。”
程辽看着林逸一脸生动的展示他的神奇,笑着没有说话。
林逸也不管,还在说:“我想起来了,那堂课考勤简直变态,期末不考试,只让交论文,论文主题还是随机的某一次他讲的内容。”他一连串的啧啧,“程辽,咱俩看来是真有缘啊。”
嗯,是我一步步争抢来的缘分。程辽这样想着。拿起杯子又碰了一下,笑着说:“那就敬我们的有缘。”
放下杯子服务员就开始上菜了,菜刚放下就有个人走过来,爽朗的叫“逸哥”。
林逸转过头招呼:“哎,小高来了。坐啊。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同学,程辽程老师。”又对程辽说,“这是靠谱中介小高。”
小高双手递了名片过去:“程老师好,我是有屋的中介小高,您有什么要求告诉我,我带您选择满意的房子。”
程辽双手接了,又客气的握了手,说:“就叫我程辽吧,我还要麻烦你一段时间,叫程老师太客套了。”
小高:“那就程哥吧。程哥,逸哥是我恩人,你又是逸哥的朋友,你放心,我会好好完成你的委托的。”
林逸受不了他们客套;“狗屁恩人,你自己说出来的时候不觉得恶心吗?程辽别听他瞎说,他要是给你找不到好房子,你就把他一脚踢了。先吃饭吧,回去你们俩再慢慢客气去。”
小高看了一眼程辽,笑笑没有再继续说。
第13章酱肉丝
吃完饭小高和程辽约好,找到合适的房源就联系他,就先回去继续上班了。林逸君子坦荡荡,邀请程辽:“我现在住的就是两年前小高帮我找的,特别好,程老师,去参观参观?”
程老师心里画面太多,差点漫上脸面。揣着小心思拒绝:“学校还有事,下次再去吧。”
林逸不在意,说:“行吧,我回去继续躺着恢复了,你路上小心,慢点开车。”
程辽一路蹭回学校,心里其实想在林逸的小区租房子,但是离n大太远了,就自己这个开车速度,每天怕是要五点起床了。
小高效率挺高,第二天就给程辽发消息,他看了三处,让程辽定个时间他们去看。
周三的时候,程辽九点就在n大外面等小高。结果等来了载着小高的林逸。程辽有点惊讶,林逸出现的频率是不是太高了,他都没想好自己要怎么办呢
林逸倒是没觉得自己镜头太多,他最近闲得慌,而且答应了帮忙,他的教养也不可能把程辽丢给小高完事儿。
况且他挺乐意和程辽恢复友谊的。他听他奶奶说过,高三那年他们匆匆忙忙的离开d市,他爸焦头烂额的。奶奶有一天生病发高烧,人都昏沉了,是程辽背着她上了三轮车,又把她背去急诊,守着她输液。他记着程辽的情。
不过程辽才不想和他做朋友,反正他现在还不知道。
小高找的房源虽然离n大近,但是他们跑了一天,才赶着把三处房子看完。有两处程辽都挺满意,他有点纠结。
两个小区差不多是对门,离n大步行不超过20分钟,地铁两站路。有一家装修挺好的,是程辽喜欢的简单的日式原木风,不过房东只同意一年一年的租。对门那家装修简单,家具什么的也挺一般的,不过可以长租,房租也便宜一点。
程辽告诉小高他考虑一下,明天决定了答复他,说要请他们先吃饭。小高还有事,林逸看程辽一天下来挺累的,就让程辽先欠着,等着搬家了请顿大的。
程辽回去正在整理东西,就接到林逸的电话。林逸嗓子清朗,听筒里听起来却有点低沉。
林逸接通了直奔主题:“程辽,是不是还在纠结呢?”话音里带着“我有主意,快来问我!”
程辽觉得他有点幼稚,笑着说:“是啊,逸哥是不是要给小弟指点迷津一下。”
林逸被取悦了,说:“哈哈哈,程老师明明长我几个月,还要叫我哥,也不知道谁占谁便宜。”说着又一本正经的绷大哥,“说正事,我建议你要阳光郡小区那家。”阳光郡小区就是装修不怎么样那家所在。
程辽:“嗯,为什么?我还想我是租房,图方便快捷入住,另外一家比较省事。”
林逸啧啧两声:“果然还是得你叫我哥啊,程老师。阳光郡是建了刚三年的新楼,那家也不老,不过也快七年了,小区设施没有阳光郡齐全。不过呢,最重要的是我有秘密消息。哼哼”
程辽觉得林逸简直幼稚的没边儿了,说话要人哄着说。但是他又想顺着他得意的劲,生动是他的本质。
程辽顺着说:“逸哥,八块钱,你的秘密消息我买断了,快说吧。”
林逸简直一本满足:“哎,我刚刚送小高回去的时候,他给我说了一下,阳光郡那个房东,之前找他出租房屋的时候,表露了一点想卖房的意思。而且那个房东最近在找他咨询河滨路新开的一个盘,他估计房东是想卖了这个买那个。不过这些小高不能告诉你,所以就跟我提两句,也不是很确定。不过阳光郡的就一直没住人,所以才随便装修了一通。我感觉可能性挺大的。再说你不可能一直租房吧,到时候房东要是想卖,你不是近水楼台吗?当然,你要是不打算买房,这些就没用了。”还是要要人夸呢。
程辽是真没想到是这么重要的消息,他挺喜欢阳光郡的。他是真的高兴了,笑着夸林逸:“逸哥厉害,逸哥牛。我有打算买房,之前刚进n大,也一直没合适的。那我就租这家了,再让小高帮我留意着房东,要是卖我就接了。不过,你这个大人情,我要怎么回报你?”
他又想到上午的时候小高给他讲的,为什么会说林逸是恩人。林逸那段时间扩充铺面,找的中介刚好找到刚毕业找到工作的小高,不过单子做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公司的另一个中介联系林逸,意思是通过他可以优惠点数,林逸没答应,小高知道以后很感激,因为当时家里特别缺钱,林逸的单子做好了能救急。但是林逸当时说的是,他以后还有很多单,小高踏实,要是转去那个人,下一次被坑的可能是自己。
林逸这样的说法,让程辽觉得他真的是特别好。
林逸被夸的美滋滋,心里满足了,对回报没什么兴趣,说:“还有更大的,你搬家的时候,要是一个人弄不过来就联系我,我过来帮你。”
程辽心里其实忍不住多想,林逸也太热情了吧,简直甜蜜的折磨。不过嘴里还是谢了又谢。
林逸周末去和房东签了合同,又拾东西,接到老教授的电话,倒没有催他,但是他猜测可能是教授女儿很快要回国了,本来打算等下个周末搬的,又改在周三搬。
宋丢丢约男神吃饭约了几次都没约到,周二实验课结束终于问到,男神最近在忙搬家。为男神效力,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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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也要变身superman啊。宋丢丢第二天长袖长裤运动鞋,帽子口罩一个没少,全副武装的来帮男神搬家了。
程辽觉得宋丢丢简直快乐源泉,他去搬箱子,结果里面装满了书,他搬不动,气死了,只好去给程辽搬衣服。搬到楼下碰到林逸短袖体恤的过来,和程辽打个招呼就去搬那箱书。宋丢丢看着林逸因为用力鼓起来的二头肌,觉得自己输了。
哎,不对,我为什么会下意识的和林逸比呢?
宋丢丢感觉自己好纠结,不知道是自己想的太多呢,还是想的根本不够。所以他一边搬东西一边观察林逸。但是那俩人就是各自搬自己的,偶尔递个水递张纸。那也没什么啊,程辽也给他递水递纸,还提醒他不要受伤呢。
也不对,剩下几个大件的,程老师就叫林逸:“逸哥,过来帮我抬一下。”
宋丢丢觉得程老师不会这样叫他,而且也不会直接说过来帮我,他都是说“麻烦你帮忙怎么怎么”的。
宋丢丢决定,在林逸身上标注上“一号注意对象”。
不过进新家以后,宋丢丢终于扬眉吐气了。林逸是个整理渣,帮程辽把箱子袋子里的东西拆出来,但是不知道怎么整理怎么摆放,散在地上一脸懵逼,感觉简直是愚公移山一般的工程。
宋丢丢蹬蹬蹬的跑来跑去,书架要先用湿帕子擦一下,再用湿巾纸擦,最后用干棉布擦。最后把书按照程老师的装箱的顺序摆放好。
衣柜也要擦三遍,冬天的衣服已经封袋了,要挂的挂在单独那一格,放的放好,衬衣按照由深色到浅色挂好,裤子全部挂在衣架上,也按照眼色挂好。天然了毛衣穿不上,叠好放在最下层,薄针织降温可以穿,放在最上层。内衣,哦,内衣还是程老师自己整理吧。
程辽负责天上地下里里外外的打扫安装,宋丢丢把各种东西整理好。林逸呢,林逸把东西搬上来,再把沙发套铺上去,就不知道干嘛了。宋丢丢整理书柜的时候他想去整理厨房,然后发现厨房简直和他相克,什么碗、盆、筷子、勺子、调料瓶子,一大堆,根本不知道往哪边放。只好给程辽拎水拧帕子打杂,有点挫败。
程辽大概有点瞎,没看出来两个人在莫名其妙的较劲,估计两个人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好不容易整理完,三个人饿的可以吞一头牛,赶紧拾一下去六号点了一堆肉。
点菜的时候,程辽点了一份嫩笋丝,白水煮什么也不加。然后点了一份酱肉丝,不要黄瓜,只要肉。林逸觉得他点的奇怪,但是服务员好像都习惯了。
菜端上来吃了,林逸才知道,原来程辽是用笋丝代替了黄瓜,垫着酱肉丝吃。林逸不知道这种吃法,结果试了下特别好吃。
林逸忍不住夸程辽:“程老师厉害啊,这么会吃,比老板还懂。”
程辽眯着眼对他笑,怪不好意思的,说:“我不喜欢黄瓜的味道,这家每年这几个月的春笋都很新鲜,配着吃很特别。”
林逸卖乖,说:“那我要给这家改一道菜,以后的酱肉丝就春夏限定了,只配嫩笋丝,名字叫鸟|鸟酱肉丝。”说完还挤眉弄眼。
程辽不好意思的笑,没有反驳他的称呼。
宋丢丢:妈的,那种奇怪的感觉又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没有人看o(□)o,但是还是要说一声,从这章一直到二十章之前,都是一周更三章,二十章以后恢复日更啦。
没动力写了o()o
第14章朗月是个gay吧?
林逸临走之前跟两人约好了周六朗月见,庆祝程辽乔迁之喜。
只是到了周五,程辽不得不爽约了。d大有个课题研讨会,程辽的前辈临时去不了了,让他代替他去,为期一周。程辽周五早上匆匆忙忙拾东西去坐高铁,只来得及在高铁上给林逸发消息。
研讨会接连开了六天,程辽累得每天只想躺在酒店休息,幸好计划周五结束的,提前到周四结束了。程辽周五自己出去逛了逛。
今年好像和d市重新有了牵连,接连回来。只是这次来不及回镇上再去看看了,程辽就坐地铁去了市高中。马上要高考了,走到校门口的时候中午刚放学,感觉高考逼近的氛围像是传染了所有人,大家都匆匆的。
林逸当年也是这样吗?放学和同学牵着自行车走到校门口,但是绝不会好好牵,自行车的龙头总是要撞来撞去。可能把手上还挂了一个篮球,牵着自行车都忍不住拍两下。出了校门骑上车,夏季校服被吹的鼓起来,但是还是热,风撩起头发的时候,可以看到额头上还有汗。青春期的男生总是饿得很快,或许还会去买零食或者小吃填一点肚子。
程辽站在马路对面,看着那个宏伟的校门,和来来往往的学生,觉得无比遗憾,那一段没有参与也没有旁观过的,林逸的人生。
程辽步行绕了学校外墙大半圈,走到另一个校门。这个校门很小,出去也不是大马路,是一条有点年头的小街,也不在公交路线上,所以学生和车都少。这条街有很多小巷子,开了很多小铺子,大多数街上居民的生活周边店铺。
程辽一条条巷子走过去,终于在接近街尾的地方到了他的目的地。是一个老头儿,在做糖人。
高一的时候,那时候还是林一刀,难得有时间回镇上。那一年也是高考的时候,市高中设置了考场,所以高一高二放假几天,他就回去了。程辽他们照常上课,放学回到四合院看到林一刀的时候,程辽恍惚了片刻,林逸穿着自己的t恤和短裤,坐在院子里那个大树下乘凉。就像前一晚程辽的梦里一样。
林一刀躺在树下的躺椅里睡着了,蚊子叮在手臂上也不知道。程辽进屋拿了一瓶花露水,在林一刀周围一通洒。然后看到树下的土里插着的糖人。
是一个美猴王,眉目毕现,不知道是不是涂了什么涂料,外层比一般糖人还亮,程辽没忍住摸了一把,也不黏。
正看着呢,林一刀醒了,抓了个现行。程辽有点不好意思,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
林一刀倒是没什么感觉:“喜欢吗?送给你吧。”
程辽回手,揣在裤兜里,不好意思的笑:“不用,这么好看的糖人,你自己留着吧。”
林一刀从土地把签子□□,还带了点泥土,就塞给了程辽,说:“拿着吧,送给你,祝你前程似锦。我们学校后门买的,我想要还可以再去买。”
程辽捏着细细的签杆,把美猴王带回了家,在家里转了半天不知道插在哪里,最后放在了每天都会用的书桌上。
只是夏天的太阳并不体谅他的小心。程辽忘了每天西晒都会晒到书桌,他每天回来的时候太阳早就要不见了。所以大半个月后的某一天,程辽回家看到的只剩一团黏糊糊的尸体了。
程辽做了两只美猴王,都是真的,去杂货店买了两个盒子,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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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打算带回c市。
程辽周六上午刚到c市,就接到林逸的电话,继续上周未履行的局。程辽拾完行李就出门了,先要请他们吃顿晚饭,结果把美猴王忘在家里了。忘了也好,现在还不知道怎么送出去。
晴朗姐弟大概是匪首,一顿饭吃了不知道多少肉,反正吃了两个小时才完。
林逸快疯了,说:“球球你们了,咱们回店里,边喝边吃好吗?让我们仨看着你们两个吃了一个小时,要点脸行吗?”
丁晴想把骨头全部丢他身上:“你放下筷子有十分钟吗?你家的十分钟当一个小时哦。这么不体贴,还是一辈子单身吧。”
妈的,又被诅咒了。我是背着单身诅咒的男人吗?
还好丁晴就是嘴上厉害,一行人成功转场朗月。
不过今天的朗月,主题有点浪。喝了一会儿音乐就变了,dj手都要转飞了。
闹哄哄的,林逸还要凑近了问程辽:“程辽,这次去d市,回去看过文叔叔吗?身体还好吧。”
程辽正笑着看丁朗非要拉宋丢丢跳舞,听到林逸这一句,笑容突然垮了。他把手里的酒瓶放在桌上,两只手扣在一起,低垂的眼睛抬起来望着林逸,说:“我叔他走了,快六年了。”
林逸没想到是这样,六年前,那就是程辽研究生一年级或者二年级的时候了。林逸看着程辽又低垂下去的眼睛,感觉程辽仍然是伤心的。
林逸又想到程辽先是没有了爸,妈又和他各自生活,唯一的叔叔也走了。那程辽这六年,就是自己一个人独自走过来的。或许送走叔叔最可怕,因为当年他还有妈妈,离开妈妈至少还有个叔叔。而那时候,是真正的他一个人了。
林逸突然想到,小学五年级那天,程辽抱着他哭得那么伤心,想到程辽那一年难以入睡。而十年后的程辽,或许只有他一个人独自熬过来的。
林逸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或许是有点心疼,但是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有点难过,为什么这一次自己没有陪着程辽。
他放下酒杯,在闹哄哄的环境里,单手搂过程辽,轻轻拍了拍他的背。他心里想:隔空给六年前的程辽一个拥抱,给现在仍然难过的程辽一个安慰。
程辽下巴卡在林逸肩上,瞪着眼睛吓到不知道怎么办。还好林逸拍了拍他就放开了。程辽抓过桌上的酒喝了一口,喝下去发现味道怎么有点甜,才看到是林逸的鸡尾酒,自己的黑啤在旁边安静的看着他。
程辽红着耳朵手忙脚乱的把酒杯放回去,磕在桌上轻轻的碰一声。这么吵闹的环境,程辽却觉得无比清晰,在心里回响。
林逸倒是不在意,拿过程辽的黑啤喝了一口,说:“行了,还回来了,哈哈哈哈。”
而终于摆脱丁朗的宋丢丢,回身的时候看完了全程,宋丢丢不在意林逸,他只是看着程辽,靠着林逸肩上的时候不知所措的程辽,似乎想要回报的程辽,喝错酒的程辽,红了耳朵的程辽。
宋丢丢心里呼啦啦的响,仿佛齐声唠叨完了完了完了完了,我的初恋要夭折了吗。他同手同脚的走回座位上,看着那两个人,心慌意乱的说不出话。
这时候有个人端着酒过来,坐在林逸旁边的位置上,开口:“嗨,帅哥,听苏苏说,你和他的属性相冲,不喝他的酒,那么,我的或许你可以尝一下。”还冲林逸抛了个眼神。
林逸还没做出反应呢,程辽已经一脸懵逼了,他环顾四周,才发现酒吧里除开看起来明显掉单的,一对对的大多数是男的和男的,少数几个女的,也是一对对的。程辽又看看林逸面前那个人,和递过来的那杯酒,终于意识到朗月似乎或许是个gay吧。
那,那,那长期混在这里的,好像常常被搭讪的,林逸呢?
第15章我有喜欢的人
宋丢丢看着程辽雷劈了一样愣在那里,全然不知自己大难临头。
程辽看着林逸发癔症,自己在心里揪花瓣。林逸是,林逸只是因为丁朗的关系,林逸是,丁朗的关系。
被念叨的丁朗浪完一段舞,回来就看到丁晴不晓得哪里去了,程辽愣愣的元神出窍,宋丢丢痴痴傻傻的看着程辽,哪个都不需要他关心。转头看到林逸,行,这个可能需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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