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不饮糖
程辽回来的日子非常平静,就像没有这一年多的空白,无缝衔接上习惯了十几年的生活和周遭的气息。但是这一年多是不会逃匿掉的,而他,付出的代价是重新上一遍初一。
他也没有表现出不愿意,他叔已经尽力了,县里的初中规定转学的必须重新上学,他们也没办法。
他只是在心里遗憾,不能再和林一刀同桌了。
初一这一年,因为吴丛山家里的电脑,他自己上网查了很多知识。他并不知道从哪里查起,从最开始只知道输入“做梦梦到同学”,然后搜出的一堆乱七八糟的广告小说。
后来他想起来生理知识,就去搜:“梦|遗梦到同学”,在一堆烦躁的带着颜色的段落和各种提问里,终于看到了有人问:“我是男生,但是我梦|遗梦到我的男同学,是怎么回事。”
那时候提问刚开始兴起没两年,大家回答问题还有积分拿,都很积极。各种各样的回答里,程辽看到有人贴了一个地址,是一个论坛的贴子。
贴子讨论的话题很八卦,“大家来说说,是怎么确定自己喜欢同性的。”但是下面被顶到最高的回复很严肃。
这个楼主先总结了回答人数较多的答案,就有一条程辽搜的情况。然后开始讲自己的观点。大致总结起来,就是说有的人会在某一个时刻,因为一些状况,突然产生这样的疑问,但是这个疑问的产生,并不意味着你就要得到“是”或者“不是”的答案。因为你不知道自己未来的人生面临的会是什么,特别是来网上寻找答案的人,有很多年龄还很小。所以这个人的观点是,不要去帮别人确定答案。然后列了一长串书单,说有疑惑的时候可以去看看这些书。
书都很学术,程辽当时坐车去市里的图书馆看过,找书花了两个小时,看书花了他五个周末。看完几本勉强能看懂的,看了古今中外的论证和研究,程辽依然没有找到答案。
但是他觉得一直缠绕着自己的问题,好像都不记得了,他因为无知带来的害怕和恐惧,也好像被击退了。
后来他做了一个决定,可能算不上决定,他就是不去在意了,他愿意等,等慢慢的和林一刀疏远、彼此忘记,他的疑问对方一无所知,最后变成没有疑问。或者等,等那个答案出现在他眼前,他避无可避,那他就去接受。
第10章有人爱我吗
程辽整个后半截都有点走神,林逸注意到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去注意程辽的走神。他看起来很正常。丁晴吐槽丁朗的时候他跟着笑,大家说要敬彼此永远傻逼的时候他跟着喝酒。但是他的眼神是飘忽的,像是想什么想的入迷,只张着耳朵听他们对话,全然没有走心。是因为那句彼此对不上的回答吗?
林逸觉得自己回答的没问题啊。他初二的时候程辽转学回来重新上了初一,大家虽然楼上楼下,早上有时候碰上了会一起上学,但是再亲密的就没有了。高中他就去了市里,程辽继续在县里拿奖学金,后来因为那对神奇父母的作妖,兵荒马乱的离开,更是很程辽彻底没了联系。
他甚至趁那几个没注意的时候,问了程辽为什么那样回答,程辽透过镜片望着他,说自己口误了。林逸觉得没意思,没有再问。
可是之后那几天,他心里抓心挠肝的,觉得程辽太厉害了,小时候不声不响,长大了倒学会不动声色的挖坑了。他气得慌,去翻还没有看过的程辽的朋友圈。
“这个人真的是个小老头吧!”林逸心里只有一句弹幕刷屏。
程辽的朋友圈太单一了。每周二周四一则实验现场,血呼啦啦的。其他时候基本不发东西,可能是没什么有意思的可发。倒是宋丢丢,每条血腥图都点赞了。
林逸翻了半天,终于在一堆尸体内脏伤口里面翻到一条不一样的,差点翻太快忽略了。这条配图是一条金毛,写的谢谢你。时间是五月七日,他们重逢前一天。
不过林逸看不懂,是谢谢帅气的金毛,还是透过金毛谢谢谁。
程辽把手机锁屏,继续写昨天的实验报告。林逸发了一条朋友圈,给丁朗吆喝。“又到了周五晚上,例行一浪的时候了,朗月见嘞。”配了自拍。
应该是在家里或者公司的窗边拍的,光线很好,可以看到他的脸上有细细的汗毛。对面楼的玻璃折射了阳光过来,刚好有一束在他头顶,有像虹的色。很好看。所以程辽看着发了快半小时呆。
晴朗两姐弟人都很有意思,朗月他也喜欢。但是他不能再一次偶遇了,他想遵循自己的顺其自然。这时候他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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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顺其自然先要顺从本心。
林逸和丁朗苦苦哀求丁晴给他们做拿手炒饭,丁晴真的想揍死这两个讨债鬼了。一身油烟气的在酒吧呆不下去,自己先走了。剩林逸坐在吧台和丁朗混,看胡隐调酒。胡隐话不多,丁朗在吧台里喳喳喳的要他配各种没有听过的配方,毒死林逸。林逸没眼看,转过身去看着门口。
正想着入口的灯好像颜色不太好看,要不要让丁朗换换,就有人端了两杯酒过来坐他旁边。
男孩儿,看脸像是个不能称为青年的男孩儿,直视着他的眼睛,把其中一杯推到他面前。嘴角带着笑,有个梨涡,挺甜的。手松开杯子,指尖顺着吧台划了一条线,碰碰林逸的胳膊。
男孩儿声音也甜:“哥,请你喝杯热情沙漠。”
很好,酒的名字也很直白。
林逸端起来闻了闻,又放下了,也带着笑看着男孩儿,说:“我不喜欢朗姆酒的味道,和我不合。不过咱俩挺合的。”男孩儿笑的更开心了,“我俩属性一样,适合躺一起谈诗词歌赋。”
男孩儿估计只是看起来小,其实是个人情世故的。不然怎么能忍住白眼都不给林逸一个呢?只是转身走了,连酒都留给林逸喝。
丁朗围观全程,笑成了傻逼。他佩服死林逸了:“我的亲哥哎,你太狠了。刚那个最近挺受欢迎的,他给你说出去,你就不要想在朗月找到真爱了。”
没错,朗月是个正宗的gay吧。可能只有程辽没有发现。丁朗当初开酒吧的时候没有想刻意弄成gay吧,就一般的酒吧。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开业没多久,顾客一波波的稳定下来,大家走出去给人说朗月都说是gay吧了。
林逸说是因为丁朗作为老板,浪的太明显了。
林逸把那杯热情沙漠推给丁朗,说:“喝吧丁老板,堵堵嘴。不过我真没觉得我能在朗月找到真爱。”
丁朗还是停不下来,“哈哈哈哈,我他妈管你找不找得到真爱。你先脱离你的处男之身再说吧,你再天天说你是下面那个,可能一辈子都是崭新崭新的了。”
林逸还笑呢,说:“我就算是下面那个,怎么就成一辈子崭新的了。你个傻逼,不要诅咒我。”
“卧槽,你不是吧,真是下面的?”
“你是不是真的傻逼,吃点钙片好不好。我两个都没用过,我怎么知道我是上面的下面还是左面的右面的。”
丁朗被这个神理论折服了,说:“不不不是,这个还要用过才知道吗?我他妈无言以对。要不你躺下,我帮你试试你是不是下面的呗。”
“再说一遍吧,我给你录个音,让丁晴听听。她听完你还有全尸,我就让你试试哈,乖。”
妈的,敌人太无耻,丁朗不想说话,向他扔了一个白眼走了。祝您永远崭新崭新的。
林逸其实没瞎说,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唯一重要的是遇见他爱的人。但是对他来讲,好像太难了。
他甚至不是遵循常规路径发现自己喜欢同性的。
林逸青春期的时候,每次早上起来需要洗内裤的时候,都在回想前一晚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梦,但是梦里既没有男生也没有女生,甚至没有猫猫狗狗,最多的就是爬楼梯踩空啊,爬山摔倒啊,或者拼命奔跑什么的。
而他的青春期也从来没有经历过什么叫心动。高中的时候,他同桌喜欢学习委员,又高又壮的男生却全是少女的心思。给学习委员折千纸鹤当生日礼物,折的太慢了还强迫林逸帮忙。记得学习委员喜欢吃是什么,每天早上带早点,偷偷放她桌肚里。后来学习委员和班长早恋,那个男生还偷偷哭了,林逸都不知道怎么安慰。
林逸心里可能是羡慕同桌的,但是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心动的人。后来上了大学,遇到丁朗,在丁朗酒吧见了很多声色。有的人直白热烈,一个眼神就可以在酒吧接吻。有的人像他的高中同桌那样,失恋了偷偷的在酒吧哭。甚至还有争风吃醋的戏码。
那时候他生理上明白了,自己不喜欢柔软的温香的女性身体,男性的修长挺拔才对他有吸引力。可是他的心理依然白茫茫一片,不明白心理的吸引力要去哪里找。
他有时候想,他是不是害怕。他看林伯清和杜女士恩爱几十年,心里想,自己是不是害怕像林伯清那样,为了一个人痴迷一生,花一生。林伯清非常幸运,遇到了杜女士,愿意同等的回报他。那他呢?他是他们的儿子,可能会像他们那样全身心投入的爱一个人,可是,那个人会同等的回报他吗?如果不能,他不敢设想自己会怎么样。
或许就是这样的害怕,让他不去爱任何一个人。
但是,他有时候看丁晴和小鲜肉男朋友的恩爱,看丁朗总是在不停的心动,他又很怕自己会一辈子孤单下去。
是孤单更可怕,还是掏空身心却无声无息更可怕?
他问过晴朗姐弟这个问题。丁朗是享乐主义,但是该正经的时候从不咋咋呼呼。丁朗只告诉他,他更害怕某一天后悔,后悔自己浪了那么多好日子。
而丁晴理性。我会保证,爱的时候投入,离开的时候自如。她这样回答他。
林逸觉得自己两个都做不到,这辈子怕是要完。
于是这一天喝多了,在朋友圈四十五度装逼。
“有人爱我吗?我想爱人了。”
程辽这一晚,接到租房给他的老教授的电话,对方说女儿半个月以后要从国外回来了,会有一段过渡期,需要在这间房子住一段时间,很不好意思,要麻烦程辽搬家了。
程辽写完报告,逛了两个小时的中介,网上信息眼花缭乱的,看的眼睛疼,洗洗睡了。
睡前还是想看一眼林逸的朋友圈,就看到这条更新。他们共同好友只有那天喝酒的三个,晴朗姐弟统一的发了祝福的表情,宋丢丢跟风。
程辽一直看着这条,忘记眼睛痛,忘记要睡觉了。他心里打了几场架,最后妥协似的,跟风了一个表情。
然后给林逸发了一条消息。
“你有没有很熟的中介?我要重新租个房子,你能不能帮帮忙?”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整数章,(*^^*)
到这里回忆章基本结束,后面也有一点回忆,但是不会像前面这样大篇幅。
到这章也是重逢部分的结束,之后就是两个人努力着靠近了。
感恩。
第11章好
林逸发了那条朋友圈就跟被劈了后脑勺一样,趴在吧台上一睡不醒。
丁朗给他姐打完碰头电话,一致决定这次不再嘲笑林逸了。毕竟铁树开花,和尚还俗,可喜可贺。
晴朗姐弟认识林逸七年,也担心了他差不多七年。
刚认识的时候,丁朗已经这么浪了,他还挺想撩林逸的,丁晴也不管。所以三个人有空就混在朗月。丁朗那段时间也是在认真撩林逸的。酒吧的小可爱们总是一波又一波,互相顺眼的,丁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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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来者不拒。那段时间大家却都知道,丁朗仿佛是消停了。
他一开始也像对待那些男孩儿一样,让服务员上一些名字暧昧的酒,白送。林逸无所谓,喝完酒再请他们姐弟吃饭就行。丁朗就给他发消息,也不说干什么,都是些“今天有新演出,想请你来一起看”,或者是节日前的:“明天晚上南山公园有烟火秀,我有票,想带你一起去。”这样的。
他不说自己要干什么,但是又让你猜到他要达到的目的。
可是丁朗这二十来年,从来没有真正消停过。而且长期的来去自如让他格外敏锐。他很快意识到,林逸这个人,竟然和他的皮面看起来的完全不一样的认真。丁朗不敢触碰这份认真。
林逸很聪明,早就知道丁朗的意图,况且这么几年,到的暗恋、明恋不在少数,丁朗的第一杯酒端上来他就大概猜到了。
但是他不做任何表示,是因为他知道丁朗就是一时觉得好玩,而且他相信丁朗也聪明。所以两个人可以毫无芥蒂的成为朋友。
但是晴朗姐弟没有告诉过林逸,他们决定和他做朋友,并且这么多年一直是朋友,不是因为他的聪明,也不是因为他性格大气讨人喜欢。而是因为他和嬉皮笑脸不符的认真。
林逸是真的不爱学习,看起来很爱玩,也确实会玩。还在街上打游戏的阶段,他就可以打成镇上第一,到机器报废了都没有人破他的记录。大学打网游,来酒吧,他玩的都很开心,和他一起玩的也开心。所以丁朗一开始也以为林逸是他这类人。
但是林逸有自己感兴趣的事,他为了这个兴趣可以花很多时间和力,他可以不停奔波,他可以接受任何打击。
林逸也有很多坚持。比如晴朗姐弟经常嘲笑他某些没有使用过的功能。他觉得没关系,他可以和他们互损,他依然会坚持。
所以后来林逸想把兴趣变成事业,说他要做餐饮,晴朗姐弟二话没说的支持。
而现在,他们忽然意识到,他们一直担心的,林逸像蜗牛一样抱着的保护壳,终于想要松动了,他们是真的开心。他们是真心的希望,来人可以小心翼翼的接下林逸的壳,好好守护林逸被嘲笑过的坚持,不要辜负。
程辽一晚上都在做梦,梦里还想着发出去的那条微信。但是梦里他立马就到了林逸的回复:“不行。”
程辽很着急,想给林逸再发消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发不出去。他着急忙慌的打了车去林逸家,下了车推开门,却是那个四合院。
林逸刚放学回家,在门口换鞋,他跑过去拉住林逸,说:“小刀,为什么不行啊?”
林逸差点被他拉跌倒,转过头一脑袋问号的看着他,说:“程辽,你在说什么?期末考考砸了吗?考砸就考砸呗,反正你下次还是第一名,你来求我,我也不能帮你隐瞒。”
程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正着急要说话呢,一瞥看见林逸家玻璃反光,里面的男孩儿还没有戴眼镜,头发有点长,盖住了额头,还穿着县中学的校服。是十五岁的程辽。
这天是初二上学期期末考刚考完,林一刀初三的,还有一周才考试,不过他下楼的时候看到程辽在前面走,旁边有同学问程辽考的怎么样,程辽恍恍惚惚的,不说话,只摇了摇头。
林一刀当时没有叫他,只以为他摇头是没有考好。回来碰到程辽没头没脑的一句,还以为是让他保密。
两人鸡同鸭讲的呆站在门口,感觉气氛有点尴尬,不晓得说什么。刚巧奶奶推开门,出来骂林一刀:“站门口干嘛呢?两人一人一边是是不是打算看门。小程辽快进来,一起吃晚饭,奶奶今天刚好做了你最喜欢的珍珠丸子。”程辽什么话都来不及说就被奶奶拉进去了。
珍珠丸子做起来很麻烦,腌糯米、剁肉、调味、捏丸子还要上锅蒸。程辽虽然特别喜欢吃,但是他叔学不会,自己又没时间做,很少吃到,所以今天吃的很开心。
奶奶家吃饭没有食不言的规矩,一直给程辽夹菜,问他期末考考的是不是一如既往的好。程辽说感觉应该还可以。又问林一刀期末考能不能进步,林一刀一连串的能能能。
奶奶懒得说林一刀,转头还是和程辽说:“那你要继续保持,就这样拿第一名下去,争取直升高中,还年年拿奖学金。”又转过去说一直坑酱排骨的林一刀:“一刀啊,你说你怎么一直和程辽呆在一起,就是学不来他的勤奋呢?急死奶奶咯。”
林一刀啃完一块大的,嬉皮笑脸的说:“程辽,你才是我奶奶的亲孙子呢,天天夸你,还给你做珍珠丸子。”他赖皮,完全不提酱排骨是他最喜欢的,“程辽,我高中去市里以后,你得照顾好你亲奶奶,知道不?”
程辽吓一跳,瞪着眼睛看着他,说不出话,夹着的丸子掉碗里也不知道,还在往嘴里塞空筷子。
奶奶拍了林一刀一巴掌:“就你会想馊点子,把小程辽吓着了。我们小程辽是要好好读书考清华北大的,不像你,一天就知道油嘴滑舌骗奶奶做饭给你吃。你说,你把我推给小程辽,是不是以后不想吃酱排骨卤猪蹄儿了,是不是不吃了,就不打算管奶奶了。”
林一刀怕了这老太太了,赶紧给奶奶夹了一筷子豆腐:“亲奶奶哎,您是我最亲最亲最亲的亲奶奶,我不管程辽也不会不管你啊。”
祖孙俩腻得不行,把刚刚的话题忘了。程辽也没有说,不是被林一刀让他照顾奶奶吓着了。
他是没有想到,小刀要去市里上高中。
他去不了。市高中不给提供奖学金,他只能留在县里。
他更怕的是,这是一个分水岭,林一刀进了市里的高中,他们就失去了联系,他以后或许回去很好的大学,或许大学离这里很远,他却不知道。而他,留在这里,四年的时间,每天一个人回到四合院。
县里的第一名又怎么样呢,他可以一直是这里的第一,但是他不知道,更广阔的地方到底有多少对手,而他不在那里,也看不到林一刀会成长到多么厉害,自己会不会赶不上他,那么以后,就是永远是他一个人了。
珍珠丸子都不好吃了。
闹钟把程辽闹醒的时候,他梦里的画面是他涂完了英语考试机读卡,摘下眼镜看着模模糊糊的窗外面,六月下午的阳光特别好,他考得也不错,没有辜负这几年因为夜读衰减的视力。可以放心了吧,可以去那个大学了。
梦里考试结束的铃声和闹铃声一起响起,程辽醒来一片恍惚,以为自己还在四合院里睡觉,转了个脸,才发现枕头有点潮。
他拿过手机把闹铃关掉,又想起来那条消息。
不过这次没有犹豫,登录微信等他的判决。
然后,他看到林逸半夜给他的回复:“好。”
那个字就像一个预备号角,提醒他要又一次向他的方向努力了。
第12章是缘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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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辽想到林逸半夜才回的消息,所以等到了十一点才给林逸打电话。嘟嘟到快自动挂断,才听到林逸含糊沙哑的一声“喂”。
“林逸,是我,程辽。”程辽下意识地清了清嗓子,“我就是找你问问昨晚发的那个消息。不过,嗯,要不你继续睡?”
“啊,程辽啊。不好意思,昨晚喝多了,半夜迷糊起来上洗手间才看到你的消息。”林逸去衣柜里翻衣服,“我不睡了,我拾一下。我们中午一起吃个饭,见面聊。等下微信上发地址给你。”
林逸洗完脸,看着镜子里自己宿醉的脸。眼睛布满红血丝,脸还有点肿,还好没有起痘痘。
“哎,没形象求~”
早知道约到明天了,这个样子不想不想不想出门。
想到自己不喜欢食言,还是把地址发给了程辽,直接餐厅见。
程辽一看林逸发过来的地址是二十八号,离n大有点距离,现在应该出发了。不过他考虑了一下,还是换了一件雾蓝色的衬衫,配藏蓝色的休闲西裤。
宋丢丢同学曾经语:“程老师,这件衬衫你穿太太太太好看了。雾蓝色简直你的本体,为了我的视力和审美的愉悦,请您以后多多穿。你现在看起来成熟中带着稚嫩,温柔里掺着活力,最后稳重中还带着一点勾引力!我要拿个小本本,为你几下今天的回头率!”宋丢丢的话,总结起来可能就是一个马字旁的字。
宋丢丢马屁论斤卖,穿什么他都夸,程辽觉得不太靠谱。但是这件作为宋同学说了最多好看的,可能是矮子里的将军吧。而且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好像还不错。那就这样吧。
程辽先到餐厅,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喝了两口水,就看到林逸顺着马路走过来。
林逸从高中开始,走路就是这个样子了,脚落地的时候总像是踮了一下,很轻盈的感觉,像是随时准备跳跃。他还喜欢穿各种t恤和卫衣,走路的时候风鼓起衣角,更像要起飞了。手也老是有一只插在裤兜里,不知道他有没有不带兜的裤子。不过他今天走两步就揉揉额头,看样子宿醉还没有恢复。很可爱。
程辽叫了一杯蜂蜜柠檬水,放在对面等着它被饮用。
林逸进来就看到程辽看着门的方向,带着微笑,眼镜镜片有点反光,他竟然莫名的感觉到程辽不怀好意。但是程辽坐在窗边,光线好长的也好,很好看。
林逸再对面坐下,也不问,端起蜂蜜水咕咕咕的就喝了光,让服务员给他续。
“程老师简直天使,就缺这一口解酒的,头疼死我了。”
程辽估计他根本连东西都没有吃过,把菜单让他点菜。微笑着说:“没有休息好的话,应该和你约明天的。”
林逸刷刷刷的勾了几个,反正都是他熟悉的菜。一边说着:“也没法休息了,骨头都睡痛了。丁朗卖的可能是假酒,我都没喝几口就醉了。”一边让服务员过来:“麻烦先给我们来两个小吃,菜慢点上,还有人没来。”
程辽:“还有人要来吗?”
林逸:“说好的帮你搞定房子,肯定要找个靠谱的中介。我有个熟悉的,我租和买的都是找的他,信得过。他们公司就在这条街上,不过我给他打电话,他还有事情,二十分钟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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