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o白野o
“谢谢你的鼓励,我怎么就没觉得安慰呢?”田恬趴在桌子上,哀叹起自己少得可怜的薪水。“你这是在看什么?”
“备用稿。”
“什么是备用稿?”
“过审,但能不登尽量不登的故事,排期无限延后。”
田恬嗤之以鼻:“这不就是次品么,有什么可看的?”
“备用稿被淘汰,有些是因为质量欠奉,有些,却是风格不符。”
“风格不符还怎么登嘛。”田恬打了个哈欠。
“风格不符不等于作者能力不济。”
田恬咀嚼了一下,茅塞顿开:“所以只要找到一个很穷又很能写的作者,就能顺利完成任务了对不对?反正他为了钱一定愿意迎合杂志风格,不需要非得是老作者才行。现在写文的人那么多,我爱找谁找谁!”他想通了这一层,就兴高采烈地扑回电脑前,打开了自己的新浪微博,朝关注列表里挨个发私信。他虽然告别了《新绘》,可他却没有放下读闲书,什么红点绿江段子知乎果壳动漫同人……他就是一个传说中的二次元宅。只要不限定是哪里的作者,他就可以拉来一大卡车。
“祝你成功。”庄墨有口无心地祝贺他重新打起干劲,翻阅稿件的手指却停了下来。
很快,田恬活见鬼似地从隔间里探出脑袋,看着肩膀耸动的庄墨,揉了揉眼睛。天呐,这个冰山扑克脸,他是在笑?他居然会笑?!
“什么什么?什么事情这么好笑!”他跟刚出生的小动物一样,会为任何事情分心。
“一篇稿子。”庄墨稳定了一下情绪,顺手把稿纸放到了右手边,田恬刚好够不到。田恬气得七窍生烟,你这是怕我抢你作者么?!上班第一天就跟我玩办公室斗争,你这个心机!屁股不离圈椅地脚尖一蹬,连人带椅呼啦啦划到庄墨右手边,抢了稿子就看。他看了没几行也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一看作者名,是个电子邮箱地址,/cdn-cgi/l/email-protectionclass=__cf_email__data-cfemail=e793d48bd59ed6a7
[emailprotected]/
“网感很强,像段子。”田恬把稿子随手扔还给他,“网上写这种东西的挺多的,笑过就忘了。”
庄墨不置可否,把稿子重新放回到右手边。
没过多久,庄墨又捡出一篇稿子,这次是个脑洞大开的黑暗历史故事。它讲述的是前朝覆灭后,新帝在黄金铸造的宫殿里,找到了一个睡美人。他以为睡美人是前朝皇帝的宫眷,强占了她,她没有醒,也没有开口说话,皇帝却被她迷住了。没过多久睡美人怀孕了,诞下一位婴儿,婴儿有一个隐秘的、远非人类所有的生理构造,皇帝以为是前朝血脉的承袭,深感恐惧,封闭了黄金宫殿,对皇长子冷漠疏远。
故事的后半部分讲述皇长子天赋异禀,靠着自己的强悍和狡猾,谋夺了皇位。他的谋臣有一天在整理前朝史料时发现,在前朝开国时,黄金宫殿就已经存在了,里头有个沉睡的美人。她是一个神女,前朝的皇族最早就来自于她的诞育。此时,皇宫另一头,皇长子发现了黄金的宫殿与沉睡的美人,倾慕不已,临幸了她。
一代一代,皇帝来了又走,皇族却永远是神女的血脉。她从来不曾醒过,但她也从来不曾死去,她用子宫统治着这个庞大的帝国,永生永世。
……
这篇稿子在《新绘》的稿件中显得格格不入。不仅如此,因为乱伦情节的存在,它注定不能被刊登在任何纸制品上。但庄墨却被这个设定触动了。一种蛮荒、恐怖、黑暗、荒诞的真实感攫住了他,让他在盛夏的下午三点冷汗津津。他相信舞蓝也曾被它迷住,所以才把它留在备用稿件里。
他把这篇稿子也顺手放在了右手边。
突然他眼风一扫,把右手边两篇稿子拿起来一对比。网络段子,架空历史,完全不同的风格,完全不同的行文方式……
同一个作者。
他眼睛这么毒的人在审稿时都没有发现。
庄墨把剩下的稿子粗粗点了一遍,又发现了这个家伙的三篇稿子:他写过悬疑推理,写过民间传说,写过科幻未来,能逗乐能煽情,剧情很敢写,就是不符合杂志风格。《新绘》在改版后是偏轻小说向的。
他拿着那个电子邮箱问烈火哥:“这是谁?”
“是他呀!”烈火哥哟了一声,“……不知道
天才编辑 分卷阅读8
。”
庄墨:“……”
“是这样,他从来没有过过终审,所以这个作者我们没有人跟。”在庄墨谴责的眼神中,烈火哥汗如雨下地解释道,“他投稿主要集中在两年前吧,那时候我们不缺作者,没有编辑有空带他。后来还是主编出差回来以后发现了他的稿子,想找他谈谈,但这个人已经人间蒸发。他没写笔名没写qq,我们联系不上他。”
“他投稿是有多集中?”庄墨很快抓住了重点。
“一个月。这五篇稿子是他一个月之内投来的。”
庄墨无语是:“一个作者,几乎能驾驭所有的大类,一个月之内产出五篇短篇小说,你们却把他放跑了。”
“我们用不上啊!”烈火哥深感无辜。
庄墨回到田恬身边,夺过鼠标打开了他的qq邮箱。
“你干嘛你干嘛啊!”田恬敲着桌板炸毛。
庄墨全然无视他的反抗,用他的邮箱给无名氏发去了一封约稿函:您好,我是《新绘》的编辑,现诚挚地向你约稿,稿从优,qq165xxx89
“干嘛自己不约啊!你脸皮不是很厚的么?!”田恬骂骂咧咧。
庄墨看着已送达的标志,凝视着手上的稿件。
看来他想错了。他的任务并不田恬难很多。
诚然,能在三天之内赶稿的救火队员很多,天才极其少见。
但天才极其容易辨认。
他写下的每一个字,都在宣告,他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编辑知识小课堂】编辑都在哪些平台或者渠道找作者?
一般都是从各大主流网站,还有一些自媒体平台(微信、微博、知乎、简书),更多的是来自于邮箱投稿作者中挖掘一批优秀的可培养的作者,还有一部分是来自于熟悉的编辑或者作者推荐(拉皮条)。
第6章她的婊是个传奇
下班时,烈火哥提议外出聚餐,当作是为两位新人接风洗尘。续完摊之后,烈火哥道:“要不我们去隔壁的定王台市场看看?”定王台是个非常神奇的书市,能够搜罗到全国各种渠道的所有新书,他打算带着两个菜鸟去那边调研,看看现在什么新书比较火,同类型之中哪些题材比较吃香。田恬兴致勃勃,庄墨和叶瞬也没有意见,结果到地方一瞧,定王台书市拆了。
拆了……
烈火哥一问路人,原来是因为纸价上涨、市场萧条,市政府把这片区域重新规划,和隔壁的解放西路区域合并为酒吧一条街。烈火哥的沮丧之情溢于言表,叶瞬忍不住安慰他,既然来都来了,不如去隔壁借酒浇愁吧。
田恬兴奋得连声说好,作为纯洁的男大学生,他还没开过眼界,果然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不一样啊!吃喝那什么赌!而庄墨依旧是万事随意,一行人就这样风风火火杀去了“魅力四射”。
进门刚点了个卡座坐下,就有浓妆艳抹的漂亮姑娘跑来跟叶瞬搭讪。两分钟之内,他身边的姑娘从一个变成两个,两个变成四个。田恬羡慕嫉妒恨:“这是呈指数型增长啊!”按照这个趋势,叶瞬可以在35分钟里靠雄性荷尔蒙征服全世界的女人。
烈火哥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是牛郎嘛。”
“不会吧?!”叶瞬大呼小叫。这里是个闹吧,不撕心裂肺就算近在咫尺也听不清。
烈火哥哈哈大笑:“我开玩笑的。小叶是个平面模特,微博粉丝量还不小呢。”
“那他为什么做编辑?!”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男才女貌、男才女貌,男人还是要靠才华吃饭的!”烈火哥说着,从不知哪个裤兜里摸出《职场新人要懂的52件事》,一人一本分发给田恬和庄墨。
田恬:“……”
有叶瞬在的地方,气氛很快变得热烈。烈火哥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场合他依旧穿着紧身运动套装但他天性乐观,对自己不受欢迎的处境泰然自若。田恬手脚拘谨,内心却瘙痒难耐,不久之后,便半推半就地加入了喝酒划拳摇骰子的行列。只有庄墨依旧坐在那里,跟上班时候一样面无表情,与周遭格格不入。不时有姑娘过来跟他打招呼,邀请他跳舞,他都干脆利落地拒绝了。他唯一做的跟酒吧有关的事,就是点了瓶红酒,百无聊赖地举着高脚杯孤芳自赏,打算一醉方休。
一个人这么扫兴也就罢了,很快连叶瞬也没了声响,出神地望着吧台的方向。他是人群的中心,没有了他的舌灿莲花,气氛很快直线下降。大家不由得愤懑地循着他的目光望去,然后统统眼前一亮:好漂亮的女人!
她穿着黑色露背礼服,大片大片肌肤裸露在灯光下,白得像一片月光下的雪。仅仅是漫不经心的半张侧脸,就让人明白了什么叫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酒吧里到处都是急不可待的猎艳男女,而这具最富有魅力的躯体,却散发着一种置身事外的沉着她知道自己只是坐在高脚凳上,就已经勾引了这个酒吧里的所有异性,而这种事对她来说司空平常,她已经不打算为此感到欢欣鼓舞了。
眼神是可以传染的。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这个尤物,使得吧台一时间比舞台还要惹眼。一个娃娃脸的侍应生惨遭波及。他原本靠在吧台边开小差,拿着纸笔写些什么,在成为人群的焦点后,不幸被经理一顿呵斥,于是立刻起了巴掌大的笔记本,端起托盘冲进了群魔乱舞的人群中。
田恬心痒难耐,但是作为一个刚毕业的男大学生,他还没有练就社会男性那无坚不摧的自信心和厚脸皮,所以他顶了顶叶瞬的胳膊:“去吧!”如果这个卡座里有男人配得上她的话,一定就是叶瞬了!当然,如果庄墨有这个意愿的话,他也会是个有力的竞争者。可鉴于他如饥似渴地看着那瓶正在靠近他的红酒,不出意料的话,他注定孤独一生。
叶瞬在田恬的怂恿下阴着脸站了起来,朝那姑娘走去。然而还没跨出一步,就听见庄墨喊了声“小心”。下一秒,他和迎面走来的侍应生撞了个满怀。托盘上的红酒“啪”地一声砸在地上,溅了他一裤腿;托盘上的鸡尾酒也整个泼在了他身上,蓝黄两色把白衬衫染出了夏威夷风情。
“你怎么回事?!”叶瞬气急败坏。他原本不是那么容易失态的人,但就在刚刚看到女人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怒火中烧。他的愤怒和投射在她身上的视线一样多。
庄墨从背后按住了他的肩膀:“算了。”然后扶起了地上的侍应生。那侍应生虽然个子不矮,但因为四肢纤长的缘故,显得异常弱不禁风。等他站直了,叶瞬才发现,他的左腿有点残疾,心中的怒火瞬间烟消云散了,安静地坐下来处理衬衫上的污渍。
“谢谢你。”任明卿一天之内两度遭遇庄墨,两度领受了他良好的教养,对这位
天才编辑 分卷阅读9
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了一百二十分的好感,“这酒我赔给你。”
“不用,记在我账上。”
任明卿客气又害羞:“那不太好更衣室里有我备用的衬衫,你朋友不嫌弃的话可以换一下,我把他的衬衫拿回去干洗。”
“不用麻烦了,”这回是叶瞬婉拒了他的好意,“是我没看路,对不起。”
任明卿松了口气,把地面拾干净,一瘸一拐地离去。庄墨目送他隐入人群之中,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了巴掌大的笔记本。刚才任明卿被叶瞬一撞,这本笔记本从西装裤袋里掉了出来,他没发觉。
“你认识他?”田恬坐到了庄墨身边,好奇地盯着纸页,“这是什么?”
庄墨啪得一声合拢。
“看都不让我看?!”
“个人隐私。”
田恬难以置信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这都不是你的!”
“他迟早会给我看的。”庄墨嘴角上扬,看起来格外愉悦。
白殇殇在酒吧等人。她等的人放了她的鸽子,她在躲的人却毫无预兆地从天而降。
白殇殇今年28岁,大龄未婚女青年,青春校园文作者。她出道很早,18岁就出了自己的第一本书《星星,我们不可以忧伤》。那正是安妮baby、郭小四当道的年代,她跟风写了一系列青春恋爱故事,故事里的女主角穿着纯白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脚踩白色的布鞋里头按照江湖惯例不穿袜子;故事里的男主打架,斗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但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好男孩儿。男主角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撞倒女主角,他们因此相恋,相知,争吵,和好,争吵,和好,争吵,怀孕,流产,最后出国留学。故事的最后总是出国留学,因为如果到结尾,大家都不干点和学习有关的事,那么整篇文里,大家就没有做任何与学习有关的事了。这群初高中生成天都在谈恋爱,他们似乎根本不需要高考。
虽然青春校园文大体相同,但好在白殇殇入场很早,所以她成功地成为该类型代表作者之一。尽管她远远没有达到安妮baby的咖位,不过她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足以让她在自我介绍时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个作者”了。
目前,她是《新绘》杂志的当家花旦。
很少有作者可以火那么久,跟她同时出道的女作者都差不多销声匿迹了,白殇殇至今屹立不倒的原因是,她长得美。
她是一个真正的美女作家,不是记者为了恭维瞎写的那种。她只要在微博上放放她的照片,就能比日更一万吸引更多读者。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公平的,长得美的人,活得就是比较容易。
白殇殇的微博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模板案例。po在网上的照片有一年四季连续不断的旅行,加了十八层滤镜的致美食,有那么点构图讲究的花草与虫鱼,以及她自己。她自己穿着白色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海藻般的长发,手上戴着一串檀木香珠,脚踩白色的布鞋,不穿袜子,只在脚踝上系一根红绳,清纯得像她笔下的所有女主角。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妆容足以让她媲美任何美妆博主。不过没有关系,直男管那叫素颜。她画数字油画,抄佛经,绣花,坐标不是丽江就是西藏,再不济也是大理,完美符合一个直男对初恋的所有想象,也完美符合长相平平的女孩对绿茶婊的所有想象。
白殇殇婊得像个传奇。
但其实私底下她不是那种人……她根本不是。
她今天打算踩着细高跟挎着香奈儿去酒吧蹦迪到天明,高高束起的发髻暴露出她脖子上意义不明的红色图腾纹身,朋克得要命。
天不遂人意,她的好姐妹放了她的鸽子,放任她一个人在吧台坐冷板凳;而她竟然在这儿遇到了她的编辑,怪不得她总觉得背后有股杀气。现在正是截稿期,她的连载还没交,今天编辑让她再写一篇,她当即把qq改成隐身状态,假装自己已经死了。现在在酒吧里狭路相逢,真是报应不爽。
卡座那儿出现了点小骚动,叶瞬被挡在了那里,白殇殇抄起自己的包打算逃走。她不确定叶瞬有没有认出她来,毕竟她平常不是这样子的。她平常穿白裙子,踩白球鞋,挎的包还是自己用缝纫机踩的,突出一个清纯质朴心灵手巧。可叶瞬拿纸巾擦了擦自己的衬衫,依旧起身往自己走来,让她有了不好的预感。如果他是来催稿,那很不妙;如果他是想要搭讪,编辑作者相认,依旧会变成催稿。她不能寄希望于自己化了个浓妆就能瞒天过海,毕竟叶瞬不瞎。他非但不瞎,腿还很长,白殇殇甩不掉这个一米八大高个。她后悔她刚才没挑一个男伴,这样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混进人堆里,制止所有冒失的搭讪者。
……不过现在也不晚。
白殇殇闪进过道里,正巧遇到刚换完衣服出来的侍应生。她一把将他按在墙上,对着那张花容失色的脸就吻了下去。
任明卿:“……?!”
急促的脚步声近在咫尺,顿了一顿,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叶瞬是有分寸的人,他没有在一晚上失态两次。
“不好意思,刚才我躲编辑。”一吻终了,白殇殇尴尬地抚平了任明卿凌乱的马甲。“别看我这副样子,我也算是个作者。”
她不得已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来解释自己越轨的行为,希望任明卿能理解。但是任明卿屏息静气贴在墙上,用呆若木鸡的表情诉说着:他现在无法思考,毕竟这是他的初吻。
下一秒,背后一股大力把白殇殇猛地扯开,一拳揍到了任明卿脸上。
“啊!”
作者有话要说:【编辑知识小课堂:如何与编辑打好关系?】
最主要的就是多沟通。但沟通上的内容不是没话找话,如果本身就在合作,那可以从合作上的事情来聊,如果没有合作,那也可以从是否有可以写的稿件之类的方向入手,只有在频繁的接触下,才能加深双方的印象,关系进一步亲密,从聊稿子上升到聊人生,甚至成为朋友。
最重要:从不拖稿。
第7章他打架、斗殴、讹钱
等中途折返的叶瞬赶到现场,斗殴正发展到白热化阶段。说那是斗殴太夸张了,准确来说,那是单方面的谋杀。一个身材雄健的男人正狠狠掐住任明卿的脖子,把他按在墙上狠揍,拳拳到肉,已经见了血:“操你妈!你算哪根葱,敢碰我的女人?!”任明卿毫无反手之力,纤细的左手扒拉着那粗壮有力的胳膊,发出微弱的呜咽。
白殇殇扑到叶瞬手边:“他……他是我前男友,不满意我分手,一直缠着我……”她连声线都在瑟瑟发抖,但咬字还算清晰,交代了最该交代的,叶瞬一听就明白了来龙去脉。他紧张地将白殇殇
天才编辑 分卷阅读10
拦在身后,张了一眼自己人:卡座那儿的田恬跑去门口叫保安;庄墨和烈火哥正试图穿过整个舞池赶过来。但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不但碍路,还没有人敢出手。叶瞬心急如焚:这个前男友出手太狠了,那副相也像是个神病,他怕出人命。
“别打了!”叶瞬用力吼了一嗓子。
“住手!”庄墨奋力拨开人群。
等他终于挤进那水泄不通的角斗场,正在施暴的雄壮男人突然大叫了一声,捂着自己的肚子连退几步,衣服上留下一个鲜明的脚印。“咳咳……”任明卿发狠踹开了男人,踉跄着站稳了,庄墨看见他莫名咧嘴一笑,神情异常邪恶。庄墨终于相信链家中介对自己说的那句“他打人”,此时此刻的任明卿似乎完全摒弃了他以往的羞涩胆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男人受了奇耻大辱,再次举起拳头朝任明卿冲去。庄墨抄起烟灰缸,眼明手快地砸向他的后脑勺。然而他似乎多此一举,因为任明卿以惊人的速度躲开那偌大的拳头,拗住男人的肩膀脚下一铲,就是一个背摔!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他的动作太熟练了,强悍得跟刚才判若两人!
任明卿一瘸一拐走到吧台边,捞了一瓶啤酒回来。男人面露怖色,以手撑地,艰难地往后挪动。任命泽轻易追上了他,把啤酒瓶往地上一敲!尖锐的瓶底凌空一扫,对准了男人的眼睛!
“你刚才冲谁叫老子呢,啊?”任明卿闷笑一声,沙哑道。
男人汗如雨下。他看到满脸血污后,正闪烁着一双狞利嗜血的眼睛。
这时,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攥住了任明卿的手腕。
“够了。”庄墨道,“到此为止。”
保安适时进场,结束了这一场兵荒马乱。
白殇殇的前男友是个暴发户。她一度认为钱可以掩盖他所有的不好,然而交往半个月后,她不得不承认:钱不是万能的。两人分手后,性格暴躁的前男友始终不肯接受现实,用尽手段求复合。这回在酒吧撞见她与任明卿拥吻,觉得自己丢了面,加上酒的催化,这才导致了这一场飞来横祸。
暴发户前男友虽然惯于欺负弱小,但经过任明卿一顿削,认识到他不是弱小,不敢再找他的麻烦。再加上酒也醒了,盘算来盘算去自己不占理,最后提议私了。酒吧经理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明卿从善如流,打了个响指:“五千。”
“什么五千?”
“医药,误工,封口,神损失。”
“你……”
任明卿脖子一歪,原本漫不经心的眼神瞬间变得凶猛绝伦。
前男友打了个寒战,掏出手机低声下气地打开支付宝:“我扫你。”
“我要现金”任明卿拖着长调道。
十分钟以后,他满脸是血地靠在吧台边上,舔了舔手指,旁若无人开始点钞。白殇殇见他数着数着眉头舒展,显见是心情转好了,大着胆子上前道歉:“今天实在对不起啊小兄弟,都是我太任性,我这里也有点钱……”
“你长得挺正的,我也不亏。”任明卿轻佻放肆地打量她一番,掏出了手机,“来,加个微信吧我扫你。”
白殇殇:“……”
任明卿备注完“美女作家”,转身要走,叶瞬将他喊住:“你等等。”
任明卿眼神讥诮:“呵,我还以为我再不走,你要跟我打架呢!”刚才他不过是跟美女作家说了几句话,这男人就像是死了爹妈。
叶瞬强压住对此人的厌恶,他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两面派的人物:“我朋友叫你等等,他找你有事。”
“哪一个啊?”任明卿流里流气地问。
“庄墨,刚才救你的那个。”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