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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编辑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o白野o
任明卿被奇怪地安抚了。如果庄墨表现得欢天喜地,直白热烈地夸奖他写得好,以他的性格,他八成会觉得对方在故意安慰他。但是庄墨表现得很焦躁,他直到现在还在兜圈子,扶着沙发平复心情,故意背过身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表情。“他也是一个写手,一个职业作家。也许我的故事里有什么东西让他很嫉妒。”
当任明卿脑海里跳出这个念头时,他被吓了一跳:他怎么能那么揣测他的恩人!更可怕的是,一想到这种可能,他的头脑变得晕乎乎的,身体也变得轻飘飘。别人的嫉妒是治愈自己的良药,他飞快地浏览了一下自己的稿子,突然之间又觉得它是如此地好看了。
任明卿一边做着忏悔,一边躲到屏幕后面,努力把注意力放在文本中,不去观察房间另一头的庄墨。为了逃避自己肮脏的想法,他躲进虚构的世界中,没用五分钟就彻底进入了状态。他敲击键盘的速度逐渐变得飞快,他的神情变得放松,呈现出一种在现实生活中不曾有过的坚决和力量,肆意执掌着笔下人物的生杀荣辱。
庄墨不知什么时候转过身来,冷冷地审视着这一切他觉得自己受骗上当了。
任明卿现在的功底绝非两年前可比。那五篇样稿,现在回想起来是如何地稚嫩,现在的他简直令人震惊。
庄墨盯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冷肃的面容,心想:你到底写过多少书?一百万?五百万?或者更多?
一个人的文字是没办法骗人的。新手跟写过一百万字的人,没法比;写过一百万的人和写过一千万字的人,也没法比。这倒不是说他认同又长又臭的裹尸布,而是大量的训练会洗髓伐骨般改变一个人的语感。这两年里,任明卿一定写了非常多非常多的书,他的文字流畅度简直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至于庄墨第一遍看的时候,忘掉了自己是个编辑。他就像一个初中生,读到一个有趣的故事,就这样一口气从头读到了尾然后发现是篇太监。这对他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他已经近两年时间没有追完过任何东西了,不论是电视剧还是书籍。他的g点太高,再伟大的作品都有平庸的阶段,而庄墨的耐心极其有限;同时,他太过专业,作者一抬屁股就知道放什么屁。可是在刚才,他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忘掉了他为什么而来,只是沉浸在任明卿构建的世界里,在文字迷宫里兜圈。
庄墨有一点恼火。从某种意义上说,任明卿靠自己的天才,打败了他作为编辑的天才。
他担忧的巴托比症候群没有在任明卿身上出现,任明卿几乎什么也没有改变,甚至愈发熠熠生辉。他的故事依旧神秘迷人,悬念十足,节奏明快;他在文章结构上更加老练,同时,在塑造人物时摆脱了优柔寡断。他一提笔就带着一种强烈的个人风格,跟他本人极其不搭。他在现实生活中软弱无能,因为惯于忍受痛苦,所以麻木不堪,乍一眼看上去,跟没有希望的、庸庸碌碌的人如出一辙。即使是庄墨,有时候也傲慢地认为,他缺乏深邃的灵魂。但在他的故事里,他是如此敏锐、准确、一针见血,他的心理描写让人联想起陀氏,他嘲讽一切假象时尖酸刻薄的模样让人想到了简奥斯丁与毛姆。即使是再搞笑、再肤浅的情节,在他笔下都透着一种浓烈而危险的深邃,就像站在海面上俯视海明威的巨大冰山。他的文章让人喘不过气。而他总会对背景色上那片阴魂不散的黑暗,报以十二万分的力量,让人怀疑那具软弱的躯体里,是否真的有那么坚强的心灵。
所以这一切都是怎么来的呢?他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他也像自己一样隐瞒了真实身份?他其实是个名作家,写过很多很多书?庄墨凝视着那张被显示屏照亮的脸,想从他战士一般的表情上看出一切问题的答案。
很快,庄墨推翻了自己的这个假设,重新变得火冒三丈。在看过任明卿的稿子后,他一直处于一种一触即燃的状态。
毫无疑问,任明卿是个天才,而且他认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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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了自己的天才。即使没有任何领路人,他也没有走岔道。他没有轻易消耗自己的才能去创作一些转瞬即逝的东西,换取名利,然后被名利反噬。他在深不可测的磨难中不断磨砺自己,他的心灵依旧是深邃而单纯的。
可是这难道不可笑么?在这个谁都可以写两笔的时代,很多人轻易地发了横财,很多人冠着作家的名头招摇撞骗,获得了以他们的能力根本不配得到的东西。他们放个屁都有人追捧。同时,真正的作家却在酒吧里端盘子。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写的有多好。
庄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为任明卿打抱不平,甚至愤世嫉俗,也厌恶任明卿胆怯懦弱的表情。他刚才的样子仿佛在说:如果你说我写的不好,我这就走出门去,以后再也不写了。他的眼睛就是这么说的。
他怎么能如此不自爱?
“全都瞎了眼。”庄墨心想。
他是如此愤怒,以至于有那么一小会儿,他决定什么也不做,让任明卿珠玉蒙尘,活该是个报应。只是当任明卿终于写完了他的故事,累的满面油光地把笔记本递给他时,庄墨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决定继续他之前的那个计划。如果世人不知道任明卿的存在,他们就不会为错过他而感到后悔。而且,对任明卿来说,当名作家显然是更好的命运。庄墨平静下来以后,就无法对任明卿太过苛责,毕竟他写的第一篇商稿,就把自己当做了主角。
第16章比稿:无人生还
任明卿写完刚过十二点。他站起来走了走,活动了活动自己血脉不畅的左腿,然后非常谦虚地请庄墨过目。庄墨说了一些鼓励他的话,却没有给他任何指点。作家在创作中是高度亢奋的,现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烧着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熄灭。他的身体还没有好全,又连续熬了两夜、挖尽了脑油,一分钟里他打了三个哈欠。庄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头,塞上出租车,撵回家里,最后灌进了被窝。
第二天,任明卿依旧摊在床上起不来,庄墨给他定了个闹钟,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写完,却因为赖床而忘记交稿。
一走进公司,庄墨就听见烈火哥正在给许唯打电话:“许总,那个稿子我们还没排出来……啊,为什么?哈哈……那不是短篇还没齐么,排版就还拖着……插图?哦对对对,插图也没画完,我们给配了十一张插图,画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图?当然是图啦,全给上铜版纸……”烈火哥这么诚实守信的人,撒起谎来尴尬得让人恨不得捉刀自杀,最终他通过哭诉办杂志有多辛苦说服了许唯,许唯答应下厂之前再看排版。
庄墨从进门开始,就觉得身后有道若有若无的视线,回过头,正对上叶瞬的眼光。叶瞬没有想到庄墨如此坦荡,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一丝了然于心的微笑。现在他不再忌惮庄墨,因为他自恃抓住了庄墨的把柄,而庄墨只觉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来齐了以后通知十点准开审稿会,让大家先把稿子发到群里,所有人都过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两个文档,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应他,大家都面有菜色。白殇殇没有交稿;可达没有交稿;任明卿还是没有交稿。烈火哥从大家的面有菜色上感受到了严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励大家:“催起来催起来!不到最后一秒不要放弃!”
叶瞬苦笑着摇了摇头,这是励志就能解决的事么?
而田恬已经在电脑前羽化登仙了。他昨晚根本就没有回家,陪着可达熬了一整夜,然后在办公桌上睡去,又在办公桌上醒来。即使烈火哥不说,他也要把稿子完整地逼出来。这已经变成了一场赌博,他投入了太多,不成功就要成仁。可达也是如此。他熬了一夜,和一个白天,再熬一夜看起来也没什么要紧,反正明天就会结束了,他吃的所有苦,最终都会变成红通通的毛爷爷。
简直疯魔了的田恬和简直疯魔了的可达最终磨出了一篇有头有尾的稿子,两个人迅速在qq上互甩十万个表情包,重新认了亲。这个时候离十点还有一刻钟,白殇殇姗姗来迟,把稿子传给了叶瞬。叶瞬匆匆忙忙扫了一眼,就明白了白殇殇的小把戏,他叹了口气把文档传上群里,却对过稿不抱任何希望。
这样一来只剩下庄墨。
田恬问:“你的洗灰真的没来。”
庄墨抬手,看了看时间:“再等等。”
果不其然,在最后五分钟,洗灰敲响了一口咸的qq。
“你一下。”庄墨起身,拿着笔记本打算进会议室。
田恬又被他当丫鬟使唤,气得七窍生烟,结果一看屏幕,立刻笑得手舞足蹈:“哈哈!恶人自有恶人磨!他真的不交啦!”
庄墨蹙起了眉头:“这不可能。”明明写完了的。
“不信你自己看咯。”田恬让开了位置。
庄墨看到洗灰留言:对不起,我没法按时交稿
一口咸:为什么?还没有写完?
洗灰:嗯,算是吧
一口咸:算是?
洗灰:我写了一版,但觉得小说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我还有更多的剧情想写
一口咸:不管满不满意,先发过来让我去过审
洗灰:对不起……
一口咸:为什么?
洗灰:一旦过审,稿子的所有权就归杂志社了吧?
一口咸:是这样
洗灰:那我没法随心所欲地重修了
庄墨不太明白任明卿为什么突然改变想法,在他看来,昨天那篇故事,绝对已经完结了。但是任明卿的心情他却能够理解。故事一旦拿到市场上贩卖,作者和故事之间那紧密的联系就被切断了,它不再属于他。而他即使分文不取,也想让故事以最完整的模样出现在这世上。他一定很爱这个故事。那个别人不曾窥见过的后半部分,一定让他激动到战栗。
庄墨决定相信任明卿的灵感。
当洗灰再一次打来“对不起”的时候,庄墨说:“没关系,再给你两天时间,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庄墨在接下去的审稿会上被烈火哥点了名,因为他是四个人里面唯一一个一篇稿子都不上来的。庄墨表现得死猪不怕开水烫,但烈火哥是个话痨。他既不批评庄墨,也没有为之愤怒,只是燃起十二万分的热情,为这位新人加油鼓劲。庄墨原本心如死水,古井无波,在他的喋喋不休之下也蹙了蹙眉:“我的作者两天后交稿。”
“作者都有拖延症,他们就是要拖稿,不到死线绝不动笔,所以我们必须跟在他们身后催催催催催。不要怕丢脸,不要有羞耻心,撒泼打滚,死皮赖脸,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两天后我等你的结果。”
面对着烈火哥充满希望的眼睛,庄墨觉得自己进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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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组织。
烈火哥安抚完庄墨以后,大家的稿子也看得差不多了。烈火哥来的两篇稿子质量上乘,题材合适,全票通过。接下来是白殇殇的稿件,叶瞬尴尬地清了清嗓,正要开口,烈火哥却鼓励田恬和庄墨先发言。
白殇殇这次写了个28岁女孩退婚的故事,讲述了文艺女青年如何不满意现在的生活,抛弃一切去寻求诗意的栖居。
田恬被要求第一个发言,硬着头皮瞎编了一通:“白殇殇是个大神……文笔很优美,情感很细腻,剧情……剧情很感人。”
“哪里感人?”烈火哥一头雾水。
田恬头大如斗:“就是女主角对西藏的向往……她抛家弃夫也要去西藏,让人想到了那个磕长头的电影……很圣洁!”
烈火哥点了点头:“唔,原来是这样……我看的时候,没法理解女主角的这种心情。她的所有想法,我都代入不了。”
“其实我也没法理解!”田恬受了一丁点鼓舞就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心里话,“我根本他娘的就看不懂!”他说完就对上了叶瞬的目光,吓得补上了一句,“但文笔还是很好的……”
“庄墨你呢?你怎么说?”
“写的很好。”感情细腻,视角贴近生活,适合人群是25岁以上的女性,表现了女性主义对现代生活的思考。庄墨盯着稿纸,打破了对白殇殇的固有成见。他翻看那一叠《新绘》杂志时,觉得白殇殇毫无头脑,只有技巧,写作时没有丝毫激情,只是在依葫芦画瓢。但是这篇文章让他觉得这个作者还不是无可救药。她有想要表达的东西,如果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支持,她可以转型为成功的女性作家。
烈火哥对他的回答有些失望,就像老师看着第一题就答错了的学生。不过他不愿意伤害新人的自尊心,尽量委婉地盖棺论定:“文章好不好暂且不说,我们四个大老爷们看不懂人家小姑娘的想法。但这不是一篇少年向的轻小说。不青春,没有很甜的恋爱,也没有完整的故事。这篇文章用不了。”
“不好意思,我这就去让她重写一篇。”叶瞬抱歉道。
“两天时间对她来说没什么问题。你去盯着她点儿,她可能最近神压力比较大?”烈火哥嘱咐道。
“明白。”
“然后是……”烈火哥翻出可达的稿子。
田恬这回第一个发言,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就是个实实在在的少年向幻象小说了!热血,努力,友谊!积极向上正能量!”
“话是这么说……叶瞬,你有什么意见?”烈火哥厌倦了当坏人的感觉,把皮球踢给了叶瞬。
“人物形象单薄,没有很强烈的代入感;故事架构简单了一点,如果再加一层转折可能会显得比较聪明;剧情非常俗气,没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各方面都不是太优秀而且他的行文为什么会那么白烂?感叹号一用就四五个,你都没有检查过他的标点符号么?”叶瞬质问田恬。
“这是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个网络作家,我们就是这么说话的!”田恬据理力争。
叶瞬笑了笑,仿佛在嘲笑不懂事的孩子:“可这是实体书。”
“实体书卖给谁?不还是卖给现在的小孩子们么?这个作者在网上有很多低年龄层的读者,说明他的写作风格是受他们喜爱的!看到以前只能在网上看到的文字印刷在了纸上,读者会疯狂买买买的!”
烈火哥解释道:“我们的读者大部分是初高中生,他们可能对还文字没有系统的概念;对于青少年,实体书是教科书式的存在。我们要传达正确的用词和符号,不能跟风一时的潮流去误导。如果我们只是为了钱的话,不如去刊登《夜航船》,谭思的粉丝基础更大。”
田恬再也说不出反驳的话,最后委屈又愤怒地指责叶瞬:“我知道了,我刚才退了白殇殇的稿子,所以你现在也要退可达的稿子了!”
叶瞬:“……”
烈火哥赶忙拉架:“有话好好说,不要吵,不要吵哈。”
田恬说不通他们,转而向庄墨求助:“你说句话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他下意识地觉得庄墨会帮他,而且庄墨说话会有分量。
“网感很强。”庄墨没有辜负他,不过也仅此而已了。他尊重《新绘》的坚守。
最后烈火哥一锤定音:“不够优秀,留做备用稿吧。”
田恬难以接受这个结果:“他花了三天时间改了七版!我也跟着他熬了两夜!”
“辛苦了小田儿,”烈火哥抱歉道,“可是质量不过关啊,咱们有咱们的标准。”
“死守着标准有什么意义呢?!达到标准的那些文章,我看着也没多好看啊!正是因为一切按着标准来,导致现在都没有什么人看杂志了!”田恬激动得口不择言,“不顺应潮流就会被潮流甩掉,读者喜欢看什么我们就给他们看什么,为什么你们定的标准就一定对呢?”
叶瞬看了田恬一眼。虽说田恬性格幼稚,但他说的这番话,叶瞬觉得也没有错。
可烈火哥难得地摆出了严肃的表情:“因为我们是编辑,我们有义务为读者选择好文章。不然这个世界上就不需要京宇,只需要观文。”
田恬被他的大义凛然震慑了,跑出去的时候摔门的声音没有预期得大。
“你们没有一篇稿子通过。”烈火哥看着剩下的两人,“两天后最后一次审稿会,加油。”
作者有话要说:【编辑知识小课堂】
编辑给我拟的选题,我不想写,我只想写自己想写的,怎么办?
很多作者非常有才华,但瞎几把写,只顾自己爽,从来不听编辑劝告和意见,没过稿没获,又把责任推给编辑。这样的结果是作者很穷,编辑更穷。
第17章退稿是一场灾难,喝酒也是
叶瞬把退稿意见返还给了白殇殇,实话实说不符合杂志的风格,白殇殇没有表现出任何不爽,并表示两天后一定交篇能过的。这是她多年以来的第一次退稿,而她之前就清楚她这是在危险的边缘试探,做好了一切失败的准备。现在她要把脚缩回去,继续做她的码字女工。
而田恬那里就不啻于一场灾难。
他和可达都两天没睡好,为文章付出了无数力,抱着数钱数到手软的小心思等结果,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万里长征倒在最后一步。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可达很愤怒,觉得自己被耍了,他一个8万粉丝量的大大被无情地玩弄了。这算怎么回事?向他约稿不正是喜欢他的风格么?让他不断改稿不正是为了迎合杂志么?可是为什么最后还是过不了?那一开始就别约啊!或者你约了别让我彻夜改啊!
他一连串的质问让田恬越发委屈。只有可达一个人辛苦么?他也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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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啊!他那么辛苦还没稿拿,要知道他原本并不需要为可达花那么大心思!他已经尽力了,改稿也好,在审稿会上据理力争也好,他甚至为了可达得罪了自己的同事和上司!过不了是他的错么?写不好怪谁啊!
他们两人在qq上吵了一下午,互相说了一些很过分的话,然后疲力竭地把对方拖黑。
田恬原本站在作者这一边,现在已经搞不清楚同事更可气还是作者更可气,差点趴在桌子上哭了出来。他觉得当编辑真是太惨了!回想起庄墨在入职第一天对他说的话,真是金玉良言!不过他说错了一点,不止作者难伺候,东家也很难伺候,编辑是夹在作者和东家之间的受气包!他没有任何主导权,过稿与否听天由命。不过稿,作者埋怨他出尔反尔,东家责备他办事不利。这是什么傻逼职业,他要辞职!
他蹭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凭着一时意气要去跟烈火哥摊牌,结果迎面就撞上了比他高一个头的庄墨,登时人矮气短。
“这是干什么?”庄墨看他眼圈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了。
“我不要干了!”有人注意到他的委屈伤心,田恬更起劲了,把东西拆得啪啪响,人倒是坐回去了,摆明了要庄墨好好安慰安慰他。
“工作不好找。”庄墨一句话让他心如死灰。
但田恬依旧嘴硬:“我不要干了!这个职业根本对新手一点也不友好!叶瞬他手下有白殇殇,烈火哥也有大神,他们要完成稿任务很容易,但是我们呢?我根本找不到好作者,只能找小作者。”
“大作者也是小作者来的。你什么也没有,想让大神跟你,那不现实。你可以挑个小作者一起成长,那也不是很好么?任何职业都是这样,一开始没有资源、没有人脉,你换个工作也会遇到同样的困难,都一样。”
“可是小作者根本写不好,脾气还大!我就算想跟他们一起成长,他们也只想着赚钱啊!”
“作者写文章为了钱没什么不对。人都是要生活的,你坐在这里工作两天,不管过没过稿,公司都会给你发工资,作者有么?没有。你凭什么让人家付出劳动却没有入?他埋怨你,也情有可原。”
田恬终于冷静了一点,微微地哼了一声:“可是……可是我还没有加班呢!”
“谁让你加班了?你熬几夜,能帮母猪上树、公鸡下蛋?”
田恬震惊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天赋是这世上最黑暗的事情。”
“……你是在说我的作者没有天赋么?”田恬像是当面被扇了一巴掌,整个人都炸了毛,要跟他拼个你死我活。虽然隐约有过这种想法,但他决不允许别人当着自己的面说出来。
庄墨不置可否:“总之,挑作者要像挑结婚对象一样谨慎,有时候还需要一点缘分,急不得。”
“难道我可以因为一个作者没有天赋,就把他拒之门外,不好好教导他了么?这太势利眼了!”田恬根本无法接受这种说法。“以大多数人的努力程度来说,根本没有到要拼天赋的地步!”
“天赋是一个成长率的问题。有些人,不接受任何教导就能写的很好,稍一点拨就能突飞猛进;但有些人,他们的进展会很缓慢,比如说,没有办法在两天内把一篇支离破碎的故事改得好看。我并不是说对后者要拒之门外,只是你要接受现实,给不同的作者制定不同的目标,并对他们花不同的力。”
田恬没有想过自己的作者还要分三六九等:“你是说我要优待优秀作者,对其他作者就不那么重视?!这对作者来说不公平!”
“你对作者的付出不止是工作,在工作中你也会交付感情,不然你不会为了那个作者拖黑你哭上一整个下午……”
“我没有哭一整个下午!”田恬挂着眼泪咆哮,“你不要胡说八道!”
庄墨充耳不闻:“……既然你不会对生活中的所有人都掏心掏肺,那为什么要对所有作者都掏心掏肺?人类社会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任何一个编辑都没法一碗水端平,不论他们嘴上说的有多好听,作者在他们心里都是有个排行榜的,他们最爱的作者只有那一个,说不定有些时候还不是他们带的。你喜欢可达难道会甚过谭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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