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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完美情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茗茶亲
大墓周围没有出现盗洞,说明大墓还好好的存在,赵之瑾活动了一下身体,检查周围没有危险存在后,才背着背包屏住了呼吸一下子跃进了悬崖边上的一个小水谭里。
小水潭很深,深就代表着冷,赵之瑾狠狠打了一个哆嗦,又在水潭边沿摸索了好一会儿,才钻进了一个小洞里,在洞穴里往上游了好一段,水渐渐没了,一股子干燥的硫磺气息扑面而来。
外界发展千年,日新月异,而这里还是和千年前的时候一模一样,这处水潭里的隧道是唯一能进他墓里的,也是他为自己留的死亡隧道。
如果没有自焚,百年以后他老了,就会一个人来这里静静的等死,不需要人护送他的尸体,因为不放心,他墓里好东西那么多,他才舍不得被人给分了,
赵之瑾点燃了蜡烛,蜡烛在空气里好好的燃烧着,没有出现空气不足的情况,吹熄蜡烛开了手电,赵之瑾一步步的往大墓口走去。
还是老调子,唯一一条通向墓穴里面的小道里四处都布置了暗器,赵之瑾恶趣味的扔了一个小石头到陷阱里,三支闪烁着幽冷黑光的利箭从小道的虚空处射出来。
速度很快,几秒的时间,三支利箭狠狠的扎在地上,若是不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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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到陷阱里,现在已经死亡在利箭下了。
测试了下机关依旧利索,赵之瑾避开了陷阱,入了隧道深处,大墓自然是有门的,赵之瑾从怀里拿出了笔墨,对着墓门画出了几个别人看不懂的符号。
手指又在墓门处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按了几下,没有意外,墓穴深处发出了咔咔的声音,等咔咔的刺耳声音消失,墓门露出了两个指头宽的缝隙。
赵之瑾推开了墓门,一股子腐朽的气味扑面而来,赵之瑾皱了皱眉头,在墓门口等了近两个小时,等墓里的空气和外界的空气融合,没有了那股子腐朽气息后。
又点了只蜡烛扔进墓里,蜡烛没有灭,赵之瑾才走了进去,这是大墓的第一道门,大墓深处还有九道门,一道比一道险,而赵之瑾这次的目的地,就是第一道门内他放置的好东西。
第一道门内没有毒雾,只兵器锋利,陷阱较多,只要注意一点,没有危险,而从第二道门后就是无穷无尽的毒虫和毒物了,他以前养过毒蜘蛛毒蛇,他没有把握进了第二道后能活着出来。
至于第三道门就更危险了,第三道门内有一株变异的食人藤,食人藤本就大毒,更别提是变异后被他用鲜血喂养的,这株食人藤已经算不得是植物了,应该属于半虫半植物的存在。
当年除了认他为主,只亲近他一人外,谁碰他一下,都是要用人命填的,做为他最爱的东西,当年自然被他送进了墓里。
可能千年的时间,毒虫毒物都死光了,可赵之瑾就是有自信食人藤没事,变异后的食人藤生命力太霸道,而且他当初杀死的修墓者尸体也能保证食人藤的食物不缺。
他做过实验,将食人藤从土里□□丢进封闭的盒子里,不给吃喝,一年过后,依旧活蹦乱跳的,大老远的就能闻到他的味道,还一个劲欢喜的往他身上缠。
现在一千年,赵之瑾不确定食人藤是否还记得他,他换了一具身体,也没有了熟悉的气息,比起千年前应该更强壮的食人藤一旦发起疯来,赵之瑾没有把握制服。
这个大墓和赵之瑾实在是很契合,在墓里就和在家一样自由,舒舒服服的在墓里呆了一个月,渴了就烧水,饿了水潭里有数不尽的鱼,赵之瑾盘坐在石床上,感觉连内力的修炼也比在外界要快速一些。
古墓虽好,可始终没有外界便利,在墓里住约二十天,赵之瑾也觉得有些腻味了,将自身内力突破到第一阶段,给自己这具羸弱的身体打了个好底子后,赵之瑾就决定离开了。
取了三幅保存完好的字画用防水塑料包好放进了背包里,赵之瑾本想取了金子卖,可考虑良久还是放弃了,金子太重不好上火车,而且拿个几十斤的黄金出去卖太惹人眼球了。
只要不是傻子,都会知道里面有问题,赵之瑾不想太惹眼,他还想过普通的日子,若是因为卖金子,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他也会很头疼的。
这三幅字画,是乾朝的一个大儒留下的,当初他很喜欢这个人的字画,所以藏了几幅,见到这几幅字画,就清楚致富的机会来了,他查过这个人的字画现在市面流通极少,一副真迹大概有300万左右,拍卖的话,价格会更高。
赵之瑾出了墓,没有按照来时的路回去,反而故意往丛林深处更进了一步,如此又走了近十天,终于出了丛林。
问清楚了此地的地界,赵之瑾寻了一处民宿,准备在此歇息一晚上,明天坐火车回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他十来岁的时候就父母双亡,现在家里就剩一座老房子和年迈的爷爷奶奶,他在外地上学,也就寒暑假能回来一趟,因为没钱,家里的老房子也摇摇欲坠的,一想到家,赵之瑾脑子里就隐约记得家里时常漏水。
在回老家的路上,买了一套像样的衣服,又去理发店让人给自己理了一个板寸,焕然一新后才踏上了返乡的汽车,还别说,拾干净后的赵之瑾也是一个唇红齿白的棒小伙子,一路上没少小姑娘朝他看。
赵之瑾很满意,他算半个颜控,后宫里的妃嫔们,不管男女都要好看,有一点不好看的,他都不会瞧上一眼,之所以说是半个,因他还极喜欢说话好听人又聪明懂眼色的,说话好听的,长相差一点也可以接受。
在他懒得管理朝政,百无聊赖的想让整个乾朝给他陪葬后,他身边就围了一圈说话好听人又漂亮的佞臣,他宠着这些人,要什么给什么,他不是不知道这些人打着他的旗号做坏事,他只是懒得管,反正都是要一起死的人。
下了汽车,步行了一个小时后,终于到了村口,他上一次回来还是春节,这次回来也没打电话通知一下,所以爷爷奶奶也没有和以前一样在村口的大树下等待着他。
不提爷爷奶奶,他家的大黄狗好像是闻到了他的味道,从家里猛的窜出来,见到他后,呜呜呜的叫了几声,撒欢似的就往他身上扑,赵之瑾面对这种热情,心里暖没暖不知道,反正脸上的笑容可是一直没变。
“大黄乖呀,等我放下东西,再陪你玩”赵之瑾弯下腰,摸了摸狗头,接着又狠狠的在大黄的脑袋上揉了一把。
“小瑾,你怎么今天回来了,也不打个电话,家里午饭快做好了,快把东西放下,先吃饭”围着围裙的老太太见到自家乖孙回来了,自然是高兴的不行。
赵之瑾龇了龇牙,笑着说“奶奶,我这不快上学了嘛!您也知道我上学的地方远,回来一趟要十几个小时,来回一趟太麻烦,这次回去,下次想回来就只能等寒假了”
“奶奶,爹爹呢”赵之瑾环顾一圈没有见到老爷子,问道。
“你先吃,别等他,死老头子吃饭的时候还去田里了”老太太一提到老伴立马就不高兴了。
“我去喊”
赵之瑾放了背包,就站在门口嚎了几嗓子爷爷回来吃饭,还别提,喊完以后整个人神清气爽了,一直笼罩在他心头的阴霾都随着几嗓字消失了。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的小可爱们,求藏,因为数据实在是很可怜。。。
☆、古董店老板
在家住了十天,快要开学了,赵之瑾才拾好背包,赶了最早的一班车去往了燕京,家里爷爷奶奶身体健朗,看着再活个十几年不成问题,家里房子要修,等画处理了,就打钱回去把房子修葺好。
下了火车,赵之瑾就被人迎着上了一辆普通的a6,以前卖血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专门处理黑货的人,这些人肯定不是什么好的,可胜在他们路子广。
打电话和他们沟通后,当即就表示要牵线搭桥,赵之瑾知道他们抽取酬劳比较高,所以当一副画卖了三百万,他们抽取了三十万的用时也有心理准备。
因是私下里交易,直接转的账,少了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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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同时也节约了大量时间,如此,双方都比较满意。
有了二百七十万,赵之瑾也不算是身无分文的人了,和牵线人表达了一下要在学校附近租房子的意向,牵线人一个电话马上就有人过来接赵之瑾。
三室一厅的房子,装修,一个月房租5800,看了一下环境,还算可以,付了一年的租金后,赵之瑾问是否可以将房子里的家具都换掉,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一事不劳二主,索性将家具的事情也交给了他们,将人送走后,赵之瑾拎着行李,打车去了酒店。
等房子弄好,他也要开学了,现在的九州有很多他不熟悉的地方,历史文化商业网络等等,他有原身的全部记忆,可他并不是原身。
他能伪装原身一时,却装不了一世,他想在学校里充分了解九州后,再决定以后的路如何走。
原身性格孤僻,没有熟悉的人,对青梅的态度也只会傻傻的对她好,他想要的,所求的,青梅并不了解,在学校的时候,只要他不过分出风头,谁也不会发现他换了灵魂。
开学日,赵之瑾先去缴了用,再看了一眼课表就回去了,这个学期他大三,大三课业比大二要重一些,赵之瑾持无所谓态度,他又不打算考研,不挂科就行。
在学校的日子过得很快,除了有课外,他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一年的时间,足以他将学校里的书看完大部分,再充分了解这个世界后,赵之瑾心中却对上辈子的自己产生了憎恨之意。
如果说,当暴君时的骄奢淫逸让他觉得在做梦,让整个乾朝为他陪葬也随他高兴,甚至在他自焚死亡的那一刻他也不曾后悔。
那时候的他,心中有一股怒火在狠狠的烧着他的神志,每一分钟,每一秒都感觉到灵魂在受炙烤之苦,所以他暴戾,他杀人,他肆无忌惮的享受着沐浴鲜血的滋味。
如同入魔了一样,开始还能自控,到最后杀得人多了,他就更没有了顾忌,杀一个是杀,杀一群也是杀,心中只想将那股子郁气发泄出去。
可现在看到现在历史上记载的斑斑血泪,赵之瑾心中却很不是滋味,因他一人,造成了多少人家破人亡,明明第一世他是一个很有善心的人,捐款铺桥修路,对于做善事他也从不会吝啬钱财。
唉!如果他没有当上皇帝,让历史自由发展,是不是就没有那么多血泪仇恨。
赵之瑾终于知晓为何死亡后,还让他在2035年再活一次,恐怕只为让他知晓自己曾经犯下的罪孽,让他忏悔,让他不要仗着活的比别人久就肆无忌惮的胡作非为。
愧疚再多也于事无补,历史总会过去,九州现在发展的很好,黄种人骨子就透着一种狠劲,九州就算被他害的那样惨,还是挺过来了,现在越发有世界强国的姿态了。
日子波澜不惊的,他也曾在学校里见过几次青梅姑娘,青梅姑娘不算尖酸刻薄之人,只是有点小虚荣,她心中有攀龙附凤的想法,自然是不会和原身谈恋爱。
恐怕在青梅姑娘心中,原身纯粹就是她攀上高枝的踏脚石,毕竟被那么一个人死心塌地的爱着,无形中很能抬高自己的身价。
赵之瑾见多了利用男人爱慕的女人,如果在以前,看在女人长得漂亮听话的份上,还会宠幸一二,现在他是一个穷学生,就算他想宠幸,女人也看不上眼。
大四毕业后,赵之瑾直接在燕京的古董字画一条街租了个小门面,门面不大,约100平左右,里面的古董字画有真有假,真的价格奇高,假的也不便宜。
现在房价那么贵,东西卖的便宜了,不仅房租赚不回来,连店的信用也刷不上去,毕竟没有人会相信一家有卖200块钱字画的店里有200万2000万的好东西。
刚开业的时候忙了一段时间,人都好奇嘛,见你开店了,都要来瞧瞧,瞧瞧以后想着这东西很开门(真)呀,问问价格,一听价格吓了一跳,拿不定主意了,也不买,就在那七绕八绕的和你打听这东西哪里来的。
欺他年纪小,这些玩古玩字画的行里人根本看不起他这个半路出家的,又兼着他店里开门的东西多,所以时常来串个门,让赵之瑾烦不胜烦。
后来捡了个伙计,赵之瑾就轻松多了,这小伙子不仅基础扎实,还博学多才,口才又好,刚来的第一个月,就将店里几件开门的大件卖了出去,不仅让赵之瑾在燕京买了房买了车,还有了闲钱吃喝玩乐。
有了贴心的伙计,赵之瑾现在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躺在门口的躺椅上晒太阳,听着小曲儿,赵之瑾尤喜欢听苏杭那边的小曲儿,吴侬软语的,听着别提多舒坦了。
人一清闲就坐不住了,又去了一趟上锡那边,搬了几件古董字画回来,他放在店里的古董字画大多是市面上流通极广的,就算说不出来源地也不怕惹上麻烦。
当然还有一些不能放在明面上售卖的古董,赵之瑾现在也不需要黑市的人来牵线搭桥,开古董店的好处就是能极大的积攒人脉。
好东西不怕没人要,就怕是开门假的货色,买主不仅怕自己打眼,更怕丢人现眼,所以他入行时间虽短,架不住他好东西多。
短短几年,燕京的行里人谁不清楚他赵之瑾信用高,手里的好东西多,真想要好东西,就去找赵之瑾,他绝对有办法给弄到手,日子久了,多的是人想给赵之瑾跑道儿。
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给赵之瑾当跑道儿,古董这一行关系错综复杂,可能为了某一件东西发誓要老死不相往来,但一旦有了别的的利益事,又马上握手言和,变脸之快让人叹为观止。
赵之瑾现在是极为信任他的小伙计的,除了没有告知小伙计古董的来源,一般私下里牵线搭桥的事情就交给了他,他赚大头,总的给人喝点汤不是,没有直接利益,谁给你做白工。
能赚钱,长得又好,除了脾气有点傲外,算是一个完美的合伙人,可这年头,不傲气点谁知道你有才华呀,不傲气点谁都知道你没底气,装出来的傲气被人一戳就破,可他的小伙计是有才华的傲气,终究是不同。
他到现在还记得刚把小伙计捡回来时的落魄样子,穷酸不说,脸上还被人划了一刀,那天他卖出了一个大件,心情正好,看他像条小狗一样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就拿了一百块钱让他买东西吃,就当日行一善了。
谁知道就被赖上了,赶都赶不走,晚上就睡在他店门口,缩成一小团儿,可怜巴巴的像只无家可归的大狗,赵之瑾看这人露出了可怜的眼神,就立马想到他家为了吃口肉而露出可怜巴巴眼神的大黄。
于是一个顺手就捡了回去,日行一善,等人洗干净了,才发现是个挺漂亮的小伙子,除了那道疤有点碍眼,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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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做到底,让他打了欠条后,就被他送到了医院做了祛疤手术。
伤口不深,整容在2035年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这些个大姑娘大小伙子的,好像不挨个一刀,都表达不出美似的,赵之瑾给的钱够,一个月不到,医院就给他送过来一个漂漂亮亮的小伙计。
小伙计欠他钱,所以日常对赵之瑾是言听计从,有了这么一个几乎全能小伙计,相当于他有了一个保姆,保镖,司机,伙计等等。
赵之瑾有护犊子的习惯,一旦看某个人看对眼了,自然是觉得他千好万好,只是小伙计至今不肯吐露他的出生来历,名字也不愿意说,至于怎么受的伤,又为何才华横溢却流落到街头更是提都不愿意提。
一提就眼中泪打滚,看着一个好好的小伙子哭的悲恸欲绝的,赵之瑾也不敢再强人所难了,谁心里还没个事呢。
小伙计不肯说他名字,赵之瑾也没法子,总不能整天小伙计小伙计的喊吧,让他自己取一个,他又不同意,说赵之瑾留了他,他就是赵之瑾的人,让赵之瑾给他取了名字。
赵之瑾拗不过他,给他取了乐康二字,“五音纷兮繁会,君欣欣兮乐康”,随他赵姓,赵乐康,赵之瑾愿他一辈子快乐安康。
☆、古董店老板
漆黑如墨的天暮被一道微弱的光线轻易的割开了一个口子,随着时间流逝,在最接近太阳升起的地方开始微微的泛着白。
此时九州时间为清晨4点30左右,正是人一天中睡得最为香甜的时候,若是此刻有人将你喊醒,怕再好脾气的人都忍不住想发怒。
可是,燕京的古董城却是一座充满神奇的地方,他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也有着无数的人在此创造的一夜暴富的传奇故事。
有太多的人怀揣着梦想走进这里,也有太多的人在此失去斗志,这里充斥着欲望和激情,每一个迈步进来的人都憧憬着成功和财富,但更多的人却领教了他的残酷和无情。
赵之瑾裹着身上的长袍,半眯着眼懒散的躺在店前的檀木椅子上,他望着人头攒动却无一丝吵闹喧哗的古玩市场,却暂时无下场去寻宝的打算。
这些摆出来的古董字画大多都是假的,真的当然也有,在这里10块钱买的东西,转手就卖一万十万的多了去了,想要捡漏,却要看个人眼力以及运气。
赵之瑾刚开始在此地扎根的时候,也兴致勃勃的逛过几回‘鬼市’,大漏小漏都遇上过,也为此发过一笔横财,他不是专业出身,也没有拜过老师,他有现在的造诣,纯粹是摸好东西摸习惯了,他是干过皇帝的人,拥有好东西无数,有老物件只要一拿到手上,就能感知出来这东西是真是假。
这也算是老天赏脸给一碗饭吃,凭着惊人的直觉,赵之瑾很少有出错的时候,后来接触这一行久了,他的专业知识也逐渐扎实。
做一行做久了,就会慢慢喜欢上这一行,从一开始开古董店只是为了将大墓里的东西卖出去,可随着他赚的钱越来越多,他将卖出去那几件古董又都换了回来。
钱放在银行只会贬值,而将钱换成喜欢的东西藏起来,那绝对是一笔只赚不赔的买卖,乱世黄金,盛世古董,九州这些年越发强盛,手上有闲钱的人绝对会越来越多,赵之瑾肯定,他藏的字画绝对有无限升值的潜力。
也许是赵之瑾很久未起的如此早了,今早上他一直提不起神来招呼客人,店里的生意大多交给了乐康,鬼市每周末开,四点钟不睡觉跑来寻宝贝的,大多是行里人,也都清楚古董街有这么一个懒人,见乐康不在,也不愿来店扰赵之瑾清净。
前几日赵之瑾到有鬼货流入了市场消息,赵之瑾对这批鬼货挺有兴趣的,乐康因为不知名原因,今早自告奋勇的要去接触这群手艺人。
(鬼货特指盗墓贼刚挖出来的东西)
这群手艺人都是拿命换钱,一个个都是凶狠彪悍的人物,赵之瑾最不喜的就是和这些人打交道,一个个就和有被害妄想症似的,生怕别人抢了他宝贝。
乐康自告奋勇的要去接触这群人,赵之瑾也懒得拦,拦也拦不住,他不担心乐康的安危,乐康也不是傻的,没有把握的事情他也不会去做。
“老板,我回来了”
乐康老远就见到一脸散漫的赵之瑾,温柔的笑了下,半蹲在躺椅前,解下身上披着的大衣搭在赵之瑾肚子上。
“老板辛苦了,早上凉,也不多穿一点就出来了”
“以后再也不让您起早了,我不在店里,您又不会照顾自己,着凉了,我还要担心您”乐康道。
“行了,行了,你进店去吧,一个大男人,整天婆婆妈妈的,我又不是女人,凉了会知道给自己加衣服”
赵之瑾一脸不耐烦,挥了挥手让他进店去,若他是女人,或许还感动于乐康的温柔体贴。
“老板,你这样是没人喜欢的你知道吗?”乐康没有如他所愿的进店去,反而嘴角含着一抹笑意,深邃的眼睛中满是温柔的凝视着躺椅中的男人。
赵之瑾嗤笑一声,扭过头,不理乐康的胡言乱语,他会没人喜欢,笑话,投怀送抱的人多了去了,他单身,只是怕累着腰。
“好啦,老板,我相信您是有人喜欢的,您别不理我呀,我真的相信喜欢您的人太多了,是老板一个都瞧不上,老板您是凭实力单着身”
“滚”
“好嘞”
刷完调戏老板的日常,乐康美滋滋的进了店,他就是仗着老板不会生气才敢出言调戏,也不知道老板经历过什么,总给他一种身在红尘,心却在尘世外的游离感。
乐康回来了,赵之瑾也懒的待在店里了,从躺椅上起来,整理了下身上穿的长袍,捡起乐康的衣服走进店里,将衣服递给乐康,便准备去鬼市逛逛。
乐康见赵之瑾要走,一下就想明白赵之瑾恐怕是要去逛鬼市,语带期盼的问道:“老板,我可以和您一起去吗?可以先将店锁上,反正店里也没人来,现在所有人都集中到广场上了。”
赵之瑾点了点头,乐康见他同意了,立马拿了外套,锁好门后,就跟在赵之瑾身后往广场那边走去。
鬼市很大,人也很多,几乎每一个小摊子面前都围了人,赵之瑾秉持着只看不问原则,在小摊子间慢慢走着,乐康就活泼很多,见到感兴趣的,不仅要问清楚价格,还要上手去摸一下真假。
“老板,这尊大日如来多少钱出”乐康爱不释手的摸着一尊木头雕刻的大日如来,问道。
老板见来生意来了,立刻龇着牙,笑嘻嘻的说道“看您也是行家,这是魏国早期的,距今有一千二百年历史了,从一个落家里流出来的,要不是他家糟了难,也舍不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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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乐康不为所动,发了狠,指着大日如来指尖的一处莲花痕迹说道“而且,您看这里,这雕刻的风格是不是很熟悉,是简师的风格,他雕刻的大日如来都喜欢在指尖留下一朵莲花,要是您真喜欢,就十五万拿着,我是看您投缘,若是别人。没有三十万别想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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