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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完美情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茗茶亲
赵之瑾扶额,好友这情话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说是情场浪子也不为过,他的好友到底还有多少秘密是他不曾了解的,从矜持高贵到撩人放荡只隔着睡了一觉的时间。
睡前睡后,判若两人。
作者有话要说:矜持高贵太叔圣哲下线,风.骚小野猫钦君上线!
☆、六皇子之曲终人散番外
千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赵之瑾怀里有了一只漂亮的白孔雀,这只白孔雀很凶残,轻易得罪不得,林外的鸟儿再美,他也不敢驻足。
太叔白孔雀是美丽华贵的,对君上谦逊得体,不露锋,不出头,是最完美的一把刀,对百姓恩威并施,定战略,带队伍,建班子,是才华横溢的清明好官。
有只这样的白孔雀深深的爱慕着你,除了从了,还能怎么办,毕竟再也没有人能比他更爱他了,不是吗?
只是,好友变情人,哈哈哈,吹了蜡烛,没差是不是。
虽然暂时做不到的和男人上床,但搂搂抱抱亲个小嘴儿还是能接受的,毕竟太叔圣哲长得真好看,不管是站着还是坐着,都像花儿一样。
如此又是一年的温柔痴缠,赵之瑾算是彻底接受了自己弯掉的事实,因为,他对着太叔圣哲能硬了。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事实,毕竟当初他只想和太叔圣哲做朋友,能一起喝酒,能一起舞剑,什么都能和太叔圣哲做,就是没想过要和他做.爱。
几年的爱情追逐,他们也算是水到渠成,只是以后的日子想恋花惹草就不成了,被白孔雀忧郁难过的眼神注视着,外面的花花草草瞬间就成了草木灰。
所以说,办公室恋情要不得,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晚上在花楼喝杯酒听个曲,什么也没做,第二天上班就有一只白孔雀忧郁的看着你,让你抓心挠肺的不安,生怕这只白孔雀会误会。、
又十年
皇帝快死了,这是聪明人都清楚知道的一个事实,在平均年龄六十左右的时代,五十岁的老皇帝开始糊涂,亲小人,远贤臣,痴迷炼丹修仙不可自拔。
世界上有谁是不死的呢?傻瓜都清楚的事实,可就是有无数的帝王看不清,他们一个个痴迷着长生不老,妄想着能永远活着,永远的坐在帝位上。
可在幽暗的世界里,每日都有人死,今日死的是你,明天可能是我,谁也逃不掉死亡。
十年间,乾朝发生了很多事情,太子逼宫被废,大皇子战死沙场,三皇子容貌不佳不可能登上帝位,四皇子受皇帝看重正





快穿之不完美情人 分卷阅读11
春风得意。
五皇子受太子牵连被圈禁在苦寒之地,六皇子十年都无子嗣闭门不出,七皇子活成了无能的花花公子,八皇子九皇子十皇子结成了联盟,十一十二皇子终于长大成人。
如此,新一轮皇位争夺又开始了。
在这场权利的斗争中,谁赢了,谁就能笑到最后,输了就死,如大皇子一样,死在战场,连尸骨都寻不到。
皇帝老了,嫉妒儿子们的年轻力强,拼命打压,皇子们为了皇位,六亲不认自相残杀。
短短十年,死的死,被圈禁的圈禁,所有人都如同疯了一般,越发冷酷无情。
赵之瑾无子,所以在长大的皇子中,他是唯一能置身事外的,没有儿子,就算得了皇位,将来死了谁做皇帝,这是所有人都明白的一个道理。
得罪一个明显没有好处的人,这群明能干的皇子们是不会做的,就算有看不惯赵之瑾的人,也是保持着不近不远的态度,拉拢不了,也不能把人推到敌人那边。
浮浮沉沉十年间,赵之瑾和太叔圣哲的关系越发牢不可破,若说一开始是被算计,那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身边有一个人陪伴,已让赵之瑾习惯成了自然。
离得远了,会想念,太叔圣哲曾问过他,和他一起可后悔,没有儿子能传宗接代,也不能三妻四妾,赵之瑾只是摇头笑笑,打趣说,我家虽然有皇位需要继承,可我有了你,皇位就不要了。
他现在还记得太叔圣哲当时的表情,他笑着扑到他怀里,任他亲吻,任他为所欲为,云雨散后,他慵懒的靠在自己怀里,黏糊糊的说着情话。
他说,你没儿子,他也没有儿子,他就是自私,他不想有人分走他的一点点爱,哪怕今生下世下下世都断子绝孙,他也要拥有他一世,死也要一起死。
说着说着,他眼中又是悲伤忧郁,赵之瑾是不懂这人为何总有着天大的难过悲痛,明明是那么聪明智慧,为何心底总有着他看不到的忧郁。
赵之瑾不傻,他化解不了他的忧郁,却能将这人拥进怀里,一遍遍的告诉他,他很在意他,哪怕有一天他们的恋情被人知晓了,被所有人不耻,他也不会放开他的手,他会与他到白头。
哄得男人眉开眼笑,男人是非常好哄的,一支花,一副画,一句甜言蜜语,都能让他开心一天,这是和女人在一起时完全不同的感觉。
难怪说,有过男人,就再也爱不上女人了,和男人做.爱不仅身体上能完全契合,还不用考虑逢年过节送礼物,不用时时刻刻担心恋人会喜怒无常。
这是女性恋人完全做不到的,女孩子的心思太纤细敏感,赵之瑾永远都读不懂,不过女孩子有女孩子的好,温柔体贴,贤惠善良,还香香软软的,比硬邦邦的男人抱起来要舒服等等。
在没有发生那晚的荒唐事之前,他还念想着女人,生个孩子将来能养老送终,可和男人在一起久了,这一点念想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十年相伴,他以为就能过一生。
可是有一天,太叔圣哲不见了,赵之瑾寻不到他了,他疯狂的搜寻他的一点点痕迹,却被告知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个人,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的臆想,没有太叔圣哲,乾朝也没有一个太师。
曾经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悲伤,曲子终了,人也散了,这场华丽而空荡的礼堂里,却囚禁了他一生。
哈哈哈,多悲伤。
他以为他永远看不懂太叔圣哲眼中的忧郁和内疚,现在却懂了。
一个演戏的人,一群看戏的人,都在笑着,他当了真,所以只有他在哭…..
皇帝死了,兄弟也死了,终还是他披上了龙袍。
又是十年。
乾朝瑾帝,自焚于登鹿台,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各路豪强逐鹿中原,开启近三百年的混乱时代,被史称为末世之初。
又一千年
现在是新世纪,是个人人都能吃饱饭的好时代,只要你还活着,哪怕是老人小孩残疾人,也不会饿肚子,因为有国家养。
这样美好的时代,对一个古代人来说是绝对不可思议的,谁也不知道,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有一个古代人在新世纪慢慢睁开了眼睛。
四皇子政,死于宫变,享年36。
新世纪政,死于抑郁症,享年16。
赵政对于自己又活了,是欣喜若狂的,哪怕是活在一千年后的2035年,只要能活着,谁想死呀。
你当毒酒是那么好喝的呀,死亡时的窒息和痛苦,只要想想,他就觉得自己会和原主的身体一样,会得抑郁症再死一次。
他一个得了抑郁症的神经病,自然是不要去学校上学,他只要好好活着,不闹自杀,他现在的家人就要感恩戴德说菩萨保佑了。
看到历史书上的赵之瑾自焚于登鹿台,他就忍不住做梦都能笑醒,该,哈哈哈,死的太好了,弑兄杀父,□□无道,钻横跋扈,荒淫无度,不管百姓死活,乱杀无辜,任意妄为,死的好,要是能早死一点,也不会害所有人给他陪葬。
赵政有多恨赵之瑾,只要看见他房里挂着永远都破破烂烂不是被刀子砍就是被针扎的沙袋就知道了,几天一换,沙袋身形和赵之瑾一模一样。
为了解恨,他还请名师教导他画画,努力把赵之瑾的一丝一毫连个头发丝都不要错的全部画出来。
他一个尊贵皇子,被一杯毒酒送走了,而他的大乾朝,三世就亡了,短短五十年,一个强大的皇朝就这么烟消云散,如果他能当皇帝,他有把握乾朝还能延续几千年。
就差一步他就能登上帝位呀,他隐忍多年,一朝功成,他亲眼看见父王的退位圣旨上写着他将会是下一任皇帝。
可他是真不甘心呀,谁能想到一向没啥存在感的六皇子会弑兄杀父,短短三天,就将乾朝皇族带血缘的给杀了个干净,简直是不按常理出牌。
我们斗地主斗得好好的,大家都很开心,你一张,我一张的,我出对子,他管上,你来我往的,眼看着就剩一张牌马上要赢了,赵之瑾却跑过来直接掀了桌子。
傻逼,你不玩,还不让我们玩。
赵之瑾就是个傻逼,还是神经病,一生都在找一个叫太叔圣哲的男人,呵呵,神经病,他想都不敢想乾朝有三十就能当太师的人,傻逼,太师是那么好当的吗,他要是当皇帝,他的太师最少也要四五十,还要德高望重。
一个幻想出来的男人,却害所有人给他陪葬,也就傻逼瑾能做出来,如果再给他一个机会,他回到乾朝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傻逼瑾砍死,让他再也不能祸害别人。
“殿下,您该起来了,今天是您大婚的日子,可不能误了吉时…..”
“小德子,扶爷起来!”
我是赵政,我又回来了,




快穿之不完美情人 分卷阅读12
今天是我娶妻的日子,我今年十九岁,傻逼瑾十六岁,今年刚开府,不说了,我提着刀要去杀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知道我很坏,皮了这么一下,我也不开心,不擅长写虐,所以就一点点的虐情节,我保证,下一世他们一定有好结果的。
毕竟我是好人。
咳咳,四皇子重回乾朝!卒于19,噗噗噗,忍不住又想皮一下。
☆、古董店老板
再一次醒来,赵之瑾没有惊慌失措,很平静的就躺在床上接这具身体的记忆,他是有疑惑的,只是疑惑他为何又活了。
他死了,这一点毋庸置疑,因为火就是他自己点的,他活腻了,锦衣玉食又如何,娇妻美妾又如何,他总觉得自己活在一个不真实的世界里。
所以呀,他当皇帝的时候,只顾着享乐了,因为享乐是真的快活,有钱有权就能过着很舒坦,还不用担心被人骂,因为乾朝他最大,想杀谁就杀谁,你骂我,我就杀你,你想杀我,我就灭你九族。
以前他想错了,以为昏君不快活没自由,所以不想当皇帝,结果他当了皇帝,成了昏君,才发现昏君的快活是普通人想象不到的。
所以他亡国了,毕竟一个国家再强盛,也经不住被他随意玩.弄着,想过一把杨贵妃的瘾,就千里迢迢的让人送荔枝过来,想过一把好色帝王的瘾,就强行征美人进宫,想自由自在,就每年耗无数人力物力下江南。
明君好累,昏君快活,虽然只享受了十年,赵之瑾还是有点舍不得的,当然只有一点点舍不得,毕竟他也觉得自己得了神经病,不然怎么会臆想出一个太叔圣哲出来。
所有人都忘记他了,只有他还记得太叔圣哲。
当皇帝的第一年他用举国之力疯狂的找他。
第二年他派人暗中找他。
第三年他小范围的找他。
第四年他已经不找了。
第五年关于太叔圣哲的记忆变得模糊。
第六年他和所有人一样不记得他了。
第七年他开始享乐顺便疑惑自己以前在找谁。
第八年没有疑惑继续享乐。
第九年依旧。
第十年被人推翻了政权,自焚而亡。
真是悲剧的一生,直到死亡的那一刻,赵之瑾是完完全全不记得太叔圣哲了,他只记得他是因为太顾享乐所以把一个国家给玩完了。
当昏君很快活,虽然死的有点惨,但毕竟享受过什么叫至高无上。
所以等赵之瑾接完这辈子的记忆后,整个人都有点焉了,父母双亡身世可怜的大学生,又善良又体贴,还忠贞不二的爱着自小一起长大的青梅。
这是什么见鬼的记忆,卖血给青梅买衣服买饰品,只为了不让青梅丢脸,一天只吃一顿,就着馒头喝开水,却请青梅去高级餐厅吃饭。
为了青梅开心,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周末打三份工,上学期间晚上还去做家教,卖血卖力卖子,能卖的都卖了,就这样,原主这一次在黑市卖血过多没挺过来,成了赵之瑾。
当过昏君的赵之瑾表示自己完全无法接受这样的人设,这样一个活成圣母玛利亚的男人,就应该放在神坛上被人膜拜供养才对。
现在这具身体是他的了,他不是圣母玛利亚,他是昏君。
青梅还是从他身边消失比较好,毕竟是这具身体爱着的人,他没有理由也没时间去报复一个女孩子。
毕竟连吃饱都艰难的人,哪有时间想着报复,赵之瑾拿起放在床头的手机,翻了下短息,再一次确认银行卡里只有七百块钱了,只够他明天要交的房租,交完租后,他就两百块钱,而等他发家教的工资还有半个月。
原主二百块钱能活半个月,他不行,让他吃馒头就开水,实在无法接受。
现在是2035年,也是一个现代社会,只是这个世界和第一世的中国完全不同,没有唐宋元明清,只有夏商周魏乾,想的没错,乾朝,就是被他亡掉的那个。
脑海里的记忆清楚的告诉他,在历史的记载中,他是一个暴君,贪图享乐,骄奢淫逸,因为他的暴戾,让九州混乱了三百年才得以统一。
也因为他,让九州比外国整整落后三百年,也因为他,让国外列强在九州肆意掠夺近二十年,他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也被写进了九州的教课本,同时还写进了初高中生必考的试卷上。
想想,还挺骄傲的。
原主也叫赵之瑾,因为这个名字,从小到大备受歧视,至于养成现在这种圣母性子,也只因为他爱的青梅从小到大,都不因为他的名字耻笑他,如此,就死心塌地了。
真是对不起了,叫赵之瑾真是辛苦你了,暴君赵之瑾面无表情看着镜子里的男人说道。
吃饱饭才能去挣钱,赵之瑾穿好衣服拿着手机出了门,朝着记忆里一家好吃便宜分量又多的拉面馆去了。
至于为何不去吃一顿大餐庆祝一下新生,因为原主脑海里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家拉面馆,快成执念了。
“老板,大碗拉面,加一个鸡蛋”赵之瑾为了不被人看出不同,和原主一样,对着老板喊道。
“好嘞”老板也大声回应。
“下雪了吧,能不能给我面多一点,分量少了吃不饱”
“客气啥,都多熟了”
“老板,我银行卡支付哦,手机里面没钱了”
扫码支付成功,拉面馆里传来清脆的女声,到转账十元。
这一切多接地气,赵之瑾手掌撑着额头,静静的等着面送过来,等面送过来,吃了一口,果然和记忆里一样好吃。
当然和在乾朝吃的山珍海味没法比,要是上辈子的身体,恐怕没有吃到嘴里就会吐出来,面太粗,汤味太浓,鸡蛋有点焦,毕竟被山珍海味养叼的舌头,和这辈子就这开水吃馒头都津津有味的舌头不一样。
他虽意志坚定,却还是受到了原身的记忆影响,如觉得这面好吃,有家的味道,又比如脑子一闲,就忍不住想他的青梅,想他的纯洁和天真等等,这都是原身的习惯在作祟,俗称条件反射。
赵之瑾是个吃过苦的,第一世他家有钱,他父亲却为了不让他养成纨绔性子,十几岁的时候送他当过兵,在部队摸滚打爬了三年才退伍回家。
第二世他是不受宠的皇子,刚开始几年,他也是受尽白眼吃的是残羹冷饭,这一世,虽然现在缺钱,可赵之瑾就有自信,他能把日子过好,最起码能不愁吃穿。
吃饱以后,赵之瑾沿着大马路,往学校走去,他是不住校的,长期营养不良,原主一直病恹恹的看着就很老实木讷。
再加上有名字的原因,所以在学校一直被欺负,就算住进了宿舍,也会被指挥干这干那,一刻得不到安宁。
为了能够好好学习




快穿之不完美情人 分卷阅读13
,也为了晚上能出去打工,原身在这个一线城市租下了一个大约十平方的地下室,只够放一张床,一张桌子。
雪上加霜的是,上个月国家通报下来了,这一片地区存在重大隐患,如果再不搬离,国家将会强制性驱赶在此居住的人员。
啧啧,真惨,和原身的选择一样,赵之瑾也不打算回学校宿舍住,他可没有兴趣和同学们玩你欺负我,我现在变厉害了,我要打你脸的小游戏,等来钱了,赵之瑾决定搬到一个好一点的地方住。
早上他出门的时候,打量了一下周围,他住的地方确实很危险,四处都是私拉的电线,密密麻麻的的线头就这么敞开在外面,没有做一点防护措施,如果出了一点意外,他就要去下一世了。
这个时代多好,好吃的好玩的,比起乾朝要丰富多了,他才舍不得死,过腻了锦衣玉食,这辈子就老老实实当一个普通人吧,封侯拜相当皇帝就不要想了,毕竟九州是个拼爹的年代。
现在正值暑假,学校里学生不多,在图书馆厮混了一天,查清了现在和千年前的地势是否有变化,就回地下室,赵之瑾打电话给现在打工的地方,说辞职,老板也很爽快,立刻同意了,还把以前没有结的工资也一起结清了。
手机到短息提醒,卡里又多了四千块钱,有了这个四千块钱,赵之瑾有把握能得到更多的钱。
知道有乾朝的存在,干什么来钱最快,说偷说抢的都太没脑子了,这可是犯法的事情,逮到要坐牢的,毕竟现在到处都是摄像头。
还有说用自己所学的琴棋书画开直播,卖字画之类的,来钱太慢,他都穷的吃不上饭了,等有名气了,他已经饿死在地下室了。
如此算算,想要有来钱快的买卖,还是去盗自己的墓比较好,他自焚死的,他的墓里自然没有住人。
他从当皇帝的第一年就开始修建自己的墓了,深受盗墓电影影响,他的墓很隐蔽,修建在一个普通人类绝对无法到的了的悬崖峭壁上。
墓内有无数的机关陷阱,毒物毒虫,他能保证,盗墓的进一个死一个,墓修好的时间是他在位的第九年,可能当时也预感到乾朝快不行了,所以他亲手放下了断龙石,修墓的一个没能出来。
本想着自己死后,就立刻住进去,可惜时间太赶,他还没住进去,就被人攻占了皇宫,他自焚而亡。
一个消失在历史上的大墓,不是风水圣地,又没有地图线索,除非是大型盗墓团伙,如:有个专业叫考古,打着国家的旗号,光明正大的十年如一日的耗在一个墓上,那就算他的墓再牢固,也抵抗不住国家的挖墓机器。
至于赵之瑾为何知道自己的墓没有成为博物馆也没有成为美景名胜地,是因为他自己的墓里好东西太多了,真挖掉了,绝对是一件震惊国内外的大发现。
毕竟一个穿越的现代人,就算再成熟稳重,也忍不住想瑟一下,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所以他在他墓里放了喝水的玻璃杯,还有一本穿越笔记,上面记载了他穿越后的种种‘丰功伟绩’。
作者有话要说:赵之瑾是一点点也不记得太叔圣哲了,别人说他疯了,他也认为自己疯了,所以他当暴君的时候,就老老实实的当一个暴君。
他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在乎,父皇死了,兄弟死了,爱人不见了,弑兄杀父后,他活着自责也觉得没意思,他一个人孤独的活了十年,最后脑子里唯一想的就是让所有人给他陪葬,一个乾朝不够,他要所有人都和他一起死。
疯子的逻辑,遇上这样的疯子,就赶紧跑吧。
☆、古董店老板
赵之瑾在地下室拾了几件衣服,又去专门野营的店买了帽子手套眼镜冲锋衣帐篷等等,晚上九点,用手机订了去上锡的火车票。
他没有干过盗墓这样的买卖,所以盗墓用的铲子铁钳短柄锄等等工具他也没有准备,他的墓就是他的另一个家,回家要准备什么工具。
第二天一早,赵之瑾吃了早饭,七点的火车,赵之瑾轻松的背着一个不足三公斤的背包出发了。
或许有人质疑经过千年的历史,就算再熟悉墓里的东西,也不敢随随便便就下墓,赵之瑾自然是聪明的,他今次去只是为了探一下路。
乾朝在九州历史上存在时间较短,有关于乾朝的大部分记载,都被赵之瑾一把火给烧掉了,而且作为乾朝最后一任帝王,他墓里藏的好东西几乎都是国宝级别的,就算进到墓里去了,他也不敢将东西拿出来卖。
这次去只为了去大墓周边转转,将他看不上眼,也不够资格进主墓室的金银珠宝给拿出来,不管所处何年代,金银珠宝都是硬通货,将他以前瞧不上的东西卖了以后,也足够他潇洒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下了火车,赵之瑾从上锡的一家卖凶器的黑铺子购买一把匕首,离开上锡后又是一路汽车驴车的,兜兜转转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目的地,赵之瑾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早点回去,以后再也不来受罪。
大墓在荒无人烟的原始丛林里,这几天吃兔子蛇野鸡都吃腻死了,他会一点烧烤,否则都要饿死在森林里。
原始森林里药材多,挖了几株用来辅佐内力修炼的药材,修炼出了一丝内力,虽然说不上身轻如燕,这一丝内力也足够他跑过老虎和狼了。
见鬼,以前他来原始森林都有军队开道,大型动物都瑟瑟发抖的不敢出来,现在他一个人来了,结果什么魑魅魍魉都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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