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黑天魔神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天浩没有一秒钟迟疑:“我们也只能跟着一起动了。否则鹿群会被压着朝这边跑,必须让它们往山谷里去,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
居高临下投掷标枪不需要太大力气,高度与投枪自身重量结合,让简单
第十六节 巨大的收获
地球其实是个多灾多难的倒霉孩子。矗立在地层的高耸山脉就像一颗颗怎么也消不下去的青春痘,坑坑洼洼的各种地坑凹陷就像筛子。靠着海水的伪装,马里亚纳海沟这条刀疤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东非大裂谷却如此明显,还有随时可能被地底能量喷发再次造成可怕伤害的圣安吉列斯断裂带。
宿主对磐石寨周围的环境很熟悉。他知道这里有个山谷,两边悬崖中间的宽度超过上百米。那些在岩石缝隙间生长的植物很有意思,先是蔓藤悄悄爬了出来,微风到了这里就再也承载不住如榆钱般带有翅翘的乔木种子。这些幸运的小伞兵成功完成了机降,生长环境虽然严酷,却并不缺少水分。几年时间下来,倒也磨磨蹭蹭发了芽,在悬崖内侧形成一片葱郁的绿色。
山间林木茂盛,每年都有枯枝败叶掉落下来。过重的部分直接坠落谷底,轻巧部分就晃悠悠飘落,软软躺在蔓藤与顽强生长在岩石缝中的同类上面。就这样,堆叠面积越来越大,悬崖两端的距离也不断缩小。到了冬天,飘飘悠悠的雪花覆盖了一切,原本肉眼可以看到的山谷急剧缩小变成了一个“洞”,等到天气越发寒冷,久居山林的人们在暖烘烘木屋里熟睡一晚,早晨起来,会发现眼前一片白茫茫,整个世界被冰雪改造得如此陌生。
号称地球上最智慧生物的人类尚且如此,巨角鹿就更是无法判断隐藏在脚下这片雪地里的死亡陷阱。
这个世界的野蛮人异常凶猛,得到第一个融合点的天浩对宿主身体有着深刻了解。他们身材高大,肌肉纤维紧密,骨骼强度极高,即便是文明时代全盛时期的自己,肉搏战想要打赢宿主的可能性也极小。
天峰、天狂、天浩三兄弟,宿主是最弱的一个。强悍如天峰这样的“十人首”,不要说是可怕的暴鬃熊,就算是面对发情时节的巨角雄鹿,同样也是生死难料。
多达数万的庞大鹿群在这个时代相当于一个王国。尽管磐石寨的村民会制造武器,拥有极其精湛的锻造技术,可他们的数量太少,与鹿群比较起来,区别就像山脉与砂子。
不使用计谋,不利用环境,人类根本无法与野兽相抗。
山谷之上,是一层薄薄的雪壳。寒冬时节,一两个人走在上面,树枝和积雪勉强可以承载,但只要重量超过极限,雪层立刻崩塌,露出被洁白掩盖的一切。
数千头巨角鹿填满了整个山谷。高达上百米的落差使这里变成了天然猎场。这些体量巨大的动物横七竖八躺在冰冷岩石上,其实摔死的不多,真正致命的东西,是此前掉下去同类头顶硕大坚硬的鹿角。盲从且被推搡着坠下的后来者无法避开,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活活戳穿,血流满地。
数十条藤绳牢牢栓紧了靠近悬崖外侧的高大黑针松,腰部被绳索缠绕的猎人们用最原始方法缓缓在山谷边缘落下。天浩走近一头侧躺着的巨角鹿,这头可怜的动物腹部被之前落下的同类头角扎穿,枝桠形状的鹿角在穿透皮肉后形成障碍,导致它无法挣脱,只能眼睁睁看着天浩拔出佩刀,以略带生涩的动作刺穿自己的脖颈。
孚松走过来,接过天浩手里的刀,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沉稳的声音里带着感激:“让我来,你去后面指挥着他们绑绳子。”
受伤的野兽会在伤痛与血腥气味刺激下变得比平时疯狂。虽然是素食动物,巨角鹿也同样遵循这条法则。给濒死野兽补上最后一刀,这工作看似安全,其实隐藏着太多不确定的危险因素。
天浩微微一笑,略低着头,往旁边让了一步,为孚松让出足够的空间。恭顺且不自傲的态度让孚松很满意,脱口道:“你比你大哥厉害。”
天浩嘴角勾起若有似无的笑意,他转过身,捡起村民们从悬崖上扔下的绳索,熟练地打了个结,绑住已经不会动弹的巨角鹿四足,用力扎紧,确定没有松动,这才站起来退后,扬起胳膊,抬头对正在悬崖顶端守候的人做了个“往上拉”的手势。
整个下午,都在进行着机械重复的工作。除了十几头伤势较轻的幼鹿,所有坠入山谷的成年巨角鹿都被杀死。昏沉沉的太阳在云层后面朝着西面方向缓缓落下,在天空中释放出所剩不多暗淡光线的时候,天浩也攀着绳索灵活爬上悬崖,点算着这次狩猎的丰厚成果。
粗大原木制成的滑撬看起来很粗糙,却很实用。村民们拉着满载巨角鹿的滑撬运回磐石寨,算着这最后一趟,总数约为一千两百头。
第十七节 分配权
原始时代公有制社会的优点与缺点同样明显。身为得到磐石寨三位最高权力执掌者承认的“十人首”,再加上此次狩猎的主导,天浩参与猎物分配的资格毋庸置疑。尤其是在他管辖之下内的那几户人家,分多分少,或者是连一根骨头也不给,完全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天已经黑了,人们从木屋里带出一根根燃烧的火把。天浩的黑色短发在火光映照下显出铜线般的亮色光泽,他转身走到满载猎物的滑撬前,朗声发布自己来到这个陌生世界的第一道命令。
“天狂、长峰、阿依、旭坤,你们过来,每人拿一头鹿。”
磐石寨的村民没有私粮。除非你在寨子外面就把所有猎物吃干抹净,否则只要是带回来的部分都要交公,由头领和长者统一进行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在食物不足的情况下,确保大部分人不会饿肚子,甚至只是很简单的活着。
密密麻麻的围观者眼睛里透出毫不掩饰的羡慕。巨角鹿是如此的大,就算砍掉头顶鹿角,这种动物仍然超过北方蛮族的平均身高。尤其是阿依,家庭成员除了母亲,就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分到一整头巨角鹿对她来说相当于一笔巨额财产。在饥肠辘辘的人们看来,能够吃饱的人简直就是“幸福”的代名词。
没有人质疑天浩的分配方法。他对寨子做出的贡献大家有目共睹,何况他是得到祭司和头领承认的“十人首”,
年轻女子们用热情发亮的目光盯着天浩。她们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以前从未发现天浩是如此的富有吸引力。他容光焕发,活力充沛,笑容踏实又纯真,整个人洋溢着强大且自信的男性魅力。
如果我是他管辖下的“十人首”部众,肯定可以得到与阿依同样的猎物分配。
平俊侧身隐藏在人群深处,他死死咬住牙齿,双手握得很紧,一声不吭。
……
天黑了。
磐石寨里没有娱乐项目。无论身份尊贵的头领还是普通村民,都认为世界上最大的享受就是食物。
在没有盐和其它代用品的情况下,想要把动物肠子清洗干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天浩用最简单的办法,将肥厚的鹿肠用锥刀反推着反过来,从雪地里抓起大团积雪用力搓揉,温度加上力量,导致鹿肠组织大面积破损,再用烧开的热水一浇,肠管内膜很快变得泡胀,用手轻轻一拉就能撕掉。
鹿头是不能浪费的。天狂用斧子将其劈开,趁着新鲜取出被粉红色薄膜裹住的鹿脑,装在碗里,献宝般端到大哥天峰的病榻前,用木勺小心翼翼挖出那么一点,送进他的嘴里。
这是极其难得的美食。北方蛮族讲究“首为尊”,猎人带回来的猎物脑子从来都由祭司和大巫师独享。只有在数量多的时候,头领和族长才能分到。再往下,按照不同的身份等级,分配到普通部族成员头上的可能性极低。
没有添加任何佐料的新鲜鹿脑腥味很重,天峰却吃得异常满足。他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吃到这种食物,以前只能幻想着是何等美味,没想到本该属于祭司和头领的东西,因为最不起眼弟弟的努力,自己得以品尝。
天霜坐在火塘旁边,用锋利的小刀剥掉鹿头表面毛皮,非常仔细地割下一块块附在头骨表面的肉。她今天没有跟着狩猎队外出,在家里烧了几大锅热水好好洗了个澡。深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被烫死,污垢也纷纷脱落。虽然身上干净了许多,却还是无法彻底从入冬以来就积累的体味。
三哥的话必须服从。浩哥说了:你要是不洗澡,不洗头,我就不给你吃肉,还会把你杀了,分给寨子里的人。
天霜不怕死,死亡对她来说实在太远,也很陌生。但对于饥饿的体会她无比深刻,尤其是香味浓郁的肉汤,还有三哥做的那种烤肉,光是想想就让天霜流口水,无法找到任何一点点抗拒的理由。
鹿头上剔下的肉很散碎,只能熬汤。天浩砍下一整条鹿腿,切碎洗净了倒入锅里。当着两位兄长和妹妹的面,他从木屋角落里拿出两个拳头大小的皮口袋,解开系绳,大大方方往锅里放了些浅灰色的枯树叶子。
天峰示意天狂把自己的头部垫高,他躺在那里好奇地问:“阿浩,上次我就看你在肉汤里放了这种叶子。这是什么”
“这叫百里香。”天浩笑着解开另外一个口袋,从中拈起一些黄豆大小的黑色颗粒:“还有这个,这叫花椒。”
真正的百里香与花椒当然不是这样。
在磐石寨的村民看来,宿主是个奇怪且懒惰的人。他喜欢收集各种植物叶片和种子,像文明时代小女生那样收藏起来。按照宿主的记忆,天浩在木屋后面的地板下面找到一个空间,里面有几十个这样的小皮口袋。有些打磨光滑的骨头碎片,就像男孩子经常玩的玻璃球;有些装着枯萎的干花,颜色褪尽,残留香气也被鞣制粗糙的皮袋混合,无法分辨本来面目。
灰色的枯树叶子散发出与百里香类似的气味。
干燥的黑色植物颗粒种子味道像花椒,有些
第十八节 神灵的指引
回想起自己差点儿坠下山崖的那一幕,孚松直到现在还觉得后怕。他脸上浮起一丝尴尬,自嘲地摇摇头,侧身用刀子割下一块摆在旁边的鹿肉,手指捏住肉块,用刀尖挑着在火上烘烤,也不言语。
“阿浩的变化很大。”老祭司浑浊的眼睛里闪烁着思索:“我们以前对他的看法好像都是错的,他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永钢看待问题的方式很直接:“反正我只知道他救活了天峰。还有,要是没有阿浩出主意把鹿群引过来,咱们寨子里的人都得挨饿。”
孚松凝视着在刀尖上已经烤至冒油的鹿肉,认真地自言自语:“该给他点儿什么奖励呢”
这个问题把老祭司和狩猎队长都难住了。
磐石寨的最高物质奖励就是食物。如果换在以前,一头巨角鹿绝对是令人震撼狂喜的最高级别奖品。可是现在……寨子仓库里全是剥皮冻硬的鹿肉,装的满满当当。
永钢舔了舔沾在嘴角上的油脂,用探询的目光分别在头领和老祭司身上扫过:“要不,让他在寨子里挑几个女人”
北方蛮族对男女婚配这种事情没有强行规定,也没有文明时代《婚姻法》之类的法律法规。只要男女双方自愿,互相接受,在当地长者、头人或者贵族那里得到承认就行。说穿了,其实就是打个招呼,让寨子里的首领知道两个人关系到位,从今天开始睡到一张床上。
婚配的数量和年龄都不是问题。只要男人有本事,有足够的粮食,女人们自然会对他青睐……这道理从古至今都没有变过。
鹿肉熟了,孚松凑近嘴边吹了吹,尝试着咬了一口,却不敢直接用舌尖触及,只是咧着嘴用上下牙齿迅速嚼着过烫的肉块,吸呵着冷气,不断地摇头:“阿浩怕是看不上寨子里的这些女人。”
不等永钢和巫行说话,孚松继续道:“寨子里的年轻女人不多,又几乎都是有了男人的那种。如果阿浩喜欢,早就应该有迹象……还是从别的方面考虑吧!嗯,寨子里还缺一个“百人首”,要不就让阿浩来做吧!”
老祭司深吸了一口夹杂着烟火与烤肉味的空气,缓缓摇头:“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阿浩太年轻了,而且他刚刚当上“十人首”,这才几天的功夫,一下子就变成“百人首”,很多人会不服气,这对他没好处。”
“这样做的确不太合适。”永钢一口喝尽碗里的肉汤,他动作粗鲁,放下空碗的时候,蜷起左腿,单手从前面抱住膝盖:“说真的,阿浩最近做的这些事情,不要说是“十人首”,就算真给他当上“百人首”也绝对没有问题。还是大巫说得对:阿浩太年轻了,等等吧!再给他点儿时间。”
“大巫”是一个尊敬的称呼。不是所有祭司都能被称之为“大巫”,至少巫行就不够资格。永钢之所以这样称呼巫行,其实是他自己对巫行表示敬意,也是磐石寨的三位首领关起门来的私下行为。
孚松脸上泛起一丝苦笑:“这样的话,会不会对阿浩不太公平”
老祭司拥有一双足以看透人心的眼睛:“阿浩今天救了你,你想用这种方式报答他其实没有错。但是不要忘了,你才是磐石寨的头领,你得主持大局。如果你真想对阿浩好,就让他多参与寨子里的事情,多做,多学,多看。有了足够的经验和资历,不要说是区区一个“百人首”,就算是头领、千人首,甚至族长都不成问题。”
正说着,外面传来有节奏的敲门声。
老祭司不由得目光一凛,眉头微皱的脸上透出一丝疑惑。
北方蛮族恪守着独特的礼节。普通人见了上位者会行礼,甚至下跪磕头。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敲门”的行为被彻底漠视,他们总是直接推门进入,然后才会对着屋子里的寨子首领行礼。
永钢与孚松同样觉得惊讶。
三个人不约而同转过头,将视线焦点集中在紧闭的房门上。
阿玫从阴暗的屋子角落里出现。她低着头,从围在火塘边的三个男人面前匆匆跑过,半躬着腰,小心翼翼拉开房门。
女人的地位很低,否则也不会每年冬天缺粮时节成为男人们的储备品。尽管阿玫是头领孚松的妻子,却无法得到文明时代应有的权力与尊重。除非得到孚松的允许,平时的吃饭她只能呆在角落里,而且还得顾及着先让男人吃饱,剩下来的残羹剩饭才属于自己。
房门从里面被拉开的时候,天浩看到了阿玫那张略带羞涩,更多还是谦卑成分的面孔。久埋在身体内部的一些东西仿佛瞬间被注入兴奋剂,肌肉也变得紧绷起来。
他在沉默中无奈苦笑。这是专属于宿主的潜意识。按照北方蛮族的审美标准,阿玫其实很漂亮。头领妻子的身份让她得到了虽不能吃饱,却也勉强过得去的食物。与寨子里那些面黄肌瘦的女人比较起来,阿玫要显得更加丰腴,和臀部很大,在从未经历过**的懵
第十九节 海中巨兽
“神灵指引着我学会了用一根软骨杀死强大的暴鬃熊。它指引着我学会了制作木头风哨,把成千上万的巨角鹿吸引过来。现在,仍然还是神灵的指引,它让我知道如何杀死海里的怪物,寨子里的人从此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得到海水,得到足够的盐。”
“如果弄不到盐,我们今天的辛苦只能是白白浪费。这些肉不经过腌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放到明天冬天。到时候我们的状况仍然与现在没什么两样。整天困在屋里饿肚子,外面山里到处都是饥饿的野兽。巨角鹿很精明,它们今天吃亏上当,明年就很难用同样的办法就很难抓住它们。我们到时候有足够的存粮渡过寒冬还是像现在这样,继续杀寨子里的老人和孩子,直到最后一个”
“我们可以弄到海水,但是太少了。今年寨子里有很多人活着,女人也没有卖掉,到了明年春天,她们会生下孩子。照这个速度,寨子里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从海边弄回来的咸水根本不够分,我们仍要面对与现在同样的问题。”
三名首领不约而同陷入了沉默。区别在于:上身朝着旁边微微偏转的老祭司脸上满是思索;狩猎队长永钢有些跃跃欲试,状态也随着天浩的话逐渐变得亢奋;头领孚松却低着头,肩膀下沉,整个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们必须控制海边那块地方,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盐。”天浩尽量使用可以被这个蛮荒时代同类听懂的字句:“我们还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海里有鱼,秋天和冬天的时候,我们可以捕杀那些在冰块上爬来爬去的动物,再也不会挨饿。”
老祭司脱离了沉默状态。他直起身子,有着上年纪长者特有的冷静与睿智:“说说你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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