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黑天魔神
平俊站在人群深处。他脸色一片惨白,必须紧握着长矛才能支撑身体。天浩朝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看到平俊正微微颤抖起来,仿佛是被强烈冷风灌进了皮袍,正在寒冷中饱受折磨。
谁也没有察觉到天浩眼里的那一抹讥讽和深沉笑意。
既然我来到这个时代,我就会带着你们活下去,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光明。
……
在凶悍的野蛮人面前,冻硬的怪物就是一堆需要分切的肉。制作精良的斧头砍下狰狞鱼头,将鱼身分成大块,装上滑撬,海滩上很快只剩下一堆散乱的血污杂物。
满载鱼肉的滑撬拉进寨子,在留守的女人和孩子当中再次引发了轰动。传说中的吃人怪物就这样摆在面前,无论是谁都可以走过去伸手触摸,它嘴里甚至叼着那头尚未吞咽下去的巨角鹿,发
第二十三节 家庭
一大块鱼肉,仅是一餐就被消耗了四分之三。巨大的身体必须有足够食物为保障,这也是磐石寨入冬后食物短缺的原因之一。
鹿肉纤维紧密,适合烤食。磐石寨流传了几十年关于这条变异皇带鱼的恐怖传说,虽然生长期漫长,它的肌肉纤维强度却远远不如陆地生物。一锅奶白色的浓汤,加上穿在铁钎上的烤肉,破旧的木屋里第一次传出因为食物搭配产生的欢笑。
天霜吃相很贪婪,她的两边腮帮高高鼓起,滚烫的热油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问题。用鱼汤就着大口吞咽烤肉,这种吃法在她看来很新奇。边吃边含含糊糊地连声称赞:“三哥煮的肉真好吃……香!”
天峰有着令人惊讶的强悍身体素质,充足的食物加上修养使他的恢复情况日益好转,现在可以在旁人搀扶下半躺着坐起。只要运动幅度不大,右臂缓慢起落不会牵动左侧肌肉,引起伤口崩裂。他拿着一串烤肉慢慢地吃着,嚼得很仔细,火光在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映出明暗,沉稳动作是他此刻内心的真实写照。
他从未想过这个家居然会在老三的支撑下变得兴旺起来。父母死后,天峰时刻告诫自己要照顾三个弟妹,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作为兄长,他非常感激天浩救了自己一命。天狂对外出狩猎的事情描述很详细,天峰做梦也没有想到老三会用区区一根软骨杀死几乎是北部山区位于食物链顶端的暴鬃熊。那一瞬间,他有些微微的失神。紧接而来,是无比欣慰“弟弟长大了”的想法。
一次围猎就能得到数千头巨角鹿的巨大收获,这种事情换在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偏偏是在老三的带领下做成。天峰亲眼看着弟弟带着村民们用木头削成风哨,他对此心存疑惑,觉得实际效果恐怕没有老三说的那么好。可是第二天整个寨子都沸腾了,家家户户都分到了入冬以来足够吃到饱撑的新鲜鹿肉。
这才短短几天功夫,老三先是成为了“十人首”,现在又要晋升为“百人首”。
在磐石寨,百人首的地位相当于首领。这意味着,在头领孚松、狩猎队长永刚、老祭司巫行之后,即将产生第四位对村寨事务有着绝对话语权的第四位掌权者。
天峰的心变得火热起来。
他要尽量多吃,这样才会好得快,才能帮助天浩做事,在寨子里树立更高的威信。
我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弟弟。
……
天浩走进同彪家里的时候,全家人正围在火塘边烤肉。
磐石寨有很多铁匠,同彪是其中之一。这个年近四十的男人有着文明时代人类看来可怕的巨大化身材。两米五,或者两米六,如果天浩手上有测量工具就能得到准确数字。他穿着一件无袖皮坎肩,裸露着粗壮的胳膊。铜黑色皮肤紧紧包裹着结实肌肉,树根状血管随着运动在皮层之下不断浮现。
他有四个儿子,元凯、元正、元齐、元猛均已成年,小女儿元琳今年九岁。按照寨子里的规矩,成家的男人都要分出去单过。除了尚未成亲的四子元猛,与同彪住在一起的只有妻子若巧,还有小女儿元琳。
北方蛮族男女之间婚配很简单。正常情况下,只要拿得出相当于一头牛的肉(新鲜或干制均可),或者价值与其对等的粮食、布匹,男人就能把自己看中的女人娶回来。
同彪连忙把火塘边最温暖的位置让出来,催促妻子从锅里舀出一碗热乎乎的肉汤,双手端着,恭恭敬敬送到天浩面前。
今天在海边,同彪是第一个站出来向天浩下跪表示效忠的人。
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时代,人口数量的多寡直接影响着群体实力强弱。同彪有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在磐石寨足以算得上是说话有分量的人。即便是寨子里的三位首领平时也要对他客客气气。可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文明时代“富户”的人,竟然选择了在公开场合对天浩称臣,以及服从。
从海边把猎物运回寨子的路上,天浩已经想明白了其中关键。
今年的这场雪太大了,彻底摧毁了人们生存的希望。磐石寨每年冬天都会因为缺粮而杀人,但是今年杀的人特别多。老人,孩子,女人这样的顺位排序早已固定。对于自己的亲人,肯定是下不了手。这种时候寨子头领会把各家列入排名需要宰杀的目标进行交换。没有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杀起人来也就不会手软。
同彪的妻子若巧正值壮年,她十二岁就嫁给同彪,除了现在已有的四子一女,另外还有过三个没能养大便夭折的孩子。三十多岁的女人在这样的年龄竟然生养过八个孩子,这个数字光是让天浩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可是这种事情在北方蛮族看来很正常。在这个没有任何娱乐,信息及其封闭的世界,男人吃饱以后最大的消遣,就是趴在女人肚皮上寻
第二十四节 泥炭和煤炭
同彪是真心想要结好这位年轻的寨子首领。泥炭这东西其实很普通,算不上什么秘密。他用手肘捅了一下坐在旁边的儿子元猛,随口吩咐:“去,搬几块装到筐子里,等会儿给阿浩送过去。”
天浩客套地笑着:“别这样,我就是随口一说,想要看看。彪叔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从磐石寨往东,大约二十里左右就有一个泥炭矿脉。这东西很耐烧,挖掘起来也不算困难,只是因为路远,大多数村民都选择在寨子附近砍柴烧火。
站起来,走到木屋角落,就这不算明亮的火光,天浩伸手拿起一块泥炭,目光与翻转过来部分接触的时候,他愣住了。
这东西估计是含有水分,被冻得很硬。丝毫没有普通煤块常见的干燥质感,用力捏上去可以在表面留下浅浅的指痕。整块物质基本为黑色,其中掺杂着少许暗黄与白色,以及不同程度的红。
天浩手里的这块泥炭中部呈现出规则的圆柱形。就像一个瓶子嵌入你快,或者应该说是用黑色泥土直接烧制成型。有着一圈又一圈的排列状圆环,甚至还有三个模糊不清的汉字。
排在首位的是个“农”字。
第二个有些模糊,与第一个字之间有着很大的空隙,勉强可以看出是个“山”字。
第三个字只有半数残留,上半部分是“白”字,下半部分难以辨别。
天浩强压下内心的惊涛骇浪,好不容易在抽搐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
成功寄生后,他不知道苦笑了多少次。
“农夫山泉”,应该是这四个字。
这是一个从文明时代遗留至今的矿泉水塑料瓶。基础成分已经分解,之所以保持这种化石残留形态估计是埋入土中位置与环境较为特殊所造成。
宿主从未对泥炭产生过兴趣。带着说不出的感慨,天浩轻轻放下手中的泥炭。落地瞬间与侧面另一块泥炭发生了轻微碰撞,被冻硬的黑色物质从中间裂开。摇晃的光线从火塘那边投射过来,照亮了裂缝中间沾染了大量污渍,却保持着足够辨识程度的“知音”两个大字。
这是一本在文明时代广大人民群众中富有影响力的杂志。整体固化的书页已经无法翻开,杂志下方有一个很深的折角,整本书已经变黑碳化,估计是原主人当做垃圾扔掉的时候,封面沾染了某种涂料,这才与覆盖物之间保留着少许空隙。纸质部分早已分解,却残留着还算清晰的印刷体文字。
天浩在这堆泥炭面前足足翻看了十多分钟。他面沉如水,在同彪视线看不到的位置,双手正在微微颤抖。
这根本不是想象中的煤块,而是从文明时代遗留下来的垃圾。那是一个充满了浪费与挥霍的世界,当“塑料”这种东西被成功发明,人类也进入了自己制造的污染怪圈。每个城市都设置有垃圾填埋场,虽然政府整天都高喊着“垃圾回收”,真正落实下来的部分却微乎其微。被城市抛弃的废物在大型处理厂用机器碾压,形成一个个巨大的垃圾立方体,集中填埋在预先挖好的巨坑之中。
在自然环境下分解的塑料垃圾是否具有回收使用价值这个课题也许有人研究过,也可能研究成果需要投入大笔资金才能实用化,在重视政绩与鸡得屁的领导看来,既然这样做无法让自己的位置上升,换上一顶品质更高级的乌纱,劳心劳力做了又有什么用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前人遗留的塑料垃圾成为了野蛮人重要的资源。宿主记忆表明,牛族之所以拥有精良的金属制造工艺,与这些古老的遗物燃料之间有着极其重要的关系。
天浩没有拒绝同彪热情的赠礼,他带着满满一筐泥炭走了。
这东西的确很耐烧。拳头大小的一块,燃烧时间是同等体积木柴的十倍。
夜深了。
天浩毫无睡意。他目光阴沉,盯着火塘里那块燃烧的泥炭陷入沉思。摇晃火光在熟睡的天峰等人身上投射出成倍放大的黑色阴影,仿佛在嘲笑着天浩这个陌生外来者。
他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蚊呐自言自语。
“这个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
磐石寨鞣制鹿皮的主要介质是草木灰,这东西可以有效去除附在兽皮内层的残余脂肪。冬天的阳光不如夏季那么强烈,鞣过的皮子只能分发到各家各户,在火塘前搭起木头架子,用适当的温度烘干。
一大早,天浩带着天狂带着工具出了门。他们铲起木屋后面的雪层,用铁镐刨开坚硬的冻土,挖出一个长约两米,深达半米的沟槽。
用木头搭建一个简易窝棚并不困难。天浩早就想建造一个厕所。身为男人,小便也就罢了,反正背过身子在僻静角落里没人看见。其实磐石寨的野蛮人无法理解很多文明时代人类的做法,也很难想象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下裤子大便是何等尴尬。有人说这是一种心理疾病,都是家家户户有了独立卫生间以后惯出来的。曾几何时,大地上到处都是蹲位之间从无间隔的公共厕所。蹲下去,你看得见我的私密,我对
第二十五节 交易品
“你们的存粮还挺多啊!”浩平眼里全是羡慕。他现在才注意到吊挂在房梁上的一块块鹿肉。从部位和体积判断,应该是一头分切开的整鹿。
孚松脸上露出一丝得意,夹杂着毫不掩饰的高傲:“怎么,你们青龙寨断粮了”
“上周开始就没东西吃了。”浩平叹息着,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寨子里杀了五十个人,狩猎队昨天回来,只弄到一头獐子。良栋实在没办法,这才派我到你这儿看看,能不能换点粮食。”
青龙寨是人口数量过千的大寨,良栋是那里的头领,也是地位更高的“千人首”。
孚松目不转睛地盯着浩平,他把擦抹过盐的鹿腿放到一边,用剪刀剪短了胡须的褐色嘴唇咧出一个微笑:“你想换多少”
“一百个女人。”心中早有计较,浩平回答的很干脆。
“具体怎么换”孚松想知道更多细节。
浩平有些犹豫。他很清楚,“你们寨子里有多少粮食”之类的问题不可能从孚松嘴里得到答案。可是人人都想要追求利益最大化,用活人换粮,实在是迫不得已,却总比直接把人杀死吃肉要好得多。其实这也是北方蛮族在缺粮时节同族之间最常见的往来手段。以青龙寨和磐石寨为例,大家都属于牛族中的“雷牛”部落,我今年缺粮换给你一百个女人,等到明年或者后面你的寨子缺粮,这些人还可以用同样的方法再换回来。而且换过去的女人与原来寨子之间也会往来,说不定因为战乱或疾病等意外情况,两个寨子还会合并在一起。
“你们的狩猎队运气不错啊!居然弄到了这么多的巨角鹿。”浩平舔了舔沾在嘴角的肉油,试探着问:“一个女人换一头鹿,你看怎么样”
孚松眼睛里闪烁着精明与讥讽:“你是在开玩笑吧!”
北方蛮族成年男子平均身高为两米七,特别强壮的战士可以达到三米。巨角鹿的雌雄体量与文明时代没什么区别。不计算头顶鹿角的前提下,成年雌鹿高达三米,雄鹿还要在这个数字标准上升三十至五十公分,平均体重超过半吨。
如果是温暖的春天或秋天,交易成功率很大,甚至可以用一个女人换到一头半的鹿。可是在这个寒冷缺粮的特殊季节,用一个成年女子交换一头巨角鹿……这是个谁都不会当真的冷笑话。
“呵呵,我就是随口说说。”浩平活动了一下坚硬结实的胳膊,笑得像个狡猾精明的商人:“那么,两个人”
“三个人吧!”孚松不喜欢讨价还价,他在这方面毫无兴趣。之所以耐着性子与浩平说了那么多,完全是为了在对方面前体现一下自己身为寨子头领的威严,以及拥有充足食物不必受到饥饿威胁的满足感。
“三个人……这实在太多了点。”这个数字其实没有脱离浩平的预期,他的心理承受底线是四个人。既然是交易,该争取的好处肯定要尽量争取。
“你给我一百五十个人,我给你五十四头鹿。”孚松直接掐断了他不切实际的想法:“都是剥了皮没有内脏的净肉,多出来的部分算是补偿和添头。另外,我可以单独给你一条鹿腿。”
“两条,我要后腿。”浩平的态度很坚决。“吃回扣”这种事情不是文明时代专属,只要有利益纠纷就会存在。
孚松缓缓点头,肌肉松缓的脸上透出居高临下与掌控局面的笑容。他用清晰的声音发出威胁:“不准用老人和孩子充数,我只要漂亮和强壮的女人。”
“寨子里没那么多的女人。一百一,另外我再给你加上四十个男人。”这是青龙寨首领们多次商议后的结果。
“可以。”孚松提出自己的条件:“女人也就罢了,男人必须是整家整户换过来的那种。”
“那就肯定免不了有老人和孩子。”浩平摊开双手。
孚松对此有些头疼,他皱起眉头思考了几秒钟:“这样吧!你尽量选老人孩子少的那种家户,而且数量不能超过五个。”
“至少是十一个。”浩平计算了一下寨子里能够用于交换的村民:“五个绝对不可能,否则这买卖没法做了。”
交易基本上还算公平。锅里的肉汤已经沸腾,“咕嘟嘟”冒着气泡不断炸开。孚松挺起宽阔的肩膀,吩咐阿玫给浩平盛了一碗,不禁有些感慨:如果没有天浩,磐石寨早已断粮。就在围捕巨角鹿前,自己还与永钢和老祭司商量着用女人去青龙寨交易。没想到他们的日子比自己还要艰难……运气,真正是运气啊!
让天浩成为寨子里新的百人首,倒也名至实归。只是他太年轻了,才十六岁。
带着说不出的满足与舒服,浩平喝完了热乎乎的肉汤。碗极大,一次装满的肉块足有两斤。吃了几块阿玫递过来的烤肉,填饱了肚子,浩平站起来,有些不舍地跺了跺脚,很是嫉妒地说:“打猎这种事情就是看运气。唉……
第二十六节 上缴额度
老祭司的兴致很高,他笑得合不拢嘴,脸上皱纹被挤压得越发紧密:“太好了,咱们寨子里一下子增加了这么多人,明年春天的时候,北边那块荒地可以全部种上麦子,不会再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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