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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女小姨校长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贰把菜刀
叶欢抬头,望着头顶的苍穹,乌云尚未散去,依旧在头压着,宛若一座大山要劈头盖脸的砸下来。
叶欢觉得很闷,闷得心火丛生,他忽然觉得很烦,这天这地,这天地间的人都让他烦透了。咬咬牙,很想砸破这个世界,将头顶的苍穹捅出一个大窟窿。
胡天齐一怔,察觉叶欢在一瞬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脸上的痛苦狰狞消失不见,身上的累累伤痕开始愈合,血已不再流了……还清晰的感受,在胡天齐心中,此刻也会就是庙上供奉的佛像。
高不可攀,令他恐惧,令他心惊胆战,令他有跪拜匍匐的冲动。
十六年了,沈凤歌心底藏着什么,无人知道,吕仙之藏着什么,无人知道,小蛮藏着什么,同样无人知道。
但这十六年过去了,叶欢心底藏着什么,又有那个人知道的。
什么时候,这世道开始变了,连沈凤歌都可以击败叶欢,连吕仙之都可以在他头上踩一脚,说些趾高气扬的废话。
什么时候开始,这世道变得令人讨厌。
叶欢仰头,长啸,左手抬在高空,那一只纤细修长的手掌,宛若我佛之手,充满神性,令人畏惧。
那一刻,空气停止,乌云凝聚,大海之中的波涛更加汹涌澎拜。
且看他,翻云覆雨手。
谁可一怒,惹的天地无色,谁可一怒,惹得大海波涛,谁可一怒,惹得日月无光。
此世上,唯仙人而已。
今日,叶欢一怒,天地无色,大海波涛,日月无光。
今日,叶欢踏破仙凡之隔,迈入仙人之列。
十六年前,面对天地生出来的强人陈鲤,叶欢没有胆量踏出这一步。他害怕孤独,畏惧未知,所以站在仙凡之隔的门前,他停下了脚步。
十六年来,叶大少弃剑隐居,所谓修行之事,自然就已经放弃了。之所以如此,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已经足够强了。
以一个人的身份来讲,他已经站在人类的顶端,那才是真正的束手天下无敌手。
无敌寂寞,无敌空虚,无敌……并不是那样的令人着迷。
这个道理,现在的吕仙之还不懂,而叶欢在很早之前就懂了。在很早很早以前,吕仙之现在所达到的境界,也不过是被叶欢弃若敝履的垃圾而已。
叶大少号称青天之下第一人,难道真以为这句话是说说而已嘛。
十六年后,叶欢为了沈凤歌再次出世,即便在生死存亡的关头,他也没敢迈出哪一步。
只因为大道至孤,真如果踏出哪一步,以后面对的就是孤独漫漫之路,而再想回头,可就办不到了。
但此时此刻,胡天齐的生死终于唤醒了叶欢,同时唤醒的,还有叶欢体内堪称恐怖的力量。
今天,叶欢终于舍得,把这些力量唤醒。
青天之下第一人,十六年前如此,十六年后也还是一样。
前提是,只要他愿意的话。
龙抬头,虎啸于林,百兽臣服,尽皆退避。
在叶欢那只伸在空中的手上,一些力量汇聚,肉眼可见的,是丝丝白线。
叶欢将手掌搁在了胡天齐胸口,那些白线宛若有生命一般,钻进了胡天齐的身体。胡天齐一惊,他察觉到,体内肺腑的伤痕开始愈合,一种澎湃的生机在其体内泛滥。
胡天齐身受重伤,能救他的只有神仙手段,而现在叶欢施展的,就是神仙手段。
此刻,胡天齐算是活了下来。
叶欢将胡天齐放平在地上,开口道:“你先歇歇,我把这里的事情处理一下。”
直起身来,长发及腰,脸上的周围消失,头上的白发完全消失。那一双浑浊的眼睛又一次变得明亮,散发着咄咄逼人的光芒。
陈鲤可以数百年而容颜不衰,更何况叶欢乎。
这一刻,所有的目光都落在叶欢身上,他的身材并不高大,却又一种伟岸的力量。让人望之生畏,不敢直视。
叶欢开口,道出两字:“剑来。”
在地上的老狗牙突然飞起,主动落到叶欢手中,叶欢抬手,挥剑,口中道:“剑去。”
一剑急若风,扑向吕仙之,吕仙之瞬间便有一种被危险锁定的感觉。他仓促之间放开了控制的小蛮,驱动九条恶龙,奔向叶欢。
在刚刚不久前,叶欢就是败在这九条恶龙手中。但时间刚过去不久,这九条恶龙想要取到刚才的作用,可以说已经是千难万难。
这九条恶龙,在叶欢面前,大概也就如杂耍一般。





我的美女小姨校长 第1604章 廉颇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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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7章
九龙出水,狰狞可怖难以描述。虽然为云水所化,但他们丑陋的嘴脸,栩栩如生的鳞片,清晰可见,宛若真的是太古猛兽出世。
此刻,九条恶龙一起攻向叶欢。就在刚刚,叶欢便是被这九条恶龙击败,即便使出了自己的最强杀招,也难逃失败的厄运。
刚刚如此,那么现在呢。
虽然说异人的s级可以和修行者的陆地仙人比肩,然而也只是说说而已。修行者逆天求道,一法通则万法通,也就是说,异人掌握的能力,修行者达到一定境界后,也可以掌握。然而修行者所会的东西,却不是异人可以掌握的。
一种是正道,一种是捷径。
捷径有时候更快,但走得更远,走得更稳的还是正道。
当叶欢重新站起来后,他身上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刻的叶欢,已经不是刚刚的叶欢。
九龙扑向叶欢,狰狞可怖,吕仙之感觉到了此刻叶欢的恐怖。因此第一时间拿出了自己的最强实力。
当九龙得心应手的操控时,那种信心又回到了吕仙之心中。
是的,自己已经拿出了最强实力,而就在刚刚,自己还用这招击败了叶欢。刚才如此,此刻也还是一样。
今天,不是十六年前了。自己心中虽然仍恐惧叶欢,但那只是过往的心理阴影。现在的事实是,自己已经可以击败叶欢,狠狠的将他踩在脚下。
面对九条恶龙,叶欢眉眼不变,他挥出了一剑。
一剑内敛,含而不发,虽然是普普通通的一剑,但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剑身吸引,感觉其剑中似乎藏着莫大的杀机。
一剑,也仅仅是一剑,叶欢面对九条恶龙,斩出了这一剑。然后砍龙头,扒龙筋,剐龙皮……九条恶龙在一瞬间灰飞烟灭,化为齑粉。
吕仙之呆住,站在那里瑟瑟发抖,脸色苍白,冷汗刷刷而落。
终于,曾经的感觉又回来了。他分辨出来,那恐惧不是假的,也并非曾经的阴影造成。的的确确,叶欢值得令自己恐怖。曾经如此,此刻也是一样。
看到这幅情况,东方苏苏和秦思琪的心都落了安稳。果然,叶欢毕竟是叶欢,只要他出手,事情便如水落石出,天大的事情也没有意外。
这样的事情曾经无数次发生过,到了今天也还是一样。
而在所有人之中,最最震惊的便是沈凤歌。他瘫倒在地上,看着叶欢模样,眸子内的震惊无法言说。
沈凤歌曾经击败过叶欢,而且是用硬碰硬的方式,所以他觉得自己了解叶欢的实力,心中对叶欢也是极其不屑。
然而,此刻叶欢展现的实力,和刚刚,和那一天同沈凤歌交手时展现出来的东西,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那一天,叶欢肯拿出这样的实力,更或着说,肯拿出千分之一这样的实力,那自己怎么有半分可能击败他。
沈凤歌的确很强,五岁便被仙人之力洗髓,他从踏入修行之路开始,就比很多人强上许多。沈凤歌足以说的上聪明,甚至也可以说是天才。
但叶欢也并不是泛泛之辈。沈凤歌的很高,但终点未必会超过叶欢。在十六年前,叶欢已然是天下第一人,只要他想跨过那道门槛,就能随时跨过。
得意岛上的那一战,沈凤歌并不知道,他虽然获胜,但侥幸的成分太大了。首先叶欢并没有用兵器,而面对沈凤歌,叶欢也没肯拿出最强实力。假若叶欢真的肯全力对待,沈凤歌不说完全没有获胜的可能,但概率也是微乎其微。
不过,败了毕竟是败了,这是无法抹杀的事实。
但今天,不是当初。
胡天齐的重伤只是一个引子,其实很多情绪在很早之前就开始出现。
叶欢这次出世,可以说日子十分不顺,先败给了沈凤歌,还要被妙玉所救,之后重新出世,也感觉到日子处处不顺。
十六年过去了,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叶欢熟悉的事物已经完全消失,他不了解人工智能,他不了解共享汽车,他不了解现在的通讯方式……
连苏羽都因此嘲笑他:一个老人家,年纪大了,适应不了这个世界了。
这句话,很多人都说过。苏羽说过,沈凤歌说过,就连吕仙之也一直重复。
叶欢老了,叶欢适应不了新世界的变化,叶欢已经被这个时代淘汰……
可是……所有人都忽略了一件事。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手机,汽车……很多我们以为永远存在的东西,都会在一夜之间消失。不过,这个世界再变,总有些东西会永远存在。
那些强悍的,坚韧的,并不会因岁月的流逝而贬值。比如陈鲤,千年之前他是第一强人,千年之后,依然一样。
这个道理,放在叶欢身上也是同样。
叶欢便是叶欢,十六年前如此,十六年后也是一样。当他准备亮剑的时候,这个世界从无人可以遮掩他的光辉。
这一刻,叶欢已经亮剑。
只是一剑,便将九条狰狞恶龙化为齑粉,然后叶欢又斩出了第二剑,依旧是平淡无奇的一剑,恍若六岁幼童也可斩出。
可就是这普普通通的一剑,就令吕仙之感觉,生命将会因这一剑消失。
仓促之间,吕仙之运起所有力量防御身周,他将自己的每一寸肌肤都笼罩在防御圈内,像一只龟缩的乌龟。
叶欢斩出一剑,破开他的防御圈,就像是刀削豆腐一般,没有遇到任何阻力。
之后,叶欢亮出了自己的第三剑,剑举在吕仙之头顶。
这一刻的吕仙之已没有任何反抗的力量。他眼神之中写满恐惧,心中想不明白,为何十六年前自己被叶欢打得落荒而逃。为何十六年后的现在,还是一样。
叶欢轻轻叹息,口中道出一句:“别怕,我送你上路。”
一剑斩下,鲜血淋漓,那曾经强悍的生命,终究在这一剑下消失。
临死之前他想不明白,为何最后败的是自己,明明自己已经胜了的。
他不想死,他还有很多野心未完成……但最后,他还是死了。
如他所说,世间事,不是你想就可以的。




我的美女小姨校长 第1605章 来自北方的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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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8章
乌云散去,阳光重新出现,大海波涛重归风平浪静,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过。
叶欢一剑斩出,本该荣耀,内心却是空落落的。十六年后,他终于踏出这一步,却没有那份欢喜。
有些事情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秦思琪和东方苏苏率先感觉到了这一点,叶欢还是刚才模样打扮,但气质却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虽然他就站在距离众人不远的地方,却令人感觉如此遥远,如此陌生。
秦思琪最熟悉这种感觉,当初在陈鲤身上她便觉察到过。
一日破境,仙凡永隔,今日的叶欢已经是仙人之体,他踏破了那道门槛。某些事物,还能够和从前一样嘛。
场间最感觉无地自容的便是沈凤歌,他曾击败叶欢,以为他不值一提。而今日见到了叶欢所展现的真正实力,他方才明白宝刀未老,老尔弥辣的道理。
自己毕生的执念就是要打败这个男人,曾经以为自己真的已经做到了。直到今日,方才恍然明白,自己的想法是如此荒唐可笑。
这个男人就是不可战胜的,他就如重重一座大山,搁在心头令人喘不过起来。到最后,自己还要被他所救。
终究是父子,血浓于水,可如此复杂的父子关系,自己又该如何面对。
这个时候,叶欢在向沈凤歌走来,沈凤歌很想就这样昏迷过去,此生都不必面对这一幕。
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但沈凤歌并不是逃避的人,他虽然无地自容,但仍睁大眼睛,看着叶欢。
叶欢脚步停住,就站在其面前,二人目光对视。沈凤歌看到,叶欢的目光平静得甚至冷漠,自己想要从中看出些什么,但却什么都没有。
最后,叶欢将手中的老狗牙插在地上,然后转过身去,脚踩浮浪离开。
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叶欢就这样走了,一去不回头,临走前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这一幕,很像当初妙玉离开的情景。他就这样走了,还会回来嘛,从此踏入仙人之路,是不是凡间的一切都无法再令其牵心。
目光落在插在自己面前的老狗牙上,沈凤歌微微沉默。他为什么要把这把剑留下,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把这把剑送给自己。
这是什么……传承嘛?
沈凤歌摇摇头,挣扎着身子站了起来,他身上的伤不轻,但毕竟还能走路。
检查了一下东方苏苏,秦思琪,胡天齐几人的情况,诸人都受了不轻的伤,最严重的便是胡天齐,但在经过叶欢的处理后,也没有性命之忧。
此地的风波已静,众人准备离开此处,但眼下还有一件为难的事情……便是小蛮。
小蛮受了伤,现在昏迷不醒。以沈凤歌的人性来说,他有足够的理由抛下小蛮,若非小蛮,他落不到这步险地,更不用承叶欢的恩情。
从道理上来讲,这样是说得通的,可是世间事,如果都能讲道理,也就没有这么多的爱恨纠葛了。
最后,沈凤歌还是抱起昏迷的小蛮,将她带上了船。
众人离开了荒岛,之后也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沈凤歌带着小蛮回到了金陵。
沈天仙见到沈凤歌后,也是长出了口气,可也不如何震惊。她终究认为,这件事只要叶欢出手,必定是可以搞的定的。
“叶欢呢,他现在怎样?”
“走了。”沈凤歌并不愿提起叶欢这个名字。
“走了,去了哪里?”
沈凤歌摇摇头:“不知道。”
叶欢的确就这样走了,一去不回头,再无音讯,东方苏苏,秦思琪都在寻找他的踪迹,可再没有任何线索。
他似乎凭空消失了,根本不存在这个世界上。秦思琪甚至猜测,叶欢是不是真的破碎苍穹,白日飞升,成了那高高在上的仙人。
而沈凤歌身上受的伤虽然严重,但毕竟经过仙人之力洗体,不轻的伤在短暂时间内被恢复过来。而小蛮的情况和他大同小异,觉醒体内力量之后,很快便自愈了身上的伤势。
然后,两个人再见面都觉得无言以对,谁也不知该说什么。
世间千般事,情之一字最麻烦。
那一天的下午,沈凤歌和小蛮出现在山庄的庭院内。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在秋日的凉风下,草在摇它的果实,风在吹它的叶子,他们面对面不说话,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小蛮是准备开口的,心中酝酿了很长的话,打算在此刻说出口。正打算将千言万语都说出来时,恰在此刻,一辆黑车远远驶来,停在山庄门口。
从车上下来一队人,但这些都不重要,在所有人只见,最显眼的便是那个穿白裙子的女孩。
二十岁左右年纪,头发乌黑,连衣裙包裹腰肢曲线,身上一种特别的气质,能让人在一群人之中第一眼便看见她。
她的光彩无人遮挡,似乎这种人天生就该被人服侍,就该被人当做公主。
便是小蛮一个女孩,在看到对方的那一刻,也出现了一刹那的愣神,颇感觉自惭形秽。
然后,小蛮竟然看到对方一步一步向自己走来。
“她是……”小蛮下意识问,道出了自己和沈凤歌长久冷战后的第一句话。
“白家小姐。”沈凤歌开口,做出回答:“我的未婚妻。”
白家小姐,名唤白鹿,今年二十一岁,与沈凤歌同龄。白家的根基在东北,做的就是进出口贸易的生意,不说富可敌国,也可以说是财倾天下。沈家与白家是世交,生意上多有合作。沈凤歌和白鹿二人从小便定下婚约,平时多有联系,互诉心思,足可说得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天下之大,也不仅仅江南才出美人,白鹿从小生长在东北。白山黑水养育了这俊俏的美人,终年寒冷的天气,给了她雪一般的肌肤。
一喜一笑尽是倾城,一频一怒都是迷人。
所以才有诗赞之曰:北方有佳人。
而这个来自北方的佳人,之所以不远千里过来,只因她和沈凤歌的婚约已经近了,屈指算来,只剩下七天时间。




我的美女小姨校长 第1606章 三女同舟何所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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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9章
白鹿的出现,令庭院内本来就十分尴尬的气氛变得更加尴尬。
沈凤歌本是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人物,然而此刻面对白鹿,却是无言以对。他和白鹿有婚约在身,双方的婚期已不足七天,然而,他又不能否认自己和小蛮之间产生的情感。
从小到达,面对女人的诱惑从未听过,但沈凤歌就像一湖死水一般,从未有过半点波澜,最后也不知为何,是这小蛮打动了沈凤歌的心。
缘之一字,本就稀奇古怪,莫名其妙。
如果沈凤歌是叶欢,那这件事倒是好办了,但沈凤歌毕竟不是叶欢,他只是沈凤歌。以他的思维回路,根本无法应对这样的事情。
沈凤歌如此,小蛮就更不必说了,她如做了亏心事一般,低下头,一言不发。
场上最自然的人便是白鹿了,她目光转了一圈,落在小蛮身上。
“这位就是小蛮姑娘吧,你好,比传说中漂亮。”
白鹿开口,语气平静,她没有刻意避讳这件事,也没有特意强调这件事。她只是在陈述他知道了,但陈述也仅仅是陈述。在目光交汇的刹那,她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盛气凌人,但偏偏令小蛮觉得高不可攀。
似乎这种女人,天生的存在就是令人仰望的。小蛮恍然明白,面前这人是一个优秀到骨子里的人,家世,学识,修养,人品都无可挑剔。
相比之下,小蛮就有些自惭形秽了,毕竟,对方是大家闺秀,千金小姐,而自己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流浪乞儿。甚至她心中都隐隐觉得,只有这样优秀的白鹿,才能配得上同样优秀的沈凤歌。
白鹿的目光收回到沈凤歌身上,她道:“沈坏儿,你的事情我都知道,这次来,并非与你为难,人的感情总是无法隐瞒的,如果你有需要,我们的婚约可以做吧。”
善解人意,通情达理,在见面的一刹那,小蛮便败下阵来。她几乎可以说是落荒而逃,将此地留给沈凤歌和白鹿。
当只剩下二人的时候,沈凤歌更加尴尬,他长长叹了口气,道:“抱歉。”
白鹿笑笑:“没有什么好抱歉的,你的意思是要取消婚约?”
“不……”
沈凤歌犹豫了一下,他和小蛮之间的感情无法隐瞒,但他和白鹿的青梅竹马,也毕竟不是假的。在很小的时候,沈凤歌就知道自己将成为白鹿的丈夫。他从未想过改变这件事,也并不想反抗。
毕业之后,也仅仅是想要在结婚之前的三个月时间内,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却是没想到,也就仅仅是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自己的人生出了这么大的变数。一个小蛮,一个白鹿……还有一个苏羽。
心中刚刚浮现苏羽的名字,山庄的仆人来到沈凤歌面前:“少爷,有人来找你?”
“人,什么人?”
“一个女孩子。”
目光顺着仆人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女孩站在门口,不是旁个,恰恰是苏羽。
说曹操曹操到,沈凤歌没有料到,心中刚刚想起苏羽,苏羽便来了。
在自己最危险的时候,苏羽不计前嫌的帮助自己。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若沈凤歌真的踏入了仙人之境,他可能对这些不屑一顾。但他毕竟没有,现在仍然只是一个凡夫俗子。
苏羽出现,慢慢靠近沈凤歌,道:“我遇到一个人,他让我来找你,答应替我做主?”
“谁?”沈凤歌下意识问。
“你的父亲……”
“你碰到他了!”沈凤歌一怔,下意识睁大眼睛。
得意岛上一战,叶欢一去不回头,之后再无音讯。天下之大,在寻叶欢的人不在少数,但谁也找不到叶欢。却是没想到,这苏羽竟然会碰上叶欢。
“他现在在哪里?”沈凤歌问。
苏羽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那一天他找到我,只是说让我来找你,答应与我做主。”
沈凤歌叹了口气,这个叶欢,真是不嫌自己烦。本来已有个小蛮,已经令自己头疼,现在苏羽又来了,再加上小蛮,白鹿……三人聚在一起,沈凤歌当真不知该如何抉择。
出于女人的直觉,苏羽将目光落在白鹿身上,二人目光在空中交汇,苏羽满带敌意的目光看过去,见到的只是一双平淡的眼睛。满腔敌意,如重重的拳头打在空处,毫无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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