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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但是已经十点了,这个点他要睡觉的。
路鹿感到很困扰,但是出于对古代考生的同情,他没有把穿短衫的客人赶走,而是走到便利店门前,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在了门上。
挂了牌子,其他的客人就不会进来了。
临睡之前,路鹿嘱咐短衫客人,让他学完自己走,然后他就回到房间,关上灯躺在床上了。
好麻烦。
明天早上再想那只仓鼠的归属问题吧。
他闭上了眼。
第七章
早晨,路鹿吃完了安闲带回来的包子,开始在银台前无打采的趴着,这让安闲十分诧异。
“小老板,你今天不画你的画了?”
“恩,偶尔也想休息一下。”
而且房间里有个大麻烦没有解决,他根本没心思创作。
路鹿平时早上起来后会在房间里画一天画,但是昨天他被仓鼠挠纸壳的声音折磨了一晚上,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个麻烦打包送走。
但是直接说出口是不是太直接了。
安闲一副女汉子的样不像是喜欢养小动物的。
他该怎样开口才不会被拒绝呢。
因为路鹿在思考的时候不时会往她那里瞄,所以安闲心里有些发毛,被路鹿一脸有话要说的样子看着,她根本安不下心来看书,于是她忍不住道:“小老板,你今天怎么老看我啊,有话直说。”
“你喜欢仓鼠吗?”路鹿踌躇地开口。
“喜欢。”
喜欢?
路鹿眼前一亮,他赶紧去房间捧出盒子交给了安闲,一脸庆幸地道:“幸好你喜欢,这只仓鼠送给你了。”
“小老板,我是很喜欢仓鼠,但是我现在住的公寓不准养宠物。”安闲哭笑不得:“我只是说我喜欢,喜欢不代表我要养啊。”
被安闲拒绝,路鹿眼中的亮光瞬间黯下去了,他也不在银台前呆了,而是深受打击地回到房间,琢磨还有什么人能接手这只仓鼠。
他的朋友不太多,要算熟悉,那就只有沐穆一个了。
想到还有一个朋友能甩锅,路鹿很庆幸他因为麻烦没有删掉沐穆的手机和微信号,这不,现在就用上了。
沐穆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虽然他有时候会犯神经病,但是他对小动物都挺好的,路鹿觉得把小仓鼠托付给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想到小乌龟在他的手中健康快乐的活了三年,他就更觉得自己这个主意不错了。
为了甩掉小仓鼠过上原有的惬意生活,路鹿二话不说拨打了沐穆的手机,完全忘记了自己原先是怎么对他看不顺眼的。
“沐穆,假期生活过得怎么样?”
“很好。”
“你这几天一直没出门吗?”
“嗯。”
“那12号有个画展你要去吗?”
……
东拉西扯的绕了一大堆,路鹿觉得时机不错,终于引出了正题:“沐穆,你喜欢仓鼠吗?”
“喜欢,不养。”不等路鹿解释,沐穆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熟悉的朋友只有这点不好,他太清楚自己的套路了,根本甩不了锅。
但是连情况都没问清楚就挂电话,真是好过分。
路鹿不满地撇了撇嘴。
安闲和沐穆都残忍的拒绝了养仓鼠的请求,这让路鹿感觉天都塌下来了,这种小东西放出去活不过三分钟,他又不能真把它扔出去,这样看来,他只能自己养这只仓鼠了。
想到没有别人帮忙,以后得自己照顾仓鼠,路鹿就觉得日月无光。
“太可怕了,难道我真的要自己养这只麻烦的生物吗?”
“既然没人要,干脆找个宠物医院把它安乐死吧。”
路鹿扭头把视线瞟向仓鼠那边,而仓鼠好像感受到了路鹿不善的眼神,抱着瓜子在纸盒的一角瑟瑟发抖。
路鹿走过去一瞧,才发现仓鼠的圆屁股底下竟然湿了一团,而且它整只鼠都好似受了巨大的打击,一屁股蹲在上面不动了。
“可恶,你弄脏了纸盒我又要打扫,而且帮你洗澡的人也是我啊!”
路鹿恶狠狠地瞪了仓鼠一眼,心情极其不好,然而仓鼠被他凶恶的眼神吓得一颤,在颤抖中瓜子都吓掉了,并且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嗝。
打了个嗝……
路鹿对这个冷漠无情的世界彻底绝望了。
他不会这辈子都摆脱不了这只蠢蠢的仓鼠了吧?
路鹿很绝望。
然而再怎么绝望,他都不能摆脱抚养仓鼠的责任,于是他沮丧地回到房间,打开某宝网购了一堆仓鼠用具,恶补了一堆照顾仓鼠的知识,得不清不白的让仓鼠死了。
由于陷入以后就要照顾仓鼠的沮丧情绪,当天下午路鹿决定画一幅画缓缓心情,于是他打开电脑在数位板上描起画来。
静静地画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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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小时,路鹿感觉心情好了点,就想看个网课学习一会。于是他轻车熟路地摸向鼠标,谁知他一摸竟然摸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
“什么玩意?”
路鹿感觉手感不对,但习惯另他按住‘鼠标’状的物体往桌子上摩擦了两下,结果感觉很滞涩,一点也没有平时使用鼠标的流畅。直到他手中传来唧唧的叫声,他才发现他手中的‘鼠标’是仓鼠。
“仓鼠,你怎么从盒子爬出来了?”
被和鼠标并排摆放的仓鼠乖巧的趴在桌子上,它用萌萌的豆眼无辜地看向路鹿,路鹿立马就缴械投降了。
“你长的这么像鼠标,以后就叫鼠标好了。”
把仓鼠重新放回了盒子,但是没过多久,路鹿用鼠标的时候又摸到了这个家伙。
路鹿整个人都不好了。
因为有了一次经验,这次路鹿用手背把仓鼠推到一边,让它别碍事,然后继续用鼠标做图层,谁知这一坨得寸进尺,不停的往他手背上爬,烦的路鹿对它大吼一声:“再爬我手上我就把你送给宋程做红烧仓鼠!”
红烧仓鼠?
仓鼠想起短衫书生对自己流口水的样子,就不由自主的僵住了,对此路鹿大感欣慰,而且他心里也有了谱,知道这家伙是听得懂人话的。
能听懂就好,他知道以后该怎样对付这个小东西了。
为了日后的安宁生活,路鹿特意对仓鼠放了一番狠话,看到仓鼠抱着瓜子战战兢兢地缩在纸盒墙角,路鹿心满意足地继续画他的画,有了这一出,他相信仓鼠肯定不敢再作妖了。
怀抱着这种自信,路鹿晚上仍然把仓鼠放到了房间里,然而到了半夜,他坐起身满身怨气地望向了盛放仓鼠的纸盒。
“咔嚓咔嚓”
“咔嚓咔嚓”
仓鼠在不停的磨牙。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
路鹿倒在被子里发出一声悲叹。
第八章
过了生不如死的几天,路鹿一直没找到肯养仓鼠的下家,但好在他逐渐习惯了仓鼠的磨牙声,日子也算过的下去。
于是,没过几日他就恢复了神,晚上开店的时候也不再是一副恹恹地样子,而是打起神来了。
如今已经过了半月有余,路鹿对着莫名其妙的客人也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念头,没有逃避的意思,因为这些不速之客给他的画作带来了很多灵感,所以每天晚上他都会开一会时间,做到足不出户就能阅遍人生百态。
从某个方面来说,他的长辈们真的达到了让他多与人交往的目的。
时间转瞬即逝。
一天,古代书生宋程和以前一样,一到晚上六点多就到了便利店里,站了个好座位读书,而路鹿也默许了他不买东西蹭位置的举动,或者说,他巴不得每个来到便利店里的人都不买东西。
便利店里的客人繁杂,他们给出的报酬也各有不同,这就意味着除了和路鹿一个世界的女老师秋彤,没有人会在买东西的时候付人民币,而他们付的金子、果子、死老鼠都是不能变现的东西,所以路鹿每天晚上开店都是在亏本经营。
实际上,路鹿现在都是靠白天的利润来填晚上的空洞,便利店没有负盈利他就谢天谢地了。
路鹿本来就没指望便利店来赚钱,他自己画画的入就能养活自己,所以他对便利店现在的状况十分满意,并在心里感激大姨能给他这样一个机会。
尽管大姨对便利店的实际状况并不知情。
和白天的便利店不同,晚上的便利店来客一般没有规律,所以路鹿学习了安闲的方法,在看店的时候捧着一本书读,什么时候来了客人再给予他们帮助。
反正他也没指望用便利店盈利,也不是专业开店的,服务态度差点就差点吧。
于是,这天路鹿捧着一本《艺术的故事》慢悠悠地读,而宋程照常在复习他的四书五经。
和往常一样,宋程有时看投入了会大声读出来,直到路鹿忍无可忍的抗议,他才会猛然醒悟,不好意思地捂上不自觉出声的嘴。
在宋程安静下去后,路鹿继续读他的书,但是他没读多久,门口的门铃就响起了‘欢迎光临’的声音。
“不可能,便利店里怎么会有人?”
门口脏兮兮的女子发出了一声惊呼,这是第二个吐出‘便利店’词汇的人了。
路鹿立即意识到这是个现代人,不过是不是和他一个世界这点还需要考量。
至少他看到女子身上挂的匕首和枪支,他就知道这是一个不好惹的人物。
如果女子和他是一个世界的,那么她的职业可是个大问题,但是即使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能大大咧咧地把武器明目张胆的挂出来人来历也一定不简单。
于是,路鹿出于自保的心理一句话也没说,任由这个来历可疑的客人在便利店里闲逛。
在路鹿一声不吭的时候,突兀来到便利店的赵雪也吓了一跳,她在末世每天打丧尸,对各种可怕的事情司空见惯,甚至人吃人的惨剧她都能坦然面对,但是今天的事却让她意外地忐忑起来了。
最可怕的不是残酷的现实,而且让人无限遐想的未知。
赵雪是末世位面南方基地里的一名小队长,半个月前她接了清理北区的任务,就带队到北区与丧尸厮杀,好扩大南方基地的安全区。
经过半个多月的开拓,北区的丧尸被清理了七七八八,为了防止残余丧尸的伤害,他们开始挨家挨户的搜寻起来,而赵雪作为队长自然也不了要检查一大片地。
由于清理了足足半个月,赵雪负责的区域已经几乎没有丧尸了,然而赵雪还是检查的很仔细,因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普通人可不像异能者们可以抵抗丧尸病毒的侵袭,只要被丧尸抓一爪子他们就会感染,从而给基地带来大危机。
因为知道丧尸抓人的严重性,所以赵雪检查的万分仔细,在走到一家便利店的时候,她隐约看到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于是抱着不能放过一个丧尸的心态,她径直推开门走了进去,却没想到里面竟然有一只正在看书的丧尸!
“不可能!丧尸怎么可能会看书,难道他们的智慧已经进化到这种程度了吗?”赵雪的心里顿时翻起了惊涛骇浪。
以赵雪的经验来说,在荒芜的北区不可能还有一家正常经营的店,所以她很容易就往丧尸有了智慧那个方面去想,然而没等她举起枪,她就看到旁边的桌子上有一个摇头背书的人,而且背着背着就背出了声音。
“丧尸不会说话,难道这是人?”她惊诧地想道。
看着宋程背的一脸陶醉,而且还不停地用手在桌面上划字,赵雪越看越觉得他像个人,于是她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便利店怎么会有人的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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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荒芜的末世,能有一家正常经营的便利店太不可思议了,犹如在古代看到宇宙飞船,让赵雪有种看到抽象画的荒谬感。
好在,她这种三观崩毁地情况没有持续多久,她的脑海里就多出了一段信息,于是她很容易接受了这是异世界的事实,并知道自己踏到门垫上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这让她松了口气。
在赵雪脸色青青白白的时候,路鹿一直保持沉默,在这半个月来他已经见过了不少客人,也曾和其中的一部分沟通,他知道便利店有种非常不科学的力量,能让每个来到便利店的人轻而易举的接受它,并知道便利店的作用。
诡异是挺诡异的,但确实是让他省了不少力气。
那些异世界的客人千奇百怪的,有动物也有类似于宋程这样的古代人,在他们的世界里,便利店这种东西从来没存在过,所以能有便利店直接灌输到他们脑子里,不管是对路鹿还是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在路鹿无言的注视中,赵雪很快就适应了自己暂时‘穿越’了的事实,同在现代社会生活过,赵雪不用路鹿帮忙,就熟悉地站到货架前挑选自己喜欢的物品。
便利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对于在末世生存的赵雪来说,她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回去,然而她知道自己还能在便利店里呆上一会儿,就不急着搬东西,而是拿了一瓶青岛啤酒和一包黄鹤楼香烟走到了宋程旁边。
宋程坐在便利店的一角,那里摆了三张桌子,赵雪瞄了一眼宋程,发现他正投入的看书,口中还念念有词,尽是些听不懂的东西,就摇摇头,自觉地坐到离他最远的那张桌子处。
坐下来以后,赵雪才有功夫仔细地打量这家便利店,这家便利店设施完备,和末日前的便利店一样清新整洁。在末世呆了两年,这种充满了人味儿的便利店她就像前世才见过一样,见了十分怀念,也十分遗憾。
要是我的世界也能这样就好了,赵雪这样想。
看到坐在前面的古装小哥摇头晃脑的看书,赵雪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在末世,已经没有人能静下心来看书了,人们的所有心思都放到了生存和吃饱饭上,像这样悠闲的看书,在末世降临的那一刻就再也看不到了。
想到这儿,赵雪心里有些闷,她就拆开了烟盒,从中拿出一根烟叼在嘴上。
“哗”
一团火苗从她的指尖燃起,她用火苗对准了香烟,然后回了火系异能。看到香烟的头部刚好点燃,赵雪觉得非常满意,她觉得她的异能控制的越来越好了。
夹起烟,赵雪狠狠地吸了一口。在末世,香烟和酒已经成了昂贵的奢侈品,只有基地高层才能享用。她虽然是异能小队的队长,但比起那些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也只算是一个小人物。这样的小人物偶尔能吃到肉已经很不错了,至于香烟,他们小队半年能分到一条,平均下来每人半包,根本不能肆意的抽。
但现在,她终于能抽个尽兴了。
赵雪越抽越嗨,她一边夹着烟吞云吐雾,一边打开啤酒的易拉罐,喝一口清爽的酒,感觉惬意无比。
算算时间,这样肆意抽烟喝酒的日子已经一年半没有有过了,在末日刚开始的那半年,烟酒这类东西还不甚珍贵,没有粮食重要,但是随着基地里种了粮食,而烟酒这种奢侈品不再浪资源生产后,她就不能时常喝酒抽烟了,这让她这个老烟枪在开始的那一阵无比难受,竟是被活生生地半戒烟了。
赵雪边抽边喝酒,喷的整个角落都是一股呛人的烟味,路鹿离得比较远,感觉还好些,然而从没接触过香烟的宋程可接受不了这股味道,于是他捂着嘴不停地咳嗽,让不时用余光观察这里的路鹿注意到了。
“这位阿姨,便利店里不准吸烟,麻烦把烟掐了。”
“什么?阿姨?”赵雪不敢置信,自己才刚过二十六岁,竟然会被人叫成阿姨。
赵雪打量了一下路鹿,青年才二十出头,叫自己阿姨也太过分了。
“难道我在末世老的像四十岁的女人?”她忍不住这样想。
第九章
其实赵雪并没有妄自菲薄,从她那张充满了污垢的脸上,还真看不出她到底多少岁。
但这也不全是她的错。
说句实在话,在末世水都是需要节约的资源,因此再爱干净的女生也才一各月洗一次澡,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即使是天生丽质的西施,也不变成蓬头垢面的婆子。
就像‘仿佛兮若轻云之闭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的甄姬,也不是被曹丕用手搓去了她脸上的污垢,才知道她美如洛神的吗。[1]
所以路鹿这样叫,一方面是气她在便利店里抽烟,一方面是真以为她奔四了。
被路鹿这样一叫,赵雪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虽然末世的女人对容貌已经不那么重视了,但作为一个女人,赵雪还是希望自己年轻漂亮的,谁知路鹿开口就这么毒,让她几欲抓狂。
赵雪开口就想怼回去,但她仔细想了想,在便利店里确实不应该抽烟,于是她就掐了烟,颔首朝路鹿和宋程道了歉。
“真是在末世里呆久了,一会到正常的世界都不适应了。”赵雪苦笑,又觉得感慨万千,其实她宁愿一辈子这样不习惯,也不想回到那个道德素质都丢的一干二净的末世了。
尽管末世可以肆意妄为,但在这样一个溃烂的世界,拥有自由又有什么用呢?
连生命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连下一顿饭都不知道在哪儿,这样的世界,再无拘无束也没有任何意思。
掐灭了烟,赵雪顿时觉得失去了很多趣味,连凉爽新鲜的啤酒喝起来也索然无味了。
赵雪寻思着没有烟下酒,有个罐头下酒也不错,于是她又到货架前溜了一圈,挑了个午餐肉罐头开盖,准备用这个配酒吃。
在末世,肉是仅次于烟酒的一大奢侈品,虽然末世来临后有很多动物变异,他们这个异能小队也经常能狩猎到一些异兽,所以不缺肉吃,但是异兽的肉又酸又柴,加很多大料也非常难吃,除了补充体力,赵雪根本就不想碰这比野菜根还难吃的肉。
所以,他们小队除了满足自己所需外,还会把剩余的肉卖给基地官方,用以换晶核修炼,因为异兽肉在他们眼里难吃,但在基地里还有很多人是吃不到肉的。
这样难吃的肉还很有市场,肉类的缺乏可见一斑。
赵雪怀着虔诚地心思从罐头盒里拿出一片午餐肉,在入口前,她好生端详了一番这片肉的颜色,这种末世前正常动物产的肉比起烟酒还要珍贵,让每个肚子里缺少油水的末世人见之就欲罢不能。
仔细闻了闻午餐肉那诱人的肉香味,赵雪怀着激动的心情小小的咬了一口肉,




位面便利店 分卷阅读10
在入口的瞬间,午餐肉绵软微咸的滋味就在她的口中绽放开,让她忍不住连着口水把肉囫囵吞了进去,香的不能自已。
“这才是肉应该有的味道,跟午餐肉比起来,异兽肉尝起来简直是毒草!”
赵雪舔了舔嘴馋,回味午餐肉油腻滑润的油脂味,或许对于平安世界的人来说这肉有点咸,还有点腻,但是对于一年也碰不到几回肉的末世人来说,这种肉的味道刚刚好,让他们能一下子把肉和油吃个够。
就像古时候吃杀猪菜一样,在贫穷的农家,每次过年做年菜的时候都会把肉做的尽量油腻,以重口味来满足小孩儿们的嘴,好让肉的滋味在嘴里多留会儿,这就是穷人的生活哲理。
在古时,人们不常吃肉,所以每次吃肉的时候都狼吞虎咽的,赵雪也不能俗。然而她刚把肉吞下去就有些后悔,因为午餐肉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她后悔一下子就把肉咽下去,没有好好咀嚼一番,尝完滋味再吃下去。
“可惜,可惜,浪了一块好肉!”赵雪十分惋惜。
喝了一口酒润润嗓子,赵雪珍惜地夹起那块咬了一小口的肉放到嘴中,这次她一口咬了一半,却吸取了前次的教训,没有急忙把肉咽下去,而是把半块肉都含在了嘴里,用舌尖仔细品尝起了午餐肉,直到含到再也品不出咸香味,她才珍惜的把肉嚼碎咽下去,再配上一大口酒。
“有酒有肉,爽!”
吃完了半块午餐肉,赵雪再没耐心慢慢品味,她把剩下的一半丢到口中,略微嚼了几下就匆匆咽了下去,喝酒冲味,尽情领略这种大口吃肉的酸爽味道。
被这样的吃法给爽到,赵雪抛弃了细嚼慢咽的做法,开始一块肉一大口酒的吃喝,这样的吃法十分爽快,让她打心里舒坦,但也让她吃的心疼。
赵雪大口嚼着午餐肉,每吃掉一块肉她就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因为她完全是用原本能吃好久的肉来换一时的爽快,算起来根本不值。
在内疚感和爽快感的双重冲击下,在便利店凉爽的空调下她都吃的满头大汗,完全是让纠结给逼的。
吃完了最后一块肉,赵雪依依不舍地舔了舔还有残留肉味的手指头,然后一口气喝干了易拉罐里所有的啤酒,虽然以前吃过很多山珍海味,但是现在,在赵雪心中没有比午餐肉配啤酒更绝妙的搭配。
如果在末世能天天吃到这样的肉罐头,她愿意用短命十年来换。
在赵雪尽情吃喝的时候,宋程也忍不住抬头来看。虽然远隔一张桌子,他闻不到午餐肉的香味,但是肚子仍然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在来到便利店前,他刚吃过晚饭,但是他的晚饭是两块冻好的粥。
与其说粥,那也是抬举他自己,那粥稀得可以说是稀饭,甚至说是米汤都不为过。
学习心怀天下的范仲淹大人,贫穷的宋程每天会煮一锅粥,然后等晚上冻好后分成四块,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吃两块,然后安慰自己这是学习范仲淹,既然范仲淹大人每天吃两块粥就能度日,那么我也行。[2]
然而,坚强的意志显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宋程仔细想过,如果自己能有一个好朋友愿意把好饭好菜送给自己吃,他一定不会像范仲淹大人一样有节操,他可以肯定自己一定会把那些好饭好菜吃个光,而且连盘子都会舔干净,一丝油花都不会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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