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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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万一这两块肉和异兽肉一样难吃,岂不是毁了这碗好面?
想到这儿,他们开始痛惜起队长的莽撞来,把肉汤全倒进锅里,万一毁了一锅汤可如何是好?
要知道泡面的华可全在汤里啊!
“大厨,这牛肉好吃吗?可别也和异兽肉一样难吃啊?”在其他人犹豫不决的时候,少年耿直地问了出来。
干得好,这肉到底好不好吃啊?
你自己都没吃,怎么知道这肉能吃的?莫不是想拿我们试毒?
众人都为少年的提问默默点赞,除了赵雪,她在便利店里尝过肉罐头,早没了吃异兽肉的阴影。
“你们别多想了,这肉特别好吃。”
大厨忙着吃面没回答,倒是赵雪身先士卒地咬了一口牛肉,做出美味的样子。
“既然赵姐说好吃,就一定好吃。”
少年不管其他人的反应,夹起一块就吃,而鸡贼的大厨也翻出沉到碗底的牛肉吃了,一脸陶醉。
见到大厨也吃了,剩下的两人才知道了他的险恶心思,不过此时他们顾不得计较这么多了。他们纷纷夹起了自己的牛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天哪,这牛肉太好吃了,不愧是末世前的肉!”
“呜,一共只有两块,吃完了我以后还怎么吃难啃的异兽肉啊!”队里的短发妹子悲鸣出声。
看到队友纷纷都说好吃,瘦男也狠下心狠狠咬了一口肉,然而他的唇齿刚触到那厚实的牛肉,他就感动地泪流满面:“天哪!我竟然在末世吃泡面,还第一次吃到了牛肉!”
“嗯?末世前你没有吗?”短发妹子好奇地问道。
“没有,买泡面为什么要单买牛肉。”瘦男理直气壮道。
牛肉被酱腌过,散发出独特的酱香味,特别带劲,可惜好吃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的。
虽然牛肉罐头很良心,牛肉也很厚实,但在异能者的大快朵颐下,他们几乎一张嘴一闭嘴,两块牛肉就消失在他们的嘴里。
“呜~怎么吃得这么快啊?”
短发妹子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而她旁边的瘦男也赞同道:“没错,只有两块确实不够吃,但是末世能吃到一盒牛肉罐头已经是奇迹了。”
瘦男说的有理,短发妹子也不由陷入了低沉的情绪。
也是,吃完了这顿还不知道有没有下顿,这样的酱牛肉,说不定她后半生都没机会尝了。
吞完了两块咸香的酱牛肉,众人呼噜噜地把剩下的泡面吃了个光。
当筷子再也捞不出面的时候,他们开始端起碗来喝泡面汤,仰起脖子就把汤囫囵吞枣地喝完了。
“香!辣!有劲头!”
一碗汤下肚,大厨长舒了一口气。
虽然辛辣的汤已经下肚,但沉淀在胃里的辣味却直冲他的嗓子,让他畅快淋漓地出了一身汗,满身都说不出的舒爽。
“爽快!”
英男喝完了自己的泡面汤,又盯上了大锅里的汤。因为大厨说想喝尽管舀,他也就不客气,直接用勺子给自己舀了满满一碗,非要喝到肚圆再也喝不下为止。
在英男和大厨之后,其他人也如法炮制,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汤。
在喝这碗汤的时候,大家都喝的十分仔细,不再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得尝不到味道了。
他们小口小口的喝汤,还真尝出汤里有一股牛肉的酱味,不过很淡。
大厨说这是他们的心理作用,他们也不在意,好喝就行了,管它是不是心理作用呢。
在众人你一勺我一勺的舀汤下,一锅汤很快见了底。
到了最后,他们连锅底也不放过,干脆又煮了一个锅底的水,把水喝干净。直到尝不出泡面的咸味了,他们才放过了这口锅,踏上了回程的旅途。
第二十一章
蓝星
虽然路鹿觉得赵雪教的方法略掉节操,但还是用这种办法贱卖了几件首饰和几块金条,换了些钱。
有了钱,路鹿终于不用在每天画稿中度过了。
尽管他现在每天还是画八小时,但是画自己喜欢的画和画别人要求的画是两个概念。
平时路鹿每个月只接三四张稿,足够自己生活就行,除非某个约稿特贴合他的心,他才会主动去接。
抽空换完了钱,路鹿觉得自己一生的节操都掉在那家当铺里了。
好在,金钱给了他安慰,客人们每次限购的额度也涨了一些,现在每人每次可以买五件了。
至于赵雪,只要她能搬动,路鹿随她拿多少。
这也算是投桃报李了。
有了赵雪的经济援助,还有了宋程帮忙解决快要到期的食品,路鹿总算能吃点好的了。
然而这天他没有点外卖,干脆拆了桶方便面,用热水泡着吃。
“吸溜吸溜~”
“吸溜吸溜~”
许久没吃,偶尔开桶泡面味道还是不错的。
尤其是在夏天的空调房,热乎乎的泡面汤暖到了心里,为身体提供了热度。
熟练地用塑料叉子吸完面条,路鹿把泡面桶扔到垃圾桶里毁尸灭迹。
去洗手间洗干净手后,路鹿终于能在晚上的开店时间里捧着一本书,悠闲地度过夜晚时光了。
“路鹿,今天我又来了。”
路鹿不用抬头就知道那位是山区支教的女老师,自那天之后,女老师隔三差五的就会来一趟,可以说除了宋程,她是路鹿最熟悉的顾客了。
“秋姐,最近过的怎么样?”
一来二去,路鹿和秋彤也混熟了,所以没事的时候两个人也会闲聊。
在山区呆久了,那里只有秋彤一个老师,所以能跟路鹿当面聊天,也是她一天中不错的消遣了。
“还行,教学逐渐步入正轨了。就是那些孩子基础很差,有些孩子每天要在家里做很多农活,所以上课的时候经常提不起神来。”
“唉,这样想提升成绩,也非常难呐!”
秋彤想起山区的状况就想叹气,她想让孩子们多读些书,争取能考到城里读中学。
虽然现在已经有阶级固化的趋势,底层的人想要往上爬越来越来难。就拿那几个顶尖大学为例,能考上顶尖大学的农村孩子越来越少。
因为城里的孩子在娘胎里就有早教,有为了好学位买学区房的父母,比起资源更多的城市孩子,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但无论如何,这条读书的路子还没有被堵死,读书能改变命运,在这山村里是确实货真价实的。
所以,她一直坚信,这是改变孩子们命运的最佳方式。
跟路鹿讲了一番最近工作的状况,秋彤的心里舒服了许多。于是她跟路鹿打了个招呼,就前往货架前采购最近需要的生活用品了。
“嗯,最近每天的三餐都是白菜萝卜,买点肉改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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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好了。”秋彤站在肉类的货架前心想:“山里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吃起来非常新鲜,但是整体这样吃,身体也消受不了。”
她摸了摸自己突出了一圈的锁骨,终于下了决定:“买捆火腿肠好了。火腿肠好保存,能吃很久,而且独立包装,可以奖励给学习用功的孩子。”
在山村小学呆久了,秋彤对孩子们也有了感情。
不管是那天傍晚门槛上到的大葱,还是孩子们那一声声甜甜的老师,都让她越来越喜欢这些孩子。
于是,潜移默化之中,在平时的生活里秋彤不再只想着自己,也开始考虑起学生的需求。
“把火腿肠当做给学生的奖励,果然有点太单薄了。”
秋彤仔细回想城里的孩子表现好了老师会发什么奖励,有糖果,有小红花,还有各式各样的文具……
“小红花就不必要了,他们学的很努力,只是之前底子打得不好,进度跟不上。”
孩子们写应用题的时候经常会犯一些低级错误,丢三落四。一开始秋彤还会批评他们,认为他们没上心,但是知道缘由后,她就耐心了许多,不再因为这个批评他们了。
这个山村很苦,所以很少会有人来这里体验生活,就连秋彤,也是一时脑子犯热才会选择这里的。
要是她早知道这里会艰苦成这样,打死她她也肯定不来。
她问过那些孩子以前是怎么学的,孩子们说,自从上一任只有初中学历的老师去世了后,他们就回到了家里,直到有前来支教的大学生体验生活,他们才再次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重返了课堂。
秋彤一听这个,就不再强求孩子们了。
前来支教的大学生们有很多不是教育专业,只是想锻炼一下自己,或者抱着公益的心情来到这里,所以水平良莠不齐。在这样恶劣的师资条件下,孩子能学成这样,真的很不错了。
而且他们平时还要帮家里干活,每次大学生们回去他们又要失学,这样断断续续地学东西,能记住这些,已经是很热爱知识的行为了。
综合考虑了学生们的实际状况,秋彤觉得糖果和文具都必不可少。
有些学生的家境困难,连文具也负担不起,干脆她把文具统一发给所有学生,这样不差别对待,又能减轻学生的负担,让他们能专心学习。
至于糖果,这个和学习无关,如果直接给学生,可能会起到不好的影响。所以她决定设一个学习进步奖,每次学习进步的孩子就可以领一些糖果作为奖励,激励他们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学习上。
在脑子里勾画出章程,秋彤在货架上心挑选了一些实用的铅笔、橡皮、作业本,准备带回去给学生用。
有些学生家境困难,承担不起铅笔的消,只能把用到头的铅笔绑在树枝上,以此延长铅笔的使用时间。
然而,即使这样,铅笔还是时常不够用,所以他们会用树枝在泥地上练字,让秋彤格外心痛。
秋彤自知,她的力量很微小,不能让孩子们有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她只能尽量让他们的学习条件好一些,更好一些,就从文具开始。
第二十二章
付完了钱,秋彤左手抱着一大摞作业本,右手拎着一个塑料袋回去了。
今晚,她的晚饭还是白菜汤加两个煮土豆,不过这次有了火腿肠下饭,味道也就不单调了。
吃完沾了盐的土豆,秋彤低头把清淡的白菜汤喝到了底。
在来山村前,她吃饭的时候经常剩饭,而见识到孩子们对粮食的珍惜后,她就再也没有剩过一口饭。
一个人无所事事的时候,秋彤想过原因,可能是她每天走山路,运动量增大的缘故,也有可能是这里的饭太清淡了。
就像《红楼梦》里,刘姥姥来大观园吃饭的时候,一盘里的每个面果子都吃了个遍,而其余众女只是动动筷子。
尤其是林黛玉,平时吃饭略动半碗粳米粥就不错了。
这固然是大观园里的小姐们不常运动,所以食欲不振,但另一方面,这也是大观园物质太丰富的缘故。
不提别的,小姐们平日里的水果点心总是不缺的,桌上也尽是大鱼大肉,让大观园里的丫头们也吃腻了,尽盼着有山野瓜果的野味儿来尝个鲜。
“我现在天天吃带着野味儿的新鲜蔬菜,不知道有多少小姐会羡慕呢。连宝钗和探春想吃个油盐炒枸杞芽儿都要给厨房五百钱,我一分也不用给,自己种尽管够。”
尽管知道宝钗的举措是为了给人情居多,秋彤还是以此来勉励自己。
别说,这招还真有用。有了名人做榜样,她开始觉得自己不那么惨了,连喝白菜汤的时候也觉得味道有滋味起来了。
秋彤离开了店面,但路鹿知道过几天她还会回来的。
只是知道她和自己一个世界后,他就衷心地希望秋彤不要找到这家便利店来。好在秋彤有在山区留两三年的打算,到时候便利店早拆迁了,他就可以顺势跑路了。
“店主,刚才那个娘子,是教书的吗?”宋程问道。
“是,我们这里有老师这个职业,负责教学生读书,而且每个学生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想学也不行。”
这个宋程早就知道了,所以不觉得奇怪,他疑惑的是别的问题:“店主,你们这儿教书的,都是女人啊?”
“女人怎么了?妇女能顶半边天,这话还是我们开国领袖说的。”路鹿懒洋洋地道:“而且女老师细心、耐心,教书育人不是很好吗。”
“什么?这都可以?她们的父母和丈夫都允许吗?”
宋程傻了,他口里念叨着什么‘女子无才就是德’,‘良家女子怎可抛头露面’的话,他觉得农家女子为了生计,上地里耕种是不得已的事。
但是,店主的世界都是‘大同世界’了,人人能吃饱穿暖,小娘子们都可以享受大家闺秀的待遇,她们怎能不顾名誉,仍在大庭广众之下教书育人呢?
宋程疑惑地问了出口,路鹿略一思索,不甚肯定地道:“大概是以前她们只能算是半个人,另一半是财产,而现在是十分之九个人了吧。”
宋程不解,路鹿也不欲多言。正是世道不公,他才会有‘女人不能得罪,女鬼更不能得罪’的信条。要是男女平等,女人心中的怨气没那么重,女鬼也不会比男鬼更可怕了。
就连鬼婴都是女鬼婴比较可怕好不好?
啧。
所以说道士或者阴阳师什么时候能来他这家小店啊?
路鹿在银台上托腮,望眼欲穿地盯着门口,希望有个能捉鬼的来店里消。
最近几天,那个叫何蓝的女主播还是天天来买蜡烛。
不过,和第一次来便利店时比起来,她的脸色越发惨白,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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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散发着一股阴郁的气息,让路鹿一见到她就躲到房间里死也不出来。
因为不想死的莫名其妙,路鹿在网上搜了何蓝的名字,结果何蓝这个女主播在网上很有名,他很容易就得知了和她关系不好的女主播最近接连遭遇不幸,不是出车祸就是疯了。
这个何蓝玩的还是挺大的。
路鹿不用猜,就知道一定是她身上挂着的那个娃娃造的孽。
那个娃娃太邪性了。
但是他没有半分想管的念头。
依据他长期撞鬼的经验,无论是什么方法,对鬼都是无用的。鬼疫一切的物理伤害,人类对它们无可奈何,一旦遇上就只有逃。
要是跑得慢,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托连年撞鬼的福,宅如路鹿,也不得不每天抽出一段时间锻炼身体,特别是俯卧撑和跑步。
当一群人一起撞鬼的时候,死的最快的一定是跑的最慢的那个。
路鹿现在就连画稿的时候,在左手空闲时都会用握力器锻炼握力。
人不能对抗鬼,但可以超越其他人类。虽然这很残酷,但路鹿暂时不想死,只能选择这种不一定有用的方法。
“什么时候能来个真才实学的道士,我愿意折寿十年,二十年都行啊……”
路鹿日常祈求道士先生,百无聊赖的望着门口做梦。在他的注视下真有客人来了,可惜他穿的十分现代,还是个西方人,是道士的可能性极低。
“太好了,人类……还有两只!”
在安静的便利店内,男子的声音不大,却足够让路鹿和宋程两人听清楚。
“年轻那个,一看就营养不良,而且浑身脏兮兮的,肯定不好喝,还是选另一个好了。”他像挑拣货物一般评价着。
“虽然不是十八岁的处女,但也勉强可以入口了!”
如此中二的发言,还大咧咧地说出来,他是白痴吗?
路鹿深深觉得男子的脑子有问题,然而不等他多想,那个疑似神有问题的家伙就朝他飞速袭来。
“店主,小心!”
宋程大声提醒,拔腿就朝路鹿这边跑,可惜此时已经太晚了。
吸血鬼一手牵制住路鹿,张开嘴,把獠牙探向了他的脖颈。
原来他是个吸血鬼。
路鹿觉得很遗憾。
没有见到道士就死,真是很不甘心。
比起死亡,更可怕的是死后也不得安宁。
第二十三章
“呲”
露出獠牙的吸血鬼有些傻眼,明明他已经用牙尖抵住了眼前人类的脖子。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时候他的獠牙应该顺利地插进血管里,畅快淋漓地狂饮一番才对,谁知他不停的把头往前伸,獠牙也划不破脖子。
“不可能,即使是吸血鬼猎人,一旦被我捉住也应该被乖乖吸血才对。”吸血鬼开始怀疑人生:“只要是人类,身体的构造都是相同的,他的脖子怎么这么硬?”
被吸血鬼猎人追了半个月,连泡妹子骗血的时间都没有了。正因如此,饥肠辘辘的吸血鬼心中充满了火气,他一把提起路鹿的领子,左右晃荡了一下,结果怎么闻都是普通的人类。
“真是邪门了。”
吸血鬼的心中很纳闷,然而他此时很饿,再不吸血全身的血都要被冻结了,所以他没有回獠牙,继续凑近路鹿的脖子准备吸血。
【注意:客人再次攻击店主将会受到电击惩罚。】
在吸血鬼快要靠近路鹿脖子的时候,脑内突然传出了这样的声音。
“什么东西?是谁在我脑子里说话?”
左顾右盼了一下,在他身后的人类因为之前袭击他,被他一脚踹到墙角动弹不得了,而被他牵制住的人类紧闭着嘴,丝毫没有说话的意思。
“到底是什么?”
吸血鬼大喊一声,结果店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回答他。
他冷静下来一想,才发现脑子里多出一段信息,刚才他被饿的失去了理智才会忽略这段消息。
“呵,一次攻击口头警告,二次攻击电击惩罚,三次攻击死亡惩罚,这种藏头露面的家伙也敢口出狂言?”
吸血鬼根本不信有人不出面就能把他电死,比起那轻飘飘的威胁,他再不喝血恢复体力,出去就要被吸血鬼猎人逮捕了。
“可笑,我什么时候会在乎这种威胁。”
吸血鬼不屑地冷笑了一下,再次探出獠牙尝试,结果他刚贴近路鹿的脖子,眼前就闪过了一道白光。
“噼里啪啦”
“噼啪噼啪”
一阵触电的生效响起,当噼啪的火花声停止后,吸血鬼已经口吐白沫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路鹿试探着用鞋尖踢了踢他的身体,结果吸血鬼还是一动不动,看样子是被电昏过去了。
“真遗憾,竟然还有心跳,吸血鬼也会有心脏这种东西吗?”
“要是直接被电死就好了。”
试出吸血鬼还活着,路鹿遗憾地提起他的裤脚,往门垫的方向拖动。当拖到门垫附近的时候,他嫌弃地把他扔上垫子,目送这位吸血鬼先生消失。
“衷心地希望你回去能遇见吸血鬼猎人之类的东西,别再来了。”
送走令人讨厌的吸血鬼,路鹿走到墙角,把宋程扶起来搬到自己的床上。
吸血鬼踢的那一下挺狠,但好在都是皮肉伤,所以路鹿从急救箱中找出伤药给宋程涂好,让他休息了一会就好了许多。
“刚才谢谢你,这是伤药,回去在淤青的地方涂就好了。”
路鹿向宋程解释了伤药的用法,然后按宋程的要求,把他的书拿来,让他躺在床上念书。
“好努力……”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每一次路鹿都被宋程的学霸之力折服。当宋程觉得时间不早后,他又扶着宋程到门垫回去。
至于开店,在扔走吸血鬼后他在门内里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挂牌,有这个东西,晚上就不会有异世界的客人来访了。
第二日晚上
宋程在和平时相差不远的时间来到了店里,从书箱中拿出一本书开始读。从他走路的样子来看,路鹿觉得他没什么大碍了,也不知道是昨天那只吸血鬼脚下留情,还是店里有保护客人的防护机制。
说实话,当昨天那只吸血鬼钳制住他的脖子时,他真以为自己要死在一只不刷牙的怪物口下,谁知便利店竟然对店主有优待。
客人们都说进店的时候脑子里会被塞进一段信息,仔细想就能知道,可惜他想了数天也没发觉大脑里多出一段记忆,只好无奈作罢。
所以,他对便利店的了解,一直都是从客人们的口述中得知的。
然而,所有客人都没对他讲便利店有防御机制,直到昨天吸血鬼攻击他,他才发现吸血鬼不能伤到他分毫。
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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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吸血鬼一共攻击了他两次,第一次两人之间应该出现了一道屏障,所以吸血鬼只是钳制住了他,却不能伤害他。
而第二次,吸血鬼却直接被电晕过去,然后就被他拖到门口扔掉了。
“要是有第三次,他会不会被直接电死呢?”
没有敢于‘身先士卒’的勇士,路鹿无法猜测第三次违规的惩罚,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惩罚一定不会好受,好让那些违规的人付出代价。
“好无聊,突然希望吸血鬼再来了。”
自从知道异世界的客人们伤不了自己,路鹿开始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如果再来一次,吸血鬼先生可能会死吧,如果他继续大胆攻击的话。”
“但是吸血鬼也是人形的,如果死去会留下尸体那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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