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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少的秘密恋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云檀
这个房间,阿笙还是很喜欢的,她不喜欢的是房间里的那只笼子。
巨大的绿鹦鹉站在笼子里的铁架上,转动着大眼睛望着他们。
陆子初拿了一条温毛巾从洗手间走出来,就看到阿笙蜷着腿缩在沙发里,双手环抱着腿,脸埋在膝盖上。
陆子初坐在她身边,伸手揽住她的肩“怎么了”
“我怕鹦鹉。”
陆子初抬眸看了看,眸色里有光划过,她不是怕鹦鹉,她是厌恶囚禁鹦鹉的那只笼子,像是西雅图常年上锁,束缚自由的铁锁。
“来,擦擦脸。”并没有多说什么,陆子初把温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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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递给阿笙,提着鸟笼下了楼,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客栈老板说的,只知道他们在束河逗留的几天时间里,她再也没有看到那只鸟。
绿鹦鹉并没有影响阿笙的情绪,陆子初再次上楼进屋的时候,肉团竟光明正大的跟在了他的身后,亲昵的依偎在陆子初的腿旁,耀武扬威的看着阿笙。
阿笙忍不住笑了,她原是很少笑的人,这么一笑,只显得一双眸子波光潋滟,十分好看。
陆子初见了,心情也是很好的,早该带她出来走一走了,熟悉的城市,有着太多的回忆,太多熟悉的人,对于她来说,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这只猫吃的很胖。”对猫,他还是很有耐心的,并不觉得烦,只是在坐下时,抬脚轻轻踢了一下肉团。
肉团避开,紧接着再次缠了上来,还真是坚持不懈。
陆子初懒得再理会,接过阿笙手中的温毛巾,已经有些凉了,也不介意,慢条斯理的擦着手。
“老板娘说它叫肉团,好吃懒做,吃东西挺精的,就是不爱捉老鼠。”
阿笙这话一出口,肉团似是感觉阿笙在说它坏话,呲牙咧嘴的“喵”了一声,倒像是在抗议。
陆子初勾了唇,觉得有趣“看来猫比人还懂得享受生活。”
阿笙说“它是家猫,如果是流浪猫的话就没有它这么好运了。”
“哪来的感慨”陆子初好笑的看着她。
沉默了一会儿,她问“我只是想起了外婆,那些流浪猫后来都去了哪里”
提起韩老太太,陆子初表情如旧,不过笑容却有了收敛的迹象,平静无波道“外婆人缘广,她去世后,有人陆续前来领养那些流浪猫,我也养了几只,有专人看管着。你喜欢的话,改天我带你去看看。”
阿笙点头应了,或许不该提起外婆,怕冷了气氛,她开始转移话题,彼时肉团再次宣战,跳上了木艺沙发,缩在了陆子初身旁。
“她一定是只母猫。”这么扯高气昂,倒是让人无法心生厌弃。
“嗯”陆子初垂眸看着那只猫怎么说呢这猫很胆大,也不怯生,“喵”了一声,直接跳在了他的腿上。
陆子初清了清嗓子“也有可能是只公的。”
“母猫思春。”
闻言,陆子初挑眉看着她,阿笙笑了“我去趟洗手间。”
陆子初哪能放过她,所谓“母猫思春”,思的是谁动物思春对象是人,说的过去吗
阿笙这边刚站起身,就被陆子初拦腰抱起,语气故意冷硬了好几分,但却循循善诱“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再说一遍。”
如果她敢说的话。
阿笙不敢说,一手搂着他的脖子,一手抓住了他的手臂,只笑不语。
“不说”陆子初笑了一下,那笑看起来有些危险。
阿笙摇头,笑意却加深了。
陆子初貌似认真的想了想,眸子里光华流转“老实说,你是不是在跟一只猫争风吃醋”
阿笙连忙摇头,见他面露不悦,微微眯了眸,又连忙点头,却是笑出声来。
“笑什么”语气是柔和的,就连目光也温柔了许多,一句默认的“争风吃醋”,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我没想到束河的猫会这么喜欢你。”那只猫叫声一声高过一声,仰着猫脸围着陆子初的腿烦躁的直打转。
从未想过,在束河,她竟然能从一只猫身上收获到这么大的欢喜。
陆子初低低的笑,伶牙俐齿,这话听着喜人,但多少带着恶意的取笑,将她抱到床上,躺在了她身旁,握住她的手,侧眸看她,“顾笙喜欢我吗”
阿笙被点名,看着天花板,嘴角带着笑“改天你问她。”
她的吸引力被天花板吸引。
床的上面,也就是房顶竟然镶了一块大玻璃,越发佩服起老板的巧妙心思,晚上关了灯,躺在床上就可以看到满天星星,如果束河今天晚上有星星的话。
“喜欢”看到客栈内部设计图的时候,他就知道,她会喜欢这里的,有些喜好不管历经多少年,从来都不曾改变过。
“嗯。”
陆子初看着天花板,已经开始想怎么设计卧室天花板了,紧了紧阿笙的手,他说“以后我们可以盖一座这样的房子。”
“一定很漂亮。”靠在他肩上,阿笙闭上了眼睛,似乎房子已经盖好了。
陆子初见她闭上眼睛,不愿她再继续睡着,叮嘱道“不能再睡了,我们去找吃的。”
这一路上,好几顿没进食,她自己也是知道饿的,所以他把食物送到她面前,她吃的时候很安静,并不急,吃几口如果没胃口的话,会停下来喝水歇一歇,过一会儿继续吃。
期间吐过一次,不算太严重,先前咳嗽不已的老太太跟他们顺了好几站路,看到阿笙脸色不太好,皱了眉,关切道“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你们这些孩子,别仗着年轻就不把身体当成一回事,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阿笙听了,心里难免很感动,老太太下车的时候,阿笙亲自把她搀扶到了火车外,离得很远,还能看到老太太在向她挥手再见。
不是亲人,在那一刻却胜似亲人。
陆子初当时还笑着问她“我老了,你会不会这么对我”
“等你老了,我每天搀着你走路,扶不动的话,你就坐轮椅,我推着你也是一样的。”
这次,感动的那个人变成了陆子初。
下楼,老板娘正坐在圆桌前做布艺手工,她有一双巧手,陶罐做成的花瓶,里面插着黄黄的菊花。
阿笙觉得这夫妻俩倒是天作之合。
客栈老板在做木工,他说打算再做几把椅子,到了旅游旺季,客人比较多,有时客人朋友前来串门总不能没地方坐,多准备几把椅子,总归是有备无患。
陆子初站着观察了好一会儿,似是有了兴致,对客栈老板说道“我回来帮你。”
“你会”老板爽朗的笑了。
“可以学。”这人发号施令霸道惯了,说完后才意识到语气有问题,于是改变了语气“可以学吗”
倒是很谦虚。
“当然可以。”客栈老板说着,友好的抱了抱陆子初。
阿笙收回视线,看着跳上桌子终于消停下来,眯眼打盹的肉团,问老板娘“肉团是公的,还是母的”
“母的。”
阿笙笑了,她没猜错,早就说过母猫思春,叫声跟公猫完全不一样。
面前水流潺潺,背后是暖暖的下午阳光,客栈老板娘说“天气好的话,你可以坐在这里看书,或是我们一起说说话。”
阿笙很久没有和人谈天说地,话语太过简洁的话,怕对方会增生不便,但老板娘很热情,发出了邀请,于是阿笙应了下来。
走出客栈,阿笙问陆子初“好端端的,怎么忽然想做木工了”
“我父亲身体不太好,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做把藤椅送给他。”当然,他还需要寻求老板帮助。
阿笙心思触动,一句话顺口而出“我帮你。”
“好,站在旁边别给我添乱。”陆子初笑,手指扯了扯她的脸颊,是真的把她当孩子了。
游走,手指间的一米阳光
更新时间:201485 13:58:49 本章字数:5424
告别t市,远离熟识的人,过往种种似乎离阿笙越来越远,她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陆子初在一起,反倒开始遗忘曾经在她生命里鲜明走过的人。
这么看来她确实冷漠,没有询问哥哥和流沙是否知道她离开了t市,纵使来到依依曾经逗留过的束河,也很少再想起依依。
这是他们两个人的旅行,她总觉得她和陆子初之间的回忆太少,里面掺杂了太多人,所以就连过往也变得格外厚重瑚。
来到束河古镇第一日,这天下午,他们来到了四方街,走在青石板路上,心里有着浅浅的安定。
面的师傅说得对,束河白天还是很温暖的,阿笙穿着中长驼色大衣并不觉得冷,纵使如此还是被陆子初三令五申戴上了帽子和围巾。
一群孩子百无禁忌,嘻嘻闹闹的玩着孩童游戏,有人做新郎,有人做新娘,玩的不亦可乎。
阿笙问身旁的男人“你小时候玩过家家酒吗”
“没有。”顿了顿,陆子初说“我少年老成。”
“铄”
阿笙留给陆子初一道背影,他跟在身后默默的笑,步伐倒是不急不躁。
少年老成,这成语用错了吗
原汁原味的古城,可能天气太好,所以就连特色小吃摊也变得越发生动起来。
阿笙离得很远就闻到一股土豆味,走近,摊主正在煎土豆块,香气四溢。
若是放在以前,陆子初会尽量避免阿笙接触油炸类食品,在国内油炸食品的卫生问题首当其冲,吃多了毕竟不好,但凡事总有例外。
难得面对食物,她有想吃的。
没有买太多,一人份,站在摊位前,她夹起一块土豆送到他嘴边,他吃了,面前是异客他人,第一次在大街上吃东西,身边再有一个她,经历难忘。
是在一家土菜馆用的餐。
束河客栈或是特色饭店里随处可见粗朴的陶罐,素净的插花,越是不加修饰,越是有着震动心扉的美。
她喜欢简单的东西,简单的人和事,在爱情上没有所谓的至死方休,只有平平淡淡。
一座陌生的城,异乡异客,两个人,牵着手似乎可以一直走到天长地久。
陆子初倒是点了很多菜,只可惜阿笙吃的少,倒是不停给他夹菜,直到菜堆的很高,这才放下筷子,单手支着脸颊,像个孩子一样看着他吃。
欢喜显而易见,他看了却是百感交集。
陆子初把青菜送到她嘴边,她吃的少,他看了只会愈发不安。
她吃了,却在他再次夹菜给她时,手搭在他的手腕上,把菜送到了他面前“你吃。”
陆子初不再勉强,或许人真的应该知足,她虽吃的不多,好在没有吐出来。
这里的人似乎闲着没事做,就会找地方悠闲的晒太阳,一张张不同年龄段的脸庞在阳光下很生动。
在大街上看到一位老太太,穿着民族特色服饰,青黑面料,庄重素雅,阿笙问陆子初“这是哪个民族的传统服饰”
“纳西族。”外面还是很热的,见阿笙额头上出了一层汗,陆子初动手帮她把围巾取了下来,摘下棒球帽的时候,掏出纸巾帮她擦着汗。
身旁有一男一女走过,笑着看了他们一眼,走过的时候,男孩身体碰了碰女孩的身体,女孩也效法模仿,倒像是在了。
阿笙收回目光,对陆子初说“我想跟老太太拍张照。”
“去吧”
陆子初找地方把纸巾扔了,返身回来就看到阿笙和纳西族老太太浅浅交谈着,笑了笑,低头摆弄着数码相机,调好焦,一连照了好几张照片。
照好相,阿笙道谢离开,谁知老太太却喊住了她“小姑娘,你找我跟你一起拍照,要给钱的。”
“呃”阿笙抬眸看向不远处的陆子初,他单手插在裤袋里,另一手拿着相机,微笑的时候,嘴角略微向上翘起,线条性感,如果有女人向他投怀送抱,阿笙也不会感到讶异。
纳西族老太太也说了“你男朋友吗小伙子长得挺好看。”
阿笙觉得老太太思维跨度还是很大的,前一秒还在问她要钱,后一秒却被陆子初转移了注意力,直夸小伙子长得帅,难怪刚才跟她合影的时候,老太太笑的合不拢嘴。
她以为,老太太是喜欢和晚辈一起合影的,又怎知合影还要收费。
“多少钱”阿笙问老太太,早已没有了当初拍照的兴致。
老太太伸手比划了数字“1”,阿笙半天没动,100块阿笙觉得这老太太可真狠。
阿笙原本应该讨价还价的,100块钱跟讹人有什么区别但语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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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变得很困扰,阿笙是没有钱的,跑到陆子初面前,尴尬道“拍照还要收钱。”
这样的话摆明了是在问陆子初要钱。
陆子初忍着笑,倒是很配合,掏出钱包让阿笙自己取钱。老太太收取镜头肖像权也没错。
谁知,阿笙把100块钱递给老太太的时候,老太太竟吃惊的看着她,摆手不接“太多了。”
听那语气,似乎是在嫌弃阿笙太实在。
最实在不是阿笙,而是老太太,那个“1”指的不是100块,也不是10块,而是1块钱。
阿笙把1块钱递给老太太的时候,老太太细心收好钱“留作纪念。”
阿笙的郁闷,陆子初看出来了“不开心”
她挽着他的手臂,把头搁在他的肩上,没精神道“刚才老太太是在逗我吗”
陆子初顺了顺她有些乱的头发“被老人捉弄,也是一种福气。”
阿笙一直觉得陆子初在生活上就像是一个智者,说出来的话,看似平淡,却往往能把一个人从坏情绪里解救出来。
回客栈的路上,陆子初偶尔会问阿笙累不累,她知道他是担心她的腿,走的路确实有些长,但不累却是真的。
阳光透过枝干漏下斑驳光影,沿着青石板道路一直走下去,会看到水边有很多酒吧,白天几乎没什么客人,到了晚上才会热闹起来。
阿笙想起了“彼岸”,自然而然就想起了石涛。石涛、吴奈和陆子初三个人,最潇洒的那个人当属石涛。
吴奈在医院里每天分身乏术,有时候忙起来可以接连好几日不回家。至于陆氏,陆氏统领旗下众多集团公司,业务遍及各行行业,譬如地产、货运、商场、酒店、网络、电讯等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陆子初每天有多忙碌可想而知,比起在旅途走走停停的石涛,陆子初能有这样的休闲机会并不多。
这里的水很清,在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水波,一群群黑鱼在游人注视下游来游去,阿笙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黑鱼,对陆子初说“这样一条鱼,我们怕是要吃上好几天。”
旁边有女孩在笑,话是对阿笙说的,但却一直在看着陆子初“这些鱼在当地人眼中很神圣,没人吃它们,要不然也不可能长这么大。”
阿笙脸有些发烫。
“不知道自己吃鱼会过敏吗”出来好半天,她的脸色微微泛白,陆子初拉着她离开。
“可以养鱼吗”不能吃,看看也挺好的。
“可以。”
身后,刚才搭讪的女孩望着他们的背影在发呆,男朋友手背拍了拍她的肩“唉唉,回神了。”
女孩收起花痴表情,看着河里的鱼,怅然若失道“其实我吃鱼也过敏。”
男孩“切”了一声,转身走了“拉倒吧你。”
临近黄昏,束河很安静,小狗很友好,看到行人走过来会殷勤的摇着尾巴。
她终究还是累了,趴在他的背上昏昏欲睡。
陆子初不愿她就那么睡过去,担心着凉,背着她回去的时候,跟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不知怎么的,提起了唐汐,阿笙随口问道“如果我和唐汐一起掉进了水里,你会救谁”
“救你。”竟是不假思索。
阿笙嘴角有了笑意“为什么”
“唐汐会游泳,至于你”陆子初微笑,低语道“旱鸭子,不能不救。”
想了想,阿笙继续问道“如果唐汐也不会游泳呢”
“救唐汐。”
“为什么”可别说他会跟她一起殉情之类的话,太俗。
“你在我身边,我又怎么可能让你落水呢”
低沉的嗓音是温柔的,但阿笙并不买账,跟陆子初对话,她根本就占不到便宜,看着柔和的阳光,轻声呢喃道“友谊和爱情之间的区别在于友谊意味着两个人和世界,然而爱情意味着两个人就是世界。在友谊中一加一等于二;但在爱情中一加一还是一。”
软软的身体趴在他的背上,陆子初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谁说的”
“泰戈尔。”
没有看破,所以才会难过
更新时间:201485 16:34:32 本章字数:4540
这一日,t市茶楼。
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雨笼罩着这座城,雾气笼罩,窗外车辆藏匿在水雾中,在韩愈眼中渐渐化成了虚无,一颗心空落落的,那里面长满了荒芜的野草,拔不掉,割不得。
给阿笙打电话,关机。
给顾城打电话,他说阿笙不在这座城,跟她同时不在这座城的那个人还有陆子初。
顾城在电话那端对他说“韩愈,她已然如此,你和她早已回不去了。”
那五年是他偷来的吗铄
看似无法重回的岁月里,他在午夜梦回时努力回忆,试图把它们刻画在脑海中,却发现曾经鲜活的他们不知不觉间变成了对彼此凉薄的人。
所有的所有似乎早已飘逝在了风声里,谁是谁的才下眉头,谁是谁的却上心头。
有些人,就像是身上的纹身,纵使有一天洗掉了,依然会有疤痕留在心里,只有爱了,心才会疼,爱情如此,亲情亦如此。
阿笙,你可知,我已很久没有去墓园看过爸爸,偶尔经过,也是远远绕开;一直觉得他对不起母亲,殊不知在那场早已不见踪影的婚姻战争中,每个人都是伤痕累累。
门口传来了叩门声,韩愈站着没动,也没有应声的,只是那么望着窗外,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他究竟在看什么。
有人入室,无声无息,他知道展鹏来了。
不是第一次见顾清欢助理,却没想过再见展鹏会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
惊爆的事实,难以启齿的话语,死去的人,时隔多年后被重新挖出来,虽然不见血,但却传来钝钝的痛。
昔日总裁助理,如今小公司职员,展鹏留有一身本领,却不愿再登高商界,他坐在椅子上,面前茶水袅袅,一张脸被雾气蒸发的模糊不清。
他说“成就再大又有什么用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顾清欢一生勤勤勉勉,死后不得善终,她为鑫耀打下了半壁江山,可她死后又得到了什么”
平静的话语,掺杂着生活带来的沧桑和冷漠,也许还有讥嘲,讽刺那么明显,无疑是针对韩愈的。
韩愈对他的态度,完全出乎展鹏的意料之外,原以为韩愈会发怒,但他很平静,至少外表看起来很漠然,就那么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望着窗外的雨雾,似乎神智全都飞走了。
展鹏知道,对面这个男人远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平静,在他的心里定是积压了一团熊熊烈火,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燃起。若是以前,展鹏或许会怕,因为他是鑫耀皇太子,因为他是鑫耀员工的幕后老板,但现在展鹏不怕了。
顾清欢死后,他开始明白,怕是吃人的魔鬼,他如果想要度完余生,就必须克服恐惧。那个所谓的恐惧,包括一个韩愈。
如今,怒的竟是展鹏,静默的那个人竟是韩愈。
韩愈开口问他“你喜欢顾清欢”若不是为了爱,展鹏怎敢一再挑衅他
展鹏冷笑道“是,我喜欢顾清欢,无关爱情,我敬重她。我做了她八年助理,她这一生都在为鑫耀打拼,可一起车祸烧焦了她的尸体,我为她不值。”
面对展鹏的恼怒,韩愈的眼神宛如深海孤舟,随风飘荡,但也随时都能沉没海底“我找你来,不是为了听你和她究竟有多主仆情深,说说录像带吧你是怎么得到的”
“07年,鑫耀被庆誊掏空,顾清欢那时候纵使债台高筑也不曾亏待过我们,后来庆誊被相关部门查账,庆誊老总随时都要面临牢狱之灾,一怒之下起了报复之心,在顾清欢座驾上动了手脚。那天有一位叫徐启光的男人来办公室找顾清欢,他们在办公室谈了什么,没人知道,只知道他们外出的时候,车翻在地,徐启光想从车门处爬出去的时候,不知被什么卡住了,没过几秒汽车漏油引爆。后来我在顾清欢办公桌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盘录影母带,我终于开始明白,为什么顾清欢临死的时候会紧紧抓住徐启光的腿,至死不松手”展鹏眼睛红了,死死咬着唇,这才凝声道“画面中的男人就是徐启光。”
韩愈整个人冷到了极点。徐启光这个名字,任洋查到了,但顾清欢死状他并未亲眼目睹,闻听展鹏描述,只觉得从小到脚都是凉的。
展鹏垂眸,眼里有泪水蒸发“韩愈,你怎么能那么狠她到死还在维护你母亲,维护韩家名声,但你是怎么对待她的”
韩愈眼底拢上了一层阴霾,冷冷盯着展鹏“你想要多少钱,我的意思是封口费你要多少”
“我不要钱,再多的钱也换不回来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人都死了,还要钱干什么啊”展鹏声音很轻,仿佛融在了茶雾里,飘渺,没有丝毫重量。
韩愈静静开口“为她不平”
展鹏疾声道“对,我为她不平,有些真相你应该知道,给你寄去录像带,是想告诉你,你当初错的究竟有多离谱,你欠她一声对不起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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