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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疯人怨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飘浮的遐想
长毛不等回应,啪搭一声挂了电话。
红霞很聪明,知道对方是在警察局打的电话,说话内容尽量往桃色事件上靠拢。
我虽不知红霞的秘密究竟是什么,但现在突然感觉可能不是什么裸照或*视频那么简单了。
原因很简单,因为长毛身在看守所,身上并未搜出什么照片或装视频的u盘。
如果说照片是放在外面的同党那里,到时同党会帮忙在网上发布图片或视频?我认为这也不大可能。
我推理的原因有三,一是长毛的亲密同党应该那天都在场,已经被一网打尽。物以类聚,我不信长毛这种如下水道老鼠般见不得光的人贩子还会有什么高端朋友,即便有,也绝不会帮他做这种勒索人的下流事。
二是既然长毛保留着十五年前和红霞的亲热视频或照片,起初可能只是留个纪念,后来无意发现红霞已经飞黄腾达了,才意识到这东西可能将来也许能用得上。但轻易不能用,是杀手锏,为避免打草惊蛇,必须到最紧要关头时才用。所以,长毛足足忍耐了十五年没找红霞。
也就是说,这个天杀的人贩子过了十五年风平浪静衣食无忧的日子。比我这个遵纪守法的人过的幸福多了。
那么,长毛会把这么宝贵的东西交给别人保管呢?他身边的朋友能是什么正经人呢?既然不是正经人,谁能保证别人不拿着长毛的杀手锏代替长毛来勒索红霞呢?长毛舍得把这十五年都不用的杀手锏给别人用吗?
三是我觉得以现在网络扫黄的力度来看,掌握别人私密照片已经不等于是什么把柄了。因为你无论将照片或视频发在哪个流量大的网站,可能都是秒删的下场。既然是秒删,又如何能火?火不了又如何算是毁了别人?发在专门的黄色网站是不会被删,但问题是,现在专业的黄色网站被查禁的越来越少,只有极少数资深的吊丝、宅男才知道,火不起来。
我有一个戒撸的吊丝同学曾有句名言——我有那大海捞针找黄网的功夫,我女朋友都找到了。
以前网上扫黄还不算紧时,很多女孩都常好奇的问,你们男生看的那些东西究竟都从哪儿找来的啊,我怎么搜不到?
可见黄网东西毕竟不是四大门户网站天天在那儿挂着,多少得有点搜索的技术才行。
而现在不止女孩会问,很多男的也会问,救命啊,以前保存的所有黄网都被河蟹了,还有谁有新的地址啊?
你想想,刻意去搜都搜不到的东西,你将照片发布在上面,能造出什么轰动性效果?能达到陈老师当年和阿娇的亿分之一效果么?
我以前满收藏夹全是黄网,现在打开全是404,网站无法显示。
如果说换我现在掌握了红霞的私密照片,我也只能拿出来吓唬她,如果她真鱼死网破说你去发吧,你他妈去发吧。
那就真尴尬了。
因为我还真不知道上哪儿发,哪儿能发,发完又能火。
要是发在什么人流量大的论坛,秒删之后我可能还涉及到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
很可能没把人红霞搞臭,自己就先蹲进去了。
既然不是恋人间常有的私密照片,那么红霞是犯了什么罪,被长发得知了?那得是什么重罪啊。
要知道,法律有个诉讼时效性。
如果一个人十五年前犯了点小事儿,十五年内无人诉讼,这案子法庭也就不会受理了,等于那点事儿一笔勾销,法官都不会管了,你告也没啥用了。
一般这个诉论时效性是根据判刑的年数来的,一般来说,你犯的某事可能会被判五年,那么诉讼时效性就是五年,五年内没人起诉你,这事就作废,法庭不会再受理了。
如果是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一般都是重大抢劫案或杀人案,这种案子时效性最长,是二十年。
当然,诉讼时效性的前提是在公安没立案的情况下,立案了情况又有所不同。
而红霞,她如果是一般的小案子,早就过了诉讼时效性,根本不必怕长毛。
那么,这个女人是犯了能判无期或死刑的大案子么?
还是她压根就不知道诉论时效性这回事?
我立马给她科普了一下诉讼时效性这玩意,随后道:“你压根就不用怕长毛,你让他跟警察说好了,只要你不是杀人就不用怕。”





催眠疯人怨 第二百八十四章 花园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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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跟她科普诉讼时效性这玩意,我其实纠结了半天。
我怕我说了,红霞就不顾忌长毛了,不顾忌长毛,自然也不会再求我什么了。那么,我就将再一次与她的秘密失之交臂。
所以最后我还是决定说,因为说了后根据她的反应我能判断出她的秘密到底是属于哪一种,值不值得我继续往下追寻。
假如她听我解释完是如释重负长出一口气觉得没事了,那么肯定是个判刑不会超过十五年的小罪,可能和小曹的秘密没什么关系了,那我也就没多大兴趣了。
如果她依旧愁眉苦脸,说明要么她犯的是大罪,要么就是跟犯罪不搭边,是涉及到家庭伦理的秘密,说不定就牵扯到小曹。
然而让我想不明白的是,就是杀人,现场痕迹也不会遗留太久,十五年前的犯罪如果想指控,如何拿出证据?什么证据能保留十五年之久?
我解释完诉论时效性,注意到红霞脸上有过一刹那的欣喜,但转瞬脸上光彩又暗淡了下来。
“这样啊,那长毛是无法让我坐牢了,但我顾忌的是,这会影响到我的家庭。”
“老曹知道后会将你扫地出门?”我想,看来这可能既涉及到家庭伦理,又涉及到犯罪,太有意思了。
“对!依我对他的了解,一定会!”
红霞刚才说她手上可掌控的金钱很多,但她仍然害怕老曹和她离婚。说明红霞在乎的不仅仅是金钱,还在乎个名分。毕竟曹夫人这头衔,不知道多少嫩模、小明星、年轻姑娘都在垂诞。
我心说既然你这么在意曹夫人的头衔,你又没事对我脱衣服干吗,就不怕老曹发现?
转念又一想,我认为可能是她太寂寞了,风流成性的老曹也许一年都不碰她一次。
雨露是有限的,难以做到均占,给了小三小四了,正室就享受不到了。
现在的情况很有趣,这事对红霞而言,是个天大的秘密,绝不能公布出来,一公布出来就会失去家庭,甚至一切,是绝不能让老曹知道的秘密。
而长毛,开始是希望让老曹知道的,因为他觉得只有老曹才有能量帮他。可他现在听红霞一说也明白了,如果老曹知道了,红霞就完了,老曹不仅不会帮他还会往死里整他。但长毛又顾虑红霞办不好这事,所以长毛也变得左右为难。
所以,我竟不知不觉成了这二人角逐的一个关键点了。
能求得动老曹的人当然不止我一个,但是我的确是最佳人选,时刻伴在老曹身边,且随时可以在家找到我。
这红霞的确机智,短时间内就想出了最好的应对办法。
“那么,现在的解决办法还是只有一个,我去催眠他忘记十五年前关于你的那件事,你就可高枕无忧了。”
“那么我就拜托你了,你要多少钱我都答应。”红霞紧紧的抓住了我的手。
“我不是对你的秘密感兴趣,是我必须要知道你的秘密,否则无法催眠他。”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是这样吗?”红霞有点疑惑。
“你想啊,像他这样的人,下水道老鼠似的见不得光。十五年前应该就开始干坏事了,干坏事的人秘密都很多,我总不可能催眠他忘记那一整年的所有事情,所有秘密吧?那样难度多大?必须有针对性的让他忘记某个关于你的秘密啊。”
红霞征了征露出很为难的神色:“非这样不可吗?”
我坚定的点头。
“我好乱,你让我考虑考虑。”
我看了看墙上挂着的钟,我们在健身房耽误的时间太久了,我催促道:“我先走,你在这慢慢考虑,考虑好了再打我电话?”
“我们晚上去小花园见面好吗?”红霞咬着嘴唇道。
“曹总今夜还会回来很晚?”
“十二点之前他应该不会回来。因为他出门带了司机,只要带司机,那肯定就是他要应酬,要喝酒。”
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我在曹府无所事事的闲逛,无聊时去游了会泳,然后在泳池躺椅上睡了一觉。
我不敢独自外出,我知道,那个杀手组织还在对我虎视眈眈。
上午去人贩子那儿周旋我不担心,因为开始陪着我的是警察,后来有许多人贩子围着我,暗中窥探我的杀手组织未必敢动手。如果暗中直接对我一枪爆头是很容易,但那不是他们组织的暗杀风格。
打电话问了下悦儿审问长毛的情况,悦儿说他坚决不招,什么也不说。现在上面管得严,也不能拳打脚踢严刑逼供,决定对他疲劳轰炸,连审他几个晚上看看。
疲劳轰炸其实比拳打脚踢还要折磨人。
据说,二战时俄罗斯科学家曾在政府授意下做过一个惨无人道的睡眠剥夺实验,对一群死囚道,如果你们能一个月不睡觉,我就放你们自由。
这个实验的目的就是看人能忍受无睡眠的极限天数是多少。
我不知道当时俄国政府做这个实验的目的何在,也许是在研发一种可怕的战争性药物。
能不死,还能自由,当然很多死囚会踊跃参与。
于是,一群自愿参加实验的死囚被囚禁在一个不见天日的房间里,不准外出,可以聊天,可以打牌,可以坐着躺着一切随意,但就是不准睡觉。
很多死囚开始前三天都很亢奋,为能争取到这个可以重生的实验名额而欢呼雀跃。第四天后,大多数人都不行了,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纷纷昏昏欲睡,走路摇摆。
这时科学家开始往房间里施放精神兴奋药物气体,大概就相当于冰毒那样的中枢神经兴奋药物。要知道很多溜冰的人溜到兴奋时,经常四五天不合眼还精力充沛。
在药物作用的帮助下,这群人又暂时恢复了活力。
至此开始每天科学家都会往牢房里面偷偷施放精神兴奋剂。
十一天左右,纵然有使你不想睡觉的精神兴奋剂,但这群死囚仍开始躁动不安了。有的哭叫,有的打闹,有的抓头发撞墙,苦苦哀求,表示想放弃实验,显得这不让睡觉的实验比死和没有自由还要难受。
精神药物会让你不想睡觉,那是改变生理情况,心理上想睡觉的渴望却半点未减。
这群人就处于这种生理不想睡觉,心理上困的不行的地步。
这种人目前最渴望的不是自由,也不是活命,而是睡眠,可偏偏大剂量的精神药物让他们亢奋,完全睡不着。
就好比一个人在沙漠里最缺的是水,你却非要一口一口喂他吃盐巴。
当一个人累到极致,最好的休息办法就是睡觉,而如果只是允许你舒服的躺在那里却不让你睡,这无疑也是一种酷刑。
一个月后,里面的人有些是疲倦而死,有些是焦躁而死,有此是自相残杀而死。硕果仅存的一个人,也成了厌食、厌光,几乎畏惧一切东西的精神分裂。
这时,纵然给他自由也没什么用了。
可见,睡眠对人有多么重要,是完全不亚于吃饭喝水的最基本的生理需求。
现在警局的审问当然不会像战争时的实验那么惨无人道完全不让你睡觉,但多少也会让你睡不好觉。
比如老是故意半夜三更提审你,让你提心吊胆不敢合眼,害怕一睡着就要被叫醒。你真大睁着双眼赌气一样不睡,警方从摄像头中注意到了,偏偏又不提审你。
提审完半小时,送你回去,过几个钟头再审,一晚折腾你三四次,你还能睡得好吗?第二天继续,一般精神脆弱的嫌犯基本都会崩溃。
在不准滥用私刑的情况下,巧妇难为无米之坎,螺蛳壳里做道场,疲劳轰炸算是比较文明又有效的审讯方式了,可能再也没有比它更好的办法了。
我其实很不希望警方还对这种人渣谈什么人权保护,竟然用睡不好觉这么文明婉转的办法来击溃他的精神防线,直接酷刑上多直接啊。
对于人贩子,直接枪毙我都嫌他们死的快活了,最好五马分尸,车裂炮烙,凌迟千刀……
当然这些我只能意淫的想想,现在不是封建朝代,是文明法治社会。
好不容易熬到天黑,我便一直在趴在二楼露台眺望着小花园,如果看到红霞,我就立马下去。
守在二楼楼梯口等候是不现实的,因为曹家很大,我不确定她现在是不是在三楼。
红霞终于出现了,出人意料,她随便挽了个发髻,穿的竟是宽大的浴袍,看起来像刚从浴室出来一样。
穿这种服饰去和我谈这么重要的事情?是不是怪怪的?
我一呆,瞬间明白了,直叹这女人精明。
如果被老曹迎面碰上我俩在花园里,从服装来看,给人感觉就会明显不同。
如果红霞是盛妆出席,抹脂涂粉,香水满身的,那老曹第一反应就是他妈的这两人在幽会。
女人约会会打扮会穿的漂亮点,这是人之常情。
可如果红霞只是随便披了个浴袍,这就明显不像是幽会了,而像是洗完澡觉得热,到外面闲逛透透气,偶遇到了崔医生而已。简直都不用解释什么,老曹一看到就能顺理成章的下意识的那么想。




催眠疯人怨 第二百八十五章 红霞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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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红霞进了花园,也匆忙下楼跟上,左右张望一下无人后,也钻进了小花园。
花园里挂在树上的彩灯忽明忽暗,恰好遮掩住了她脸上岁月的痕迹。
当红霞素面朝天时,我突然感觉她很像年老色衰了的李丽珍。
上次夸她像张曼玉那是为哄她开心随口胡谄的。
李丽珍年轻时的婴儿肥倾国倾城,让人撸到飙血,现在则是落毛凤凰不如鸡,看到就让人伤心怀念青春。
“你干吗这么看着我?是不是我没化妆又老又丑?”
其实我是想着李丽珍的《蜜桃成熟时》、《不扣钮的女孩》等经典三级片入了神,不是盯着她看入了神。
并不是几部三级片这么简单,那象征着一个男孩整个躁动青春的回忆。
“不啊,其实你素颜比浓妆艳抹时好看的多。”我发自肺腑的道。
“给我一支烟!”
我递给她,并给她点上,她熟练的吐了几个烟圈,咳了几声:“呵,好久不抽不习惯了。”
熟女抽烟就是有种说不出的魅力感觉。
现在人常把女人划分为萝莉、御姐、软妹、女王等,我觉得她该是女王和软妹的结合体。
在无助的时候特别软,软的像一戳就碎的水豆腐,让你不忍对她说重话;但在她脱衣勾引你的时候又特别霸道、坚决,像个傲娇女王。
我不打扰她,让她在烟草刺激下静静回忆着不堪回首的往事。
“我现在好像没有选择了是吗?”她苦笑。
“然而我并不是在威胁你,我是在帮你。我不会利用你的秘密来要胁你什么。我不是长毛那样的流氓!”
“这些陈年往事我自己都快忘记了,万万没想到又要让我面对。”
我嘴里说的是:“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嘛,积极应对,请相信我。”
我心里想的是,呵呵,矫情,说一下又不会死。
“这事太长太长了,该从何说起呢?”
“没事,我带了两盒烟!”我拍了拍上衣口袋里的两包硬中华。
“那得从我遇到曹国庆开始说起,有点长。而且很多事情很私密,但又不能省略不说。”大概是真的很私密,这种随便脱衣服的女人竟然脸上也会泛起少女才会有的羞涩的红晕,这是很罕见的情况。
她害羞可能是已经把自己代入到了少女时代。很多在少女时代会尖叫会害羞的事,到了中老年已经泰然自若根本不知脸红是什么感觉了,这就是岁月和习惯的力量。
在哄小孩一样哄了她半天之后,她才开始她冗长的叙述,叙述里有天真无瑕的少女视角、幸福美满的豪门人妻视角、还有最后腹黑的绝望主妇视角。
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很多事,重来一遍,你未必就会像当年那样去做。
同样的事,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做法也不一样,可惜的是,那样的事发生在了她头上。
结果,她选择了那样的做法,那一个念头,害死了很多人。
很多时候,人只是犯下了一个错而已,而为了修补这个错误,又陆陆续续犯下更多更大的错误。
就像为圆一个谎言,你得说更多更多的谎言,所以你得有比听你说谎的人更好的记忆,因为谎言往往总是因为自己记忆力不够好而自己揭穿。
一个女人在十五年前做下的小小决定,在若干年后,竟然害死了心理学泰斗陈跃、小曹的养父养母、养父的亲兄弟、道士、小曹的弟弟、老曹的私生子共七个人。
我是命大,逃过数劫,不然我会和他们一样,死的莫名其妙,连谁害我死的我都不知道。
以下是红霞的自述。
那时我和长毛生活在一个三线小城里,过着柴米油盐租房度日的粗糙生活。
长毛在十五年前是个帅哥,他的梦想是当个原创歌手,那时我还年轻,有着所有年轻人都有的通病——天真。
我并不知道一个在农村红白喜事上只会吹几首曲子的唢呐手距离许巍、汪峰那样的原创歌手到底有多少距离。
我那时以为很近,所以我等他,等他吹到北京,吹到国际,吹到千千万万人的mp3里,手机里。
等到什么时候才绝望呢?
大约是有天在路上我偶遇闺蜜时为止。
那天,我穿着廉价的地摊裙子,素面朝天,和一个家庭妇女一样,在菜市场买菜。
我在穿衣搭配方面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再廉价平淡的衣服我都能将它们搭配的活色生香,路人侧目。
我觉得以我的容貌和气质,本不该出现在脏兮兮的菜市场,这里跟我的气质完全不搭。
但事实上,我每天都要出入这里,只因自己做饭比买快餐吃便宜的多。
我提着菜篮满载而归,回家路上竟然遇到了大学时的闺蜜。她正像没骨头似的依偎在一个有着蛤蟆一样肚子,潘长江一样身高的中年男人怀里。
她比那男人高,所以当她如小女人状低头依偎在那男人怀里时,其实很辛苦很别扭,但她脸上的表情却充满着幸福。
我看着他们上了奔驰车,闺蜜突然看到了我,在车里大叫:“红霞是你吗?”
我用菜篮遮住了脸,推着的自行车不小心倒在了地上:“不是我,你认错人了。”
从这一刻起,我才明白我的生活错了。
为什么我从毕业一直到今天都不快乐?原因就是没钱。为什么没钱?我找的男人不行。
才貌皆不如我的闺蜜可以有的东西,我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她可以提着驴牌包,穿着一身名牌,用着高档香水,坐着高档汽车,而我却要骑着自行车?
我满怀心事的回到出租房中,突然的下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很多时候,你以为这种平淡的生活会一直过到死也不会有改变,但奇怪的是,一个人,一件小事,就能摧毁你的全部生活、理想、信念、三观。
长毛不在家,他接到一个大业务,一个农村土豪的娘死了,他要在那儿噼里啪啦吹拉弹唱忙活三天。
回到家,我收拾衣物,连夜就走了。我买了张到星海的车票,因为全国人都人知道,那里钱多,土豪多。
一到星海,我就换了手机,决心脱离以前的旧生活。
我来这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嫁个有钱人。哪怕这个有钱人胖、丑、矮、挫、病、老、残,我通通都不在意,只要你有钱,你就能拥有我的一切。
因为我实在是受够穷了,受够那些又粗又硬的地摊文胸、受够那些动不动就起毛球变大变肥的廉价内裤、受够那些把脚磨成血泡的便宜高跟鞋,受够买一根针都得小心翼翼算计着的日子。
我找到了一份售车小姐的工作,店不大,算不上4s店。那时汽车业方兴未艾,买车的人越来越多,能买车的自然是经济条件不错的。因为考虑到工作环境主要是和有钱男人接触,我才选择了这份工作。
老板是入赘女婿,继承了其岳父的产业,老丈人仍健在,是垂帘听政的太上皇,所以他很怕老婆。
上班最多不超过半个月,老板就原形毕露了,很好色很变态。他没事就爱拍我屁股,或者假装好心的摸我肩膀,咦,你这儿有根碎头发、有个灰尘、有个头皮屑,我帮你取掉,不然影响店里形象。
我直截了当的告诉老板,你要是想娶我,我马上就同意,如果只是玩玩就算,没门。
老板当然不会离婚,他离婚了就会一无所有,他的房子车子以及店里的营业执照,写着的都是老婆的名字。
但他也没有知难而退,还是依旧不折不挠的骚扰我,我刚到星海,还没完全了解这个城市和售车这个行业,只好暂时忍耐着。
一天,我的忍耐已经到达极限,我想出了个主意,决定报复他。但要等一个时机,这个时机,就是来例假的时候。
在来例假的第四天,我果断走进了一家内衣店,买了一条最淫荡最性感的黑色丁字裤。那是我人生第一条丁字裤,我至今仍清清楚楚的记得它的全貌——它前面是蕾丝全透明,后面是一条细到几乎可以忽略的细布条,小到穿在身上会看不见勒在屁股缝里的小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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