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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又见飞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古龙
这时候,还留在帐篷里的人,忽然听见有一个人出了声音来。
紫藤花听到这个人的笑声,却笑不出来了。
她永远想不到这个人还会笑。
这个忽然笑出来的人,居然就是明明已经死了的李坏。
一个在一个时辰前忽然冰冻冷死了的李坏,如今居然会笑了。居然还能站起来,居然还能走路。
这位李坏先生居然走到了紫藤花面前,居然对这个一心想要他在日出之前就死的女人,客客气气地微笑,恭恭敬敬地用两只手送上一样东西,一样小小的东西。
“这是你的豆子。”李坏说,“我还给你。”
“谢谢你。”紫藤花也露出她最妩媚的笑容,“其实我也应该想得到,像李先生这么聪明的人,当然不会把这种不容易消化的东西真的吃下去。只不过我还是没想到李先生装死的本事居然这么高明。”
李坏笑。
“那是我从小就练出来的,我偷了别人的东西吃,别人要打死我,我就先装死。”他说,“一个从小就没饭吃的野孩子,总得要先学会一点这一类的本事。以后每当遇到这一类的情况,我也改不了这种毛病。”
“等到这个野孩子长大后又练成某一些神奇的内功时,装死的本事当然也就更高了。”
“这一点我倒也不敢妄自菲薄,装死如果装得不像,怎么能骗得过紫夫人?”
“李先生。”紫藤花媚笑着用两根青葱般的玉指拈起了李坏手掌上的豆子,“我真的很佩服你,也很喜欢你,我相信你心里大概也很喜欢我。”
李坏叹了口气。
“老实告诉你,像你这样的女人,我想不喜欢你都不行。”
“那么我能不能求你为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你能不能为我真的死一次?”
任何人都应该想像得出,说到这种话的时候,必然是该到了出手的时候。在这句话开始说的时候,紫藤花已经应该出手。
这出手一击必然是生死的关键。
奇怪的是,这句话说完了很久,紫藤花还是连一点出手的意思都没有。这一瞬间本来是她出手的良机,良机一失,永不再来,只有笨蛋才会错过这种机会。
紫藤花当然绝不是个笨蛋,可是在这一瞬间她却真的显得有点笨笨的样子。
她一直想要李坏的命,李坏这种人本来也绝不会放过她的。在她显出这种笨笨的样子的时候,当然也是李坏最好的机会。
可是李坏居然也没有出手。
这两个绝顶聪明的人怎么会忽然一下子全都变成了笨蛋。
更怪的是旁边居然还有人为笨蛋拍手鼓掌。
公孙太夫人鼓掌。
“李先生,你真是了不起,连我都不能不佩服你。”
“不敢当。”
“你究竟是用什么法子把她制住?”
“我只不过在她来拿我手里这颗豆子的时候,偷偷的用我的小指尖,在她掌缘上的一些小穴道旁边,轻轻地扫了一下而已。”
“所以说过了两句话之后,她的这只手就忽然变得麻木了,当然就不能再出手。”
“现在她的右半边身子,是不是已经完全麻木了?”公孙太夫人问李坏。
“大概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你也不必再出手了。”
李坏笑,公孙叹息:“李先生,不是我恭维你,你手上功夫之妙,放眼天下,大概也找不出三个人能比得上你的。”
李坏眨眼,微笑,故意问:
“找不出三个人,两个人总是找得出来的,太夫人是不是这两个人其中之一?”
“如果我说是你一定不信,如果我说不是你也一定不信。”
“我相信是。”李坏的回答极诚恳。
“你愿不愿意一个人陪我出去?”拉胡琴的老者说。
“我愿意。”
于是瞎眼的老头子就用拉胡琴的琴弓作明杖,一点一点地点着地走出了这个帐篷。
铁银衣振臂待起。
李坏用三根手指轻轻地拉住了他的肘,轻轻地说。
“求求你,千万不要这样子,这样子会让别人笑话的,公孙太夫人留给你。就让我跟这位老先生出去走走行不行?”
李先生和老头子都走出去了,公孙太夫人却坐了下来,坐下去的时候看起来好像舒服得很。
铁银衣盯着她。
“我相信我没有看错,我相信你一定就是公孙太夫人。”
“铁总管,你不会看错,什么人你都不会看错的,否则你怎么能维护李老先生的安全至今?”
“那么刚才那位老先生呢?”
“他是我的丈夫。”公孙太夫人替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下去,“他在他的家族里辈分很高,所以我才会被称为公孙太夫人。”
“公孙?太夫人?公孙家族?”铁银衣声音中满怀疑惧:“怎么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因为这个家族现在已经只剩下我先生一个人。”公孙太夫人黯然说,“江湖人都知道我这一生中从来没有失败过一次,可是我的先生这一生中,却从来没有胜过一次。”
“从来都没有?”
“从来没有。”公孙太夫人的声音中带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说,“有些人好像命中注定就是个失败的人,不管他怎么骄,怎么傲,怎么强,可是他注定了命中就要失败。”
铁银衣沉默。
在这种忽然间发生的沉默中,他无疑也感受到这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与哀痛。所以过了很久很久之后他才能开口问公孙太夫人。
“我可不可以说一句话?”
“你说。”
“我可不可以问那位老先生的大名?”
公孙太夫人也沉默了很久,说:“你当然可以问,只可惜我说出来你也不会知道的。”
铁银衣闭着嘴,等着她说下去。
又过了很久,公孙太夫人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他的名字叫无胜。”
“公孙无胜?”
“是的,公孙无胜。”
一个一生中从未胜利过一次的失败者,在他夜深人静,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时,想到他这一生,他心里是什么样的滋味?
做为这么样一个人的妻子,在夜深听着她丈夫的叹息声,枕头翻转声,拭擦冷汗声。虽然想起来上个厕所,吃点东西,看点书图,却又不忍惊动他的时候,那种时候她心里有什么滋味?
一个失败者,一个失败者的妻子。
“我一点都没法子帮助他。”公孙太夫人说,“因为他天生就是这么样一个人。”
还没有说完这句话,她已满面泪痕。
李坏是跟着这么样一个无可救药的失败者走出去的,公孙无胜既然无胜,胜的当然应该是李坏。
李坏的运气并不坏。
“那么公孙太夫人的意思,是不是应该试一试?”
“好像是。”
无论谁也应该想得出,就算不用头脑而用脚去想都应该想得出,这一次才是真正的生死关头到了。
而且这一次还是非试不可的。
根据江湖中所有能够搜集到的资料来评断,如果说公孙太夫人的成绩能够达到第一级的水准,甚至可以说是超级的水准,那么我们的李坏先生最多只能说是第三级。
在公孙太夫人的记录中,从来没有过“失败”这两个字。
可是在李坏的记录中,却好像从来都未曾没有过“失败”这两个字。
在这种比较之下,李坏还有什么路可走?
经过了刚才取人性命于刹那间的凶杀和暴乱后,帐篷里剩下来的人已经不多了,在这些还没有被吓走的人之中,居然有大多数是女人,一些非常美丽气质也非常特别的女人。
她们的形貌、装束、年龄也许有很大的差异,可是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好像无论遇到了什么事,都能够保持镇静不乱。
这也许是因为她们都见得多了。
名妓如名侠,都是江湖人。都有一种相同的性格,都不是一般人可以用常情和常理来揣度的。
在某些时候,名妓甚至也好像名侠一样,能够把生死荣辱置之度外。
满头银发,一身华服的铁银衣。摊开双手,端坐在一张波斯商贾从海外王室那里买来的浅色桃花心木金锻交椅上。直到这时候,他才慢慢地站起来。
“二少爷,这一出戏,你好像已经演完了,好像已经应该轮到我了。”
“轮到你?”李坏问:“轮到你干什么?”
“轮到我杀人,或者轮到我死。”
“杀人和死,本来就好像一枚银币的正反两面一样,无论是正是反,都还是同样的一枚银币。”
铁银衣昂然而立,银发闪亮:“所以现在是生是死都已经跟你全无关系。”
李坏苦笑。
“这不关我的事关谁的事?我求求你好不好,你这一次能不能不要来管我的闲事?”
“不能。”
铁银衣说:“老庄主要我带你回去,我就得带你回去。要你死的人,就得先让我死。”
“如果你死了,岂非还是一样没法子带我回去。”
“那么我先死,你再死。”
这句话绝不是一出戏里面的台词,也没有一点矫情做作的意思。
这句话的真实,也许比一位三甲进士出身的大臣,在朝廷上所做的誓言更真实。
李坏不笑了,仿佛已笑不出。
铁银衣看着他,慢慢地挥了挥手道:“我相信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所以你暂时最好还是退下去。”
有掌声响起。
鼓掌的是一个娥眉淡描,不着脂粉,年轻的女人。穿一身用极青、极柔的纯丝织成的淡青色衣裳。
看起来那么年轻,那么纯,那么温柔,那么脆弱。没有人能看得出她居然就是此间的第一名妓,也没有人能想得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
“好极了,我从来也没有看过你们这样的男人,如果你们真的全都死了,我也陪你们死。”
青楼姑娘说出来的话,有时候甚至比某一些大侠的信用更好。
李坏又笑了。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都想死呢?其实我们谁都不必要死。”李坏对铁银衣说,“只要你能看住那位拉胡琴的老先生的手,我保证我们都不会死。”李坏又说,“如果这位老先生不出手,那么我相信这位公孙太夫人到现在为止最少已经死了十七八次了。”
琴声断了,瞎眼的老头子从角落里蹒跚着走出来,他说话的声音几乎比他的琴声更低黯沙哑。
“我们出去走一走好不好?”他问李坏,“你愿不愿意陪我出去走一走?”
他跟一个一生中从未胜过的人,无论是到什么地方去,都应该是没有危险的。
奇怪的是,铁银衣的脸上却露出了非常担心的表情,远比他看见李坏吞下那颗致命的豆子时更担心。
夜忽然迷蒙,因雾迷蒙。
这种时候,这种地方,居然还会有如此迷蒙的雾。实在是令人很难想像得到的,就正好像此时此地此刻居然还会有李坏和公孙老头这么样两个人坐在一株早已枯死了的白杨树的枝桠上喝酒。
酒不是从铁银衣那里摸来的,是老头自己从袋子里摸出来的。
这种酒闻起来连一点酒味都没有,可是喝下去之后,肚子里却好像忽然燃起了一堆火。
“你有没有发现这种酒有点怪?”老头问李坏。
“我不但觉得酒有点怪,你这个人好像更怪。”
“你是不是想到我会忽然把你请来,请到这么样一个破地方来喝这种破酒?”
“我想不到,可是我来了。”李坏说,“虽然我明明知道你要杀我,我还是来了。”
老头大笑,笑得连酒葫芦里的酒都差点溅了出来。一个扁扁的酒葫芦,一张扁扁的嘴,笑的时候也看不见牙齿。
幸好杀人是不用牙齿的,所以李坏的眼睛只盯着他的手,就好像一根钉子已经钉进去了一样。
公孙先生那双一直好像因为他的笑声而震动不停的手,竟然也好像被钉死了。
李坏眼里那种钉子一样锐利的寒光,也立刻好像变得温柔很多。
这种变化,除了他们两个人自己之外,这个世界上也许很少再有人能够观察得到。
在武林中真正的第一流高手间,生死胜负的决战,往往就决定在如此微妙的情况中。
可是他们的生死胜负还没有决定。
因为他们这一战只不过刚刚开始了第一个回合而已。
公孙先生就用他那扁扁的嘴,在那扁扁的酒葫芦里喝了一大口那种怪怪的酒。
“我是个怪人,可是你更绝,不但人绝,聪明也绝顶。”公孙说,“所以你当然也明白,我叫你出来,是因为我早就已经看出了我那个老太婆绝不是你的对手。”
李坏承认。
“可是我相信有一点你是绝对不知道的。”公孙说,“我找你出来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非常特别的理由。”
“什么原因?”
公孙先生反问李坏:“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你知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知道。”
“我姓公孙,名败,号无胜。”
“公孙败?公孙无胜?”李坏显得很惊讶,“这真的是你的名字?”
“真的,因为我这一生中与人交手从未胜过一次。”
李坏真的惊讶了。
因为他已经从公孙先生刚才那一阵笑声和震动间,看出了公孙先生那一双手最少已经有了三种变化。
三种变化绝不算多,变化太多的变化也并不可怕,有时候没有变化也可以致人于死命于一刹那间。
可怕的是,公孙先生刚才手上的那三种变化,每一种变化都可以致人死命于刹那间。
“公孙先生,公孙无胜先生。”李坏问,“你这一生中真的从来没有胜过一次?”
“没有。”
“我不信,我死也不信。就算把我的脑袋砍下来当夜壶,我也不信。”
“为什么?”
“我是个坏蛋,是个王八蛋,我是猪。所以我没有吃过猪肉,可是我看过猪走路。”李坏说,“所以我最少总看得出你。”
“你看得出我什么?”
“如果在江湖中还有六十年前治兵器谱的那位百晓生,如今再治兵器谱。那么公孙先生你的这一双手绝对不会排名在五名之外。”李坏说,“那么你怎么会从未胜过。”
公孙先生又喝了一大口酒,用那双好像完全瞎了的眼睛,好像完全什么都看不见的眼睛,看着李坏。过了很久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你看对了,可是你又看错了。”
“哦?”
“你看对了我的武功,却看错了我这个人。”公孙先生说。
“哦?”
“我的武功确实不错,确实可以排名当今武林中很有限的几个高手之间。”
“如果我,我要找当今江湖中那二十八位号称连胜三十次以上的高手去决一胜负,也许我连一次都不会败。”
“那么你为什么一直都败?”
“因为我的武功虽然不错,可是我的人错了。”
“错在什么地方?”
公孙先生又沉默了很久,然后才用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反问李坏。
“你知不知道我这一生中只和别人交手过几次?”
“几次?”
“四次。”
“四次?”李坏又觉得奇怪了,“公孙先生,以你的武功,以你的性格,以你的脾气,你这一生中只出手过四次?”
“是的。”公孙先生说,“我战四次败四次。”他又问李坏,“如果我要你举出当今天下的五大高手,你会说是哪五个人?”
李坏考虑了很久,才说出来。
“武当名宿钟二先生,少林长老无虚上人,虽然退隐已多年,武功之深浅无人可测,但是我想江湖中也没有人能够否定他们的武功。”
“是的。”
“昔年天下第一名侠小李探花的嫡系子孙李曼青先生,虽然已有二十年未曾出手,甚至没有人能够见得到他一面,可是李家嫡传的飞刀,江湖中大概也没有人敢去轻易尝试。”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小李探花的侠义之名,至今犹在人心。”公孙说,“对曼青先生我一直是极为敬仰佩服的。”
“潇湘神剑,饱宝雪剑,第三代的飞剑客还玉公子。这三个人的剑法就没有人能分得出高下。”李坏说,“他们三位又都是生死与共的朋友,绝不会去争胜负,所以谁也没法子从他们三个人之中举出是哪两个比较更强。”
“你说得对。”公孙说,“他们三位之中,只要能战胜其中一位,就已不虚此生。”
“这几位你都见过?”李坏问。
公孙先生苦笑:“我不但见过,而且还曾经和其中四位交过手。”
“是哪四位?”
“潇湘、钟二、饱宝、还玉。”
李坏叹了口气:“你选的这四位对手真好,你为什么不去选别的人?”
公孙先生也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这个人错了。”





飞刀又见飞刀 第11章 第一名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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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喝酒无趣。
一个会喝酒的人和一个一杯就醉的人喝酒也同样无趣。
一个自说白话多么无聊,可是和一个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人说话更无聊。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个样子的。
这道理,李坏懂。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对公孙先生说,“你出手,并不是为了求胜,只不过为了要找一个值得你出手的对象而已。成败胜负根本就没有放在你的心上。”
李坏又说:“如果不配让你出手的人,就算跪在地上求你,你也不会对他伸出一根手指。”
公孙先生看着他,眼睛里仿佛已有光,热泪的光。
“我就知道你会明白的,如果你不明白,世上还有谁能明白?”公孙先生又长长叹息道:“如果我不败,这世上还有谁败?”
他说的两件完全不同的事,可是道理却完全是一样的。
李坏忽然站了起来,用一种他从未表现过的尊敬态度,向公孙先生行礼。
“我从本不拍别人的马屁,可是今天我们就算是生死之敌,就算我在顷刻之间就会死在你手里,或者我在顷刻之间就会杀了你。我也要先说一句话。”
“你说。”
“公孙先生,你虽然永败无胜,可是你虽败犹荣,我佩服你。”
公孙先生忽然做了件很奇怪的事。
他忽然凌空跃起,用一种没有人能想像得到的奇特姿势,奇特地翻了七八个跟斗,翻起了七八丈,然后才落在他原来坐的那一处枝桠上。
他没有疯。
他这么样做,只不过因为他自己也知道,他眼中的热泪好像已经快要忍不住夺眶而出了。
要想不让别人看见自己眼中的热泪,翻跟斗当然绝不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却无疑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
李坏无疑也明白这道理,所以他就喝了一口酒,一口就把葫芦里的酒喝光。
“我非常感谢,你愿意把我当做你第五个对手,我实在觉得非常荣幸。”
“那也是没法子的事。”公孙故意装出很冷淡的样子说,“我已经收了别人三万两黄金来换你一条命。”
李坏又笑了。
“我真想不到,我的命居然有这么值钱。”
公孙先生没有笑,道:“我们夫妻一直都很守信约的,只要约一订,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会守约的。”
李坏也不再笑。
“我也是个很有原则的人,而且我现在还不想死,所以我虽然很佩服你,我还是决心要让你再败一次。”
朋友之间的感情永远是那么真实,那么可贵。
不幸的是,朋友并不一定全都是真的朋友,仇敌却永远是绝对真实的。
所以如果你的仇敌对你表示出他对你的某种情感,那种情感的真实性,也许比朋友间情感的真实性还要更真实得多。
朋友之间是亲密的,越好的朋友越亲密。
不幸的是,亲密往往会带给人轻蔑。
仇敌却不会。
如果你对你的仇人有轻蔑的感觉,那么你就会因为这种感觉而死。
所以,朋友之间,尤其是最好的朋友之间,很可能只有亲密而没有尊敬。而最坏的仇敌之间,却很可能只有尊敬而没有轻蔑。这种尊敬,通常都比朋友之间的尊敬更真实。
这实在是种很奇怪的事。
更奇怪的是,这个世界上却有很多事情都是这个样子的。
就好像世界上每天,每一个时辰,每一个角落里都有人在相爱一样。江湖中也每天都有人在以生命做搏杀,每天也不知道有多少次。
自从人类有文字的记载以来,像这一瞬的生死决战也不知道有几千万次,几百万次。可是能够永远留在人们记忆中的,又有几次呢?
其中至少有两次是让人很难忘记的。
蓝大先生与萧王孙决战于绝岭云天之间,蓝大先生使七十九斤大铁椎,萧王孙用的却是一根刚从他丝袍上解下的衣带。
这一战的武器相差之悬殊,已经是空前绝后的了。
蓝大先生的武功刚猛凌厉,震鼓砾金,天下无双,一椎之下碎石成粉。萧王孙飘忽游走,变幻无穷。刚柔之间的区别之大更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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