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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隋朝做霸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无敌鸡爪
回到隋朝做霸王
作者:无敌鸡爪

盛夏雷雨夜,少年马乐不幸被闪电击中,霸王附身,穿越去了隋朝,自此以后,建造美艳后宫,刺杀江湖败类,抵抗魔教入侵,凭着无耻本质,博得一番作为。【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算你抄我。】





回到隋朝做霸王 【0001】:穿越做了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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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乐常常告诫自己,不在无耻中成长,就在无耻中灭亡,他还是高三的学生,刚刚年满十八周岁。
晚自习结束以后,马乐像往常一样,出校门,准备穿过巷子回家,枯黄街灯,四下无人,寂静无声,突然几许邪风吹过,树木摇动,马乐禁不住抬头望天,星光黯淡,乌云遮月,暴雨即将来临,拔腿要跑,可惜狂风已经开始大作,继而响雷震耳欲聋,大雨滂沱,倾泻而下,溅起白茫茫的水雾,宛如宫廷秀女的白纱,他正犹豫着到哪里避避,却不想一道闪电劈来,正中自己脑门,顿时烧焦般摔倒在地。
不知过去多久,马乐终于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泥水里面,挣扎着站起身,抬手摸摸滚烫的额头,忍不住冷哼一声。
“霸王。”有女人手提着灯笼,在远处高声叫喊。
马乐心觉得奇怪,但也没去理会,只是茫然环顾着四周。
“干嘛不理我?”女人走近之后,气呼呼的质问。
“我们认识吗?”
“你是我相公,我是子,你说我们认识不认识!”
“大姐,你没开玩笑吧。”
“谁给你开玩笑。”女人心想,死鬼肯定又喝醉了,才会这么胡言乱语。“快回家。”
“回家就回家,谁怕谁。”马乐得意一笑,伸手搭到女人肩膀,吃豆腐,自然越多越好。
陌生的道路,坑坑洼洼,深一脚,浅一脚,时不时就会踏进泥水里面,马乐突然想起曾看过的几本网络,暗想莫非自己穿越了。
“霸王,你以后能不能别再去喝酒,这要是万一哪天出点意外,让我和灵灵还怎么活呀。”女人话里带着哭腔。
“我以后戒酒。”马乐因祸得福,觉得凡事都好商量,只可惜这女人是二手货,而自己还握有之身,貌似不甚公平。
“你每次都这样答复,可每次都照喝不误。”
“这次我绝没有骗你。”马乐心想反正穿越已成定局,不妨风流快活一些,轻轻捏了下女人,软绵绵的惹人怜爱。
女人想躲没有躲开,笑骂,“死鬼,都醉成烂泥了,还不老实。”
说烂泥便成烂泥,马乐突然双腿发软,无力地趴到女人身上,险些带她一同摔倒。
“霸王,你怎么了?”女人担心的问。
“没事,先扶我回家吧。”
由于灯笼光线太暗,马乐并没有看清女人面孔,只觉得她身材前凸后翘,全身散发清新花香,有种绝世佳人的气质。
待回到家中,梳洗完毕,屋内油灯下相见,马乐险些呆住,女人实在太美了,明目皓齿,柳叶弯眉,鼻梁高挺,,回眸一笑百媚生,禁不住拍手叫好。
“爸爸,妈妈,你们回来啦。”一个小女孩掀开帘子从外面走了进来,披散着头发,奶声奶气的说道。
“都怪你,把灵灵吵醒啦。”女人捏了马乐一把,轻声埋怨。
“灵灵,爸爸和妈妈还有事要做,你先去睡觉吧,乖。”马乐招了招手。
“这么晚了,爸爸和妈妈还有什么事要做呀?”小女孩童言无忌。
“灵灵,你想不想要个或者小妹妹?”马乐招呼小女孩过去,摸着她的脑袋问。
“想。”
“那你听话去睡觉,等过十个月,我让妈妈给你生个。”马乐几句话便糊弄住了灵灵,看着她乖乖扭头出去,暗想自己角色进入的真快,以后一定要好好做霸王。
“霸王,你身体不舒服,我们还是早点歇息吧。”
“也好,也好。”马乐还是第一次和女性同床共枕,他单亲家庭,自幼丧母,是由父亲抚养长大的。
躺在女人身边,嗅着她的体香,荷尔蒙不由自主的迸发,马乐鼓起勇气,颤抖着手臂搭到她的腰部,继而把她搂在怀中。
“老婆,我以前都怎么称呼你?”
“你发烧烧糊涂了吧。”女人摸摸马乐的额头,依旧那么滚烫,心想要不要去请大夫,可惜家里已没有银两,明天还不好的话,只有拿首饰去当。
“告诉我呀,好老婆。”马乐抬腿搭到女人身上,脚后跟顶着她的。
“松开我就告诉你。”女人努力挣脱开马乐的怀抱,转为背对着他,羞涩的笑笑,娇声说,“杏儿。”
“杏儿,我的大宝贝老婆。”马乐从后面凑近杏儿,用力朝她拍了一巴掌。
浑圆的弹性十足,隔着布衣依旧不减,马乐的手立刻被弹了开。
“干嘛,你个坏。”杏儿羞红了脸颊,讲话时娇滴滴喘息。
“没事,老婆。”马乐把杏儿的身体扳过来,手心托着她的下巴,脉脉含情地望着她,说道,“今生今世,我一定好好爱你。”
“好啦,睡吧。”杏儿扯了扯被单,依偎到马乐怀中。
马乐搂着翩翩美娘子,身体紧紧相贴,不由自主,心潮起伏,只可惜身体劳累,转念暗想,反正是我的,何必急于一时,静下心来,很快沉睡过去。
怀中的杏儿起先并没有入睡,只是闭上眼睛,感受丈夫带来的温暖,浮想曾经历过的美好时光,花前月下,田园酒家,后来听到马乐鼾声大作,方才渐渐睡去。
马乐睡到半夜三更,迷迷糊糊醒了过来,发现杏儿正蹑手蹑脚下床,心中疑惑不解,暗想她要去做什么。
杏儿下床之后,弯腰从床底下拉出夜壶,将裙子慢慢提起来,然后坐到上面,片刻时间,发出水流击打壶壁的‘哧哧’声音,马乐听后心里暗笑,原来老婆她是在,心想不妨捉弄捉弄她。
杏儿小解完毕,先是蹲起来,抖了两下,方才慢慢站起身,虽然模糊,马乐依旧看的血脉贲张。
“老婆,刚刚你干什么去了?”待杏儿爬,马乐装作不知情的样子。
“我…,我…。”杏儿臊红了脸,吞吞吐吐,讲不清楚。
“老婆,你怎么了?是不是背着我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马乐憋着笑咄咄逼人地追问。
“我没有。”杏儿委屈的样子。
“那你告诉我,你刚刚干什么了?”马乐抓住杏儿的胳膊,依旧不依不饶。
“我去捉蚊子呢,刚刚在屋里面嗡嗡乱叫,把我都吵醒啦。”
“奇怪,我听到的怎么是‘哧哧’的声音?”马乐装模作样挠着头皮,不问清楚誓不罢休。
“好了,人家告诉你,刚刚我在嘛。”杏儿说着话,身体软作一团,依偎到马乐怀里。
“老婆的声音比音乐声还要美妙动听,简直是绕梁三日、高山流水。”马乐抱着杏儿的盈盈,整张面孔埋在她的秀发里面,全身骨头又酥又麻,语无伦次的爽叫道。
“好了啦,别提啦,丢死人啦。”杏儿粉拳轻轻捶打马乐,玲珑娇柔,颇添几分情趣。
“老婆,我们嘿咻嘿咻吧。”马乐把手伸到杏儿上面,隔着衣服轻轻抚摸,脑门,膨胀,一柱擎天,发狠的用力往前顶着。
“霸王,你明天还有工作,还是早点歇息吧。”杏儿轻轻移动身体,躲开马力的纠缠。
“也好,也好。”马乐知道即便是夫妻,强行发生也是不健康的。
“相公,你真好。”杏儿觉得霸王像变了个人似的,就刚刚这件事,放在往日的话,肯定要被霸王硬上弓。
“老婆,明天我都有什么工作?必须要去的吗?”马乐问。
“相公,家里已经没有钱买米,我看现在你烧已经退了,明天还是去工作吧。”杏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老婆,麻烦告诉我是什么工作?我记不清了。”
“胸口碎大石呀,你忘记了?”杏儿觉得奇怪,发烧应该不至于失去记忆吧。
“哦,想起来了,胸口碎大石,有意思,我和谁配合?”马乐知道胸口碎大石需要两个人合作完成。
“你不一直都和狗娃…?”杏儿心生疑惑,莫非相公真的失去了记忆。
“对对对,狗娃,明天他会不会过来叫我?”
“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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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隋朝做霸王 【0002】:胸口碎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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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蒙蒙亮,杏儿便喊霸王起了床,现在天热,逛街的一般都赶早市,卖艺不容错过人多,没有客还赚个屁钱,刚匆匆忙忙做好饭,狗娃就已经来喊了。
“嫂子早。”狗娃进门笑嘻嘻的打招呼,模样和嘴巴一样乖巧,激灵灵的小眼睛眨个不停。
“吃早饭了吗?狗娃,没吃就在这吃,我做的多。”杏儿同样挂着满面笑容。
“吃了,嫂子。”狗娃觉得杏儿真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女人,温柔贤惠,美貌动人。“霸王,赶紧吃,我等着你。”狗娃进屋坐到马乐旁边去。
“狗娃,你咋这么早?谁喊你起床的?”没有合胃口的菜,马乐随便扒了些米饭,准备和狗娃去工作。
“我自然醒,睡不着。”狗娃个头矮,需抬头仰望马乐。
“怎么就吃这么点?”杏儿走到马乐身边,疑惑不解的问。
“我今天不饿。”马乐俯身亲亲杏儿额头,跟着狗娃一起出去了。
天已大亮,朝阳正赶着升起来,火红的肚皮闪耀光芒,家家门户已开,街面行人结伴,狗娃知道他们都是赶往集市,下意识地迈大步子。
“干嘛走哪么快呀?想累死我啊。”马乐平时懒散惯了,走起路晃晃悠悠,左看看,右瞅瞅,见什么都觉得新鲜。
“霸王,你今天的样子,感觉好古怪,走路磨磨蹭蹭,讲话阴阴柔柔,就连笑都那么虚假,完全挤出来的。”狗娃从霸王家里时就觉得他不对劲,举止行为仿佛变了个人。
“人总要学着慢慢成熟的嘛,我觉得我这个样子比较成熟。”
“成熟个屁,像乳臭未干的泥娃子。”狗娃盯着霸王,看个没完没了。
马乐暗想,这狗娃肯定是嫉妒霸王长的帅,虽然没有照镜子,但摸摸满脸的落腮胡,顿时就会令人浮想联翩,如若看到骏马在草原奔驰,如若目睹雄鹰在天空翱翔。
“狗娃,别废话了,赶紧去集市,胸口碎大石,工作第一。”马乐懒得多解释,只会越涂越黑。
卖艺这种东西靠的是新鲜谋生,没听说哪个人凭一个节目发一辈子财,观众看你表演,图的不就是个刺激嘛,你总是胸口碎大石,别人已经腻的要吐了,谁还会给你赏钱。
狗娃带路赶到集市,摆好摊子,敲响锣鼓,趁着人多热闹,示意霸王赶紧躺下,搬起石片压到他肚皮上面。
“狗娃,为什么挨大捶的是我?抡大捶的是你?”马乐觉得不妙,这一捶下来,非砸死自己不可。
“霸王,我们不一直都这样嘛!”狗娃摊开两手,“我也想和你换,可我又没有真气护体,躺着挨锤子,岂不是白白送死。”
“我有真气护体?”马乐指指自己。
假设霸王真有神功附体,想必不会轻易受伤,挨几下那倒也没有什么,怕只怕狗娃抡错地方,万一砸到脑袋上面,后果不堪设想。
“霸王,你是有真气护体呀,这又不是第一次出来卖艺,怎么突然变的胆小了。”狗娃越想越觉得奇怪,莫非人的性格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变,从无畏无惧到胆小如鼠。
“你不会砸到我脑袋吧。”马乐还是不放心。
“霸王,你就少提醒我两句吧,越提醒,我的手越发抖。”狗娃握锤子的手确实正在颤抖。
“好吧。”马乐闭上眼睛,听天由命,视死如归。
“大家快来看,大家快来瞅,大捶落胸口,石碎人不碎,有钱的赏钱,没钱的赏掌声……”狗娃大声招揽看客,锣鼓敲的震耳欲聋,不多时还真围了一圈闲人。
“霸王,开始了哦。”狗娃小声暗示。
“开始吧。”马乐用力吸了口气,准备吐气的时候,眯着的眼睛瞅见铁锤已经径直落了下来,暗叫大事不妙,他根本没感觉到什么真气护体,只能下意识地一缩肚皮,挤出一个臭屁。
“大家快看,石碎人不碎。”狗娃兴奋的大叫。
“我没事。”马乐坐起身,弯腰去看自己的肚皮,毫发无损,完整无缺。
人类怕就怕第一次,只要第一次能淌过去,那其他的就都好办,顺其自然,接踵而来。
当天早晨,马乐跟着狗娃赶了三个场,等到日头高照,两个人方才找地方休息。
“狗娃,等会还有吗?“
“等傍晚吧,现在人差不多该散了。”狗娃掂掂布袋里的钱,失意的摇摇头,只有那么一点,还要平摊成两份,根本不够生计用的。
“怎么?有什么心事?”马乐看狗娃皱着眉头,一副苦大愁深的模样。
“就这点钱,半斤米都买不到。”狗娃把钱袋随手丢给马乐,重重的叹了口气。
“那怎么办?我还要养家糊口。”马乐脑海浮现出杏儿和灵灵的影子,他可不想刚来就让她们跟着饿肚子。
“霸王,你功夫那么好,我们俩还不如去绿林抢劫,专抢那些为富不仁的家伙。”狗娃为生活所迫,动邪念也在情理之中。
“不行,杏儿肯定会担惊受怕的。”马乐觉得自己应该承担家庭责任,绝不能鲁莽做事。
“恨不生在有钱人家,连个老婆都讨不到。”狗娃握拳捶胸。
马乐侧身瞅瞅他,狗娃模样还算俊俏,打扮打扮也是风流倜傥,只可惜父母双亡,自己又没有能耐,穷得叮当响,根本没有女人会愿意嫁给他,谁想吃了上顿没下顿?
“别想那么多了,混一天算一天。”马乐拍拍狗娃的肩膀。
“让开,让开,让开。”正在此时,从远处过来辆马车,仆人扬着鞭子高喊。
看在眼里,气在心里,马乐想,妈的,吊个屁,你驾个破马车有什么好得意的,老子以前有好几辆自行车呢,说出来吓死你。
“这个陆老头不知道又去了哪里干伤天害理的事情。”狗娃目送马车渐行渐远,轻声自言自语。
“那个人什么来历?”马乐好奇的问。
“陆老头本来是个普通的米商,后来因为大公子陆大少做了咱们太守的女婿,得财得势,渐渐才成了榆州首富。”狗娃把事情讲给马乐听。
“哦。”
“有钱人没几个好东西,全都是粪坑里的苍蝇。”狗娃的仇富心理很重。
“管那么多干嘛,他做他的坏事,你抡你的大捶,井水不犯河水,只要别惹到咱们就好。”马乐的心态平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也是,他走他的阳关道,咱过咱的独木桥。”狗娃把视线拉回来,拿手指在地上画着圈。
“这个陆老头都干过什么坏事?”
“粗略来讲,哄抬米价,强抢民女,欺压百姓,干过的坏事,数不胜数,总之呢,无恶不作。”
“那官府为什么不抓他?”马乐天真的问。
“官匪一家亲,抓个屁。”狗娃对富人的偏见根深蒂固。
“甭管他了,咱也管不着,天这么热,等下我们去河里洗澡。”马乐拿衣袖擦着汗。
“来不及了吧,嫂子肯定还等着你回家吃午饭呢。”狗娃抬头看看火红的太阳。
,连几点都没办法知道,天又热,马乐心里烦躁,暗想,他***,一定要想办法赚大笔钱,不然自己就白穿越了。
“咦,霸王,那不是灵灵嘛,她怎么到这里来了。”
太阳底下,小女孩正左顾右盼,热的满头大汗,气喘吁吁,马乐角色进入的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赶紧扬手喊她过来。
“灵灵,你怎么跑这里来了?”马乐替小女孩擦着汗。
“爸爸,妈妈上吊了。”灵灵边哭边说。
“什么?”马乐听的楞神,呆在那里,如五雷轰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上午我在外面玩,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妈妈挂在屋梁上。”
“霸王,先别问了,赶紧回去救人。”狗娃把马乐拉起来,自古红颜薄命,莫非又是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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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隋朝做霸王 【0003】:走极端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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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乐迈步赶到家里,杏儿早已经咽了气,双目翻白,四肢僵硬,即使神医华陀再世,也没有办法起死回生。
节哀顺变,痛定思痛,马乐觉得杏儿死的蹊跷,不仅衣服有被撕破,皮肤也有淤痕,和狗娃商量过后,二人决定去报官,让县衙派人来处理。
“我老婆死的不明不白,官府必须给我个满意的答复,要不然,非杀它个鸡飞狗跳,搅它个天翻地覆。”虽仅有缘,马乐依旧付诸了真心。
“嫂子的死疑点颇多,官府没有理由不调查清楚。”狗娃脑海里浮现出杏儿的影子,恬静的微笑,醉人的妩媚,心头禁不住激荡,想,非查到那个卑鄙凶手,将它碎尸万段。
仵作看过以后,马乐按礼节将杏儿下葬,回忆和她相见的情景,接连三日守在坟前不吃不喝,等再见人时面目憔悴,整整瘦去了一圈。
家中丧妻,自然不能再胸口碎大石,靠着接济过去些时间,已是酷暑七月,官府依旧没有给任何答复,也不见他们有任何行动,马乐忿忿不平前去询问,被一句‘在查’挡了回来。
人生难免会有不得意,生老病死无法抗拒,马乐刚穿越过来便遭遇丧妻之痛,但也没有其他办法,人死岂能再生。
心里烦躁,马乐一个人跑去后山,坐在树下看流淌的河水,醉生梦死,恍若隔世,正在此时,忽闻笛声悠扬,抬头四下张望,脚随心走,竟然循声找了过去。
半山腰,茅草屋,风吹衣动,笛声在屋后传出,马乐暗想,莫非是得道高人隐居于此,急疾几步,探过头去,原来是一翩翩少年。
“怎么?看你有心事,一个人跑这里看河。”翩翩少年回过头,看了看马乐,眼中毫无惊讶,马乐过来找他,仿佛早在预料之中。
“家中丧妻,心情压抑。”马乐觉得此人有仙气,自己不妨实话实说。
“霸王,关于你妻子的死,我倒是略知一二。”少年招呼马乐过去。
“你怎么知道我叫霸王?”马乐坐到少年旁边的石凳上面。
“我叫梁君,梁上君子的意思,职业敏感,自然洞悉附近的人,通晓发生的事。”少年面带微笑。
“梁兄,你说你对我妻子的死略知一二?”马乐盯着少年。
梁君轻摇纸扇,缓缓起身,面朝山下绿树林,说道,“事发当天,你妻子正在院内凉衣服,突然从外面冲进来几个人,强行把她掳进房中,为首那个老头将它奸污,你妻子气不过,悬梁自尽,分析下来,大体就是这样。”
“梁兄,此乃你亲眼所见?”马乐仿佛看到了杏儿受辱一幕,脑门,用力握紧双拳,恨不能立刻报仇,杀之而后快。
“谈不上亲眼所见,不过也差不多。”夏风吹拂,梁君白衣飘飘,一手握纸扇,一手握笛子。
“陆老头?”马乐问。
“除去他还有哪个老头有这能耐?”梁君反问。
死老头胆敢奸污我妻子,害的我肝肠寸断,此仇不报非君子,看我怎么收拾他。
“梁兄,我先告辞了,他日来访再谢。”马乐起身抱拳,英雄相惜相望。
“霸王,听我一句劝,这里是陆老头的地盘,不可硬来,那样只会给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烦,报仇要靠智慧。”梁君目送马乐下山,再次举笛吹奏,悠扬飘逸在后山林间。
天气炎热,炙烤的大地像个火炉,马乐穿着草鞋,走在乡间小道,碎石子硌脚,烫的生疼,引得心情烦躁,不多时后背便出了一身汗。
回家的路上,马乐一直在想梁君的话,觉得非常有道理,硬来自己肯定不是陆老头的对手,只能靠智取,发挥自己的无耻本质,心想,他奸污我的妻子,那我就以牙还牙,去勾引他的妻子女儿,甚至还有他的儿媳妇,那个太守的千金,等做完这些以后,再杀了他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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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你那计划听起来倒是不错,只不过有风险,万一让陆老头发现,他还不派人把你活活打死。”狗娃听了马乐的报复办法,凝眉叹息。
“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能给杏儿报仇,我什么都愿意做,大不了一死,有何畏惧。”马乐握紧拳头用力砸向木桌,震的竹筷从碗沿跌落下去。
“我看你心意已决,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好好照顾自己。”狗娃抬手拍拍马乐的肩膀,好兄弟四目相望,凭空生出许多情意。“第一步准备从哪里下手?”
“陆家那么大的院子,肯定会招家丁的,等有机会,我先混进去再说。”马乐已经构思缜密,每个细节都有考虑,按照计划,混进去以后,先从陆老头的小老婆身上下手,她们欲求不满,自己比较容易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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