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隋朝做霸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无敌鸡爪
“不知霸王兄弟师从何处?”二当家单雄信立在远处问。
这个问题把马乐难住了,师从何处,这他哪里知道,只能说,“无门无派。”
“厉害,原来是霸王兄弟自创的,真了不得,佩服佩服。”单雄信打心眼里敬仰好汉,向马乐拱手抱拳。
“自创?我怎么感觉像白眉道人的七十二路拳法。”常唤冷笑着说。
“经常教头一提醒,我也想起来了,确实有些像。”夏大姐拉了马乐一把,问,“霸王,这个怎么解释?”
“可能跟他学过吧,前些日子,我脑袋受了重伤,许多事情已经记不太清。”马乐急中生智,瞎编乱造。
“或许是没有正式拜师。”看气氛不对,单雄信赶忙打圆场。
“学了别人的东西,用了别人的东西,却还死不承认,未免太无耻了吧。”常唤咄咄逼人,得理不饶人。
“常教头,霸王兄弟不是说他脑袋受了重伤嘛,失去记忆是难免得,想不起来那不能怪他。”单雄信为马乐帮腔,对他有好感,觉得他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大家继续练武,别在这里傻呆着。”夏大姐挥手令喽啰们散开。
在瓦岗寨,夏大姐的威信不容抗拒,说西就是西,绝没有人敢朝东迈一步,即便是有人敢,随即也会被埋掉。
“霸王,散散步吧,要不要看看瓦岗寨的全景?”夏大姐和马乐结伴同行。
“好哇,长长见识。”马乐心里暗想,这可比旅游景点好,原生态,而且还不用花钱,傻子才不愿意逛逛。
沿着走廊往前去,夏大姐抬手指指点点,这个房屋是干什么所用,那个房屋是干什么所用,这里以前发生过什么,那里以前发生过什么,耐心详细的介绍,博得了马乐不少好感。
“姐姐,你应该做导游的?”马乐脱口而出。
“导游?什么意思?”夏大姐疑惑不解地皱起眉头,这是后代人发明的新词汇,她哪里听到过,自然也不懂的。
马乐笑了笑,懒得解释,说,“没什么,我夸姐姐有才华,学富五车。”
“五车不对,应该是无车,单手就可以装的下。”夏大姐聊天时没有表情,板着脸,好像别人都欠她几千两黄金白银,多年养成的习惯,看来一朝一夕是改不了啦,“霸王,你太高看我了,其实我只读过几本兵书和剑谱,平日里忙着练功,根本没有时间看闲书,诗情画意的句子抹脖子也作不出来。”
“姐姐真谦虚,不过也好,谦虚使人进步。”马乐停下脚步,扶着栏杆说。
“霸王爱看书?”夏大姐背靠着栏杆,躲在屋前阴影里面。
“我爱玩游戏。”马乐管不住自己的嘴,讲话不经大脑,这么大的人还玩游戏,非把人笑死不可,夏大姐强忍着,没让自己露出牙齿。
“游戏?扳手腕吗?”
马乐心想,如果自己实话实说,网络游戏,她肯定不会懂,误以为自己爱打鱼捕虾也有可能,还是随便糊弄过去得了,道,“差不多吧。”
“玩物丧志,这样怎么能行,好男儿应志在四方,齐家、治国、平天下。”夏大姐用力拍了马乐肩膀,没想到她一女流之辈,竟有如此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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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隋朝做霸王 【0015】:男儿志在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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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抱负不同,不好讲谁对谁错,爱江山更爱美人,马乐暗想,好男儿应该志在闺房,当然,鱼和熊掌能够兼得最好。
心里虽然这么想,嘴上可没敢讲出来,看着夏大姐满脸认真,马乐选择了沉默。
两个人围着瓦岗寨晃悠了一圈以后,太阳光已经非常刺眼,恶狠狠直射大地,像青筋暴露的,想要刺破。
“走,吃饭去。”夏大姐说。
“哦。”马乐说。
吃饭、拉屎、睡觉,如此状态一连持续了四五日,期间马乐有想到过地牢的杜鹃,他从夏大姐那里听到了陆老头不付赎金的消息,很为她的前景担忧,倘若瓦岗寨准备撕票,怎么忍心眼睁睁看着她送死,自己会闭上眼睛的。
单骑救主的想法其实也在马乐脑海灵光闪现过,只不过一闪而过了,身处虎,自身不保,救杜鹃实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其同死,不如牺牲一个幸福另一个。
毕竟曾睡在一床,肩并肩共枕,眼看着杜鹃处于危险之中,自己却无动于衷,怎能不愧疚难眠,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乐观的马乐,最后只能以一句吉人天相摆脱了痛苦。
俗话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万里,事关结拜兄弟的消息怎么可能会逃过梁君的耳朵,他听闻以后,赶紧找到了哭哭啼啼的小红确认。
“三弟,瓦岗寨乃虎狼之地,现在我们该如何是好?”狗娃面露忧虑,听闻后不知所措。
“放心,我会想方设法去营救大哥的,上刀山,下火海,炸油锅,统统在所不辞。”梁君在房内踱来踱去,孤身去瓦岗寨救人,即便是他也没有十足把握,一偷一抢,除去嘲弄对方没有技术含量,自己和他们毫无瓜葛,井水不犯河水。
“三弟有没有认识的武林高手?”狗娃问。
“他日里,我一向独来独往,怎么可能会结识武林高手。”梁君轻轻摇头,长长秀发绕在耳畔,飘逸顺滑,似若无骨,白衣飘飘,翩翩身姿,更胜仙人。
这时候,房门突然被推了开,灵灵从外面走进来,哇的痛哭出声,抽抽泣泣,问,“叔叔,爸爸他怎么了?”
“傻孩子,他没怎么。”狗娃慌忙说。
灵灵撇嘴擦擦眼泪,脸颊挂了两行溪水,汇聚成颗粒抖落,说,“叔叔别骗我,我刚在外面全都听到了。”
狗娃听的头皮发麻,怪自己粗心大意,没想到灵灵会突然从外面回来,先是遭遇丧母,现又是父亲生命危在旦夕,孩子的心总共有多大,哪里经的起这几刀。
“灵灵,叔叔今晚就带爸爸回来,别哭了好不好。”梁君走过来,弯腰摸着女孩的脑袋,“乖。”
“叔叔。”灵灵脆弱的再开不了口,伸手抱着梁君的嚎啕大哭,哭声如雷,却时而尖锐。
杀人容易救人难,自古如此,常理亦如此,梁君思来想去,计划一个又一个,但到出发时,心里依旧还没底。
夜幕降临,漫天星闪,当日无月,梁君借着微弱的光线前行,翻山跃岭,穿林淌河,千辛万苦过后,终于溜进了瓦岗寨内。
梁君平日里行窃,只去大户人家,虽有家丁守卫,毕竟非比专业,难以发现并抓到他,但瓦岗寨不同,这里英雄高手云集,警惕性自然也高的多,稍不留神就可能丢掉性命。
房屋众多,地形复杂,梁君一时难以判断马乐被关押在哪里,脑筋一动,打晕了一个喽啰,换上他的衣服,假装巡逻,开始一间一间的搜索。
工夫不负有心人,梁君最终还是找到了马乐,可惜夏大姐当时也在,没办法,只能朝房内施,将二人同时迷晕,过了段时辰,仔细确定以后,他方才小心翼翼地走进去。
关好房门,梁君轻手轻脚走到夏大姐旁边,俯身探探她的鼻息,拿了事先就准备好的绳索,将她牢牢捆在了床上,一切收拾完毕,尽善尽美,替马乐服了解药。
“三弟,你怎么来了?”马乐睁开眼睛,定神看到梁君站在面前,不禁愕然。
“大哥,我来救你。”梁君伸手把马乐扶起来。
“救我?”马乐暗觉得不爽,自己明明过得好好的,有吃有喝有地位,可现在,性福就这样给搅破了。
“大哥该不会是留恋这里吧!”梁君脸色阴沉,自己冒着生命危险,费尽千辛万苦,终于出现在这里,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吃力不讨好。
马乐顿时觉得脸颊火辣辣的,咳嗽两声,稳定住情绪,说,“我怎么可能会留恋这里,好男儿绝不会志在闺房,而且我还要为娘子报仇雪恨呢。”
“大哥能那样想就好。”梁君微微点头表示赞同。
马乐也倒没有太多遗憾,留在这里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像他这么色的人物,仅仅服务一个女人实在是太可惜,而且根本不现实。
“她怎么变成这个样子?”马乐指指被捆绑着的夏大姐,面朝里歪着脖子,衣襟微乱,裸露着光洁的皮肤,莫非自己醒来之前玩了倭寇的待游戏。
“我对夏寨主施了,过个半时辰自动会醒。”梁君话语间充满自豪。
俗话有胜者为王,只要能够打拜对手,你便是王,不论之前用的招式多么卑鄙,对结果毫无影响。
“这样。”马乐沉吟。
“大哥,我们赶紧离开吧。”
“莫急,我们还得去救杜鹃,不然逃走就变的没有意义了。”马乐说。
两个人吹灯掩门,匆匆赶往地牢,马乐熟悉路径,他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中途虽然碰到了巡逻的喽啰,却面不改色,擦肩而过,此后能够顺利闯入地牢,把杜鹃救出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再添一人,而且还是女人,这令脱身变的更加困难。
“我去放把火,火顺风熊熊燃烧,让他们忙着救火,无暇顾及咱们。”梁君灵机一动。
“三弟,好主意。”马乐拍手叫好,毫无紧张情绪,在他眼中,性命似乎并不重要,他更在意的是游戏刺激性。
天气燥热,柴遇火即燃,浓烟滚滚,直耀的天明星暗,简直比还要厉害。
梁君拍拍手,得意的笑着说,“大哥,我们走吧。”
三人趁着瓦岗寨乱作一团,轻轻松松逃了出去,插曲里面虽有喽啰上前阻拦,但都被霸王几拳击昏了,没见梁君动手,想必一旦出手,定是非死即伤。
几日来,吃,吃不好,睡,睡不好,杜鹃整个人还处在迷糊状态,被抓被救,如梦中景象,神情恍惚,直到远离了瓦岗寨才在南柯一梦中彻底醒来。
“霸王,今救了我一命,小女子无以报答,今生今世,为你做牛做马,心甘情愿,绝无悔字。”杜鹃依附在霸王身侧,紧紧拽着他的胳膊,小鸟依人,情真意切的发誓。
马乐听的欣喜若狂,今后倘若有杜鹃的出手相助,挖墙根定会事半功倍,时时顺利,通畅无阻,抬手暧昧地捏她鼻子,说,“小傻瓜,我们之间的感情,堪比海枯石烂,哪里还用的上誓言,若不能救你于水火之中,我定会跳入水火,生不能一起生,死还不能一起死嘛。”
女人家本来感性的就居多,加之杜鹃又是江南人士,好文善舞,多愁善感,经马乐这么一番话洗礼,早已经感动的一塌糊涂,现在让她跪下,必无它言,当然了,马乐并没有那么做。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已经用不到太多语言,一切尽在不言中。
一阵晚风吹拂,树叶哗哗作响,似细雨菲菲落地,似手扶琴弦轻弹,四下里静静悄悄,只有蟋蟀在草丛中哼着歌谣。
远处天边,一颗流星闪过,落在了不知名的角落,悄无声息中,杜鹃双手合掌,虔诚地许了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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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隋朝做霸王 【0016】:欢喜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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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老头拒绝付赎金给瓦岗寨,也就等同于放弃了杜鹃这个人,如同走道丢东西那样,因此假设杜鹃又回来了,那就算是种意外收获,失而复得,额外进账。
杜鹃没有同陆老头计较,就像没有发生过什么,饭照样吃,觉照样睡,有条不紊,寸步不乱,如同每天的太阳从东方升起,她已经想的很开,陆老头对她没有真情,她对陆老头自然也只会有假意。
关于杜鹃怎么逃出来的,陆老头没有兴趣知道,他丝毫不关心,只是拿她当路边被遗弃的小狗小猫对待,发慈心赏她口饭吃。
女人们爱八卦,陆老头虽不关心,其他四房可关注着呢,每逢相遇就要盘问杜鹃半天,尽管她编的绞尽脑汁,费了很多脑细胞,但是依旧被问出了许多破绽。
杜鹃顺利回到陆宅,小红应该算是最高兴的,欢喜雀跃,简直像只小鸟,活蹦乱跳,又如顽皮脱兔,心里的石头落地,虽然靠山不稳,毕竟有了靠山。
郑管家的心态和陆老头相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过马乐的归来对他有利,毕竟是自己提拔的手下。
嫣红姑娘听说马乐脱险,心里非常开心,但她和小红不同,并没有表现在外人面前,属于偷偷窃喜那种。
“霸王,你们怎么从劫匪窝逃出来的?一定非常惊险吧。”好奇心促使嫣红姑娘见到马乐以后,首先问的便是这个。
“其实也没什么惊险,偷偷就溜出来了。”马乐回答。
“你没有受伤吧?”嫣红姑娘关心的问。
“受伤了,而且还蛮严重,胸闷体沉,走起路一瘸一拐。”马乐夸大其词,假设真有如此症状,那也是前几日纵欲过度的缘故,伪装的惟妙惟肖,不做演员真是浪费块好材,低声应求,“嫣红姑娘,你扶我去书房好吗?要查些中医方面的书籍。”
“我看还是得叫郎中,你自己能研究出个什么道道。”
“没事儿的,也不算太严重,休息个几日或许就好了。”马乐见嫣红姑娘信以为真,招手表示自己还可以坚持,由她搀扶着朝书房走去。
嫣红姑娘的手托着马乐的胳膊,而马乐则斜眼偷偷瞥了瞥,发现胸前好大一块空地,因此当他把胳膊肘伸直以后,手背便时不时蹭向嫣红姑娘的胸口,软绵绵的两颗突起的。
嫣红姑娘起先没有留意,只是觉得痒痒的,当她低头去看的时候,不仅脸色绯红,羞涩了起来,很想甩马乐一个大嘴巴子,可不知为何却始终下不了手,只能抿嘴忍耐,假装没有察觉。
书房建在陆宅前院后排靠西的位置,临着大花园,格调清新典雅,走进屋内,古色古香,扑鼻而来,翻开一本本古书,古朴的味道仿佛正在指尖流动,摄人魂魄。
马乐走到书架过道里,心不在焉的随意翻看,整个无聊下午该如何打发,有美女陪着看书貌似还不错。
除去二人,书房里没有其他读者,孤男寡女,不禁蒙上一层暧昧面纱,普通的说说笑笑,感觉起来却和打情骂俏相仿。
纯属特殊情况,主人们去了郊外游玩,放在平日里,书房几乎不断人烟,大夫人的小女儿和二夫人的少爷是书虫,而大夫人本身也是此处的常客。
“他们什么时候回来?”马乐问。
嫣红姑娘站在书架间另外一排,想了想,说,“按通常情况来讲,大概还得三四个时辰吧。”
“吆,这么久,可以做好几次那个事情。”马乐脱口而出。
“霸王,你说做什么事情?”嫣红姑娘虽已入芳龄,却依旧纯洁无暇,对男女之事知之甚少,旧思想束缚下,更不可能主动往乐方面联想。
“没什么,没什么。”马乐见自己失语,习惯性的吐吐舌头。
“霸王,你平时都爱读些什么书?”嫣红姑娘轻轻翻书,发出微妙的沙沙声,她的手指修长,指甲,而且里面干干净净,没有任何污秽,看起来非常舒服。
“我不爱读书,更不爱读死书。”马乐实话实说,这些年来,他所学的知识,基本都是被逼掌握的,迫不得已,从不主动碰教科书。
“那你…。”嫣红姑娘大吃一惊,不爱读书却竟有如此才华,实在令旁观者费解和嫉妒,天分使然,抑或者命该如此。
“你是说吟诗作对吗?其实那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和读多少书也没有太大关系。”马乐说的轻轻松松,好像自己真有了横溢的才华一样。
“你会影响我的人生观。”不知何时,嫣红姑娘突然走了过来,背倚着书架,脸颊挂着微笑,冲马乐俏皮地挤挤眼睛,一半调侃,一半严肃。
“小傻瓜。”马乐对嫣红姑娘怜爱的称呼,很想伸手拂弄她的秀发,温柔的抱她在怀里,闭眸感受,缕缕清香似乎已经吸进了肺部,如此才貌双全的女子,哪个男人会不动情。
“你嘲笑我?”嫣红姑娘误解了马乐的情意,委屈地撇了撇嘴。
“我绝没有那个意思,傻丫头,小傻瓜是对你的爱称。”马乐慌慌张张的解释,表情急切,煞是令人感动。
“爱称?你对我的?”嫣红姑娘羞涩地指指自己,牙齿轻轻咬着下嘴唇。
“是呀,我喜欢你。”马乐往前挪了两步,移到嫣红姑娘身旁,直视着她的眼睛。
“什么意思?”嫣红姑娘怯怯地轻声问。
马乐没再解释,突然一俯身,快速的亲了嫣红姑娘的小嘴一口,蜻蜓点水,清香弥漫。
嫣红姑娘被马乐强吻,怔怔地楞在那儿,手托着脖子,脑袋先是短路和空白,继而开始回味刚刚的温湿接触,感觉非常棒,像含在嘴里的棉花糖,甜甜的,令人呼吸急促。
“你…。”嫣红姑娘的初吻被夺以后,紧张的话不成句。
“我什么?”马乐占了心爱女人的便宜,卑鄙无耻地嬉皮笑脸,好像这事和他没有任何牵扯,事不关己,幸灾乐祸。
“你好坏。”嫣红姑娘羞涩地低下头,像荷花不胜凉风的吹拂。
“我很坏吗?”马乐看嫣红姑娘对自己也有意,于是不再胆怯,伸手攥紧她的手腕,一把拉在了怀中。
“坏坏坏。”嫣红姑娘脸颊更红了,脑袋也放的更低了。
“我这还有更坏的呢。”说着话,马乐垂手在嫣红姑娘上面捏了一下,直惊得她尖叫一声,下意识的甩手,朝马乐便还了一巴掌,啪的一声,结结实实打在了他的脸上。
“啊。”马乐捂着脸叫了一声,松开了怀中的嫣红姑娘,她这下用的力气可真不小,火辣辣的,清清楚楚五个手印。
马乐直接表情僵硬,傻呆呆怔住了,刚刚还好好的,咋一瞬间变化那么大啊,脸也疼,心也疼。
“对不起,霸王。”嫣红姑娘抿着嘴唇,偷偷瞥了马乐两眼,唯唯诺诺的道歉。
“没关系。”马乐不忍心冲嫣红姑娘凶,人间难有绝对的公平,漂亮女孩天生丽质得天独厚,待遇本应不同。
“我不习惯别人摸…。”嫣红姑娘红着脸没好意思说下去。
“摸你。”马乐替她补充道,“不习惯是吧,其实也没什么,摸着摸着就习惯了,要知道,重不在结果,重在摸索。”
“去你的~。”话语之中带丝埋怨。
如此裸的话题,令嫣红姑娘的娇羞又上了一个层面,红的不仅有脸,还有眼,还有心。
乖乖女多半爱坏小子,这是千古年来的真理,性格的互补,彼此的好奇,容不得有其他选择。
我曾经设想过,假如乖乖女配乖乖子,坏小女配坏小子,结果肯定会异常尴尬,前者活的无声无色又无趣,后者过得有风有雨又有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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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隋朝做霸王 【0017】:帮五娘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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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乐晃动两下肩膀,不安好心地看看羞涩中的嫣红姑娘,暗想下一步该怎么办,突然有脚步声传来,紧接着便听到了小红的声音,“霸王,在吗?”
“在的。”马乐从书架后面探出脑袋。
“五娘找你过去一趟。”小红边走边说。
“五娘从郊外回来了?”马乐问。
“五娘没去,她今天身子不舒服。”小红走到马乐旁边站住,愕然的望望嫣红姑娘,你俩躲这里干嘛呢。
“你瞎说什么,谁躲了,躲还会让你看到。”马乐心里着急,害怕小红伤害到嫣红姑娘,人家清清白白,纯洁家家的,哪里受得住流言蜚语。
“你慌什么慌,我说你躲,又没说你藏。”小红气呼呼的,嘴角上翘,眼珠白了马乐几下,暗自猜测,两人肯定有鬼,这么多书架,干嘛非要挤到一起。
“小精灵,走吧。”马乐伸手捏了小红脸颊一把。整个过程中,嫣红姑娘始终低着头,她的羞涩不敢给人看,那抹绯红比晚霞还要灿烂,如七彩的山水画,甚至有绿的树作陪衬。
直到马乐和小红走出去,嫣红姑娘才敢抬头,拂袖擦汗,移步到窗前,眼望着马乐宽大的背影,心生万种风情,又喜又惊,又乐又愁。
要问人世间什么东西最复杂,在我看来,莫过于男女之间的感情,千丝万缕,剪不清,理还乱,比乱麻还要乱麻,快刀也难斩断。
马乐跟着小红到了杜鹃那里,见她正撅收拾东西,开口便问,“五娘这是干啥呢?”
“霸王,你先坐下。”杜鹃回头看了一眼,继续未完成的工作。
马乐心生疑惑,暗觉的奇怪,杜鹃突然叫自己过来,可又不急着讲事情,她怎么想的?她要做什么?
小红没有讲话,三人沉默片刻,过了会儿,杜鹃把东西收拾完,走到马乐旁边坐下,手背遮嘴润润喉咙。
“五娘找我有什么事吗?”马乐试探性的问。
杜鹃轻锁柳眉,抑郁不安地跺跺脚,吐了一口气,饱含忧愁的腔调,说,“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担忧,担忧以后的生活,假如有一天我容颜不再,陆老头要将我扫地出门该怎么办!”
“这还真是个问题。”马乐垂手挠挠脚腕处的痒,那里被蚊子啶了个苞,已经肿的老高。“五娘打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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