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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水鬼游魂
在白天,百老汇演出的剧目并不多,很多剧院都还没有开业。
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已经开始营业的剧院,没想到门口等待的观众不少,闹哄哄的挤在售票处,好不容易买到了票,王学谦这才想起他还不知道等会儿演出的是什么剧目。
《应招女郎》?
肯定不是经典剧目,对此王学谦脑海中一点印象都没有,不过从剧目的名字上来看,很有歧义啊!
不过对王学谦来说,这种缺乏艺术底蕴,无法成为经典剧目的歌舞剧,他可不感冒。他不喜欢看这些歌舞剧,当然更不喜欢歌剧,相比之下,电影反而多少能够勾起他的一点兴趣。
但在默片时代,王学谦连进电影院的**都没有。
来百老汇,他完全是来打酱油的。前世,他也赶过时髦,去看过《猫》,除了灯光和舞台布景花哨一点,他也没看出有多好。可是阿罗伊斯想看,法国人骨子里天生有着浪漫的基因,他总不能舍不得那张五美元的戏票吧?
“算了,进去之后睡上一觉好了。”王学谦敷衍的想法,阿罗伊斯却感受不到。在阿罗伊斯才短短十七岁不到的人生经历中,根本就无法体会到虚情假意的可恶。还以为王学谦和她的想法一样,都热衷于艺术。
从‘丽人女装’出来的时候,老板霍夫曼偷偷摸摸的将一个信封放在了他的兜里,开始他也没注意,以为不过是聊表心意的小意思。
就在刚才,他捏了一把信封,心情一下子拨云见日。
除非霍夫曼故意使坏,信封里故意放着一叠草纸,就手感而言,至少有上百美元的劳务费。犹太人认真,抠门,把钱看的比命都重要,但也有些可爱的地方。比方他们注重信誉,不该吝啬的地方绝对大方。这让他有种出门就捡了个皮夹子的窃喜。所以,王学谦的心情还算不错。
顺着人群,向剧场内走去。
走进剧场的那一刻,一股热浪铺面而来,剧场内已经有大半的位置都上座了。
“这部歌舞剧一定非常出名,我有些迫不及待了。”阿里亚斯看到人山人海的追捧,眼神中满是期待的神色。
王学谦扭头看了一下周围,都是大老爷们,数百人的剧场内,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女观众,还是不堪入目的那种。剧目还没有开始,剧场内亮着橘红色的照明灯,他低头看向手中的戏票。
在戏票的背面,有这部音乐剧大概的介绍。
一个失去家园的少女,在纽约街头无依无靠,一步步走向人生的绝境,最后惨死街头的故事。
剧本延续着百老汇一贯的风格,主线简单明了,情节清晰,歌曲也没有什么歧义,但他总有种怪怪的感觉,让他说,又说不上来。
越来越多的人走进剧院,当剧场内的上座率超过九成的时候,剧院的照明灯突然暗了下来。而此刻,王学谦和阿里亚斯两人的边上都坐上了人,靠近阿里亚斯左手边,是一个彪悍的中年大汉,络腮胡,脸上一道狰狞的伤疤,让人怎么也想不到,这幅尊容的草莽汉子,也会对歌舞剧感兴趣。反而是靠近王学谦的那个瘦巴巴的年轻人,看上去有点神经质的苍白,多少像是有点艺术细胞的人。为了安全,王学谦跟阿罗伊斯换了一个位置。
“小子,你眼光不错。”
刚换好位置,边上的大汉并没有介意,反而莫名其妙的咧嘴一笑,一股冲鼻的烟草味,让他几乎背过气去。
王学谦也不知道大汉是夸他选音乐剧的眼光不错,还是阿罗伊斯长的可人,大汉才称赞的。只好尴尬的笑了笑:“听说这部音乐剧非常精彩,是慕名而来。”
大汉意味深长的看来王学谦一眼,让他不由得遍体生寒,就像是两个毫无瓜葛的人在酒吧中相遇,同坐在吧台上,互相聊天,话题只有一个——女人。
“是来看芭芭拉的咯?”
王学谦虽不知芭芭拉是何人,但大致能猜想到应该是这个音乐剧的主演,顺着话题点头道:“让人无法克制的表演,听人说总是觉得有些夸张,这才准备来看看。”
“哈哈,你朋友一定告诉你,看到芭芭拉撩拨人的表演,就像是坐在火山口一般,浑身燥热难耐。”大汉会意一笑:“小子,你带着女朋友来看芭芭拉的歌舞剧,总得要一个包间吧。不然到有你后悔的时候。
“包厢都预定完了。”王学谦多少有些遗憾,边上的大汉虽然长相粗鲁,从交谈中他开始意识到,大汉是一个对艺术有所偏好的人士,他心中不免有些愧疚,不该以貌取人。
叮咚咚……
随着一阵急促的鼓声想起,歌舞剧开始了,舞台上粉红色的灯光亮起。一个曼妙的身体,青蛇一般扭动着像是无骨的身躯,从幕布边上飞快的扭到了舞台中央,身上只有几块布头。
“芭芭拉!”
“芭芭拉!”
剧场中想起一阵歇斯底里的吼叫声……
“啊呀!”小丫头惊讶的看着舞台,双手惊恐的捂住嘴巴。她可能怎么也想不到,沦落街头的女孩是眼前这幅摸样,要说是暗、娼更想象一点。
姣好的面容,魔鬼般的身材,一下子让现场的气氛推向**。双手妩媚的在绝美的身体上掠过,惊起阵阵叫好声音。
忽然,背后的幕布拉开,估计少说也有二十来个美女,一字排开,穿着暴露,摆开白晃晃的大腿阵,惊叫再次响起。
“脱,脱……”
边上的大汉肯定不是第一次来了,兴奋的身体前倾,脑袋像是要钻入舞台下方一般,双手死死的抓住前面的椅子扶手,忘乎所以的大喊着。
当一群莺歌燕舞的美女,大腿轻轻的一甩,就一人多高,眼前一片白花花的眩晕,随着铿锵有力的音乐,起伏不定。突然,音乐一停,短暂的停顿之后,一道惊雷般的炸响,二十多个美女,齐刷刷的将围在腰间的短裙撕扯开,抛下舞台的那一刻,剧场内乱成了一片,早就把持不住的人们,冲向舞台近处,想要争夺一二。
好在王学谦的座位距离舞台较远,乘着空闲,他用相机拍了几张照片。
开场不足三分钟,王学谦竟然发现他可耻的硬了。硬的毫无理由,毫无征兆,他再也不会因为歌舞剧平淡的剧情而鄙视这项艺术门类。更确切的说,他看的可不是百老汇的歌舞剧,而是一场惊艳动人的大腿舞。
感觉袖子好像有人在拉扯,他才发现,阿罗伊斯羞愧的简直不敢看他,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你说什么?”
“我们回去吧。”
周围都是喧闹的声音,阿罗伊斯轻声的低语怎么可能听得清楚。不过王学谦决定装傻,正当他要把注意力放到舞台上的时候,余光发现一只干巴巴的手,正一点、一点的伸向阿罗伊斯的裙摆,王学谦大怒挥手打了上去,啪嗒一声脆响,对方显然没想到到会被识破。
“你干什么?”正是那个瘦小干瘪的家伙,在黑暗中,王学谦也能感受到对方惊恐、怨毒的眼神。
“小子,识相点,这里可不是你该乱来的地方。”王学谦绝对是无视对方杀人的眼睛,要不是在剧场内,深怕带来麻烦,他早就拳头相加上去了。
对付一个大汉,或许他只能逃命的份。但对方不过是干巴瘦小的家伙,王学谦相信只要一拳,就能把对方给揍趴下。
对方还想争辩,突然看到王学谦上衣的口袋中,似乎有硬物伸出来。凌厉的眼神就像是看一具冰冷的尸体,毫无怜悯之心。
是枪?
“先生,我不是故意的。”瘦小的家伙眼珠滴滴溜乱转,权衡之后,这才道歉。
王学谦身上怎么可能带枪?他不过想到了身上带着钢笔,用手握住之后,在衣袋中支起的轮廓,很像一把袖珍的手枪,唬胆小的人足够了。大腿舞是看不下去了。他担心边上的家伙会控制不住情绪,到时候可不是一只两只的咸猪手了。
贴着阿罗伊斯的耳边,王学谦大声的说:“我们出去。”
护着阿罗伊斯站起来,慢慢的往过道移动,好在他们边上的人不多,只要过三四个观众,就能走到相对宽敞的过道边。正好离开的那一刻,王学谦忽然出拳,在那个瘦小男人的脸上打了一圈。
热烈的现场气氛,海啸般的吼声,将瘦小男人的惊叫吞了下去。
等到他大喊大叫,想要抓凶手的时候,就见剧场门口两个人影一晃,消失的无影无踪。
“太可怕了。这里的歌舞剧跟我在巴黎看的完全不是一个样子。”
“傻丫头,这能比吗?”
走出剧场,来到阳光下,两人还一阵后怕。阿罗伊斯小脸惨白,惊魂未定的样子让王学谦又心疼,又怜惜,挽着她的手臂,穿过马路径直走向一家冷饮店。
人在惊恐的时候,嘴巴会发干,当然也许会出现尿急的症状。
王学谦倒是没怕,眼前时隐时现,还是一排排白花花的大腿,让他有种口干舌燥的错觉。
正当他们在冷饮店里坐下,对面剧场中就有一个瘦小男人走出来,阴霾的眼神带着怨恨,身上倒是穿着体面的正装,穿的像是个银行雇员,可惜做的事情太下作。鼻子破了,脸上和嘴边都是浑浊的污血,落魄不堪。
“刚才就是他?”阿罗伊斯显然已经意识到了什么。
此时正该秀肌肉的绝佳时候,王学谦一推凳子,站起来,气势汹汹的说:“我过去好好修理修理这个混蛋。“
“不要。”阿罗伊斯抱住了王学谦的手臂,胸口紧紧的贴着,中间只有两片薄薄的丝绸。
手臂上传来滚烫的体温,让他心中难免荡漾。
已快熄灭的欲火,再一次有被点燃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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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第27章 【伙计,来瓶可乐】
王学谦有十几种办法不着痕迹的就能让那小子倒霉,不过现在可不行,至少在大街上不行。
街头的警察可不好糊弄,一个个人高马大的,腰里别着胶皮警棍和手枪,别以为都是摆设,这帮穿着黑皮的家伙手底下一个比一个黑,连开枪都毫无心理压力的警察,还能他们更黑的吗?在街头犯事可不是一件明智之举。
“便宜这小子了,长的獐头鼠目的一看就不是好人。”王学谦气愤难平的坐下。
好人?
在崇尚金钱的国度里,好人这两个字等于是骂人。
这不是说在美利坚没有好人,西洋鬼子良心都被狗吃了。而是好人总代表着吃亏,犯傻,缺心眼等字眼。要是后世,到大街上随便找个人说:“你是个好人。”看有人给好脸色不,就能知道‘好人’这两个字的真正含义,表面代表了伟大的正义,可根子里却是含贬义的成分更多一些。
“一杯柠檬汁。”
“先生,您要点什么?”
服务生很有礼貌的询问道,手上拿着一个小价目表,就一般的冷饮店,主营的产品并不是太多,冰沙,冰激凌,其次就是果汁等饮料。
王学谦没有接过价目表,随口道:“伙计,给我来瓶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
服务生愣住了,可乐是什么东西?他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但开门做生意,老板那对死鱼眼可在柜台后面虎视眈眈的盯着,他可不敢造次,只好抱歉的笑道:“先生,我们这里没有可口可乐。”
连可乐都没有,要落魄成什么样才成?王学谦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了一句:“美国冷饮店里竟然不买可口可乐,这话说出去谁信啊!”
很普通的一句抱怨,服务生却怒了:“先生,你说的那种可口可乐不仅我们店里没有买,即便你跑遍整个纽约也不会买得到,而且我可以肯定从来没有这种饮料出现过。”
“鬼信!”王学谦刹那间愣住了,全美都没有?那意思就是说可口可乐还没有建立公司,美国影响世界的一大利器,还没有出现。要是哥们我把可口可乐的商标先注册了,然后把主要配方也申请专利。这个后世全世界最有价值的商标不就成了哥们的囊中之物了吗?
王学谦激动的从椅子上跳起来,抓住服务生的手臂,惊喜的问:“你说的是真的。”
“我是一个教徒,欺骗是原罪。”
服务生彻底无视王学谦的惊喜,反而露出不耐烦的样子,甩开手臂,郑重的说:“先生,你到底点不点饮品,如果不需要的话,我先安排这位小姐的饮料。”
“这个。”王学谦立刻心情大好,从兜里拿出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举止怪异的塞进服务生的兜里,怪笑道:“伙计,随便点一份就成。余下的算是你的小费。”
“先生。”服务生都快哭了,他正发现老板的死鱼眼正盯着他,眼神凶恶的泛着幽幽的绿色,就像是黑影中的狼一般,肯定是以为他在偷窃店里的货物一样。
“您看橙汁如何?”
“棒极了,伙计。”王学谦压根没听清服务生的建议,满脑子都是绿油油的钞票,耳朵嗡嗡的,一句嘹亮而提神的口号在耳边持续不停的响起:“老子要发达了。”
一共才不到一美元的商品,客人竟然给了二十美元,还大方的说余下的都是小费。
即便获得小费是他应有的权利,也很容易让老板生气,甚至嫉妒。
心不在焉的喝着冰镇饮料,王学谦的心思早就不在这里。前一段日子,他还在为没有路费回国而担心会不会在邮轮上找一份工作回国。而现在,超越常人的自信又回到了他的身体里。此刻,他坚信他的周围是一圈神气的光芒,只有神才会拥有的神光。
为穷困潦倒而惶惶不可终日的失落一去不返,反而是诡异的怪笑,自恋到让人恶心的表情,让周围的人不自觉的和他拉开一定的距离。
“你怎么了?”阿罗伊斯害怕的看着王学谦。
在她的人生中,很少因为喝一杯饮料而激动的流口水的人。
感觉好像是有手绢在嘴边擦过,陷入自我陶醉中不能自拔的王学谦这才醒来,眼前落地的橱窗玻璃,街外是艳阳高照的曼哈顿街头,而他面前是惊恐不已的阿里亚斯,这才会意到似乎高兴过头了,尴尬的笑笑:“刚才想到了研究上的一个小成果,抱歉,有些太投入了。”
阿罗伊斯甜美的笑着,似乎相信了王学谦的鬼话,却小声的嘀咕了一句:“刚你在剧院里也是这幅表情,坏家伙。”
“什么?”
“没什么?喝饮料。”阿罗伊斯自觉失言,低头小口的喝着冰镇果汁。
王学谦想解释来着,可话到嘴边,却不知道该如何说,总不能说在剧院中那是真情流露,男人都这样吧?张了几次口,都没法说,干脆不解释了,转移了话题道:“等会儿,我可能要去专利局,你先回学校好吗?”
“我不去。”阿罗伊斯固执的反对,眼中隐隐有种雾气。这让王学谦搞不懂了,他不过是去准备把可口可乐的专利先申请了,到时候就能过躺着数钱的日子了。
可在阿罗伊斯的表情中,自己好像是去寻花问柳一般不堪。
这事还不能解释,因为越解释,越乱。只好无奈的应道:“好吧,等会儿一起去。是个小专利,应该不会耽误很多时间。”
专利局的路不近,走出冷饮店,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还是要说纽约街头的出租车司机,对道路的解读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王学谦一再抱怨堵车和开的太慢,以及美元的激励下,司机猛打方向盘,从第七大道的主干道上拐到了一条岔路上,油门一点,汽车就在偏僻的小道上一路绝尘而去。
抵达专利局门口,王学谦还丝丝的抓着出租车的车门,脸色发白,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出租车司机,将阿罗伊斯扶下车,两人跌跌撞撞的走进大门。
申请的过程很简单,专利费一年十块钱,这个价格不贵。可惜的是只能在美国受到保护,要想在欧洲也同样获得专利保护,就得交额外的钱。
王学谦大手一挥,决定都申请,却尴尬的发现兜里的钱不够。
最后,退而求其次,选择了一些重要的国家。从专利局出来之后,王学谦神神叨叨的,眼神直勾勾的,呆滞中带着一股骇人心魂锐利,突然会发出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怪笑。
600亿美元的品牌价值啊!
不对,和可口可乐齐名的还有麦当劳。这也是一个吸金利器,到时候……
嘿嘿……
用原名太没创意,要不过几天再去一次专利局,改个名字,就叫‘劳当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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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第28章 【乐极生悲】
一个人忽然之间,花几百美元,就获得了数百亿的财富,还是美刀。
这种巨大的幸福,足以击垮任何一个人脆弱的神经。
在后世,有人中了福彩头奖,一口气没有捯上来,撒手人寰的也有。疯疯癫癫,满口胡话,心脏犯病的大有人在。那还只是几百万的奖金,而且是华夏币,就能把**害的人不人、鬼不鬼的,像是得了失心疯。
可王学谦面临的可不是几百万的华夏币,而是数百亿的美刀。
不见得所有的股份都能让他搀一脚,但二股东的位置非他莫属,可口可乐的二股东?那要多牛叉的人才能坐拥这巨大的财富?
他已经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穿越者带来的巨大福利。稍微动动手指,数百亿的美元,就会乖乖的落到他的口袋里。
人一高兴,就喜欢唱啊!跳啊!
什么喜庆来什么。
可口可乐品牌价值就超过600亿美元。
还能再凶残一点吗?
从来没有见过什么钱的王学谦一下子被幸福击倒了,当然这种轻飘飘的感觉,他是如何也不愿意醒来的。眼见王学谦的情绪不对,可把张彭春给愁怀了,好好的一个人,出门逛了一会街,就变得患得患失,惊一阵,傻一阵的,这样下去非生活不能自理不可。
让所有人都意外的是,第二天,王学谦却在房间内沉默不语,像是一个石头人一般,一言不发。
“子高,感觉好一点了没有。下午我约了哥里斯教授,他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张彭春忧心忡忡的带着阿罗伊斯走进房间,却发现王学谦独自坐在阳台上,安乐椅一动不动的样子,乍一看像是睡着了一般。
可他的眼睛却是睁开的,一动不动,跟一滩死水一样。
“我没病。”王学谦没好气的反对道,他不是高兴过头之后的身心疲惫,而是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可口可乐公司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这个问题就像是崇祯皇帝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临幸了送进宫的陈圆圆。相信很多历史学家也无法解释,这个具体的日期。
自以为劫了一把天胡的王学谦,这才想起这个关键性的问题,要是可口可乐公司不创办,或者是过个十几二十年再创办,自己不就要傻等十几二十年不成?
就像是手里握着一个福彩头奖的号码,而且这个号码肯定能中,且未被开出,就是不知道哪一期中奖。这让彩民如何选择?
买上一年,不中,可能就要失望了。买十年,不中?势必要绝望。
而王学谦面临的问题是无限期。
王学谦没有疯,只是接受不了眼前有座金山,却无法进山探宝的悲观。
“老哥,别用那种异样的眼神看我,我不过是因为……”王学谦停顿了一下,一时不该如何说起,总不能说,后世巨牛逼的饮料霸主已经被他注册成商标,可到头来他却忘记了可口可乐是那一年成立的,想要参一股的机会都渺茫。这话说出来没人相信,憋屈的咳嗽了一声没话找话道:“我说是因为纽约的天气太冷,在风口吹了一阵子,脑袋发热了,现在的一切都是感冒后遗症你信不信?”
“你觉得我该相信吗?”张彭春笑了笑,很有代表性的大长脸,配上不太搭调的小眼珠子,总显得威严不足,看似忠良的样子,此刻看来,却让人有种发虚的震撼。
王学谦心虚强辩道:“我不过是因为高兴,才做出了一些超乎常人的庆祝举动,平时……我一般都不这样。”
“贤弟,你现在感觉如何?”
“很好。”王学谦脸色变幻了一阵,果断点头道。
王学谦眼神游离的看了一下周围,躲闪的着不敢正视张彭春的小眼珠,别看眼睛小,可就奇怪了,这对小眼睛特别聚光,幽幽的发亮,让他越看越没底。
从早上起床的那一刻,王学谦就感觉到头痛难忍,似乎后脑勺被人打了一棍子似的,脑袋都晕沉沉的肿胀:“就是头有点痛,昨天晚上是不是有人暗算我,看什么的都晕。”
张彭春这才放心道:“能不晕吗?昨天从专利局出来,就疯疯癫癫的,还一口气喝下了两瓶白兰地,把阿罗伊斯吓坏了,大半夜躲在过道里哭。”
原来是喝多了发酒疯,动静大了一些而已,王学谦暗忖道。一说起阿罗伊斯,他这才发现,醒来的时候总觉得房间里少了什么,就是没想起到底少了什么。这才明白,原来人不见了,不解道:“阿罗伊斯去哪里了?”
“她担惊受怕了大半夜,到早上还没有睡,我找同事另外安排一处住处,同神学院的女嬷嬷住在一起,你放心吧。”说不好奇,那是假的。张彭春也纳闷,平时看上去还算稳重的王学谦到底遇到了什么事,一下子就变得判若两人。
难道是专利局发生了什么事?
张彭春百思不得其解,可又不好八卦的直接去问,只好拐着弯的打听,可阿罗伊斯性格也颇有点迷糊,问了半天,也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来。还以为王学谦受了刺激,得了失心疯。
脑子还是一片浆糊,头也很痛,可思维总算能将就着转动起来。王学谦多半知道张彭春的激将法,是想要打听他狂喜的原因,当然也有关心的成分在其中。
索性把话说透,至少先打消了张彭春心中的疑惑,王学谦沉思了一会儿,心里打了一个差不离的腹稿这才解释道:“昨天小弟让兄长担心了。”
“以后可不能这样,喝多伤身。”张彭春劝了一句,静等下文。
王学谦继续说:“昨天在冷饮店发现饮料品种单一,且口感不佳,缺乏特别吸引人的饮品。这才想到了一个以前无聊时做的实验,发现一种饮料能够让人提神,并不会带来任何副作用。兴奋之余,就去专利局申请了专利。一时间得意忘形,才多贪了几杯,险些酿成大祸,让兄长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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