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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水鬼游魂
“我没问你这些。”
王学谦一再逼问的态度,让麦金莱很不好受,感觉就像是被他叔叔史瓦西透视人心的眼神盯住一般骇人。
“好吧,是化学电池。”麦金莱眼神躲闪的回答,还做了一个耸肩的动作,像是一幅计谋被识破后的坦荡。
化学电池,听起来好像并不是太坏。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电池的燃料只有两种东西,重金属和强酸电池。不管是硫酸也好,盐酸也罢,谁会傻傻的骑着这个一个随时都能要人命的东西到处跑?
耐酸容器不是易碎就是不靠谱的时代,驮着一大桶的硫酸,满大街的晃荡,一旦被人知晓,几乎可以和雨夜杀手媲美。
“难道化学电池很危险吗?”小护士阿罗伊丝听得云里雾里,压根就明白这其中的危险。
“不仅仅是危险,等同于自杀。”王学谦一点不给面子道:“就图纸上的设计,这辆自行车的后行李架上的箱子内可以灌入大概3加仑左右的硫酸,然后骑手毫不费力的骑着这辆时刻要他命的自行车行走在大街上,要是不凑巧,摔倒在地,后座的硫酸就会喷洒出来,漫过骑手,然后……在半个小时之后,马路上之留下一堆灰色残骸,还有挥之不去的臭味……”
“哦,上帝啊!”王学谦绘声绘色的描述,顿时吓坏了小丫头,惊恐的不由往身后躲去。
“两位博士先生,打断一下你们的谈话,现在要复诊了。”身穿大白褂子的马克医生阔步走进房间,长的人高马大,长着典型波罗的海的高额骨,头发稀疏,笑容呆板,却故意想要迎合一种情切的味道,加上这个时代非常流行的大胡子,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麦金莱见状,就坡下驴,摆了个请的手势。
“王,今天感觉怎么样?”
“很好,不过后背有些痒。”王学谦老实回答。
“已经开始结痂了,说明恢复的很好。你的伤势主要在手臂上,需要静养至少40天。”医生说完,拿着听筒放在王学谦的后背:“吸气。”
“吐气。”
照着医生的指示,王学谦木偶一般的照做,差不多十来分钟左右,医生才停止了检查:“很好,伤口没有发现有炎症,由于是夏季,需要注意尽量少沾水。”
饱受心里创伤的麦金莱质疑了一会儿,像是找到救星一样,不信邪的向马克医生吹嘘道:“医生,你对现在的交通这么看?”
“糟糕透了。”医院坐落在市区,一到造成,纽约街头大量的汽车和喇叭,就像是被挤压在牛群之中,让人喘不过气来。医生马克每天都要上班,几乎天天堵车,很多人想不通,汽车走入寻常人家不过才短短的十多年,可为什么道路一下子变得如此的拥堵?
“如果有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可以改变拥堵的现状,让你能够悠游自在的在城市里行动自如,你会怎么选择?”麦金莱卖关子道。
“是吗?那太好了,你说的是它吗?”马克医生很自然的联系到了那张悬挂在脸盆架子上的图纸,皱着眉头问。
麦金莱不解了,你一个医生,难道也能看出设计上的缺陷?对王学谦他已经发不起脾气了,至少两人的气场不在一个级别,可面对一个医生,麦金莱自身的优越感还是挺强的,尤其是在机械领域,见状不满起来,干巴巴的问:“难道有什么不妥吗?”
“太丑了。”马克医生是个德国人,属于认死理,打死都不改口的人。
扑,哈哈……
王学谦没风度的大笑,太突然了。
眼前这个大胡子医生说出了一个让所有人意外的答案来,麦金莱羞愤之余,想要把图纸一把撕碎,最后还是没舍得几天的劳动成果。团吧,团吧,塞进了公文包。
“先生,请注意休息,感到不适请一定要叫我,不要刻意忍耐。”心直口快的马克医生意识到说错话了,赶紧甩下一句话,脱身而去。
气氛有些尴尬,最尴尬的莫过于麦金莱。
其实在来医院之前,他已经在他叔叔,老教授史瓦西面前碰了一鼻子灰。
当时,他还以为是叔叔老了,想法跟不上时代了,才会对他的发明嗤之以鼻。
反而是王学谦这个室友,在年龄和想法上更接近于他,或许能够获得支持。其实,王学谦对麦金莱能在短时间内,就能拿出一个跨时代的发明内心还是很吃惊的。不过电动自行车这个项目,在技术上还无法解决,只能忍痛。
在一桶原油在两三美元晃荡的时代里,电动车确实有点鸡肋。
更何况,在技术无法达到要求的前提下,只能用最危险的化学蓄电池来解决动力,是相当危险的。
王学谦脑袋空空的,见麦金莱收拾公文包,准备离开的样子。他对麦金莱其实挺感激的,当初,一个人无亲无故的,要不是麦金莱的热情帮忙,说不定闹出多少笑话来。
而麦金莱急于表现的意图,落在了王学谦的眼中。老麦是有本事的人,动手和理论知识都不缺。但是要说道将理论转化为技术,从而创造财富这条路上,麦金莱就像是一只没头的苍蝇一样,毫无头绪。
王学谦相信,只要他能够想到一个好的方向,麦金莱一定不会让他失望的,再说了,这个老实人把自己的路费都花了,总不能做吃等死吧?
“或许我有一个提议,能帮到你。”
移动到门口的麦金莱突然被定住了,迟疑了一下,转身的时候,脸上失落的表情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带着幸喜莫名的笑容,真挚而热烈:“王,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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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第11章 【汽车悬挂系统】
满脑子想着大把的美元,即使麦金莱的智商超过150,也难免有被钱堵地严严实实的时候。
王学谦并没有鄙视的成分在内,而是想起来以前,曾经的他也是才华横溢,幻想着一幅画能换一套房子,一首歌让他脱贫致富。
想着钱的时候,钱会远离你。
这句话不管对不对,总之,在王学谦身上应验过。
他可是一点点看着自己潦倒,更奇怪的是,越是潦倒落魄的人,越想获得钱财。这个误区他没有走出过,现在看到麦金莱也如此,姑且把他也当成朋友吧,拉一把是应该的。
“老麦,我想知道你设计这项发明的时候,当时脑子里想的是什么?”王学谦鼓励的对麦金莱笑笑,心说,最好不要被我猜中。
麦金莱大手将头发往后撸了几下,不太好意思的看来一眼站在边上的小护士,示意他们要谈重要的话题了,让她先出去。
阿罗伊斯皱起挺拔的鼻翼,似乎很不高兴的走了出去。
等阿罗伊斯走出了病房,这才讪笑道:“这重要吗?”
王学谦一本正经的点头道:“很重要。”
手掌在大腿上不断的摩挲,麦金莱下意思的不安,却口试心扉起来:“我想到了在祖国的游击队员,那些在饥寒交迫中反抗残暴英国的勇士,我无时无刻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并肩战斗……”
“停……”王学谦脸上恍然,似有所想道:“这话我怎么听着那么耳熟呢?”沉思片刻之后,眼神犀利说:“老麦,你不厚道啊!这话我在前几天史瓦西教授的家宴上说过,当时除了史瓦西教授,还有一个人就是你。”
“我还以为你忘记了。”麦金莱低着头,像是犯错的小学生一样害羞起来。
英国人标榜绅士,行为举止都以高贵为美。
麦金莱成年之前都生活在英伦三岛上,潜移默化中深受感染,谎言被拆穿的那一刻,羞愧难加。
“好吧,我承认我错了。当时的脑子里都是一张张20美元的钞票,赶都赶不走。”麦金莱的坦白很直白,直白的让人不忍指责他的错误。
不过在王学谦的眼中,是另外一副样子,心中不由感慨:“当年哥满脑子都是华国币,就堕落成那个样子,这小子不显山不露水的,境界竟然比我高出不少。”
麦金莱好不容易抬起头,苦大仇深的目光,还以为是饱受压迫的奴隶。
满脑子是钱,那是小商人的行径,其实英国很早以前被称为商贩之国,遍地都是小商贩的势利嘴眼,自从工业革命之后,称霸世界,一夜暴富的幸运者在英国屡见不鲜,呆板的英国人也开始拿捏起来,开口闭口是绅士,衣着配饰崇尚奢华。
刚开始的时候,这种土鳖行径,让自古奢华成风的法国贵族们嘲笑。
王学谦意外的是,麦金莱竟然也有这种情结。
谈钱,俗。
可谈钱,真的俗气了吗?
英国人也喜欢钱,贪婪的在遮遮掩掩之下,变得滑稽而可笑。而在美国,在任何场合,任何地点,都可以谈钱,没有人会把你当成暴发户,因为这个国家就是暴发户组成的。
当然,借钱免谈。
王学谦之所以能将麦金莱列入他的朋友名单,在借钱这个美国人的底线上,麦金莱显示出与众不同的豪爽,虽说王学谦每次借钱都破费周折,好在,都成功借到了不是?
先沉不住气的是麦金莱,幽怨的盯着王学谦:“王,现在你该说说你的伟大发明了吧?”
“不是伟大发明,而是一个绝妙的想法。”王学谦好为人师的纠正了一句。
“有什么区别?”
王学谦迟疑了一会儿,颇有深意的说:“本来这项工作我一个人就能完成,不过现在你也看到了。”说完,王学谦举起他绑着石膏的手臂,在麦金莱的眼前晃了一下,继续说:“你身上带着空白的图纸吗?如果没有空白的图纸,拿一份不太重要的给我。”
麦金莱从病床边上的茶几上,拿起公文包,摸索了一阵,掏出一张不算大的硬板纸,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王学谦的伤手:“你的手臂都受伤了,能画图吗?要不你来说,我来画,至少会更精切一点。”
“我是左臂骨折,右手还是好好地,我可不是一个左撇子。”先将公文包垫在床上,然后将图纸铺上,王学谦伸手讨要道:“铅笔。”
“没带。”
麦金莱的回答异常的干脆,不过很快他又不甘心的将自己珍爱的金笔送到了王学谦的手上。
不愧是金笔,入手很沉,手感也很不错。甚至笔筒上的雕花也清晰可见,做工精湛。抬起手臂,眼睛眯起对着光线照射的地方,比划了一阵,忽然将笔头按在铁窗架子上,稍微一用力,鼻尖就弯曲成一个斜角。
“王,这是我最珍爱的宝贝,你……”
“等发财了,买更好的。”王学谦一句话,就打消了麦金莱滔天的怒气。只能低声嘟哝着:“这笔对我很有纪念意义。”
把一支普通自来水笔改造成美工笔之后,王学谦立刻就在图纸上比划起来,先是用手指不断的衡量距离,估计是在琢磨图像的大小。另外,也容易在脑中揣摩,至少可以让下笔的时候,减少错误。毕竟笔管里流出的黑色墨水,而不是可擦掉的铅笔线条。
手腕轻柔的晃动之下,一个酷似汽车地盘支架的东西出现在了图纸上。
“神神秘秘的,原来是设计汽车。”
麦金莱不在意的憋了憋嘴,自从上世纪末,汽车发明之后,各种各样的汽车外观层出不穷,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汽车,还是得说道福特,在一场汽车工业的革命中,福特汽车率先使用流水作业,一下子占据了九成以上的美国市场。
走过十年的风风雨雨,汽车工业井喷式的发展已经将福特汽车的优势不断的缩短。
但汽车脱胎于马车的这个事实,从来没有改变过。
不过很快,麦金莱惊讶的发现,王学谦根本就没打算设计汽车外观,而是将汽车的底盘画出来之后,在前轮的方向不断的增加一些新的装置。
“可能是技术革新吧?”麦金莱不敢打扰,只能在心里默想。
粗细合宜的线条跃然纸上,仿佛被注入了灵性一般,慢慢的,图纸上的设计图有种呼之欲出的灵动感。麦金莱惊奇的发现,耳畔似乎能听到强大引擎蓬勃动力的轰鸣声。
行家看一眼,就知有没有。
麦金莱的潜心动力学,十余年苦读可不是浪得虚名的。一下子就看到了王学谦突发奇想的设计,当然,王学谦笔下的设计渐渐成型,只能称为效果图。
“太棒了,这绝对是跨时代的技术,只要他一出现在人们眼中,必然会引起疯狂的最求者。”麦金莱跃跃欲试的想要将图纸抢夺到手中,眼神迸发出的光芒,足以吓退月圆之夜饥饿的草原狼。
王学谦笔下画的不过是一张汽车悬挂系统的效果图,当年他穷,但也想过过有车一族的生活,没钱买车,就准备自己买零件攒一辆,在网上研究了很久各种汽车的图纸,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自然是自学成才的典范,只要能上手拆几辆车,当个修车匠绝对没问题。
这不,临时起意,才想到这么一出。加上他的绘画功底不错,画出的图虽然不规范,却更突显了视觉冲击。
福特t型车的减震装置过于简单,直接脱胎于马车的片簧,在低速行驶的情况下,车体还算稳定。一旦速度过快,开车的人就有种被汽车颠出车体外的惊悸。
可毕竟是机器,汽车速度再慢,福特t型车的最高设计速度也达到了80公里每小时。
王学谦是受过一回罪的人,体会极深。
“王,画好了吗?”
“别吵。”王学谦思索着脑袋中的那点记忆,似乎有些东西给忘记了,刹车片要不要啊?
传动装置是否要精化?
好像福特t型车连变速箱都没有,不过变速箱太复杂,他可画不出来。
最后,在图纸的左下角签名的地方,写上一个艺术体的‘wang’,说明这张图纸出自王学谦之手。
“好了。”将设计图纸晾了一会儿,才递到了麦金莱的手中。
视如珍宝的小心接过来,麦金莱的口中不住的发出渍渍的声音,只有在敬佩有价的情况下,他才会如此:“天才般的设计,太惊叹了,底特律的工程师一定会气的发疯,他们恐怕这辈子都想不到用组合弹簧,哈哈哈……”
王学谦多日来的烦躁心情一扫而空,能够让一个科学精英不住的称赞,这足以让他自傲不已。
“有什么要问的,尽快说,具体制造样品就要落在你的身上了。”王学谦并非不想动手,因为他明白,即便身上毫发无损,他也帮不上多大的忙。
“这圆柱体是起固定作用的吗?”
王学谦抬眼看向图纸,了然道:“这也是起缓震作用的,液压装置,能够将汽车在颠簸路面受到的震动降低到最低。”
“没问题了。”麦金莱似乎天生就像是听命他人的主,小心翼翼的将图纸卷好,放在包内,然后匆忙的起身:“所需要的材料我马上去准备,不过我们估计需要找一个宽敞的房子,而且要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在普林斯顿镇找不到吗?”
麦金莱摇头道:“恐怕不行,小镇的居民喜欢安静,一旦有机器的声音从房子里传出来,我们会被驱逐出镇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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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第12章 【蓝灵庄园】
纽约,城市以爆炸的速度发展,工厂蚕食着周围的农田,人群疯狂的涌入这座创造神奇的城市。王学谦终于见识到了这种扩张带来的后遗症,疯狂的移民有将纽约变成一个巨大的鼠窝的趋势。
没等伤势痊愈,王学谦就马不停蹄赶到北区,寻找合适的房子。
房子不仅需要大小合适,还要相对空旷,不会因为开动而造成扰民,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找了三天,任何一点头绪都没有。
这一天,他一大早就背着水壶,挎包里放上一个干面包,天气太热,如果放三明治的话,中午吃的时候一准馊了,顶着烈日炎炎,行走在纽约的城市边缘。
不远处布鲁克林工业区烟囱林立,此起彼伏,与之相应的是,他路过的街道到处都是低矮的平房,不少都是临时搭建的房子,一不留神,就有半大的孩子从废墟一般的房子里冲出来,肆无忌惮的大吼大叫,让人有种上去暴打的冲动。
空气中的热浪滚动着,让呼吸都变得沉重起来。
走过下一个街口,周围都是临时搭建的房子,在晴天的时候,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场,而在雨季,漂浮的房子在空中看上去像是一片海啸灾难场。馊臭的垃圾味道,弥漫在整条街道之上,宛如走入一个巨大的垃圾场。
“又浪费了一天。”王学谦在心里暗自叹了口气,要不是新泽西的农场中,电力无法保证,他压根就不会想着在纽约找工坊。
走过一个拐角,街道突然变得宽敞起来,远远的看去,一座残破却依稀能够见到当年繁华的庄园在王学谦的眼前。
“我一定是饿晕了,双眼出现了幻觉。”
王学谦用力的揉了揉眼睛,口中语无伦次的胡说八道。
可结果是,眼前的庄园是真实存在的,除了残破的大门铁栅栏瘫倒依靠在院门廊柱上,院子内的茅草足足有半人多高,数十米高的橡树,挺拔而起,绿草树影之间,是一座具有复古风格的雅典式建筑,高大的廊柱下,绿荫蔓蔓,仿佛整个建筑都被绿色给征服了,要是收拾干净之后,庄园一定不负当年设计者的用心。
双脚不受控制的被吸引到了庄园的门口,王学谦简直不敢相信,在二十世纪初的纽约城内,竟然有一个被废弃的庄园?一种历史遗迹般颓然而生的厚重感,扑面而来,王学谦双手攀上瘫倒的铁门,垮塌在大门边的废铁中,还依稀能辨别那个只有贵族还有的繁琐纹章,似乎有狮子,还有繁琐的纹章,不过掩盖在橘黄色的铁锈之下,难以辨认。
“我不会是来错地方了吧?”
“年轻人,如果我是你,一定会选择离开。”
被庄园景象给迷住了的王学谦,差点被吓了一大跳,扭头看去,才发现不远处的草丛中躺着一个人,全身黑漆漆的,破落不堪,像是一个落魄的流浪汉。
唯一能够辨别的是对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一个魁梧的壮汉,应该是有点年纪,不太苍老。
“为什么?”
“好奇心会害死猫,年轻人,如果在战场上,你的好奇心会让你丧命的,然后在档案中留下无足轻重的一笔——炮灰。”乞丐不仅语气不善,说话也阴阳怪气的,让人颇为奇怪,难道和他有仇?
看样子,这处庄园也不会有人住,王学谦不由的叹息了一声。心说:“可惜了。”
地处纽约城市边缘,交通根本就不用担心。尤其是拥有纽约巨大的工业保障,一旦建造工厂,不仅不用担心招工,电力等各种筹备工作,产品如果有出口的需求,不到二十公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港口之一,纽约港。
从商业角度上来看,这处庄园的地理位置绝佳,不甘心就此放弃,准备找附近的人去问问主人何在?甚至可能的话,在工厂需要扩张的时候,连工业储备用地都预留好了。
不管今后工坊是以研究新技术为首要,还是筹备将技术转化成为生产,都需要一处可以拓展的工业用地,他显然是看中了这里良好的地理环境。
“您好,请问你是住在这里吗?”
王学谦不愿意特别靠近乞丐,眼尖的他早就看到了乞丐腰上别着的酒瓶,原来是个落魄的酒鬼。
路遇酒鬼,绕道走的道理,王学谦还是懂的。对于酒鬼来说,道理永远是被用来颠覆的,酒鬼的世界,上帝都不见得能懂,更何况是凡夫俗子呢?
他的提问不过是一种客套,离别之前的客套而已。
“你想干什么?”
乞丐谨慎的看了一眼王学谦,后者有着一股城市市侩不多见的儒雅,显得跟城市平民格格不入的着装,体面,但区别于华尔街商人的呆板。
“这处废弃的庄园很适合建造一座现代化的工厂,如果荒废了,那就太可惜了。”王学谦故作高深的评判道,他的话是有歧义的,因为他根本就无力建造一座工厂,最多也就是添加一些小设备,用来满足他短时间的需要。
当然,如果能够拿下这片上百英亩的土地,那就再好不过了。
“工厂,省省吧。年轻人,看来你还不明白自己所处的境地。如果你不过是一个商人,绝对会绕着离开这里。这里可不是华尔街,到处都是挥舞着支票的商人,勇气和实力并存,才是立足的基础。”乞丐不经意的哼了一句,却开始唠叨起来。
这里一定有故事。
好奇心被勾起之后,王学谦反而不准备走了,在乞丐对面的一个石阶上,席地而坐,问:“看来您一定很了解这里,能给我说说吗?我可以请你喝酒。”
王学谦瞄了一眼乞丐腰中的酒瓶,显然快见底了,他身上带着的钱也不多,不过买上一瓶的威士忌还是没问题的。
“你真的要听。”乞丐狡猾的眼神根本不行是个落魄无依的人。
王学谦认真的点点头,连报酬都说了出来,难道他是来打酱油的不成?
“不过在此之前,你先要说出你的目的,不然我可不会告诉你哪怕一丁点消息。”
哎,有门。看来这乞丐是个知情人。王学谦大有深意的正视对方,心里却核计开了,把真实的目的说出来,对自己好像不太有利。但如果欺骗,这老家伙整天在街头晃荡,他骗人的时候,小爷还可能穿开裆裤呢?
“我手上有一项成熟的技术,准备在纽约开办工厂,但是合适建造工厂的地方很难找到,港区的地价又贵的惊人,所以才找到了这里。”
七分真,三分假的话,很快让乞丐放下了戒心:“原来是这样。不过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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