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世争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水鬼游魂
“然后呢?”
王学谦故作高深道:“我的建筑师告诉我,除了找一个建筑公司之外,还需要一个拆迁队。”
肯尼迪愣了一下,突然大笑起来,甚至笑的连腰都直不起来,良久,才扶着沙发臂,脸涨的通红的问:“威廉,难道你去买房子的时候,就没找个合格的建筑师评估房子的安全吗?”
“我当时带了律师。”王学谦其实心里也挺不爽的,原本心目中的度假胜地,变成了一片废墟,要知道,他买这座房子最多才只有三四个月。
笑过之后,肯尼迪也奇怪,为什么其他人有点躲着他们两个。
肯尼迪手上拿着一杯麦酒,几乎看不到气泡,似乎就为了拿在手里,端着装装样子,百分之零点五的酒精含量,比以前海鲜汤里的少,压根就尝不出酒味,勾不起他豪饮的兴趣。
王学谦眼神飘忽的看了一眼准备的麦酒,这口味够重的,因为禁酒刚刚开始,而低含量的啤酒的口味还未获得标准化的生产,所以大部分酿酒就采用了最无解的勾兑办法。
在纽约,正规渠道购买的啤酒,口感要么就像是在空气中放了一个夏天的啤酒,或者干脆是有种霉味的小麦茶的气味,喝酒已经不是一种闲情逸致,更像是受罪。
“就喝这种。”
侍女托着托盘,王学谦随后拿起了一杯,放在鼻尖谨慎的嗅着。
激动时刻,没有美酒,这绝对是一场让人难以忍受的煎熬,约瑟夫肯尼迪失望的眨巴着眼睛,心说:“要是好喝,我早就把杯子里的酒喝完了,端了两个钟头,很吃力的好不好?”
可脸上却露出一种遗憾的表情,看上去更像是舍不得将杯中的美酒喝掉似的。
王学谦心中呵呵一乐,这杯酒算是免不掉了,于是举起酒杯,幸灾乐祸的说:“干杯!”
“别……”约瑟夫肯尼迪瞪着眼珠子,根本就来不及拦,就看见啤酒滑过王学谦的喉咙,鼓动的喉结上下活动之后,一杯酒已经消失不见。
啧了一下嘴巴,王学谦眼神灼热的盯着约瑟夫肯尼迪,心说:“你倒是喝啊!”
约瑟夫肯尼迪显得很无奈,皱着眉头,迟疑了一会儿,好不容易提起勇气,将杯口放在嘴唇边上,有种视死如归的决然,扬起脑袋,咕咚、咕咚的喝了下去。
放下酒杯的那一刻,估计是胃里有些翻腾,可脸上的伪装作的不错,虚假的笑道:“这酒还不赖。“
“是吗?”王学谦开心的笑道:“那太好了,在我们东方,朋友相见,一般都要连着喝上三杯。嗨,南希,多拿一些啤酒过来。”
约瑟夫肯尼迪嘴唇不着痕迹的唏嘘的抖动着,终于看到南希拿着一个小酒桶过来的那一刻,拉住了王学谦,眼神满是求饶的意味,可嘴巴还是装成绅士的样子,不急不慢的说:“威廉,我觉得好东西是应该和朋友分享,但也不该一下子享受太多,舌头会对美味拒绝的。”
王学谦心说:“看你的脸色,估计是胃对‘美味’拒绝。”
佯装无奈的摊开双手:“好吧,朋友的建议肯定是善意的。”
见王学谦没有不依不饶的跟他拼酒,说实话,拼酒对约瑟夫肯尼迪来说就像是喝水一样简单,但如果喝这种味道跟刷锅水一样的啤酒,他确实没有这个勇气。
正当这时,罗斯福在书房内接完了电话,一脸春风的走了出来:“水牛城,我们拿下了水牛城。”
说完,罗斯福像个在拳台上击败了对手的拳手,右臂高高的举起,似乎在宣扬自己的胜利一样,就连身上都好像是散发着自信的光芒。
“威廉,你高兴能在晚上见到你,我都担心你恐怕没时间来呢?”
罗斯福见到王学谦的那一刻,心里有种难言的激动。
谁能想得到,原本准备和俄亥俄州州长詹姆斯考克斯搭档竞选总统,作为副手,如果詹姆斯考克斯能竞选成功,他将获得副总统的头衔,还有参议院主席的职位。
表面上看,很风光,国家的二号人物,副元首。
但当官,永远不要当副手,总统也不行。就像是后世的德国,谁都知道希特勒是第三帝国的元首,但又有多少人知道赫斯是第三帝国的副元首?
就年轻气傲,出生显赫的罗斯福来说,他绝对不愿意当任何人的影子,哪怕是影子总统也不愿意。除非,运气好到像他的远方叔叔那样,当副总统没多久,总统挂了,顺理成章的媳妇熬成婆,过了一把总统的瘾。
但州长就不同了,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州长在本州之内,行使的权利等同于总统对美国的控制。拥有很强的控制权利和自由度,所以,如果想有政治抱负,却因为资历不够,无法角逐总统宝座的时候,州长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紧接着,担任信息传递任务的电报员,飞快的将翻译出来的电报递给了罗斯福。
“表哥,说说,赢了多少?”
“现在,我宣布,水牛城各个投票点共计收到53409张选票,投票率达到了70%,而支持**党人选票拥有48603张选票支持。支持率达到了91%。”
“太好了,在阔别了二十多年之后,罗斯福家族将再一次夺回纽约州长的宝座。”
亚齐情不自禁的蹦跳,似乎赢得水牛城选区的不是他的表哥富兰克林,而是他一样。反倒是王学谦看着有些奇怪,很快要称为州长夫人的安娜却显得闷闷不乐的样子。
当周围的人都在热烈的欢呼,忘乎所以的时候,似乎有一个人被遗忘了。
而作为纽约州最大的选区,纽约市的几个选举点的统计估计一时无法汇集起来,临走的时候,约瑟夫肯尼迪表示要和王学谦一起走。
在上车前,肯尼迪试探的问了一句:“不介意的话,一起去喝一杯。”
“有好酒吗?”
约瑟夫肯尼迪歪着脑袋,似乎在想,但很快眉开笑颜道:“拿破仑一世钦定的几个一级酒庄的年份酒,我哪里都有。家父希望培养我们几个孩子成为天生的贵族,而评鉴美酒是贵族的基本功之一。不过以后想要喝到最纯正的法国美酒,估计要买一条游艇了。”
自己干走私,真有你的。
王学谦吃惊的看了一眼肯尼迪,从表面上看,对方也多半是一个无趣的银行家,没想到还有诙谐的一面。
两人闲聊着,王学谦心里迟疑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好奇,问道:“安娜今天不舒服吗?”
“谁?”
“安娜,富兰克林的妻子。”
约瑟夫肯尼迪吃惊的看了一眼王学谦,见对方不像是故意试探他,这才微微放心,小声的说:“你难道不知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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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第145章 【别有隐情】
“什么事?我一定要知道吗?”
王学谦奇怪了,难不成这其中还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不成?
猎奇的心态一下子被勾了起来,强烈的求知欲,眼神炙热的盯着约瑟夫?肯尼迪,其实是八卦心态作祟。
要是个普通人的家长里短,王学谦也就一笑了之,转身就走了。但罗斯福的秘闻,就有足够的理由,耗费一档子劲去不耻下问了。理由很简单,大人物的**是新闻,小人物的**是猥琐。
“你是说埃莉诺?”
王学谦脑子空了一下,在脑子里转转了一个圈,这才明白,原来肯尼迪和他说的是同一个人,这才承认道:“是啊!我感觉她好像情绪不太高,而且眼神忧伤,似乎触动了伤心的往事。”
“唉,有一个太出色的丈夫,女人总是会感到孤独和寂寞,不过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有些复杂。”
王学谦变脸道:“约瑟夫,别傻了你以为我会相信这些?”
约瑟夫?肯尼迪这才回过神来,幽幽道:“其实事情要从六年前说起……”
“有那么长吗?”
“必须的。”肯尼迪一瞪眼,王学谦立刻就老实了起来。
肯尼迪突然找回了一点自信,这家伙一直感觉在罗斯福的心目中不如王学谦,也无法同罗斯福的私人顾问路易斯?麦克亨利?豪相比,总觉得是对罗斯福帮助甚微,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一个不被重视的追随者,肯尼迪一度感觉很郁闷。
他自认已经做到了够热情,够坦诚,但富兰克林依然对他不冷不热,为此他厚着脸皮,整天往罗斯福家里跑,却在大多数的时间被当成蹭饭的……
一来二去的,更罗斯福家里的所有人都熟稔了起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无意中得知罗斯福夫妇已经分居。
那一刻,他就像是此刻的王学谦一样,冲满好奇的心态,眼神炙热的就像燃烧的太阳一样,想要一探究竟。最后,他从普林斯伍德庄园的管事那里,知道了罗斯福的一段情史。
那一刻,他兴奋的就像是找到了所罗门国王的宝藏一样,身体的血液都要蒸腾起来一样,但时过境迁,他才发现当时是多么的幼稚。这些秘密,罗斯福肯定不愿意跟别人分享,更何况是一个对他来说仅仅是熟悉,却并不信任的人。可保守秘密的曰子有很难受,见王学谦好奇,突然觉得,这个秘密是可以两人之间分享的。
而此刻的王学谦正走着肯尼迪当时的老路。
摆出一副前辈的故作高深摸样,肯尼迪给王学谦倒了一杯浓烈的路易十三,相对于白兰地,他更喜欢葡萄酒,因为味道太冲了一点,而且口感也不好。即便是路易十三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富兰克林跟自己的女秘书有染?”
“别用这个肮脏的词。”肯尼迪左顾右盼,心虚的看了一下周围,发现是在自己家里,这才安心道:“应该说是曰久深情。”
“没错。”王学谦给了一个意会的眼神,但却很有深意,有种忍不住要人想歪了的意思。
故事很长,当然是约瑟夫?肯尼迪版本的解释,还添油加醋了一些作料,就是说年轻富有的海军部副部长,代表海军在一战期间在欧洲协调事宜,作为英俊的老板,典型的高富帅,潜规则了充满年轻气息,美丽而富有激情的女秘书。
上演了一出欧美版的办公室潜规则游戏。
不幸的是,战争结束了,归国之后的罗斯福竟然一不小心把两人的情书放在了行李之中拿回了家。在家苦苦期盼丈夫归来的妻子,当打开丈夫的行李,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了这个秘密,那一刻多年的思念变成了无法容忍的厌恶。
要不是罗斯福的私人助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成功劝阻了安娜?埃莉诺?罗斯福,说不定罗斯福已经变成了一个快乐的老光棍了。
而妥协的结果就是,埃莉诺在庄园里另外建了一座房子,作为她的私人住宅。
此刻,王学谦的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罗斯福对内森的遭遇有种同情的意思,但绝对不是妇人之仁,而是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
同样是婚外情,富兰克林幸运的在家人和顾问的斡旋下,隐瞒了下来。
而倒霉的内森却不得不为离婚而打官司。
议长情史的曝光之后,内森的处境已经越来越糟,在地方法院的受理之后,法庭可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分割他的财产,很可能在对方律师处心积虑之下,内森有破产的危机。
想想罗斯福在两年前,也差点中标,就可想而知了。
而更要命的是,他的妻子以为这一切都是罗斯福在背后的小动作,感觉原本还算正直的罗斯福,连身上最后一点优点也失去了。好不容易维持起来的美满假象,有点装不下去的苦恼。
“威廉,你怎么了?”
在肯尼迪呼唤了几声之后,王学谦这才猛然惊醒,发现房间的摆设有点陌生,直到看到肯尼迪这才想起来,原来他是在对方的家里做客,苦笑道:“富兰克林可能对我有些误解了。”
“怎么可能?”
肯尼迪惊讶的喊道,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啊!刚才在罗斯福的家里,还挺热情的,这话说出来,肯尼迪绝对是不敢相信的,但王学谦的样子又不像是开玩笑。
“内森包养情妇的事,虽说是海兰谋划的。但带他去拿证据的正是我的合伙人。”此刻的王学谦不自认倒霉都不行了,摊上这种事,他也不想的。
尤其是毫无准备之下,就差点让一对众人瞩目的上流夫妇,有了分道扬镳的裂痕,如何弥补,已经是火烧眉毛的事。
“你的合伙人?”
“约瑟夫?雅克。”
“威廉,你可隐瞒的够深的,果然泛美银行集团是你旗下的产业。”肯尼迪虽说是在讲故事,但他也头套王学谦底的意思。
王学谦坦诚道:“放心吧!同行。我保证,泛美的业务据对不会和波士顿银行的业务重叠。房地产业和贸易业务都不会太深入,主要还是投入工商业。”
很明显的,肯尼迪有种长吐一口气的轻松,他也担心保障房项目启动之后,他和王学谦会成为对手,那样的话,对罗斯福来说会很头痛,但对肯尼迪来说绝对是噩梦,他将彻底在罗斯福的顾问团队中失去位置。
“对了你刚才说约瑟夫?雅克,是阿斯特家族的吧?”
“没错。”
“可据我所知,内森包养的可是第一届纽约模特大赛的获奖模特,据说是跟比利?亨廷顿的模特经纪公司签约了。比利这个人蛮狠的很,谁的面子都不会给?”
肯尼迪迟疑了一会儿,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比利?亨廷顿也是我的合伙人。”王学谦脸色羞愧的样子,像是遇人不淑的无言。对于比利?亨廷顿的名声,他已经不指望了,但他绝对不想自己的名声变得跟比利一样糟糕。
肯尼迪吃惊的张开了嘴巴,王学谦甚至能清晰的看到其烟熏的后槽牙,还有口水溢出的痴呆摸样。
快速的摸了一把嘴的肯尼迪,贼兮兮的笑道:“威廉,我们是朋友吧?”
“能和你成为朋友,是我的荣幸。”王学谦礼节姓的回复道。
肯尼迪偷笑着站起来,拍着王学谦的肩膀,脸色凝重的说:“威廉,明天我在家里准备私人晚宴,到时候你一定要来。”
王学谦奇怪的看了一眼肯尼迪,怔了一会儿,才问:“是有什么值得特殊纪念意义的曰子吗?”
肯尼迪故作玄虚的说:“为了友谊!我们尽情的干一杯,这不过分吧?但是一定要带着时尚界的朋友一起来,我很久就想相识比利?亨廷顿了,这位出生加州的精英,总是能带给人们惊喜。”
话说到这个份上,王学谦再看不出来,就有点二了。
摆明了,约瑟夫?肯尼迪也对模特公司数百年轻漂亮的美女有想法。
心里不免为霍夫曼默哀一分钟,这哥们一门心思想在纽约创建属于他的时装周,可到头来,他却成了纽约最大夜总会的‘龟公’,整天忙于给富豪政客拉皮条,这样下去,人生会走入死胡同的啊!
不过王学谦已经来不及为霍夫曼默哀了,更重要的是如何缓和即将破裂的新州长的家庭,才是他最迫切的任务。
想了一个整个晚上之后,王学谦终于准备撞大运的选了一个办法。
高价收购一条宠物狗,给这个本来冷清的家庭送温暖。
“约瑟夫?雅克,你的朋友中间有没有个头较小,比较活泼的宠物狗?”
大半夜被吵醒的约瑟夫?雅克迷迷糊糊的说了一句:‘晚安!’下意识的挂下了电话。
这是睡的比较沉的,当然也有倒霉的一个电话吵醒之后,就再也睡不着了。
比方说西蒙尼,于是盯着黑圆圈的意大利人,开着车,去了宠物商人那人。按照,可爱、活泼、讨人喜欢等诸多标准,一晚上的功夫,西蒙尼拉来了一车的宠物狗。
第二天清晨,就早早的等在王学谦的门口。
当王学谦睡眼朦胧的打开房门的时候,吃惊的发现,客厅里到处跑着各种各样的小狗,一两只倒是挺讨人喜欢的,但是一大群?
王学谦的脸有点变绿了,正当要发怒,却看到西蒙尼讨好的媚笑,弓着后背走来:“老板,按照您的标准。我选了31条各个品种的3至6个月的小狗,都经过简单的训练。”
王学谦张了张嘴巴,很想说:“我什么时候让你去买狗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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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世争锋 第146章 【街头偶遇】
“谁让你送这么多狗来的?”
王学谦捂着脑门,心惊胆战的看着从库管底下呼啸而过的小家伙们,他不知道这些毛茸茸的小狗,是否接受过狂犬病疫苗?或者,这个时代是否有疫苗都是一个未知数。这一刻,西蒙尼也意识到了也有些混乱。
“老板,您昨天晚上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找的……”
西蒙尼苦着脸,感觉有点委屈,要不是王学谦打电话给他,他能大半夜的去找狗贩子吗?
而且一开始他并不主张把狗放到房子里,但罗伊似乎对这些毛球很感兴趣,切了一盘腊肠,用食物逗着这些小狗。
感觉脚背凉飕飕滑腻腻的,低头一看,原来是只苏格兰梗,毛很硬,但眼睛很有神。
让王学谦更害怕的是,这些来历不明的狗,不会有狂犬病吧?
新生代富豪,死在一条狗的嘴下,确实有点冤枉。
一惊一乍的跳上了沙发,捂着睡袍,王学谦的脸都吓的绿了。
“都给我赶出去!”
见王学谦这么怕狗,西蒙尼纳闷了,不喜欢狗,还让我不惜一切代价去买,这不是消遣人吗?
但他也看出了王学谦的窘迫,大多是因为狗身上可能带有的病菌,用小腿一靠,见一条试图爬上沙发和王学谦亲热的英国史宾格犬踢开,从沙发背后将一直白色贵宾犬抱了起来。
“放心吧!老板,这些狗都是打过狂犬病疫苗的,而且昨天晚上都在宠物商那里洗过澡,还修剪过毛发。”
西蒙尼抱着小狗,硬着头皮拿起一只狗爪子,对王学谦推荐道:“您看,这只狗多精神,多可爱。”
听到都接受过疫苗,王学谦这才放心了一点,但还是感觉房间里的狗太多了,有点闹腾。于是嘱咐道:“留下两条狗,看看这条是母狗吗?就选两条母狗好了。”
“就这只苏格兰梗犬,和贵宾犬吧?这两只是最贵的,都是纯种狗,拥有血统证明,合起来要500美元。”西蒙尼喋喋不休的介绍着,总算王学谦的脸色是缓和了一些,心里是松了一口气,刚才差点有种马匹拍到了马腿上的悲剧。
见西蒙尼想的都是面面俱到的,用起来很服帖,关键是有眼力见。
心说:“怪不得大人物身边都喜欢用两个拍马屁的小人,虽然有时候会坏事,但对于保持心情愉悦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就那只贵宾吧!苏格兰梗看上去也挺精神的,也留下,其他都带回去。”
“都是要母狗吗?”
王学谦点了点头,其实他对养狗没什么兴趣,倒是冬天的时候,狗肉火锅……
唉,想多了。
西蒙尼却没有看是否是母狗,反而继续问:“老板,请问这狗是您养?还是送人,送人的话就有些讲究了。”
“哦,还有这个说法?”王学谦感觉也有点奇怪,毕竟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反倒是西蒙尼一晚上就能拉来一群狗,可能也会认识一些狗贩子的朋友,要是聊天的时候,说到那么一星半点的,也比王学谦懂得要多得多。
西蒙尼放下手中不断闹腾的小狗,这才开始解释道:“一般来说,如果是比较冷清的家庭,一条活泼好动的小狗,确实能够给人带来很大的精神慰藉,但要分什么样的情况。”
“原来还有这个说法。”都是比拖鞋大不了多少的小狗,听说都是打过狂犬病疫苗的,王学谦也不担心了,一脚踹开一直企图将他的鞋子藏起来的腊肠狗,示意西蒙尼坐下来说。
“一般来说,作为小孩子的玩伴的话,一条温驯的小母狗再合适不过。但是活泼好动的小公狗,容易在玩闹中不经意间伤到小孩。可如果是一位比较孤单的贵妇人,养一条活泼的小公狗,最能排解心中的烦忧。而对于一位拥有不错地位,喜好打猎的绅士来说,一条猎犬,是不错的选择。而通过狩猎的不同,选择水猎犬,中型犬,和大型犬……”
“这么复杂?”真可谓是行行出状元,王学谦一听之下也大有长学问的感触:“如果是送给一位女士呢?”
不过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作为礼物送给罗斯福,实际上,是送给罗斯福的妻子,安娜。
西蒙尼这才缓了一口气,心中已经有底了,原来是为了泡妞。坐在沙发上扭动了一**体,尽量想掩盖脸上的表情,有些时候可不能明说。
继续说:“如果是一位姑娘,一条法国蝴蝶犬,或者英国的约克夏犬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种狗热情,好动,而且对主人极其依赖,但有时候也会很固执……”
王学谦点上一个雪茄,吐出一口白色的烟雾,显得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打断了西蒙尼的介绍,霸道的说:“不是年轻的姑娘,大概年纪比我稍微大一点的女士。”
西蒙尼脸色一僵,心说:“好重的可口味。果然,有钱人的想法,他不懂。”突然想起,脸上鄙夷样子容易造成误解,强挤着笑道:“如果是年轻的寡妇,这种苏格兰梗犬就不错,或者贵宾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贵宾太常见了,如果再岁数大一点的呢?”
西蒙尼呆呆的看着王学谦,心里可是对王学谦敬佩不已,这口味,不走寻常路啊!
西蒙尼惊恐的眼神中,带着一种难以琢磨的敬仰,可能还有担心……
王学谦一眼就看出了对方的内心世界,这家伙不会以为是我要泡妞,而是重口味的那种吧?当即脸色一沉,道:“你想什么呢?生意上的需要,不要想歪了。”
就有种头皮一麻,背后发凉的惊悸,西蒙尼连忙低头解释道:“老板,你可是误会我了。其实我在想,维多利亚女王的最爱,博美犬。这种犬很小,体重不超过6磅,抱起来也不觉得费力,而且好动活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尤其是感觉比较孤单的人,看上如果雪球一样的小狗,第一眼就会喜欢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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