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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她[快穿]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耿灿灿
叶怀南抱着他的新娘子,全场敬酒。无人敢有异议。
张妈高兴得直拍腿,喊来副官,让他将自己做的红烧排骨端出去给士兵吃。说是普天同庆。
她凑到叶怀南身前,看着乖巧安静躺在男人怀里的新娘子,喊:“四少奶奶。”
她微笑道:“嗳。”
婚宴举办七天七夜。叶怀南高兴得脚不着地,他像是要将自己的欣喜告知所有人,给南京打电话,给自己所有的旧友打电话。
第八天送走宾客,他终于可以得偿所愿地抱着自己的小姑娘入洞房。
他抚摸着她嫩白的手。
她戴了两个戒指。
他亲她,像梦中想过千百遍那样,每一处都不放过。
按捺已久的欲望此刻再无禁锢,他寻着她的唇吻上去,手上动作轻盈耐心。
温柔地能滴出水来。
他们做那天未完成的事。
只是这一次,角落里没有方春山。
他想起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忽地有些吃醋,咬住她的耳朵问:“如果我不来,你真的要嫁方春山吗?”
她并不忌惮这个话题。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男人撕破她纯洁的婚纱,他狠狠说:“就算你嫁了他,我也是要抢回来的。”
一想到自己差点失去她,他就悔不当初。
要是他能早点正视自己的感情,抛却那些无所谓的世俗之见,或许他们早已只羡鸳鸯不羡仙。
他感叹:“我一个做事从不拖泥带水的人,遇到你,一头栽了。活了二十八年,到头来活成个傻子。”
她抚上他冷峻的面庞,慢慢亲吻。
他继续在她耳旁说情话,像是憋了好几年,一句又一句地往外蹦。
“那天你冒着大雨来找我,浑身湿透站在客厅中央,我下楼看见你,你喊我小四叔,那一声软绵绵的‘小四叔’听进耳里,从此再难忘记。后来你住进叶家,我想一定要替你父亲好好照顾你,你那么乖那么听话,又长得这样一幅好模样,我那时候想,以后谁娶了你,肯定会十分感激我。现如今我自己娶了你,我恨不能给自己磕一百个头。”
他低下头看她,神情严肃。
“不瞒你说,我常常在梦里遇见你,白天见了不够,得晚上梦中的加在一起才算圆满。今天这样的事,我肖想过千万遍,可我不敢,我怕一沾了你,就无法再停下来。”
“我是个军人,我的生死不由我,我时常觉得自己不够资格爱你,爱你的人,该给你全部的生命,可我做不到。当你说要嫁给我的时候,我吓傻了,我总觉得你会碰上比我好十万倍,能给你安稳一生的人。我本就比你大十岁,以后我要死在你前头,谁来照顾你?”
他埋进她的脖颈间,低低呢喃:“我想过那么多的事,唯独没想过的就是你对我的感情。幼,这次是我自私,可我不后悔,我会竭尽全力,也不让你后悔,反正人就活这一辈子,该潇潇洒洒的才是,不对吗?”
她吻住他的唇。
在少女颤抖细碎的声音中,他缓缓往前发起攻势,她的身体几乎令人发狂。
她绯红着小脸,习惯性地喊他:“小四叔。”
他喘息着:”喊我的名字。”
“怀南。”
“你记着,从今往后我再不是你的四叔,我是你的丈夫。”
说完,他不再忍耐,确认少女的身体已经能够完全容纳自己,一边柔情似水地吻着她的唇,一边做自己该做的事。
少女痛苦又愉悦,断断续续发出声音。
做了三天。整整三天没下过床。
张妈早就提前备好干粮,他在床上喂她。
她打趣他:“叶怀南,你真的像个禽兽。”
他满足地吻上去,动作未曾停下:“不是像,我就是。”
她喘着气任由他摆弄。
原来割的成果如此丰硕,她忽然觉得自己没有白心思。
或许是这具身体太敏感,但不管怎样,能让她做到这种地步,他还是第一个。
没有猛烈的攻势,没有粗暴的花样,仅仅只是寻常姿势,他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除了第一次时,没有任何不适感。
在叶家的生活一如从前,多添了欢愉的夜生活。
他对她是真好。
再多养两年,估计她连怎么穿衣都忘记。
叶家规矩多,婚后他带她回过南京,不舍得她受桎梏,匆忙拜过父母就辞别。
顶着叶太太的名号,她在颐州无所畏惧。叶怀南娶了她之后,凡是社交场合和应酬,需得问过她才肯应。
一时间,颐州只知叶夫人,不知叶督军。
因为婚礼的事,叶怀南大力补偿方家,方家势力更胜从前。方春山留学海外,每逢过节,他便会往督军府寄一封问候信。
就这样过了五年好日子,至第六年的时候,前方沦陷,颐州在劫难逃。
叶怀南早就料到有这一天。
这一晚,他问她:“要我和你一起走吗?”
她并没有急着回答他。
她想起婚后第二年,通灵玉同她道:“咦,叶怀南的好感度明明已经满一百,为何任务显示却没有达成一百。他娶了你,明明应该得到一百分的幸福了呀。”
那时候她想,通灵玉真是傻。
叶怀南首先是个军人,其次才是个男人。
一个男人的幸福,娶妻生子事业宏发。
而一个军人的幸福,则是得到他该有的归宿。
她从未觉得自己如此残酷,她问:“如果没有我,你会怎么决定?”
叶怀南沉默。
而后他说出八个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她知道他的心愿。
她的叶怀南,不单单是个贪恋儿女情长的小男人。
这些年他没让她生育,一是不舍得她受苦,二是不舍得连累她。
娶她那年,他就已经写下遗书。他给方春山写的信,她都知道。那一张前往大西洋彼岸的船票,他已经准备多年。
她最后一次亲吻他的面庞,落下泪来:“去做你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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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跪在她面前,两个人长吻诀别。
走的时候,他说:“不要等我。”
她笑道:“我知道的,我不等你,所以你也不要挂记我。”
他穿上一身飒爽军装,站在门口与她告别,像当年她第一次遇到他那样,她看着他离去的车,喊了句“小四叔。”
只是这一次,她没有喊出声,叶怀南也没有回头。
送走他,她回屋里将那张船票拣出来,剪得稀碎。
她问通灵玉:“这个世界的劫点,你一直都没告诉我。”
通灵玉欲言又止:“我以为主人早就知道了。”
她叹口气:“我就是不喜欢做寡妇,所以才犹豫那天在婚礼上要不要干脆嫁给方春山得了。”她转过眸子问:“他还有多久的命?”
通灵玉弱弱道:“一天。”
“怎么死的?”
“被炸死的。”
她苦笑出声:“明知道去了就是死,他还是走了。”
通灵玉连忙道:“因为主人没有阻止他,所以他走得很安心。”
她叹口气,找出当年叶怀南送她的那把枪,“我知道了。准备下一个世界吧。”
翌日。
叶怀南死讯传来前夕,其夫人宋幼殉情而亡。世人叹惜。
走之前,南姒恢复元魂状态。她难得发回善心,同通灵玉说:“我去引领他的魂魄。”
千疮百孔的战场,到处都是硝烟与炮弹。尸横遍野,她总算在塌陷的堡垒中找到他。
他躺在那,手里紧紧握着怀表。怀表镶嵌的照片里,少女的笑容灿烂明媚。
他明明看不见她,却在这一瞬间与她对上视线。
使出全部力气,他对着空气喊出心爱小姑娘的名字:“幼……”
她一愣。
短暂的呆滞后,她拂上他的眼睛。
他咽下最后一口气。
第39章春山番外
(一)
太阳从印度洋上缓缓升起,混沌夜色与酡红搅拌,整个海面像半透明的鸡蛋清,从中国开来的子爵号邮轮正向法国驶进。
一大早,还没六点,方春山已经出门。
街上彻夜未眠的路灯在晨雾中照出一方天地,路上只有加夜班下班回家的困倦白领。法国的冬天格外寒冷,十一月的雪像是要赶着即将来临的圣诞节,下了一场又一场,大有将整座城市掩埋的趋势。
他刚来这里时,很不习惯,颐州的四季如春已将他养刁,法国的冬天尤为难熬。一到冬天,他就要将自己裹成粽子才愿出门。
金发碧眼的法国教授时常用蹩脚英文笑话他:“春山,街上的儿童都比你坚强耐冻。”
当年叶怀南读过的学校,一起念过研究生的同学,如今成为了他的教授。教授提起叶怀南,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多说些话。大多是叹惜叶怀南当年没能继续念博士。
每当提及此,教授就会问:“你以后也要回中国去吗?”
方春山坚定地告诉他:“我会读完博士再走。”
海岸那头有让他惦念的人,他必然是要回去的。
他每年给她寄一张节日贺卡,每次都得等半年才能托人到。她的回信,上面总有叶怀南的字迹。即便如此,他依旧很开心。
后来叶怀南有单独给他写信,大意是托他以后照顾幼。到信的时候,他既高兴又生气。
这人才刚和幼结婚,转头就让别的男人照顾自己新婚妻子。就算是未雨绸缪,那也不应该。为了幼,叶怀南拖着一口气都必须活到百年。
可他生完气,又暗暗地庆幸起来。
庆幸叶怀南写信的对象是他,而不是幼的其他追求者。
从读完信的那天起,他每天都活在幸福的矛盾中。每日一天天地盼着,盼头刚起,却又不得不压下去。
说不想照顾幼,那是假话。可他知道,如果真有这一天的到来,那一定是建立在她伤心欲绝的基础上。他要她幸福,不要她伤心。
父亲雇了人照顾他的起居。负责出行的法国小老头在约定好的地方等他,他上了车,将热腾腾的早餐包在大衣下。
小老头看他不吃,好奇问:“大老远让我带这个来,买来你又不吃?”
他笑了笑,“我不爱吃甜食。给别人吃的。”
小老头又问:“你今天好像特别开心,因为即将到来的客人吗?”
他难得有兴致和人闲聊,掏出皮夹,指着上面的照片说:“不是客人,是家人。”
小老头恍然大悟,笑着同他说:“团圆,难怪你高兴。”
一路开车往前,大雪天出行,路面状况堪忧。好在小老头车技熟练,在他的再三催促下,两小时后终于到达目的地。
他交待小老头在路边等,自己下了车,街上全是等着招揽游客的司机和贩物商人,比城里热闹多了。
春山呼口气,一张脸冻得通红。
今日为显潇洒风度,特意脱减两件衣物,出门前在家里对着镜子照了许久,觉得很是英俊。但风雪无情,不管美丑,一律飒飒地往身上招待。冻得他直哆嗦。
顶着风雪,强行挺直腰杆,走了许久,终于来到码头。
以前放假的时候,他时常来这里打发时间看风景,看邮轮下来的游客,奢侈地允许自己幻想片刻。幻想她在其中。
想象了千万遍的情景,竟有实现的一天。提起来他自己都感觉不太真实。
鸣笛呜呜的声音渐渐扩大,春山心砰砰地跳,看着停靠的邮轮,确认再三,是她所乘坐的那艘。
他在海关有熟人,此时应该立马上船去接,迈出步子,又停下。逮了旁边一个陌生的法国姑娘,害羞地问:“请问,你觉得我现在这副模样看起来如何?”
法国姑娘热情地回答:“beaugosse.”
春山不是没被人这么夸过,今天得了这话格外高兴。笑得合不拢嘴,重新拾起自信,往船上去接人。
甲板上挤满人,他急急地往人群中寻找,忽地一个回头,望见她在不远处。
恍然隔世,仿佛自己又回到那年与她初见的美妙夜晚。一眼定终身。
春山下意识屏住呼吸。风声与人声蓦地全部消失,他贪婪地将她刻进眼里。
她站在那,装扮得袅袅婷婷,容颜未有任何变化,依旧是当年颐州城风华绝代的少女。
她看到他,手里拿张方帕含笑朝他招手,软软地喊:“春山。”
他回过神,急急冲过去,激动得要掉下泪来,到底怕唐突,动作悬在半空又回去,小心翼翼地将大衣里藏着的食物递给她。
仿佛从未分别过,他用当年追求她时堵在学校门口送吃食的语气说道:“饿坏了吧,我买了你爱吃的甜食,还热着呢。”
她接过他的好意,自然地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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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的大衣下扶梯,他回过头,望见她脸上的淡胭脂,腼腆动人,晕红染上眼皮,他心头一滞,忍不住抬手去碰她红肿的眼睛。
她这时敛起苦涩的笑意,终于肯袒露忧伤,低低道:“劳烦你来接我,谢谢。”
风簌簌袭来,他脱下大衣罩住她,替她拢紧领子,严肃道:“往后别说这种客套话,一切像从前那样,你该怎么指使我就怎么指使,否则我要跟你翻脸的。”
她紧挨着他,打量许久,“你果真长大许久,说话的语气都不一样了。”
他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五年,总该成熟些,哦对了,你在这里等我。”
他替她去拿行李,就一个小箱子,连衣物都没多少。
上了车,小老头认出她来,笑问春山:“这就是你照片里那位美丽的妻子吗?”
他将和她试婚纱时的照片搁在皮夹随身携带,别人看见都以为是他的中国妻子,每次提起,他也不否认。
她坐在旁边好奇问:“他在说什么?我听不懂法语。”
春山连忙羞涩道:“没说什么,就说你好看。”
她害羞地点点头,不再相问。
车里比外头暖和,他悄悄瞥过目光望她。
她应该没看过这么大的雪,趴在车窗边好奇地盯着一晃而过的街景。大概还是冷,一双小手不停地搓着,时不时地抽鼻。
他想为她暖手,犹豫半晌,最终没敢伸出手,只能不停地催促小老头开快点。
一路很安静,等到达公寓时,她已经睡过去。
春山这时才敢挨近,望见她两颊全是湿泪。他慌张心疼,懊恼自己刚才未发现,竟让她无声哭了许久。
小老头打开车门,风从前座钻进来,她这时醒来,正好对上他一双惊慌失措的眼睛。
她忙地擦掉眼泪,找了个蹩脚的理由,笑道:“风大,吹得我眼睛疼。”
春山忙地移开视线,假装没看见她脸上的泪痕,柔声道:“到家了,我们下去吧。”
她点点头。
雪地里滑,她小心翼翼扶着他的后背,他大力往深雪里踩,印出脚印,好接纳她的前行道路。
他住独栋的公寓,家里有佣人与管家。为此,他曾向父亲抗议过,认为出来学习新事物,就要连生活的酸甜苦辣一并尝尽,才算得上一个合格的留学生。
现在想来,幸好当初父亲强硬坚持,他才能在这里给她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不至于太过受苦受累。
叶怀南将她照顾得很好,他决心不能比他差。
佣人和管家都说法语,她用英文问候,听不懂她们喊她:“夫人。”
春山既兴奋又紧张,享受此刻的虚荣,担心她听出来,忙地打发佣人,亲自提着箱子带她去房间。
从叶怀南写信给他那天起,他就开始着手布置房间。依照记忆里的样子,尽可能地将叶公馆她住的房间比对照搬,虽然有些细节上的差距,但乍一看没什么两样。
她站在房间门口,果然吃惊,回头望他,道:“春山,这都是你弄的吗?”
他骄傲地点点头。
她走进去,环视一周,呆坐床上,怔怔地想起什么,眼泪簌簌往下掉。
他急于展示的高兴劲消失殆尽。
这时候想起来,她定是触景生情。恨自己太自私,只顾着显摆关心,竟忘记她刚经历丧夫的痛楚。
他心急如焚,半跪在她脚边:“你且不要哭,我们明天搬出去,住到新房子去好不好?”
她张着泪眼抽泣道:“不,不必,就住这。”
豆大的眼泪掉到他手背,他心里一阵阵地揪着痛,脱口而出想叫她莫伤心,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
哪能不伤心?
她失去最爱的丈夫。
他不能强逼着她立马振作起来。
他拿出手帕默默地替她擦泪,任由她哭得跟个泪人似的,也不出声,只安静地坐在旁边,低头闷着呼吸。
感同身受这回事,从来就不存在。他无法感受因叶怀南之死带来的痛苦,他只能看着她,因她的哭泣而心痛。
虽然不是一种痛,但至少他能陪着她一起。
她终于哭累了,伏在枕头上浅浅而眠。
他轻轻唤了声:“幼?”
她没有回应,应该已身在梦里。
他这时才敢伸出手,动作小心地将她拇指勾住。悄悄在她身旁躺下,因为紧张而不由自主地张着嘴。
原来,与她同床共枕的感觉,是这样。
他侧过脸瞧她。
这几年,他遇见过很多漂亮女孩子,她们或清纯或美艳,但没有一个比得上她的万分之一。
宋幼就是宋幼,无人可以替代。
如今见到她,他更加坚定心中的想法。
以前怨天尤人,嫌老天爷不公平。现在才发现,原来他的福分,在后头。
他大着胆子亲亲她的手,而后动作轻柔地将她的手往胸膛处搁,安心又兴奋地盯着天花板。
叶怀南未完成的事,他来做。
他还很年轻,活得小心又谨慎,足够陪她走完余生。
他轻轻挪动身体,凑到她耳边,无声地说:“幼,以后我来照顾你。”
第40章春山番外
(二)
他请了半月的假。教授打电话来说,让他带幼去做客。
教授的英文虽然差劲,但方夫人这三个字,发音格外清楚。
接电话的时候,她正好从旁边路过。春山差点摔了电话,连忙婉拒,将电话挂断。
她好奇地看着他,说:“有什么要紧的事吗,你吓成这样?”
他摇头,“没什么。”
她换了外衣和靴子,打算出门。来了半月,她一直没出去过,他虽每天在家陪她,但到底怕闷坏她,现如今见她想要外出,连忙拿了外套陪她一起。
“不必叫车,我想走走。”
他们在雪地里走,她心情较之从前愉快许多,对街道两旁的新奇物件很是好奇,她有一句没一句地问着,他高兴地回应,巴不得她多问几句。
风雪里走久了,她抬头看他,感叹:“春山,你独自一人在外,不怕吗?”
他看她嫩白的小脸被风吹得红彤彤,心疼得不行,解下围巾牢牢包裹她,又将她的手往自己口袋里塞,“起先有些怕,大多是孤独,后来习惯了,也就还好。”
她怔怔地说:“我去的最远的地方是南京,之前从未出过颐州,现如今来这么远的地方,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习惯。”
他隔着衣料盖住她的手,坚定地说道:“当然能。”
走了没几步,她忽地崴了脚,倔强着性子不肯让他背,扶着他的肩膀一步步往前走。
他着急说道:“就让我背你不行吗?你这样怎么走得回去?”
她大概是




迷人的她[快穿] 分卷阅读75
想起叶怀南来,眼里含了泪:“我不能让人背一辈子,有时候总得一个人支撑着往下走。”
他当然知道她在说什么,“没了叶怀南,还有我。”
她神色一郁。
春山心头焦急,懊恼不该戳她痛点,但是又怕她借此早早地拒绝自己。思前想后,索性蹲下身去,小孩子一般耍赖:“你不上来,我就一直蹲着。”
行人投来探视的眼神。
她拿手戳他背,“你起来。”
他恍若罔闻。
她没了法子,只得攀上去,双手环住他的脖子,交待:“你非要背,要是背不动,可别赖我,路远着呢。”
他满足地背起她,一步一个脚印,走得格外稳重。
走一段,她就不安地问:“累了吗?”
他嘻嘻笑,“你轻得跟羽毛似的,我累什么呀。”
就这样背了一路。
看到家门口的邮筒时,他心有不甘,觉得这路该再远些,一直延伸到尽头,永远也走不完才好。
他试探地问:“我带你去蛋糕店买甜食好不好?你肯定喜欢吃的。”
她摇摇头:“吃多了牙疼。”
他:“你尽管吃,牙疼我就带你看医生。”
她果然动心,问:“这里的医生可怕吗?颐州的洋医生总是让人痛得死去活来。”
他想了想,觉得不能让自己的私心害她牙疼,最终转身往回走,“那还是不要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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