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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天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青铜
四人中,丹轩却是最小的,细算起来,我们的丹大少爷还差三个月才到十六岁。当然修为却也低的可怜,练了十多年却还是炼体三星,实在也是说不过去。也难怪世人都称他为废物,确实不冤!
……
……
“少爷”,广场边缘,一名身着青色铠甲的侍卫对旁边的火红色轿子躬身道:“前面便是皇家广场了”。
“恩,轿子就停在这儿吧……”





破天 第四章 比试开始
艳日当空,阳光明媚,淡蓝色的天空之上纤云不染。
躬身走出大红的轿子,望了望广场上人影传动的过百万人流,又抬头看了看漫天明媚的阳光,想起前世的林林总总,丹轩的心中猛然涌上一阵豪情。既然苍天让我重生,既然神明让我和你丹轩合二为一。那么,从今天开始,我欧阳就是丹轩,丹轩就是我欧阳。就让我在异世再一次闯出一个名堂来吧!!!
恍惚间,丹轩突然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感。看着这人山人海的阵势,标志性的邪笑再次挂在了丹轩的唇角,仿佛一切问题在他看来都不是问题。这就是气度,这就是久为人上人的上位者气息。
“公主嘛,我倒要看看到底你为何竟有如此魔力。”迈着淡然的步子,丹轩淡然地向着广场的高台走去……
“那不是丹轩吗?他总算来了!”
“真是丹轩,昨天都被打晕了,今天竟然还敢来,来了也只能是丢人啊!!哈哈”
“废物永远是废物,竟然还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根本就配不上凌瑶公主。”
丹轩不急不躁的朝着高台走去,对于周围的尖酸话语置若罔闻,微微抬头,淡漠的依次扫过看台上的奥克帝国的几大关键人物。这些人丹轩大多都认识,其中也包括最中间的穿着黄色宽松黄袍的一国之主诸葛飞。
目光在凌瑶公主的容颜上略微停顿了一下。只见这位天之骄女一身红衣似火,容貌清丽,妖娆动人,确实是美丽而不可方物。
但是在丹轩看来,也只是略微有些惊艳,前世的丹轩年逾不惑之年,又久居上位,什么样的阵势,什么样的美色没有见过。虽说前世的丹轩并不是花丛圣手,甚至可以说成是花丛庸手。但久居人上,加上兴趣极为广泛,而且做起事来又有一种近乎于狂热的执着,使得这位曾经的火神大人几乎在任何情况都能面色从容,在任何方面都略有所通……
凌瑶公主一双杏目不耐的扫过丹轩的目光,秀气的双眉微微锁起,却是在在心里喃喃道:“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
丹轩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也懒的跟这等小屁孩计较。目光跳过诸葛飞,停驻在了药族族长丹青的身上,这还是丹轩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看到自己这位便宜爷爷。
丹青身材甚是削瘦,可身体看上去却非常健康,气度不凡,中气十足,完全不像一个年近七旬的老者。药族族长丹青双眼微眯,八字的双眉微微拧起,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反复的捋着下巴上的一戳儿斑驳的灰白胡须,颇像一位仙风道骨的得道高人。
丹老爷子似有所觉,缓缓睁开双眼,目光扫过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孙子,最终也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移开了目光。
现在的丹轩其实心里,对这位丹老爷子还是颇为敬畏的,虽然自己这位“爷爷”并没有自己前世的玄功深厚,丹轩却知道这位药族族长对自己这个身体的原主人骨子里确是是非常之疼爱。只不过以前的丹轩也实在太不成器,简直就是烂泥扶不上墙。丹老爷子努力管教不成,心灰意冷之际,最终也只能任之而为,漠不关心起来。
这数百米的通道上,丹轩从容淡定地走着,仿佛他自己并不是置身在一个过百万人都注视着他的广场之上,倒像是身处一片风光旖旎的锦绣明山中一般,周身散发着一种自然和谐的韵味。
“你看那废物的样子,是不是被昨天的一掌打傻了?”
“我看像!哈哈”
“哈哈”
丹轩走上高台,看着高台上三位充满敌意的三族子弟。脸上却依旧挂着浅浅的笑容,对三族子弟的不友好视而不见。转身对着上方的高大看台微微躬身,道:“对不起,我来晚了。”
……
奥克帝国皇帝诸葛飞淡然的看了丹轩一眼,微微一点头,然后便站起身来。
“亲爱的帝国子民们!!”一个浑厚的声音从看台的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发出,声音夹杂着浑厚的灵力覆盖在整个广场之上。虚空中隐隐有声波能量在传动,足见身为国之君主诸葛飞功力之深厚。
广场上在这一声巨吼之下立即变得针落有声,人人噤若寒蝉。看来这位帝国皇帝诸葛飞在奥克帝国子民的心中还是非常有分量的……
“感谢你们的到来!”
“昨天四大族子弟的玄功比试也是非常的精彩,你们表现的都很好。朕希望今天你们也能全力以赴,让朕和朕的女儿看到你们的优秀。谁会是我奥克帝国的驸马,会是四大家族中的哪一位优秀子弟,”说道这里,诸葛飞还无意的看丹轩一眼,然后继续道:“但无论是谁,我都希望他能真心的对待朕的女儿。能够把凌瑶当做最珍贵的宝贝一样爱护。”
“那么……我宣布,选婿比试第二场现在开始了!!”
在丹轩强大的感知下,诸葛飞起码有着二星灵王的境界。一国之主,还真不是简单人物……
“…啊…”高台之下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
“肃静,大家肃静!”一位身着紫色宫袍的老者出现在高台之上,对着下方的浩瀚人海喊道。
“首先我宣布一下四位公子昨天的成绩,昨天的玄功比试,获得第一名的是器族的周峰,第二名是侯族的司马剑阳,获得第三名的是雅族的上官玉,这第四名嘛,”说到这里,紫袍老者斜瞥了丹轩一眼,然后继续道,“就是药族的丹轩啦。”
“嘘”高台下方爆发出一阵嘘声。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接下来的比赛规则,我们今天的比试分为两项,主要比试的是四位准驸马的才学和曲艺。”
“不得盗用,不得抄袭,不得求助于他人。”
“废话不多说了,下面我们开始第一场比试,下面我们有请帝国文化协会会长曹丘曹公为四位准驸马出题。”
说话间,一位白衣似雪的中年人从看台上优雅而从容的走到了高台之上,对着高台下方的百万子民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啊……”高台下立即爆发出了不下于帝国皇帝的叫喊声,颇有些追星的味道,看来这位曹丘曹公在帝国子民的心目中还真是举足轻重.
丹轩仔细观察着这位这位曹丘,不得不说这位曹丘曹公还真是温文尔雅,气度轩昂,动作优雅得体,气质坦然不凡,就单凭这份面对数百人的气度,倒还算个人物。
在丹轩的记忆里,这位曹公是帝国文学界的泰山北斗,言语说一不二,为人也是甚是清新淡然。在帝国里,他的生平事迹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曹丘出身于平民家庭,却自幼经脉堵塞,无法修炼玄气,与丹轩一样也被人称为废物。但其实在贫民当中,有很多人一生都无法突破炼体阶段,很多人自幼为生计奔波,更是无暇修炼玄气。
但是高官大族子弟中,一辈子突破不了炼体阶段的玄者却是极为少数,丰富的修炼的资源和家族的压力也不允许他们玄气进境停滞不前。像丹轩一般的在世家子弟中还真是少之又少。
据说这位曹公自幼喜欢文学到了狂热的地步,为了能够进入国子学院学习,曾在国子学院门前跪了五天五夜,几近奄奄一息。最后是国子学院的现任院长,也是雅族的现任族长上官浩阳的叔叔,上官一飞,允许曹丘在国子学院勤工俭学,免除一切学费。当然,这位曹丘也是极具天赋,而且异常努力,最后成长为现在帝国文学界的泰山北斗,帝国文化协会的会长。这段事迹可谓是一代佳话,脍炙人口。
“大家稍安勿躁……”
“下面我要开始为四位才子出题了,题目是这样的,下面我也写出一首词,是我多年前偶然所作,今日我把它写出来”
说罢,曹丘拿起高台的巨大屏风下的大笔,对着屏风开始书写起来,只见其运笔磅礴大气、刚劲有力,笔走龙蛇之势却又不乏优雅。不多时,一首无名之词便出现在屏风之上,落笔之处,是为“曹丘”二字。书法技艺之高绝,可见一斑。
“斗草阶前初见,穿针楼上曾逢。罗裙香露玉钗风。
靓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
流水便随春远,行云终与谁共?酒醒长恨锦屏空。
相寻梦里路,飞雨落花同。”
“这一局的题目就是,四位才子需要说出这首词是欲写给何人,故事结局又当如何,时间以一炷香为限,赏析最贴切者是为胜者”。
笔落,曹丘曹公对着高台之下说出了这一场比试的具体要求。
“多说无益,那么,就现在开始。”
随即,屏风下方的方桌之上便燃起了一炷香,青烟缓缓飘起……




破天 第五章 曹公喜欢男人?
丹轩打量着屏风之上的词作,不禁为这位曹公的才学微微感到震惊。曹丘不愧是帝国的文学泰斗,这首词写的倒是内涵丰富,感情充沛。
但是,当丹轩再一次仔细的巡视这篇词作之后,却发现这位曹公的才学也仅仅只能算是文采有余,但境界上,却多有不足。至少没有达到丹轩所知道的文学境界。
其实前世的丹轩可真是百科全书般的人物,不仅是在修炼玄功和炼制丹药方面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神级,而且对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也都可谓是样样精通。就是在丹轩不曾具有天赋的炼器一道,也是涉猎群书,略有见地。
在丹轩打量着屏风上的词作之时,其他三位家族子弟却是眉头紧锁,冥思苦想着。三个人中,只有雅族的上官玉,神色淡定,略显从容,但是比起丹大少爷来,还是多有不及。
高台之上就数丹大少爷最为淡然,淡漠的笑容,略微紧起的剑眉,就像是高高在上俯视苍生的神明一般。当然,大家都认为丹大少爷是在装酷。
曹丘一直坐在高台的屏风之下细细打量着四位大族子弟,他可不认为这几个世家子弟真能够把这首词的来龙去脉,以及情感寄托看明白。只是这个淡定的丹轩……却隐隐有种不对劲儿的感觉……
一炷香时间,转眼即过。
“一炷香时间已过,四位,有谁知道这首词作是写给谁的了吗?”
全场安静异常,似乎在等待着四位家族子弟下面的答案。
最先被要求开口的是侯族的司马剑阳,这位司马公子平日里倒有几分才学,只是曹公出的这题,也是实在让这位司马公子很是无奈。丫的,这首诗是你曹公写的,写给谁我又上哪知道去。
然后这位司马公子就是一顿生拉硬拽,完全是东拼西凑,甚至都快把肚子里的这点墨水都倒干净了,却也还是离题千里、驴唇不对马嘴。可偏偏这厮却自己以为自己说的不错,一副得意洋洋之态。
轮到器族的周峰的时候,情况倒是比司马剑阳稍好一些。但也是离题颇远,让人不甚如意。
三个人中,论才学,当属雅族的上官玉最为突出。这位上官公子倒也不负重望,面带微笑,上前一步,道了一声“曹公”,然后抬步走到屏风之前,一副自信的神情溢于言表,倒也颇有些风度。
“恕晚辈直言,如果晚辈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女子应该便是曹公为爱慕的情人所作,只是全词感情基调低沉压抑,应该是这位女子并不喜欢曹公。至于其他的,晚辈就不曾知晓了。”
“好!!”曹公重新站在了屏风前,兴奋之色毫不掩饰:“不愧是雅族子弟,当真是才高八斗啊!!”
“还差最后一人的赏析了,那么,丹轩,你对这首诗有什么看法。”
说着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这位废物少爷,仿佛看到丹大少出丑对他们来说是一件极具快感的事情一般。
丹轩不急不躁,白皙的手掌轻轻地抚平衣袖上的衣褶,慢步来到屏风前,对着曹公作揖之后,慢慢起身。
“本词是为女子所作,全词清丽含蓄,婉转缠绵之余不禁让人黯然神伤,正如方才上官兄所言,此篇词作是为曹公所爱慕的情人所作,而且……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曹公与此女子应该是仅仅有两面之缘吧!”
曹公本来慵懒的精神为之一震,如遇雷击般,锋锐的眼神直视丹轩,心中却是异常惊讶:“这么短的时间内他竟然连这一点都能看出来,这个丹轩……似乎传言不可尽信啊……”
看台上的诸葛飞看到曹丘此时的失态表情也是隐隐有着惊讶之意,凌瑶公主却还是不屑之意不言而喻,当然这些大人物都不会以为是丹轩本身的真才实学,自当是丹轩蒙的真准。却又哪里知道,对于丹轩来说,这都还只是雕虫小技。
丹轩对于周围所有的讶异眼神视而不见,自顾自地继续说着,“虽然只有两面之缘,但曹公对此女子也可谓是用情至深,全词感情真挚,但词的下阕却隐隐流漏出悔恨之意,如果这次,我也没有看错了话,此美娘子已经嫁为人妇,我没有说错吧……曹公……”
此时的曹公已经满脸骇然,曹丘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往日里尽为言之的废物,今日竟有如此犀利,仅仅一炷香的时间,便从一首从未读过的诗词中读出如此之多的内容,实在是可怕至极。
与曹公的骇然相比,看台上的大人物们也好不到哪去,只觉得蹊跷异常,往日的废物少爷今天怎么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们不一定都是文学大家,但却也能从曹公的神态中略窥一二。
尤为失态的当属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他的才学几乎不下与曹丘,自然也知道仅仅在一炷香的时间里能从这几句词作中看出这么多内容,而且还如此准确,上官浩阳自问自己也很难做到。
相比之下,药族族长丹青除了惊愕之外还隐隐有着些许自豪之感,“不愧为我丹家后人啊!”
曹公何许人也?什么样的阵势没见过,自然片刻之后便已然从惊骇中恢复正常了,对着丹轩略微拱手道:“不知丹小兄从这首词中还看出了什么?还请不吝赐教!”
全场一片哗然。一向心比天高的文学泰斗曹丘曹公竟然对一晚辈也用上了“请”字,真是让了解曹公的人唏嘘不已啊!
与满场的讶然相比,丹轩却极其淡定从容,仿佛满场的躁动与自己毫无关系一般。
“哪里哪里,倒也还看出了些东西,只是若有冒犯曹公之处还烦请曹公饶恕小子不敬之罪”
“但说无妨!”曹公也竖起了耳朵倾听了起来。
“此词可谓是万中无一的好词,情感充沛,内涵丰富,对此女子的美貌写的也是入微入理,惟妙惟肖,此女子也许不会有倾国倾城的容颜,但绝对是气质美如兰的清丽脱俗之辈,让人读后,就像是坠落凡尘的九天仙子一般,让人心生爱怜之意的同时,又不禁产生些许敬畏……但是,此词也并不完全是尽善尽美……”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曹公是谁啊,曹公是帝国文学协会的会长,帝国文学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曹公都已经说了这首词是他多年前偶然所作,以曹公的才学且改了好几年才改成这样,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仅仅看了一炷香的时间,就敢在这里头论足,大谈缺点,还真是初生牛犊不畏虎啊!
其实曹丘心里也有些微怒,方才曹丘也仅仅是一时爱才之心微起,才想看看丹轩到底还能说出什么。结果,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开始挑毛病了,还真把自己当成是文学大家了。
任何人的聒噪似乎无法影响到丹轩分毫,面对满场的喧闹,丹轩反而向屏风走近了几步,正色道:“全词最精彩的地方当属两个韵字,“共”和“同”两个字,可谓是用词练达精准,词外流音,让人听余,为之叹惋的同时,更是浮想联翩,扣人心弦。然而全词最精彩的两个字也恰巧是本词最大的遗憾之处。是为“共”与“同”太过于刻意,让人在读时容易产生悔不当初的哀愁之感,是为白玉微瑕,让人不胜慨叹啊……”
说到此处,曹公脸色也愈加的难看,心里是真想给这个斗胆的毛头小子一点教训,却又怕落得个与小辈斤斤计较的名声,但左右还是忍不住,于是大声喊道:“那依阁下之见,这两个字当如何更换当属尽善尽美呢?”
听到的曹公近乎报复的追问,丹轩的嘴角反而微微上扬,抬步走到屏风之下,拿起桌上的大笔,在“共”和“同”字各划一个大叉,然后大笔一挥分别写上了一个“同”与“共”字,笔法浑厚有力,矫若游龙。令人想不到的是,丹轩居然是仅仅把两个字换了一下位置!!
“……哈哈……”台下台上立即变得欢声笑语,嘲笑讽刺之音不绝于耳。所有人也只把丹轩的这一改动当做无法自圆其说的逃脱之举。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此时的曹公却已经从微怒渐渐变成了震惊,心里反复读着更改之后的词作,只觉得越是读却越感震惊。
咋一看,两个韵字的调换与传统的用词手法完全背道而驰,甚至隐隐有着乱用错用的可笑之感。但是,像曹公这种文学大家却知道,一味的遵守规则传统确是永远无法超越前人。无法跳脱传统束缚的文学大师却是永远也达不到文学之巅峰境界。但是,破除规则,创造规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其实不光是文学,任何领域的最高境界都是创造。曹公一生执着于跳脱传统,执着于文学的最巅峰境界。却始终受规则所累,无法成就大道。但是,曹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传言中的废物公子哥,竟隐隐达到了此等文学之大境界,实属骇人听闻!
与曹公的失态相比,看台上的雅族族长上官浩阳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这位一向温文尔雅的雅族族长也是满脸的惊愕,因为震惊而张开的大嘴似乎都能伸进个馒头!
“神来之笔!!!不可思议……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啊!”曹公语无伦次的抬起他那隐隐有着泪珠的双眼,甚至有些深情的望着丹轩,就像是看到了他词作中所描写的情人一般。
丹大少爷浑身一个机灵,丫的不会是喜欢男人吧……




破天 第六章 琴筝合奏
第二场比试是在全场的讶然声中开始的,第一场的比试结果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传说中的丹家废物竟然语惊四座、文采斐然,而一向以才学著称的雅族年轻一代第一人上官玉竟然完全沦为配角。甚至有些完全插不进嘴一般的感觉。真是让广场上的所有人感觉到一时还无法接受,都有种身在梦中的感觉。
第一场文采比试,丹轩无疑以绝对的优势取得第一名。但说起为什么,就只有一些文学大家才能理解,甚至有些文学大师也不明白个所以然来。但是以曹公的影响力,没有人怀疑曹公的最后的评价。
在曹公的评论中,甚至隐隐表达着对丹大少爷的敬意。甚至还用上了“丹兄”,隐隐有与丹轩平起平坐之感。帝国的文学泰斗、毋庸置疑的帝国文学第一人曹公竟然对一个不足十六岁的毛头小子称兄道弟,甚至还夹杂着些许尊敬之意,如何能让人不惊讶……
凌瑶公主对于这种撞上了好运的废物家伙根本提不起半点兴趣:“就算他真的取得胜利又如何,我凌瑶的夫君不可能会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看向丹轩的双眼充满了不屑一顾。
相比于凌瑶,药族族长丹青就要激动的多了,老爷子甚是纳闷,以前也没有发现这小子这么有才学,“我丹家之后果然都有不凡之处啊!”现在的丹青老爷子一脸欠扁的陶醉样,惹得其他三族族长很有些想揍他的冲动。
……
第二场比试的是曲艺之道,在犹如雷鸣般的欢呼声中,皇家御用琴师姚琴缓缓的走下看台,只见此女子看起来也年纪也不是很大,白皙的皮肤,高高的琼鼻,明眸善睐,有如出水芙蓉一般典雅脱俗,就像是落入尘世的仙女一般,让人隐隐不可逼视。
“她就是姚琴,比传说中还要美!!”
“不用想了,这样优秀的女人是不可能看上你的,不过这女子还真是气质不凡啊!!”
“你们知道什么,姚琴曾经说过,她的夫君一定要能在曲艺一道胜过她。可是到现在这样的男人都没有出现……”
“胜过她?哎…看来这样美丽的女人要孤独一辈子喽!”
“哈哈”“呵哈哈”
丹轩模模糊糊的听着下面的议论之声,心里却不曾激起任何涟漪,不过还是对这位曲艺大家的影响力狠狠震惊了一把。不愧是皇家的御用琴师啊……
姚琴慢慢的走到高台之上,先是对着看台略微躬身,然后转身面向四位家族子弟和广场上的过百万人流。
“下面由我来考校四位准驸马的曲艺。”瑶琴声音柔软甜美,犹如天籁一般,让人觉得浑身酸麻柔软,只想把这个娇弱的女子拥入怀中好生怜爱一番。
“在你们的面前分别摆着一把古琴,琴的样式都是伏羲式,下面四位可以先进行调音了。”
丹轩与其他三人都分别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四个人的桌子上分别摆着一个样式古拙的木琴。造型宽裕古朴,项、腰各一半月形弯入,琴首略大于肩,岳山在项中。丹轩知道这应该就是所谓的伏羲式古琴了,在丹轩的印象中,这把古琴倒与自己前世的月琴有些相似。
丹轩如玉一般的双手轻抚琴弦,顿时产生一阵嗡鸣般的清音,清音之中深沉浑厚,余音不绝。
“好琴!”在丹轩的双手接触其琴弦的那一刹那,丹轩感觉到自己的心灵与这把从未碰触过的古琴突然间产生了某种共鸣般的默契,竟情不自禁的喊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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