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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典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录事参军
宝典
作者:录事参军

行善事得善果,一个小县城的普通高中生得到一本上古奇书,在救下一个孩童后莫名发现自己竟然掌握了某种神奇术法,行小善便得奇术,那福泽千人万人呢?且看他行大善事,得大神通,乐在红尘,笑傲都市!参军出品,必属精品!





宝典 楔子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
雪花飘飘的傍晚,正是《西游记》热播之时,小小县城路上早不见了行人,隐隐的《西游记》的主题曲从那些有电视机的人家中飘出,在某些大院,电视机放在外面窗台上,一院子的人围坐着,嗑瓜子看电视,就好像放映电影一样热闹,毕竟这时候的电视机还没普及到每个家庭。[
“去,去!”在某个小巷子里,却有个十来岁的孩童正拿着一根棍子驱赶一条野狗。
那野狗瘦骨嶙峋,眼睛血红,嘴里涎水落下,直勾勾的盯着那孩童身后草席上躺着的一个乞丐。
孩童眉目清秀,双眼隐隐有晶莹之意,虽然木棍在地上虚击,却并不真的去打那野狗。
“你快醒醒啊,快去别处吧……”孩童有些着急的呼唤身后的乞丐。
“你这家伙,一棍子就能打死它了,呱噪我作甚?”乞丐翻了个身,不耐烦的喊了声。
“它也好可怜的,这里本来就是它的地盘……”孩童看着野狗,脸上露出不忍之意。
“嗯?”乞丐愣了下,猛地坐起身,哈哈笑道:“有意思,你这小子有意思。”说着话,手里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朝野狗砸过去,却是半个冷馒头,那野狗呜嘤一声,一口叼住那冷馒头,转身跑掉了。
“下雪了,你不冷吗?你是外地来的吗?怎么不回家?”孩童转身看向乞丐,一脸的好奇,隐隐的,感觉和这乞丐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咦?你?!……”乞丐看着男童眼睛里隐隐的晶莹,突然面色大变,“你是什么人?!”
“我叫乐晨。”男童笑着说。
“这不可能,不可能……”打量着男童,乞丐脸上神色起伏不定,一时诧异、一时兴奋、一时畏惧,竟如魔障了一般。
“你身上怎么会有元气?你的面相,你的面相也是这么奇特,是,是……”乞丐眼中,渐渐只剩下了惊惧。
这时巷子口处,有人喊着“乐晨”,踩雪快步跑过来,却是一个穿着警服的男子。
根本没注意到身边的事情,乞丐只是喃喃自语,“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混世魔王降在这太平盛世,这是谁的劫难?谁的劫难?”
“爸。”看到那警察走近,男童有些畏惧的往后缩了缩,这是他的父亲乐纪伟,在县公安局工作。
“赶紧回家,你妈都急死了!你跑出来干什么?”乐纪伟说着话,警惕的看向那个乞丐,他是县局的民警,警惕性很高,这两年人贩子正猖獗,县城有过儿童失踪的事情。
“我要去做些准备,等你二十岁的时候,我再来看你,希望那时候还不太晚!”乞丐盯着乐晨眼睛,一字一句的,倒更像是给自己下决心,他脸上的惧意,却是越来越深。
说完,乞丐转身就走,好像再不走,那男童带给他的恐惧会令他失去理智一般。
从头到尾,他都好像没看到旁边那个警察。
乐纪伟本想追上乞丐问几句话,但看了看身边孩童,还是忍住,皱眉道:“快跟我回家。”
孩童吓得缩了缩脖子,他并不知道那乞丐神叨叨的说的是什么意思,现在的他,最担心的,还是回家后,被老爸拿皮带抽屁股,虽然,他现在越来越感觉不到这种惩罚带来的痛楚,但是,从心理上,他还是怕。
一大一小两个人影渐渐消失在漫天大雪中,远方,一只黑老鸹扑腾飞起,凄厉的叫着。。。




宝典 第一章 救命 (上)
路灯昏暗,在稀稀疏疏的树叶中射下来,道路上的光亮斑斑点点。*
道路两旁有在修建的楼房工地,进入到了九十年代中期,这处叫做畈城的小县城和神州大地许多小城一样,慢慢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
现在是晚上九点钟,小县城已经陷入沉寂,就算这里是县城主街道,但两旁的行人已经寥寥无几。
“哒哒哒”。
在道路一侧的那排垂柳下,走着一个异常娇媚的漂亮女士,红彤彤的制服套裙包裹着她性感的身材,丝袜美腿和系带细高跟组成完美的曲线,
她叫沈丽丹,是县城最大的ktv麦岛歌坊的老板,她委实也有着自信的本钱,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她初中便辍学去了南方特区闯荡,什么苦都吃过,靠借钱炒股赚到第一桶金,到现今二十出头,回到家乡筹建了小城最大的ktv,现今生意极为火爆,很多人都传说她的身家已经过百万,在现今年代来说,在小城里绝对称得上是巨富了。
虽然赚到了钱,但是她现在也体验到了知识的可贵,早自学完成了初中和高中学业后,她现今正在读电大,今天是统一授课时间,因为县城电大授课点距离她居住的小区很近,所以她步行前往。
县城的治安很好,现在时间又不是很晚,她从来没担心过会遇到什么危险。
就算一辆面包车很突兀的拦在她前面时,她也并不惊慌,只是秀眉微微蹙了起来。
从车上跳下来两个精赤上身纹着青龙白虎刺青的彪形大汉,现今港片古惑仔刚刚上映,在国内录像厅飞速传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陈浩南成为一代社会人的偶像,这两个彪形大汉看造型,就是混社会的。
“丹姐,四哥想和你聊聊,让我们来接你。”略魁梧的那个马仔话说的很客气,其实他的年纪肯定比沈丽丹大不少,丹姐的称呼算是一种尊重了,混社会的,都知道什么是先礼后兵,尤其又是面对沈丽丹这样的县城名人、能人。
不过他后面那个马仔眼睛却眯了起来,毫不掩饰的打量着面前美女凹凸有致的身材,眼里的炽热好似要把面前美女扒光一般。
被人色眯眯盯着打量,沈丽丹脸上泛起一丝愠怒,她见到这两个马仔时心里就有了底,果不其然,是管四儿的人。
管四儿算是县城里的一个恶霸,垄断着很多需要流通的生意,比如乡下养殖业的貂皮、貉子皮,果农的瓜果梨,他都垄断着,不许卖给别人。外面来老客想收,需要先和他打交道。
从乡下收这些农副产品,他定价不算太低,但也绝对不高,而且不管什么年份,都按照低价收,要知道这些农副产品看年份和外贸方面的情况,有的年头价格是超高的,能高出管四儿收购价的好几倍,但人人都怕他,不敢私自卖给外面来的老客。
前些年,老店村曾经有个自小习武的小伙子不服气,自己把村子里的貂皮都收了,卖去了省里的毛皮市场,但没多久,这小伙子就被人摸黑给掏了,而且一只手被砸的稀巴烂,几乎成了废人,虽然最后案子破了,犯罪分子蹲了大狱,但人人都知道背后是谁指使的,甚至公安可能也知道,但没有证据便对管四儿没办法。自此以后,更没人敢逆管四儿的意了。
前几天,管四儿派人给沈丽丹传话,想入股麦岛ktv,沈丽丹一口回绝了,这样的人,固然惹不起,但和他牵扯上关系更没什么好处,敬而远之才好。
在去年的时候,管四儿看到这个市场不错,也搞了一家ktv,但他手下实在没什么经营人才,加之就算有他的严令,他手下马仔还是时不时偷偷去他的ktv玩,这样客人就更不敢去了,谁愿意唱歌消遣时总遇到那些左青龙右白虎甩着肩膀子晃悠的混混呢?面对这些混混压力太大,甚至有时身边女伴都被调笑两句,就算没什么实质性损失,心里也怄气不是?
管四儿的ktv今年年初就关了门,据说还赔了点钱,但他可能又舍不得这门生意,这才盯上了红红火火的麦岛ktv。
“我现在没时间。”沈丽丹拒绝的时候心里也有点发虚,要真得罪了管四儿,不说别的,每天他派出几个马仔来歌坊“练歌”,那生意也别做了,可要真应了他,以后这歌坊说不定就被他巧取豪夺去,只能一步步走着来,看看情况再说。
“丹姐,四哥可是很有诚意的,你这样一点面子不给不好吧?来来来,咱们先上车再说。”略胖的马仔叫涛子,他特别得管四儿信任,严打那段时间和管四儿一起蹲过大狱,交情可不一般,管四儿有时也要给他几分面子,不过现在管四儿生意越来越大,涛子也很知进退,不敢再跟以前一样跟管四儿搂着肩膀称兄道弟了而已。
涛子没什么怜香惜玉的情结,蒲扇般的大手一把就抓在了沈丽丹莲藕似白嫩的胳膊上,抓的沈丽丹疼得尖叫了一声,“啊……”呼痛的小声音很有点销魂蚀骨的味道,令涛子身后的马仔心里一忽闪,小腹一团热气升起,心说这小尤物,叫床可不知道多爽。
“我不去!你们干什么!救命!”沈丽丹走南闯北见过一些大场面,但眼前的情形可叫她害了怕,拼命想挣脱涛子的铁钳,但又哪里挣得开?
虽然她连声呼救,但本来道路两旁行人就不多,这时就更都躲得远远的,谁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愿意惹这个麻烦。
眼见沈丽丹就要被涛子拽上车,着急之际,沈丽丹突然想起了自己在南方特区听商业讲座有一堂心理课的内容,那位心理学教授极为有名气,通古博今,本来是讲一些贸易经营面对客户顾客等方面的心理个案,但他那一堂课突然兴起,说起了一个案例,就是遇到危险求救的成功率,如何最大程度的得到救助。
眼睛一瞥间,沈丽丹正好看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黑瘦少年骑车过来,好像见到了这里纷争,少年远远绕开想快点骑过去,少年穿着朴素,略显土气的军装绿衣裤,骑得是那种乡下常见的水管车,后座处两边各绑着一个筐,看起来是乡下务农的孩子进城卖瓜果的。
情急之下沈丽丹也来不及多想,立时喊道:“骑水管车的弟弟,帮帮我!快帮帮我!”眼睛,也盯在了那少年身上。
这就涉及一定的心理学了,如果没有目标的乱喊“救命”之类的话,就算有人围观,很多时候,大家也是从众心理,心里都会有些犹豫,说不定等做完心理斗争下了决心,黄瓜菜都凉了。
而有目标的呼救,就会令被呼救方极快下了决断,哦,这是叫我呢,就这么走可是不好,怎么也得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尤其是年青人的话,受社会染缸沾染不深,十有八九这时候都会帮忙的。




宝典 第二章 救命(下)
乐晨刚刚在夜市卖完家里果园产的两筐早桃,回家这么晚是因为有个特别麻烦的妇女说包圆他最后剩的十来斤果子,但一定要他给帮着送家里去,谁知道乐晨将桃子送到她家里后,她又开始挑肥拣瘦的砍价,把乐晨气得七窍生烟,若按照乐晨的脾气,就是把桃子扔了也不卖给她,但想起家里那嗷嗷待哺的一大家子人,乐晨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也只能收下了妇女最后给的皱巴巴的纸币。*
不过现今正是早桃成熟之时,家里十亩桃园今年是第一年真正成熟,乐晨每天来县城的夜市零卖,同时也在打听收购果农的老客的信息,有老客来一气收走后,应该会有个好收入,家里也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拮据了吧?
所以,飞快骑着车,乐晨心里却是前所未有的敞亮,从父母突然离世后,他还从来没像这几天这样快乐过。
天色太晚了,奶奶和弟弟妹妹们会很担心的,所以,乐晨自行车骑得飞快,
父母双亡后,乐晨从初中就开始半工半读贴补家里,他虽然年纪不大,现在读高三,但这几年他一直是家里的顶梁柱,早已经不是昔年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小魔王,为了养家他什么苦都吃过,更不想惹祸让家里人担心,何况他今年是丧门星入命宫,隐隐有血光之灾的迹象。
所以,看到这个阵势,乐晨是想躲开的,谁知道还没绕过去呢,就听那女孩喊:“骑自行车的弟弟救命!”
再看那女孩儿眼神,更是可怜巴巴盯着自己,乐晨心里叹口气,终究还是躲不开。
而且看起来,女孩子是个良家女子,被坏人强迫要拉上车,以乐晨的心性,也不好不管不顾的离去。
“嘎”一个急刹车,乐晨的水管车停在了面包车旁,看着两个大混混气势汹汹的样子,乐晨咳嗽一声,问道:“大哥大姐,你们做什么呢?”
见是个黑瘦乡下少年,脸上还没脱稚气,虽然个头比同龄人高大些,涛子也没放在心上,一瞪眼睛:“没你什么事儿,滚蛋!”
要说涛子虽然手上没沾过人命,但也是彪悍的很,一路摸爬滚打过来的,瞪起眼睛那股子彪悍劲儿很有些气势,普通高中生早就被吓得屁滚尿流。
乐晨拙于言辞,也不知道该怎么劝解,想了想说:“大哥,有事儿咱们报警吧,别这样。”
“你他妈找死吧?”涛子身后的小弟冲上来,一巴掌就轮了过去,力度十足,一个乡下瓜娃子,保准抽得他嘴丫子冒血。
涛子微微蹙眉,对方毕竟是孩子而已,下重手万一有个闪失也不好。
沈丽丹惊呼一声,心下不免后悔,没想到管四儿的人这般无法无天,万一这孩子被打坏了,自己的责任可大了,良心也过不去啊!
沈丽丹的惊呼声刚刚发出,突然又是一声惊呼,红唇小嘴惊讶的变成了“o”字,再也合不拢。
却是那马仔气势汹汹的一巴掌,到了乐晨脸边就停了下来,却是被乐晨轻轻伸手抓住了脉门,不仅仅如此,被乐晨扭着手腕,那马仔呲牙咧嘴的身子都慢慢弓了下来,若不是有一口硬气,看脸上痛苦的表情,只怕都能疼的叫出声。
涛子也是吃了一惊,他常年打架斗殴,一看就知道是怎么个情况,这是被对方少年捏着手筋用不上力了,可这瓜娃子的手劲,也太大了吧,就算自己,也没办法捏着对方手腕就让人失去反抗能力。
涛子愣了愣,但诧异是诧异,一股怒气在涛子心底升起,一脚便踹了过去:“小崽子!找死!”敢动自己的人,对方只是个毛都没长全的孩子,这点更令人生气。
乐晨一把甩开马仔,顺势从自行车上跳了下来,涛子一脚踢在自行车上,把自行车踢得“啪”一声横出,筐都滚出去一个,他的蛮力可不小。
“呔”,那偷偷爬起身的马仔从后面抱住乐晨,却被乐晨身子一抖一甩,便又飞了出去,摔出了一米外,鼻子磕在水泥地上,当时就见了血。
涛子甚是彪悍,不惧反怒,虽然这个少年力气跟蛮牛似的,但终究是个小毛孩而已,今天要撂不倒他,以后哥几个也别出来混了。
晃晃脑袋,涛子已经站起身,顺手摘下了腰间腰带,更确切的说,是一条铁制的链锁,为了打架方便,他腰上一直缠着条链锁,动了家伙,可就是来真格的了。
劈头盖脸的把链锁轮了过去,涛子眼睛都红了,手下可没留情,谁知道,那少年比泥鳅还滑溜,左闪右闪,每次都堪堪躲过。
来回没几个照面,乐晨便寻了个破绽,一把抓住铁链,顺手一带,“躺下吧你!”涛子踉跄跌出,摔了个狗啃泥,好巧不巧的,摔在了那个马仔身边。
摔得头晕眼花还是其次,涛子心中却是惊骇无比,这个少年不过十七八岁而已,而且好像不是正统的练家子,可反应之灵敏力气之大简直骇人听闻,别说一个自己,就是有七个八个,怕也不是他的对手。
跟着涛子来的马仔,本来想爬起来,可看到眼前情形眼里闪过一抹惧色,哼哼唧唧的捂着腰,好像要死过去的样子,等到乐晨走过来,更吓得慢慢挪着身子后缩。
沈丽丹完全惊呆了,这是个孩子吗?简直是个怪物,难道会武术?
乐晨走上两步,心下琢磨拿这两个痞子怎么办?惹了这些狗皮膏药,自己倒不怕,可骚扰家里人的话,这些祸害可不知道多烦人,要说现在叫他们消失便可省却许多麻烦,可旁边还有目击证人呢。
自从父母双亡后,乐晨尝尽人情冷暖,更曾经被欺负欺辱,心态便有些阴暗,叫人消失的事情以前也做过,更是做的神不知鬼不觉,但今天却不好下手。
就在这时,就听沈丽丹失声惊叫,乐晨心头猛的升起警兆,回头之际,却见面包车的司机下了车,手里,却是拎了管猎枪,正对自己瞄准。
“嘭”,猎枪发出巨响,乐晨应声倒地。
沈丽丹的尖叫声划破夜幕,远方有狗狂吠起来。
“快走!”涛子眼见闯了祸,急忙拉着马仔连滚带爬起身,跳上面包,打火起车疾驰而去,从后视镜看着沈丽丹扑到了那瓜娃子身边,涛子眉头跳了跳,这小王八蛋,不会挂了吧?打死个孩子,尤其如果还是在校学生的话,管四哥那里想摆平,可就要付出大代价了,说不得自己还得潜逃一段时间。
扑到了乐晨身边,看着乐晨身上斑斑血迹,沈丽丹吓得手足无措,都要哭出声,只是连声喊:“救命!救命!”
从乐晨和涛子两人动手到现在,其实也超不过五分钟,沈丽丹的心也跟过山车似的跌宕起伏,从乐晨开始动手占上风的吃惊,到现在乐晨受伤倒下的恐慌,沈丽丹脑袋一片空白,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
街道拐角处,渐渐出现了骑自行车的人影,看起来,是下晚自习的学生。
突然,沈丽丹就见怀里少年一咬牙,猛的就站了起来,沈丽丹吃了一惊之际,那少年已经扶起自行车飞快跳上去,疾驰而去,走之前甚至不忘把掉落的筐挂在了车把上。
沈丽丹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追了几步,但见少年飞快驶进了一个巷子,等追进去的时候,人已经消失不见。
怔忪了好一会儿,眼见巷子深深,夜幕如墨,刚刚又经历了心惊胆战的这一幕,她不敢多做停留,转身离去,赶紧回家找些人再来探访那个受伤的少年。




宝典 第三章 前尘往事
月光如水,桃园静谧,黑幽幽的树影深深,远方,隐隐传来狗叫。
乐晨软软躺在果园园门口处的土坯房硬木板床上,一丝力气也无。
手上,突然七八颗钢珠滴答滴答落在地砖上。
咬着牙,乐晨慢慢褪去上衣,从木板草垫下摸出一个小玻璃药瓶,将里面的药粉一股脑洒在了臂膀和右肋伤口上,一股辛辣气息扑面而来,伤口仿佛再次被撕裂,剧痛传来,令乐晨险些晕厥过去。
大口喘着粗气,乐晨瘫躺在木板上,额头豆大的汗珠渗出,就觉全身虚脱一般,使不出一丝力气,幸运的是,侧头看去,伤口的血却是渐渐止了。
药粉是疗伤药,乐晨本来是为了好玩调配而成,却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真的会用上。
又想起刚才千钧一发之际,猎枪轰鸣的瞬间,自己突然感觉身边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慢动作,身子里好像有一股力量冲天而起,完全不受自己控制,手一挥,便将那射向自己胸口要害的钢珠抓在了手里,看似自己中枪倒地,实则只是胳膊和右肋处中弹而已。
也幸好这只是那些混混私自组装的散弹猎枪,威力并不是很大,若不然,近距离射击,不管自己体内的力量到底是什么,血肉之躯又怎么能抗衡枪械的杀伤力?
不过,今天也算是个教训了,稍一犹豫,妇人之仁,便险些丧命。
咬了咬牙,看着胳膊上的伤口,乐晨冷哼了一声,有些怨怪自己。
只是可惜体内的力量自己并不能完全掌控,不然灭杀这些草寇定然易如反掌。
乐晨体内的力量是他自幼按照古书的养生之术日积月累锻炼得来的,他自己并不能很好的操控这些力量。
而那本古书又被姥姥不经意烧了,不然不知道它里面有没有使用自己体内力量的技巧。
乐晨惋惜的叹了口气,不过,按照它里面的描述,这本本来就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的奇书,被毁掉也是它与生俱来的宿命吧,自己能得它相伴十几年,更将其许多内容牢牢记在心里,已经是前所未有的深厚福泽了。
从很小的时候,乐晨还不识字的时候,就迷上了家里一本线状的古书,古书是早期的大篆所写,贴近象形文字,也不知道是哪朝哪代成书,更不知道怎么到了乐晨家里,但乐晨从不识字的时候就开始看,反而因为不识字看这些贴近象形文字的文字看出了一些门道,到得上小学识字后,乐晨更发现这本书简直是一本奇书,包涵了传统医学、养生、星象、堪舆、占卜等等各行各业,越是研究,乐晨越是迷上了它。
那时是乐晨最快乐的日子,他还经常去一位名声不太好的老中医家里厮混,但是父母突然离世后,这些快乐的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每次按照古书里描述的引气之法锻炼身体时,乐晨都会想起父亲母亲,心情异常的低落。
不过那本古书,却是玄奥的很。
按照古书记载,在远古的时候,释道儒三系掌握古老堪舆相术,乃至制符炼丹灭凶灵打鬼等等,这些比较玄幻或者封建迷信的东西,过去都是存在的。
这些明悟奇术的玄门中人追求各不相同,有大宏愿参与改朝换代之争白骨累累争天夺地的国师,有闲云野鹤堪舆占卜妄图参悟天地变化之道的命师,有愿为苍生长命而奔波福泽万千人虽身死而无憾的医师,有术法通玄可魅惑世人的幻师,还有追求长生不死希翼与天地同寿的修师等等等等。
乐晨以前也不过一笑置之而已,觉得这本书真是故弄玄虚,封建糟粕,不过如此。

而就在姥姥误烧书的前一个月,乐晨经过多方请教,问了上百个生僻字,才终于把古书最前面几页他一直琢磨不明白的序言翻译了出来。
这几页序言,明显和古书不是一个年代成书,而是后人所加,因为古书是那种最原始的大篆,特别贴近象形文字,所以乐晨从幼儿时候开始看反而看出了许多门道,如果是识字的人来看,反而思想有了定势,很多东西便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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