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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卑贱的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酌墓_麻木
最卑贱的人
作者:酌墓_麻木

BL,美强,过程可能是两攻一受,但最後是1 vs 1结局。外冷内热美少年攻 X 非一般贱受,中长篇。出身低微的大学生雷嘉爵做多份兼职,应付数目庞大的学费已很困难,却仍腾出大量金钱去买名牌,以掩饰自己的出身,希望有天能像娶得千金的哥哥一样,挤身上流社会。在麦当劳打工的他遇到一名流浪汉,他每次总把一个纸袋留在店里,嘉爵打开後,发现一件件名牌服饰。这个自称「Santa」的流浪汉原来出身不凡,想要包养嘉爵,并容许对方任意殴打、责骂他





最卑贱的人 01
一、santa
听说,这是城市六十年一遇的寒流,我女儿兴奋死了,说什麽这年的冬天都不像冬天,半个月前还是穿短袖衫上街的,这几天终於能穿上新买的大衣——
但这麽冷,也不知该有多少老人家或睡街的要冷死——
嗯,是冷了,冷了——
不过政府开放了若干避寒中心,所以街上的露宿者只要到特定的社区中心睡,就能安然度过寒流,在这个发达的城市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什麽「路有冻死骨」之类的事,当然,「朱门酒肉臭」的事也不可能有,我们政府算是像样子,我们领导人昨晚才到一间避寒中心探访可怜的露宿者——
多麽可怜的失败者,明明有手有脚,还是选择游手好闲,年轻时不好好干活、增值自己,老了,没地方愿意聘请这群没智慧没人脉没力气的可怜虫,只有流落到露宿一途——
而我们可敬的领导人却没有歧视这群失败者,纡尊降贵地弯身拍了拍其中一个躺在被舖上的露宿者的肩膊,亲切地问他过得好不好、吃得饱不饱——
嗯,那多好,是挺好的——
天可怜见,谁又能猜到那个脏兮兮的老汉早已熟睡,或许他只是在闭目养神? 或者他是饿得睡不着? 或者他单纯就是躺着而已,又有谁猜到他在那个钟数已经睡着? 若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就骂领导人凉薄、故意推醒已经睡着的露宿者、只是去做秀,这样未免太过上纲上线。所以最近的媒体就是太偏颇,抓着一个小尾巴就发大来写、来造谣,未免太激进、太过火——
「你说是吗? 阿雷。」
我冷不防珍婶叫了我的名字。那也是,在凌晨四时这个钟数、在这间寄居於刚翻新且尚未有太多商店进驻的屋村商场中的这麽一间麦当劳,也就仅有四个职员当夜班。除我以外的三个人都是上了年纪的大婶 : 矮胖的珍婶有一个发大得像大冬瓜的臀部,偏偏胸部扁平而下垂,像一个马戏班里的畸形小丑 ; 高瘦像竹杆的乐姨天天把女儿进了城里最高学府的事挂在嘴边,不过大家知道她老公早死,她一个寡母婆十几年在麦当劳打工,供女儿读大学,所以就连这里的经理也对她有几分敬重。至於乾扁矮细的花婶则老是拉长着脸,像一枚晒得脱水的苦瓜乾,她才来了这里半年,很少开口说话,不过当珍婶跟乐姨「死不断气」似的讲八卦时,她也会唯唯诺诺地「嗯」几声。
而我的年纪做得她们每个人的儿子有余,根本没共同话题,只是她们说得一时起劲、需要一个附和她们的人时,才会把我拉下水。
「是的,是的,这不好。」我根本没仔细听她们说什麽,不关我事的事我一概不会管,反正饿死或冻死的不是我就行。我握着胶制的拖把柄,将拖把往一桶加了漂白水的冷水浸,在凹槽榨去多余的水份,弯腰拖地。黑色的地板沾了水便明亮如镜,隐约倒映出我的脸,心内一阵烦躁,使劲用拖把在映出我的脸的那一块地板来回拖抹。




最卑贱的人 02
这个钟数就仅有我一个男人,体力活当然由我来担当。再过半小时就该有客人。很多人以为凌晨的钟数不会有什麽顾客,其实是错误的想法。
这个不夜城,不管到了多夜的钟数,都有人在街上徘徊,无所事事。相反,哪怕是很早的钟数——早得即使是夏天还不可能见到一丝日光的钟数——亦已经有人起床、换好衣服,带着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到麦当劳、连锁茶餐厅之类通宵营业的地方,吃早餐,然後搭车,上班。
有些人是不曾离开过的。
比如说我眼前这一类人 : 躺在沙发座椅上的一个骨架粗大的男人。他穿着破烂的牛仔裤,看得出本来是宝蓝色的,不知洗几多次才能洗得大腿位置的布料发白、膝盖处的布料磨得爆线,裤管末端露出两只犁黑的裸脚,微灰的脚甲边滚了一圈老泥,不知有几多日没洗过脚。看不到他上身穿着什麽,因为我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用几张旧报纸盖着自己的脸面、上半身,不时发出「呼隆呼隆」的鼻鼾声,在寒夜中的麦当劳显得格外响亮,就像清晨开出的一列火车。
最近我对他留了一点心。这个人算是本店留宿的常客,大概一星期有两天在麦当劳过夜。
之所以对他留心,原因不是别的,单是因为他在店里留宿的这件事。
在人中蓄着卓别灵那种「小市民」式小胡子的朱经理,几日前煞有介事提醒我注意留宿在店里的人 :「不是说不让人进来睡,毕竟这间是mccafé,廿四小时营业的,而且我们也不是那麽不近人情,最近天气冷,有流浪汉、阿婆阿伯来避寒,也是合情理的。不过你有看新闻的话也就知道,几天前有个在麦当劳留宿的流浪汉就给冷死,这事多麽不好,客人怎麽敢坐在有死人躺过的位置? 店里忽然死了人,员工也心里有疙瘩,毕竟死了人多恐怖——啊我的意思不是说觉得店里死过人,会弄脏店铺的地方,而是说这毕竟是珍贵的人命,能挽救的话当然要挽救,所以阿雷你夜晚也注意点,要是忽然发觉在店里过夜的人有什麽不妥,上前拍一拍他、看他需不需要些什麽,有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朱经理当时说了一大堆长篇大论,结果我就只记得两个关键信息 : 不要让我们的店里死人、不要上新闻。
我以拖把抹净这男人座椅前的地板,但有一块阶砖抹不了,上面摆放着一对灰色的白饭鱼布鞋。这种布鞋之所以叫做「白饭鱼」,就因为它原本是白得发亮的,不知穿多久才能硬生生染成比店里的拖把更脏的灰,鞋头还破了一个约尾指粗幼的小洞。我甚至觉得用脚踢开那对鞋,也会弄脏我的波鞋——这是nike去年的限量版波鞋,近二千元一对的,不过穿回大学炫耀过几次、穿旧了,现在就粗用,甚至专门在打工时穿。
话虽如此,就算我脚上这对波鞋已经旧了,始终它是比「白饭鱼」这种没有牌子、没一个好出身的杂牌鞋要高级,让一对限量版波鞋触碰那麽一对肮脏的、染上流浪汉脚汗的烂布鞋,是天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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