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成神记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啃魂书虫
如果不是有《内功新解》的帮助,秦朝一定认为北冥神功是以打通三十条经脉为主,每打通一条功力更进一层,修炼度增加一倍,三十条增加三十倍。现在他知道,那样修炼虽然可行,但不可取。就连书中的段誉也不是那样修炼,结果却比那样‘最正宗’修炼还厉害,远过‘逍遥派’掌门无涯子。段誉那是乱棍打死老师傅,却并非毫无道理。道理在于北冥神功还有比正宗还好的修炼方法:用修炼第一层之法修炼其它二十九个不同的穴道,每一个穴道都能吸收和转化他人的内力。如果说膻中穴是大海,那其它穴道就是小湖,经脉是河流。用原来的方法打通经脉,就像打通人工运河一样,既耗费巨大无比,效果又不怎么样,远不如现在的方法自然、省力和高效。据秦朝推算,改用新方法修炼,一层之效能及原来两层,现在三十层比得上原来的六十层。现在的北冥神功明显远胜原版,若说原来的是正版,那现在的就是加强版。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只是稍微改一下,北冥神功便出现逆天的变化。
书虫成神记 第四章 真情自白
研究时,秦朝现,自己所得的北冥神功有些删改,有些误导人。刚现时不免有些气愤,可是想到李秋水的性格,又觉得这才正常。而且,大部分人都会留一手吧!甚至不需要什么理由。不是说‘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而是,给乞丐一点小钱很正常,若连房都卖掉送给乞丐,那就很不正常了。都送给了别人,那自己吃什么?穿什么?住什么?
这方面怪不上李秋水。
何况——秦朝现在仍不敢确定北冥神功到底是谁留下,是李秋水还是李沧海,或者无涯子?都有可能。
留下秘笈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不管怎样,秦朝绝不相信目的是杀尽逍遥派弟子。若真是那样的话,只要练了‘北冥神功’,也算是逍遥派弟子了,到那时,第一个要杀的就是自己。书中不知段誉为何另有它想,平时貌似十分地善良,而在那时候,先想的却是‘不杀别人!’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公而忘私’、‘大公无私’——遇事不想自己如何,总是先想别人如何。
先不管段誉,暂不论善恶。
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练了武功,谁不想成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绝世强者。
练了神功,谁还只想成为一代宗师?谁不想更上一层楼?
武功高了,谁还甘心无名、无钱、无权、无势、无才貌双全的美人或英雄。武功只是基础,就像钱财一样,赚钱是为了用,如果不用,又如必千辛万苦地赚钱,又如何浪费时间练武。只因武功越高,才能越逍遥快活。想更加地逍遥快活,就需要更高的武功。
美女爱金银,更爱英雄。
英雄爱江山,更爱美人。
英雄和美女,又有谁能抗拒?
天龙中,秦朝最想见的英雄是乔峰,美女是王语嫣。
还想见一见大阴谋家慕容博。
秦朝认为慕容博只算得上阴险小人,还算不上大阴谋家。不然为何总喜欢在杀人时留下证据,好让大家都怀疑凶手是他,都喜欢找慕容家算帐,而不是用李家的绝技杀王家的人,用王家的绝技杀李家的人,以挑起李王两家之间的仇恨?只要他照此多弄上几次,不是更能搅乱江湖吗?为何亲口承认自己的阴谋?那些都是过去很久很久的事了,别人根本拿不出证据证明。总之,怎么看都觉得慕容博只是有些小聪明,算不上什么大阴谋家。他居然能将一堆智慧、武功群的高手给玩得团团转!
平时很聪明,一到关键时刻就犯傻。
秦朝想近距离地观察一下,看其中是否隐藏有什么。
也该到了该出山行走江湖的时候。现在的他,轻功还未练成,内功才刚入门,拳法和剑术之类的大都还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比书中的王语嫣好不上多少,就出山的话,显然太早,但他不这么想。
他不想学黄裳,等天下无敌再出山。
他不想学其它穿越者,不敢改变原来的剧情,唯恐失去先知的优势。
他很清醒,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是他行走江湖的先天优势,看似得之轻松,可是,这就像中大奖,一生中能有一次就很不容易,表面上很容易,那是因为得到了,实质上是得之不易。他为了两大神功,还曾冒了生命危险,现在看是有惊无险,那也是因为他还没死,实质上是在死门关前走了一回。他知道珍惜秘笈就是珍惜自己。他不想明知段誉的奇遇,还把秘笈留给段誉自取,更不会轻易留给其他人。
“我不是段誉。”
“我也不是段誉的‘奶爸!’”
“我不喜欢缩手缩脚,更喜欢自在逍遥,不像某些人只在口头上逍遥,行动往往恰恰相反。”
人各有志,秦朝经常提醒自己别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别人头上,自然也不喜欢照着别人的意志走。
“我不是傀儡。”
“我也不是雕像。”
“我不喜欢人云亦云,喜欢艺术家,喜欢自由,尊重选择,认为有选择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否则像伪君子一样,只是一种伪自由而已。”
秦朝把失去大部分神秘力量的秘笈藏在一个十分隐蔽的地方。他既不想让别人得不到,也不想让别人轻易得到,于是给后人留下一线希望。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越好的东西,秦朝越不想毁掉,也越不想给别人。比如说王语嫣,他见了玉像之后,就想,谁还想把她留给段誉,谁就是情‘圣’。
王语嫣不能让,北冥神功更不能让。武功是底气,放弃它,就是在放弃美女和江山。
北冥神功如何,只说那一直惹人心烦的头皮屑,原来不管用什么洗水都不管用,现在才修炼成北冥神功的第一层,头皮屑就自动消失得无影无踪,乌黑,柔顺,有光泽,它就当得起神功之名,称得上无价之宝。
藏好秘笈之后,秦朝走入出山的秘道。
秘道明显是被剑劈出来的,武功之高,惊世骇俗。
是无涯子干的吗?
无涯子有如此强大吗?
仔细一想,无涯子的七十年功力又岂是一般人的七十年可比,不说三十倍的修炼度,只算作平均一半的修炼度,那也是一千零五十年啊!
如此深厚的内力,能不强大吗?
就算是那些修炼劲力的运动员,如果每天都能像修炼内力一样持续进步,保持一千零五十年之话,将会达到什么地步呢?
想想就觉得吓人。
走出秘道,抛开纷乱的思绪,将秘道重新封好。
展来半生半熟的凌波微步,似跑非跑,似走非走,不久便来到官道上。
秦朝在路上遇上个慈眉善目的老人,忙拦上去,拱手道:“老爷爷您好!在下随隐士入山学艺,山中无日月,不知年月日,若能告之,不胜感激。”用的是z国南方土话版的普通话。一开口,他便现那老人神色有异,既有惶恐,又有激动,让他很疑惑不解,却只是藏在底,脸上不露神色,嘴上一点不说。
他不知道,在老人眼里,他说的是当时最正宗的官方话,自建国起,就是皇室的专用语,而看他的打扮,却又不像王公贵族。老人觉得很怪异,一生从未见过这种怪事。特别是他说话的语气,老人感觉太过随和,更不像高高在上的贵人。最特别的是,他的气质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也是前无未见的异相。在老人看来,既有异相,定为异人。老人既不敢怠慢,也不敢多问,连忙回道:“今日应是‘元佑四年’十二月初一。”他不敢多言半句,憋了一肚子的话。
秦朝微笑着道了谢。
他见语言交流不成问题,大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对这个世界增加了一层怀疑。
一切都太巧合!
正常中透着不正常,就是不正常。
秦朝曾对宋史感兴趣,也曾细细研究过,当下心里默算,暗思:“元佑四年好像是公元1o89年……
继宋太祖赵匡胤之后,应该是宋太宗,接着是真宗、仁宗、英宗和神宗,再接下来是哲宗赵煦……
若史记不错,现在,大宋的皇帝是赵煦,年纪还小,还未正式掌权,一切还是太皇太后高氏说了算。
嗯……
高氏,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人,不比武则天差分毫,若不是她年纪太大,远比王语嫣还吸引我。
不过……
如果这儿真是《天龙八部》所记载的世界,与正史自然不同。
高氏,也不再是史书中所载的那个了。
唉……
小说中的历史,史书中的历史,现实中的历史,各种历史混在一起,不是一般地乱。
地理也是。
这些现在都管不了,暂且不管。
此地应该是大理无量山下,具体是哪里不知道,暂且不管。
四处转转,熟悉一下风土人情再说。”
一路所见,一切在他眼里都很新鲜。古风古貌,在他眼里也是新风新貌。以前也在电影城见过,却远不能和现在相比。他顺着官道走了半天,遇见一个小古镇。稍一打听,得知此镇名为‘南涧镇’。小镇上只有一条商业街,弯弯曲曲,横贯南北。街上行人三三两两,既不热闹,也不冷清。街道两旁店铺林立,粮店、药店、衣店、饰店、杂货店、肉铺、当铺、客栈等等,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他这边朝一朝,那边看一看,想买这个,想买那个,身上无半个子儿。
走着走着,他来到一家酒楼前。酒楼有上下两层,青砖青瓦,古朴自然,前门上一块大匾,上书四个大字‘龚家酒楼’。与旁边的房屋相比,那家酒楼并不算太好,只算得上中等。店名俗了点,客人多了点,不但两层楼全坐满了,还有人买饭菜到其它地方再吃。阵阵诱人的酒菜之香从里面飘出来,弄得他大吞口水……
书虫成神记 第五章 美女掌柜
这几十天秦朝吃的不是野果便是烧烤,面前就算是桌普普通通的酒菜,对他的诱惑也不是一般地大,若不是身无分文,早就放开嘴大吃一顿。此时见这酒楼如此红火,酒菜如此芳香,他几次欲像之前那样转身离开,却又迈不动脚,好像被磁石吸住,稍放松身体,就迷迷糊糊地走进了龚家酒楼。
“公子,这边请。”刚进门,迎面走来一个穿着淡青衣衫的年青姑娘,相貌清丽,举止自然,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秦朝只在动漫中见过,从不知道现实中也有。
忽然,一缕处子身体特有的清香迎风吹来,令秦朝精神一振,紧跟着脑筋一转,顿时有了赚钱吃饭的主意。
坐下后,秦朝抢先开口道:“请问掌柜在吗?”
“啊!”那姑娘显然吃了一惊。
这一惊早在秦朝的预料之中,他早就现自己的语言与其他人大不相同,可是别人大都能听懂他的话,而他对于别人的话,却只能听懂一半,猜到小半。不过,以前秦朝就现自己在方言土语方面有很高的天赋,相信此地的语言不管有多难,自己又不是三岁小孩,再多一个月就能听懂,能说简单的本地话,两个月就能说得很好,三个月基本赶上当地人。他还现,他的语言除了能引起别人的吃惊,还能引起别人的重视、惶恐和不安等等。刚才,那姑娘不吃惊才在他意料之外,吃惊早就在他意料之中。接下来,他自己也吃了一惊——想不到,那姑娘就是此店的掌柜。
不过,他原本也没把那姑娘当作店小二之类的角色,猜她是掌柜的亲朋。
他原本的打算是和掌柜一起寻个幽静之处说些话,现在却是考虑到男女不便,不好意思开口,暗自苦恼……
脑筋一转,原计划既然不通,不能暗底下打商量,不如大大方方,直说。
可是……
之前他一开口,四周各种声音都小了,大家都在关注他,而那些话私下都很难开口,何况现在这种情况。
“唉!就算不说,现在出门,脸也丢了,饭也丢了,既然左右都是丢脸,又不是刀山火海,上吧!”
秦朝虽然感觉很为难,但很快就做出决策,直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姓秦,名朝,一直跟隐士在无量山中学艺,直至今日。”顿了顿,又道,“刚下山,身无分文,故而想借宝地说书,赚点盘缠,不知掌柜是否能帮这个忙。”秦朝微微有些脸红,如此尴尬之事,似乎已经很久不曾遇上,心想:“龙困浅滩,希望能遇上一个好心人。要么就遇上个坏蛋,正好给北冥神功开开荤。”
那掌柜连一句话的工夫都未想,就满口应下。
秦朝心想自己遇上大好人了,正待感激,不料对方紧接着提出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直喊‘无商不奸’的条件——
“包括吃饭、住店等一切费用,一日一算,不管公子的收入高低,每日上交九成。若是有一日收入为负,合约立即结束。”
“黑,真是黑!”
“唉……女人一经商,就不再是女人,而是商女。”
秦朝脑海中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花。”
他不知道其中还另有隐情,误会了:
这姑娘姓龚,名婉,虽然是龚家酒店的掌柜,但这店只是由她经营,并不归她所有。
两年前,这店还在她爹的手中,现在却是被她叔叔给霸占。
她叔叔名叫龚光杰,自小就与她爹性格不合,两人一个特别地善良,一个特别地凶恶。龚光杰才十一二岁时,就是附近有名的地痞流氓,好事不沾,坏事做尽。十三岁时拜入无量剑派门下。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但若不是本地人,的确很难知道。至少秦朝他就一点都不知道。
龚婉的爹在两年前因急病突然去逝,而她爹只有她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包括酒店在内的不少家产按理都该落到她头上,却被她叔叔强行霸占,她娘半句话都不说,官府不理,乡邻不敢言……不知是龚光杰没有时间、兴趣和才能打理酒店,还是因为祖宗遗留给他的那么一点点良心在做怪,让他总算还知道顾念些骨肉亲情,让她当了龚家酒楼的小掌柜。她一个小姑娘,无钱、无权、无势、无武功,能争取到掌柜之位,已是意外地惊喜,心中再如何痛恨、不甘,都不敢再多言、吵闹,只能屈从。
她很害怕连掌柜之位也被她叔叔给夺走,只好在打理酒楼特别地用心,把收入全数上交,不贪污半分,这从她身上连一件好饰都不见就能想象得出。不需要好饰妆点,她也是附近有名的美人。向她娘提亲的人连门槛都踩破,次次都被她奋力找借口推掉,甚至以死相胁。她年龄虽然才刚入十八,可是附近比她小五六岁的姑娘都已嫁人,小四五岁的不少已生下小孩,做了妈妈,她却硬是宁死也不肯嫁人。
她的那些小心思哪里能瞒得住邻居、亲戚,知道她心气远比常人高,她爹还在的时候,之所以不肯出嫁,是对那些上门求亲的男人全看不上眼,现在是为了有理由继续留在店里。
邻居、亲戚大都很畏惧龚光杰,虽然心里明白,但嘴上不敢明说,就连在家里,关上门,都只敢很小声地说。
秦朝虽不知内情,却懒得计较。反正,他不过是想混顿饭吃,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体验下从未体验过的生活,并借机打探一些消息,而不是为那一点小钱。既然如此,又何必斤斤计较,对彼此都不好。
“好。”秦朝只是稍作思考便答应。
“啊!”龚婉愣了一愣,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如此苛刻的条件居然真的有人能够轻松应下!
之所以设下如此坷刻的条件,并非是她自己想赶秦朝走,而是想让她死去的爹在九泉之下能够安心。这是她爹设下的一个连环考验中的第一道关卡,连她都只知前面三道,至于目的,她也不是很清楚,既像是为挑选良朋,又像是为挑选佳婿,也像是为了激励自我,甚至三者兼而有之。这些年,无意中闯关的人虽然不算多,却也不算少,但是,就连闯过第一关的人都不见一个。
秦朝敏锐地感觉到,龚婉看他的眼神不再正常,但他丝毫不知内中隐情,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只好在心里自我安慰道:“女人的心思你永远别猜,猜来猜去永远也猜不明白。男人的心思女人也别猜,猜来猜去永远只是一句话——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真的很爱很爱你。”又想:“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不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哪里能真正看清楚一个人的为人。先别妄下定论。”
龚婉俏脸羞红,心道:“你是第一个通过爹爹设下的第一道考验的男人,也将是最后一个。我也不需要你再通过第二道、第三道考验,只要你能通过我自己设下的一道考验,就算给你为奴为婢也甘之如饴。不过,如果你能完成爹爹设下的第二道考验那就最好不过。第二道考验是,一层出十层。”这一关她爹自己都没完成,最多只能做到一层出五层,曾连续七天只取一层收入,却达到了大部分同行平均收入的一半。
秦朝不知龚婉的心思,他之所以选择龚家酒店,还有一个很特殊的原因:他见到大厅中大部分人身上都佩有刀剑,一看就知道是江湖中人。他猜测应该是五年一次的无量剑派东西二宗比武将近,这些江湖人士很可能与前来观看比武的嘉宾有关。只是不知他们为何不直接去无量剑派?他对此感到很好奇,对无量剑派的比武大会更好奇,想从这些人嘴里了解一下现在的江湖。
龚婉对秦朝态度大变,亲自给他安排一桌酒菜。
忽然,楼上传来一个小姑娘慌张地喊声:“婉姐啊,又有人想打架……”用的是方言,说的又快,秦朝还来不及理清上一句,下一句又说完了,再下一句又快结束了……
龚婉眉头一皱,轻叹道:“唉!这些江湖中人呀!真是……”
话未说完,楼上传来一阵乱响,一个十四五岁年纪的小姑娘突然出现在楼梯口,满脸气愤,鼓着嘴道:“婉姐啊,太气人啦!才一会,打烂了两张新桌子,一个还跳楼跑啦,饭钱还没给……”
书虫成神记 第六章 酒楼说书
小姑娘的目光忽然与秦朝的目光撞上,她的脸刷的一下变成红扑扑的。
秦朝微微一笑,暗道:“世上居然真的有如此害羞的女人,有意思!”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两人的目光又撞在一起,小姑娘连耳根都羞红了,娇躯微微颤抖,却不愿低头或转头,俏目圆瞪,倔强地与秦朝对视。
“小柳,干嘛呢?”龚宛奇怪道。
“没……没什么呀!”名叫小柳的小姑娘一溜烟又回到楼上去了,临行前偷偷向秦朝眨了眨眼。可是,她的动作又哪里瞒得过旁人。
龚婉神色怪异地望了望秦朝,却什么也没说。
她往楼梯方向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微微一笑道:“不急,不急。想闹就闹,想砸就砸,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出血……心痛……长记性……”接着话声越来越小,旁人越来越听不清楚她在说些什么。
秦朝见她不但不慌张,还想让那些江湖中人大出血,既感到意外,又觉得有趣,暗道:“难道她是个高手,不像呀!难道她背后有一个高手撑腰,也不像呀!有高手撑腰,她还用得着做这样的事情?难道是被高手胁迫?可是,高手会做这样的事情吗?不过,这种事情似乎也不需要高手来做吧!一家小酒店而已。”秦朝虽然很好奇,却不打算看热闹,心想:不管自己管不管,世界最样转,酒楼最常开。一旦管了,一入江湖,身不由已,那就大大不妙了。
吃完饭,喝完酒,秦朝向龚婉借了一套店小二的衣服,把原来的衣服当掉,换得铜钱一贯。
接着,拿出五百文买了两套青衫和内衣,换上其中一套,略做打扮,感觉与四周之人的差异减小了很多,便开始准备说书。至于说书人的道具,梨花板、小花鼓和聚宝盆等等,他当然是一样也没有。不过他无所谓,他原本就没打算做一个专业的说书人。走入厨房,随便拿了个竹筒,再削了块竹片,用竹片敲了敲竹筒,觉得响声还不错,暗笑道:“纯天然的道具,既省钱,效果又好,妙呀!”
下午申时,一楼大厅内的客人已经不多。秦朝寻了个空旷的角落,背依着墙,左右手各拿一块竹片,敲响了竹筒。
梆……
梆……
梆……梆……
梆……梆……梆……
敲打了一阵,终于有人忍不住开口道:“敲什么敲,吵死人啦!”
秦朝微微一笑,拱了拱手,抑扬顿挫地唱说道:“各位好汉,请静下心,且听秦某慢慢道来。”他一边一下一下地敲打着竹筒,一边合着节拍唱说道:“大家好,我家本住在苏州的城边,家中有屋又有田,家中有屋又有田,生活乐无边。”新奇的调子一下就吸引了全场的注意力。
秦朝语调再转,继续唱说道:“可恨那唐伯虎,他蛮横不留情面,勾结官府目无天,占我大屋夺我田,占我大屋夺我田。”
节奏猛增“我爷爷跟他来翻脸,反被一棍来打扁,反被他一棍来打扁。”
“我奶奶骂他欺善民,反被他抓进唐府院,强奸了一百遍啊……一百遍……”只是短短的一段词,却被他唱得荡气回肠,一下就把大家给吸引住。某人把刚喝到嘴里的酒都给喷了出来,不但弄坏了一桌上好的酒菜,还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大家正乱作一团,突然有人大喊道:“唐伯虎是谁?老子怎么从未听说过苏州有这么一号人物。”
秦朝心中暗道:“唐兄,对不住了!我本想说的是姑苏慕容复,又觉得不合适,‘北乔峰,南慕容’在江湖上何等威名,这不是能闹着玩的,只好让你提前出场。”嘴上却不慌不忙地唱说道:“唐伯虎乃是江南四大才子之,有句话叫做:‘为人不识唐伯虎,便称才子也枉然。’而且,他不但才华众,还是一位绝顶高手,家传‘暴雨梨花枪’打遍江南无敌手,自创‘还我漂漂拳’能易妆改容,把丑小丫打成白天鹅,神妙无双……”话未说完,有人打断道:“不对,不对,仁某再无知,对名人异士还是略知一二,却从未听说有唐伯虎这号人物。你若是说苏伯虎,倒还有点可信。不过,苏大学士的子孙中似乎没有这号人物吧!再说,苏家不是姑苏人,不是江南人,是咱西南人。”突然张大了嘴,大讶道:“你说的难道是西南四大世家之一的唐家?这些都只是传说,除了四大世家之的段家,都当不得真。再说,我们都不知道,你又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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