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民主的细节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其实,公民参与决策过程并不见得会降低“效率”。它可能会降低“政策制定”的效率,但是它往往会因为切合民意而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而且它可以通过提高决策的合理性来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一个聪明的政府,应当欢迎民意。
欢迎民意的方法之一,就是就公共事务举行公众听证会。不是花瓶式的听证会,而是要通过辩论去粗取精地提炼民意。在这一点上,美国的经验可以作为一个参考。我们不妨以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美国小县城――马里兰州的蒙特哥莫利县――的县议会为例子,从一个小县城的听证会程序来看美国地方政府如何“吸收”民意。
根据该县法律,县议会所有的重大决策都必须有公众听证。这个程序是这样展开的:首先,县议会要通过地方报纸以及网络提前将听证会的广告发布出去,任何想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公民都可以打电话去预约发言。由于一次听证会能容纳的发言人有限,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获得发言时间,但是在具有重大争议性的问题上,必须保留所有发言申请人的名单。
听证会上,工作人员为了保证不同意见都能得到发表,事先会询问发言者的“立场”。然后根据其立场,把他们分成五到六人的小组,依次到前台发言。无论普通公民,还是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每人讲话3分钟。发言者可以带自己的支持者来做听众,还可以要求他们在自己发言结束时站起来以显示他们的“声势”。当然,人数不应该是立法委员决策的唯一依据。
众人发言完毕,立法委员开始提问,确保他们理解了民意。会后,所有听证会资料要备案保留,并允许公众查询。
这些听证会都是什么议题呢我随手查询了一下该县本周的听证会记录,一共六项:两项关于土地规划,两项关于拨款,一项关于租房的规范,一项关于供水和排水系统。下周一共五项:两项关于拨款,一项关于经济增长的政策,一项关于交通安全,一项关于某项政府收费条款。
除了听证会,不愿口头发言的人也可以提交书面声明,立法委员对这些书面材料需要一视同仁地重视。为了检验议会是否“听进去了”民意,议会的决策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也必须公开。每一天的工作日程都需提前公示;电视转播会议现场;公民可以电话收听会议;如果错过现场,可以去网上查询录像资料。此外,政府有每周的工作报告供公众免费电邮订阅。总而言之,力图确保公民对决策全过程的知情权。
如果去查询美国大大小小各级议会的工作程序,会发现它们大同小异,大多遵循这种信息公开化程序透明化参与开放化的原则。我不知道这些保证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程序在多大程度上降低了决策效率,但是我相信这些程序会使“人群密集区附近建化工厂”“先砸 100亿再考虑项目划不划算”之类现象出现的概率大大降低。“叽叽喳喳的辩论和团体之间的牵制”
或许不是一幅优美的画面,但它也许是在用“短痛”去避免“长痛”。如果当初厦门人可以拿起电话说:“喂,我想参加下周二的 px 项目听证会――”,也许后来就不会出现市民与市政府之间的对立僵持。
中国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非常设机构,主要政府决策落在行政部门,所以听证会主要也应由行政部门召开。目前政府的决策越来越重视公众参与,许多政府部门开始在公共决策中加入听证程序。但是它还不够普及,而且许多听证会形式重于实质。某些地方听证会拒绝记者采访发言代表的产生方式不透明其联系方式也不能公开等等,甚至有些地方听证还要“彩排”。显然,这种神秘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作风与听证会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驰。据说民主的实施需要民众具有“民主素质”,我不知道有什么比公开透明理性的参与本身更能训练民众的“民主素质”,就象我不能想象除了跳到水里学习游泳,还有什么别的学会游泳的方式。



1...1213141516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