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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隐曜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玄机梦境

    “不想回去!”

    摇了摇头,佳科斯将手臂搭在沫的肩膀上,四年没见了,他忍住心中的兄弟情,对着星则渊说:

    “这段时间,多谢你们照顾我弟弟了。”

    佳科斯鞠躬,让星则渊有些不知所措,这个男人正装革履,器宇轩昂,他就穿个短袖,感觉其中的差距不小。但是佳科斯很诚恳,从他的姿势和停顿的时间就可以看出来。

    这个鞠躬的男人没有说半句话。他很激动,激动的想要赶紧将眼前这些人都拉近。

    “佳科斯,你先回去吧,这里交给我!”

    李琦说着,佳科斯对沫笑了笑。

    “好久没见了,想和你好好聊聊。”

    沫点了点头,他也很激动,但他还是回头看了一眼星则渊。

    “去吧!在我们出发前回来就行!”

    “好的,团长。”

    挥了一下手,沫和佳科斯一起离开。佳科斯没想到,沫既然对星则渊这么依赖,既然临走前都要和他说一声。

    “请问还有什么事吗”

    星则渊看的出来,之前沫和佳科斯的相遇只是一次巧合,所以他们前来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呢

    李琦没有急着回答,而是走到枝繁叶茂的桃树下,在树荫中合上油纸伞,露出一头白发。龙须刘海显得她精致玲珑,李琦和普通女孩长相上有些不同,令在场四人有些吃惊,也把他们惊艳到了。白色的留仙裙没有多暴露,却给她别致的韵味,像仙气缭绕的舞仙,让人为之倾心,悄动凡心。

    “有啊!这次我们来呢,是想邀请你们。”

    “邀请”

    “对!”

    李琦点了点头,穷凌上前两步不正经的问道:

    “要说邀请的话,是不是应该先把你的名字告诉我们呢!”

    “我叫李琦!”

    “我是穷凌,要想邀请我们可没那么简单。不过没想到你这种实力强的女孩子穿裙子也这么好看。”

    伸出自己的手,穷凌握住李琦的柔软小手,像握住了一块轻松的棉花。李琦看到了穷凌的玉佩,当即笑了笑。

    “过奖了。神兽大人,您真有趣,我们还是说正事吧!”

    “好!”

    星则渊拉了一下穷凌,要不是李琦在,他早就没好气的一巴掌扇到他脑后了。

    “其实呢!我和佳科斯都是盖德军,也就是军!”

    李琦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却说出了一个让他们心惊胆战的名词。盖德军他们不太清楚,但是军他们却知道,特别是甘索,他几乎条件反射的要去拿自己的砍刀。星则渊也有些惊讶的看着她。

    “我一直以为军都是一些雄壮的大汉。”

    “当然不是,我们这里有很多人,各个年龄段的都有。”

    对他们的反应,李琦很满意,因为他们紧张了,却没有表现在脸上。甘索看着她,没有发声。

    “那这个邀请也是军给我们的”

    “对!”

    点了点头,突然间,星则渊四人的心生不少自豪,那种感觉让他们觉得自己的存在还是有价值有意义的,起码让自己不是芸芸众生的人。被人肯定是一种心旷神怡的事情,但是他们现在还高兴不起来,盖德军之所以被称之为“军”,就是因为和世界上最大的势力——世界政府势不两立,他们被军邀请,要是被政府军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想邀请你参加我们军。”

    “为什么”

    星则渊失笑。

    “我们就这么几个人,人不多实力弱,还是算了吧!佳科斯大哥也是军”

    “对!他是三年前加入我们的。我比他早些,我已经加入军十年了。军一开始只有一个人,后来才慢慢壮大,人少没关系,主要是团结。”

    “十年你看起来还小。”

    辟宁嘴笨,在女人面前,年龄总是一个奇怪的东西,在她们豆蔻年华时,总希望自己成熟一点,成熟之后,又希望自己再年轻一点。总之很多女人都很复杂,让人摸不着头脑。

    “我今年十八岁。”

    李琦很友好,依旧回答辟宁这个问题,她只比星则渊大一岁,但是做事上明显比星则渊成熟很多,突然星则渊有种抬不起头的感觉。相比之下他做起事情来还缺少点什么,没有李琦这么熟练。

    “刚好,我也十八!”

    穷凌凑了上来。

    “你和别的女孩不一样,不过很美。”

    李琦忍不住笑,很少有人夸她美,她像雪精灵一样洁白,但更多人关注的,只是她和常人的不同,甚至连她的外貌都不在意。

    “谢谢!你也很帅。”

    不管说什么,李琦的目的似乎很明确,永远都是朝着星则渊而去的,从大家的动作可以看出来,这个年轻不大的人是他们的核心。这个核心不需要站在最前面,也不需要站在最中间,而是他们的眼神。所有人都在这段时间内望过星则渊,这可以隐约表达星则渊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一定不低。

    “那你们要不要参加我们呢”

    要是一般人,根本无法拒绝李琦。当她身上的淡淡花香带着女性的温柔侵占你的视觉、嗅觉和感官,你会觉得自己无法拒绝她。那张瓷娃娃一样的小脸望着你,像是在期待你的答案。

    “我们还是考




第四十二章 争食的野兽
    “真的不和你哥哥道个别吗”

    “不了!我们走吧!”

    沫看了一眼这座城,心里有些伤感,谁不喜欢和自己的亲人在一起呢他的哥哥,四年没见的亲哥哥,匆匆见面了三天,现在又要分别。但是他替自己的哥哥高兴,他们所谓的“家”是个严实的城堡,里面的国王和王后是会吃人的。

    而能找到他认为对的事,就是最好的归宿。沫觉得哥哥今后一定会活得很充实,当时他离开的时候,对成年的沫说:

    与其被关在这里一辈子,经历沉寂的黑暗,还不如轰轰烈烈的像飞蛾一样扑进火里,那样就算死了,都是死在火和光里的,再无遗憾!

    听起来多么令人震撼,像是在背诵古代诗人的诗句,但其中隐藏的满满都是悲哀。为了追求火和光,他只能付出自己的生命。从佳科斯离开桓玛城那一刻开始,他就注定和那个“家”分开,从此,他再也不会回去。

    沫和佳科斯一样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事,这件听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却很难。很多人都没有那种你甘愿为它遍体鳞伤,但不言放弃的喜欢做的事。

    “今后你们会再见面的!”

    “嗯!那时候我一定会和哥哥一样,闯出些名气来。”

    “加油!”

    “加油!”

    一同上路,星则渊没有同意李琦的邀请,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这件事。一切就像是没发生过一样,他们只停留了三天就离开了。快的让他们只知道原来世界上是真的有军的,而军,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

    穷凌走在最前面,他的感官超乎常人,是普通人的很多倍。

    穿过平原,大片的牛群在草原上吃草,罕见的狮子隐藏在隐秘的地方即将发动攻击。这片草原很广,动物很多,他们没有在这里过多停留。而是用最快的速度穿过了草原来到丛林,相比空旷的草原,丛林看似要安全一点,起码这里有不少遮蔽物,但实际上,要是你实力不够,在哪都不安全。

    “歇一会儿吧!天气太热了!”

    七月中旬是正热的时候,即便在树荫中都无法逃避这股烤人的温度,星则渊脱了软甲,和大家一起穿着短袖,但还是很热。热到他们都没有平时聊天的兴致,只有穷凌和辟宁还算习惯。

    “团长,我们为什么一直走偏路啊要是走公共道路的话,不仅没有野兽,沿途还有旅店。”

    “对了!还没和你解释过这个事。”

    拍了一下大腿,星则渊焕然大悟。沫靠着大树,小憩一会,甘索双手抱胸,头放在背包上,闭目养神。

    “是这样的,我之前计算过,我们要在隐曜2020年六月到达黑水州,就算我们步行,四年的时间也足够到达那里了,但是去哪儿获得巨星的地位是需要实力的。这条路靠着龙泉山涧,特别是进入源州以后,我们会遇到很多野兽或者灵兽,对我们好处不少!”

    “用野兽和灵兽来锻炼自己吗”

    “嗯!”

    “听起来有些疯狂,但感觉还不错。”

    辟宁从小在山村里长大,受过良好猎人教育的他在常人打瞌睡的时候很亢奋。平时午后这个时间,很多野兽和人一样都会犯困,而这个时候,猎人是最清醒的。野兽和灵兽的空挡,是他们下手的最好时机。

    “这几天我们把带的食物都吃完了,得去猎杀些野兽了。”

    “大热天的去哪猎杀啊”

    穷凌脱下背包,坐在大树上,现在这个小佣兵团里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轻松的跳上百米的高空。

    “其实这个时候最好猎杀野兽。”

    “先休息吧!这三儿都打瞌睡了。”

    星则渊刚还在说话,转头就像学府里不听课的学生一样点着头,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辟宁笑了一下,憨厚的成熟男人靠在树下,留意着四周的动静,他现在睡不着,没什么事干。

    休息了两个小时又开始继续赶路,直至他们遇到一头……鹿。

    头顶有七个岔角的雄鹿高傲的像军队的统领,带伤的雄鹿跑到这片丛林里,却不料遇到星则渊五人。冰火鹿像从图画中走出来的野兽,前蹄有些寒气,后蹄带着明亮的火星。但是这头鹿,怎么看都没精打采的。

    只有它身上的创伤可以证明它的受伤历史,后蹄的断箭像毒牙一样限制着他的行动,其中的药力让它近乎倒地。

    “这个你就不要插手了!”

    星则渊四人脱下背包,全丢给穷凌,然后摆开狩猎的驾驶。

    “好吧!要是你们连一头三阶的野兽都对付不了,可别说我认识你们。”

    既然被称之为三阶野兽,这头鹿就肯定和普通的鹿有所不同。

    “这是冰火鹿,它的蹄子一冷一热,小心被它踢到,不然会受重伤。”

    辟宁对这方面很了解,星则渊左手在前,右手拿着一把黑棱匕首,挥舞起来瑟瑟有力。

    “鹿皮、鹿茸、灵晶、猩唇,光是这四样东西,就能换上两千积分。”

    星则渊虽然没有甘索的阅历,没有穷凌的实力,也没有沫对政治事件那么了解,甚至没有辟宁关于狩猎的知识,但是他确实这里算全范围懂得最多的。一个成功者,从来都不是独立一枝,而是……遍地开花!

    “其他我都知道,但是猩唇是什么”

    甘索问。

    “很多人都知道鹿身上有个叫做鹿茸的好东西,却忘了另一个更为奢侈的东西,它就是猩唇。它比鹿茸还要昂贵,是鹿侧脸上屈指可数的肉。”

    “好吧!”

    甘索还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两颗大星团的实力在这两个月里没什么进步,但是他前进的速度很快,同时奔出的还有沫和星则渊,而辟宁,只负责在原地放箭。他可是整个佣兵团里的狙击手,是五人中最会耍箭的。

    弓弦发出的霹雳声犹如九天雷霆劈打着空气,没等星则渊和沫动手,甘索的身体已经一刀砍断它的大动脉,对不是同一物种的生物,人类的仁慈心不会那么重。在雄壮的公鹿倒下时,跑过来的二十多人快速围了上来,还没动手的沫和星则渊走近甘索,和辟宁汇集在一起。

    “干得不错!这头雄鹿实在是弱爆了。”

    穷凌提着五个背包,和他们隔了二十米的距离。围上来的人快速将他们包围,让他们在短短的二十米内被隔开。星则渊四人连同肩高一米的雄壮公鹿被二十多个人围在人圈里。为首的是一个拿着朴刀的男人,男人理着板寸,一脸凶样,像是受过严厉的



第四十三章 雨中大病
    “穷凌,下手轻点,别杀人!”

    甘索提醒着,穷凌旋转的身体像是旋风,一脚一个是再轻松不过的事情。

    “知道!知道!天天说,你不嫌烦我都烦了!”

    其实甘索也不想多啰嗦,但是穷凌一脚就能将一个人踢飞数十米,他不得不紧张啊!要是杀了人,就不是打架那么简单了。

    右手花剑收回,左手的佩剑由右手去抓,花剑是会杀人的,所以他用稍重的佩剑剑背拍击眼前朝着自己一哄而来的人。沫的实力不算弱,一颗大星团两颗小星团,比起这些佣兵要强一些,但是他只能一次和三个对战。第四个加进来,沫就有点手忙脚乱了。

    “小心点!”

    辟宁手中的弯刀替沫挡住一刀,他的经验比沫多,打起来下手快准狠,但是不会要人命,动手的姿势像是在打牲畜。战斗进行的很快,不过一分钟的时间,除了那个板寸男人外,其余人都横七竖八的倒着。卷席而过的场地一下子有些惊悚,四个人像是战神一样站在原地。

    “最强的就只有一颗大星团,没意思。”

    穷凌不屑的说了一声,看着星则渊被板寸男人踢出两米。

    “别动手,让他自己来。”

    沫和辟宁靠近甘索和穷凌,看着星则渊捂着肚子站了起来。

    “那个人也就是两颗大星团,不算特别强,刚好让团长练练手。”

    甘索以前不是这么叫他的,但是后来,他发现不好称呼星则渊,所以就这么叫了。像穷凌那样叫他小星,他有些做不到。

    “团长只有两颗小星团,能行吗”

    沫有些担心。

    “没事!这个男人还没到召唤星神的程度,一切都有可能,更何况团长手里还有铭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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