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战争领主
作者:四季七曜
野蛮的刀剑播撒文明的火种。在给单机游戏文明打入了一个来源未知的MOD之后,方翎意外来到了一个美丽的新世界,而随他一起征战无尽星空的还有游戏里华夏文明的主城长安……领地建设类的种田文……
文明之战争领主 第一章 惊蛰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
细密的雨丝落在淡青色的瓦片上化为丝丝朦胧的水汽,赤云帝国位于中原的国都赤龙城浸润在今年的第一场春雨之中竟也展露出了一丝独属烟雨江南的秀色,蓦然间,远处大相国寺清越的晨钟声响起,眨眼间便顺着雨雾传遍了整个帝都,这座号称八荒争凑,万国咸通的雄城也似乎在一瞬之间便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自太祖斩赤蛇起义、东征西讨打下了偌大一片江山后,定都于这位于黄河中游的赤龙城已有六百余年,如今是帝国最好的时代,外有虎贲猛将溃四海之贼虏,内有法家拂士树百世之王畿,帝国的国力之强让四方蛮夷皆为之屏息但同时如今也是帝国最坏的时代,庙堂之上有世家门阀把持朝纲擅权,江湖之远有乡绅豪强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每逢灾年更是民不聊生义军四起。
当然方翎觉得这些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想做一个混吃等死的米虫,每天看看书睡睡觉,等年纪到了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生几个孩子传宗接代,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但是命运显然不准备就这么简单地放过他。
占据了赤龙城城北最好地段的湮天侯侯府中,方翎正跪坐在一个身穿大红色锦袍的传旨中官面前,他很清楚,自己这十多年的米虫生涯看来是要告一段落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惟治世以文,戡乱以武,而君实乃朝廷之砥柱,国家之干臣也,乃能文武兼全,出力报效讵可泯其绩而不嘉之以宠命乎?今有边地县初归王畿,非卿之才不可教化,特授湮天侯世子方翎男爵勋衔,封地天水郡县食邑千户,非有诏不得擅离,钦哉。”
那生得白白胖胖的中官宣旨完毕后毕恭毕敬地躬身将那卷明黄色的圣旨递向跪坐着的方翎,但见半晌没人接过,不由有些诧异地低头看去,却见那位声名狼藉的世子殿下此刻已经不知神游去了哪里,当下不由暗叹一声,那湮天侯方蓝一代天骄,奈何虎父犬子,谁曾想这位嫡亲的长子竟是个傻子。
一岁还口不能言,到了三岁湮天侯正妃病逝前方才叫了她一声娘亲,而后到六岁启蒙时,湮天侯府的大管家遍寻京中名师也没能让他开口说话,最后还是湮天侯拉下脸请来了当朝三公之首的颜太傅,一番长谈后,这位曾经教授过一位帝皇无数龙子龙孙的当世鸿儒留下了一个“讷”字便摇头离去,此后湮天侯世子愚鲁之名便不胫而走,不仅帝都人尽皆知,甚至在被湮天侯征讨过的莽荒、瀛洲等化外之地都传为笑谈。
此番这位世子殿下被在外领兵镇压莽荒的湮天侯亲自上表送去了数千里外的县屯边也被人看作是他彻底放弃了这位嫡长子的信号,毕竟他那位侧妃王氏诞下的小公子如今已经到了启蒙的年纪,本就聪明伶俐,更听闻遗传了湮天侯强悍的武学天赋,再加上有势力雄厚的母族撑腰,将来继承湮天侯之位还不是顺理成章,至于这位比称作帝都顽石的世子殿下自然是该有多远滚多远,不要在眼前让人看得糟心碍眼了。
想那天水郡距帝都足足四千里之遥,即使是寻常罪官被发配到边远军州往往也到不了那里,一位自小锦衣玉食的天侯世子在那个沙盗马贼比黄沙还多,莽荒诸部的袭扰比洗澡还勤快的地方能活过一年半载就是他的造化了。
这位在禁宫中已经算是个人物的中官也觉得自己没得和一个将死之人置气,眼看方翎继续发着呆,便将圣旨郑重收进大袖之中,摇了摇头便转身离开了这间小院。
而当关门声响起,正犹如泥胎木雕一般的方翎脸上方才露出一丝苦笑,天水郡县这地方也确实是够远的了。
六百年前社稷定鼎,太祖将天下划分为九州八十一郡,而方翎如今的封地县就是在九州边陲的凉州天水郡,而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那县六百年间起码在赤云和莽荒诸部之间易主了上百次。
就在上个月,征西大将军顾明棠领兵西进,阵斩两万余莽荒回鹘部精兵,收复凉州十三县,朝野震动,而那县便名列其中。
不过可想而知,经过那穷凶极恶的回鹘人常年剽掠,同时又作为数万人厮杀的战场,那县的居民只要不是死人应该都逃去了其他地方,至于县原址怕是想找到块完整的瓦片都不容易,这么看来那圣旨中应承的一千户食邑想来只能用官农来充当了。
“教科书式响应屯边令的倒霉蛋那。”摸了摸鼻子,洛云苦笑着站起身拍了拍自己的膝盖。
所谓屯边令是当年太宗年间用来巩固边防的一项恩令,凡国朝勋贵家中无望继承家业的子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上表申请一块边疆封地,由于这申请屯边的多为家族庶子,是以这屯边令也被人称为庶子屯边令。
至于这些边疆封地的大小视申请人族中的勋爵而定,但其位置通常都处于赤云帝国与莽荒诸部的交战地区。
通过耕种铸城的方式形成对这些交战地区的实际占领,而位于那些领地后方的精锐边军则会为这些领地提供一定的武力支援,而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边关地中的领民便是以官农充当。
所谓的官农实际上就是官方农奴,他们原本是拥有土地的农民,但因为各种天灾**失去土地后,自觉难以为生时便把自己卖身给官府,从此替官府耕种土地、养蚕缫丝,如此一来虽然所有产出都归帝国所有,但至少还能保留一份口粮不至于饿死。
像三年前河间郡大旱,数月之间便多出了十四万官农,而这些一时间无地可种只能空耗粮饷的失地农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去处便是跟
而在分配为勋贵之子的食邑之后,这些官农即使饿得易子相食也和朝廷再没有丝毫关系,身为领主是必须要负责给这些领民提供口粮的,如此一来,帝国既甩脱了一大笔负担又能获得了一片新的领土、
尽管这些新的封地每年缴纳的赋税极少,甚至可能在一段时间后便会悄然消失,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帝国付出的代价只是些许不值钱的勋贵之子和那些更加不值钱的官农的性命而已,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在庶子屯边令颁布的数百年间,帝国得到了面积相当于数个郡制的领土以及数百位因为屯边有方脱颖而出的能臣干吏,同时还甩脱了数以百万计官农的负担,当年方翎同那位颜太傅长谈时,这位两朝元老对这道屯边令推崇备至,而如今听闻自己也要成为这群屯边者的一员后,方翎心情也不由有些复杂。
十四年前的今天,方翎在襁褓中睁开了眼睛,可能是忘记喝下那碗孟婆汤的缘故,他发现自己竟然还保留着前世的记忆。
那时的他生活在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后工业时代,作为运算辅助工具的计算机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
而在那天一位关系不错的朋友通过一个名为sb的游戏平台赠送给了方翎一个名为文明5的游戏,这款由玩家各自控制一国势力发展交战的策略类游戏他可是向往已久了,而根据他之前在少女上古卷轴中得到的经验,给游戏打入即游戏修改模组之后可以享受到更为丰富的游戏内容,而在遍寻国内各大游戏论坛后,他不知从哪里找到了一个发布人不明却号称可以给游戏额外增加一条修炼文明发展路线的游戏。
而即使是方翎这种初心者也知道,文明5的发展方向就是现代社会发展路线的缩影,即一条路走到黑的科技文明,这个近乎完全变革了游戏模式的顿时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然而在下载完成后,方翎却发现这个安装地极为缓慢,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趴在电脑前沉沉睡去,朦胧中他好像听到了一个安装完毕的系统提示音,然而再醒来时,他已经出现在了这个名为赤云帝国赤龙城的地方,成为了帝国湮天侯长子,而他这一世的姓名也极其凑巧地叫做方翎。
前世的父母亲人无论再如何想念也已经于事无补,时空的距离以自己的力量根本无法逾越,而自己这条多出了些许记忆的小小幽魂有幸重活一世莫非在消沉十四载后还要继续这么画地为牢地过上一辈子?
窗外,青灰色的云层中一道银紫色的电光闪过,下一刻,清亮的雷声响彻这方天地,今年的第一声春雷在惊蛰这天如约而至。
正月启蛰,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龙蛇惊而出走之时矣。
望着窗外随着雷声渐渐变大的春雨,方翎已经做出了决定。
文明之战争领主 第二章 砸锅卖铁
所谓坐而言起而行,下定了决心后,方翎也以惊人的效率收拾起了自己的行礼。?
在圣旨颁下之前,自己这一世的老爹方蓝便通过军中传讯的信鸽捎来了一封家信,其中除了些白开水一样的问候话语之外便是告诫方翎如果决定去边地闯荡一番,那么携带的物资价值最好不要超过一千贯。
赤云帝国以铜铸币,一千枚帝国标准的孔方制钱记为一贯,而一千贯钱的购买力即使在赤龙城这样的通都大邑中也是极其惊人的。
在没有天灾**的寻常年间,一文钱可以买到一个浇着浓厚肉汁的大块胡饼或是两三个白净暄软的精面馒头,而对于寻常人家而言,买这些东西无疑是有些奢侈的,通常来说,一文钱可以可以换来一升糙米升古代计量单位,宋时约为134斤,只要稍加碾压一番便可以得到一斤多的精白米和好几两喂养鸡鸭的糠皮。
而一千贯钱如果仅用来购买糙米可以买下整整一万石1石10斗100升134斤,这足以造成赤龙城市面上米价飞涨。
而赤云帝国奉行,这么一大笔钱只相当于湮天侯三两个月的俸禄,而若是加上家族各处庄园、商铺的产出,这笔钱倒真的是不算什么,至少方翎不会觉得是方蓝舍不得给自己更多的钱,那么究其原因想来还是要归咎于扶风城周边那无比恶劣的人文环境了。
塞外的马贼沙盗虽然号称多如黄沙,但因为装备破旧和组织散乱的缘故,很少会对受到赤云帝国精锐边军保护的屯边勋贵出手,但和马贼同样在那里活动的莽荒回鹘、党项诸部可不会在意这些。
他们出手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益,如果被他们认为攻领地的收获足以弥补他们在攻击中受到的损失,那么不论你是何等身份都会受到他们潮水一般疯狂地进攻,其中唯一的差别可能是在面对回鹘人时只会被他们砍掉脑袋,而在面对党项人时通常会被他们的擒生军抓去充当牧奴。
而如果不是因为前一阵子征西大将军顾明棠阵斩两万回鹘精兵大锉莽荒诸部气焰的缘故,方翎被准许携带的物资价值恐怕不会超过一百贯。
只是即便如此,对于一个即将拥有一千户领民的领主来说,一千贯钱也并不是很宽裕。
以一户五口人计算,这一千户大约四五千官农他们的口粮在扶风城第一季作物收获之前都要靠方翎提供,以每人每天大约消耗两斤粮食计算,即使这一千贯钱全部用来购买糙米也只够他们吃上四五个月时间。
这也就难怪朝廷这么大方地一下子给了自己一千户的食邑,方翎觉得如果自己是那端坐在崇政殿中的帝皇怕是恨不得把天底下的所有官农全都塞给那些要去屯边的倒霉蛋,毕竟这消耗实在是太可怕了。
为今之计还是尽可能地多带些银钱上路,自己房间里的东西,除了些必要的换洗衣物之外,这些年收藏的把件古玩、文房四宝之类的东西能变卖就都变卖了吧,到时候万一扶风城第一季的作物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歉收,还可以去邻近郡城采购一些,起码不至于让那些领民饿死。
摇了摇头唤来仆人方福,这位老仆还是当年方翎的生母嫁给尚且是一介白身的湮天侯方蓝时一同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在她病逝后便追
“公子您找我?”
眼看一身皂衣的方福推门而入,方翎将那一包自己的收藏推到了他面前。
“福伯,把这些东西拿去变卖了吧,恩,朱雀大街上前些天新开了一家集宝斋,那掌柜的郑七爷出身晋商大族,是个讲信义的人,把这些东西送去那儿吧,起码不会被压价压得太厉害。”
福伯打开那包裹一件件地查看了一番,愕然说道“公子这可都是您最喜欢的东西怎么突然就变卖了?这些物件就算带去边地也是用得上的啊。”
轻轻摆了摆手,方翎道“饥不能食渴不能饮,带它们做什么,这回是去边地搏命,可不是去游山玩水,多带点钱说不定能多保住几条性命,得了,快去吧。”
福伯嗫喏着还想说些什么,至少准备劝着方翎把那些日常用得上的物件留下来,但见他丝毫没有改口的意思显然是决心已定,也只能叹了口气带着那包裹快步离开了小院。
等福伯离开之后,方翎有些不舍地叹了口气旋即又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只红漆木匣,打开后从里面一共找出了一串白花花的纯银制钱,两锭五两重的银判和一大把散碎银两,如今方翎还未及冠,每个月也只能从家中领到五百文的月钱,这十多年攒下来的积蓄也全都在这里了。
赤云帝国银贵铜贱,一两白银便等于一贯铜钱,而后官家发觉银两携带不便,便命铸币司以白银铸造制钱,其所造银币比起铜钱略厚,每一枚足重一两,商贾外出时若是携带银币比起碎银子虽说没能轻省多少,但挤占的空间相比散碎银两和铜钱来说确实是少了许多,至于方翎前世熟悉的银票,其前身交子目前还仅仅在蜀中益州一带流通,距离风行整个帝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捋着那钱串子仔细数了两遍,这一串银币共四十七枚,再算上那两锭银判和那些散碎银两,加起来差不多有白银一百两上下,而自己的那包珍藏即使被压了价估计也能卖出二百两白银,如此一来这一千三百贯钱至少能支撑那一千户官农活到扶风城第一季作物收获时。
将那差不多七八斤重的白银倒进一个黑布口袋中扎好,方翎又将那红漆匣子仔细藏了起来,便起身离开了自己的小院。
明天就要出发远行,今天于情于理都要去自己那位姨娘那里道个别才是。
文明之战争领主 第三章 侧妃
方翎的姨娘,湮天侯侧妃王夫人闺名嫱,乃京中豪门王氏嫡女。~
除了这些,洛云还记得王家三代之前可是出过一位三公之首的宰相,虽然后来因为树敌太多没能执政几年便黯然退场,但这并没有对王家在赤云帝国的地位产生太大的冲击。
如今京城王氏当代家主王雍依然是世袭罔替的肃国公,在号称帝国粮仓的苏杭两湖一代拥有食邑一万两千户,同时又身兼礼部天官,清贵无比,而王嫱便是这位肃国公嫡亲的孙女。
当年王嫱亦是帝都美名最盛的名门贵女之一,知书达理又家世显赫,是帝都无数勋贵之子追逐的对象,然而她在方蓝尚且只是一军将主时便一眼相中了他,而后听闻方蓝已经有了一位结发妻子时依然不顾父兄家族的反对选择嫁给方蓝为妾,为此本就不同意孙女嫁给一个贼配军的王雍一怒之下几乎将王嫱逐出家族,不过五年后,当这个贼配军一步一步成为帝国武侯第一人时,所有人才知道当年这位王家小姐的眼光是何等毒辣。
虽说在湮天侯正妃病逝后,这正妃之位已经空置了十余年,但侯府中也就仅有她这一位侧妃,如今方蓝常年领兵坐镇幽州,每年仅有正月回京述职时才会回府,除去这段时间之外,整个湮天侯府中的大小事务都由她一言而决,而在七年前为方蓝诞下次子方琰之后,帝都中更是时常有湮天侯会不会废长立幼的猜测传出,而若是真的有朝一日方琰成为湮天侯世子,母凭子贵,王嫱由侧妃转正也是顺理成章的。
不过尽管各种乱七八糟的传言甚嚣尘上,但对于这位姨娘,方翎还是极有好感的。
尽管王家里有些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身为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王嫱性格温柔大方,待人接物也是端庄得体,在侯府的仆役中人望极高,而对于自己这个继子虽然谈不上视若己出,但终究是尽到了一个长辈的责任,对于她,方翎心中只有感激。
轻轻敲响了王嫱的居所听竹苑的房门,片刻后,那位同她一起嫁来方家的侍女红素麻利地打开了房门。
见方翎前来,红素也没觉得惊讶,盈盈一礼后便领着他一同走向听竹苑后的房间,一边走,这位在侯府中地位极高的大丫鬟笑着同洛云道“大公子您再不来,夫人怕是就要命奴婢去请您了。”
眉头微微一挑,方翎有些疑惑地问道“红素姐,姨娘莫非找我有事吗?”
这位大丫鬟红素在方翎小时候还曾经照顾过他不短的时间,她脾气虽然风风火火的,但却是个秉性纯良的好人。
此刻听到方翎询问,红素笑着说道“也不知是哪个多嘴的奴才乱嚼舌头,把您要去扶风城的事告诉了小少爷,结果从早饭过后就一直哭到现在,怎么劝都没用,小少爷最听您的话,先前夫人刚说要请您来哄哄,结果您就来敲门了。”
方翎闻言不由笑着摇了摇头,他那位幼弟方琰聪明伶俐,就是这性格实在是太软了一些。
正想着,两人已经走到了听竹苑厢房前,红素快步上前推开房门,嘴里轻声唤道“夫人,大公子来了。”
片刻后厢房中传来了一阵轻柔的笑声“你俩刚进听竹苑声音就传到这里来了,得了,快进来吧。”
女子话音刚落,厢房的大门忽的被从里面推开。
穿了一身湖柳淡绿色的褂子,脖子上挂着一个白银长命锁的方琰眼泪吧嗒地冲了过来。
说起来方翎兄弟俩,哥哥方翎相貌偏向于父亲方蓝,只是受母亲的影响,相貌比起英挺硬朗的方蓝显得柔和了许多,而弟弟方琰的相貌则更
方翎笑着蹲下身体将幼弟抱了起来,掏出手巾抹干净了那张小脸上的鼻涕和眼泪,看着抽抽搭搭的方琰不由笑着问道“怎么哭成这个样子?”
吸溜着鼻子没有回答方翎的问题,方琰带着浓浓的哭腔问道“哥你真的要走了?”
“不错,学子自当负笈游学,这些年我读了万卷书,自然也该行万里路才是,我虽然没有去游学的机会,但是去边关也是个不错的选择。”笑着摸了摸方琰的脑袋,方翎笑道“皮卡怎么叠我可都交给你了,后院柴房里我还给你留了七八个陀螺还有我那两盒的石弹珠也都在那,足够你玩上好一阵子的了。”
自打重生在这个世界,没有了手机电脑的陪伴,方翎闲得发慌时倒是重拾了父母那代人小时候的游戏,打弹珠、摔皮卡、打陀螺、配合上从网络时代获知的各种花样玩法,对小孩子可是拥有极大的吸引力,也是在那个时候原本关系只是一般的兄弟俩渐渐成了最好的玩伴。
“就不能不走吗?”紧紧揪着方翎的衣襟,方琰可怜巴巴地问道。
“琰儿不要胡闹。”没等方翎回答,厢房中一个正处于花信之年的美貌少妇缓步走了出来,少妇身着一袭淡黄色衣裙,落落大方的娴静气质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见方琰抓着方翎的衣衫不放,不由浅笑着训斥道。
笑眯眯地看着方翎抱着方琰动作有些别扭地行礼问安,湮天侯侧妃王嫱笑着从他怀里接过方琰,将他二人叫进了厢房中,在侍女红素煮茶的空隙,王嫱低声问道“翎儿你真的决定去边地闯荡了?”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
方翎笑着说了句俏皮话,没想到却让王嫱露出深有同感的神色。
轻叹一声,王嫱低声道“倒是话糙理不糙,你从小就是个有想法的孩子,出门在外不比家里,我一个妇道人家也帮不上什么忙,听闻塞外黄沙漫天,白日犹如酷暑,夜晚如同深秋,刚好前阵子老爷在辽东郡巡防时猎了头大虫,皮毛硝制后已经送回了府上,我就给你做了件大氅,你去那扶风城的时候千万记得带上,到时候既能当衣服也能当褥子。”说着从旁边取过一个托盘递给了方翎。
这片好意自然是没有拒绝的理由,谢过王嫱后,方翎双手接过了那托盘,辽东郡的大虫就是东北虎,这种全世界体型最大的猫科动物方翎之前只在电视机和动物园里见过,如今猛地得到了一身真正的虎皮大衣,心里不由感觉有些古怪,不过塞外昼夜温差大那是出了名的,一旦不小心生了病,在那个缺医少药的地方说不定就会丢了小命。
而见方翎干脆地收下了大氅,王嫱看了一眼抱着方翎大腿嘴巴已经撅得老高的方琰笑道“得了,我也不在这啰嗦招人厌了,老爷从身边给你调了一营的亲卫助你在塞外站稳脚跟,算算时间大概明早就能到赤龙城,你们哥俩趁这段时间最后聚一聚吧。”
方翎眉头一挑,能成为湮天侯方蓝亲卫的可想而知不论战斗力还是忠诚度都是无可挑剔,而这样一营精锐竟然会被送来作为自己的私军?
当下方翎连忙询问道“姨娘,不知父亲的那营亲卫究竟是?”
“上回老爷送回来的家信好像说了是玄甲军的戊辰营。”
玄甲军方翎不由心里一跳,自己老爹的手笔可真是够大的了。
文明之战争领主 第四章 玄甲军
陪着方琰好好地玩了一个下午,而直到回到自己的小院时,方翎依旧在想着自己的那支私军。~
玄甲军那可是整个帝国或者说全天下最精锐的一支军队了。
赤云帝**制以十人为一伍,百人为一营,千人为一卫,万人为一军,而玄甲军人数最多时也没有超过两万人。
选用产于河曲一代最善于负重的青塘战马为坐骑,玄甲军人马皆身披黑色重甲,作为大军的箭头冲锋时更是所向披靡,而想加入玄甲军最少也要拥有凡境六品以上的实力,否则在披上那重数十斤的山纹甲后根本无力挥动数米长的骑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