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饭馆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歪脖铁树
“如此纯净的阳气,正是我最需要的。”那人喜笑颜开,五指成爪伸过来,想要抓住小人。
听到这话,李清明却笑了,“你果然不能成功。知道他是谁吗?”
“我管他是谁,只要我有了足够的阳气,变成真真正正的人,再去找君王不就行了。”明明长着跟李清明一样的脸,此时却显得那么面目可憎,他一下没抓到小人不肯罢休,继续抓过去。
小人跑了一次,回头发现那双手还在抓他,顿时恼了。回头就是一拳打过来,他个头小,还会发光,就跟个假人似的,偏偏藏着纯阳之气,拳风又极为爆裂,还没触碰到那人,就把他的手打的炸开。
在没有面对李清明的时候,张北极从来都是一言不合就开打,他也永远都掌握不了自己的分寸,出手就是杀招。把人打飞还是好的,就怕人飞不起来,当场神魂俱灭。
“这是你的傀儡?”看也不看炸开的手,那人反而更加兴奋起来,“这样就好,收为我用。这么多阳气给这么个东西,真真是浪费了,阴气也不少,你应该多吸收吸收阴气才好。”
小人更加愤怒,跳起来一圈一圈砸向这人,他不知疲倦,身体发出来的光却慢慢变淡了。
而此时的李清明刚要说话,把小人捞回来,却咕咚一下倒在地上。小人察觉到李清明的动静,扔下已经被他打死的诈尸的家伙,跑到李清明的心口上,呆呆的站着不动了。
人死了,记忆也该回来了。
第73章 72.7.31丨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人类要弄二十四节气,我帮你弄一个吧。就是清明节,主要是祭拜已故之人的。”
“教化人类真的很麻烦,我还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回天上。哎,也不知道人类能不能记住曾经我教化过他们,要是记不住的话,这份功德岂不是只能拿一次了?”
“清明,我要走了,以后咱们能还会见面的。”
“那个女人给你修墓,想取代你,她挺有能耐的,不过等将来我见到她,肯定会一拳揍翻她的尸体,你放心好了清明。”
“嘿嘿,你肯定想不到我把功德藏在什么地方,我偷偷告诉你,就是那条千面蛇的内丹中,你吃下去可以增长功力。我谋算过,数千年以后咱们会顺利在一起过日子的。机会总是人创造出来的,我不会放过机会的。”
“不知道到时候你的手是不是还是那么凉,不过你放心,我很暖和,我会帮你暖暖。”
“哎呀,忘了告诉你,我住在天上,是太阳的一部分,金乌负责照顾整个太阳,也要照顾我,嘿嘿。你呢,你是太阳孕育出来的黑子,本来是要去除的,但是我喜欢你。人活这一辈子,求的不就是幸福嘛,所以我把幸福放在你身上了。”
**
当年他负责教化人类,带着李清明一起,在人间发生了点事。埋下种子,等待发芽,算计李清明的人果然没有好下场,而李清明也得到喘息。不得不说当年的张北极才是真的张北极,跟现在脑子灌水的二百五不一样。
吞掉千面蛇的内丹,李清明果然恢复了修为,从山里出来径直回到饭馆中。把胸前的小人拿出来,李清明叹气,他是恢复了,但是这家伙却变成这个模样了。
透明的小人散发着微微的光,没有自己的意识,对外界的刺激也没有反应,但是他有一种保护李清明的本能。只要有人对李清明不利,小人就会飞快的窜出来,进行战斗,跟电脑里的动漫、动画片似的,实在是古怪。
“你不是太阳。”李清明把试图往自己衣服里钻的小人抓出来,用手指轻轻点了点他的脑袋说,“那个圆盘才是太阳,跟我的灵气不相符,我半人半鬼,最怕这种纯正的阳气,要是冒然靠近自己就会像墓中的女鬼一样烟消云散。但是靠近你却不会,北极,你是谁?”
终于挣脱李清明的手指,小人吭哧吭哧顺着他的衣服往上爬,钻进衣服里贴着他的心口不动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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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饭馆的生意又一次热闹起来。风铃声依旧清脆悦耳,叮铃叮铃的散发着美妙的响声,忽然风铃静止一下,随后才恢复正常。李清明抬头看向门口,看到来人眼睛微微一亮。
他有些踉跄的走过去,双手抱拳恭敬的行礼,声音微微有些颤抖,“风先生,有事想请教你。”
叫人看不清楚面孔的风先生依旧坐在老位置上,来吃饭的妖怪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不再害怕了。他转头看向李清明,声音中夹杂着一声叹息,“他还会回来的,你的记忆已经恢复,就应该知道他说的话总会变成真的。”
‘我谋算过,数千年后我们还会在一起的……机会总是人创造的。你的手是不是还是那么凉,我帮你暖暖。’‘老板,你的手好凉,我帮你暖暖。’‘老板,我怕你走丢。’‘老板……’
“他就是个二百五,会谋算什么。”李清明恭敬的行礼,却不再说自己的请求,转身去了厨房,他要给风先生亲自做面条。
尽管如此,他的心情还是不怎么好,饭馆里的人也都情绪低落。平时二百五在的时候觉得他聒噪,脑子里都是水,看上去呆呆愣愣的,就只会对老板好,现在他不在了,竟然觉得饭馆空荡荡的,好像少了什么一样。原本今晚应该表演的马戏团也暂时停止,妖怪们却都没生气。
一个三头身的胖乎乎的小孩子凑到爸爸耳边说了句什么,然后咚咚咚跑过来,他的脸蛋红扑扑的,脑袋上不小心冒出两个毛茸茸的耳朵,还一晃一晃的,他赶忙伸手捂住跑到柜台旁边,看着给风先生做菜回来的李清明。
拿起一份点心送给小孩,李清明温和道:“有事吗?”
“老板,我给你背一首诗。”小孩子眼睛大大的,胖乎乎的小手有着可爱的小窝窝,依旧捂在脑袋上,也许是太紧张了,毛茸茸的耳朵怎么也收不回去,从指缝里冒出来一小撮毛毛,瞧着特别可爱。“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老板,诗里说的是女子,可是我心悦男子,这要怎么说呢?窈窕淑男还是雄壮淑男,君子好逑哦?”
软软的童言童语,眨着大眼睛认真的看着李清明,后者忍不住笑出来,摸了摸他的脑袋,把他毛茸茸的耳朵变回去,低声道,“什么说法都是一样的,只要喜欢的那个人还在就好了。”
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小孩拎着点心道谢,咚咚咚跑回去找爸爸邀功去了。
妖怪们一个个吃完饭离开,饭馆里也开始吃夜宵了。只是那个二百五不在,气氛不太好。阿鬼小心翼翼的抱着自己的饭盆跑出来夹菜,他特别喜欢白米饭,吃菜很少,要不是李清明让他吃一些,他基本都不吃。
“那盘菜花多夹一点,你要多吃菜。”李清明看了一眼阿鬼的饭盆说。
“恩。”阿鬼赶忙低下头,他不喜欢跟大家一起吃饭,但每次都要出来夹菜,再跑回厨房蹲在犄角旮旯里吃。
摸了摸胸口,李清明没说什么,吃完饭便回去休息。记忆恢复以来,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当初张北极那般喜欢他,他却没有积极回应,甚至在生命的最后那段时间中,想的都是怎样才能从对方的世界中彻底消失,他那时候以为自己明白什么才是求而不得,但现在却迷茫了。
他并没有求而不得,相反无所求就已经得到了。那个二百五心心念的都是他,摸摸心口,他现在仍旧守在那里,即便是对外界没有反应了也还是念着自己最初的念头,执着的让人心疼。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李清明喃喃道,“二百五,快回来吧。”
夜终于深了,李清明慢慢闭上眼睛,心里还在默默念着那句诗,念着当初他的喜欢,念着自己的喜欢,念着自己的心。
以为睡一觉一切就都会变好,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饭馆里的妖怪们每一个清晨都会争先恐后的狂奔到楼顶,把自己挂在晾衣架上,借着清晨的那一缕紫气修炼,然后懒洋洋的跑回来睡回笼觉。
“你没有去。”接近透明的小人依旧贴着他的心口,身体发出来的荧光越来越淡,这是缺少灵气补充的缘故。李清明早早起床,把小人抓出来放在太阳下面,却发现他没有吸收阳光。
心情不太好的回到饭馆大厅中,看着忙忙碌碌的李青柳他们,还有在厨房里对账的阿哲,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做。饭馆比以前热闹多了,而且他闲着,根本不需要做许多事情,但心里却空空落落的,总是忍不住的抚摸心口,确定他还在不在。
叮铃铃,叮铃铃,风铃声依旧。
一个人出现在门口,穿着裁剪得体的西装,外面还听着一辆价值不菲的车子,但是他本人却没有那种上位者本该有的气质,反而是有些小心翼翼,他走到柜台前面惊喜的看着李清明,小声说:“有件事想请先生帮忙。”
“说。”李清明没抬头。
“是这样的,我公司投资了一个旅游景点,那地方有一条小河,本来想拓宽,结果挖着挖着发现这条河的历史非常久远,甚至惊动了考古的那群人。只是他们刚研究没多久就出事了,公司也不敢再挖下去。”富旋说到这里顿了顿,小心翼翼的看了眼李清明,见他没反对的意思,这才继续说,“我查了查,那条河在古代确实有记载,据说那里有一对怨偶……”
说是记载,确切的说应该是野史也诗经上面推测出来的结果。大部分内容是考古队内部自己发现的,但是富旋现在几乎手眼通天,又因为搭上李清明这条线,在本市虽然名气不够响亮,但是但凡精明的人都听说过他的名字,知道他的离开。
“有个长得非常好看的洗衣郎,诗经中的描述是比女子还没,身段苗条,因为家贫,又没有女子打理家务,便把他当成女子养着,让他做女子一样的事……”富旋说的干巴巴的,那些拗口的古文他看都看不懂,别说背下来了,就只能用自己的语言,夹杂着大白话说。
故事很平常。洗衣郎虽然穿着男子的衣服,做的事情却是女子要做的事情,他有一天在河边洗衣服,便被一位少年书生看上了,为他做了一首诗暗送秋波,准备自己金榜题名后便去他家提亲。
这件事发生没多久,洗衣郎住的地方就遇到战乱,死伤无数。洗衣郎虽然是男丁,却没有做过男人该做的事情,家中却想让他服兵役,因为家中其他男儿个个英武潇洒,将来要撑起整个家,要舍弃也只能舍弃无用的洗衣郎。
书生自然是不愿意,他代替洗衣郎服兵役,临行前又为他赋诗一首,希望他能等他回来。那个年代,男子与男子的感情本就不被世人所理解,更何况书生为了洗衣郎弃笔从戎。
等书生离开,洗衣郎的日子便过的愈发艰难,家中男子看不上他,周围邻里亦是觉得他害了一个书生,害了一个将来能金榜题名的好女婿!
书中记载也不过是寥寥数语就写完了洗衣郎的一生:恶疾,不治而亡。
书生却有勇有谋,他敢打敢杀,又有谋略,在外十载,争得战功赫赫。当年的书生归来时已经变成最年轻的将军,据说在外被尊称谪仙一样的人物,他面如冠玉,却是武官。向他提亲的人几乎踩烂了门槛,他却一一拒绝,心心念着当年的约定,准备了上好的礼物,兴致勃勃的回来,见他的洗衣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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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可以证明一个人的真心与否,洗衣郎得此真心,怕是死得其所……吧。
“恶疾,不治而亡。”
“那便,为不治陪葬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是正文,下一章是【生命大和谐】哟。
第74章 73.7.31丨
当一个人站到足够高的高度,发现自己可以庇佑心爱的人而欣喜若狂,迫不及待的表达自己的欢喜时,发现心爱的人早已离去,那种心情、那种感觉,堪比活生生挖出心脏,还要你喘息着看到自己的心被一下下洞穿。
生命本无贵贱,那些红白之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赤条条来,亦是赤条条走而已。
偏偏世人总是看不明白,为财务所迷,为私谷欠所迷,犯下一个个显而易见的错误。
“我在军中十载,心心念的便是他。”当年的书生长成了雄壮的青年,他低头擦拭自己沾满鲜血的弯刀,声音哽咽却又有着坚毅的平静,“这些人都欠了你的,我亦是。当初我便不该过早的表达自己的心思,你不过是个洗衣郎,身份卑微,我却……当初年少无知,吾……这便来陪你。”
整条河都被血水染成红色,当年天降飞雪,一夜之间河面冰封。有人看到天边仙乐飘飘,听闻书生原是天上派下来的战将,此时便来接他回去。
至于洗衣郎,谁知道,谁又记得呢?
有一个人知道,有一个人记得也就够了。
**
“事情便是如此。”富旋叹气道,“现在挖出来的土都是红色的,捏着就像泡了血水一样,我一看事情不简单,立刻就想到了先生。”
一点都不复杂的故事,却让李清明听的心里很难受。他当即站起来往外走,“我去看看。”
“外面都已经准备好了,先生随我来。”富旋赶忙恭敬的走在前面引路。
地方并不是很远,不过因为出现的情况非常诡异,考古人员全都倒地不起,虽然还有意识,却不能顺利表达自己的意思了,这时候找医生根本什么用都没有,还得听医生的啰嗦。外面围着警告的栅栏,也有人看守,看到有人来都如临大敌。
好在富旋早已打点好,领着李清明一路向前。其他人虽然看到这个淡漠的青年有些奇怪,却也不敢问什么,他们不认识李清明,却认识富旋,能让这人如此恭敬对待的,肯定不是小人物。
“就是这里。”不等富旋开口说话,李清明停下主动说道。
前方就是考古队挖开的坑,还有公司雇佣的挖掘机留下的痕迹,那里露出来的部分土壤是血红的颜色,好像轻轻一抓就能抓到一把鲜红的血。当年的洗衣郎已经不在了,那些‘不治’的人已经为他陪葬,历史留下来的痕迹经过时间的沉淀,慢慢发酵,变成如今的模样。
“好重的阴气。”李清明闭了闭眼再睁开,就看到前方弥漫着黑屋一样的阴气,仿若实质一样。原本因为土层遮盖的阴气终于爆发出来,铺天盖地的占据这个地方,跟周围的阳气互相挤压着,阳气源于人体,这里人本来就少,又因为位置的关系阳光也照不到很长时间,一时间阴气竟然占据所有的视野。
怪不得那些考古人员刚过来就出事了,他们要是不出事那才是不正常的。
“去前面看看吧。”李清明取出无叶树的树叶,扔到富旋身上三枚,剩下的全部悬浮在自己周围。他不喜欢这里的阴气,因为这不是纯净的力量,其中夹杂着很暴虐的怨气,让人不喜。
有无叶树的树叶保护,他们可以轻易的避开阴气。再往前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坑,里面的红土非常多,最下面隐隐还有红色的血液。李清明慢慢走近坑里,低头看着坑底渗出来的血液似的水。“是怨气,不是血。”他说。
“嘻嘻……那洗衣郎跟个丫头似的,咱们要不要帮他找个男人娶回家?”
“你想太多了,我就是娶一块石头,也不娶那个洗衣郎,他有什么好的?明明是个男人,却要做女人才会做的活,实在是下贱。这要是换成我,我肯定一头撞死,也不吃那口用尊严换来的食物。”
“你家里有男丁,有女人,当然不知道洗衣郎家里。他娘体弱不能干活,又没有女人,所以他就是被当成女孩养大的,将来找个男人嫁了才是正常滴。”
耳边响起若有若无的声音,李清明猛地站起来,他发现眼前的红土竟然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水,还有几个站在河岸边玩闹的孩童。他们说着关于洗衣郎的事情,眼中的鄙夷清晰可见。
确定富旋还站在自己身边,无叶树的树叶更加青翠欲滴,李清明便拉着他慢慢后退,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个端着巨大的木盆,瘦瘦弱弱的男孩慢吞吞的走过来。
他就是洗衣郎,长得不怎么好看,却也没有女子的娇媚,面对其他人的嘲笑也只是温和的笑笑,转头做自己的事。
“什么?那读书人怎么会看上他?定是被他骗了!”
“那是当然,听闻他就是狐狸精,披着洗衣郎的人皮而已。咱们得想想办法,不然将来那读书人娶了他,还不得被他挖去心肝肺!”
“对,咱们要替天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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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幕画面,仿佛闹剧一般。洗衣郎却不管面对外人什么样的话语,他都是那么温和,他说:“你们觉得是为了他好,那就是吧。我不跟你们争什么,因为是我的,就一定是我的。”
虽未读过书,胸襟见识却极为不俗,也怪不得这洗衣郎会吸引读万卷生,只是旁人已经被嫉妒迷了眼,根本看不到真实。
看着洗衣郎活生生的摊在破草甸上,身上到处都是狰狞的伤口,看着他奄奄一息,看着他在最后一刻还勾着唇角笑着。看着其他人仿佛真的替天行道了一般,恶狠狠的庆祝洗衣郎的死,奔走相告的算计着等书生成为将军凯旋归来时,该把谁家的闺女送到他面前。富旋捂住了嘴,他觉得恶心。
人永远都是那么可怕,过去是,现在也是。
“……急急如律令,散。”接下来的内容李清明没想再看,他抽出几张符箓用灵气点燃,闭上眼睛喃喃念咒,最后一个字念完,空中发出一声小小的爆破音。眼前的幻象顿时烟消云散,仿佛从未存在过一样。
富旋刚要说话,低头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脚边的骷髅,顿时捂着嘴站定不动,捂着嘴看向李清明。
神色淡然的捡起一块骨头看了看,李清明道:“是当年那些人的遗骨。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们的后人,捡骨,我再帮他们化解怨气。不过想解决这件事,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年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洗衣郎或许是真的单纯,那书生却不是凡人,再找找线索。”
“是,先生。”富旋恭敬道。他立刻拿出手机吩咐下去,因为关系到考古队的人,据说里面有几个国宝级别的老教授,各方面部分都一路绿灯,查找跟当年这些人有渊源的后代竟然也没有花费多少工夫。
因为那边说速度快,李清明也就没有离开,他找到一块干净的石头刚想坐下,养在饭馆里的藏獒不知道怎么的跑过来趴在上面,并且示意他坐在上面。无奈的摸了摸狗头,李清明坐在狗身上,还别说软软的暖暖的,跟硬邦邦的石头不一样。
张北极不在,这头藏獒竟然主动跟着出来,李清明又摸了摸狗头,抬起头定定的看着前方。
千百年过去,世间早已沧海桑田,当年被鲜血染红的河也不过是留下一层红土和怨气而已。那书生不知道有没有算到如今会出现的情况,他杀了那么多人,是会去地府还债,下辈子投胎成畜生亦或是草木,还是继续与人斗,与天斗?
当年的求而不得会让一个人变成什么模样?会不会像张北极那样,变成脑子里都是水的二百五?
手掌贴在心口,感觉不到小人的存在,但李清明却知道他一定在那里,只要自己出现危险,他就会凭借本能爬出来,挡在自己前面。明明他属阴,二百五属阳,阴阳不能调和,亦不能相容,那……为什么、为什么两个人能够在一起……
“先生,找到了。原来考古队中有一个人是,其余的人竟然离这个地方都不远,他们有些人改过姓,有些人没改,都是当年村里人的亲戚。只是跟洗衣郎有关的人却没找到,不知道为什么……”富旋恭敬的站在李清明身边,并没有因为那一大只藏獒趴在那里而害怕。
“因为他不允许他们出现。”李清明又摸了摸心口,转头温和道,“我去看看考古队的人,你把他们都叫道这里,准备一下就开始捡骨。”
捡骨是一种积攒功德的行为,过去发生战争,一般都是把死尸埋在一个大坑里就完事了,几十年时间过去,坑里就只剩下森森白骨,胡乱夹杂着分不清谁是谁的。这些惨死的士兵灵魂一般都得不到安宁,除非重新让他们单独入土为安,就是原本是天桥底下的流民,现在帮他们找到户口安排在小客栈里,让他们堂堂正正的变成人,从而能够进入地府报道。
这也是化解士兵怨气的法子,古代有人专门做这个积攒功德,今生来世必然是大富大贵,前程无忧。
现在李清明要做的事情就是捡骨,他却不是为了功德,而是想要知道当年的书生将军下落如何。
考古队大部分人都清醒的,但面色很不正常,他们身体虚弱的几乎不能正常行动。李清明去的时候,几个瘦巴巴的老头看到来人这么年轻,有些轻视的哼了声,扭头不看了。
“阴气入体,没啥事,把这个符点了,喝掉符水就好。”李清明抽出一张符。
那老头刚想说迷信,就看到李清明随手一扔符箓,那张符箓仿佛长出眼睛一样飞到一个矿泉水瓶子上面,凭空燃烧,灰烬全部落到水瓶中。他还想说这只是骗人的小把戏,就看到李清明手腕一抖,掌心不知道怎么出现一个皮筋,那皮筋好像细蛇一样灵活卷起矿泉水,瞬间移动到他嘴边。
在他闭上嘴巴之前,水倒进去一点,水瓶迅速移开,其他人也都不可避免的喝了一点水。
“你……无知小儿……”老头很尴尬,还想破口大骂,就感觉全身放松,仿佛一股暖流充斥在心里,下一刻他却再也说不出话来……
第75章 74.7.31丨
在李清明眼中的小事,自然就真的是小事了。
那些医生束手无策,昏迷的昏迷,食欲不振的食欲不振,有些体质差的差点一命呜呼了,结果喝了点符灰混合的水,脸色瞬间红润,昏迷的也很快睁开眼睛。一个个活蹦乱跳的互相看看,又低头看看自己 ,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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