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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宝灵眼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可乐步步
“没问你,我是问小二,他叔对他可就跟亲儿子差不多。”当兵那会儿,每个新兵蛋子都能接到家里的信,里面都是问孩子在部队过得好不好,甚至还有富裕点的人家,又是寄钱又是寄吃的。只有这小子,家里来信每次都是要钱的。
什么家里爹生病了,三哥要结婚了,就连养的猪生病了,都找他要点药钱。
曲风和几个战友私下里,曾经怀疑陈知北其实不是他们家亲生的。可是大家也看过陈知北行李里的全家福,那长相,绝对是一脉相承。
后来,听陈知北一个同乡的战友说,陈知北生下来,有神婆批命,所他是上辈子陈家父母的债主,这辈子来讨债的。
陈家父母特别信这神婆的话,从那时起就对陈知北各种看不上,总觉得家里不富裕,穷的吃不上饭,都是因为陈知北。
对于有这种奇葩思想的父母,曲风和几个平时关系很好的战友,都对陈知北抱有深厚的同情,因此在平常生活上,尽量照顾。
后来这小子也真是出息了,竟然进了特种部队。
现在更是了不得,拿着钱在几个地方转了一圈,证券交易、空投、基金。这些自己从来没弄明白过的东西,在陈知北的手里就跟玩儿似的。
现在,更是要联合香江的几个大财团,要对那个什么索罗斯进行阻击。
曲风是看不太明白这些太专业的东西,但是这不妨碍曲风知道,这事儿是对国家有利的。
在这一点上,曲风很佩服陈知北。
可是陈知北太独,没有几个人能够真正的走到他的心里。
因此,曲风一直希望陈知北能够有个人可以陪着他,徐迩是个不错的选择,人单纯,但是不傻,有能力但是却不傲慢。
只是,这两个人都是男的,要走的路注定比旁人艰辛。曲风也只是能,在旁边默默祝福罢了。
“这些东西,你们打算怎么办?”就冲着那一箱子宝石,曲风觉得陈知北和徐迩就可以在床上躺着不动一辈子了。
“看小二,喜欢的就留下,不喜欢的就卖了。”对于徐迩,陈知北还是知道的。
“既然要卖,给我留几个,将来给我媳妇。”曲风凑趣道。
“行。”
“够意思。”
徐迩回到酒店,就开始试验自己升级的眼睛。
以前只是能看到附着在宝物身上执念的眼睛,现在只要是有年头的东西,徐迩都可以在上面看到各种光晕。
有的光晕是白色的,拿在手里也没有什么感觉。
而带了颜色的,拿在手里,徐迩就会短时间内看到一些影像,都是在物品身上发生过的事情,虽然没有入梦那样清晰,犹如身临其境,但是却可以让徐迩在最短的时间内,判断物品的年代和真伪。
现阶段,这对徐迩来说并不是很重要,但是却可以帮助徐迩进行选择。
徐迩现在最需要的是知识的积累和学习,类似元青花的那种感怀悲秋的梦境,可有可无。
既然要学习,书本显然是最好的媒介。
徐迩先是将书画箱子里的几本书籍拿了出来。
它们是明曹昭《格古要论》手抄本、宋赵明诚《金石录》残本五卷、《徐霞客游记》残本三卷、明王守仁《传习录》手抄本全册。
这些书都是中年男人从一个败家子手里,用几十两银子换来的。
因着中年男人知道那个败家子祖上确实是一个大人物,想来他的书籍该是非常珍贵的,中年男人才会在败家子赌钱输的一文不剩的时候,让人出面将他家里的藏书买了下来。
中年男人想要把书留给自己的孙子,让自己的家族能够出个文化人。但是可惜,中年男人希望落空,临死都没抱上孙子。
之后徐迩又整理了一下箱子里的书画,大部分都是徐迩不太认识的人的作品。这些徐迩不熟的,光晕暗淡的,徐迩全部打包放在了一起,打算哪天去荷里活,打包卖了,给自己挣点零花钱。
被徐迩留下的书画只有七幅,书法两幅、国画三幅、油画两张。
其中书法有;钟元常《宣示表》、以及一副看不出处的《千字文》。
国画皆是山水画,基于徐迩之前对书画只是大致的有过了解,因此也不能断定这几幅画的名字,以及出处。
至于那两张油画,徐迩倒是拿起来看了看,一个画的是风景,静谧的湖面上,三五多荷花静静开放,在远处的岸边,连接着蓝色的天空。
一个画的是人物,应该是一个欧洲贵族少女的画像,她穿着雪白的长裙,手里拿着一个淡蓝色的扇子,旁边放着一个精致的架子,一只鹦鹉正站在上面喝水。
《宣示表》几乎可以百分百断定不是钟繇钟元常的真迹,先不说徐迩看到的书写人是一个明朝人的扮相,就说东汉时期的作品,怎么可能留到现在,而且保存完好,清晰可见。
至于那份《千字文》,徐迩打算晚上抱着看看,隐约间学看到了一个非常贵气很有威严的人,看装扮应该是宋朝的,但是徐迩并不能确定。
至于国画,徐迩决定将它们放在最后面。
放珠宝的那个箱子,徐迩简单的分了一下类别,宝石占大多数,还有几块品相不是很顶级的羊脂玉,三五块翡翠原石,没有一点雕琢的痕迹。
宝石里面,有十块大小不一的矢车菊蓝宝石,倒是让徐迩眼前一亮,徐迩以前从没见过这种颜色,蓝的如此通透,没有一丝瑕疵,看着它,好像灵魂都会被洗涤一样。
徐迩蛮喜欢的,打算过几天找个珠宝店,用这些蓝宝石,做几个首饰,没事儿看看也是很开心的事情。
羊脂玉,徐迩单独放在了一个小盒子里,这个是要给家里的弟弟妹妹们的,一人做一个坠子戴在身上,又好看又养人。
晚上曲风和陈知北从外面一起回来,一进屋就看到徐迩正在坐在酒店的房间里,摆弄从孤岛上搬回来的东西,尤其是那箱子宝石,看的曲风眼睛都直了。
“小二,有钻石吗?给哥哥两个,哥拿去打个结婚戒指。”
“曲哥,你要结婚啦?”徐迩诧异的看着曲风,没听说过曲风交女朋友啊,怎么突然就要结婚了?
“现在不结,但是以后会结婚,现在预备着,省的到时候拿不出来。”曲风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徐迩点点头,觉得曲风说的也有道理,便把箱子里光晕最亮的两块无色钻石拿了出来,递给曲风,“这两块最好。”
曲风吓了一跳,不过是开玩笑,徐迩竟然真的拿了两个顶好的钻石给自己。
“真给我啊?”曲风有点讪讪的说。
“对啊,给你,不是你要的吗?这两块是最好的。”徐迩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不要,刚刚不是还说要用来娶媳妇吗?
“那行,我拿了,就当你们俩送的结婚贺礼,到时候就不用随礼了。”
“好啊。”徐迩无所谓,反正这事儿现在还不用操心,新娘子连个影子都没有呢。
“那什么,小二,你整理的怎么样了?”曲风生硬的转移话题,看着摆满客厅的各种箱子,问道。
“还差一个箱子没弄呢。”徐迩指了指放着兵器的箱子,说道。
“用帮忙不?我帮你搬东西。”曲风自告奋勇,根本不理会身后瞪了他一眼陈知北。
“好,谢谢曲哥。”有人帮忙好啊,这个箱子最沉了,而且里面散发着强烈的杀气和冷意,徐迩一个人根本就不敢打开。
陈知北和曲风两人,将箱子里的兵器一个个的拿了出来。
其中有一套日国太刀,两把不同制式的唐刀,两把阿拉伯风情的弯刀,具体名称未知,一把刀身泛着寒光,能看到繁复华丽的钢化的大刀,陈知北一看就说出了刀的名字武士刀。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保存不善,已经身有锈迹的刀剑,这些都被曲风取了出来,打算收拾一下全部扔掉。
就在曲风将这些‘破铜烂铁’往外拿的时候,徐迩无意间一瞥,吓了一跳。
其中一个刀柄有些脱落,露出一点点不同的金属色泽。就是这一点金属色泽,将徐迩的眼睛差点闪瞎。
那光晕,冲天而上,悬浮在曲风的眼前,犹如一轮耀眼的悬挂于天际的太阳,照亮了整个客厅。
“曲哥,等等。”
第30章 曜似朝日,名曰扬文
《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匕首而,其二曜似朝日,名曰扬文。”
这是看到那轮朝日后,徐迩脑中浮现的唯一的一句话。
百辟匕首,曹丕作为太子的时候,命人使用百斤青钢所造,名曰百辟。
于铄良刀,胡炼亶时,譬诸鳞角,靡所任兹。不逢不若,永世宝持。利用卫身,以威弗治。
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曙似朝日,名曰扬文。
曲风站在那里,看到徐迩突然间用一种梦幻般的眼神看着自己,好似自己现在就是一朵花一样,看得曲风觉得全身冷飕飕的。
“北子,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吗?”哥们,你别这么看我,这个跟我没关系啊。
“手上的东西。”陈知北指了指曲风抱着的那堆废铁。
“哦,”曲风点点头,那后好奇地看了看自己手里的东西,自然是发现了有个刀柄松动了,露出了里面的东西,看起来还很锋利。
“我去,这是要拍武侠小说吗?”看到腐朽的刀身里面,竟然藏着东西,曲风大叫了一声。
徐迩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将那把被掩藏起来的锋利兵器拿了出来,小心的拿在手里。
细看匕首之上,有着细细的类似花纹一样的纹饰,但是可以看不并不是后天可会上的去装饰品,而是在打造的时候就出现在的刀身上的。
徐迩抚摸着刀身,眼前就会浮现一个魏晋时期装扮的武士,从君王手中接过匕首,并把它郑重的别在身上,随身携带,每当遇到战事,都会将其作为信念一样的放在身上,和他一起奔赴战场。
突然间,徐迩想到了什么,连忙拿着匕首跑到窗台旁边,可惜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了,太阳即将下山。徐迩尝试性的将匕首对着太阳的余晖照了一下。
没成想,只有那一点余辉,竟然真的和匕首身上的花纹起了变化,发出耀眼的光芒,犹如手中捧着一轮小太阳。
曲风在徐迩身后揉了揉眼睛,“错觉吧,刚才竟然以为小二手里拿着一轮太阳一样。”
说完,凑到徐迩身边,仔细看着那把匕首。
徐迩将匕首递给曲风,“小心点,看多了对眼睛不好。”
曲风接过匕首,仔细的打量着刀身,“我说呢,这是利用了一种反光折色原理吧?看着可真漂亮,你说古代人可真是厉害,竟然能造出这样的东西来!”
“这也是偶然形成的,同一批两把匕首,各不相同。”徐迩也觉得古代人真的很神奇,虽然这种现象不是特意去追求的,可是却非常的让人震惊。
“真的?另一把什么样?”曲风听到徐迩这样说,好奇地问道。





鉴宝灵眼 鉴宝灵眼_分节阅读_20
“另一把叫清刚,据说看起来就像是冰一样寒冷锋利。”说到这里,徐迩来了劲头,“于铄良刀,胡炼亶时,譬诸鳞角,靡所任兹。不逢不若,永世宝持。利用卫身,以威弗治。匕首二,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曙似朝日,名曰扬文。”
“这就跟生孩子似的,一对爹妈生的,性格也是一点都不一样啊。”曲风费力地听完徐迩掉的书袋,半天才憋出这样一句话。
“可以这么说。”徐迩似模似样的点点头。
陈知北站在一旁,作为在这里对曲风最了解的人,陈知北可是知道,曲风之前就是因为读书不成才去当的兵,最近之所以念了点书,是因为这两天新认识了一个女语文老师。
没成想,就这两天的接触,既然能让曲风真的听懂一点古文了,真是可喜可贺。
“清刚和扬文都是我国古代十大匕首之一,和大名鼎鼎的鱼肠啊、徐夫人匕首同列,而且啊,这是魏朝时期的制品,你看看,有将近两千年的历史了,这匕首上面一点锈迹都没有,一看就是削铁如泥的宝器。”
“削铁如泥?”曲风一听,眼睛亮了,将扬文匕首放到陈知北手里,四下转了一圈,拿起一把武士刀中的一把,抽出刀鞘,双手平举,对陈知北说:“来来来,咱俩试试,看看能不能断了。”
“那是能卖钱的。”陈知北摇摇头,“过两年拿去上拍,让日国的大款,给我送点钱。”
曲风一想也对,这刀一看就是好东西,断了确实有点可惜。
“那该用什么做实验?”
“那木头吧,那东西坏了不心疼。”徐迩指了指箱子里的空匣子,“不太硬,又能试验出锋利度。”
说着,就将一个长条匣子拿了出来,双手举起,正对着陈知北。
“握住了。”陈知北看了看木匣子,举起匕首,眼神锐利。
“嗯。”徐迩回应,眼睛直直的盯着对方的右手,看着扬文匕首。
唰的一下,陈知北的手臂下挥,只见红光一闪,陈知北收刀入鞘。
徐迩双手举着木匣子,就刚才那一下,徐迩看着匕首下落,一身冷汗就下来了。
“砍到了吗?”看着一点没有什么变化的木匣子,曲风喃喃问道。
徐迩回过神,发现手臂有些麻,双手收了回来,然后愣住了。
木匣子分成了两半,看起来就像是原本两个木匣子拼在一起的一样。
“天啊,这简直就是男人的终极梦想啊。”曲风窜过来,双手抚摸了一下木匣子上的刀痕,然后看看陈知北手里的扬文,“兄弟啊,商量一下,那什么钻石我就不要了,新婚礼物也算了,把这匕首借我玩个十年八年的,我就死而无憾了。”
“没门。”陈知北指了指匕首,“我的。”
曲风恶狠狠地瞪了陈知北一眼,转过头看向徐迩,“小二,哥对你这么好,你不能让哥抱憾终身啊,匕首借我一段时间怎么样?”
徐迩有点为难的看着曲风,“曲哥,我们说好了,放兵器的那箱子,都是北子哥的,放书画的那箱子,是我的,放珠宝的那个箱子,谁喜欢这就拿走。匕首是北子哥的,我,我也做不了主。”
曲风一听,徐迩竟然这次站在陈知北那边了,很是失落的扑倒在沙发上,捂着胸口,装作被打击的样子。这个姿势若是女孩子来做的话,很好看、很养眼、很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可是曲风是个男人,一个身高一米八十多将近两百斤,脸上有刀疤的汉子。
“沙发塌了是要赔钱的。”陈知北凉凉的补刀,然后一副不忍直视的别过头去,“回魔都借你玩几天。”
“几天?”曲风赖在沙发上不起来,觉得时间有点短。
“直到你结婚。”陈知北下套。
曲风一听,恨恨看着陈知北,“你这是要挖我的心啊。”
到底是结婚重要,还是匕首重要,对于一个当过兵喜爱冷兵器,即将三十岁没娶上媳妇,正看上了一个品质极高的姑娘的男人来说,是一个非常痛苦的抉择。
“成交。”老婆还没追到手呢,先把匕首拿在手里再说吧。
曲风一个鲤鱼打滚站了起来,拿起陈知北举起的扬文匕首,兴奋地亲了一口匕首,“谢了兄弟,我就不打扰你们两个了,明天见。”
说完,躲过陈知北挥过来的拳头,逃到门口,一个飞吻转身,“拜拜。”
“滚。”
徐迩看着两人的互动,笑得摊在沙发上,半晌才止住。
1号那天,徐迩跟着陈知北拿着国旗和香江的紫金花旗子,跟着人流上街,一起参见了这个被国人期盼了百年的盛会。
到处都是人,热情的互相打着招呼,和你说话,发现你是大陆人,更是热情地把自己手里的旗子、食物、花环堆砌在你的身上,否则好像就无法表达心里的激动。
徐迩也很开心的和这些不认识的人一起欢呼,这是所有国人都会记得日子,能够亲身参见这个盛会,在这时间站在这片土地上,徐迩觉得,这比自己捡到大漏还要开心。
可是过了这一天之后,陈知北和曲风就忙了起来,刚开始的时候,晚上还能一起吃的饭,等到没几天,两人就全都不回酒店住了。
曲风在证劵公司那边租了一个房间,两人和几个雇佣的助手住在那里。
原本徐迩想要一起住过去,自己住在酒店实在是浪费,可是陈知北却不同意,觉得自己几人租的房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工作的地方,徐迩还是住在酒店比较好,冷了热了有人管,渴了饿了有人伺候。
可是徐迩觉得,大家都在忙,只有自己在香江闲逛,好像自己就是一个吃闲饭的一样。
曲风一听徐迩的抱怨,扑哧一下就笑了出来,“哎呦我的大老板啊,你是出钱的,我们呢是出力的,这能一样吗?你作为出钱的大老板,只要验收工作就成了,剩下的时间,不就是想做什么做什么嘛。”
徐迩嘴笨根本说不过两人,只好自己一个人呆在酒店里,刚开始两天还有心情和丽莎一起逛街,但是再有意思的地方,整天去逛也没了意思。
于是干脆,天天抱着从孤岛上拿回来的书画作品,感受上面的影响,于是徐迩突然间发现,自己其实是可以练练字的。
第31章 书法,一个人的房间
徐迩托丽莎帮着自己买了一套文房四宝,然后自己一个人就呆在酒店的房间里,开始临摹那两幅书法作品。
《宣示表》是唐代摹本,之所以可以确定,除了徐迩已经抱着它如梦后,看到一位唐代的中年男人,将它一点点的临摹住之外,还源于徐迩对唐代纸张熟悉。
早在徐迩得到唐代青铜席镇的时候,徐迩就从里面经常看到,那位贵女经常性的临摹前人的书稿和作品,偶尔兴致来了,还会自己作画。所以对于唐代的书画作品,徐迩自认还有一些研究。
自从将清末仿品认作是真的成化斗彩之后,徐迩就开始是吸取教训,不在过于依赖眼睛的灵异,而是真的认真研究各个年代的各种古玩的分别。
徐迩从魔都带来的书籍,充裕发挥了它们的用场。
正作为活到老,学到老。
徐迩之前摆对古玩行业抱有一种谨慎虔诚的心态,可是经过几次捡漏之后,心态变得有些浮躁。这次的打眼也让徐迩的新心,回到原本的状态,甚至以更加的敬畏和虔诚。
古玩,是一门非常博大精深的学问,想要真正入行,就徐迩现在的水平来说,还只是刚刚进到门槛里面而已。
相对于《宣示表》,徐迩更加喜欢的,则是那副《千字文》,刚开始的时候,徐迩也是只能断定这幅字即不是明清时期的纸张,也不是唐代的。
从纸张的保存和时间上,徐迩估计应该是宋朝的,但是具体一些的东西,徐迩就分辨不出来了。
每当徐迩抚摸这幅作品的时候,就会看到这幅作品的作者,一个身着龙纹服饰、长相非常风流倜傥的男人。
徐迩查了资料,再加上那本和《千字文》一起出现的《格古要论》上面的记载,徐迩大胆的猜测,这是宋徽宗赵佶的作品。
一个皇帝竟然能写出这么好的字,好像是在变相的告诉人们,这个皇帝是有多么的不务正业。
不过这位远不是第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
在他之前有位写词的李后主,在他之后有位想当木匠多过当皇帝的明熹宗朱由校。
但是这不能掩盖赵佶在书画艺术上的极高成就,至少从这幅《千字文》上,徐迩真正的领略到了瘦金体的魅力。
之后徐迩晚上抱着《千字文》如梦,仔细观看赵佶写字,同时值得庆幸的是,赵佶在写字的时候,身边有个七八岁的男孩,一边写字,还会一边教导男孩,如何握笔、如何运笔,某个字该如何写、某个字该如何展现。
一笔一划教得很是用心,徐迩不知道后来那男孩字写得如何,反正自己是每天都照着练习临摹,一日不肯间断。
丽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有钱人,肯花几十万去买一个罐子,刚开始丽莎以为那是古董,可事后来从聊天中知道,那是一个清朝的仿制品。
丽莎对古玩不是很了解,但是也知道明朝的东西要比清朝的贵一些,原本丽莎都已经做好,带着徐迩去找那家人算账的准备了。没成想,徐迩竟然全当这事儿没发生一样,该玩玩,该吃吃,一点想要兴师问罪的意思都没有。
而现在,更是开始呆在房间里写字,或是在酒店顶层的餐厅,占据一个位子,一边看书,一边吃一些甜点。
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吗?丽莎有些看不明白,不过这些都和她没什么关系。现在最主要的是,带着这位雇主,好好地游玩香江,就算雇主不想出门,隔三差五的,也要带着出去转一圈,省得公司的人说自己在偷懒。
现在股市动荡,已经有很多公司倒闭、裁员了。自己的公司现在看起来还不错,自己可不能弄丢了工作。
两人都不知道,这是席卷了整个亚洲的金融危机,对亚洲的金融和经济发展,整整有着几年的影响。
徐迩不知道这些,只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丽莎倒是知道一些,不过丽莎的工作和金融危机暂时挂不上钩,所以也不是很注意。
所以,徐迩错过了第一时间知道陈知北到底在做什么的机会。
不过,徐迩倒是不会在乎,就算钱全都没有又如何,大不了自己把手里的那几幅画或是珠宝卖了,钱这东西,徐迩向来不看重。
没钱了就去打工,就算是天天吃泡面也无所谓,小时候徐迩经常饿肚子,只要有的吃,徐迩就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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