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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悲歌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四个人的事
“我的朋友,什么事情让你沮丧至此。”他听见的声音,冷静平实因而有格外的威严。
他感到自己被扶好坐到桌上,终于渐渐缓过神来,仔细地看了看眼前的人。这位青年大约20岁光景,一身装扮着日耳曼盔,链铠与游牧靴,身材高大壮实,但举止有度,并不粗野,一身戎装也显得风度十足。
法提斯突然紧紧抓住青年的手:“我犯了个可怕的错误。如果你不介意做我的忏悔牧师,先生,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说吧,可怜的人。”青年把手轻轻放在法提斯的额上,法提斯感觉如同蒙了恩,恢复了勇气和自制,开始叙述自己的罪过。
“我是苏诺这里的领主的骑兵军官(克拉格斯伯爵?嗯,法提斯稍稍有些诧异。)我的兄弟也和我一起服役。但是我们爱上了同一个女人,一个交际花——一个荡妇,她玩弄着我们之间的妒忌,我的兄弟和我反目。我有次喝多了,他用他的手套扇我,而我向他拔出了我的剑…我的亲兄弟!我的剑沾上了我亲人的血!”法提斯开始还想尽量保持平静,然而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又一次失声痛哭起来。
“你认为我这样的人还有希望吗?我是会找到正义之路,还是注定追随心中的魔鬼?”法提斯突然睁大了眼睛,仿佛一切的丑恶与苦难在他眼前显现,紧握的双手不断打颤。
“有罪的人才可跟着我。加入我们吧,我们会最终拨乱反正,这是最好的自我救赎不是吗?”青年扶起他,目光不曾改变。
“是的!我跟随你!”法提斯感觉自己第一次见证了圣恩,不自觉地跟住了青年。
“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雷翁奚罗,你呢?”青年走出酒馆,把正在喝水的旅行马解下来,边走边问。
“我叫法提斯,先生。”
“法提斯,谢谢你相信我。”雷翁奚罗的语气十分温和,他接着指了指前方不远处的旗帜,上面涂着红白相间的色彩,三柄长剑的图案在星光下可依稀辨清。这支队伍20人上下,还有一金黄色头发的姑娘在那里毕恭毕敬地等候。
“那是我的队伍,那位姑娘叫雅米拉,她可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管家哈哈。”雷翁奚罗拍拍法提斯,爽朗地笑了起来,“这匹旅行马归你了,我们得出发赶路。”
“先生,我们去哪里?”
“日瓦车则。”
“去哪做什么?”法提斯警觉起来,雷翁奚罗一身海寇装扮,若做了海寇,自己如何救赎。“我的剑只为纯洁无辜无力保护自己的人而挥。
雷翁奚罗听到这里拍着手掌哈哈大笑,并不作答,只是问雅米拉,这次赚了多少钱。
“只卖了生丝,净赚752第纳尔,先生。另外也很高兴认识这位先生。”雅米拉认认真真地报出数字,又向法提斯施了个礼。
“你见过做买卖的海寇?”雷翁奚罗戏谑地看着法提斯,“还有这么知书达理的女海寇?”法提斯羞红了脸,连声道歉。
“你总不能一直穿着这破破烂烂的短袖袍吧。”温和的青年别过身去,“大家跟上我。”骑着马优哉游哉地前进。众人于是跟上,法提斯这才发现,周围的伙伴是清一色的斯瓦迪亚人,操着一口苏诺口音,也感到亲切。
“那是我新的生命的开始。”法提斯抹了抹眼角的泪痕,跟费尔扬斯轻声地说。“在和平的年代,商人注定与骑士无缘,但在战乱年代,一个偷牛贼都说不定能成为领主,这句卡拉迪亚谚语你听过没有。”法提斯乐呵呵地说,“其实从某些方面看,雷翁奚罗一点也不像个骑士。”
“在和平的年代,商人注定与骑士无缘,但在战乱年代,一个偷牛贼都说不定能成为领主,这句卡拉迪亚谚语你听过没有。”法提斯乐呵呵地说,“其实从某些方面看,雷翁奚罗一点也不像个骑士。”
“这话怎么说?”费尔扬斯很是好奇。
“这话怎么说?”费尔扬斯很是好奇。





佣兵悲歌 第261章:商人
原来法提斯跟着雷翁久了,才发现他其实是个最正经的商人,但这样说又有些冤枉他,因为他对买卖一窍不通,靠的都是雅米拉的鼎力相助,他所做的不过是把时间都拿来跑商,却不见得有多大的兴趣,当时的法提斯一直都不明白他的用意。他们的驮马走遍了大陆,背遍个各个地方最廉价或是最昂贵的货物,日瓦车则的生丝,窝车则的海盐,亚伦的葡萄酒,杰尔喀拉的天鹅绒,阿默拉德的瓷器与枣肉,图尔加的香料,库劳的生铁和德赫瑞姆的小麦。雷翁在路途之中从不多言,只是叫大家默默赶路,实在疲惫便让雅米拉弹奏几首诙谐的小曲,仿佛尽一切办法提高挣钱的效率,大家倒也没有怨言,因为他待人和善,工资从不拖延,伙食也应该是商队里最好的,常有苹果和橄榄,有时还有葡萄酒留下。但每次所赚的钱他也并不体现出多大的热情,只是吩咐雅米拉妥善保管。攒够了钱就找到城镇开工厂,如今日瓦车则的天鹅绒厂,提哈的生铁厂还有维鲁加的炼油厂最早都是他开的。
唯一能体现出他性格的,就是他帮助镇长商队的举动了。他总是主动要求帮助镇长的商队,在路上遇到山贼,海寇或是绿林强盗时,他就挥舞着他那有缺口的战士长剑(据说是在苏诺的武器铺淘来的旧货)带着法提斯和十几个商队护卫,骑着他们瘦弱不堪的旅行马,分队冲散乱撞过来的强盗,然后再自己身后的步兵一拥而上。除此之外,他喜欢逛酒馆或许也能体现一点,而且每次总能有人被他带进队伍,成为今后最坚定的战友。
“不知你母亲会不会提及他们。”法提斯的目光中显现出追忆的痕迹,“贝斯图尔,班达克,波尔查…”说道这,法提斯注视费尔扬斯的神情突然有些改变,显得有些不自然,但很快遮掩过去。费尔扬斯听的很认真,倒也没有察觉。母亲还常提及杰姆斯叔叔。”
“啊那个老顽童,”法提斯哈哈大笑起来,“改天我还可以带你去见他,不过我们那时候还没有认识他啊。”
花了大概两年的时间,雷翁的厂子开遍了大陆,一个星期能有近万第纳尔的收入,这时我们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又到了苏诺,驮马还背着大量的货物。雷翁让雅米拉清点一下货物。
“两匹驮马的香料,三匹驮马的枣肉和瓷器,还有些零零散散的染料。”雅米拉还是那样一丝不苟。
雷翁吩咐都在这卖了。
雅米拉以为他突然糊涂了,耐心地跟他解释,香料要在日瓦车则卖,枣肉和瓷器要到日瓦丁卖,染料则要去维鲁加。
雷翁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冷静,要求都在这卖了,顺便再卖了两匹驮马,以后不需要那么多驮马了。雅米拉吃惊之余还是老实地招办了,她一向乖顺听话。
等到雅米拉卖完了东西出来,雷翁带着我们所有的第纳尔走去了市场,让我们呆在旅馆等他。
第二天早上,他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认不出来他,因为巨盔遮住了他的脸,硬皮甲开阔了他的胸膛,板甲靴走起路来锵锵作响。他的腰间别着漆黑硕大的钉头锤,背上的巨剑在晨光下闪闪发亮。他背上背了一打盾牌:骑士扇形盾、筝型盾,重型阔盾,精锐骑兵盾,让他们自己挑。紧接着武器铺送来了好几杆质地优良的骑枪,最笨重的巨型骑枪他留给了自己。还有一把攻城弩则交给了班达克。走到城门外时,马匹贩子点头哈腰,毕恭毕敬地告诉他们,要的马都安置好了,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我们是否满意。
雷翁看了一眼,让雅米拉在路上把其中两匹瘸腿猎马治一治,马匹贩子抹了抹汗,说那两匹马就当送我们的。雷翁笑了笑,让法提斯,贝斯图尔他们骑上健壮的猎马,自己则骑上中间最显眼的那匹战马。
雅米拉跺了跺脚,还是笑脸嘻嘻地拉住雷翁,问他还剩多少钱。
雷翁拍了拍脑袋,丢给她一个钱包,雅米拉掂量一下,脸色都青了。
“就剩150第纳尔了?”
“嗯还是昨晚在几个强盗的身上捡出来的。”
“事实上,当我们换了好马,卖了所有的货物,雷翁叫我们跟他上路,目标是日瓦车则。”法提斯望着窗外,怅怅然地说道,“我当时感觉就是我们所做的一切跟两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除了我们有钱了。但这有什么用呢?然而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时间的流逝或许是很苍白无力的,到头来,人们还是在原地打转。”
当清晨他们来到北海广阔的海岸时,远远地望见了远处的维基亚军队,旗帜迎着海风飘扬,图案是在日瓦车则城见过无数遍的了。雷翁让大家在这等他,他独自一人迎着军队而去,没有人知道他要去跟那臭名昭著的马利加说些什么。当他回来的时候,他让波尔查去把整个海岸探索一遍,把海寇的踪迹统统记录下来,晚上回日瓦车则跟大家会合。其他人则跟着他进日瓦车则好好休息,因为晚上可能有活干。晚上,雷翁轻手轻脚地挨个把他们叫醒。日瓦车则街上冷清清的,天灰蒙蒙的,四下无光,全凭感觉摸索着街道。雷翁在城门口又跟镇长说了几句话,他早已是老熟人了。他们随后出城,在一望无际的海岸上奔驰,夜晚的海边冷的瘆人,只有大海深沉的呼吸,咏叹着无人可知的命运。走过平坦的海岸,曲折的地形渐渐显露了出来,波尔查让大家下马,压低脚步悄无声息地走到峡谷的入口。
从这入口望下去,岸边停留着几艘巨大的龙骨船。自北方战争以来,越来越多的诺德人从北方的苦寒之地飘扬过海而来,搭载的就是这种船只。许多人在无垠的海面上迷失了方向,来到了日瓦车则周边那广阔的海岸线上,干脆就做了强盗,也就是为人共知的海寇。他们为数众多,对于日瓦车则周边的平民危害甚大,平时常能见到海滩上遗留下的平民的尸体,而且那些尸体往往都没了脑袋。他们也有聚居之所,夜晚就回来补给,白天就出去掳掠,物资都屯积于此,而且这种地方往往极为隐蔽,易守难攻。马利加波耶本就是个无德的领主,从来只管自己的享受,偶尔在海滩边上巡逻,抓住几队耀武扬威的海寇,关进城中而已,所作所为只是放任他们做大。
法提斯这才明白,原来雷翁早上跟马利加商量的是攻打海寇老巢的事情。“头儿,这的行话管这地方叫海寇码头。他们现在应该都在享受早上掳掠来的美酒,赶紧把他们拿下吧,里面屯了不少好东西呢!”波尔查操着一口浓浓的库吉特口音,低沉的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得意。雷翁摆了摆手,叫大家围过来。这个地方入口太窄,我们如果所有人进去,一旦撤退就有可能堵在这进退不得。”雷翁冷静地说着,音调不带一丝波动,“这样,法提斯,艾雷恩,波尔查,贝斯图尔,班达克。你们五个人都是一身海寇的装备,就假装海寇进去,千万不要说话。然后等待时机,我会带着两个人杀进去,等到我们就里应外合,一定能够取胜。”大家都认同他的计划,于是法提斯他们就准备去了。后面的事情不难想象,”法提斯把目重新转移到了诗人身上,仿佛从一场梦中苏醒过来,“毫无防备的海寇被我们杀的一个不剩,不过这些诺德人能在尽情享受的时候被痛快地杀死倒也算好命了。”
一场杀戮之后,整个峡谷弥漫着血腥的气息,雷翁带着队伍把战利品搜刮一空,坐在海滩边上休息。天色将近拂晓,远处的云层显露出淡淡的紫红色的光彩,静静地照映着海面。法提斯杀了两个海寇,都是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精准地找到链铠的缝隙,然后一剑刺穿了这些强盗的咽喉,他头一回感到自己战斗的价值,他认为这才真正保护了弱者。正当他兴冲冲地想向雷翁表达自己兴奋的感受时,他却发现雷翁摘下巨盔,没有一丝欣喜,海风凝固了他脸上的血迹,因而显得有些冷酷。法提斯收住了疾行的步伐。后来我才真正发现自己的无力,”法提斯顿了顿,“你能想象那种情景吗,当你拼死把一个村庄从强盗的控制下救了出来,两天后却发现那地方已被战火侵毁,冤魂四散而去。我们所做的就像是在火海之中奋力抛进一滴水,转瞬之间就蒸发掉,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雷翁是对的,他不能使自己太高兴,因为太大的反差会摧毁一个人坚持下来最重要的东西:信心。”事实上,他们接下来所做的事情才是真正的骑士该做的事情,至少法提斯是这样认为的。他们摧毁各个地方的强盗老巢跑遍大陆追捕各个地方的强盗,应当说雷翁在那些响马,雪原强盗,海寇中的名气要比一般的小领主大的多。他们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路上,晚上只睡很少的时间,有时甚至彻夜赶路。维吉亚银白无边的雪原,诺德曲折陡峭的峡湾,斯瓦迪亚茫无涯际的平原,罗多克绵延横亘的山脉,库吉特苍茫广阔的草原,萨兰德荒凉浩瀚的黄漠,处处留下了他们的足迹。雷翁还时不时会在酒馆找到求助的农民,拜托他的队伍去赶走袭扰村子的强盗,但他们没有镇长给出的那样丰厚的第纳尔,只有自己辛苦在强盗搜刮,军队掠夺后仅仅剩下的一点口粮。雷翁往往见到他们,眼神就变得柔和许多,日夜兼程赶往他们的村子。




佣兵悲歌 第262章:战火
然而这在真正的战争面前似乎完全没有用,大陆上战火绵延不断。斯瓦迪亚王国继艰难地抵御住罗多克,维吉亚与诺德王国的进攻之后,又遭到了库吉特的宣战。仿佛是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压了下来,战势一溃千里。黑鹰哈伦哥斯元帅只继承了前任元帅雄狮玛尔斯的名衔。而睿智,仁慈,以及天才的军事才能他却遥遥不及。他带领帝国所有的军队大张旗鼓前往库吉特境内,只是为了劫掠几座村子,以获得个人的财富。结果在返境的途中,被库吉特的那颜博虏剌埋伏已久的军队四面包围,日夜兼程,疲惫不堪的骑士们还没竖起骑枪找准敌人的方向,就被四面八方而来的箭雨射成了刺猬。帝国过半的士兵在毫无防备没有抵抗的情况下死在了哈尔玛草原上,哈伦哥斯本人也被俘虏。之后精明强悍的博虏剌带领精兵乘胜追击,整个德赫瑞姆地区除了提尔堡尽陷于草原人的铁蹄下,他们又在苏诺周围肆意劫掠了一番才心满意足地离去。之后诺德人大刀阔斧地直插帝国的中心地带,苏诺平原上零星分散的骑兵军团陷入坚实的诺德皇家侍卫的盾墙之中,只能被大斧挑下然后被砍成肉酱。诺德人十余年无法染指的宝石之城苏诺,如今仅用5天就彻底攻陷。诺德人一鼓作气,拉格纳国王亲自督军陷阵,乌克斯豪尔3天之后也挂上了寒鸦的旗帜。罗多克趁机走出山区,在拉鲁肯伯爵的率领下,从马拉斯堡和库儿玛堡倾泻而下,夺取了哈伦哥斯堡和特瓦林堡,直逼帕拉汶。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仅仅是两周不到的时间,雷翁的队伍再回到大陆的中心地带时,已是焦土一片,白骨遍地,焚化尸体的浓烟飘扬天际。法提斯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前几日当他们帮助依林达哈时,那里虽然有些贫穷但已在拥有希望的奋斗之中。他们已经有了繁茂的果园,水渠虽有些窄但源流不断,菜地也已扩建完备绿油油的一片,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两周之后,一切都化为泡影,仿佛只有烧焦的房屋与孩童的哭泣才是真切的,那些笑着感谢过他们的壮实憨厚的青年们如今不见踪影,或许已经那日傍晚,夕阳浓烈厚重的色彩浸染了整个天空,浓烟飘散,在夕晖下格外的轻。雷翁把巨盔摘下,下马单膝跪地,一手握拳击地,他的身影在凄惨的土地上显得渺小,铠甲沾染了尘土,巨剑蒙上了污痕,周身都在不住地颤抖。法提斯早已失了魂,他之前所见的悲惨不过是现成的场景,如今所见却真正是残酷正在发生的事件,这样一来打击就变成了双倍,希望瞬间湮灭。化为灰烬,或是在土地上被乌鸦啄食殆尽。
夜晚来到苏诺的酒馆,旗帜已变成孤傲的寒鸦,石墙到处是破损的坑痕,街上残留凝固的血迹显示出这里曾经历的激烈战斗。法提斯跟雷翁说他要去酒馆,雷翁沉默半晌,告诉他:“我跟你一起去。”
酒馆里晦暗阴郁,只有悠悠的一盏孤灯,倒不如没有还原全部的黑暗来的好。呆在一旁直僵僵站立着的雇佣骑兵,神情冷漠,好像嗅食腐肉的乌鸦。
“哈哈,你知道吗,杰姆斯那时穿着一身破旧朝圣者服,跟个捡破烂的一样,头发少的可怜,头顶中间比萨兰德的沙漠还要荒芜哈哈哈。”法提斯爽朗地笑了起来。费尔扬斯被这个夸张的形容给逗乐了,眼前浮现出晦暗的火光中突然出现一个大秃瓢的场景。
杰姆斯说自己从小就被培养成一个自然科学家,但遭到同侪的嫉妒,被迫害出了研究院。其后在苏诺城行医,结果诺德人又打了过来,被逼做了诺德人的临时军医。结果昨天有个诺德皇家侍卫来他这里治疗伤口,他敷了药告诫他万万不能喝酒,结果当晚他就跟着一帮人宿醉,今天伤口发炎死了。他的战友嚷着要杀他,幸亏在这的伊登雅尔还算知理,饶了他一命,把他赶了出来。
“这么说你是一个没有行医执照的医生咯。”法提斯戏谑地拿他打趣。杰姆斯窘红了脸,点头的动作轻的简直看不出来。雷翁的眼神一如既往的平静温和而有一种不同的威严。他看着杰姆斯,突然拉住他的手,以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说:“跟我来。”
“之后杰姆斯就一直跟着我们了。”法提斯慵懒地打了个哈欠,又一本正经地板起了脸“我一直都很好奇雷翁的眼光怎么那么准,你知道你母亲和杰姆斯在后来救了多少平民和战士的命啊。”
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路过故城德赫瑞姆时,法提斯正趴在马背上,眼睛里尽是黄土与沙尘,周围满目疮痍,自己又什么都不能做,似乎虚无感更重了。雅米拉没有说话,愣是装作没听见,因为她自己也知道自己无法面对这个问题,给出答案。倒是那个温和的声音出现了这次还带着坚毅,“统一结束混乱,发展带来富饶。这一天一定会到来的。”法提斯抬起头,看着身边的杰姆斯,含含糊糊重复刚刚那个梦幻般渺远的词:“统一?”杰姆斯温和地看着他,又一字一句地解释:“是啊,真正的拨乱反正,把一切带回完整,恢复这片大地本该有的面貌。”随即加强了语气,“就是统一。”法提斯这才意识到一切的答案就是这个,起源是它,目标也是它,完整分裂统一,最终的和平。“雷翁他?”法提斯茫然地望着最前头的那个骑士,他的铠甲如今已沾满风尘,动作也显得疲惫了许多。“他知道”杰姆斯也望着前头,充满自信“从一开始就知道,而且他也知道这道路充满曲折艰险,但他不会放弃。”随即他给了法提斯一个大大的微笑,“而我相信他。”马背上的法提斯终于露出了微笑,接上他的话茬,“从一开始就是。”
“事实上,你知道为什么雷翁会被称为无名的骑士吗?”法提斯狡黠地笑了笑。
“是不是因为他帮助村庄从不留下自己的名字?”
“哈哈,这确实是一方面,他在苏诺平原,帕拉汶海湾的平民之中享有这个名号很久,其他的地方尤其是你的故乡,对他就没有那么熟悉。他长时间都在这一带活动,不光因为这是受战火侵扰最严重的地方,更是因为这里是卡拉迪亚到现在残存的根基,然而如今却日渐失去。”法提斯似乎又想到了更远的往事上去,但终于回过神来,“你知不知道,其实领主也都称他为无名的骑士。”
费尔扬斯显出吃惊的神情,法提斯终于又开始讲述。
那时当他们在苏诺平原上驰骋,在帕拉汶海湾上逡巡,在乌克斯豪尔的河流旁驱驰,三柄长剑的图案在晨间午后或是黄昏日暮闪映不同的色彩,遥遥便有人影出现,雷翁就会慢悠悠地勒住马,让队伍停下。那些个面黄肌瘦,饥饿疲惫的青年的身影终于变得清晰,随后雷翁分给他们食物与水,随后或许是一把轻弩或是一把长柄镰刀。那些青年就这样跟在队伍的末尾,在杰姆斯和雅米拉的照顾下逐渐恢复健康,在班达克的训练下逐渐熟悉战斗的技巧,艾雷恩和贝斯图尔负责最后的选拔,脱颖而出者能够拿到最后的奖品:骑枪战士剑与猎马。事实上,当时他们的队伍已经扩充到了50人左右。而艾雷恩法提斯他们的战技已不逊于任何一个骑士,所缺乏的只是真正战争的磨练。贝斯图尔的库吉特弓可以在百步之外一箭射穿敌人的头颅,班达克则俨然一个罗多克军士,只不过没有一个军士能像他那样熟练地使用攻城弩,甚至连罗多克神射手也难以望其项背。大家都明白有一个众皆盼望的时刻正在迫近,但那个时刻却没人说的清楚,雷翁似乎比以往任何一个时刻都更加耐心。他常常奔波于罗多克山区,在杰尔喀拉与维鲁加附近的村庄逗留,午夜时分,那附近便会燃起大火,随即雷翁就叫大家在城外等他,他自己则朝着城市的方向,渐渐消失在漆黑的夜晚。
渐渐的穿着硬皮甲的游侠的故事渐渐在卡拉迪亚的酒馆里传开,这时众人才知道,原来雷翁晚上是去拯救那些被囚禁的领主。旅行者口中的游侠,在不见人影月黑风高的夜里,以迅雷之势出剑收鞘,监狱守卫尚未看清他的身形,壮实的身躯扑倒在地,永远地失去了意识。第二天,那些本来被押着等待赎金来换取自由的领主又都活蹦乱跳地出现在了前线的战场。然而当我们问及雷翁时,他只是淡淡地说,郊外的大火已吸引去了大部分守军的注意力,好像他不过是在街上轻轻松松地拾起一颗石子那样。




佣兵悲歌 第263章:
“我们那时候曾经做过一些赎回人质的任务,绑匪从城镇绑架有钱人家的女儿,然后跑到遥远郊区的村子要挟大笔的赎金。镇长每次拜托我们做这个任务都跟我们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乱来。雷翁答应的语气也总是那么的温和,肯定,是啊,他总是能够取得他人的信任。然而事实上,他每次都跟那些劫匪说他根本没打算付钱,然后一锤将他们首领的脑袋砸碎。他也是那样最痛恨拿弱者做文章的人。当然被绑架的少女什么也不会知道,他只会见到雷翁温柔的微笑与回家的诺言。其实王国里的这些领主与那些人渣绑匪有什么区别呢?后来那些对他咬牙切齿的领主就称他为无名的骑士,按照他们的意思,雷翁不过是一个无名之辈,而骑士,也只是一个让人嘲讽的空名号。“法提斯轻蔑地笑了笑,喝了口酒润润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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