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悲歌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四个人的事
唉,这老哥,真不让人省心。提莫特扶额摇了摇头,用扇子挡住嘴,轻轻打了个呵欠,然后又百无聊赖地看起了比赛。说实话,其实不喜欢暴力的大小姐也不少,他们三三两两地坐在一起,聊着最近时兴的妆容和衣饰,或者谈谈国王和封臣之间的一些八卦,比如谁谁谁又把谁谁谁给绿了啊,谁谁谁又把自己的老公给绿了啊之类的。不过,这些话题她同样不感兴趣,甚至觉得比场下那些一点杀意都没有的格斗还要无聊。
嘛,就算她有兴趣,估计也没人愿意和她聊吧,看她身边一圈的真空地带,以及那些贵妇人看老鼠一样的眼神就知道了。就算一些没见识的公子哥过来搭讪,问清楚自己是库尼亚斯领主的妹妹之后,也就立马找由头离开了。一帮胆小鬼。提莫特在心里给他们打下了这样的标签。
“接下来,将是今天的最后一场比赛,由罗登-罗斯的老板,大商人沐,对战克斯利达领主之子,达理安!胜利者将会获得高达5000第纳尔的奖金,以及进入城堡与葛瑞福斯陛下共进晚餐的权利!”
罗登-罗斯?
这个熟悉的名字让提莫特精神一振。罗登-罗斯的老板,居然还打进了决赛,真是件稀奇事儿,不会是他花钱让人放水吧。
“下面,有请绿色方,罗登-罗斯的沐进场!”随着大嗓门的一声吼,看台两边的乐师奏起了激昂的进行曲,场地一边的闸门被提起,一名身穿绿色战袍的武士提剑走了进来,向着看台微微一鞠躬。
“另一边,蓝色方,克斯利达家的达理安!”随着同样的乐曲,那位领主的继承人也潇洒地走进了场,分别向四个方向鞠躬,还脱下头盔,给了女士们一个飞吻。这在看台上引起了一片尖叫,而提莫特,恶心地撇撇嘴,一副想吐的样子。
在国王陛下的见证下,决斗很快开始。达理安一手剑,一手盾,慢慢地绕着圈子向沐的方向前进,而沐则不慌不忙地把盾牌背到背上,双手握住剑柄,等待敌人的到来。
就在两人只有几步远的时候,达理安突然发起了冲锋,然而沐的反应更快,一个转身,躲过了盾牌的撞击,然后借着敌人盾牌造成的视野盲区,就势转到了他的身侧。而此时的达理安发现敌人位置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来不及任何反应,就被一脚踹在了腿弯上,整个人连着盾牌轰然倒地。
沐没有给他挣扎的机会,立马用膝盖压住了意欲挣扎起身的达理安,然后将手中的木剑插在了他的脖子边上。
裁判见此,立马向大嗓门示意,而大嗓门则喊出了最后的比赛结果,“胜利者,罗登-罗斯的沐先生,他将获得5000第纳尔的巨额奖金,以及与国王陛下共进晚餐的荣誉!”
哟,没想到这家伙剑术居然这么老道。提莫特有些惊讶,之前还以为是个胖老头呢。
而场下的沐,听到结果以后也站了起来,同时,还向败者伸出了手,将他拉起,一起脱帽向观众们鞠躬致意。这颇有风度的行为又引起了看台上一片掌声。
当沐重新起身的时候,提莫特也看见了他的脸。真是。。。意想不到的年轻呢。。。虽然脸上的神情有些让人难以捉摸,但也颇为耐看,而且岁月的风霜还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多少刻痕,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就比她老哥小上那么一点。就是。。。嘴唇上那两撇滑稽的鼠须实在是有些煞风景。
不过,当他面见葛瑞福斯,并从他手中接过赏金和花束之后,提莫特看见他恭敬地行了一礼,捉摸不定的脸上露出一个谄媚的笑容时,原本挺好的映象顿时跌落到谷底。她自嘲地摇摇头,果然,哪怕是所谓的青年才俊也免不了向权贵低头呢。呵呵,毕竟,这个世界就是他们的。
。。。
沐在休息室换下了铠甲,手里捧着花束有些出神。这束玫瑰,只有最中间那支最华美,开放的最灿烂,旁边作为配饰的则暗淡很多,不仅个头,就是花型都逊色不少。
这种花他当然认识,不如说他的童年回忆就是被这种花所充满。这就是全大陆最好的玫瑰花,爷爷一辈子的心血,产自罗斯岭的安娜托莉亚。沐将这鹤立鸡群的一支从花束中挑出来,然后将剩下的扔到了墙角。安娜托莉亚本身就是一种完美的玫瑰,哪怕有些瑕疵,也是另外一种美,沐还记得他爷爷曾经很自豪地对他吹嘘,像罗多克那种奢华,繁复的装饰,就是对这种花的玷污。
他理了理身上的礼服,将最后一支玫瑰插在胸口,然后走出了休息室。
当他抵达城堡大厅的时候,立马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尤其是贵族小姐们,眼睛简直开始冒金光了。这是宴会的另一个环节,比武大赛的冠军将在之后的宴会中,将玫瑰送给场内心仪的女子,这是求爱最好的方式之一,要是热情点的女性,搞不好当晚就会发生一段美妙绝伦的佳话。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送,但这样一来,就像是说你们所有人都是渣渣,我一个都看不上一样,会把在场所有的女性得罪个遍。
所以,沐很为难,他并不想和任何一个贵女产生什么关系,老实说,惹到这些花瓶搞不好就是大麻烦,比如死缠烂打什么的,还有同样死缠烂打的“情敌”。
他苦恼地挠挠头,干脆随便挑个顺眼的把花送了,然后象征性地聊两句就走。于是,他走向身边空荡荡的提莫特,然后递上了玫瑰花。
提莫特愣了一下,指着自己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啊。”
她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我是库尼亚斯领主的妹妹,提莫特。”
“喔喔,幸会幸会。”
沐嘴上这么说的,也没有收回递玫瑰的手。
提莫特有些诧异,“就算是这样,你仍然打算将玫瑰给我?”
“为什么不呢?”
“你确定你知道我哥库尼亚斯领主?”
“知道,前议长最铁杆支持者的后裔嘛。”
“那你胆子还不是一般的大哦。”
沐闻言,轻轻一笑“如果连一朵玫瑰花都容忍不了,葛瑞福斯还怎么当国王?”
她玩味地接过了玫瑰,然后指了指忐忑地悄悄观察这边的罗多克领主们,嘲笑道“他们就不敢。”
“可不是嘛,”沐也朝那边望了一眼,“他们和葛瑞福斯是附庸关系,得靠着哈劳斯活,自然得小心一点。而我,和他算得上是合作关系,所以没必要像他们一般战战兢兢的。”
“合作?”提莫特立马领悟了这句话中的含义,再次被惊讶了一下,“你是说,你打算以平等的姿态对待国王陛下?这真是太疯狂了!”
“这可不是一位共和主义者该有的惊叹呐,提莫特女士。”沐看着提莫特,语气里带了点玩笑的意味“这不是你们倾尽全力所追求的吗?”
“可是,我们可耻地失败了。”提莫特摇摇头,“贵族体系毕竟是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体系,国王的权威也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国王统治这个国家,靠的可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权威。”沐对提莫特的话有些不以为然,“而是实实在在的势力,财富与人望。只要在这些方面能够与他媲美,与国王平等交谈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你太小看国王了。”玫瑰在她的手里打了个转,“国王的背后有整个贵族体系的支持,就算你在这些方面能够达到同样的高度,又能如何,你能干的掉所有贵族吗?”
“我可没必要与所有贵族为敌,”沐狡黠一笑“国王陛下的金库若是掌握在我手中,你觉得我能和他平起平坐吗?”
“你的心太大了。”提莫特眯起了眼睛,轻嗅玫瑰的芬芳。但比起玫瑰清雅的香味,她开始觉得这个男人有些狂妄了,“只要还有贵族,你就不可能控制国王的财产,他们不会允许你这么做的。”
“不见得,”沐的笑容更加灿烂“如果整个王国的经济都掌握在我的手里呢?”
“这在开玩笑吗?”,提莫特脱口而出,可是很快她就感受到这个男人的语气虽然有些戏谑,似乎却又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于是,有些狐疑地问“你。。。办得到?”
“谁知道呢?”沐耸耸肩,对提莫特微微鞠了一躬,“我还有点事儿要和其他人聊聊,就不奉陪了,祝你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哎?”提莫特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稍稍愣了一下,而沐,此时已经走进了会场的中央,与其他人攀谈起来。提莫特望着他的背影,秀眉一拧,故作神秘,狗胆包天,自不量力,她立马给那个狂妄的男人打上了这些标签。不过。。。为什么,在心里的最深处,她的直觉却告诉她,这个男人或许能做到。她嗅着手里的玫瑰,不由得有些出神。
直到他的老哥端着一杯酒来到她身边,见她一副彷徨的样子,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唉,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那些庸脂俗粉中发现你的美的。”
提莫特的嘴角弯起了一个微妙的弧度,随手将手里的玫瑰插到了老哥的杯子里。
“老哥啊,你想要找个妹夫的愿望也许就能实现了呢。”
“噗!”库尼亚斯一口酒喷了出来,“你你你说什么?”
“谁知道呢?”提莫特灵巧地一转身,留给老哥一个靓丽的笑容。
佣兵悲歌 第118章:疯狗
冷月苍凉,大漠寒霜。
细沙被风浮动,形成荡漾的波浪。
平滑的湖面,透亮的湖水,粉碎清冷的光,变成碧波银亮。
这是萨兰德苏丹国的一个小村子,在月光下分外宁静平和。
然后,远方传来巨大的震荡。
那方,无数的黄沙在飞扬,夹杂着狂野的吼叫。
马蹄踏踏!
平静的湖面起了波纹,夜色变得阴寒,黄沙预示着硝烟。
那是一伙沙匪。
长枪矛尖沾染着鲜红,眸子透着凶光,同时对着苍天大声嘶吼。
狂野,而凶悍。
扬起的黄沙纷飞,胯下的战马发出嘶鸣。
他们以万军不能挡之势冲进了平静的小镇。
为首的沙匪感觉到了一丝的一样,招手让后方的沙匪停下。
这个村子跟其他村子几乎没有什么两样,但是让沙匪头子感到一丝丝的不安。
有什么奇怪的呢?
没什么奇怪的,一切都平静如常。
他们的马蹄踏踏只造成了湖面的波光,然后……一切平静如常。
他们所过之处,哪里不是血染大地,以及撕心裂肺的哭号。
然后,他看见了靠近湖泊旁边,有一簇篝火。
篝火,围拢着七个人。尽管有些不安,但是他们有着将近四十多人的团伙,而且长枪在手,不过区区七个人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想到此处,他又大喝一声,驱动着战马向着湖边的那簇篝火冲锋。
马蹄踏踏,矛头刺破宁静,发出尖啸。
七人中,有一个人说:“有点吵。”
有一个人说:“村民们就是说的这群人吧?”
有一个人说:“没错了。”
“谁上?”
他提了提自己的战弓。
“我上吧。”一个大胡子擦了擦嘴角的油。
然后他站了起来,如一座山,气势瞬间席卷这方天地,篝火为之闪动。
为首的沙匪化成一道极影,矛尖已经对准了他。
他拿起了一个斧头,面对着冲过来的骑兵。嘴角,翘起一个弧度。
然后,一柄斧头,挟着狂澜怒涛之力甩了出去。
“噗咂!”
那斧头以更快的速度直直的飞了过去,然后直接将为首沙匪的头颅打爆!
灰白脑浆和雪光在瞬间爆射,在月光下烁烁生光,还有丝丝蒸腾的热气。
血柱冲天而起,无头尸首无力的垂下手臂,然后从马上摔了下来。
又是三个斧头,化成飞火流星,直直打爆三个七人中,有一人搭弩,一人拿起战弓。
一只长箭,一只弩箭。
拿起战弓的人,拉弓,鼓起了小山般的肌肉,在奔袭而来的沙匪前屹然不动。
飞沙打在了他的脸上,然后被头发留住。
然后……
弓如霹雳弦惊!
在回弹瞬间,直接爆起一声炸响,震开四周的飞沙。
长箭刺开空气,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啸。
在月光下,如一道银色流光!
“嗤!”
一个沙匪眼中满是嗜血的狂热,然后懵然溃散开来,只留下呆滞。
长箭,直接扎透了他的头颅,箭头带着鲜血与脑浆从后脑突出。
而另一人就省力多了,懒散的看了看面前的杀来的沙匪,将弩箭瞄准。
又或那一瞬间,他眼中的绽放出一道炽热的亮光。
凶狠而犀利,那是雄鹰的杀伐。
如利剑出鞘,如锋刃绽放寒光。
“嗡~”
弩箭从一名沙匪的头颅穿过,射在一堆沙丘上,溅起的飞沙染着血色。
大胡子连斩几人,也兴奋了起来,直接从身后拿出一柄大斧头。
这柄斧子实在是太巨大了,必须用双手才能够掌控他。他对着已经冲过来的沙匪,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劲风拂动着他的胡须,吹散了他的发丝,气势陡然攀升。
他竖起了那柄巨斧,直刺黑夜。
接着双臂青色的虬筋瞬间鼓起,肌肉膨胀。
然后……知道什么叫做毁灭。
这一招叫做晴天霹雳,一道竖直的霹雳。
马,人,铠甲,被斧刃以最直接粗暴的方式劈开!
热气腾腾的血肉浆糊噗哧向着左右溅射。
斧子劈在沙土上,溅起飞扬的黄沙,又在瞬间被一团血色的浆糊所扑下。
大胡子浑身浴血,他呸了一口溅入口中的鲜血。
然后又有两人站了起来,一人拿起一根火棍,对着刺过来的长枪翻滚闪过。
“你们这群家伙会不会用枪啊!”一个黄皮肤壮汉大吼一身,将火棍砸在了沙匪身上,火星四溅。
沙匪被这重重的一下砸的摔下马儿,而黄皮肤壮汉三步起跳,一下子骑在了马背上。
“让老子教教你们长枪怎么用。”
壮汉拿起马背上的备用长枪,挥舞成一个圆圈。
同时,一扯缰绳,马儿嘶鸣向前方冲去,而前面有着三名沙匪的冲锋。
“来!”
矛尖画出圆弧,银亮的枪头直指前方。
杀伐,孤枪与匹马。
纵使,面前千军万马。整呗?”
“整!”
两个男人站了起来,一人看着远方冲过来的沙匪,皱了皱眉头,而另一人只是笑了笑。
但两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咆哮的沙匪,冲刺的战马,支起的长枪面前,非常的轻松。
那种轻松绝对不是装出来的,因为没人能在那肆虐四方的黄沙面前依旧面不改色。
“啧啧啧,你看看,有个家伙明显身子没有伏低,所以才会显得有些摇晃,而且你看那个,长枪都还……”
“闪开了,要刺到了。”
两人对着刺过来的长枪,一人眼中闪动着狂热,而另一人之时露出了微笑。
然后,长枪突出,在那即将血液飞溅之际,一人低下身子,一人侧开身子。
长枪带出的劲风将两人的胸膛和背部刮起了几片碎屑,然后迅速错开。
然后两名沙匪转过马头想再次冲锋时,却发现两人消失了。
“在找我么,宝贝?”一个大脑袋忽然从他的身旁冒了出来,原来他紧紧抓住了马鞍,在马的腰身旁侧挂着。
他打出一拳,将沙匪的左侧脸骨完全粉碎,然后翻身上马,掏出自己的直刃砍刀,大呼一声:“让你们看看我的宝贝!”
马儿鸣啸,发起了冲锋!
而另一人只是沉默的将沙匪的脖子扭断,然后拔出弯刀冲锋。
两人之前的气势并不强烈。但是,此时,人马刀,带着呼啸,竟带来排山倒海的压迫力,面前的沙匪被这股悍杀劲为之一窒!这脆弱的沙匪兵团在打顺风时悍勇无比,但是在遇见尖锐的獠牙面前就缩成卵子,在死了十八个人的时候,众沙匪终于忍不住来自对未知的恐惧,开始溃散了。
因为他们实在是强大得没有的天理,连杀他们十三人不说,自身的损失没有一人死亡。
“阿呸!”大胡子吐出口中的鲜血,甩了甩的头,甩下大团干涸的血疤。
“哎呦我靠,伊洛,你居然还受伤了诶!还亏你是当过国王近卫队!”
“给老子滚!这全是那群沙匪的!”
“切,叶文,赶紧给我看看肋骨,我肋骨好像断了!”
“**!蒙特利你好意思说老子!”
从头至尾都没有动一下的年轻人,这下子终于动了,张嘴是寒霜铺面:“过来吧,我看看。”
他胸膛的十字架在闪闪发光。
蒙特利从马背上下来,扔掉直刃砍刀,大大咧咧坐在叶文旁边。
叶文摸了摸蒙特利坚实的胸膛,皱了皱眉毛,然后一脚踹得蒙特利四脚朝天。
“你屁事都没有。”
蒙特利爬起了,拍下身上沾满细沙干涸的血块讪笑道:“这不是图个心安么?”
叶文看了看四周,又皱了皱眉毛:“哈吉,你过来。”
一个浑身浴血的但从头到尾一直沉默着的壮汉从马背上下来,坐在叶文的旁边。
他脱下染血的铠甲,露出坚硬膨胀的肌肉。
“恩~~~,刚才我注意到你右臂肌肉的以小幅度不规律抽出,同时你的胸膛微鼓,气息不匀,所以才让看一下你,结果你的箭伤果然发作了。”
“你的伤口又被撕裂了,怎么一声也不吭?”
哈吉沉默着不说话,只是一直盯着叶文,火光在他的眼中闪动。
“唉。”叶文叹了一口气,低头给他治疗。把雪覆盖下的格陵兰是所有的诺德人最美的回忆,那是纯洁的、无瑕的,能让诺德战士在最漫长的航海中鼓足勇气,以格陵兰子民的身份面对风浪。许多诺德人在出海前都曾许下诺言:倘若有幸战死,请女武神神将自己的灵魂接入瓦尔格拉神殿。若神殿被更英勇的武士占据,请将自己的灵魂送回格陵兰岛,自己宁做孤魂野鬼,继续在家园飘荡。
那个垂死的诺德皇家侍卫躺在提哈城下的血泊中,看着天空半青半白的雪雾,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和家...真的好像啊...”
两名打扫战场的斯瓦迪亚轻步兵听见了垂死者的低语,拎着剑,用盾谨慎地护住身体,朝这个方向一步步走来。其中一个面相灰瘦的轻步兵心有余悸地问他的同伴:“他已经出了那么多的血,还没有死透么?”
另一名斯瓦迪亚轻步兵高大而又强壮,朝诺德皇家侍卫所在的血泊吐了口浓痰,不偏不倚地呔在垂死者的脸上,而那个诺德皇家侍卫仍一动不动地保持着刚才仰天微笑的表情。“切!胆小鬼!这个混账爬不起来的!走!我们去看看他身上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灰瘦的轻步兵颤颤巍巍朝诺德皇家侍卫的“尸首”边走了几步,然后打量了三秒钟,那死者的面孔上依稀可见的笑容令他不寒而栗。他支支吾吾道:“威斯特,还是,等着......再多来几个人吧......我怕......”
他的同伴威斯特根本不理会那个,径直走到死者的身边,弯下腰,动手掀开残破的锁子甲,在腰间摸索着。灰瘦的轻步兵呆呆地看着,一步也不敢向前。
“安斯不来,这样更好”威斯特看了看懦弱的同伴,心想“这家伙武装到了牙齿,一定有什么好东西,现在都是我一个人的了!”
很快,威斯特搜出了一只放在教堂内的大金杯,他坐在地上,贪婪地打量着金杯的光泽:“真她妈的是个好东西!足够顶老子半辈子的军饷了!”
“啊~~~~~~”灰瘦的轻步兵安斯突然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后面!后面!”
威斯特猛然回头,只见一张满是血污的脸朝他笑,那脸上浓密的的大胡子间,还夹着某个斯瓦迪亚骑士的手指。胡子上的嘴轻轻用诺德语说道:“既然来了,就留下吧!”
威斯特大惊失色,刚想闪人,一柄埋在尸首与碎肉间的日耳曼剑猛然撩起,像毒蛇一般刺向士兵的喉咙!好在多年的战场经验救了他,他一个野猪打滚式坐地侧挺,堪堪让过了犀利的剑芒,却在威斯特右臂上留下了深深的一记壕沟,鲜血像溪流一般猛然从创口出喷溅而出。突然惊吓之下,威斯特根本提不起挥剑反抗的心思,一边捂着伤口翻滚逃命,一边大叫道:“快快来人啊!我,我不行.....呃呃......啊”。
四五个士兵闻风赶到,只见灰瘦的安斯徒劳的想把两人分开,但诺德皇家侍卫铁铸一样的手臂死死扣着威斯特的喉咙,那可怜的威斯特已经不能喘不一口完整的新鲜空气了,脸色涨的紫青而又可怕。士兵们一拥而上,战剑、灰木枪、行军锄在诺德皇家侍卫身上凿下了数不清的致命伤痕,但那个诺德皇家侍卫一直在大笑着,仿佛有什么天大的喜事。可那笑声最终还是越来越微弱,直到化为近乎乌有的残片。这时砍红了眼的斯瓦迪亚士兵们才发现,被紧紧锁喉的轻步兵威斯特早已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见证了什么不可思议。
诺德皇家侍卫的上下嘴唇轻轻碰了碰,便垂下了头颅,和锁子甲一般残破的身躯再也不能使出那恐怖的气力了。
“你住在提哈,懂诺德语吧!他在说什么?”一个小队长模样的斯瓦迪亚军士问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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