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悲歌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四个人的事
也许为了寄托对妻子的哀思还是这么着,澳芒多爵士不仅没有再续弦,而且特别宠爱这个女儿,简直把她当成了公主再培养。后来,他的女儿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并且从父亲手里接过所有的家务,代替去世的母亲把家里操持地有模有样,并且野心勃勃地与各种商人接触,醉心于一点点扩大着的家产。
这位父亲看着女儿忙碌的样子,满心都是温馨的感觉,这场景,简直和妻子在世的时候一模一样。当然,他的确很想帮忙,可是他自己只是个武夫而已,什么都不懂,只有当女儿需要他头衔的时候,才乐呵呵地跑过去撑场子。所以,穷极无聊的他很快就拾起了一个在当骑士时养成的老爱好,狩猎。既然不能帮上忙,那弄点野味补贴家用也不错,至少澳芒多是这么想的。
不过,听说最近女儿在和罗登-罗斯的人谈生意,好像是个大商行来着,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吃亏。。。就这么一边开心,一边担心着,家门已经在眼前了。他掏出钥匙,一边开着锁,一边喊道“卡妮娜,我回来了,今天运气不错,打到了好些松鸡,我这就给你炖。。。”
咔哒,大门打开,可是屋子里黑黢黢的一片,别说壁炉了,连蜡烛都没点起来。
“奇怪。。。”澳芒多将猎物放了下来,在屋里转了一圈,真的是一个人人都没有,连女儿雇佣的老管家都不在。
“真是奇了怪了啊。。。”澳芒多纳闷地摸了摸下巴,“怎么还没回来?”
汉莫斯觉得,老头子绝对是疯了,连骑士老爷都不敢贸然进入罗多克的丛林,他竟然带着自己一股脑地钻了进去,斯瓦迪亚或者说卡拉德大军第一次在罗多克的土地上的败北就是在森林里,然后在之后的数十年里,这头凶恶的猛兽已经吞噬了成千上万的芮尔典人的生命,直到现在,斯瓦迪亚的士兵们依然谈“林”色变。
而这个老东西居然直挺挺地走了进去,还专朝有亮光的地方走,那轻松的样子与其说是进入死地,不如说更像是郊游踏青。他们身上穿的是罗多克人的衣服不假,可是要走的路也不短,只要中间出了一点纰漏,他们就死的挺挺的了,而且,汉莫斯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因为,他他娘的不会罗多克语!
“喂,老头子。。。”汉莫斯紧紧地跟在老头子的背后,战战兢兢地问“你确定不会有事儿吗?噗。。。”
“闭嘴吧,小子,你特么都问了几十遍了。”老头子一肘子顶在汉莫斯的肚子上,看样子是烦透了,“老子现在正式警告你,接下来在我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不许开口,明白吗?”
“明。。。”
“嗯?”
汉莫斯赶忙双手捂住嘴巴,沉默地点点头。
随着老兵步伐逐渐加快,眼前的光点越来越明亮,最终勾勒出一团篝火的样子。汉莫斯屏住呼吸,紧张地握了握手中的矛刃,会在半夜的森林中点篝火的,只有罗多克人。
“站住。”果然一个低沉的声音喊住了他们,汉莫斯四下看了看,却找不到那个人的声影。很快,那个声音再次响起,“你们是谁!”
听不懂,是罗多克语,汉莫斯咽了口唾沫,却依然遵照老兵的指示没有作声。不过,他觉得,现在嗓子里干的厉害,就算能开口,估计也说不出什么来。
“别打,自己人。”
闻声,汉莫斯惊讶地将视线投向前方,他怎么也想象不到,一口倍儿溜的带着方言口音的罗多克语从老头子嘴里蹦了出来,“俺是莫兰村的奥多姆,背后那憨货是我手下的大头兵,都是南方军的。”
“南方的?”估计是听到了南罗多克口音放下了戒心,汉莫斯左边的树丛一阵窸窣之后,钻出来一个矮小,但是精壮的汉子。
矮小汉子盘问道“南方军?你们不是在亚伦打芮尔典佬吗,怎么跑这儿来了?”不过,他的声音里已经没有了警惕和敌意,反而带上了点好奇。
“有条大鱼跑出来咧,杀了俺三个人,俺这不带着剩下的人追杀过来了嘛。”说着,他拿大拇指向后指了指汉莫斯,“哦,对了,你们有没有看到他。”
“好汉子。”那矮小男人赞了一句,不过还是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们没看到芮尔典人,不过他应该往北跑了,虽然艰难,但只要翻过山,就是他们的地盘。”
“好滴,谢谢,俺这就去追。”说着,老兵便转身准备离开,而汉莫斯也松了口气,这一关算是过去了。
“等下。”两人拔腿欲走,那矮小汉子的声音有传来过来,汉莫斯好不容易放下的心一下子又提溜到嗓子眼。
“有事嘛?”依然是倍儿溜的南罗多克语。
“追这么远,挺辛苦吧,”那汉子两步追了上来,“来,我这儿有点干粮你们带上,争取把那条大鱼抓回来。”
“感激不尽。”老兵躬躬身子,接过矮小汉子手上的军粮,很有老大派头的抗在汉莫斯身上,冲着篝火挥挥手,这才转身离去。两人一路无言地闷着头往前走,直到那点篝火再也看不见了,汉莫斯才靠着一颗大树溜到地上。
“握草,吓死我了,吓死我了,还以为死定了。。。”
“戚,怂得跟个娘们似得,”老头子嗤笑一声,“赶紧的,手底下摸摸,捡几根干柴来。”
汉莫斯不想动,真就伸手摸了摸,掰了两根树枝顺着老头子的声音扔了过去。
佣兵悲歌 第142章
“md,一个懒鬼。”老头子一边嘟嘟囔囔地咒骂着,一边捡拾着地面的落叶。他小心翼翼地将他们用手掌捧成堆,然后将手伸进战袍去掏什么东西,然后,汉莫斯就听到石头相撞的声音,然后老头的双手间随着撞击声突然暴起一蓬火花,火花落入了叶子之中,迅速腾起一小团橘黄色的火苗。老头子将这堆叶子捧在手里,小心翼翼地吹了吹,看到火苗逐渐变得旺盛,才把它重新放回地上,然后,又往里面添了一点叶子,让火苗变成真正的火焰,然后,这才将汉莫斯扔过来的树枝推到火焰底部。
愣愣地看完老头子做完这一切,汉莫斯发出第一声感慨,“老头子,你的装备还真齐全。”
老头子白了他一眼,没说话,从四周搜罗了一些枯枝落叶填进火里,然后才缓缓开口道“听好了,小子,在野外生存,火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在丛林里。”看着越烧越旺的火焰,他从不远处的灌木上撇下两根带叉的树枝,插在火堆旁边,然后解下脑袋上的锅盔,将固定用的系绳系在一根比较直的树枝上,然后倒吊在火堆上面,然后冲汉莫斯招招手,“小子,那个罗多克人给的粮食呢?”
第一次发现头盔还能这么用,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哦,在这呢。”
他从肩膀上解下军粮袋子,隔着篝火扔了过去。老兵一把接住,打开袋子口瞅了瞅,不是麦子,而是一种没见过的粮食。他抓了一把,然后缓缓松开手,让谷粒慢慢洒下,就着篝火的光芒,谷子也散发出一种诱人的金色,老兵看清楚了,这是一种奇特的,三角形的果实,不过早年种田的经验告诉他,这东西们应该和麦子一样,是一种粮食,既然和麦子一样,那吃法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麦粥么,谁都会煮。
老兵朝汉莫斯挥挥手,“水带。”
噗,一个皮囊子被扔了过来,老兵一伸手,稳稳接住,费力拔去软木塞,往锅盔里倒了些水,然后抓了两把不知名的谷子一同扔了进去,接着捡起一根刚掰的树枝,将断口凑在鼻子下闻了闻,确认无毒以后,快速地剥去树皮,然后塞到不知名的粥里搅和起来。
如果是麦子的话,随着不停的搅拌,谷粒会逐渐分解,而粥变得粘稠,一锅好粥的要点就在于这个搅拌,搅拌的时间和速度要敲到好处,让谷粒充分融入水中,让粥变得厚实,而谷粒又不能太散,保证粥有一定的嚼头。
可是,不知道是水加少了还是怎么着,锅盔里的水都要烧干了,而那种新粮食还没有一点融化的意思。不过,煮了以后的谷粒显得更加饱满,金黄的色泽不由得让人食指大动。
汉莫斯咕咚一声咽了口唾沫,眼巴巴地看着头盔里头,虽然他走之前吃了块半生不熟的马肉,但见到食物,肚子不争气地又雷鸣一般响了起来。
“md,馋鬼。”老兵又白了他一眼,伸手在锅里抓了一小撮,放进嘴里细细咀嚼起来。嗯,的确是粮食,跟麦子差别很大,不过糯糯的,蛮有嚼头,嚼着嚼着还有一种清甜散发出来,不错,好东西。
看着火光下老兵享受的表情,汉莫斯小心翼翼地问,“老头子,怎么样?”
老兵睁开眼睛,点点头“好粮食,吃吧。要是以后还有机会种田,这种粮食我一定要多种一点。”
“有这么好吃?”汉莫斯半信半疑地也抓了一把塞进嘴里,嚼了嚼,然后毫不犹豫又抓了一大把。
“md,混球,给老子留点!”
战争的初衷,往往就是为了生存,而生存的必要条件就是食物。这一场因为一头盔粮食引起的战争,最终以老兵在汉莫斯脑袋上狠狠抽了两下才算告终,而为此,他又不得不多付出了一把粮食。
好不容易解决了肚子问题,汉莫斯整个人都放松下来,靠着一刻大树意犹未尽地咂着嘴,而现在,他也有功夫想点别的事情。
“哎,老头子,你的罗多克话挺6啊,跟谁学的?”
“一个罗多克俘虏,”老兵在头盔里烧了些热水,现在正一点点地喝着,“老子以前年轻力壮的时候当过一段时间的狱卒,每天我多给那家伙半片面包,他就教我罗多克话。噢,那人的名字就是奥多姆,来自南罗多克的莫兰村。”
“所以,你就顶着这个名字骗了罗多克人几十年?”汉莫斯有些明白这个老头子怎么活下来的了,不过,他很快又担心起来,“你骗了这么久了,会不会暴露啊。”
“放心,这个名字还是蛮讲究的。”老兵嘿嘿一笑“莫兰村我问过,据说是南罗多克那边山里头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子,几户人而已,本国都很少有人知道这个村子,至于奥多姆这个名字。。。”他拉了拉领口,想要放松一下,“每十个罗多克人里,就有一个叫这名儿,真特么没创意。不过,配上我这地道的口音,还有似是而非的身份,倒是从来没有人怀疑过我。有一次我混进一个领主的部队十多天,都没人识破。”说到这里,老兵就像是吹嘘自己英勇战绩的将军一样,骄傲地挺挺胸。
“啊,那太好了。”汉莫斯总算是放心了,眼珠子一转,道“要不,老头子,你也教我两句?”
“行啊,”老头子拍拍大腿,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来,我们先从最基本的音节开始,把舌头卷起来,发啊。。。。”距离继位大典还有一个星期时间,按照斯瓦迪亚加冕仪式的流程,在典礼之前,国王的继承人必须带着骑士们巡视自己的王国一圈,就像狮子巡视自己的领地一样,象征着对这片土地的合法统治。一般情况下,这段旅程长达一年,而且,对王位有异议的叛逆都会借此机会进行刺杀,所以,对于继承人来说,这也是一趟武力宣誓之旅,更是一段豁出性命的考验。
不过,考虑道现在情况特殊,而且,艾索娜的王国总共也就乌克斯豪尔,诺玛,温科德堡以及叶瑞阁四片领地而已,还都在一块,再怎么磨蹭四五也该走完了。再加上最近沐在城外的告示牌上发布了一大堆扫荡流寇的任务,以至于乌克斯豪尔周边只要每一个能藏人的地方都被清扫地寸草不生,要不是商人下重手惩治了几个打算浑水摸鱼的小佣兵团,估计他们连普通平民都不会放过。所以,此时的乌克斯豪尔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空前良好,对于艾索娜来说,这段巡游和和饭后的溜腿区别也不大。
当艾索娜接到安排以后,深深地叹了口气。在她的想象中,继位之前的巡游将会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旅程,每到一个城市,都会碰到成群结对的刺客刺杀,受到异议贵族的刁难,在路上,还会碰到凶残嗜血的劫匪,顺便牵连出一个叛国阴谋之类的,啊,光想象就热血沸腾啊。当她向沐抱怨时,却是被迎面泼了一盆冷水,“握草,这国王得有多不得人心才能把巡游搞成这个鬼样子!”
不过,话是这么说啦,但是因为巡游和大典带来的工作确一点都没少,整个市政厅都忙的团团转,法提斯等指挥官们全都带着部队出动了,前往各个领地镇守,雅米拉作为使者去了罗多克,就连刚刚招募的卡妮娜也带着侍从去联系商队,准备宴会的资材。她将目光投向窗外,约克刚好带着一队人马全副武装的地跑过去,他们正在做武装拉练,不过这个武装已经不是之前的链甲了,而是更加沉重的无袖板甲。而她的另一支近卫军公主军,作为跟随公主出巡的卫队,正在城外艰苦地练习着马,作为骑士之国的近卫军,不会骑马又怎么行?不过,公主殿下也亲自到现场去看过,只是,那画面实在是太美,她不打算看第二次。
所有人都在辛勤的工作着,匆匆而过的官员,扯着嗓子叫卖的小贩,还有喧嚣不停的佣兵,这都让公主殿下再次感受到了活力。只是,在如此和谐的场景中,却总有一个混蛋显得格格不入,她那个该死的辅政官,这都日上三竿了,居然还没来上班!
她愤愤然丢下羽毛笔,这种懒惰的风气决不能助长,必须把他揪过来履行职责!
走出办公室,上到三层,这里原本是城堡里的客房,现在改造成高级官员的宿舍。她气冲冲地走到沐的方面边上,还没来得及拿门板撒气,就听见门内传来沐高谈阔论的声音,“听着,这件事儿必须万无一失,哪怕损失点利润也在所不惜。在一个星期内,我要你们散布到全斯瓦迪亚的酒馆,一个月内,我要所有的芮尔典人都知道这个事情,半年之内,这个话题要火遍维吉亚与萨兰德的大街小巷,一年之内,我要让整个大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明白,嘿嘿,”门内又传来一个狡诈的笑声,“我们办事儿,请您放心。况且,这东西可是咱发大财的机会,就算你不吩咐,我们也会把它传到大陆的每一个角落。不过,您说真的,以后还有?”
“放心,肯定的。”
闻言,艾索娜急了,一脚踹开房门,正好看到沐将一场面一度十分尴尬,沐看了看怒气冲冲的公主殿下,又看了看手中的册子,恍然大悟,赶忙道“公主殿下,我想这是一个误会。”
“误会什么,难得我这么信任你,你居然背叛我?”艾索娜愤怒地劈手夺过两人之间的册子,“说吧,你是谁的手下,哈劳斯?不不,你是葛瑞福斯的人对不对?”
沐苦笑着叹了口气,“您真的误会了,”说着,指了指公主手中的册子“不信,你打开看看就知道。”
“正好,”艾索娜气鼓鼓地翻开书页“我也看看你到底打算偷出去什么情报。”
不过只看了一眼,她的脸就通红成了一片,“这。。。这是什么啊?”因为,在册子的扉页上,写着一行大大的标题,《公主复仇记(十四)》,当然,虽然她这么问了,但其实不用翻就知道这里面写了什么。
沐轻咳了两声,有些尴尬地解释道,“为了宣传您统治的合法性,同时提升您的威望,公主殿下。”
相信我,阅读以自己为主角的故事,绝对不是什么美妙的体验,尤其是作者将你打扮得面目全非的时候。艾索娜轻轻咽了口唾沫,忍着强烈的尴尬感觉,开始阅读这本书,只不过一小册还没读完,她就捧着脸蹲在了地上。天哪,那个女人真的是我吗?容貌秀美身材挺拔就不说了,她觉得自己还当得起,可是这个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三句话不离职责,五句话不离义务,开口正义,闭口国家,善良贤淑,光辉照人,似乎每一天不做点好事就心里不痛快似得女人怎么那么陌生呢?
你看看,这本册子写的是乌克斯豪尔攻城战的事儿。文中自己就是一个正直的统帅,每一次攻城都差点成功,但每次佣兵们都贪婪地加价,加价,再加价,导致公主精心策划的大好局势付诸东流,不仅如此,他们一个二个还和大爷一样,不停地羞辱公主,但为了顾全大局,公主一再忍让,最终,在忍无可忍之际爆发,将那些邪恶的佣兵驱逐了出去,而自己,在第二天,怀着必胜的决心,带着最后追随自己的骑士,向那高不可攀的城墙发动了进攻。她坚毅的精神感动了城墙上的守军,纷纷倒戈卸甲来降,天堑就此化为坦途,最终将伪王的将军格鲁恩沃德伯爵堵在了内城里面。没错,就是格鲁恩沃德,完全不顾此时他已远在格鲁恩沃德堡的事实。当然,仁慈的公主殿下在格鲁恩沃德狼狈地让出内城以后放了他和他的部下一马,从而避免了更多的杀戮。
“这。。。这真的是我指挥的乌克斯豪尔战役?”
“毫无疑问。”沐回答道。
“可是,好像不是这样的吧,”至于那极度羞耻的台词她已经不想再理会了“明明是你设计让那群佣兵白白送死,怎么这里他们就成恶棍了?奥特兰芝和烽灰也是你之前就策反的,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吧?还有,格鲁恩沃德也不再城内不是吗,更何况也不是他们主动投降,而是被我的书信劝降的。”
“这都是小事情,小事情。”沐无所谓地挥挥手,从公主手中拿过那本册子,递到那个老头手上,“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放心吧,老板,我办事儿可从来没出过岔子,与其担心我,不如多担心一下刚入行的那帮年轻人吧。”那老头也是人精,很快就明白过来,老板这是下逐客令了,于是分别向沐和艾索娜躬身行礼,抓过放在墙角的一件琴一样的物事,恭敬地退了出去。
“这位。。。老先生是谁?”艾索娜看着那个猥琐的背影,好奇地问道。
“吟游诗人,”沐解释道“罗登-罗斯雇佣的,以前专门给我们的产品打广告。”
佣兵悲歌 第143章:微妙
噢?”公主殿下来了兴趣,“你不是捯饬商队的吗,还用得着做广告?”
“别提了,我在各个城市也有不少产业的好么?”沐有些无奈地摸了摸鼻子,“而且,这也不是我的主意,而是我爷爷的,小时候爸妈当故事讲给我听的。”
“原来是罗斯伯爵,”艾索娜想了想很快就对上了号,当年沐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的身世,而接受了王室教育的公主自然很快就将他和历史上的那个人物对上了号。罗斯伯爵,原名罗登,是罗多克开拓贵族的后裔,他的领地不是很大,只是一座无名山头上不大的庄园而已,而在继承父亲的爵位时,也只是个普通的男爵。不过,老罗登在种植玫瑰方面很有一手,庄园里出产的玫瑰无论是外形还是香气都很优秀,很快,这座庄园就以香水,精油,剑油,花茶,干花饰品等一切与玫瑰有关的产品名声大噪,风靡在大小贵族之间。庄园最鼎盛的时期,那里的玫瑰精油甚至有液体黄金之称,甚至被追捧到有价无市的地步。因此,他的领地被人们称为罗斯岭。
最让艾索娜钦佩的是这位领主对王室的忠诚。那时候,正是艾索娜的曾祖父,也就是卡拉德帝国末代皇帝,在位时期,那时候的帝国已经风雨飘摇,人民叫苦连天,军队疲惫不堪,领主各怀鬼胎,正处在了分裂的边缘,没有人看好这个帝国的未来。
然而就在这个微妙的时刻,作为罗多克地区领主的罗登居然主动向皇帝宣誓效忠,这一忠义举动获得了皇帝的赞赏,将他册封为伯爵,并赐予姓氏-罗斯以示奖赏。
在卡拉迪亚大陆上,姓氏是个很宝贵的东西,它相当于一个荣誉勋章,忠实地反映着所有者这一生中最辉煌的功绩,比如冈定-海瑞布雷克斯的姓氏海瑞布雷克斯,在古诺德语中,就是伟大的战士的意思,算得上是诺德民族最崇高的姓氏了。不过,姓氏的稀罕在于,和家徽不同,现在的姓氏不能继承。
不过据说在斯瓦迪亚帝国初期,姓氏和家徽是一同被册封的,一个姓氏代表一个家族,可以传承。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跟随狮心王建立帝国的勋臣们逐渐死去,而他们的后代都不怎么成气候,有的甚至忘记了当年的情谊,向皇帝陛下举起反旗。皇帝在平灭了几家叛乱以后逐渐心灰意冷,觉得不能让这些不成器的后辈侮辱当年并肩作战的老伙计,于是下令,取消了姓氏的继承权,只留下家徽,算是顾念他们父辈当年的功绩。
不过,随着卡拉德帝国的建立,同样为了表彰一同作战的勋臣们,萨拉查一世重新随着家徽赐予了一种可以继承的姓氏,即家名,以彰显开国元勋的荣耀。只是,这家名开始是一种荣誉,最终却成为了诅咒。在帝国漫长的历史中,出现了无数次大大小小的叛乱,而有家名的贵族们无疑成为叛军优先清缴的目标。于是,几百年下来,这些家族逐渐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中,最终,只剩下当年的卡拉德皇室,卡拉迪瑞亚。。。哦,不,现在该叫做斯瓦迪瑞亚了。
“当时的罗斯伯爵做了些什么?”艾索娜好奇地问。
“当年,为了推销他的香水和精油,爷爷他搜罗了一大批吟游诗人,付给他们工资,并让他们在出去表演的时候往身上撒些香水。”沐从桌上拿起已经凉掉的茶水,猛灌了一口,被涩得直咧嘴,“后来,观看表演的小姐,太太们闻到独特的花香,自然就会询问,这时候,诗人就把香水拿出来进行推销,也就是靠着这批吟游诗人,爷爷的玫瑰花才能家喻户晓。”
“原来如此,”艾索娜笑道,“果然,你爷爷和你一样,满脑子主意呢。”
“多谢您的称赞,”沐微微一躬身,那老诗人来的很早,而作为一名资深诗人,在故事的修辞方面和沐讨论了很久,所以这时候沐还没吃早饭,肚子早就轰鸣不已了“那么我可以离开了么,您放心,我很快就会出现在您的办公室。”“原来如此,”艾索娜笑道,“果然,你爷爷和你一样,满脑子主意呢。”
“多谢您的称赞,”沐微微一躬身,那老诗人来的很早,而作为一名资深诗人,在故事的修辞方面和沐讨论了很久,所以这时候沐还没吃早饭,肚子早就轰鸣不已了“那么我可以离开了么,您放心,我很快就会出现在您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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