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精分情人
作者:精分柚子茶
现代 重生 面瘫淡定攻X精分坚韧受年下 养成 生子 HE
重生之精分情人 分卷阅读1
重生之精分情人
作者:精分柚子茶
傅恒默,咱们的成(bei)功(can)人士傅少校——
有钱有势有权,有房有车有情人(?)还有情人给他生下的儿子(!)
可谓人(jia)生(xiang)圆(chong)满(chong)
可惜他死了,被自己唯一的情人季言“害死”了。
意外重生,十三岁的农家少年身体里却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军人灵魂,一场火车事故,顾璇(傅恒默)重新来到了季言的身边,却只能——
死(wei)缠(bi)烂(li)打(you)当他的小表弟。
当不再是交身不交心的傅恒默,而是每天和季言相看两厌(?),但又看着季言辛苦挣钱养家、努力活着的顾璇后——
他决定“整(chong)死(ni)”季言!
第1章 傅少校“殉职”
鲜有闲杂人等来往的军区大院内,连鸟雀都很少,远离森严的办公区,家属区某幢大楼最顶楼的窗帘被人“哗啦”的拉开了大半,清晨微弱的白光一下子投射进来,照亮了这间卧室。
傅恒默裸着上半身站在窗前,结实的小腹显而易见,他留着一头清爽的黑色短发,身高将近一米九,宽肩,紧腰,长腿,英俊挺拔,一副天生的军人架子,骨子里也透露着正气。
他回眸,往床铺方向简单的扫了一眼,一双深沉似海的眸子,此时此刻,正跳动着一丝不悦。
于是,傅恒默只好慢慢靠近那床上半裸着身子,睡得正香的男子。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同样身为一个军人,季言可不比傅恒默的自觉性,他的脑中完全没有什么生物钟的概念,察觉到来自傅恒默身上压迫的气息,他的眼皮动了动,可就是不肯睁开,还是赖在床上。
傅恒默的不悦更甚,俯下身去,略带惩罚性的咬了咬季言的耳朵,他不醒,又在他的嘴唇上啃了几口,他还是不醒。
用力一把扯过被子,傅恒默二话不说直接扔下床去,于是床上就只剩下光溜溜,惨兮兮的季言了,傅恒默身为少校,部队里什么样的魔鬼训练没见过,对于一个懒散的下属,就算是直接踹下床,命令他用自己的身体擦地也不为过。
不过,对方是季言,那就另当别论了。
入秋时节,早晨总是带有几分秋寒,季言稍稍打了个寒颤,极不情愿的睁开双眼,说时迟那时快,他抓起手边的枕头就朝傅恒默狠狠砸了过去。
准确无误的接住了枕头,傅恒默就料到了季言会是这种反应。
被迫醒过来的人儿,有时候耍小性子耍得像个女人,傅恒默也曾认真的问过他一句:“你确定自己不是女人?”
接下来季言会回什么,鬼都晓得,不是一通骂骂咧咧,就是干脆不理他。
傅少校懒得计较,认定季言有严重的低血压,起床气太重。
被吵醒的季言再无睡意,望着地面上的衣服,又是随手抓起一把就胡乱的往身上套,穿得乱七八糟,每每都让傅恒默侧目,他指了指放在一旁沙发上的少校军服,那肩头上的两杠一星尤其扎眼,也每次都要刺激季言这种无名小卒。
“帮我穿。”
这纯属傅恒默的一时兴起,他就想看看邋遢成性季言,是否也会像女人一般,会干些替自己心爱的男人穿衣打领带的事?
“你手断了么?”
季言昨晚被傅恒默折腾了一夜,自己的腰都酸痛不已,结果傅恒默好手好脚的,却……季言只当是他脑子进水了。
傅恒默的眼中波澜不惊,默默的自行穿衣,他这个小自己六七岁的情人就是如此,他们也相处了四五年,他都习以为常了。
傅恒默从少年时期便是在军队中度过,军衔一路高升,打击国内恐怖份子,去边境狙击毒贩或是打击外国间谍,他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
受着军人的铁血教育,傅恒默二十四年的生活一向自律单调,他的酒量不错,可不出意外,平时恪守军规,烟酒不沾,背地里见不得光的情妇更是没有,和老一辈的军痞们完全不同,直到他遇见了季言。
那时,他正领着一只特种部队在欧洲西部的大森林进行体能和生存训练,还以为季言是个出逃的新兵,枪法一流的傅少校一枪正中他的膝盖,季言被捕。
“你个老男人脑子被驴踢了,抓我干嘛?”
军队中的傅少校,一向都是新兵只能仰望的存在,谁都没想到十七八岁的季言张口就骂,一个个的全都傻了眼。
“……”傅恒默皱眉,开始仔细的打量季言。
季言的肤色很白,就算现在是顶着一头乱蓬蓬的鸡窝头,衣服上泥迹斑驳,狼狈不堪的模样,却也能让人一眼就瞧出他是个美人。细长的丹凤眼,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打上了一层阴影,高挺的鼻梁下是两瓣薄唇,尤其是他的眼睛很黑很亮,看谁都泛着攻击性的寒光。
其他几个陪同在傅恒默身边少尉军官们,也不禁暗暗感概:有副好皮囊真是不一样,连生气也这么好看。
“看什么看?他妈的快放开我,你们这群恶心的同性恋!”季言始终对他们充满敌意。
军队里常年没女人,士兵们难免要发泄,一个队的人同时遛鸟,比比看谁的大,谁尿的远那都是常事,看对了眼更来劲的就会互撸,至于男人和男人之间的那些荒唐的荤段子,傅恒默也没少听过,早就见怪不怪了。
傅恒默没有生气,但他想了想,必须给季言一点惩罚,不重不轻,却特别的。
“我不是同性恋,不过我想上你。”
傅少校说一不二,也并不忌讳此事,他强迫了季言,两人就是这么突然的发生了关系。
季言的身份是傅恒默后来才知道的,欧美一家秘密研究所设在西部森林附近,里面的成教授是个难得的东方人,和季言算是远房亲戚,几年前季言的父母遭遇空难,他只好暂时收留季言。不过这小子身上痞气太重,好的不学尽学坏的,又十分鬼机灵,闹得研究所不得安生,所以成教授希望季言能进部队好好磨练。
靠着这一层关系,季言成了傅恒默的下属,年深日久,更成了傅恒默的情人。
结果没谈恋爱,更没结婚的傅少校有了他人生中第一个小情人,虽说是个男的。
他也曾想着再找几个女人试试看,可他嫌麻烦,女人在他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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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个麻烦的生物,动不动就争风吃醋,你还得靠大把的金钱供着她们,满足她们的虚荣心,又或者说……他觉得季言挺好的。
季言挺好。
每次抱过他,傅恒默就是这种感觉,所以他也不介意让季言成为他唯一的情人,现在看来,也确实如此。
穿好衣服,季言可不想再和傅恒默共处一室,一把打开主卧室的房门,就见到了怀抱着一个棕色大熊的傅安,四岁大的小屁孩赤着小脚丫,奶声奶气的唤道。
“爸爸,我饿了。”
“我不是你爸,你爸是我身后的人渣!”
说完,季言直接无视他,径自往客厅走去,他讨厌小孩子,哭哭啼啼的小孩子特闹心。
“……”被吼过的傅安眨了眨眼,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好似下一秒就真的要滴出泪来。
傅恒默无奈,走过去揉了揉傅安的小脑袋,他的头发和季言一样,都是柔柔软软的,摸着很舒服很安心:“乖,小安。”
傅安,他和季言的亲生儿子,有段时间,傅恒默真的难以相信这个事实,天知道季言的体质有多特异,竟然真的怀孕还顺利产子了。
对此,傅恒默特意抽空找成教授谈了谈,可疯狂沉溺于实验的成教授,显然没心思回答这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傅恒默也不想自讨没趣,再也没上门打扰了。
他总结下来,科学家都是疯子,少打交道为好。
意外有了儿子,傅少校只好带着季言和傅安,搬到了军区大院。
现在这个年代,但凡能住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政府高官,或是开国元勋的子嗣,养着的**都是一群军政界,商界,黑白两道通吃的主。n市这里还好,换作是北京军区大院出来的,市长都要点头哈腰,乖乖让路。
少校的早餐早点有专人专门送过来,季言填饱肚子之后乐得清闲,常常是大腿翘二腿的靠在沙发上浏览着最新的都市晨报,从来懒得管傅安,所以既然这个“母亲”不负责,作为父亲的傅恒默总是要费心照料着自己的儿子。
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喂奶粉,换尿布,拍奶嗝,半夜哄着孩子入睡,教他走路,说话,认字……
一个再如何糟糕的性子也会被磨平,更何况是原本就沉着冷静的傅恒默,如今他的容忍度极强,也因此很能包容嘴巴超臭,脾气暴躁,没有人情味,集万千缺点于一身的季言了。
傅安,即“福安”,季言几乎没给过这孩子什么关爱,独独在生下他之后,近乎虚脱的取了这个名字。
傅恒默觉得念得顺口,轻笑而过,算是应允了这个名字。
但往后傅安的人生还很长,傅恒默想着要是季言再这样不理不睬,不管不顾,自己该考虑找个听话一点的情人,又或是一个女人,当名义上贤惠明理,懂得分寸知进退的老婆。
至于这个交身不交心的季言……
“季言,如果我哪天死了,你会不会为我哭?”
今天一早醒来,傅恒默就有些不安,这次又要去执行危险任务,也说不明是出于什么心理,在门口的他顿住了,回头远远望着季言。
季言愣了愣,然后立马垂下头,似乎不想对他对视,碎碎的刘海盖下来,遮住了季言漂亮的眉目,他拿出红酒倒了一杯,这个年代,法国进口的红酒还比较贵,可有钱有势的傅少校买得起。
“你发什么神经?言情剧看多了?我不记得你有这方面的兴趣。”背对着傅恒默,季言随意晃了晃杯中的红色液体,眸光凝在上面,有些出了神。
而后季言转念一想,又想到了什么:“放心,祸害活千年,像你这种高级别的大军官命大得很,危险来了,多是牺牲下属的。”
傅恒默皱眉,走过来一把夺过了酒杯,一饮而尽,只一瞬,季言的眼里掠过一丝不可抑制的震惊……
傅恒默觉得奇怪,倒也没多想,淡淡道:“一大早喝什么酒,你酒量不好,酒品更是……算了,这次行动我除掉了你的名字,你就乖乖在家里看着小安。”
“……”季言难得没有开口反驳,傅恒默心情一下子愉悦许多,临走时又亲了亲自己的小情人。
有时候,季言不开口说话,倒是挺可爱。
这一去,傅恒默没想到自己会真的回不来了,而且回不来的最大原因是季言。
侦察兵和狙击手全部撤离,其他士兵和支援的警官们也护着几大军官到了安全区,一片火海之中,杂物倾塌,只剩下暂时被困住的傅恒默和季言,不过,火势之大,只能活一人。
“你疯了!”
傅恒默很生气,紧紧搂着季言,根本没想到季言会不服从命令,私自行动。
季言一把推开了傅恒默,用力之大,好像是用尽了一生的力气,他的声音也是冰冷而绝望的:“我是疯了,如果不是遇见你,我的人生也不会这样……”
被重重推开的傅恒默,倒了下去,全身突然无法动弹,四肢逐渐麻痹,傅恒默怀疑自己是被人事先下了肌肉麻痹之类的药物,再结合这么碰巧出现在这里的季言,他想到了那杯红酒,顿时恍然大悟。
“是不是……只有…只有你死了,我才能解脱啊?”
傅恒默看着季言充满恨意的眼,一瞬间,心头闷痛难当。
已经没有力气开口,傅恒默艰难的动着唇瓣,心里面很想问他一句: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从季言是新兵蛋蛋时,自己就格外留心照顾他,也不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后来正式确认了情人关系,季言的衣食住行自己也全权负责,像这个年代,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低下,若不是靠着自己,季言顶多只能在军中混吃混喝几年,然后退伍回家种田去了。
可是为了自保,为了让自己死,这个人居然头也不回的跑了……
呵,傅恒默自嘲的笑笑,现在想想,自己真是自以为是过头了。
原来这一辈子,季言从未回头看过自己一眼,直到死亡。
翌日,都市晨报上的军事新闻占了头条,黑色大字的标题格外醒目:特种部队傅恒默少校光荣殉职。
养军千日,用军一时,每一位士兵在执行任务之前,都会留下早已备好的遗书,傅恒默傅少校也不例外。
军官们查阅他的遗书内容时,一字一句写得谨慎详细,为国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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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并肩作战的战友都交代了许多,唯有最后一行,寥寥几言——
季言不愿当军人,不想养傅安,更不爱我,所以放他走吧。
第2章 军人少校重生为农家少年
远离喧闹市区的城郊东山弄里,蓝天白云,环境宜人,根本没什么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就是新路还在建造,交通有些不便。
每一年的新春之际,和村委会的老支书颇有交情的司机孙师傅,总会叫来几个兄弟帮忙,一起把几辆长途大巴开到顾家村,算是免费的义务劳动,他们会把顾家村的村民载进城里,还有的人要去别的省市,孙师傅也会很热情将他们送到火车站,码头等地。
顾家村分了四个大队,放眼全是一排排土坯房,七绕八拐的才能到顾家四村的村口,村口有一户人家,这是顾璇十几年来的家。
“小璇,你还收拾好啦?我们要出发了,可不能让一车子的乡亲等我们一家啊。”
顾父在一旁把行李大包小包的扛上肩,顾母则是拉扯着嗓子,往里屋唤着自家的儿子。
“好,我马上就来。”
十二三岁的少年正处于变声期,要从清脆嘹亮的童声变为浑厚低沉,不过现在有点像公鸭子,让顾璇自己听着都不习惯。
背上书包,最后照了照嵌在衣橱柜子里的全身镜,他对现在的自己都很陌生,脸也好身体也好,都是青涩,不衣食无忧的过个几年,恐怕长不成高大精壮的男子,他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锻炼这具身体。
傅恒默的身体不在了,可是灵魂还在,并且在一个叫顾璇的少年身体里,这种感觉很奇妙。
这一次,顾璇是要随父母去往x市的,顾爷爷辛辛苦苦一辈子都是在田里劳作,是个典型的老农民,顾父好一点,人高马大,除了会种地还有一门瓦匠手艺,经常上房揭瓦,没事儿就替别人家的房子修修补补的,顾母更是个文化人,一直都是镇上的民办教师,不过光看长相,却是个大大咧咧的爽快妇女。
他们家里的独子顾璇很争气,光凭文化课成绩就考上了市区的重点一中,本来欢欢喜喜的去城里上学也好,但是顾母在x市的叔父突然去世,几个堂兄堂姐闹着要分家分财产,这可是个大事,顾母不得不回去一趟,正巧通过熟人介绍,也可以安排顾父在那里的一家私人小公司转行做保安,那工资可就多了。
夫妻俩思前想后,觉得凭借顾璇聪明的脑袋瓜子无论到哪里上学,肯定都是一根人见人爱的祖国好苗子,完全不必过多担心,所以一家三口决定拿着老房子的地契,去x市谋生。
刚下长途大巴,他们拿着火车票就匆匆上了火车,农村人手头上的积蓄少,常年省吃俭用,才能坐上几回22b型或25b型的绿皮火车,顾璇靠窗坐下,一声冲天的轰鸣,火车开了,他意识到这将是一个长达一周多的漫长行程。
今年的倒春寒来得格外迅猛,丝毫没有预兆,两天前分明还是天朗气清,和风暖暖的,可是这一连三四天都是寒风瑟瑟,阴雨绵绵,夜里还常常飘雪,傍晚赶路的人们被从天而降的冰渣子割得脸上一阵阵的生疼,当然,带着傅安的季言也是一样。
不过,路上的行人走得疾走得快,是朝着路前方的一个温暖的家,至少还有个归宿,而季言没有这个归宿,用眼角余光瞥了瞥那些缩在墙角,躲在纸箱子里,身上盖着草席子的流浪汉们,季言觉得自己和他们也许都一样。
“阿言,我们今晚住哪儿?”
望着面前薄情的背影,四岁大的小孩子小心翼翼的跟在季言的屁股后面,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唯恐跟丢了如今这个唯一的亲人,季言不让傅安喊他“妈妈”“爸爸”之类的称呼,傅安试探了好几次,记得夜深人静时,曾经听过傅恒默在季言耳边,轻轻的一声“阿言”,于是小家伙总算是找到了合适的称呼。
“别吵,老子会想办法的。”天越来越黑了,雪也没有消停的样子,季言的心情很烦躁。
“哦……”小傅安嘟囔一声,没敢再主动说话。
用冻得发紫的小手,拢了拢自己身上裁剪过的绿色军大衣,把小脑袋稍微往衣领里面缩了一点,傅安的心里很凉很涩,不由的怀念起爸爸傅恒默宽阔温暖的怀抱,这样想着,这才感受到一点点的温度。
小傅安这一系列的小小举动,其实季言都看在眼里。
夜深了,掏了掏口袋里的零钱,只剩下几张皱巴巴的纸票子和一些硬币,根本没钱住旅馆,万般无奈之下,季言只好带着傅安来到了k市就近的火车站,勉强在这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睡一宿。
打开自己的登山包,把压缩饼干和矿泉水拿了出来,季言是当过兵的,吃这些倒没什么,可是看傅安苦着一张小脸,一口一口艰难的吞咽着难吃的压缩饼干,季言掂量着兜里几块钢镚儿,决定明天白天从路边小贩那里买点糖果,一毛钱就一大把的小糖果,这小屁孩见着了,一定会傻乎乎的乐个不停。
落了脚,烦闷的季言点起了一根烟,不当军人之后,他就抽烟喝酒,倒是好不放肆,他看了看被他裹成绿粽子一般的小傅安,这小屁孩吃饱了后就靠着一面墙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小孩子睡得通常很早,季言摸了摸他的小手,发现一片冰凉,当即骂了声娘,就摘下自己的大帽子扣在他的头上,又掐灭了烟,伸手把小傅安塞进自己的怀里,把他严严实实的裹在了自己的外套里。
季言捏着这孩子的脸蛋,几个月前似乎还是肉嘟嘟的,现在却瘦了,小傅安乍一看挺像傅恒默,但仔细一看他的眉目,和自己也是有七八分的相似,这难道不是自己被注射化学药剂,强行生下来的怪物吗?
尽管无数次的这样想着,但一把这个小生命抱在怀里,让自己的大心脏贴着他的小心脏,均是“砰砰砰”的直跳,季言就禁不住眼角湿润。
妈的,自从离开n市后,就没一天省心的!
真不该把他带在身边的,让他在军区大院里长大多好,何苦跟着自己受罪?
傅恒默在遗言里都说这个孩子不用他管,这样摆明了态度,自己为什么还偏偏要犯贱?
不就是这孩子哭着求着,喊了他一声“阿言”么?
呵,怎么会是这么可笑的称呼……
“阿言?”
“有屁快放,安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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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仔?我?”
“是啊,安仔是你,安崽子也是你。”
“……”小傅安嘟嘴,发觉自己一不小心有了奇怪的小名。
顾璇在硬座车厢里浑浑噩噩过了四五天,除了吃饭上厕所,大部分时间几乎都是在眯着眼睛小憩,只是在途中,由于倒春寒的缘故,顾母让他多穿了几件衣服保暖,炎炎夏日,车厢会因电扇配置不齐或不能用,溽热难耐,成了名副其实的“闷罐”;至于三九严冬,车厢就成了“冰箱”,容不得半点马虎。
顾璇在睡梦中,他总是梦到关于傅恒默的一切,他军营中的生活,他的父母上司下属,他的小儿子傅安,以及季言……
他反反复复的问着自己,自己对他不够好吗?为什么他唯一的情人竟要害死自己?
顾璇越想,心里头就越不是滋味,他上辈子没恨过谁,这一辈子觉得他恨上季言了,他想找到他,再一次抓住他,然后绝对要让他不得好过。
猛地一下,顾璇突然在半夜里惊坐而起,对面顾父顾母还互相依偎着入眠,他的眼皮却不安的跳动着,军人的警觉性很高,侧耳听着火车车轮碾压过铁道的声响,这个响声越来越不对劲,似乎是车身上的有什么零件松动,又或是地下的铁轨出现了裂痕。
只在这一刻,他还没来得及喊醒对面的父母,异变陡升!
电视上,本地电视台的早间新闻上,美女播报员正现场连线着第一手的热点新闻:“观众朋友们,北京时间凌晨3点左右,从m市开往x市的车次编号为70495的普通旅客列车,突然发生事故,目前伤亡人数不定。
具体情况是,在火车接近k市的火车站台时,因地下铁轨年久失修断裂,从而使得后截车厢脱轨,此刻,火速赶到的抢救人员正在进行伤员营救,现场还有很多民警维持车站混乱的秩序……”
露宿在外,火车站又是人多口杂的地方,什么样的人都有,一个不小心还指不定遇上什么杂碎,而且近来人贩子也比较多,季言抱着傅安,警惕了一晚上都没合过眼,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天下飘着的小雪也停了,他准备打个小盹,结果睡了过去。
等到他惊醒过来的时候,怀中一空,车站这里人声鼎沸,好多警卫人员来来回回,红光一闪一闪的,晃花了眼,紧急的救护车也是一辆接着一辆的运送着伤亡人士,大多民众哄闹成一团,简直炸翻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