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役千岁爷
作者:风光
王朝被野心之人所篡,他身为太子难辞其咎,还差点小命不保,
虽被她这位墨家马帮大锅头所救,但她也太没有同情心了吧,
他明明就是玉树临风书生样,她怎可命令他去砍柴甚至挑马粪,
做不好还不给饭吃,为此他都不知饿了几天的肚子,
她还逼着他每日跟那些浑身臭汗的大汉操练,累得他跟狗一样,
更过分的是,她居然在众人面前用一根指头打趴了他,
这无疑是把他的自尊丢在地上踩!不过话又说回来,
她一个女流之辈能让众男子心悦诚服,自有她的能耐,
她英姿飒飒,遇事果断,连带激起他复国的壮志,
更让他的心被她给收了去,为了成为足以让她依靠的好男儿,
他努力锻链,并利用聪明才智替她解决了不少麻烦事儿,
就连她也说了,只要他复国成功,她愿意成为他的女人……
可如今看看她是什么态度!他都成为新皇了,她却开始耍赖,
不想与人共事一夫、成为豢养深宫的金丝雀,离了他要回马帮,
害怕真成了“寡人”,他做出一个令百官和百姓皆傻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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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紫霞王朝大将军萧奇,是太子原落云的八拜之交,当他还是个平民时,拜入太子门下任客卿幕僚,之后因武力智谋皆为出众,极受太子赏识,加之两人年纪相仿,很快便成了莫逆。
原落云推荐萧奇入阁,由兵部的小官做起,一路做到侍郎之位,之后成了督军,又因萧奇高强的武功,转任将领,最后成了一品大将军,镇守北方,好不威风。
然而萧奇却是狼子野心,他自视甚高,不甘贫困,从拜入太子门下甚至与太子交好,都是他的计谋,在一步步实现往上爬的理想后,他终于露出了本性,不但勾引太子的未婚妻,同时私下蓄积力量,阴谋造反。
紫霞王朝两百五十年,发生了史上最大的叛乱。
萧奇挟着强势军力,攻入京城,以皇帝昏庸为名,清除君侧。在此役中,皇帝被杀,太子为了营救皇弟原初云,以身为饵,让原初云逃出京城,自己却落在萧奇手上。
以往的好兄弟,如今成了弑父亡国的大仇人,原落云所受的打击及沮丧可想而知。若不是他错信萧奇这个人,未婚妻不会背叛,父王不会驾崩,紫霞王朝不会灭亡,他也不会成了亡国之奴。一时之间,他意志全消,灰心丧气,极度的自责令他一蹶不振,而这样的他,在萧奇的眼中,等同于一个废人。
紫霞王朝灭亡后,萧奇另立天宝王朝,自立为皇,而紫霞王朝的一干旧臣也被他清洗了一遍,但为了博得仁君之名,他并未杀了最重要的人犯原落云,且认为他孤掌难鸣、无力回天,便将他流放西南边疆。
原落云被流放之后,他的生死就不会有人关心了,所以即使在半途中囚队遭遇了什么祸事,也不会引起什么注意。
在如此松散的心情及看顾下,前往西南的囚队人心涣散,只想到了隐密的地点,快些处理妥当皇上交代的事,便能快些回程。
此时一遇到有人劫囚,囚队自然无法来得及反应,甚至在一瞬间就被杀了好几个官差。
“太子!快逃!老奴替你断后!”
一名老者不知由哪里飞身而出,奋勇地劈开了囚车上的锁,将原落云放了出来,还推着他让他跑在前面,自己则是奋勇抵抗追来的官兵。
原落云表情复杂地看着这名老者,此人名为老钟,是宫里负责替他驾车的马夫,直至今天他才知道,原来老钟是个武林高手。不过现下不是探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若是留下来只会成为老钟的累赘,因此他即使身体虚弱不堪,仍是死命向前奔逃。
然而双拳难敌四手,官兵众多,老钟却只有一个人,最后被砍了好几刀,血迹斑斑的倒下了。很快地,官兵追上了原落云,也刺伤了他,令他无法再逃。本来想着干脆心一横直接把人给杀了,也算完成此行的任务,但官兵们的大刀才举起,突然间听到一声娇斥—
“官兵就可以滥杀百姓,好大的威风!”
一时间,兵器交击声此起彼落,一名英气勃勃、五官明媚的女子,持刀袭击了上来,她一个人,居然杀得官兵进退失据。她一身劲装马靴,勾勒得她姣好的身材更加玲珑浮突,而她大开大阖的气势,更是寻常男子望尘莫及的。
这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女子,刀光飞舞间,她如风之迅疾,如水之畅快,又如山之矗立,她便是墨家马帮的大锅头墨潇。在马帮其他弟兄们迎上来杀敌时,她一个人已经将敌人解决得差不多了,不过须臾,囚队的官兵已全部被解决。
即使面对这般血腥的场面,墨潇仍旧神色自若,吩咐一些人清理现场后,她慢步走向穿着囚衣、奄奄一息趴在地上的男子。
“大锅头,这人还活着。”马帮的弟兄王二说道。
墨潇点点头,蹲下身子,伸手将地上男子的脸转了过来。见到那张苍白染血却仍清俊斯文的脸庞,她不由得内心一动。此般气质的男子,出身必然不凡,她这次似乎救了一个不得了的人。
在她盯着男子盯得出神时,背后又传来弟兄张三的叫唤声—
“大锅头!这里还有一个老人,被砍了很多刀,也还没死!”张三跑了过来,将手中一面金牌递给了她。“这是从那名老人身上搜到的。”
墨潇看了看手中的金牌,突然眉头一挑。这是前朝太子的身分令牌,如果她没记错,前朝太子的年纪应该不会比她大多少,所以绝对不会是一个老人,于是她的目光又回到昏迷的年轻男子身上,喃喃自语道:“前朝太子似乎叫原落云……是你吗?”
心里有数的她,用布满了刀茧的手轻轻抚去他脸上的血迹,突然觉得指尖一颤,有种异样的感觉。
“大锅头,要救他们吗?”张三问。
墨潇想也没想便回道:“救!当然救!天宝新朝暴虐无道,这些官兵为虎作伥,他们要杀的人,我们当然要救!”说完,她站起身,让属下处理救人的事。不过走了几步,她又本能的回过头来,皱着眉看向那些把原落云扛上马车货架的弟兄们,叮咛道:“你们轻点儿,别把他弄死了。”
第1章(1)
所谓马帮,就是拥有自己的武装团队及马场的商队,平时接受委托帮忙运送货物,或是接受类似护镖的工作。由于马帮走的都是固定几条路线,通常是恶劣环境或是山贼盗匪出没之地,在这西南方一隅,多是丛林瘴疠之地,兼之域外的篓族时常入境侵扰、打家劫舍,所以马帮的存在实为必要。
墨家马帮便是其中的佼佼者。马帮的首领称为大锅头,目前由墨潇担任,她自十七岁父母出队意外亡故那年,便以一己之力扛起了整个马帮的营运。从一开始人人都不看好她、讥讽她,直到五年之后,她不仅稳住了马帮的生意,还将墨家马帮拉到与西南方马帮龙头的成氏马帮差不多的地位,这样的能力及手腕,或许不是后无来者,但肯定前无古人。
这一回墨家马帮护送一批财物前往南方,回程时见到官兵杀人,对于天宝新朝官兵痛恨不已的他们,自然出手相救,最后险些遇难的原落云及老钟,都被他们给带了回去。
经过一个多月的休养,伤势较轻的原落云已完全恢复,老钟则因为年迈又重伤,身上还有一些伤口未愈,不过身为前朝太子的原落云,养尊处优惯了,所以老钟仍尽职地服侍着他,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公子,他们送饭来了。”老钟小心翼翼地拿着一个托盘进到房里,上头放着一素一荤的简单小菜加上两碗糙米饭,绝对称不上美味,顶多管饱。
原落云看到菜色就紧紧皱起眉头。“又是这样的粗食!教本宫……本公子如何下咽?”
“公子,多少还是吃一些,伤势才能更快痊愈啊!”老钟苦口婆心地劝着。
但原落云仍是一脸嫌恶,把放在桌上的托盘往外一推。“这样的东西,本公子咽不下去,赏你吧。”说完,他便闭上了眼养神,再也不想多看那些东西一眼。
在这马帮生活了一个多月,住的地方虽非破烂,却远远比不上以前皇宫的雕梁画栋;给他替换的衣服也都是粗布衣裳,磨得他的身体都痛了;更不用说食物都是些粝粢之食,令他光用看的就感到反胃。
这样的生活,已到了他的忍受极限,不禁萌生去意。可是如今孑然一身的他,又是个罪犯,能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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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入沉思的原落云,最后长叹口气,再次睁开眼时,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名黑衣劲装女子,由于她的气质特出,英气逼人,脸上有一种坚定不屈的表情,令他不由得在心中暗赞一声,不过他以往贵为太子,不会主动与人交谈,这样的习惯仍未变,所以他只是静静盯着她,用眼神询问她的来意。
来者便是墨潇,她先打量原落云主仆一阵后,这才询问道:“你们的伤好了?”
老钟自然知道主子是不会与这些平民说话的,主动跳出来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谢谢大锅头关心。”
“很好。”她微微颔首。“如果你们伤好了,就可以和大伙儿一起工作了。等会儿你们就搬到大通铺去,和大家住在一起……”
“等一下!”原落云原本不准备说话的,但一听她似乎把他也当成普通人了,忍不住开口道:“一起工作?住大通铺?你把本公子当成什么了?”
老钟见主子不悦,也连忙帮腔,“大锅头,我们公子确实没有住过那种地方,恐怕不太适合。”
对于原落云几乎有些鄙夷的神情,墨潇并未动气,只是淡淡地说道:“我们这里只有大通铺可以住,要留下来,就必须工作,马帮里不养废物。”
听到废物这两个字,原落云瞬间瞪大双眼,气得脱口而出道:“那本公子就离开!”
此话一出,老钟脸色微微一变,显现出了担忧,虽然欲言又止,不过主子都放话了,他还是把想说的话吞了下去。
墨潇面无表情的看着原落云。“你要离开,请便,不过阁下主仆的医药费截至今日为止,共是一百五十三两七钱三分,付清了你们自然可以走。”
原落云冷哼一声,“老钟,给她!”
老钟流了一头冷汗,苦哈哈地道:“公子,咱们没有银两啊……”
太子当惯了,连自己在流亡都忘了,一认知到自己现在穷翻天,原落云险些骂出声来,不过他学习的那些宫廷礼仪,硬是局限住了自己口出秽言,最后只能死死地瞪着墨潇这个见钱眼开的女人,害他刚才还暗自欣赏着她的气质,现在想想,他都替自己方才的动容感到不值。
墨潇似乎早知道他们的答案,也懒得多说,只是若有所思地瞄了原落云一眼,好像要把刚才的鄙夷全还给他似的,接着毫无起伏的道:“一刻钟后,我要看你们搬出这间房,半个时辰后,你们都得出现在马场。”说完,她很干脆地转身离去,彷佛连看都不想多看原落云一眼。
当初是见他们两人有伤,她才特地让人清出一间房让他们养伤,虽然他以前身分尊贵,但他也不瞧瞧自个儿如今是什么模样,还不懂得感恩,真是!
“老钟,你看看,她那是什么态度!”待人一走,原落云即刻开骂了。
“公子,别忘了这里不是宫中,你也不是太子了。”老钟叹着气道:“她是墨家马场的大锅头,叫做墨潇,她亲自来这里,已经算是很给咱们面子了。”
“本公子就是看不惯她那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原落云才不管她是什么身分。“老钟,你想办法去找那些以前支持我们的富商取些银两,咱们尽快离开,不必留在这个地方受气。”
这个太子还真是不知人间疾苦啊……老钟的表情更苦了。“公子,我们必须面对现实,现在已经是天宝王朝,不会有人买我们的帐,更别说萧奇的人说不定就在搜查我们,我们一离开这里,十死无生啊!”
原落云像被淋了一盆冰水,他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方才只是气过头了,听老钟这么一说,他也冷静下来,只是一口气还吞不下。
“有时候,当忍时还是要忍,离开这里,我们根本走投无路。留得生命,或许还能挣得一点希望。”老钟再次好言劝道。
希望?是什么希望?活命的希望还是复国的希望?原落云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也对未来感到相当茫然,但接着转念一想,老钟说的也对,先把命保着,才能慢慢思考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
可是想到要和一大群臭男人挤一个大通铺,还有做那些肮脏粗重的工作,原落云的眉头又不禁蹙拢,其间沟壑深到可以夹死苍蝇。
末了,他只是深深地吁了口气,极为无奈的道:“走吧,咱们搬到大通铺去。”
“你们初来乍到,还不懂得如何养马,就先砍柴吧。”领头的王二带着原落云主仆俩来到柴房外。“你们劈完这些,今天就可以休息了。”
原落云傻眼地看着那堆得比他还高的柴堆,他就算没做过,也知道很费力气,要把这些劈完,要劈到何年何月?
本来还不觉得这些脏活需要他这尊贵的身分动手,不过方才王二那鄙夷的表情实在让他咽不下这口气,他大步走到柴砧旁,使劲拔起了上头的斧头,光是这样已经流了一身汗,遑论这斧头怎么拿都不顺手。话说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可是他一向只会吃肉,连猪长什么样都不太清楚,拿起斧头后,他茫然了,一脸不解地看向老钟。
老钟苦笑着劈了一块柴,动作干净俐落,虽然他以前是个随侍,不代表这些粗活儿他不会做。
原落云见砍柴原来这么容易,也来了信心,取了块木头放在柴砧上,便狠狠地劈了下去—
“公子!你杀人啊—”眼前莫名飞来一木块,老钟不由得怪叫起来,眼明手快地躲了过去。
原落云尴尬地抿了抿嘴,方才力道没抓好,劈下去的木头就这么飞了出去,差点砸中老钟。调整了心态,他不信邪地又拿起另一块木头,这次他一脚踩在柴砧上,比较好施力,接着摆足了姿势就要劈下—
“公子!你杀人不成也别自杀啊!”主子做出此等危险动作,这一斧下去柴还没劈到,肯定先砍了自己的脚,老钟连忙冲过去阻止,夺下了斧头,见主子一脸不忿,他只能无语问苍天地道:“公子,要不你在旁边休息吧,这些柴奴才劈就好,你可别伤了自己。”
原落云挑了挑眉,也很干脆地扔下斧头,走到一旁阴凉处歇息去。劈了这两下,他确实有些累了,反正事情有人做就好,马帮的人想整他,可没那么容易。
一整个上午,老钟劈了差不多一半的柴,终于到了放饭的时间,听到马场那儿传来的吆喝,原落云主仆也随人流来到了膳堂。
在膳堂中,马帮弟兄们排列成队整齐地打饭,原落云虽然不屑与这些三教九流混在一起,也不想吃这些粗茶淡饭,可是折腾了一上午确实也饿了,现实逼得他不得不排在队伍末端,等着打饭的人将那白胖的馒头还有香气四溢的酱牛肉放到他碗里。
好不容易轮到原落云了,想不到打饭的弟兄一看到是他,便嫌恶地挥了挥手道:“你跳过去!下一个来装!”
原落云瞬间心火大起,这是哪招?于是他怒道:“为什么跳过本公子?”
那名弟兄理所当然地道:“咱们马帮里的饭菜,只给有做事的人吃。你倒是说说你一整个上午都做了什么,值得配上这一顿饭?”
原落云欲辩无言,只能恶狠狠的瞪着他。
打饭的弟兄翻了个白眼,手背朝着他挥了挥。“好了,你可以走了,别站在这儿挡路,下一个!”
第1章(2)
原落云就这么被推开了,而下一个老钟,则是得到满满一碗酱牛肉,以及一颗又香又饱满的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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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等厚此薄彼,原落云大为光火,一眼瞥到坐在不远处与大家同桌而食的墨潇,他极为不满的走到她身旁,用力一拍桌。“你这马帮是如此待人的吗?”他冷冷地瞪着她,见她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更为气愤。“本公子吃这些粗食,已经很委屈了,那些人苛扣了本公子的饭食,你居然视而不见?”
墨潇慢条斯理地抬起头看着他。“刚才弟兄和你说得很清楚了,没有干活儿的人,就没有东西吃。”
“本公子……本公子有干活!”原落云气到都结巴了,“本公子至少劈了两块柴!”他确实有出力。
她表情漠然地直视着他,接着点点头,领着原落云重新来到打饭的地方,亲自替他打饭。
原落云见她如此识相,心中怒气这才消去了点。想不到她用杓子在锅里捞了半天,只捞起一块小到不能再小的酱牛肉,放进了他的碗里,之后就锅盖一盖,再也不理他,欲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继续用餐,他简直气炸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墨潇脚步一顿,回过头,仍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模样回道:“做多少事,就吃多少东西。否则若人人都像你一样不出力,这些食物从哪里来?这里是马帮,不是善堂。”接着,她正眼看向他,脸色终于严肃了点。“只想吃却不想动的人,我只认识一种,就是乞丐,你是吗?”话落,她转身离开。
周遭不屑的讪笑声一阵一阵传来,令原落云几乎无地自容。
老钟连忙走到自家主子身边,好心地对着吃瘪的主子道:“公子,奴才这份给你吃吧。”
看着老钟递来满满的食物,又想到墨潇方才那句乞丐,原落云一时五味杂陈,他最在意的自尊,似乎在这一刻被众人踩在脚底了,赌着这口气,他怒哼道:“本公子不食嗟来食!”说完,他把碗重重往桌上一搁,怒气冲冲的离开了。
墨潇注视着这一幕,原本微冷的目光,却透出些许温度,紧抿的嘴色也上扬了几分。
在墨家马帮,没做事就没有饭吃,但原落云又不是个劈柴的料,因此他只好在马帮里不停换着各样的工作,试图找到适合自己的。
马帮里的弟兄照理说该排挤他这个四处捣乱的人,但他们却出奇地对他有耐心,他想换工作就让他换,也或者他们不想见到有人拿斧头劈死自己,届时可是更麻烦。
当然,对于一个砍柴不是杀人就是自杀的家伙,他们也不可能分配给原落云太难的工作,于是接下来原落云到了马厩,负责替马儿上鞍辔。
这件事相当简单,就是把辔套在马脸上,鞍则是放上马背,绑上系带。唯一要注意的就是动作要轻柔,最好能先与马儿套套交情,避开马儿的视线去做这些事。
但原落云显然低估了这项工作,当他在装辔时,马儿龇牙咧嘴的,差点就咬断了他的手指,幸好一旁的老钟动作快,才救了他的手;而在上鞍时,原落云又弄痛了马儿,差点被一脚踢飞到马厩外,当然也是老钟有了心理准备,一把将主子挥开,虽然主子因此摔得灰头土脸,但至少保住一命。
自然,这餐原落云又没得吃饱了,只分到一小个馒头。
之后,原落云又尝试搬货,可是别人搬三袋草粮的时间,他只能搬一袋,而且气喘吁吁,需要良久的时间恢复才能搬下一袋,一整个下午,他原大公子就只搬了三袋,换来三块猪肉块。
由于这家伙实在太废,一事无成,最后只轮到了一个挑马粪的工作。
可是就连挑马粪,他都能弄得自己整个人砸在马粪里,一身臭味令人退避三舍。
这已经是最简单的工作了,要不是墨潇叮嘱特别关照原落云,别让他饿死了,马场里的管事都不太想理会这废柴了。
大清早的操练,是马帮每一个成员每天都要做的事。锻链强健的体魄,打下坚实的武术基础,就是未来马帮商队在遇险时活命的本钱,所以每个弟兄对于操练都十分上心,没有人敢摸鱼。
偏偏来了个原落云,马步不稳,出拳无力,每每抬个腿转个身,都摇摇晃晃像要倒下去似的。倒是老钟原本就是个武功高手,动作有模有样,还能和弟兄们切磋交流,但即使这样的他,也改变不了原落云笨手笨脚的事实。
在练打桩时,原落云已经不知是第几次,被那横七竖八的横桩给打到了。明明桩是静止不动的,他老兄偏偏就是有办法自己撞上去。
这一日恰巧墨潇来巡视大伙儿操练,被打到一头火的原落云,一见到她就再次爆发了。
“本公子不练了!”在墨潇面前,原落云把汗巾往地上一丢。“这种操练太没有人性了!本公子是什么身分,需要学会这些吗?满腹经纶可治国,本公子就没听过浑身武艺有什么用!”
他这话说到重点了,墨潇静静地盯着他。“现任天宝王朝的皇上,你知道他是什么出身的吧?”
说到萧奇,原落云脸色一沉。“本公子知道那叛……那人是大将军出身的。”
“大将军就是浑身武艺,他最后成了皇帝。”
她一句话就狠狠打中了他的弱点,他咬牙切齿地道:“那是他手段卑劣。”
墨潇就是要激起他的意气,更是淡然地道:“手段卑劣又如何?满腹经纶,让你现在填饱肚子了吗?”
原落云的俊脸已经沉到都发黑了。“本公子只是来错了地方!”
确实,若是换了一个学堂或私塾之类的,他应可如鱼得水,现在他只能感叹为什么救他的不是个夫子,而是个马帮的大锅头。
“但你现在在墨家马场,满腹经纶没什么屁用,只有浑身武艺才能活下去,光会抱怨是没有用的。”她指了指脚下的土地。“你想让别人瞧得起你,在墨家马场,武艺越高、贡献越大,自然越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