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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奴锦衣卫(上)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绿光
妻奴锦衣卫(上)
作者:绿光

三年前,他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著她香消玉殒;

三年后,他穷尽一切,任谁都不能将她从身边夺走。

曹瑾妍原是端王世子妃,婚后日子虽说不上琴瑟和鸣,倒也平顺,

却因当今皇上荒淫好夺人妻,加上丈夫懦弱无情,她被送进宫中成了暖床妃,

她放弃自己、放弃人生,只求解脱,誓言不再相信男人,

但却不得不相信这个前来帮她打理后事的男人,让他将传家宝带给流放的父母。

上天垂怜,她重生在边境一个医女身上,名为祝湘,原以为将从此安生过日,

跟过去完全切割,没想到她又遇上这个她临终前最后看到的男人!

对于袁穷奇,她有怨,因他鄙视她的肮脏污秽,要不怎连最后一眼都不看她?

她也认识他要请她医治的是被外族俘虏、身受重伤的睿王,事关国家社稷,

论情论理她都该医,不过既然这两人的口袋都很深,多付点诊金也是应该,

原以为在这边境穷村,这两位贵人会抱怨连连,没想到却过得挺悠然自得,

袁穷奇甚至还亲自修屋顶、做家俱、帮忙修建堤防,他是打算在这里定居不成?

听他因救村民而受伤,她冲动焦急的扒了他的衣服察看伤势,却发现——

他颈上配戴著她托他转交的传家宝、他随身携带她前世给他的小药瓶,

他说,这是他心仪的姑娘家的遗物,留在身边就能坚定他的心,为她报仇……

他心仪的姑娘家?指的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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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让人不再孤寂的爱情
推开了窗,遥望天空,数不尽的梦苏醒;
闭上眼睛,仔细聆听,每一次悸动的声音;
不再恐惧,大胆的飞行,爱让人充满勇气;
你是闪亮的星,在我生命里,每一天每一夜相系;
你是闪亮的星,温暖我的心,爱让我不孤寂;
期待未来,期待精彩,认真的做好自己;声声祈祷,寻寻觅觅,何时可以停止找寻;不再仿徨,大胆的飞行;黑夜里,你依然清晰;
宽阔的天,你给我指引,狂风的夜,你让我平静;
相知相惜,我如此幸运,喔;你是闪亮的星,温暖我的心。
(闪亮的星——演唱者:梁静茹词曲:王美莲)
这是小编年轻时很喜欢的一首歌,那时身边有两对班对朋友,谈起恋爱来却是南辕北辙——一对像是欢喜冤家,放闪的时候,丝毫不顾别人会不会尴尬,可吵起架来也是乒乒乓乓,搞得周遭朋友们跟着人仰马翻;另一对则像是结婚很久的老夫老妻,淡淡的,甚至在我们面前也很少牵手,但两人却有着绝佳默契,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需要什么,不吵架、不查勤,他们的感情让人觉得很自在、很舒服,就像这首歌给人的感觉。
在看《妻奴锦衣卫》这个故事时,小编脑海中就一直想起这两对同学,他们简直就是书中两对人物的翻版嘛——齐昱嘉与祝涓的率真版打闹爱情,虽然有些孩子气,却也是肉麻当有趣、吵架当调味剂,日子过得热闹甜蜜;而男女主角袁穷奇与祝湘的大仁哥版内敛爱情,则是用行动来表现爱情,不需多余言语,做就对了!
袁穷奇这个男人的魅力是一点一点的展现出来,上一次心爱的女人在他面前断了气,让他也冷了心,没想到老天再次让他遇上“她”,这一次他说什么都要用生命来保护她,宠她顺她只是刚好而已;祝湘虽然在前一世所嫁非人,但老天垂怜让她重生,她才知道原来有一个男人是这么爱她,袁穷奇温暖、源源不绝的爱,就像闪亮的星,给她指引、让她平静,温暖她的心。
祝湘真的是个很幸运的女人,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法重生、无法穿越,但我们能张大眼、用心看,也许那个与你相知相惜的另一半早就已经出现在你身旁,只要这个男人的爱让你充满勇气、让你不再感到孤寂,不论他是让你又气又爱的冤家,还是把你宠上天的大仁哥,都别再轻易放过他了。
楔子含怨而终
大盛王朝,明德四年。
濯莲殿,深殿华贵,镂墙描金,雕柱嵌宝,堆砌满室奢靡,但,却空洞冷清。
殿门一开,迎面而来的是一股沉而浓的药味,夹杂著一股微腐的气味。
躺在四柱大床上的濯莲殿主子,虚弱地张著眼,气若游丝地问:“是郭大人吗?”
男人身形高大,步若游龙的来到床边,毕恭毕敬地道:“妍妃娘娘,在下是锦衣卫千户长袁穷奇。”
“……是你?”曹瑾妍奋力地想张大眼看清来者,但她气虚得连张眼都费尽大半力气。他一袭香色飞鱼服,戴黑弁冠,束鸾带,佩绣春刀,高大昂藏,气宇轩昂。
她记得他,因为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但……已经太久太久,恍若隔世。
“正是在下。”袁穷奇毕恭毕敬地站在床边。
“怎么不是郭大人?”
“指挥使公务繁忙,要在下前来替妍妃娘娘……打理后事。”
曹瑾妍听著,微扯著唇。“你来也成。”
她只是不愿意死后,后事还得交由齐贤那个走狗置办,所以才央求皇上让郭庭卲替她收尸。
袁穷奇只是静静地注视著她,彷似等著她交托后事。
“袁大人可知道我爹娘的落脚处?”她问得极轻,仿佛只剩一口气。
她知道,郭庭卲收了他当义子。郭庭卲为人正直,眼光精准,会将他收为义子,那就代表他是个可信之人。
“知道。”
“好……袁大人,当我死后,把我烧成灰,将我的骨灰送到我爹娘身边,要记住……我,是死在端王府里,是因为染上风寒而死,知不?”她脸色平静,姣美面容灰白一片,已是离死不远。
“知道了。”
“还有,我搁在床边的这支玉簪,也请一并送去。这是我曹家的传家之宝,血翠是世间少有的玉石,更是已逝的宫中玉匠大师卢素最后遗作,亦是先皇所赐……请你告诉他们,我过得很好,端王世子极为怜宠我。”
袁穷奇看了眼枕边的玉簪,这扁杓状的玉簪似绿染红,长度不及巴掌,在暗处却彷似会微泛光芒,沿著玉色雕出龙凤,著实是鬼斧神工之作,教他不禁取来细瞧。
“袁大人,千万切记。”
“我知道。”他将玉簪搁入怀中收妥,再将目光移到她枯槁的面容。
他知道,她的时候不多了,但是他依旧记得她灿艳如花的时候,犹如三月春光,娇嫩得教人不敢直视。
“不要一直盯著我……”尽管没张眼,她也感受得到他的视线。
袁穷奇闻言,转身就著床踏,背对她坐下。
曹瑾妍微张眼,看著他的背影。两年前遇见他时,他还是年少之姿,遭齐贤爪牙欺负受伤,可如今他已长成顶天立地的男人,教她不禁自惭形秽。
那一年,她还是无忧无虑的户部尚书千金,从父亲口中得知东厂督主齐贤在朝中翻云覆雨,陷害忠良,她便对齐贤极为唾弃,自然愿意帮助遭受齐贤爪牙欺负的袁穷奇,可没想到隔年,齐贤以贪污渎职的莫须有罪名硬是判父亲死罪,若非父亲好友郭庭卲一再求情,甚至不惜下跪请求,才得以保住父亲一命,流放边境做苦力,最后又受郭庭卲相助,偷偷移往榆川镇,低调度日。
而同年,她出阁嫁入端王府,怕庶妹瑾娥无所依靠,便让她以陪嫁丫鬟一并进府。她本以为端王爷会害怕受牵连而将从小订下的亲事作罢,但端王爷无惧齐贤接纳了她这个媳妇,她因而成了端王世子妃,与世子恩爱度日。
但是好景不常,她的庶妹竟遭世子染指,她不得不让庶妹成了世子小妾。
这一切她都能忍,但是,为什么端王世子能够眼睁睁地让齐贤以一顶小轿把她给接进宫中?她是端王世子妃,怎能成为皇上的妃
齐贤为拢络皇上的心,在殿内养了多名娈童歌女、教坊优伶,甚至只要听人说起哪位官员的夫人貌美,便派东厂爪牙带进宫中……她曾以此为耻,厌恶当今皇上竟是如此荒淫放纵,岂料这事竟也落到自己身上。
她本想要一死了之,但是齐贤却以父母安危威胁,逼迫她不得不从。古云忠臣不事二君,好女不事二夫,可是她却不得不……
端王世子懦弱无情,教她寒透了心,她便当自己死了,不在乎了,甚至在自己染了病,她也刻意不饮药,放纵病情加重。
她是一心寻死,带著这早已污秽的躯体只求解脱。
但,就在几天前,庶妹瑾娥进宫见她,她才知道,原来——是瑾娥陷害了亲爹、是瑾娥把假帐册放在父亲的书房里,更不敢相信的是……瑾娥为了成为世子妃,向齐贤进了谗言,好把她给送进宫。瑾娥难道不知道女人的清白是不容许半点瑕疵?瑾娥是她的妹妹,怎么能!
她心痛欲死,病情急转直下,已至药石罔效的地步,如今她只求一把火烧去她满身的污秽,好让她可以清清白白地回到父母身边。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绝不嫁入端王府,我宁可陪著爹娘流放……”她是多么希望回到无忧无虑之时,她想要回到那个时候,她泪眼婆娑地望著那道背影,低声唤著,“袁穷奇,你说句话……就说我这一生可笑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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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她的袁穷奇却置若罔闻,未置一语。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是认为我是个污秽的女人,所以连句话都不肯对我说吗?”她像是发了狂,伸臂却怎么也构不到他。“我不是自愿入宫,我不愿意……可我没有办法……”
原来他是这般冷漠无情之人,打一开始,他看著自己的目光就极为淡漠,彷似早已忘了两人的一面之缘,又或者是他打从心底看不起她进宫伴驾,可是他可懂得她的苦?
她是不能抗拒,不得不!
在这一瞬间,她累积的恨与怨像是找到出口,让她放声痛哭著,直到她呜咽地吐出一口又一口的鲜血。
血染红了她的唇角,渗入银白蚕丝被中,一片怵目惊心。
而,袁穷奇没有回头。
直到她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依旧没有回头。
第一章边境铃医(1)
大盛王朝,明德七年。
漫天绿林沿著位在边境的赤霞山耸立,几欲遮蔽蓝天,适时挡去毒辣的日头,只偶尔几束光芒被绿叶筛落,碎落一地。
林子里,有人踩著碎光而行,伴随著摇铃声。
赤霞山为大盛王朝和兀术国的边界,赤霞山山南是大盛最北边的东诸城,城外散落几个村镇,除了杏花镇尚有几分繁华景致外,其余的村镇皆是落脚在山腰或是山脚下,愈往山的东边而去,荒烟蔓草,几无人烟。
尽管如此,林子里那抹身影依旧沿著山路朝东而去。
不远处一户人家,随即有人探出头来,大嗓门地朝家里头吼著,“娘,祝姑娘来了!”话落,他随即又大步朝那姑娘走去。“祝姑娘,总算是盼到你了,赶紧进屋吧。”
祝湘睇了男子一眼,下意识地退了一步,等著男子往前走,她才慢步跟上。
屋子是间简陋的木屋,虽不至于家徒四壁,但有的也只是简单的家具,就连床都是用木板钉成的。
而床上躺了个老者,笑得和蔼亲切,开口招呼道:“祝大夫。”
“刘老伯近日可觉得脚好些了?”祝湘将背上放药草的竹篓搁下,走到床边面无表情地问著。
这里是大风村,位于半山腰,住在这里的村民约莫数十户,散落得极远,总得走上一段路才会瞧见一户人家,他们绝大多数都是猎户,靠上山猎捕各种猛兽为生。
而刘老伯正是前些日子上山猎捕山猪时,不慎从崖壁坠落,虽说是捡回一条命,但却摔断了腿。
“好多了,有祝大夫在,我可是放心得很。”刘老伯笑眯眼,口吻像是摔断一条腿对他来说不过是小小伤风。
“既然如此,我就照上次的药方开药,要记得早晚服用一次,药草捣碎后再敷在伤处。”她回头在篓子里找著药材和药草。
东诸城外的村镇可说是荒凉贫穷,能开业的大夫不会选在这种穷乡僻壤设馆,就算要设馆也会前往杏花镇或来春镇。然而其他村镇的村民要是受伤或生病,也不可能特地前往杏花镇或来春镇就医,所以铃医成了村民最好的选择。
“祝姑娘先别忙著,喝杯凉茶歇会,日头正毒辣著呢。”刘大娘弄了壶凉茶,快手替她倒上一杯。
祝湘本想拒绝,可刘大娘说的对,今日特别的酷热,歇会也好,毕竟待会回程还得走上一个时辰。
见祝湘接过茶啜了口,刘大娘跟著往她身边一坐。“祝姑娘,真是太谢谢你了,要是没有你,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刘大娘太客气,我只是尽我的本分。”她也不过是替自己谋条出路罢了。
她的父亲原是杏花镇上的坐馆大夫,但是去年病逝,虽说她也承袭了父亲的医术,但身为女儿身的她,就算医术再精湛,也不会有任何一家医馆聘她为坐馆大夫,所以她每天便沿著几个村镇摇铃,她记得每条山路的村户,更记得谁家的谁病了伤了,得要备上什么药,约莫几天就走上一趟。
“对了,这阵子别再往东边去了,近来有些穿褐色锦袍的人在那儿出没,你一个姑娘家就别走得太远。”
祝湘微扬起眉,想起十多天前,边境才刚打了场仗,受命打先锋的睿王听说被兀术军给抓走了。
“那是东厂的番子。”刘文耀也喝了杯凉茶,边说起近日得知的消息。“这边境一仗打得十分古怪,莫名其妙开打,睿王被逮下落不明,可东厂竟派了个千户长就跟兀术谈和……要是这么好摆平,又何必要打这一仗?搞得咱们要上山打猎都不方便极了。”
“那倒是,依我看分明是东厂故意要整死睿王的,谁都没事,就睿王至今生死未卜,我看哪,凶多吉少。”刘老伯轻叹了声。
天高皇帝远,他们想说什么便说什么,压根不怕隔墙有耳,直把战事当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偶尔到镇上交易兽皮腊肉,听见皇城里的消息,便带回村里闲嗑,直叹东厂横行、民不聊生。
“你们爷俩说话得当心,都说了近来有官爷在这附近行动,你们还——”
“娘,那些番子找了两天就撤了。”刘文耀没好气地道。
祝湘静静地啜著凉茶,不置一语,待自个儿已经歇够,也解了渴,才徐缓起身。“刘大娘,今儿个我带了五日份的药草和药材,五日后我会再过来一趟。”
“真是多谢你了,祝姑娘。”刘大娘说著,将早已备好的一百文钱交给她,像是想到什么,又突地道:“文耀,把昨天那张刚晒好的鹿皮拿来。”
刘文耀应了声,踏出屋外,一会回来时,手上多了张土黄色带黑斑点的鹿皮。
“祝姑娘,这鹿皮虽说谈不上上品,但要是裁成斗篷,入冬时也会暖些,就盼你别嫌弃。”刘大娘说著,硬是将鹿皮塞到她手中。
祝湘本是不肯,毕竟快要入秋,等到入冬后,山中能捕猎的飞禽猛兽会更少,但刘大娘的盛情难却,加上她想起妹妹祝涓入冬时总是缩著肩到镇上市集摆摊,想了下,终究是收下了。
“多谢大娘。”这一件鹿皮谈不上极品,但要是到市集上叫卖也是能卖个一两银的。
“是我该谢你。”五天分的药材和药草才收一百文钱,这收费简直是像他们占尽了她的便宜。
依她老伴的伤势,要是到镇上求医的话,没花个几两银子都打发不了的。
“那我先告辞了。”
“也好,趁著日头还在,赶紧下山。”刘大娘不敢多留她,毕竟近来边境并不安宁,她一个姑娘家只身在外总是不妥。
祝湘把东西收拾好,背起了竹篓离开刘家,一步步地朝山脚走去。
走了一大段的平缓山路,远远的,她就瞧见山脚下的林子里头有两个男人龟速般拖著脚步走。
她微眯起眼,猜测身形较矮的那个男人大概是受了伤。
直到只剩十几步的距离时,她瞧见两人身上都穿著粗布青衣,但是再走近一些,看清两人面貌后,她蓦地一愣。
但错愕只在一瞬间,她神色不变地迎面走去,踩著原本的步调,与两人擦身而过。
不用怕的,因为他们认不出来的,根本不可能知道她是谁。
杏花镇位在东诸城城南外的枢纽上,东诸城是边境大城,是南来北往的商旅必经之路,各地商旅总选在此镇休憩,因此杏花镇上市集交易热络,酒楼客栈常是高朋满座。
尽管近来边境战火再起,但一场儿戏般的战事,没让商旅们和镇民看在眼里,现下已近掌灯时分,余晖西照,通往镇北市集的几条主要大街却依旧熙熙攘攘,而市集边缘地带,大概都是热食类的摊子,人潮倒是显得松散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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