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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宠无价,女主播的惹爱Boss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野狸
“诶……我的衣服……”看着被抢了的衣服,男人迫切的说了一声。
“晚安。”她抬大声音毫无灵魂的喊了一声,不知在对谁说。
不论是忙到最后的新人,还是还在的那些长辈们,他们都静静的看着宋曼颐一只胳膊穿进了宽大的衣袖里,另一只胳膊动都没动,就这么往门口走了去。
“斯年哥……之前是不是子卿哥来过一下。”看着大衣被抢的男人,kitty走上前来问道。
“谁知道,外面雪下大了,我没衣服怎么办。”孙斯年的表情没有一点变化,他的话已经风轻云淡,甚至他还看向了康硕骞,“骞儿,你的羽绒服借我穿?”
“我比你更怕冷。”
“斯年,你不是一直很关心小曼吗,你不追上去看看?她一直没动的胳膊,明显骨折了。”这时,康硕砾也走上前多说了一句。
“不。”孙斯年看着离开的宋曼颐,双手插兜,这个字吐的很冷,他眯着眸子轻蔑的看着狼狈离去的宋曼颐,没有一点点怜悯。
“斯年哥,你在想什么?”
“认识宋曼颐的人都知道她爱的人只有顾子卿,自己把感情的路堵死,就别怪自己落魄的时候没人爱,我更不想去做女人狼狈时候的慰藉,和个备胎似的。”这句话,孙斯年说的咬牙切齿,甚至他还看了一眼康硕砾,就在康硕砾眸子冷下来后,他淡然的眸子里突然涌出了一点失落,“但备胎翻身,更让人有成就感,只是我知道,如果我是备胎,我翻不了身。”
他的声音不大,只有和他站在一起的几个人能听见,而他这话是什么意思,kitty和康硕砾能懂。
kitty带着复杂看了一眼康硕砾,见他表情很不好看,她悄悄的伸过手勾住了他的手指。
“宋曼颐那种女人,三分钟热度的话,比谁都博爱。如果她深爱上一件东西,没人能代替,但她如果死心,那就是死灰沉入海底,根本没复燃的可能。对于宋曼颐,她或许永远都在追不爱她的人和物,想和她在一起,她不喜欢你,感动了全世界都不行,你唯一能自我麻痹的理由就是……”
“祈祷上天把你和她的红线系上,等待命运让她爱上你,那样还敢付出时间和感情去等。”
话一口气说完,孙斯年紧了紧领口的领带,他回头瞟了一眼在听他说话的几个人,接着冷笑一声:“如果她一直没心没肺像爷们儿,我还喜欢她,但看到她和个女人一样会温柔说话,会忍着眼泪,会忍着情绪,那她不是我爱的,她是顾子卿的。”
话毕,他迈开步子,大步流星的朝着门口离去了。
而他的话,却让kitty紧紧的握住了康硕砾的手。
“斯年,是很了解小曼。”看着孙斯年的背影,康硕砾淡淡的说了一句,“宋曼颐那种女人,她爱别人,会灼伤别人,别人爱上她,也会被她灼伤,而她自己……本身就是一道伤,看起来就疼,扒开更疼。”
“康硕骞,为什么小曼姐那样子离开,宋阿姨和你们都不追上去看看呢?”有些担心宋曼颐的米珊,她问出了自己的疑虑。
“没用,她什么都不会说,还会和你嬉皮笑脸,时间久了,有时候知道她是装的,与其追过去看她憋着情绪傻演,不如让她自己呆着。”这话是kitty回答的。
从来到康家,她比较亲近的女孩,也就是和康家是至交的宋家的千金们了。
没人知道宋曼颐去了哪里,凯恩看到宋曼颐那么不正常的离开后,他给顾子卿打了电话,只是他还没说话,就被顾子卿直接挂断发了一条短信:爸爸在忙,回头见。
此时顾子卿还在那个地方打着一个手电,蹲在地上在那杂乱的地上,翻找着什么,从破碎的玻璃堆,到被雪覆盖的花池围栏,甚至还有下水道,甚至此时已经不是他一个人在找,还有几个警察也在帮忙找着。
而就在他找东西的时候,一辆低调的黑轿车开了过来,下来的人是老田,他根本没注意顾子卿,只是诧异有几个人在寻找东西。
原来在十点左右的时候发生了一起抢劫案,抢劫犯是从国外回来的重点通缉犯,但因为一个男人及时救场,这里不仅没有损失,那几个抢劫犯也全部都被现场击昏了。
“确定是是xg警察局警务长顾子卿先生?”老田过去,便直接发问。
“是的,顾警官现在正在那里找他的皮夹,里面有重要资料和证件。”报告的人说完之后,还指了指在黑暗处紧张寻找东西的顾子卿。
这里老田才看向了顾子卿,他想了想,快步走到了顾子卿身边,“顾先生。”
这时,顾子卿才直起了身子,看到老田后,他伸出了自己的手,“田局长。”
两只手握住之后,老田这才又说:“事情我已经了解了,究竟是什么重要东西?”
“走私团伙的犯罪证据芯片,丢了就功亏一篑了。”奔波疲累了这么久,就是为了那点东西,丢了的话,责任全是他这个组长,更是会连累一批警察。
“好,我同你一起找,是您的皮夹?”老田问。
“不劳烦田局长,我自己能行。”
“您确定是丢在这里了?”
“确定。”
说罢,顾子卿又开始寻找起来,他的皮夹只有一点点大,长五厘米,宽三厘米,是他一直带在身上靠密码才能解开的储藏重要资料的东西,他之前从这条街过来要赶去婚礼酒店的时候,便看到了有几个人砸碎了银行玻璃,进去抢劫,他飞快的停下车,冲了下去。
只是在他把那几个人击昏之后,便过来了警察,知道等会儿还需要他协助调查点事情,他考虑了片刻,和b市的民警说了一声,然后跑着去了婚宴现场,想要先把自己准备的礼物送出去,再不送,就没时间了,他这么想。
只是就在他到了婚宴门口,准备把东西掏出来之后,发现自己的小皮夹不见了,仔细一想,或许是他之前掏电击器的时候带掉的,在车上,他曾打开看了看里面放的小礼物,然后就随手放在了衣服外的口袋里。
一定能找到……他在心里着急的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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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一点。
在b市他以前带着儿子一起生活的别墅里,凯恩一个人睡在他们当初的卧室,顾子卿开车回来了。
进了室内,门口的鞋有他爸妈和兄弟妹妹的,还有凯恩的,但没有宋曼颐的。
心里一疑,他快步去了儿子的房间,凯恩此时睡的正香,但他还是把孩子叫醒了。
“宝贝……”声音很轻,他的手也很冰。
“爸爸?”
“曼颐呢?”他此时很紧张。
提到了宋曼颐,凯恩清醒了不少,“爸爸,她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浑身都是泥和水,好像还哭过,有条胳膊还不动,你凶她了?”
当孩子带着疑惑说出这些话后,顾子卿心里咯噔一下。
“后来呢?”顾子卿又问。
“后来她问我要了手机,听了你对我说的话,然后一个人走了,电话关机了。”
“好,我知道了,好好睡觉,爸爸再去处理点事。”
“你什么时候忙完啊!”此时,孩子揉了揉眼睛很不想让他走,“你忙完会和小曼在一起吗?”
“你想让爸爸和她在一起吗?”
“爸爸……”这时候,凯恩迟钝了一下,“我觉得,小曼有时候很像我妈妈,比如我生病的时候。”
“嗯,爸爸知道,晚安。”揉了揉孩子的脑袋,顾子卿匆匆丢下一句话,就这么离开了,留下被叫醒的凯恩盯着门口发着呆。
不一会儿,楼下就传来了车引擎发动的声音,然后是轮胎滑动地面的声音,顾子卿都没休息一下,然后走了。
路上,他给康硕琰打了个电话,问了问宋家的人在不在康景,他得到的消息是,宋家人在,但宋曼颐不在。





盛宠无价,女主播的惹爱Boss 《长情不曼,卿不负》04: 回首往事。
今年的雪下的有些早,才十二月二十号,雪由一开始的一点点,到了现在的飘飘洒洒。
他开着车,往嘴里扔了几颗透心凉的润喉糖,让自己清醒了一些,然后不放弃的还在找着宋曼颐。
他一直是个很理智的人,很少生气很少情绪躁动,他自己都这么认为,所以他从儿子口中得到那点消息后,就知道宋曼颐之前在电话里说的是真的,真不愧是她宋曼颐不撞南墙根本不回头。
雪越下越大,甚至交通广播还在提醒减速慢行,他最终靠着自己身上的一点警用科技定位到了宋曼颐的手机,只找到了一步摔坏的手机,人还是没找到,问了一圈,没人和她在一起。
他便知道,她又去玩消失了。
凌晨四五点,他回了家,洗了个澡,脱下了那一周都没换的衣服,他躺在床上,拿着好不容易在一个石头夹缝里找到的皮夹,他打开,拿出了里面放着的东西。
一张很小的,有着他要抓捕的走私团伙证据的芯片,还有一张存储卡,上面有他安排在内地的警察人员名单,之外还有一个真空包装袋,里面放着一条很细很简单的锁骨链,因为东西很小占不了多大的地方,他因为工作原因,把包装盒拿掉了,和自己身上最重要的东西放在了一起。
锁骨链款式虽简单,只是那一点点的吊坠是一朵镶嵌着钻石的栀子花。
这东西,到底还是没送出去。
把东西轻轻的放下,他闭上了眼,脑袋里浮现出了宋曼颐平时傻乎乎的模样。
他知道,她其实很好看,大大的眼睛有些深邃,睫毛很长眼皮很宽,脸窄窄的,鼻子高挺,嘴巴不大不小,嘴唇很饱满,她的那张脸看多了真的和他儿子有些像,满满的国际范儿。宋家的奶奶是欧洲人,所以宋曼颐是十分之一混血儿。
她虽然爱做一些男人喜欢的事情,潜水,攀岩,赛车,冲浪,赛马,冒险,可她却有着不俗的审美,衣服总是不经意的穿出性感,她的肩膀有欧洲人那种坚挺,脖子很长,锁骨很深,他其实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
那一年她才17岁,因为个子高打扮也早熟,看起来有二十岁,他一眼注意到的就是她的锁骨,那时候她还在上面纹了一朵栀子花,后来洗了。
他也知道,她缠着他,烦着她,让他很苦恼的告诉全世界她喜欢他,已经九年之久。
从她的雨季成人礼,到懵懂迷茫,再到她也即将要奔三。
“傻瓜。”烦乱的睡不着,他睁开眼睛,冲着天花板呢喃了一句。
从康硕砾醒过来,他陪着她去看望过后的两天后,他便接到了一个严峻的工作,非他参与不可。关于一个走私恐怖武器和毒品的小型团伙,团伙成员涉及了老挝、柬埔寨、菲律宾、包括本国等四个国家的在逃犯,成员最多的就是xg本地人。
从三年前保护林一诺受了重伤到这一次参与这场刑事案件,他其实不敢保证自己能完好无损的回来,一个不小心,那些亡命之徒就可能和他们同归于尽,只是做警察的那么多,有了这个责任,私心就需要放在一边,当警察,负责的不止是自己身边的人,还有整个社会。
只是,不论如何,不论意外或者事情来得有多快,他今晚上,其实很想在她满27岁这一年,对她说一件事,让她很开心的事。
27岁,对于他意义算大,那一年,他做了爸爸,如今在她的27岁,他想问她,能不能做他儿子的妈妈,尽管她一点也不像个妈妈。
只是,她人都找不到了。
闭起了眼,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如今想想和他有过很多交集的女人,他能记得清楚的也就只有林一诺,毕竟今晚上才见过,然后就是宋曼颐,想到她,脑海里总是定格着她带着兴奋和侵略的对着他大喊一句:顾子卿,有的时候,她还会猛不丁的加一句,我爱你。
这种话,从宋曼颐的嘴里说出来,他不觉得害羞,而她更不觉得害羞,似乎她觉得,定期对他告白一次,才能证明她喜欢他。
其实这一点,他觉得宋曼颐这个傻孩子很可爱,她怎么追都追不到他,还怕他嫌弃她某一天不爱他了。
只是再想到一个女人,他竟然到如今都想不起那个女人的模样,甚至从她举办葬礼之后,他应诺没留下一张她的照片。
她就是凯恩的妈妈,莫琳·凯恩。
关于莫琳,她出生在一个很浪漫的国家法国,她和他同龄,高中同在美国一所学校上学,她活泼健谈,语言能力很强,她在学校交了一批朋友,他还记得第一次和莫琳交谈的时候,那时候莫琳用很不流利的中文对着他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也就是从那一次开始,他们成了朋友,包括在学校的篮球社,她也是女子篮球的一员,喜欢nba,他一直在美国,便和她一直是朋友,她知道他背上一喝酒就会显现的纹身,知道中国的各种图腾,她热爱生活热爱自由,在他进入nba去打球的时候,她也进了wnba,不过不是球员,只是球队经理,在他有比赛的时候,她总会去,带着他们共同的朋友们,还有啦啦队。
他也不曾想,就是这么一个生活总是充满激情的女人,会在26岁那年查出胃癌。
那是一个下午,他打了半场球,被换下来休息,一直在他身后观众席坐着的她,对着他大喊加油的时候,突然干呕了一下,接着她猛然咳嗽,手里和下巴,染上了血。
她愣了,却没什么反应,而他和另外两个朋友慌张的带着她去了医院后,最终的检查结果,胃癌晚期。
她说之前有过胃痛的时候,她每次都在胡乱吃止痛药和消炎药,青年人得胃癌,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情了。
她是法国一位富商的女儿,只不过父母在她年幼的时候便离婚各自重组家庭,她说她爱自己的父母,但更乐意自己一个人的自由,当她自己意识到生命有限后,她只是拿着一个笔记本,在上面列下了一排有生之年还未做过的事情。
第一件就是,结婚。
想穿婚纱,站在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庄园,和心里的挚爱,互相诉说永恒的誓言,但她却自己划掉了。
那时候他还曾问她,为什么要划掉。
她说:“如果我也被人爱,那我离开后,那个人会不会太过难过。”
那时候,顾子卿不明白她的心里在想什么,绝症没有生在他身上,他体验不到绝望,而她也拒绝了住院治疗,只是说中文里有一句老话:顺其自然。
还有另一句老话:落叶归根。
叶,不必在枯黄之后才可以落下,绿叶也会被风剥离枝丫。
——只是,子卿,你愿意和我在一起,让我体验一次恋爱的幸福吗?如果到了现在这一步,虽说是有些乞求的意味,可我想告诉你,从在16岁见你的第一眼,我便对你一见钟情,我爱上了你这个亚洲男孩,直到现在。
那一天,她笑着的大眼里第一次闪出了害怕和恐惧的泪花,她对他告白。
他其实了解她,18岁之前,定期从父亲那里得到一笔算多的生活费,然后用那些钱,一个人在美国炒股票做投资,把商人的头脑发挥到极致,18岁之后,她再没回过法国,而是和他还有别的朋友,辗转在世界各地,最终生活在了美国。
她爱着自由,爱着父母,却也惧怕回去,她其实很孤独。
他后来看到她身体真的越来越消瘦,咳嗽总会咳出血后,他答应了。
他其实并不愿意在她最落魄的时候答应她这件事,他把她当朋友,如果没有一颗爱她的心,就因为她生命快到尽头去和她玩恋爱游戏,他只觉得自己更不尊重她,只是又在看到她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的时候,他还是不想她有遗憾,演……也想让她感觉到幸福。
而就在和她确认关系的三天后,他的一场球赛上,那个像猴子一样的宋曼颐,直接从观众席跳到教练席,冲着他大喊了一句:“不愧是顾家大少爷,好帅啊你!”
也就是那一天,他见到了传闻中宋家最机灵最能惹事的二小姐,也就是他未婚妻葭儿的干姐姐——宋曼颐。
球赛完了之后,那个小丫头就冲到他面前递了一瓶水,还嚷嚷道:“我看上你了,你喜欢我吗,要不要和我交往看看?”
那一年,她17岁,他26岁。
“我有女朋友。”那一天,他接过她的水,却对她这么来了一句,最终在她满是失望的视线里,一个人离开。
后来想想,如果没有之后的事情,他觉得以他这种性子,真的会被那个不想后果只知道一股劲往前冲的宋曼颐拿下。
可是之后,莫琳明明被他说服在医院接受着治疗,却有一天突然跑到他家去找他。
两个人在单独的房间里,莫琳告诉他:“癌细胞扩散,切除了胃也不管用,我最多只能活10个月了,我不想把生命浪费在医院,我列出的未完成的事,我想做。”
“子卿,我在医院,看到一位癌症妈妈,她明明可以再活几年,却为了肚子里的小宝贝,放弃了那有限的生命,我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因为这样,她可以尽快解脱,不再痛苦,而肚子里的孩子,会延续她的生命,会带着她的希望,带着她想给予爱人的爱,在这个世界,带着她的灵魂,再活很久。子卿,你有没有觉得这样很浪漫?”
那一天,她满怀期待,双眼里闪烁着对生命的渴望,对未来的渴切,通红的眸子里,是坚强。
“嗯,是很浪漫。”
“还有啊!我要捐出我的心脏,还有眼角膜,还有肾……就知不知道癌细胞会不会扩散到肾,我想我的部分细胞可以在别人的身体内健康的活跃,也想保留自己的灵魂,还有自己的……”
那一天,她没说完,或许是觉得自己要提无理要求了,没好意思开口,但顾子卿觉得他能猜到,她一定是想,想保留自己的爱,自己的不舍,自己的牵挂,还有对这个世界的渴望,对生命的渴望。
烟花消散后人都会觉得失落,生命凋零,更是难以言喻的伤……他虽没爱上她,可是却也真的接受不了她离开,他们认识也有七八年了。
“子卿,你能给我一个宝贝吗?”
后来,她说出了她的希望,带着渴求,带着悲凉,还有绝望。
他那时候不知该怎么做,这件事很大,如果答应了,会诞生一条生命,而他还没爱过什么人,就要做爸爸了。他一直宁缺毋滥,所以更没什么理由,因为生理的冲动去亵渎不爱的女人。
“莫琳,你的身体不能怀孕。”他没忍心说出自己的真心话,只是这么委婉的想要拒绝。
她得的是胃癌,自己都吸收不了营养,身体怎么可能再去供给另一条生命。
“我明白,可以代孕,可以试管,我不想回家,我已经给爸妈写好了遗书,写了很多信,我在美国那一点属于我的东西,我可以全部留给孩子,带着我对你的爱……子卿,我明白你不爱我,可是在美国的这些年,我没想奢求谁对我爱几分,我只是觉得内心有你这样美好的男人,心就很满足,你不爱我我不难过,因为你会对我好。这辈子,认识你……我很满足,我真的怕……怕你忘记我,怕我的生命里没有你。”
那天她流着泪,掩着面,没敢看他,却说了这么一番话。
在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时候,他们谈话的房间的门被推开了,是他的亲妹妹,顾子遥。
他的妹妹和莫琳关系很好,在得知他们确认关系后,小女孩本着爱玩的八卦天性就偷听了他们的谈话,结果听到了事实。
当时的情况很混乱,喜欢莫琳的顾子遥哭着抱着她,希望她好好活着,在最终意识到莫琳生命有限之后,她又求着他答应莫琳的请求。
许是女孩子对未来对孩子对浪漫有共同的想法,又或者是顾子遥那时候年龄还小,在他和父亲的辟护下成长的很好,并没有见识过生离死别和社会上的残忍,当时莫琳得绝症,恐怕是她生命里经受的最沉重的打击了。
那一天她的亲妹妹哭着对他说:“哥,咱爸有咱们几个亲兄妹不也收养了几个义子吗,你就当孩子是你的义子,咱们家养的起啊,而且只是试管,又不用你太麻烦……”
甚至那件事惊动了他的父母,而他最终妥协下来,也是因为他父亲顾寒升的话。
纹上康家的纹身后,纹身里面的东西对男人都会造成寒性体质,那对女人的身体更是会造成不可挽救的伤害,如果未来他能找到葭儿和她结婚,或许一生无子女。而他作为顾家的大少爷,膝下不能无子女。
但也许葭儿真的是死了,那他再和什么女人结婚,那和孩子也没什么关系,只要流着他顾子卿的血,那就是顾家承认的孙子。”
那时候,父母同意了,妹妹也在乞求,而他认识很久很美好的女孩子,也只是在恐惧和希望之中,企图找一条共生的路,然后把她对他的感情也加在了上面而已。
最终他也同意了,毕竟他什么都不损失,未来可能还会得到一个亲人。
一场精-卵的提取,一个很有经验的代孕女人,最终成功受精后,那个代孕妈妈在医院观察情况,而莫琳,竟然自己要求住院接受最后的化疗,那时候她怎么想,顾子卿怎么问她也不说。
后来,她和代孕妈妈住在了一起,一间病房,两个妈妈。
莫琳看着代孕的肚子一天天变大,而她也请求护士在她的肚子上粘贴一些橡胶模仿怀孕的模样,每一天都会贴在代孕的肚子上听听小宝贝的动静,甚至那时候护士说,有一种仪器可以模仿胎动,她便兴奋的去体验,那段时间,无疑是她最快乐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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