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兴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硕鼠就是我
那些陪嫁的黄金也可以收下,但暹罗王只靠这些就想获得高丽一样的郡王待遇,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高丽投降的早,那个时候皇帝甚至还没称王,此一时彼一时了。
况且,高丽不仅仅是交出公主和亲,他们还割让了两道领土,并且在军事、外交、教育等多方面接受华夏帝国的“指导”,还把海关交给帝国控制。
这种单方面对华夏彻底开放的态度和政策,才是高丽被另眼相看,能以外蕃第一的郡王身份存续下去的主要原因。
因此,若是暹罗想要在华夏文明圈中获得类似高丽的地位,那么暹罗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让步:
第一,领土方面,暹罗沿海的几个港口应当交给华夏,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海关应由华夏人担任主官并直接负责。
第二,暹罗在军事、教育和外交三个方面接受华夏帝国的全面“指导”。
第三,暹罗全境允许华夏人自由旅行、居住、开厂、开矿、经商,华夏帝国舰船有在暹罗海域和内河自由航行的权利,华夏人在暹罗犯罪,应当交给华夏帝国审判,暹罗无权审问和刑讯华夏平民级以上国民。
第四,在暹罗王都设立华夏帝国的大使馆,大使馆视为华夏领土,允许华夏驻军不超过一千人。
第五,暹罗王位更替需要事先得到华夏帝国皇室的正式承认,否则为非法,帝国有权利制裁甚至打击非法登基的暹罗王。
第六,暹罗可供出口的稻米,由帝国国有粮油公司统购统销,这些稻米应当每年不低于三千万石(华夏帝国一百斤一石的新石)。
只有索取,没有回馈的盟约是不可能长久的,因此帝国也答应给暹罗很多优惠条件。
首先就是帝国同意,将来割让部分东吁王朝的领土补偿暹罗失去沿海港口的损失。
另外就是,帝国保证暹罗的存续,不承认现暹罗王室之外的任何人替代暹罗郡王王位。
最后,帝国同意以较低的价格,向暹罗王室和贵族出口各种奢侈品,满足暹罗王室和贵人们的享受。
实际上,这也是华夏对外蕃的主要要求和回馈——控制军事、外交、教育和海关,把外蕃变成输出原材料输入工业品的经济殖民地,同时用奢侈品收买上层,割裂上层与下层之间的联系。
第762章 更替
跟这个时代所有国家的高层一样,暹罗的贵人们并不在乎自己的国民生活水平如何,只要能保证他们的地位稳固,并且能保证他们自己的奢侈生活,那么哪怕所有国民都饿的半死,也是很无所谓的事。
而华夏帝国开出的条件就是满足了这个心理。
只要同意签约,外国入侵,帝国帮助他们保卫国家;底层造反,帝国帮助他们镇压;朝臣谋逆,帝国不予承认并且会帮助他们维护正统。
更重要的是,签了条约,帝国自己就不会对外蕃国构成威胁了,否则只是向以前那样朝贡的话,帝国可不能保证不会吞并他们。
对于王室和高层来说,签了条约之后,帝国还会让他们享受比以往更加奢侈的生活——汉人在享受方面本就是天下第一,工业水平提高之后,可以享受的好东西自然更多了。
在无须过多关注底层生活,自身安全无忧的情况下,外蕃的高层会自然而然的向着奢侈的生活迈进,即使偶尔能出现一两个惊醒的人,对大局也是于事无补。
说得明白一点,帝国就是要把外蕃变成一个对自己卑躬屈膝的买办政权,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给予一些好处也是理所应当。
暹罗王不像东吁王,以及之前的交趾王那样有很强的Z治野心,他并不想吞并周边领土,增强国力,取得与华夏分庭抗礼的本钱。
暹罗王想要的就是自身的安全,地位和奢侈生活的保障,既然只要签了条约,就能达成这一目的,那么暹罗的使节团自然也不会有太多犹豫。
共和1789年10月,华夏帝国与暹罗王国签署《金陵条约》,暹罗同意华夏的一切要求,以换取华夏帝国册封暹罗国王为帝国外蕃郡王。
暹罗因此成为华夏的第二个郡王级外蕃国,同时,华夏与高丽的《江华条约》以及与暹罗的《金陵条约》,成为之后华夏帝国对外蕃势力的条约样本。
这就是共和1789年,帝国在东南亚方向上的扩张成果——军事上只干掉一个国家,但实际上吞下两个。
而且,暹罗的屈服,使得帝国已经从地理上分割了东南半岛最后两个国家,真腊和东吁的联系,接下来帝国继续扩张,就不用担心他们能够联合起来,共同抵抗华夏的进攻了。
……
“如果一个一个对付的话,真腊不会比占城强到哪去,而东吁大概跟当初的交趾差不多强度。”
徐世杨有些志得意满的对徐睦河说道:
“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自己不犯错,这两个国家都没有抵抗一年以上的能力,之后一年灭一国会很轻松。”
“那是你的问题了。”
徐睦河内心毫无波澜,灭国大功对他来说似乎已经引不起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这大概是因为他的任上华夏帝国已经灭国无数了,或者,正如他所说的那样,今年之后的扩张,就完全是徐世杨自己的问题了。
“为父觉得,今年剩下这点时间,你也不要把精力都放在扩张这类事情上,先考虑一下登基大典的事吧。”
“登基大典交给礼部去办就行了,我没意见。”
登基用什么礼节,对传统文官来说或许很重要,但徐世杨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只要别搞的太难看,顺顺利利完成登基大典,他就没有任何意见。
“你怎么对这种大事都毫不在意?”
徐睦河对此似乎有些不满,与徐世杨不同,他确实对这种炫耀性的典礼一直很上心,就像之前的泰山封禅。
“而且,登基之前,还有个禅位大典,这个必须要有,不能让愚夫愚妇认为朕是被逼退位的!”
“父亲您一力负担就好了。”徐世杨摇摇头,无奈的说道:“我还是把精力放在别的工作上吧。”
登基不是换个皇帝这么简单的,徐世杨一直负责的兵部、工部都好说;礼部、吏部、户部就有很多工作流程需要徐世杨提前熟悉一下;刑部对徐世杨来说是个很陌生的部门——他对刑部有很大影响力,但他根本不清楚这个部门的工作流程。
还有,皇帝退位后,当初皇帝提拔的某些老臣,恐怕就得跟着退下去了。
比如,徐世杨的大伯,皇帝的兄长,之前掌管户部的徐睦江,因为担心自家侄儿登基后会清算他当初暗降鞑子的旧账,就已经明确上书准备跟皇帝一起退休养老。
当然,皇帝退休后打算留在江南,因为这里更繁华一点,玩乐的地方和方式也比北方丰富不少。
徐睦河打算回齐省老家去,徐家的宗族和祖坟在那里。
打算退休的官员还有很多,而且不仅仅局限在皇帝任用的人,徐世杨身边也有很多人打算退休了。
这其中,官衔最高的人是公孙胜。
这个曾经担任过华军总参谋长,当过兵部尚书甚至次辅大臣的前道士,之前被人们认为是徐世杨之下的二号人物,也因此,帝国的道教各宗一直对帝国有着莫名的好感和善意。
在节度使、齐王以及帝国早期,这个说法是成立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徐世杨亲自前往前线,那么后方坐镇的兵部最高官员就是公孙胜。
反过来,若是公孙胜上了前线,那么徐世杨通常就不会亲征了。
不过,帝国统一南北后,这种情况就彻底改变了,因为之后的战争根本用不着徐世杨亲自上场,即使是灭国之战,最多也就是李井槐、冯三虎、林冲等中将级别军官担任司令就能搞定。
为此,今年帝国进攻占城,公孙胜还曾经请求由自己担任主帅——他还没有一个灭国大功呢(之前灭国都是徐世杨亲任统帅,之后又漫过他让中将们去做这事了)。
实际上,除了公孙胜想要一个灭国大功之外,他提出这个要求的目的,还有一点试探的含义——别人或许不清楚,但公孙胜知道徐世杨对佛道从来一视同仁的讨厌,他能干掉少森寺,也不会介意干掉全真或者武当。
之所以没有这样做,一个原因是道观犯得事没有少森寺大(不是说他们没犯事)。
另外一个原因,大概就是公孙胜毕竟还是有些面子的。
只是不知道这个面子还能多大程度上影响徐世杨的决断。
公孙胜觉得,如果徐世杨允许他获得一个灭国大功,那么证明太子殿下对他还有耐心。
但如果徐世杨不允许,那么,很难让人不想起以往朝代历史上那些开国皇帝清洗功臣的旧事——君王,哪里需要臣下给他做备份呢?
结果就是,徐世杨根本没同意公孙胜负责攻灭占城的任务。
于是,公孙胜认为自己已经有功高盖主的嫌疑了,徐世杨还活着的时候自然还好,但若是徐世杨身体不适,那么徐代灼恐怕会担心压不住自己。
所以到最后,徐世杨准备登基的时刻,公孙胜提交了辞呈。而且他没有选择去海外开拓,而是打算回齐省崂山,继续去修道。
汉兴 第750章 徐世杨的意见
自打太史公开始,汉人写史书这种事,本就讲究一个兼听则明。
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个时代的人未必能搜集到足够详实的史料,很多事情必须通过别人转述或者议论来旁敲侧击,获得最接近真相的历史片段。
另外,对某个历史事件,不同立场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若是只取一家之言,未免有失颇偏。
所以最好的史书,应该是把所有能够搜集到的观点和对事情的论述,都尽量编入史书,以供后人评判。
当初太史公就是这么做的,他在一些更接近上古传说的历史上,也只是抱着姑且信之的观点记载的。
庄家写《周史》,也是同样的做法,他们不可能不收录作为历史亲历者的大周宰相文仲对那段历史的看法,不管他们自己是否赞同。
然而,就是这个写史的传统,让庄家还没洗清刺驾案的嫌疑,就又陷进了另一个巨大的漩涡。
虽然都有些牵强,但这两个案子坐实任意一个,都足够把庄氏抄家灭族了。
徐世杨本人是1798年底,抵达金陵后才得知有这么一件案子的。
他诸位成员对此案的评价,然后又看了看庄氏编写的《周史》。
根据审讯记录,庄氏曾经的门客确实参与了大理刺驾案,但那个大侠也确实已经五年没跟庄氏联系过了。
所以,如果说庄氏是刺驾案参与者之一,那么的确还需要更多证据。
但若是真的所有参与者都诛九族,那么庄氏作为嫌疑人之一的确应该受刑。
至于《周史》案,这个事实认定非常清楚,庄氏确实在他们私自编写的史书中收录了文仲对华夏的评价,那评价也确实是把华夏对大周的吞并说成谋逆。
但是否因此定罪,以及如何定罪,这个就不是下面的办案人员能够决定的了。
内阁对此事的看法有些两级分化。
礼部、吏部、户部三位尚书认为此事根本不值一提,文人写个史就算谋反的话,这谋反未免也太容易了一点。
但刑部、工部和兵部三位尚书认为这就是谋反,不能因为对方孱弱来否定对方谋反的意图。
何况,再小的威胁也是威胁,应该扼杀与萌芽之中。
三位辅政大臣中,首辅认为庄氏算是谋反,两位次辅认为不算,看起来似乎是为庄氏开脱的人略占上风。
但两位更关键的人物中,皇帝认为应当严惩庄氏,而太子徐世杨刚刚得知此事,尚未表态。
因此,徐世杨的态度,就成了决定庄氏命运最关键的一票。
这不仅仅是内阁支持哪一方的人多的问题,还因为徐世杨才是帝国真正的最高统治者。
简单来说,徐世杨拥有一票否决权。
实际上,徐世杨觉得,大家对此时的评价,完全取决于各自的立场,或者说:股。
比如刑部,非要定庄家的罪,主要是为了显示刑部工作的积极性和成效——破获这种谋逆大案对刑部来说是可以对外宣扬的功绩。
而工部和兵部,主要是因为他们属于徐世杨的嫡系,代表帝国的军功贵族集团,是当初灭周{以及其他国家}的主力,因此他们不希望自己的功绩被人抹黑成“谋逆”。
皇帝想要严惩庄家的理由也是如此——他不希望自己被人说成得位不正。
至于反对严惩庄家的内阁成员,理由就简单的多了——礼部认为史家写史来就是这样,这件事情很正常。
就算是官方今后编写周史,最好也把文仲对帝国的评价收录进去,这样至少能显得帝国大度。
吏部、户部,以及两位次辅大臣也是差不多的想法,而且他们觉得帝国吞周算不算谋逆,其实是件很无所谓的事,因为事实就是帝国赢了,大周输了,这就足够了。
至于徐世杨……
真有意思。
这是帝国皇太子对此案的第一个评价。
大家不明白此案到底有什么有意思的地方,因为他们都不知道徐世杨的记忆中的历史上也有一个与之非常类似的案子。
他记得,那件案子似乎也是湖州一个庄姓财主延揽天下文豪,给已经灭亡的前朝续史,结果被姓查的告发,引来了族灭之祸。
不过,那个时代,庄氏遇到的是以残暴著称,以蛮夷代华夏的鞑子zhèng quán。
而这个时代的庄氏,很幸运的遇到了以民族主义立国的华夏。
“汉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自然也有把这个时代发生的事完整而正确的记录下来,流传后世的权利和义务。”
徐世杨在案件样本的背后写到:
“我的意见很简单,不管那些对帝国的评价是不是他们自己的看法,这都构不成犯罪,自然更不是什么谋逆。”
“何况我可以确定文仲确实说过这些话,若是要定谋逆,那得先从楚国把文仲抓回来。”
“实际上,这个案子反而让我觉得那些旧文人也并非完全一无是处。所以我允许庄氏继续编写《周史》,而且我允许他们查档案,和帝国内部十年前的档案资料——我不是不允许他们查看更多资料,而是因为帝国会议档案有十年保密期,等秘期过了之后他们再逐年查看吧——反正编写史书这件事,也不是一年两年能够完成的。”
“所以,周史案根本就不该存在。至于刺驾案,请刑部查找切实证据,如果庄氏并未参与,那就不要牵连过广——即使连坐,我认为牵连三辈人{父辈、子辈、平辈}就已经很严酷了——要记住,对待汉人,我们应当有更多耐心和同情心,以后只要不是十恶不赦,对汉人罪犯,应当本着‘少杀少判,宽大处理’的原则办事。”
“还有,跟庄允诚{明史案主犯}说一声,我希望有机会亲自给《周史》做序。”
“啊,还有,派人查一查那个诬告庄氏的查继佐。”
最后这句话纯粹处于徐世杨对这个人的私人恶感,但估计得到暗示的刑部不会对他手下留情。
这样的人,说他一声光明磊落是不可能的,总有些把柄可以抓住,然后就能让他尝尝上纲上线的滋味了。
汉兴 第751章 民心1
徐世杨对周史案的裁决,让很多人感到十分不解。
按理来说,这样涉嫌诽谤皇家的行为,就算不入刑,应该也不至于还能得到皇太子亲自作序这样的支持才对。
这绝对算得上对庄家的赞扬了。
当然,这决定,让那些旧文人也觉得,徐世杨这个人虽然嗜杀好斗,野心勃勃,但这气量确实够大度。
若是再仔细想想,就会有人发现,徐世杨这种大度其实只对汉人,对其他民族他可是从来不会手下留情。
而徐世杨那个“对汉人少杀少判,宽大处理”的论罪基调传出来后,市面上对他的评价开始逐渐变得混沌不清起来。
在以往的几年,特别是帝国吞并大周统一天下之后,对徐世杨评价最高的是老百姓,因为他们终于过上了平稳的生活,再也不用担心朝廷为了满足鞑子的岁币而根括百姓的财产,再也不用担心外敌入侵到自己家乡烧杀抢掠。
甚至连占山为王的强盗匪徒也变得少了很多——民兵的火qiāng可不是吃素的。
甚至连行会,都因为各路大侠的覆灭而不存在了。
帝国银行的贷款利息很低,而且没有利滚利,还可以分期偿还,这方面同样没有问题。
把这些欠债都还上,老百姓在一年辛苦耕作之余,就可以安心享受自己缴纳税款之后所有余粮了。
可以留着自己吃,有更多余粮当然也可以拿去卖给新朝廷,官府每年会直接派人到田间地头按统一价格收购粮食,这可比地主老财的粮店收粮价格公道多了,而且还能节省运费。
若是遭了灾或者因为别的原因欠收,从国营商店买粮价格也很低,有些缺粮的地方,甚至买粮价格比卖粮价格还低不少,很多人宁愿把手头上所有粮食卖给国家,然后再买粮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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