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侯传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幽篁小筑
“说说看,理由。”
“首先,他太高调了,您也知道e1是个很喜欢美食又很爱到处玩的人,这样的人容易引人注意;其次,他跟z2经常去酒吧泡妞,有两次还把手机忘在酒店房间里了,还是女方联系z2送回来的,这么马虎的人,怎么能当卧底呢?最后,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e1是个很随心所欲的人,他会的外语很多,去的地方也多,不像是那种有规划的冷静的人。”月漱落看着湖面上飘过的一片落叶,轻声说,“我并不是因为他教我外语和功夫而替他说话,我是真的觉得e1不像内奸。”
万国侯若有所思,“这么说,你怀疑的是别人?”
“c4或者t3都比他可疑。”月漱落答道,“坦率地说,我觉得c4和t3是卧底的几率是一半对一半。”
万国侯笑了起来,“看来,你怀疑这两个人很久了呢。”
“也不敢说很久吧。”月漱落谨慎地说,“我先说一下c4。他平常深居简出,又很少接触人,我们一般也不会太注意他的行踪,所以,他想做什么都很容易。”
万国侯颔首,“继续。”
“t3是您的专职司机,一般情况下都是让他开车,偶尔换k1。”月漱落仰起头看了一眼天色,然后接着说,“作为司机,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外出的借口。所以,他也很可疑。”
“按照你的说法,这两个人还真是不分伯仲。”
“但是,侯爷,我刚才想到了一件事。”月漱落不穿高跟鞋的时候显得娇小玲珑,少了几分冷艳,多了几分轻盈。
万国侯在心里暗暗估量着她的净高,“161cm,或者162cm?”
“侯爷?”
“你接着说。”万国侯有点狼狈,立刻移开了视线。
“我忽然想起来,t3和e1都在霓虹国住过。”月漱落认真地说,“t3说他住了三年多,e1说他住了半年。”
“是的,我也记得。”
“这两人的日语我都听过,发音都相当标准。t3因为住了三年多,所以是有可能的,e1就有点奇怪了,在霓虹国住了半年的人,日语能好成这样吗?”月漱落轻轻地按了一下脸上擦伤的地方,“我以前在‘松之里’上班,店里的厨师就是霓虹国人,我感觉e1的口音跟他没什么区别了。”
“但e1是意大利人。”
“嗯,所以有点奇怪。虽然我承认e1的确是语言天才,毕竟一个人能流利地讲那么多种语言,是非常强的。但半年生活就学会一口几可乱真的日语,我还是有点介意。”
万国侯不以为然地说:“学会一口流利的外语,并不一定要在那个国家生活很长时间,只要你有一个厉害的老师,只要你肯下苦功去学,就不难做到。”他瞟了一眼月漱落,“你也没在霓虹国生活过一天,只是跟着e1学,但我听e1说,你的日语相当不错。”
月漱落尴尬极了,“侯爷,您这样说,我不知道怎么往下接了。”她迟疑了一下,“难道说,您心里早就有结论了,只是想听听我的看法?”
万国侯耸了耸肩,“又被你猜中了。”他漫不经心地看了看天,“要下雨了。”
两人沿着湖边往回走,一时陷入了沉默。月漱落很想找个话题,但她敏感地意识到,此刻的万国侯并不想说话。于是,她便乖巧地缄默不语。
直到穿过树林,看见了白色的空楼,万国侯才停下脚步,问了一个让月漱落脸红的问题,“你一直都喜欢穿旗袍,是因为我吗?”
月漱落咬住了下唇,她那双大眼睛里蕴含着千言万语,但她什么也没有说。
万国侯长叹一声,轻轻将她揽入了怀中。一分钟后,他松开了月漱落,“你去忙吧。”
这个拥抱不带情欲,也没有任何多余的暧昧,仿佛是冬日里的一线阳光。
月漱落略感惊讶地看了万国侯一眼,然后鞠了一躬,转身离开。
万国侯传 第一百三十九章 伺机而动
薄伽猛回到林中小屋的时候,一进门就看到潘宁顿正在做单手俯卧撑。【零↑九△小↓說△網】
“你做这个干什么?不怕伤到骨头吗?”薄伽猛诧异地说,“你还没恢复吧。”
“锻炼身体呀。”潘宁顿一骨碌爬了起来,“你昨天是不是喝了好多酒,身上味儿真大。”
薄伽猛满不在乎地说:“你怎么跟个女人似的唠叨。男人身上有味道不是很正常嘛。”
潘宁顿想起扇珑那张俏丽的小脸,“你是说你妹妹吗?”
薄伽猛瞪大了眼睛,“我妹妹来过了?”
不等潘宁顿回答,他就怒气冲冲地说,“我马上回去揍她!”
“等等。”潘宁顿拽住了他,“你要干嘛?你妹妹做错什么了,你就要打人?”
“她要嫁不出去了!”薄伽猛气得像一只癞蛤蟆,眼睛圆鼓鼓的,“她刚十八岁啊。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满十八岁后的前六个月是不能跟陌生男人说话的,破了这个规矩,媒婆就不会把好的小伙子介绍给她了!”
薄伽猛越想越气,他将手里的两只山鸡往地上一扔,转身就走了出去。
潘宁顿连忙追出去,“你别生气啊,我逗你的,我没有见过你妹妹。”
薄伽猛的皮肤本来就黢黑黢黑的,生气起来更是显得阴沉。他盯着潘宁顿,很不高兴地说:“我救了你,你可不能打我妹妹的主意!”
“我没有啊!”潘宁顿大感冤枉,“我就是随口开了个玩笑,你这人怎么这么敏感啊。”
“什么敏感?”薄伽猛双手叉腰,“你在骂我吗?”
“当然不是,是说你是个聪明人。”潘宁顿哭笑不得,只好胡诌一通,“我没见过你妹妹,我是听你说我像个女人,就想逗你一下,开玩笑的。”
薄伽猛半信半疑,“她真的没来过?”
“当然没有!”
薄伽猛自言自语道,“她应该找不到这里的,她都好久没出来打猎了。”
潘宁顿见他似乎气消了,这才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这么生气,我猜,你妹妹应该很漂亮吧,对不?”
“那是。”薄伽猛骄傲地说,“我妹妹是我们村子里最好看的姑娘。”
“也像你……这么黑吗?”潘宁顿斟酌着词句,“这边的姑娘应该都比较黑吧。【零↑九△小↓說△網】”
“不是的,我妹妹不黑。”薄伽猛摇了摇头,“我妹妹以前去城里的时候,还有人以为她是汉人呢。”
潘宁顿笑了笑,“那你妹妹跟你可真不像,你这么黑,太阳一落山,就找不到你人了。”
薄伽猛不以为然,“我是男人嘛,黑才像个男子汉咯。”他略一思索,“跟你说也没啥,我妹妹不是我亲妹妹,她几个月大的时候,不知道被谁放在我家的鸡窝里了,我阿妈收养了她。”
“原来如此。”潘宁顿点点头,心里却想,“看你这模样,怎么可能有那么漂亮的妹妹。”
天气越来越冷,十一月的山林,温度要比平原低得多。打猎变得越来越困难,薄伽猛也就渐渐来得少了。好在他已经教会了潘宁顿制作和辨别陷阱,后者现在可以独自猎捕到竹鼠和野兔了,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捉到赤麂。
这天中午,潘宁顿正泡在一个水潭里洗澡。
“看不出来,你还挺壮啊。”扇珑的声音出现在他背后。
“你属蛇吗?走路没声音的啊!”潘宁顿无奈地说,“还好是我,换成别人,早被你吓出病来了。”
“你怎么好像很不高兴看到我?”扇珑撅起了嘴,那表情倒是与薄伽猛颇有几分神似,“别的小伙子看到我都要脸红的,只有你,看到我就像看到鬼。”
“我是为你好。”潘宁顿叹了口气,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你要是嫁不到好人家,你哥要跟我拼命的。”
“什么年代了,谁会信那套东西啊?”扇珑走到一旁的大石头边上,轻巧地坐了上去,“以前的人还讲究女人打猎的时候必须剃光头呢。”
“为什么?”潘宁顿愕然。
“怕被猴子、老虎之类的抓住头发,女人就把头发剃得光光的。”扇珑做了个鬼脸,“丑死了。当然,现在就没这个规矩啦。所以咯,什么十八岁前六个月不能跟不认识的男人说话,都是些瞎扯的。查木蒋蒋!我就不信了,我这么好看,还会找不到好婆家?”
潘宁顿哭笑不得,“行吧,我就当你说的都对。现在,请你转过身去,我要上岸穿衣服了。”
“你上来呗。”扇珑摇晃着脑袋,笑嘻嘻地说,“你是不是怕我看到你身体会笑话你?”
潘宁顿听她这么说,当下也不废话,立刻就起身往岸上走。
扇珑尖叫一声,赶紧捂住了脸,“你脸皮好厚。”她的声音从手指缝里传出来,“我还没嫁人呢,你怎么能这样?”
潘宁顿简单地擦了擦身上的水,然后穿上了裤子,“谁脸皮厚?”他故意靠近扇珑,“你说谁脸皮厚?”
扇珑听到声音离她很近,吓得从石头上摔了下去。这一跤摔得不轻,她坐在地上,揉着腰,苦着脸说,“你这人不好玩,我不跟你玩了。”
“那你就快回家吧。”潘宁顿轻描淡写地说,“我也不想和你玩。”
“那,这个给你。”扇珑站起来,从大石头后面拿出了一样东西,是她刚到时藏起来的。那是一只身长约一米的动物,它的身上有一层厚实而又特别蓬松的毛。其后背是棕黄色,而肚皮则是黑色,看起来就像是披着一件蓑衣。
“屁股那里,你要弄一下,不然会臭臭的。”扇珑仍然有些不高兴,“我好不容易捉到的。”
“这是什么东西?”潘宁顿瞅着它尖尖的头部,“感觉不怎么好吃的样子。”
“这是山獾。”扇珑答道,“肉可好吃了,特别鲜。”她将山獾硬塞到潘宁顿的手里,“它的毛别扔了,剥的时候小心点,留下来可以当个小围巾,冬天戴着很暖和的。”
见她是特意给自己送猎物来的,潘宁顿也就不好再驱赶她了,“你刚才摔跤,不要紧吧?”
“没事,我穿得多,摔不疼。”扇珑咧嘴一笑。
“她的气消得真快,到底是小孩子。”潘宁顿感慨地想着,然后又想到了云踪,“假如云踪还在,也会觉得这姑娘很可爱吧。”
扇珑隔三差五的探望和陪伴让潘宁顿觉得,这个冬季也不是那么的难熬了。他的骨折已经彻底痊愈了,只是身上有几处枪伤会不时地疼痛难忍。
潘宁顿心里清楚,纵然自己的身体底子好,但毕竟是受了重伤,草药不比抗生素,有些地方恐怕是留下了后遗症。
但扇珑却不这么想,她坚持认为,潘宁顿除了外敷草药外,还应该口服一些特殊的草药。她特别强调,山里有一种叫做“克巴德霞”的蘑菇,在过去是用来救那些被黑熊拍到心脏的人的。在格鲁孜尔语里,“克巴德霞”就是“起死回生”的意思。
一天早上,扇珑兴冲冲地来到小木屋。“老潘,带上刀,跟我走。”她的脸蛋红扑扑的,一脸的兴奋。
“干嘛去?”
“你来嘛,来了就知道了。”扇珑却卖起了关子。
两人在山林中步行了很久,久到潘宁顿都觉得有点走不动了,而扇珑却一直是一副体力充沛的样子。潘宁顿不由得在心里感叹:到底是山里长大的孩子,走山路竟如履平地。
好不容易走到了目的地时,潘宁顿却赫然发现,他们正身处一个悬崖的边上。
潘宁顿看了眼悬崖下面的万丈深渊,警惕地问道:“你把我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救你呀。”扇珑一脸严肃地说,“这里就是‘克巴德霞’生长的地方,我找了好几天,才找到这里有一朵。”她指了指悬崖边上的一棵树。
潘宁顿定睛一看,在那棵树的背阴处,确实生长着一些蘑菇,但他不知道哪一种才是“克巴德霞”,“干嘛要这么费劲呢?你摘给我不就行了吗?还要我走这么远的路!”
扇珑瞪着他,“查木蒋蒋!这个人真笨!”她走到树下,指着一朵深红色的蘑菇说,“这种菌摘下来很快就干掉了,干了就没有用了。想要得到‘克巴德霞’的神力,就得当场嚼碎它,吞下去。”
潘宁顿大吃一惊,“那万一你认错了,这蘑菇有毒,我吃了不就完蛋了?”
“我怎么会害死你?”扇珑眼圈一红。她咬了咬嘴唇,忽然弯腰拔下了“克巴德霞”,然后站起身,毫不犹豫地丢进了嘴里,嚼吧嚼吧咽了下去。她的嘴角带着一点残余的红色碎屑,就像是她的怒火,“难怪别人都说汉人里没几个好人。”
说完,她转身就往山下走。
“对不起!”潘宁顿追了上去,“对不起,真的!”他有些惭愧地说,“我不是不相信你,实在是……”
扇珑停下了脚步,将她那轮廓鲜明的小脸扭到了一边,不愿意再看潘宁顿。
“我吃过很多苦,遇见过很多坏人。在我来到这里之前,发生过很多不好的事情,我的妻子……也死了。请你理解,我真的不敢随便相信别人。”潘宁顿吃力地说,“我没有针对你的意思,刚才是我不好,对不起。”
扇珑转过脸来,一双大眼睛里渐渐溢出了泪水,“我不会害你的。请你一定要相信我。”
潘宁顿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叹了一口气。
从那天起,两人的关系变得有些微妙。潘宁顿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年轻的女孩子对他的关心有些超出常人,但他不敢多想,也不愿多想,他的心,早已被仇恨填满。
在云踪被逮捕之后,潘宁顿悄悄去医院看过一回,当时云踪已经快要分娩了。无奈医院里的警戒实在是密不透风,潘宁顿根本无法劫走云踪。之后,没过几天,云踪就难产死了。
潘宁顿心如刀绞,但他不敢让自己崩溃,因为他还有一份责任,那就是他的儿子。
他带着儿子,藏在一间小旅馆里。他打算先找到莫傲骨,将儿子全权托付,然后就去复仇。可是,没等他打听到莫傲骨的消息,“不仁社”就找上门来了。在双方的殊死交战中,他的儿子死于乱枪之下。
妻子和儿子的惨死,像一柄重锤,将潘宁顿对这世界的美好幻想给击得粉碎。如今,他选择在这林中小屋里静养,只不过是像蛰伏的猛兽那样,在静静地等待着最好的时机。
扇珑当然不知道这一切,她只是没心没肺地给潘宁顿带野味、找草药。那天之后,她又断断续续发现了七八株“克巴德霞”,潘宁顿在服用了这种外表艳丽得有些吓人的蘑菇后,惊奇地发现,自己的旧伤真的不怎么疼了。
当春天的第一缕暖风吹进山林的时候,潘宁顿已经在小木屋中住了半年多了。他的伤都已经好了,而且薄伽猛也跟他说,好久没见过霓虹国人了。
但潘宁顿仍然不放心,他悄悄去镇上的集市转悠了几圈,发现没有人跟踪他之后,才放下心来。
确定自己安全无虞之后,潘宁顿便决定离开。在离开之前,他打算送薄伽猛兄妹一件礼物。
薄伽猛这时已经有了一个相好,并准备成家了。他对潘宁顿说起过,格鲁孜尔族有个风俗,那就是在新人成家之前,如果新郎能送一顶用彩虹雉的羽毛做成的帽子给新娘,那这段婚姻将会受到查木蒋蒋的无限祝福。
彩虹雉已经从猎户们的视线中消失多年,有些格鲁孜尔族人认为,彩虹雉已经灭绝了,但潘宁顿却在他洗澡的水潭附近发现过几只。
潘宁顿精心准备了陷阱,终于抓住了两只彩虹雉。他提着彩虹雉,兴高采烈地往小屋走去,他几乎可以想象到薄伽猛兄妹那瞠目结舌的表情。
但是,当他走到小木屋前的空地时,推门而出的女人却让他愣在了原地。
“你是谁?”
万国侯传 第一百七十章 大众情人
在iapm环贸广场二楼,三个精心装扮的女人正在边走边聊。
最左边的陶白荷顶着一头波浪卷发,穿着珠光红的天鹅绒套装,手臂上挎着个西瓜造型的夸张皮包。中间的隋青柳则相对低调一些,她的发型有点接近于“梨花头”,向内卷的发尾显得轻松又不失文雅。她穿着香槟色的长风衣,衣襟敞开着,露出了里面的浅蓝色毛衣和灰色长裤。而最右边的游津兰则比左边俩人要高一些,她留着一头短发,手里挽着刚脱下的粗呢绒格子大衣。她穿着一件灰粉色的毛衣,搭配上橘色的中裙,看上去异常俏皮。
“我最近逛街少了,功力大减。”陶白荷一边说一边笑,“柳柳,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走不动了?”
隋青柳答道:“我还好,我是习惯逛的,就是有选择困难症,总是不知道买啥。”
游津兰爽朗地笑了,“我也有选择困难,不过,我是因为觉得价格太高了。”
“千枫学院的工资应该挺高的吧,小游?”陶白荷问道。
“还好啦。”游津兰不愿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她现在已经摸清了陶白荷与隋青柳的脾气:陶白荷喜欢别人给她戴高帽子;隋青柳喜欢别人附和她的感受和观点。
“白荷,你看前面那个人!”隋青柳忽然稍微提高了一点声音,同时伸手指向不远处的一个铺面。
只见一个长发男人正背对着她们,凝神观察着橱窗里的一件大衣。
“好像是侯爷?”陶白荷立刻反应了过来。
游津兰只见过万国侯两次,而且交谈甚少,她对认人没有把握,便默不作声。
“侯爷?”陶白荷性子急躁,快步走了过去。
长发男人转过头来。他穿着一身深绿色的三件套窗格纹西装,领口系着双温莎结的领带。他的眼睛里蕴含着克制的激情,那富有穿透力的目光像是能看进人的心里。此刻,他露出了一个矜持而又不失友善的微笑,洁白的牙齿闪烁着珍珠般柔和的光泽。
“南夫人,隋医生,哦,还有游小姐。”他微微一欠身,“今天真是个幸运的日子,让我同时邂逅三位美丽的女士,真是太荣幸了。”他这番话说得异常诚恳,女人们竟感觉不到轻佻和浮夸。
“侯爷,您怎么一个人逛街呀?”陶白荷自恃与万国侯关系还不错,便主动问道,那架势俨然已经是一个老朋友了。
“因为我不想和其他人分享遇见三位的快乐。”万国侯淘气地眨了眨眼。
“可是,您看的是女装呢?”陶白荷笑嘻嘻地说,“侯爷,您是在给月总管买衣服吧?”
“这个嘛,等会儿再聊。”万国侯看了一眼手表,刚下午三点。“现在吃饭好像早了一点儿。几位女士,可以给我一个机会,请你们品尝美食吗?”
“侯爷太客气了。”说话的是隋青柳,“我们正好也走得有点累,找个地方坐坐吧。”
“几位可以吃甜食吗?”万国侯问道,“我刚来的时候看了一眼地图,地下有家巧克力店。”
“当然没问题!”陶白荷笑着看了看隋青柳和游津兰,“你俩也都行吧?”
“可以的!”
万国侯陪着三个女人往电梯走去。他身材高大,外表不俗,一路上有不少人对他施以注目礼,并顺带着看看他身边的女人。大部分人的目光里都带着探究、好奇,以及羡慕和欣赏的意味,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三个女人的虚荣心。
巧克力店里的客人、收银员和服务员都是女性。陶白荷略带揶揄地说:“侯爷,您是这里唯一的男人了哟。”
“那我就是保护动物了,你们可得对我好一点。”万国侯开玩笑地说。
点完餐后,四个人在靠着玻璃外墙的桌边坐了下来。万国侯解开西装上衣的扣子,坐了下来,他的左手边是陶白荷,右手边是隋青柳,对面是游津兰。
倘若是13年前,陶白荷坐在他身边,他会激动得浑身战栗。只要闻到陶白荷的发香,他便会感觉自己置身天堂。然而此刻,这个曾经令他视如生命的女人,却再也不能在他心里激起一丝波澜。也许有时,他的心弦仍会受到触动,但那不是爱情的旋律,而是死亡与悲伤的挽歌。
“侯爷,您刚才说的话,还记得吗?”陶白荷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提问了。
“你是说买衣服吗?”万国侯微笑了一下,“我确实是在考虑给月总管送点什么。”
三个女人一齐笑了起来,“哇。”
“因为她要过生日了。”万国侯不紧不慢地说道。
“好浪漫啊,您真是个好男人。”陶白荷惊呼道,“月总管还不知道吧,您一个人出来给她挑礼物?”
“月总管真幸福。”隋青柳发自肺腑地说道。她想起了俞镜泊今年送给她的生日礼物——限量版的德国压力锅。俞镜泊的理由是:用更好的厨房用具,会让隋青柳在做饭时更快乐。但她心里清楚得很,俞镜泊这样一个务实的人,只是不想买些无用的摆设罢了。虽然,那些不实用的小玩意儿,往往更得女人的欢心。
“这有什么?”万国侯不以为然地说,“俞院长送给你的爱情车牌才叫浪漫。”
隋青柳勉强地笑了一下,她想到了“卖车风波”,心里感到有点儿不痛快。
“说起来,我老公也不错,我今年生日,他虽然没送我礼物,但是带我去香港购物了,买了好多东西呢,哈哈。”陶白荷的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采。
这时,服务员端着托盘走了过来。三个女人都点了黑巧克力,万国侯点的是格雷伯爵红茶。见女人们拿出手机来拍照,万国侯忍不住笑了,“这是什么仪式吗?”
“吃美食前,先给它拍照,这是对它的尊重。”陶白荷一本正经地说,逗乐了隋青柳和游津兰。
“拍照,就是为了发朋友圈嘛。”游津兰笑着说道。她注意到万国侯在好奇地打量着她,便又慌忙解释道,“照片也是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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